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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赛的故事

[美]斯蒂芬·金 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年10月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

[美]斯蒂芬·金  

页数:

549  

译者:

张桦,邹亚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美国国家图书奖终身成就奖得主、恐怖小说之王斯蒂芬?金的最新长篇小说,被评论界誉为“可能是金迄今为止最具个人色彩、最强有力的巨著”,“《丽赛的故事》着力探索的是创造力的源泉、疯狂的诱惑和爱的秘密语言。”  丽赛两年前失去了丈夫,他们一起经历了二十五年最深厚有时甚至非常恐怖的亲密婚姻关系。丽赛知道丈夫过去经常去的一个地方——那个地方既吓得他要死又锈治愈他的伤痛,既能把他活吞下去又能给他继续生活下去的信念。现在轮到丽赛亲自去那个地方,去面对丈夫的群魔……

作者简介

  斯蒂芬·金(Stephen King,1947年9月21日—)他是有史以来作品最多、读者最众、声名最大的作家之一。  他编过剧本,写过专栏,执过导筒,做过制片人,还客串过演员。  他的作品总销量超过三亿五千万册,超过一百五十部影视作品改编自他的作品,由此创下一项吉尼斯世界记录。  他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惊悚小说大师”,更是读者心目中的“恐怖小说之王”。  他六次荣获布莱姆·斯托克奖,六次荣获国际恐怖文学协会奖,1996年获欧·亨利奖。  他2003年因“继承了美国文学注意情节和气氛的伟大传统,体现出人类灵魂深处种种美丽的和悲惨的道德真相”而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的终身成就奖。  他2007年荣获爱伦·坡大师奖——终身成就奖。  他以恐怖小说著称,活脱脱概括了此一类型小说的整个发展沿革,他的作品还包括了科幻小说、奇幻小说等其他小说类型。但他的作品又远远超出了类型小说的范畴,他并非一个廉价的恐怖批发商,他的作品深入内心、逼问人性、展现灵魂,它成就的是真正的心理惊悚——他是位不折不扣的文学大师。

