赫索格
2008年6月
上海译文出版社
索尔·贝娄
410
292000
宋兆霖
无
《赫索格》是索尔?贝娄的代表作,在他的整个创作历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它真实地表现了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在现代社会中的苦闷与迷惘,追寻和探索。这也是他涉及社会问题最多的一部小说,内容丰富,寓意深刻,分析精妙,手法多样,是贝娄小说叙述艺术的典范之作。它深深地打动了广大的读者,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得到了普遍的好评,为此获得了1965年美国全国图书奖,还被英国读者选为战后十二部用英语创作的最佳小说之一。 一 《赫索格》一书情节并不复杂,对话也不多,主要是运用内心独白和心理分析来细致刻画人物的精神状态,塑造人物形象,描绘广阔的社会生活。从传统的观点看,故事非常简单。主人公赫索格是个学识渊博的大学历史教授,专长思想史,发表过《浪漫主义和基督教》等颇具水平的论著;他一向尊崇理性,关心人道和文明,故事发生时四十七岁,时代背景是六十年代。他两次结婚,两次离婚,有一儿一女。故事就从他第二次离婚后开始写起。他的第二个妻子马德琳和他最信赖的朋友格斯贝奇私通,把他撵出了家门。他不但被迫离了婚,还失去了心爱的女儿,这使他受到沉重的打击,精神处于崩溃的边缘。他行为古怪,整天紧张思考,忙于写信,甚至讲课时也会突然停下来做笔记,写提要,他对写信已经入了迷。亲戚朋友、报社杂志、知名人士、认识的、不认识的、活着的、死了的,甚至上帝和自己,都是他写信的对象,但他写了并不寄出。与此同时,他通过联想和回忆,叙述了家庭、父母、兄姐、妻儿、情妇、朋友的情况以及自己大半辈子的经历和遭遇。 离婚后,赫索格在纽约和花店女店主雷蒙娜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雷蒙娜是个会体贴人的中年妇女,渴望和赫索格建立一个宁静的家庭,可是赫索格有点怕她,因此他有意离开纽约,拟去友人家小住,以摆脱雷蒙娜的追求。但到了朋友家没坐多久,不安宁的心灵又促使他不辞而别,返回住处,第二天还是去雷蒙娜家幽会。过后,赫索格突然心血来潮,乘飞机去芝加哥,一面为了看望女儿琼妮,一面想以暴力对付马德琳和格斯贝奇。下机后,他去故居取得父亲遗下的手枪,然后潜入马德琳的住所,准备行凶,可是他看到了格斯贝奇正在细心地替他女儿琼妮洗澡,便感动得打消了杀人的念头。 第二天,赫索格托朋友接来女儿,带她外出游玩,途中不幸出了车祸,折断了一根肋骨,还因身上藏有没有执照的实弹手枪,被警察拘留。经过审讯,马德琳来警察局带回女儿,赫索格由哥哥威利交付保释金后释放。他谢绝了威利要他去他家的邀请和住院的建议,独自一人回到路德村的乡间古屋里,准备隐居一段时间,在恬静的大自然怀抱中汲取原始的生命力,以恢复心智的平静,激起新的希望。可是雷蒙娜闻讯赶来了,于是赫索格又忙于打扫房子,安排饭菜,准备迎接这位花店女店主的光临。 二 《赫索格》的内容主要反映了现代社会中人道主义的危机,表现了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在这种境况下的苦闷与迷惘。人道主义是赫索格一类知识分子赖以安身立命的思想基础,马德琳和格斯贝奇的忘情负义,是一个爆发点,使赫索格最终发现,在现代社会中,人的观念已发生了变化,人道主义理想已经被现实生活击得粉碎。现实生活处处显得与他格格不入,他的那套“高尚的理想”、他的“好心肠”到处碰壁,正如他自己所说:“在这种年头,要是仿佛不会给自己招来麻烦似的对人行善,一定会被人疑作是脑子有毛病了——患了受虐狂或者是任性症什么的。