书籍目录

第一部 寻找怖鸣第一章 丽赛和阿曼达(老样子)第二章 丽赛与疯子(黑暗爱他)第三章 丽赛和银锹(等待风儿转向)第四章 丽赛和血怖呜(一团恶蛊)第二部 该上就上第五章 丽赛和漫长的星期四(怖呜的站)第六章 丽赛和教授(你跑不了)第七章 丽赛和法律(强迫症和疲惫的头脑)第八章 丽赛和斯科特(悠悠树下)第九章 丽赛和古版客黑马王子(爱的义务)第十章 丽赛和反对疯狂的理由(好兄弟)第十一章 丽赛和池塘(嘘!——现在你必须安静)第十二章 丽赛在格林劳恩(蜀葵)第十三章 丽赛和阿曼达(姐妹同心)第十四章 丽赛和斯科特(宝宝)第十五章 丽赛和长人(帕弗科站在墙根下)第三部 丽赛的故事第十六章 丽赛和故事树(斯科特有话要说)作者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部 寻找怖鸣  第一章 丽赛和阿曼达(老样子)  在人们眼中,著名作家的配偶无异于一团空气。对于这一点,没人比丽赛?兰顿更有体会了。她丈夫得过普利策奖和全国图书奖,但丽赛这辈子总共才接受过一次采访。那是一家著名的女性杂志,里面有一个栏目——“是的,我嫁给了他!”500字的篇幅里,差不多有一半是在解释她的爱称和“茜茜”押韵。另外一半,大部分是关于她的一道小火烤牛肉的秘诀。她姐姐阿曼达说,采访上那张照片把丽赛照胖了。  丽赛的每个姐妹都喜欢“猫捉鸽子”(她们父亲管这叫“搅事”),也就是越是别人的疮疤越要好好议论一番。不过,姐妹们里只有一个让丽赛真的讨厌过一阵子,就是这个阿曼达。她是当年利斯本瀑布镇迪布什尔家女孩子里最大的一个(也是最怪的一个)。阿曼达现在一个人住,房子是丽赛给的。房子不大,但挺结实,地点离堡景县不远,这样丽赛、达拉和康塔塔都能照看她一点。丽赛替她买下这座房子是在七年前,也就是斯科特过世之前五年。斯科特死得太早,照人们的说法,是英年早逝。丽赛有时无法相信他走了两年。有时候她觉得不止两年,有时又觉得才一眨眼。  丽赛终于开始打扫他的工作套房,那是几个漂亮的房间,长长地排成一排。被改造成工作室之前,它们不过是一个乡间谷仓上的阁楼。第三天,阿曼达来了。当时丽赛才刚刚整理完外版书(有几百本),开始清点家具。她把家具列在单子上,在想保留的家具旁边打上一个小小的星号。她等着阿曼达说:“看在上帝分上,你怎么不快点?”阿曼达却没开口。丽赛点完了家具,开始清理大壁橱里的几箱信件,而阿曼达的注意力似乎一直没离开书房南墙边堆着的一摞摞杂志刊物。她在排成长蛇阵的杂志前忙活,几乎不怎么说话,只是不时在手边的一个小笔记本上划拉上几笔。  丽赛没有问她“你在找什么”或是“你记什么呢”。斯科特不止一次说过,丽赛有一种人类罕见的素质:如果你不在意的话,她就不在意。只要你不是搞爆炸或是往什么人身上砸东西,她就不会在乎你都在干些什么。而对阿曼达来说,搞爆炸并不奇怪。她是那种什么都要寻根究底的女人,那种憋不住话的人。  阿曼达原来和丈夫住在拉姆福德(“像一对挤在下水道里的黄鼠狼”,这是斯科特的原话。有一天下午他们去看望阿曼达夫妇之后斯科特说的,不过丽赛让他发誓不再这么说)。阿曼达的丈夫在1985年离开拉姆福德去了南方,而她的女儿——因特梅索,大家叫她梅丝——1989年去了北方的加拿大(和一个开长途卡车的司机一起)。“一个往北飞,一个往南飞,一个闭不上永远张着的嘴。”这是她们父亲在她们小时候爱念的打油诗。而在丹迪·戴夫·迪布什尔家的女孩子里,最闭不上嘴的一个自然是阿曼达,她先是被老公甩了,又被自己的女儿甩了。  虽然阿曼达有时太不讨人喜欢,丽赛还是不想把她一个人扔在拉姆福德;要说原因的话,可能是对她不放心。而且,丽赛肯定达拉和康塔塔也是这么想的——虽然她们从没明说。于是她和斯科特商量了一下,找到了“鳕鱼角”的那处小屋。他们花9.7万美元现金买了下来,阿曼达很快就搬了进去。  如今,斯科特已经不在世了,而丽赛终于打起精神收拾他的工作室。到第四天中午,外版书已经装了箱;信件按某种顺序标了号;她也清楚哪些家具该留下、哪些要处理掉。可是,为什么她还是觉得弄完的那么少呢?打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这事急不得。虽然自从斯科特过世后她收到了那么多催问的信和电话(还有些人找上门来),她还是决定慢慢来。她想,总有一天,那些对斯科特遗作感兴趣的人会拿到他们想要的东西,但得等到她准备好给他们的时候。开始那些人并不明白这一点,他们耐不下心来。她想,如今多数人都耐下心来了。  关于斯科特留下了什么东西,有很多说法。她唯一完全弄懂的就是记事录,但还有一样东西,挺滑稽的,发音听起来像“古版”(incuncabilla)。这就是那些迫不及待的人、那些骗子、那些肝火旺盛的家伙想要的东西——斯科特的“古版”。丽赛暗暗管他们叫“古版客”。  现在,她最主要的感觉就是泄气,阿曼达露面以后,这种感觉更加强烈。她发现,自己以前要么低估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要么高估了自己的能力(高估了很多)。她看着眼前的摊子:想留下的家具收到了下面的仓库里,地毯卷好捆上了,那辆黄色的莱德货车停在院子里的车道上,把阴影投到她和隔壁盖洛威家院子中问的篱笆那儿。  哦,别忘了,还有这个地方的心脏,让人伤感的三台电脑(原来有四台,现在记忆角落里的那台已经搬走了,丽赛自己搬的)。每一台都比上一台新一些、轻一些,但就连最新的一台也是个大家伙,而且三台电脑都是好的。当然,它们被设了密码,而她不知道密码是什么。她从没问过,也不知道电脑硬盘里沉睡着什么样的文件。食品采购清单?诗歌?黄色邮件?她肯定他是上网的,但不知道他都访问哪些网站。亚马逊?德拉吉?汉克?威廉姆斯的现场秀?酷乐妈咪?她猜他没长时间访问什么付费网站,否则她会看到账单(至少从每月的账单里看出一点线索),当然了,除非金额非常小。如果斯科特想每个月对她瞒下1000块,他完全能做得到。至于密码呢?可笑的是,他可能告诉过她。这类东西她总是记不住,就是这样。她提醒自己,可以试试自己的名字。也许过一阵吧,等阿曼达回家之后,总之不会是最近。  丽赛坐下来,用嘴吹开披到额前的头发。“照这个速度,七月份之前我都没法开始整理手稿,”她想着。“要是那些古版客看到我这副慢吞吞的样子,准得急了。尤其是最后那个人。”  说起最后那个人,那是五个月前的事。他尽量表现得不急不躁,说话客气,让丽赛觉得他或许和别人不一样。丽赛告诉他,斯科特的写作室已经空关了一年半,但她估计自己就快能打起精神清理了。  来客说自己是匹兹堡大学英文系的约瑟夫?伍德波迪教授。匹大是斯科特的母校,而伍德波迪的“斯科特?兰顿与美国虚幻小说”课程大受欢迎。今年他还有四个研究生在做斯科特?兰顿的研究。他的急迫心情似乎可以理解,丽赛用“尽量早”、“今年夏天应该可以”这类模模糊糊的说法打发不走他。她最后只好保证,等“一切弄好”之后会给他打电话,伍德波迪这才罢休。  他说,她和一位伟大的美国作家同床共枕过,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就有资格处理他的文学遗产。他说这是专家的事,而且他知道兰顿太太连大学文凭都没有。他提醒她,自从斯科特?兰顿逝世,这么长时间已经过去了,各种流言蜚语越来越多。人们猜测兰顿还有好多小说没发表——短篇长篇都有。能让他进兰顿的书房看看吗,哪怕一小会儿?让他看一眼文件柜和书桌抽屉,这就能让很多人的瞎猜平息下来。她可以在一旁监督——这是当然的。  “不行,”她边说边送伍德波迪出门,“我还没准备好。”他的好态度没能让她大发慈悲——这态度也是努力装出来的吧,因为他显然和别人一样急切。他只不过是掩饰得比较好、伪装的时间比较久。“等我准备好,我会把一切都清理出来的,不仅是手稿。”  “可是——”  她冲他严肃地点点头。“老样子。”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他当然不会明白。这是她和斯科特之间的说法。有多少次斯科特回到家,嚷嚷着:“嘿,丽赛,我回来了——老样子吧?”意思是,是不是“一切都好”。但是,如同大多数“强力句”(斯科特跟她解释过一次,但她早就知道是什么意思),它也有某种内在的含义。像伍德波迪这样的人是永远无法明白“老样子”的内在含义的。就算丽赛解释上一整天他也不会明白。为什么?就因为他是个古版客,而斯科特?兰顿只有一样东西让古版客们感兴趣。  “没关系,斯科特能懂。”五个月前的那天,她就是跟伍德波迪教授这么说的。  要是阿曼达问丽赛,斯科特的“纪念品”(奖状奖牌之类)都放在哪儿,丽赛肯定会撒谎的(对于一个很少撒谎的人来说,偶尔撒一个高水平的谎似乎可以原谅)。她会说:“在美开尼瀑布镇的一个自助保险箱里。”可是,阿曼达没问。她只是更加夸张地哗哗翻动着她的小本子,分明是想引起妹妹的注意,直到她识趣地提出问题。然而丽赛仍旧没问。丽赛正在想,这么多斯科特的东西被搬走之后,这个角落变得多空啊——空而无味。她不要的东西要么坏了(比如那个电脑屏幕),要么太破旧,无法见人。  最后还是阿曼达撑不住了,她摊开小本子。“瞧瞧这个,”她说,“瞧一下。”  阿曼达翻开的是第一页。蓝色横线上是一排排密密麻麻的数字,从左边的铁圈圈一直写到右边纸的最边沿(“真像是什么密码,在纽约大街上你就经常能撞到拿这种密码故弄玄虚的人,大概是因为纽约的公立精神病院不够多。”丽赛心烦意乱地想)。多数数字上画了圆圈,个别的则框了个方框。曼达翻过一页,新摊开的两页上也全是类似的数字。再翻一页,数字记到一半就结束了。最后一个数是846。  阿曼达脸蛋发红,得意洋洋地睨着丽赛。那副居高临下的姿态是丽赛2岁、而她12岁时常有的,仿佛在说,她又独占了什么好东西。丽赛发现自己正带着某种兴趣(和一丝紧张),等待答案揭晓。阿曼达这次一来就显得古怪,也许只是因为天气太闷热;但更有可能是因为她处了很久的男友突然失踪了。丽赛想,如果阿曼达因为被查理?科利沃抛弃而经历着另一次感情风暴,那么她最好小心点。她从没喜欢或相信过科利沃——就算他是银行家也没用。在春季糕饼展卖会上,她已经不止一次听到楼下“醉老虎”酒吧的那些男人管他叫“扳机豆”。这是一个银行家该有的绰号么?它到底是什么意思?而且,他应当知道曼达过去精神有过问题……  “丽赛?”阿曼达叫着。眉头拧在一起。  “对不起,”丽赛说,“我刚刚有点……走神。”  “你总是这样,”阿曼达说。“我想你是被斯科特传染的。注意,丽赛。我给他的每份杂志、报纸和学刊之类编了个号。就是靠墙堆的那些。”  丽赛做出很清楚的样子,点点头。  “我轻轻用铅笔记的数,”阿曼达接着说,“我总是趁你背过身或是不在屋里时做记录,我想你要是看见的话,一定会让我停手。”  “我不会的。”丽赛接过小小的记事本,它已经被它主人的汗液弄得软软的。“846!这么多!”她知道,靠墙堆的那些报刊她是不会自己去读的,也不会留在家里,她喜欢的是《O》、《好管家》、《女士》一类的杂志,而这里净是什么《斯沃尼评论》、《闪亮列车》、《开放之城》之类,还有一些名字更怪,比如《皮斯佳》。  “比这多得多,”阿曼达说着,伸出一只指头指着杂志堆。丽赛认真看了一眼,发现她姐姐是对的。绝对不只八百四十几本。“总共差不多有3000本,你准备把它们放在哪儿、谁会要这些东西,我就管不了了。846本只是带着你照片的。”  阿曼达说得如此不清不楚,丽赛一开始没听明白。等她明白过来之后,立刻高兴起来。她突然发现了这样一个照片宝藏,记录着她和斯科特度过的时光——以前,她连想都没想到过。可是现在,她突然发现的确应该如此。直到他去世,他们共同生活了25年。而斯科特又是个不知疲倦的旅行家,这些年来,他走遍了全国,一路读书、办讲座。他每年能去90来所大学,在途中还笔耕不辍。多数时候,她都陪在他身边。她已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在汽车旅馆里,她拿那只小小的熨斗替他熨西服,面前的电视机声音调得低低的,放着脱口秀;而属于他的房间一侧,是便携打字机的噼啪声(结婚初期)或手提电脑键盘轻微的敲击声(后来),旁边的斯科特低着头,一缕头发滑落到额前。  曼达脸带愠色盯着丽赛,显然不喜欢她的这种反应。“我画了圈的——有600多份——都是让你丢脸的。”  “什么?”丽赛听糊涂了。  “我来告诉你。”阿曼达研究了一下那些数字,走到墙根前,又看了一眼手里的小本,从长长的杂志垛里抽出两本东西。一本是看起来很高档的硬皮大书——《伯林格兰市肯塔基大学的半年鉴》;另一本有读者文摘大小,像校办杂志,名为《狂与骤》——一看就是英文专业学生想出来的那类华而不实的名字。  “翻开来,翻开来!”阿曼达边催边把书塞到她手里。丽赛从她姐姐的急切中闻到了尖酸的味道。“我夹了纸片儿的,瞧见没?”  纸片儿。她们的妈妈总是管小纸条叫“纸片儿”。丽赛首先翻开了半年鉴,找到做记号的那页。她和斯科特的照片照得很好,印刷也很细腻。斯科特正走向一个讲台,而她站在他身后,鼓着掌。听众们站在下面,也在鼓掌。《狂与骤》上,他们的那张照片则非常粗糙,颗粒很大,纸浆里的木纤维历历可见。可是,乍一看,她几乎要掉下泪来。斯科特正走进一个黑洞洞的喧闹场所,脸上挂着丽赛无比熟悉的、他特有的深深笑纹,好像是在说:哦,是了,就是这里。她在他身后一两步,笑脸也被闪光灯打得雪亮。她甚至还能分辨出自己穿的那件衣服,那件蓝色的安妮?克莱外套,左下摆有一条滑稽的红条的。她的下半身消融在阴影里,但她知道,她下面穿着牛仔裤。每次晚出门,她总是穿一条褪色的牛仔裤。旁边的说明是:“活着的神话,斯科特?兰顿,上月在魏蒙斯塔拉大学的17俱乐部露面(由加尔?帕尔陪同)。兰顿在此逗留到关门,朗诵、跳舞、交际。一个懂生活的男人。”  是的。懂生活的男人。她可以作证。  她看着所有那些期刊,突然被它们包含的东西所压垮。她意识到阿曼达终于还是伤了她,给她留下一道将会流血很久的伤口。他是唯一知道这些黑暗场所的人吗?这些当他陷入孤独时就要光顾的肮脏场所?也许她还不了解他的全部,但她知道的已经足够了。她知道他曾经被祟魅所苦,知道他在太阳下山后看不得镜子——或是任何反光面——如果他能控制的话。但是,不管这一切,她还是爱他。因为这个男人懂生活。  可是,他不再懂生活了,他已经不再生活。他走了,就像人们说的。她的人生进入了另一个阶段,一个独奏的阶段,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一个句子浮现到她的脑海里  (“紫色,带斑纹边的东西”)  让她猛然一抖,她又要想到那些不该想的事了,赶紧把注意力移开。  “我很高兴你找到了这些照片,”她温和地对阿曼达说,“你是个好姐姐,你知道吗?”  然后,就像丽赛期待(但不敢真正指望)的那样,曼达从她幸灾乐祸的小把戏里惊醒了过来。她半信半疑地盯着丽赛,像是想从她脸上找出一丝不诚恳的痕迹,却无功而返。她一点点变回到那个温顺、好脾气的曼达。她接过笔记本,皱着眉瞟了它一眼,像是疑惑它是从哪儿来的。丽赛心想,考虑到这些数字的恼人之处,这倒可能是向好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