人类所有高贵的道德情操,往往会被人怀疑为一种欺骗手段。”因此,他的精神支柱遭到了破坏,心理状态失去了平衡。在那风雨飘摇的世界里,他找不到赖以生存的立足之地,成了个悬空吊着的“晃来晃去的人”。他的思想发生了混乱,不知道应该怎样来认识周围的现实,怎样来对待和安排自己的生活,甚至弄不清自己的生命到底在哪里,怀疑自己究竟还是不是一个人,也即发生了所谓“自我本质的危机”。他曾痛苦地大声疾呼:“我感谢上苍给予我一个人的生命,可是这生命在哪儿呀?!作为我生存惟一借口的人的生命在哪儿呀?!”他照着镜子自问:“我的天哪!这个生物是什么?这东西认为自己是个人。可究竟是什么?这并不是人,但是它渴望做个人。像一场烦扰不休的梦,一团凝聚不散的烟雾,一种愿望。” 《赫索格》一书着重描写的虽然是主人公内心世界的受难,而不是外在世界的现实,但作者采用的是一种展示内心和展示处境相结合的自叙形式,使我们得以同时看到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和他置身的现实世界。这样的描写是完全符合现实情况的,因为赫索格的精神危机本质上是一种时代病,正如贝娄曾经说过的那样:“不可避免的个人混乱,也就是社会悲剧的写照。”更何况,赫索格是一位历史学教授,思想史专家,是西方现代知识分子的典型人物,他的遭遇更有其代表性,更能说明问题。 《赫索格》一书展示的世界是混乱的,人心是莫测的,但作者仍然坚信人性是不灭的,人类是有前途的。他曾借赫索格之口说:“事实王国和价值王国不是永远隔绝的。”又说:“不论外表上显得怎样精明世故,人总有其纯朴的人性的一面。”因此,作者不愿让他笔下的人物完全抛弃人性,如赫索格的二哥威利,经商精明,但对赫索格也充满兄弟情谊。甚至对格斯贝奇这样的人物,作者也写了他对妻子的温顺,对孩子的柔情;他替琼妮洗澡那一幕,还深深地感动了赫索格,使他歹念全消。 小说主人公赫索格教授是个敏感善良的高级知识分子。他的脑子从不偷闲,成天追忆、联想、分析、归纳,找根据,下结论,但他是思考的主人,而不是行动的主人。他多的是紧张激烈的内心思索,缺的是说干就干的实际行动。他性格内向,和实利主义的社交明星格斯贝奇恰成鲜明的对照。他称自己是个“意志薄弱、满怀希望的大傻瓜”,是座“专门制造个人沧桑史的工厂”;他这样评价自己:“他的性格上并不乏聪明机灵的素质,只是选择了爱空想的一套而已……要是他有权力欲,性格上偏执些,霸道些,他的聪明就会更有效用了。”“他顽强地、盲目地去做一个好人,虽然他勇气不够,才智不足。他也许笨拙不堪,但他却是按照他所知道的(虽然一知半解)高尚原则生活的。尽管他做得有点过分,有点自不量力,但是,这是一个有冲劲,甚至可以说有信念,但缺乏明确思想的人的悲剧。就算他失败了,那又怎么样?他的失败是否就真的证明了世间没有忠信,没有慷慨,没有高尚的品质?他本该做一个平平凡凡、胸无大志的人么?不!……”在贝娄的笔下,赫索格就是这么一个人物,这么一位“反英雄”。他生来就注定要经受各种各样的失败和挫折,但作者并没有让他“抛弃使人成为有人性的价值标准王国”,而是仍要他肩负起做人的责任,产生出行动的愿望,树立起对未来的信念。因此,他焦急地再三反省生活中失败的教训,试图从中得出经验,找到一个更为真实的存在的关键办法。 在西方社会里,赫索格这样的人成为悲剧式人物是必然的,但作者要为赫索格找出一条既生活在现实之中又不附和时代的疯狂、既不积极反对又不随波逐流、既与现实和解又保持着个人尊严的道路。然而,这样的道路是没有的,这样的立足之地是找不到的,他只能哀叹:“一个可爱的傻瓜一一个难以捉摸的、惯坏了的、可爱的人。谁能用他呢?他渴望能够有用处。哪儿需要他呢?给他指明道路吧,让他能为真理、为秩序、为和平作出牺牲。”