媒体关注与评论

  “斯蒂芬·金对于讲故事具有魔鬼附体般的天赋,对于语言又具有天使之耳般的敏感,而最重要的是,他具有在乎凡中发见史诗的无与伦比的才能,所有这一切都在《丽赛的故事》中得到勇敢、卓绝的体现,为我们游述了一个普通婚姻中所暗藏的鳞血淋漓、精妙绝伦的故事。在他的笔下,斯科特和丽赛漫长而又充满激情的婚姻 ——也暗示所有长期的婚姻关系——变成了一个奇异怪诞又令人着迷的国度,具有了其自身的地理和语言,具有了其自身有关英雄和恶魔的黑暗面又激动人心的编年史,具有了其特有的悲剧、忧伤和荣光。自打我十五岁开始,斯蒂芬·金就引导我用恐怖和神奇的眼光看待我们日常的世界,而这部最新的长篇小说比他之前所有的作品都更令我信服地认识到他的卓绝和伟大。”  ——迈克尔·沙邦《美国当代最重要的严肃作家之一》


编辑推荐

  “斯蒂芬?金对于讲故事具有魔鬼附体般的天赋,对于语言又具有天使之耳般的敏感,而最重要的是,他具有在乎凡中发见史诗的无与伦比的才能,所有这一切都在《丽赛的故事》中得到勇敢、卓绝的体现,为我们游述了一个普通婚姻中所暗藏的鳞血淋漓、精妙绝伦的故事。在他的笔下,斯科特和丽赛漫长而又充满激情的婚姻——也暗示所有长期的婚姻关系——变成了一个奇异怪诞又令人着迷的国度,具有了其自身的地理和语言,具有了其自身有关英雄和恶魔的黑暗面又激动人心的编年史,具有了其特有的悲剧、忧伤和荣光。自打我十五岁开始,斯蒂芬?金就引导我用恐怖和神奇的眼光看待我们日常的世界,而这部最新的长篇小说比他之前所有的作品都更令我信服地认识到他的卓绝和伟大。”  ——迈克尔·沙邦《美国当代最重要的严肃作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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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作品很多都拍成了电影,
  
  例如:《绿里奇迹》、《兄弟连》、《肖申克的救赎》……
  
  当然,这部小说还没有,它的内容还没有精彩到可以拍成电影。
  
  
  
  如果有天,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那便是《丽赛的故事》被搬进了电影院。
  
  
  
  整本书看下来,没有带来预想的惊喜,
  
  但是诸多心理描写和插叙手法都是可圈可点之处。
  
  我喜欢,一个寡妇和自己对话,种种的不存在,都可以存在。
  
  
  
  爱,可以让一个死去的人活在心里。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值得回味呢?
  