而其结果,必然企图逃避现实,超尘脱世,实际上是从异化逐步走向协调。全书快结束时,赫索格在乡间古屋里说:“我对现状已相当满足,满足于我的和别人的意志给我的安排,只要我能在这儿住下来,不管多久我都会感到心满意足。”全书的最后一句话是:“现在,他(赫索格)对任何人都不发出任何信息;没有,一个字都没有。”读来令人深思。 三 《赫索格》一书写了有关人物的大量感觉、回忆、推测、联想、意念、说理,它们混杂在一起,主人公则始终沉浸在杂乱无章的内心活动中。但是,贝娄却运用意识流的手法,较为清楚地叙述了人物、场景和主人公思想的变化,对人物的内心世界和现实世界进行了深入的探索。我们从人物的内心世界里,能清楚地看到现实世界的影子;从现实世界的描绘里,也能看到它在人物内心所引起的反响。贝娄的意识流手法,与乔伊斯、福克纳等人有所不同,后者由于常常使用潜意识流,往往使作品晦涩难懂,而贝娄的意识流手法较为清晰明快。他从容自如地进出人物的内心世界,不露痕迹地揭示人物内心深处的隐秘,对人物的感情、性格以及所感受的现实世界,都进行了精妙细致的分析。 信件,是《赫索格》一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写成文字,有的写在心里,全书共有五十多封,写给五十多人。赫索格自己表白说:“我一直手忙脚乱地在给四面八方的人写信。也许我希望把一切都变成言词,迫使马德琳和格斯贝奇有点良心。‘良心’这个词,才是你应该重视的。我必须尽量保持着紧张的不安状态,没有这种不安,人就不再能称之为人了。要是不安没有引起忧苦,那不安就是离我而去了。我把信件撒满整个世界,为的是阻止它,不让它逃跑。我要让不安保留在人的形体之中,所以我就幻想出一个完整的环境,把它网罗其中。我把全部心血都放在这种织网工作上了,但这仅仅是织网而已。”是的,这是一个和现实社会的联系之网,作者让赫索格利用这个网扩大了空间,让他说出了他想说的话,表明了他对政治、经济、学术、道德、爱情、生活等等方面的看法和感受。但实际上,赫索格在现实社会中是孤立的,写信只不过是一种“内心独白”。他是在向想像中的人说话,那些话只有他自己听到,只是一种心声的自我诉说而已。作者把写信这种直接内心独自和用第三人称写的间接内心独白交织在一起,再加上内心交谈等手法,不仅表露了赫索格的内心活动,展示了赫索格的思想意识,而且也反映了现实世界的形形色色。书中,贝娄时而称赫索格为“我”,时而又改做“他”,这些变换也是与感情上的活动相一致的。作者的目的在于有时把读者带进情节,有时又让读者与情节分离。 《赫索格》一书还充分运用了意识流手法中的自由联想和多层次结构。英国著名文艺评论家乔纳森·雷班在他的专著《现代小说写作技巧》中,就专门引了《赫索格》第二部分中赫索格乘火车去玛莎葡萄园的一段,作为典型例子来说明意识流手法中的自由联想和多层次结构。雷班分析说:“主人公的思路最先是在想像中给德国的一位学者写信探讨政治问题,继而转到追忆在教授家中作客的情景,接着又倒回去讨论东西德分裂的政治问题;然后又跳到赫索格对西德汉堡妓院区的回忆片段,从妓院区联想到穷人聚集的纽约贫民区;接着,从钱的问题又联想到写信给一家公司的信用赊购部,声明吊销前妻开在他名下的账号。从‘神经中枢’这个词,赫索格联想到天文学和给霍伊教授写信。在思索宇宙起源的瞬息间,他又突然意识到了此时车窗外掠过的景色。接着又转回到自己在时空中的地位和职责。从而又回忆起看过的一部描写印度贫困情况的电影,这引发他回想起自己小时候曾睡在面粉袋做的床单上,因而思量着要将他在乡间的住宅捐献给巴韦的运动。但这又使他想起了有关法律、税制以及不动产的转让问题。从房产紧接着想像自己在恬静的乡间安居,成了个乡下人。 “作者只用了两千字左右的篇幅描写了不同层次的事物。对如烟往事的回忆,对茫然未来的预卜和对冷酷现实的忧心忡忡,在赫索格的内心交织在一起……在赫索格的思维活动中,一个意念引发出另一个意念,这种联想来回跳跃着,主人公也随着自己的想像联想开去。” 在《赫索格》的不少章节中,贝娄对于外部事物的描写也是颇为精辟的,他用准确、简练的词句对细节的描写,给人以深刻的印象,这说明了他对事物观察的细致和深入。而且,贝娄还善于将人物的内心活动、外部描写和心理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情景交融、边叙边议。如赫索格在听了马德琳正式向他宣布离婚决定后,接下去有这样一段文字: 谈话到此结束。赫索格回到后院刚才装防风窗的绿荫丛中的阴湿处——也回到了他那隐蔽的个性世界。他是个做事不依绳法的人,思考问题时习惯胡乱地先在无关紧要的地方兜圈子,然后才抓重点。他常常指望用一种逗乐似的策略,在出其不意中把问题的要点抓住。但是这一次,他却拿着那块临风作响的玻璃,茫然地站在番茄藤中间,一筹莫展。用破布条扎在桩柱上的番茄藤,由于遭受霜冻,都萎靡不振地垂着头,但它们那股气味仍然浓郁异常。他继续安装着防风窗,他不能让自己感到已经垮了。他担心的是,一旦自己再不能借怪癖来逃避现实时,不知如何去应付最后可能不得不面对的内心深处这份受创的感情。 又如,对赫索格的朋友夏皮罗的笑的描写:“话一说完,他就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开心,笑得气喘,笑得歪了嘴,笑得无缘无故,笑得口沫横飞,笑得头直往肩膀里缩。哈!哈!哈!犹如一阵阵荆棘的爆裂之声(傻瓜的笑声就像锅子底下的荆棘爆裂声)。”还有对蝉的描写:“刚脱壳而出的红眼蝉,颜色鲜艳夺目,身上湿黏黏的,一动不动地伏在地上。但一待身体干后,就开始爬动起来,接着跌跌撞撞地蹦跳着,最后一飞而起,上了大树,遗下一串余音,不绝于耳。”类似的精妙描写,小说里比比皆是。 《赫索格》的结构,乍看松散,甚至有点杂乱无章,但这正表明主人公赫索格混乱的情思,符合塑造这个高级知识分子形象的需要,而且现代西方社会精神生活的线索本身就是散乱的。主人公这种散射式的情思,像束束光线,发自赫索格,射至外部世界;既反射回来,照明了赫索格自己,塑造了自己的形象,也多少照明了外部世界的形形色色,使作者得以有足够的机会来刻画各种人物和社会现象。事实上,这部小说所要描绘的,不仅是赫索格一人的情思,其价值重心还在于赫索格与社会的关系,在于揭露使赫索格产生这些情思的社会。 宋兆霖 于浙江大学求是村
索尔·贝娄(1915—2005)是美国20世纪大师级小说家,作品三获国家图书奖,一获普利策奖,并因“对当代文化富于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荣获1976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赫索格》是贝娄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是作为“高级趣味”而轰动一时的畅销书,在作家整个创作历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主人公赫索格是一位大学教授,为人敏感、善良,但是现实生活给予他一连串的打击,家庭的婚变,社会的摒弃,使他对世界的现状极端沮丧,精神濒临崩溃的边缘。他只能写许多不寄出的信以发泄内心的积郁,诉说个人的见解。他苦闷的中心是在他生活的这个混乱的世界上,找不到赖以生存的立足之地。小说真实地表现了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在现代社会中的苦闷与迷惘,追求与探索。这也是他涉及社会问题最多的一部小说,内容丰富,寓意深刻,分析精妙,手法多样,是贝娄小说艺术的典范之作。