  史蒂芬金新著,以家庭主妇,确切地说是著名作家遗孀为主角的一个故事,和所有的畅销书一样,显然是在迎合师奶阶层的阅读趣味,几乎可以用甜美来形容的史蒂芬金故事! 实际上,品质并不糟糕,糟糕的——一如既往是中文版的翻译,在所有的史蒂芬金小说里,应该说这本的翻译质量是最差的。我注意到,果然又是凤凰出版集团的杰作,这是一家市场化程度和垃圾制造能力都相当惊人的大型出版集团,很不靠谱。


   无论英文版还是中文版,总觉得金大叔的故事推进都很慢,慢到让我缺乏耐心读下去。
   但这本是例外。不光看了译本,还找来原著翻着字典看完。
   或许,就如宿主的作者所说,爱才是故事里最动人的部分。
  


  由于看的是翻译版,我不能对原版说什么,但是这个翻译的实在是太差,那个血怖呼是个什么东西?而且全书都是。也不知道原词是什么。但是很妨碍阅读。


   丽赛,她有简单好记的名字,是名作家的遗孀.
   丽赛和斯科特在我心中的形象是多变的.除非看到SK的外貌描写我才有一点意识,斯科特永远是我心中的卡夫卡,或是菲茨杰拉德.(看看卡夫卡的照片,那分明就是斯科特的眼神!)非常奇怪,在SK的眼中的斯科特终究是什么样子.我永远也想不出一个又高又瘦的长发男人有丰富的想象力,靠一个深爱的女人才能从恶蛊手中走出.
   他的长人,在我看<<丽赛的故事>>的第一个晚上,竟有一会儿也成了我的长人.那时房间一片漆黑,眼睛还没适应,手摸着门把,心中突然有种"它在看我,它就在我后面"的感觉.不得不佩服SK除了他,我还没试过看谁的书这样胆战心惊地.他的文字,让我在那一刻吓得(或是紧张得)不敢回头,真是够毛骨悚然的了.
   而丽赛更是......我简直想象不出她的轮廓.好象很胖,像我心中的五月(<<蜜蜂的秘密生活>>),一个黑人女人的身材.但丽赛不是黑人,而且,照SK的说法,她很瘦,很有力,很灵敏.
   丽赛也是多变的.在斯科特向她求婚的那晚,她也像电影中的白人女主角一样,又高又瘦,年轻,漂亮,有一头微卷的金发或褐发.但现在不是,她是我的黑人五月.
   阿曼达,曼达兔.在我看来更是又肥又黑.但实际她很瘦,是白人.都与我想像的不一样啊.
   嘿嘿,
   这是头一次哦.以前看小说都是边看描写,边想象怎样的是五月,怎样的是达西,怎样的是盖茨比.
   但这次,即使有外貌描写,我好象也会自动忽略,任由我的想象力狂魔乱舞.
   除了故事的精彩外,SK的语言也让我有了更新的认识."语言的池塘"------总觉得SK也将引我去.我想去怖桠月,去看语言的池塘,看斯科特哥哥的墓,也去看他的长人.
   我什么时候也能有这样只有我能进入的,自己的想象世界?
  


  这书跟尸骨袋真的很像啊
  
  失去丈夫/妻子,作家的故事
  
  另一个世界的创意跟《玫瑰疯狂者》一样,看着眼熟,而且我更喜欢玫瑰疯狂者里的那个世界
  
  个人觉得就像尸骨袋和玫瑰疯狂者的结合体差不多,就觉得眼熟,非常没新意
  
  尸骨袋那书本身我就不喜欢,里面那个纯情完美的少女妈妈角色让人看了倒胃口
  
  我还是喜欢他以前的风格,流畅,没有冗余感,故事就是故事,所有的描写都有存在的必要。尸骨袋和丽赛的故事就相反,没有那种每一个字都值得看的感觉,好多我都是跳过去的。
  
  而且让人感觉带着自传性质的东西看起来总是那么尴尬。我不是说这两本是自传,但是那种“总有什么是取材于他自己”的感觉不太好。
  
  当然和别人比起来还是斯蒂芬金的书比较好看,但是怎么就没有以前那种味道了。
  
  以前那些无穷无尽的DLEMMA,感情冲突,心理描写,和现时情节完美融合纠缠的过去(杰罗德游戏,极其完美)这本书里都没有。没IDEA。
  
  关于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我倒是搞不懂,也许外国人的标准比较高咩?反正我觉得像玫瑰疯狂者啊,惊鸟啊,克里斯汀啊,都已经够严肃的了啊。也许是我对通俗文学的门槛定的太低了,总觉得泡沫之夏啊,酵母啊那些才能叫通俗文学啊。也许卖的好都得叫通俗。喜欢的人太多也真是会没了点味道。
  
  还有,黑暗塔我就觉得未免太严肃了,我自己是看不下去的。受不了。魔戒那书,虽然总是声称自己很喜欢,说实话我是硬着头皮看完的……再说,它哪里严肃了啊……我一直以为那是整一个通俗文学啊……
  
  原来我是一个通俗小说爱好者。可是我不喜欢酵母啊。
  
  难道斯蒂芬金改变风格真的是想写的严肃点吗?到底啥能算上外国人眼中标准的严肃文学?王尔德梅里美能算不?
  