索尔·贝娄,(1915—2005)是美国20世纪大师级小说家,作品三获国家图书奖,一获普利策奖,并因“对当代文化富于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荣获1976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第一章 要是我真的疯了,也没什么,我不在乎。摩西·赫索格心里想。 有些人确实认为他疯了,他自己也有一阵子怀疑过他的精神是否还正常。而现在,他的举止虽然仍有点怪诞,可是他感到信心百倍,轻松愉快,身强力壮,而且自以为慧眼超群。他整天给天底下的每个人写信,已经入了迷。这种信他越写越来劲,因此自六月底以来,他无论跑到哪里,随身必定带着一只装满信件的手提旅行箱。他带着这只箱子,从纽约到玛莎葡萄园,但立刻又转了回来;两天后,他飞往芝加哥,接着又从芝加哥前往马萨诸塞州西部的一个乡村,然后就躲在那里发狂似的没完没了地写起信来。写给报章杂志,写给知名人士,写给亲戚朋友,最后居然给已经去世的人写起来,先是写给和自己有关的无名之辈,末了就写给那些作了古的大名鼎鼎的人物。 伯克夏一带正是盛夏季节。赫索格独自呆在一幢老大的旧房子里。往常他十分讲究饮食,现在则靠啃光面包、罐头豆和干乳酪充饥。有时,他会跑到杂草丛生的花园里去采摘悬钩子,心不在焉地小心翼翼地把它们那长满刺的藤蔓牵起来。他睡的是一张没铺被单的床垫——这是他久已弃而不用的结婚时的床——有时他就裹着大衣睡在吊床上。花园里,四周围着他的是长得高高的杂草、刺槐,还有小枫树。晚上醒来睁开眼,只见点点星光近似鬼火。当然,那不过是些发光体,是些气体:无机物、热量、原子,但在一个清晨五点和衣躺在吊床上的人看来,却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若遇心血来潮,突然想到什么新主意时,他就赶快跑到厨房——他的总部——去记下来。砖墙上的白漆已开始剥落,有时候,赫索格就用袖子抹去桌上老鼠咬下的碎屑,他不动声色地感到奇怪,野鼠怎么会对蜂蜡和石蜡这么感兴趣。凡是用石蜡封口的果酱瓶、蜜饯罐之类,都被它们咬得百孔千疮,生日用的蜡烛啃得只剩下烛芯。老鼠还光顾了一条面包,咬进一个洞,在里面留下自己的形状。赫索格涂上果酱,吃下了没有咬过的另外半条。他和老鼠也能分享食物了。 不管什么时候,他脑子里总有一角对外界敞开着。清晨,他昕到乌鸦叫,觉得它们的聒噪十分悦耳。黄昏时,他听到的是画眉的啭啼。晚上则有猫头鹰的悲鸣。当他被脑子里的信弄得激动起来,走进庭园时,他会看到玫瑰花绕在水笕上,或者是看到桑树以及在它枝头使劲啄食的小鸟。白天,天气炎热,黄昏时红霞似火,四周灰蒙蒙的一片。他睁大眼睛放眼望去,什么也看不清,几疑自己已经半瞎了。 他的朋友——他过去的挚友,和他的妻子——他的前妻,曾对人散布谣言说,他的神经已经失常。这是真的么? 他绕着这座空房子走了一圈,在一扇布满蜘蛛网的灰蒙蒙的窗子上,看到了自己的脸影。他看上去显得出奇地安祥。一道光线从他的天庭,经过笔直的鼻子,照到他深沉宽厚的嘴唇上。 到春深时分,赫索格觉得再也受不了啦,他要进行解释,说出事情始末,要阐明白己的观点,为自己辩护,澄清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当时,他正在纽约一所夜校里给成年人上课。四月间,他的课讲得头头是道,条理分明,可是到了五月底,就开始有点东拉西扯,语无伦次了。他的学生这时也明白,他们从赫索格教授那里大概再也学不到多少“浪漫主义的由来”了,他们只等待着怪事的发生。果然,赫索格教授课堂内的礼节日见减少。他整天若有所思,说话时常有毫不自觉的坦率。到了学期末,他讲课时经常会久久地呆着说不下去,有时甚至干脆停了下来,喃喃地说声“对不起”,伸手从怀中掏出钢笔,使劲地在一些碎纸片上写起来,弄得讲台也吱吱嘎嘎作响。他全神贯注,眼圈发黑,苍白的脸上七情尽露。他在说理,在争辩,在经受着痛苦。他仿佛想出了一个了不起的变通办法。他似乎在神游四方,又像在钻牛角尖。他的渴望、固执、愤怒——他的眼睛和嘴巴的表情,把这一切都默默地暴露无遗。人们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全班学生都等着,三分钟,五分钟,鸦雀无声。 起先,他做的笔记并无一定形式,全是片言只语——零星的废话、感叹词、曲解了的成语和语录,或者借用一句他去世已久的母亲所说的意第绪语,叫“Trepverter”,即大错铸成后所讲的悔不当初的自谴自责语。 例如,他写道:死亡——死去——再活——又死——活。 没有人,就没有死亡。 以及:你的灵魂要下跪么?也有好处。擦地板。 还有:对付傻瓜要用他的傻办法,免得他自以为聪明。 对付傻瓜勿用他的傻办法,免得汝亦似他为傻瓜。两者试择其一。 他又记下:据沃尔特·温彻尔告知,巴赫在创作安灵曲时套着黑手套。 对这些杂乱无章的笔记,连赫索格自己也不知道该作何感想。他只是屈从于一时产生这种想法的激动而已,有时他不禁犯起疑来:这也许就是精神崩溃的一种征兆吧?但这并没有使他感到害怕。他躺在十七街上一套租来的公寓房间的沙发上,有时候把自己想像成一座专门制造个人沧桑史的工厂。自己的一生,从出生到死,都一幕幕呈现在眼前。他在一张纸上承认: 我无话可说。 他把自己的一生从头至尾细细考虑了一番,觉得没有一件事做对。他这一生,像俗话说的那样,是完蛋了。但既然这已无从着手,那也就没有什么可悲哀的了。躺在那霉得发臭的沙发上,他神游遥远的过去,十九世纪,十六世纪,十八世纪,从十八世纪里,他终于找到了一句自己颇为欣赏的话: 悲哀是懒惰的一种。 他脸贴沙发躺着,继续进行自我评价。他算是个聪明人呢还是个大笨蛋?唉,照目前的情况看,他实在不能自认是聪明的了。其实,他的性格并不乏聪明机灵的素质,只是他选择了爱空想的一套而已。结果被那班骗子刮得精光。还有呢?啊,他掉头发了。他看了那班头皮专家们登的广告,心里既老大怀疑,可又暗暗希望他们说的是实话。头皮专家!唉……他以前本是个美男子呢!现在,他的脸一望而知是个受尽打击的人。但他还是自己讨的挨打,是授人以柄的结果。这使得他进一步去考虑一番自己的性格。这究竟是属于哪一种性格呢?喔,用时髦话说,这是一种自我陶醉狂,一种色情受虐狂,一种背时的性格。他的临床症状是沮丧抑郁,但还不是最严重,还没有成为狂郁症。世上比他更糟糕的残废人多着呢。要是你按照当今世上每个人明显的所作所为,认为人类是病态的动物,那赫索格是否更加病态,格外愚昧,特别堕落呢?不。那他算不算聪明呢?要是他有权力欲,性格上偏执些、霸道些,他的聪明就会更有效用了。他有妒忌心,但对竞争并无特别兴趣,所以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偏执狂。那他的学问怎么样?现在他也不得不承认,他实在不太像个教授了。不错,他还是认真的,也颇有一股子幼稚的热心和诚意,但他绝不可能成为一个有系统有学识的学者。他的博士论文《十八、十九世纪英法政治哲学的自然状况》,是个出色的开端,以后还成功地写了几篇论文和一本叫《浪漫主义和基督教》的书。但除此以外,他的那些雄心勃勃的计划,便都一个个胎死腹中。全凭他早年取得的那些成就,使他不管在找工作还是搞研究经费方面,从来都没有遇到过困难。纳拉甘塞基金会这些年来就一共给他拨款一万五干美元,资助他继续研究浪漫主义。可是这一研究的成果——八百多页毫无中心的杂乱无章的议论——装在一只旧皮包内,现在正静静地躺在壁橱里。