  以上是感想,算不得书评。谁来告诉我什么才能算严肃文学。
  
  
  顺便说一句,我不太同意把斯蒂芬金跟金庸相提并论、斯蒂芬金对人性的剖析要深刻复杂的多了。金庸在写作上的,编故事上的技巧非常成熟,非常精美,可是它的内核,整一个伟大光明正确与邪恶别有用心一小撮。金庸算通俗文学我觉得挺合适。


  SK在2006年的作品。刚看了一个书评,说SK想用本书向文学作品(对比于通俗作品)冲刺。也许这只是书评家的猜测。
  
  对比SK其它的作品,本书是比较平淡的。我没有看全本,只是看了新浪读书提供的选载。比较紧张的和印象深刻的只有Scott在田纳西大学中枪的那一段。而且不知道SK是否有意在本书中体现一个不同的风格,本书中并没有出现太多Supernatural的情节(也许在书的后半部分会多一点)。
  
  不论如何,本书和SK一贯的作品一样,让读者慢慢深入到他描写的主人公的生活之中去。也许在平淡之中,突然吓唬你一下。
  
  和一般翻译作品存在的问题一样,本书的翻译也存在不少的错误。但是作为一本小说,基本上是不影响阅读的。我个人的感觉,如果去读英文原著的话,可能因为阅读速度的原因而不会给我带来阅读的乐趣了。


  最近的《上海书评》上刊载了李继宏以笔名“陈一白”发表的《从通俗走向文学的危桥》一文,所评书籍为斯蒂芬·金的《丽赛的故事》。
  
  链接:http://www.dfdaily.com/node2/node31/node2433/userobject1ai133444.shtml
  
  这是一篇三段论的文章:介绍斯蒂芬·金;评《丽赛的故事》;议论中文版翻译水平。
  
  在介绍斯蒂芬·金时,着重介绍了评论家们对斯蒂芬·金的批评,譬如哈罗德·布鲁姆极其轻蔑地将这名被《纽约时报》封为“图书世界的天皇巨星”的“恐怖小说之王”贬为“地摊文学作家”(a writer of penny dreadfuls)。
  
  “其实斯蒂芬·金本人想必也十分清楚,通俗小说和文学小说并非只有名义上的区别。如果他的作品永远是《黑暗塔》、《尸骨袋》、《手机》这样的货色,那么他将永远不会在严肃文学的殿堂中占有一席之地。”
  
  【原来在该书评人眼里,《黑暗塔》也不过是“货色”而已?】
  
  然后,就成功地将《丽赛的故事》定位为“他试图获得主流评论认同而精心建造的桥梁”,并且做出了“如果把它当成通俗小说来看,《丽赛的故事》是合格的,甚至可以说是良好的。但如果作者想用它来充当桥梁,以便走向文学小说的彼岸,那么这座桥梁恐怕顶多只能算摇摇欲坠的豆腐渣工程。”的结论。
  
  那么,这位书评作者的论据到底有哪些呢?
  
  1 《丽赛的故事》游离在文学小说和通俗小说之间。
  
  2 《丽赛的故事》的题材是文学小说所惯用的,甚至有模仿的痕迹
  
  3 《丽赛的故事》中有生造词,这些人为的阅读障碍确实大大地降低了作为通俗小说最主要特征的易读性。
  
  4 人物刻画上并不能算成功
  
  5 不过更致命的缺陷在于斯蒂芬·金的过分自信:他自以为能够把握深爱亡故丈夫的寡居妇女的心理状态,可惜我们在《丽赛的故事》中看到的丽赛是迟钝的而不是悲哀的。也许斯蒂芬·金在写这部小说之前应该先去翻阅琼·狄迪恩(Joan Didion)的《幻念的一年》(The Year of Magical Thinking)。
  【《幻念的一年》的正式中文本译名是《充满奇想的一年》,而我也正是从这里瞧出“陈一白”是李继宏的马甲】
  
  最后,书评者说:“总而言之,严肃作家也许能够轻而易举地写出脍炙人口的通俗作品,比如托尔金的《指环王》、刘易斯的《纳尼亚传奇》、科马克·麦卡锡的《老无所依》,但通俗作家却很难写出堪称经典的文学小说,斯蒂芬·金这本《丽赛的故事》即是最好的证据。”
  
  【托尔金和刘易斯的第一身份都是大学教授或者学者,要称呼他俩为“严肃作家”,那么前提是他们要创作过“严肃小说”或者“文学小说”,但恐怕这二位最著名的小说作品就是《指环王》《霍比特人》和《纳尼亚传奇》。但他又将这些作品定性为“通俗作品”,那么这两位“严肃作家”的“文学小说”在哪里呢?】
  
  文末更是写道:“其实此书的翻译质量从中文书名就可以窥见一斑。斯蒂芬·金明明在第一页就告诉大家Lisey的发音是“丽希”,不知道译者为何非要改为“丽赛”。其他错译漏译之处比比皆是,这里就不再枚举了。当然啦,如果你能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这个中译本还是值得购买的:斯蒂芬·金的超级拥趸,无法找到原版来读,仅想了解此书的大概内容。”
  
  ————
  看了这篇书评,深感如今要判定一本翻译小说死刑之简单便利。翻译问题暂且不论,就以“陈一白”挑出的这五条来检验时下国内的翻译小说,不知有哪些能获得笔者的青睐?
  
  莫非就是“陈一白”翻译的那些?
  