想起来就叫人伤心。 他身旁的地上撒满了纸片,因此有时他就屈身伏地而写。 此刻他记下:我的生命并非痼疾,而是一种长期的康复过程。是自由主义中产阶级的修正本,是改良的幻影,是希望的毒药。 他突然想到了消化系统有抗毒能力的米特拉达悌。企图暗害他的刺客不知底细,犯了错,只用了少量毒药,结果并没能毒死他,只把他弄得酩酊大醉。 一切皆有用。 他重又继续做着自我检讨。他承认自己本是个坏丈夫~一两次婚姻都如此。他待第一个妻子戴西很糟糕。第二个妻子马德琳则要把他搞垮。对儿女,他虽然不乏慈爱,但仍是个坏父亲;对父母,他是个忘恩负义的儿子;对国家,他是个漠不关心的公民;对兄弟姐妹,虽然亲爱,但平时很少往来;对朋友,自高自大;对爱情,十分疏懒;论聪明才智,自己愚昧迟钝;对权力,毫无兴趣;对自己的灵魂,不敢正视。 他对于自己能够毫不含糊地、实事求是地进行严格的自我批判,感到十分得意,于是就反举双手,双腿一伸,在沙发上伸了个懒腰。 尽管如此,我们每个人不是仍有不少迷人之处么? 爸爸,一个可怜人,他的笑貌能把小鸟引下枝头,能把鳄鱼引出泥淖。马德琳则不但风姿迷人,而且容貌漂亮,才智超群。她的情夫瓦伦丁·格斯贝奇,虽然粗眉大眼、心狠手毒,但依然有其迷人之处。他下巴宽大,长满一头火红的铜色鬈发(他用不着头皮专家),装着一条木头假腿,走起路来一高一低,煞是优美,宛如一名在威尼斯运河上撑平底船的船夫。赫索格自己的迷人之处也着实不少,只是他的性功能被马德琳搞垮了。连吸引女人的能力都已消失,还有什么希望恢复正常?正是在这一方面,他感到自己几乎像个尚未康复的病人。 在性生活这种玩意儿上争高比低,实在无聊。 几年前,由于遇上了马德琳,赫索格替自己的生命史写下了新的一页。马德琳是他从教会里抢出来的——他们认识时,她刚皈依了宗教。为了讨取新婚妻子的欢心,他辞去了一份极为体面的教职,并且动用从他那迷人的父亲那儿继承来的两万元遗产,在马萨诸塞州的路德村买了一幢很大的旧房子。在这环境幽静的伯克夏附近,他还有朋友(瓦伦丁·格斯贝奇夫妇),按理说,在这儿他本当可以安下心来,写出他《论浪漫主义社会思潮》的第二卷的。 赫索格离开学术界,并非因为他在那儿混得不得意。恰恰相反,他的声誉极好,他的论文颇有影响,已被译成法文和德文。他早年那本出版时不大为人注意的书,现在已在多处被列入必读书目,受到年轻史学家的推崇,认为它是新史学的楷模,是“一本使我们深感兴趣的历史”。那就是说,这是一本入世的,根据古为今用的观点来考察过去的史书。和戴西结婚后,他一直过着虽属平凡,但极其体面、安定的助理教授生活。他的第一本书,通过客观的研究,阐明了基督教和浪漫主义的关系。第二本书中,他显得倔强了,野心稍露,立论也较以前大胆。平心而论,他性格上实在有着许多百折不挠的地方。他意志坚强,能言善辩,对历史哲学特别爱好。娶了马德琳,辞了教职(因为她认为他应该如此),隐居路德村后,他对威胁凶险、极端主义,对异端邪说,对酷刑苛判也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和才华,“破坏之城”对他特别有吸引力。他曾计划写一部如实总结二十世纪革命运动和群众动乱的历史巨著,观点和法国政治学家托克威尔大同小异,认为人人平等和民主进步不仅会普及于全世界,而且还会永恒持久地发展。 但现在,在这个问题上,他不能再自欺欺人了。他对此开始大加怀疑。他的雄心壮志遭到了严重的挫折。黑格尔给了他不少麻烦。早在十年前,他以为自己就已把黑格尔的协意和文明两个观念弄通了,但现在看来并没有搞对头。他越想越苦恼,越不耐烦,越生气,而就在这时候,他和妻子的关系也非常奇怪地有了变化。马德琳对现状已感到不满。起初,她不想让她的丈夫一辈子做个平平凡凡的教书匠,要他辞职,可是乡居一年后,她改变主意了。