  PS:文中还将Doubleday译为“两天出版社”,然早先即有人写过文章,澄清过诸多国外出版社的错译。Doubleday得名于该出版社的创始人Frank Nelson Doubleday,因此还是音译为好。
  
  
  
  
  


  
  意念世界
  印象中,金大师不曾一门心思地刻划过爱情,或婚姻。这本是绝对的例外,也是巧妙的变通:以往的作家角色延展到作家太太的日常生活里,惊悚的异类空间、怪兽怪物也一同递交给这位太太:丽赛。
  “在人们眼中,著名作家的配偶无异于一团空气。”但这是一团填充了作家斯科特此生幸福的空气,是令其生活有呼吸的余地、继续的信心的那种空气。角色设定得极其真实:丈夫抛头露面,妻子贤惠内敛。当斯科特去世后,留下太多手稿和书刊,出版人如围剿般觊觎着尚未发表的译作。
  她的思念,本身就是一场惊悚悬疑情节剧。收拾遗物时,丽赛的姐姐阿曼达在小笔记本写下一串数字,有关名作家的报道中提到、或没提到她的所有篇幅都记录在案,像一本数字化的名人妻子备忘录。翻看旧刊,让丽赛的回忆渐渐苏醒了:如何在图书馆开幕式上用一柄簇新的铁铲救了斯科特的命(打垮枪击他的疯狂粉丝)、如何在医院里胡乱解释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的斯科特(他去仙境疗伤了)、又是如何明白斯科特所言的恶蛊和长人(仙境到了夜晚就转入吃人的地狱)……也想起作家丈夫在向她求婚时坦白的秘密:他有一段不可告人的家事,和一个无法解释的仙境有关。
  他曾带她用意念移身到那里,光线明媚得不真实,羽扇花烂漫得像童话,他带她去看哥哥的小墓碑,那是他用一支粉色儿童玩具铲完成的埋葬。斯科特将家族史中的暴吝称之为“恶蛊”,将亲爱的兄长和父亲折磨到死。他不想让这一支血脉留存,所以,在求婚时向未婚妻挑明:他们不会有孩子。
  促动这场悬念追忆的还有现实因素,恐惧是双线并进的。直接的恐惧首先来自真实可见的威胁者杜利,他让丽赛不得安生,死猫、电话、恐吓……在恐怖电影里司空见惯的手法,在斯蒂芬·金笔下就能还原成主妇生活中的极大恐惧。与此同时,丽赛的姐姐阿曼达也失魂落魄,自虐后迷失了意识,睡梦间似乎让斯科特灵魂附身。
  而间接的、却也是持久的恐惧来自另一个世界,随着回忆盲点的一一披露,死者的魂魄变得可见、可闻,超越常理,丽赛果然是有特殊能力的,她能轻松自如地往返于他人的意念世界。你怎么还能说,她是个普通的作家妻子?
  那个白昼如天堂、黑夜如地狱的想像世界是柔软的、清洌的、斑斓的,羽扇花的形象挥之不去,满山遍野,还有甘冽的池水,让联想充满高饱和度的艳丽,仿佛尘埃消缺,那是真空中的纯美境界,却又不仅仅是纯美,善恶极端各据白昼黑夜,亦有极端的平衡和公正。丽赛在先夫的指引下进入了那里,由此,必须在稀薄的两个世界间小心翼翼地生活……她继承了他的爱,连同怪物索命的危险。
  
  世界变薄了
  不管THIN这个概念是不是斯蒂芬·金的原创,在我这里,是他正式奠定了这种平行世界的关联感,用几本书里的情节让我深信不疑,平行世界之间的隔阂是很薄的。稀疏,空洞,纤细,单弱,淡:这些都是THIN的含义,而用来形容两个世界间的勾连,我真的认为很妙。
  回忆——在平行世界的宇宙观里,成为可堪质疑和挖掘的母题。丽赛的追忆便是将两个世界逐渐剥离、再融合为一的过程。事实上,小说用这个故事能让读者明白:回忆是无处应验的素材,想像是无有边际的天才,而像金这样的作家拥有将二者捏合得天衣无缝的技艺,不为激发恐惧而撰写大量失血的镜头,而用绮丽和悲伤的画面,为精神性的悬念染上凄迷的情感本色。
  “你是我的灯塔,我在黑暗中迷路,是你救了我”。世界之间THIN的可能性被一次又一次展开,但爱与失去是次要的母题,或者说,是必要的药引。真正引发而出的是悲恸、恐惧、茫然和随后的勇气!在此,救助爱人和亲人的勇气的标志,便是那柄银光闪闪的锹。
  斯蒂芬·金的了不起不在于文字,而在于从平凡中一针见血的想像力。两人相爱,意味着拥有共同的回忆、共处的时间,那么,或许还有单独的空间、乃至异空间。人常说,只有你懂我,其实那真的是最难做到!丽赛和斯科特的故事就是要说:懂一个人,哪怕是朝夕相处的最爱的人,也是那么艰辛,甚至恐怖。恶蛊、血怖呜、长人、黑暗……丽赛和斯科特不止共用一个词库、一段婚姻时空,还共享一个与世隔绝的秘境。纵然是在惊悚骨干上编织这个爱的故事,那却是极端精神化的事实——夫妻相伴一生的真相,就是要连同他的恶魔、他的童年、他的恐惧……一起爱,一起保护,一起记得。斯蒂芬·金要写的爱,必须可以打通灵魂,必须让爱的力量贯穿几个世界。夫妻的相依为命还包括精神和灵魂,甚至在另一个世界里。不仅是爱情,还有姐妹和兄弟的爱、同病相怜者之间手足般的情谊。
  直至最后一页,“我要喊你回家”,一切殊途有同归只因有一个家。我阖上书,看到起初让人惊艳的斑斓内封,一眼认出了盛放的羽扇花、歪斜的十字墓碑,突然感受到,那就是意念世界的妖娆。
  那也是本年度我最赞赏的书籍封面之一。
  