她认为自己年轻美貌,聪明能干,而且生气勃勃,善于交际,绝不该在伯克夏这样的穷乡僻壤埋没掉。她决定要读完她的斯拉夫语研究生课程。于是,赫索格便给芝加哥写了谋职的信。他还得给瓦伦丁·格斯贝奇找个工作。瓦伦丁原是个电台广播员,曾在皮茨菲尔德城电台播放唱片音乐节目。马德琳说了,你不能让瓦伦丁和菲比这样的人孤零零地留在这令人伤心的乡下啊。赫索格所以决定去芝加哥,因为他是在那儿长大的,人头熟。果然,他在市区大学找到了教职,瓦伦丁也在闹市区一家调频电台谋到了一份教育指导员的差事。在路德村的房子——用老头子千辛万苦挣得的两万块钱买来的房子——连同图书、英国的骨灰瓷器和新置的家具等等,都一并封了起来,丢给蜘蛛、鼹鼠和田鼠去享用了! 赫索格一家就这样搬到中西部来了。但在芝加哥住了大约一年后,马德琳觉得实在合不来,决定要求离婚。赫索格不得不同意。他能有什么办法呢?这件事使他深感痛苦。他爱妻子,更舍不得和小女儿分开,但马德琳坚决不愿再和他保持这种婚姻关系,他只得尊重她的愿望。奴隶制早已消亡了。 这第二次的离婚,给赫索格的打击实在太大,他感到自己快要垮了。平日给他们夫妇看病的芝加哥精神病专家埃德维医生,也认为可能他还是去外地走一走的好。于是,他和市区大学校长商量,说一待精神有好转,就会来任教。然后便带着向哥哥瑞拉借来的钱,到欧洲去了。并不是每一个有精神病危险的人都花得起钱去欧洲休养的。大多数人不得不继续工作,每天上班,每天依旧乘地铁。要不就喝喝酒,到电影院干坐着活受罪。赫索格应该感到心满意足了。一个人除非死于横祸,总有一些事值得庆幸的。事实上,赫索格心里的确很感激。 他在欧洲也不全闲着。他代表纳拉甘塞基金会在那儿作文化访问,并在哥本哈根、华沙、克拉科夫、柏林、贝尔格莱德、伊斯坦布尔和耶路撒冷作公开演讲。可是第二年三月回到芝加哥时,他的健康状况比十一月去时还要坏。因此他对校长说,他也许还是呆在纽约的好。回到芝加哥后,他并没有去看马德琳。由于他的举止怪僻,她认为对她的威胁太大,因此事先就通过格斯贝奇警告过他,叫他不要走近哈珀街的房子,因为警察已存有他的照片,要是发现他到那个街区,就会逮捕他。
《赫索格》是索尔?贝娄的代表作,在他的整个创作历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它真实地表现了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在现代社会中的苦闷与迷惘,追寻和探索。这也是他涉及社会问题最多的一部小说,内容丰富,寓意深刻,分析精妙,手法多样,是贝娄小说叙述艺术的典范之作。它深深地打动了广大的读者,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得到了普遍的好评,为此获得了1965年美国全国图书奖,还被英国读者选为战后十二部用英语创作的最佳小说之一。
无
一开始是老师指定的小说,图书馆里找不到,不得已才买的。看后感慨很多,赫索格是中产阶级的代表,但是我对他兴趣不大,相反我喜欢她的第二个妻子玛德琳,她很勇敢,是女人的楷模,我觉得女人就应该为了自己而和男权的世界做斗争,唯有如此,女人方可找回自己的尊严。
忘记了当时是因为什么原因购买的这本书;但不论怎样我该感谢有机会阅读它。它给了我太多的东西;体会、认识、感受,以及对某种深刻的困惑的消解。书的纸张也很好,微微带点怀旧的色彩,和书的内容很配;纸质柔软,手感舒适。这就如同好的舞台与化妆,可以让观众更好地进入剧目的世界之中。宋老师的翻译很好,真实地传达了人物的气质。
看李海鹏的《佛祖在一号线》,买了这本书,对这种意识流的写法,始终不是很喜欢。压抑,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