  碎念:恐怖与幽默
  每次读金的小说,都有一点点隔阂,因为译文不得不消减原文的口语性。这种减法是无法避免的,因而才要遗憾。
  金的小说人物总是在乡村小镇,主角配角总免不了说些粗俗、骂骂咧咧的口头语,疯疯癫癫之中自有丰富的潜台词,那都是美国文化的要素,从评论家的角度看或许是作品现实性的必要元素,但在读者身份来说,那是至关重要的切口,是否能感同身受、是否能从无需注解的联想中想像出整个声色俱厉的画面就仰仗于此。
  当然,当金总不忘调侃正统文学界时,幽默感就能完全保留下来咯,因为那不需要过多棒球明星、民谣歌曲、或是脏话,因为那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就算金勇夺美国图书奖,正统文学界还是不肯收纳他为严肃作家。
  
  


这是我第一次写评论.
请多指教啦


"我还是喜欢他以前的风格,流畅,没有冗余感,故事就是故事,所有的描写都有存在的必要"
非常赞同


我认为他这本书离主流文学还差很远一道。如果在通俗文学与严肃文学 中间划一条线。我觉得他应该偏向通俗有2/3的距离。类型的味道还是很明显的。


既然没有看全本,何必这么早下结论说别人平淡?会误导准备读本书的人的.


李继宏本人的翻译还是很靠谱的,虽然要挑刺也不难
就此文来说,如果不是同样以挑刺的眼光来看的话,也很靠谱
ps:印第安纳小马球员就叫星期六,没人叫他萨特戴,有些人就是意译好玩


李继宏也不过靠卖《风筝》火了一把,我承认他翻译的确实不错,尽管没有看过胡塞尼的原著,至少译本感动了我。之后看《千阳》就开始有些遗憾了,也许是《千阳》的故事性本来就要空洞一些。值得一提的是,这两本都属于李老师界定范围内的通俗文学。
说一下李继宏先生的另一本译著《谋杀的解析》,其实也是本深奥的通俗文学,本人买的时候全是冲着李老师的翻译大名去的,读后实在失望,或许是文学本身含有弗洛伊德和莎士比亚一些价值观念或哲学思想在里面,加上隔着一层翻译的纱布,套用诗歌翻译的定理,就是在翻译过程中不断失去的东西,在印成汉字后遗留下的产物,本人读起来,就觉得拗口、吃力且面目全非。一本书久久难收尾。可见翻译本身并不是三两个翻译名人互相吹牛逼的行当,就像作者本身,在下笔前无法预知结果,当然是书评人和读者的结果。
这种结果是作家与读者之间调和的产物,翻译家可为二道贩子,又哪里左右的了结局呢?


别的不说,我操,黑暗塔啊,黑暗塔啊!!!!!俗就俗了,我还就爱看,话说第七本什么时候出?


不知道这"一白"是不是确实是李继宏本人.
如果是的话,这种评论是有ethical问题的,他不公允.
那么发表这稿子的栏目编辑也有问题.别人不知道作者是谁,编辑也纵容专栏作家借机老王卖瓜,比较跌份儿


占个位,经确认,一白就是李继宏


本来就是嘛。除非他每次都换个新笔名,不然总会露出蛛丝马迹的。
若不是他以前态度坚硬地声明过,自己翻译的那本书该叫做《幻念的一年》,我还想不到这个马甲的真身是谁呢。
其实李继宏也曾用真名在《上海书评》上发表过书评,只不过评论的是外文书。
可我以小人之心揣测之,他要该用笔名来发表书评,莫非自己也心虚?


这杂志的编辑方针有问题是根本.
李老师若在自家博客上写这文章,完全没问题.发在号称公允的独立书评杂志,就哈哈哈哈了


一白同志那个“千阳”的译法也可笑得紧。什么叫“千阳”?还百阳、万阳呢?中文里有这个词吗?


灿烂千阳的译名并非出自李,他的原译名是“一千个灿烂的太阳”
他们文景的老板擅自改了。为此李颇为不满,这也为他离开文景埋下文章。
有句说句,李的译文还可以的,当然其为人比较自负。


灿烂千阳不比“一千个灿烂的太阳” 好么?
李的为人我不关心,但如果我要的书正好是他译的,买起来心里还是有点底的。


确实恶心
丽赛的故事这本书我是不喜欢,尸骨袋我也还是不喜欢
但是这评论的人自己的人品比斯蒂芬金差了十万八千里了
有本事用自己真名实打实写在自己BLOG上
生造词算一条理由?!?!
那他自己列举的指环王算什么???
逻辑混乱,在同一篇文章里就能前说后忘记,这种人也配对自己的翻译那么有自信啊,我呸


评论者的立足点不对~其观点我一概不赞同~


这版译文里有“杀时间”····


金先生说,一位两百磅重的保姆坐在你脸上放屁,还大喊一声“炮”有了这样的经历,xxx之流再怎么样也很难吓倒你了。
《写作这回事》Page 7


支持李继宏。


我觉得吧,斯蒂芬•金再差也比李某人译的书强,连魔戒纳尼亚都扯出来了,这两位写过严肃文学吗?布鲁姆是大师,有资格喷,你李某人有什么资格放出这种“宏论”?


又是没看过的 ,要找来看看


前半部看到
“BOOL”是什么的时候,开始觉得恐怖与虐心……
后半部看到斯科特的手稿时,心酸得流泪~
这是一本让人流泪的恐怖小说……


这本书情节上和玫瑰疯狂者严重雷同,金文字功夫提高了,编故事能力下降了


恩,正在看正在看


哇呀呀
万物归环
原来不是只有我才有这种感觉
哈哈
握手握手
没错没错
感觉就是玫瑰疯狂者和尸骨袋的合体,内核没新意没IDEA


目前只看了开头150页~~缺乏继续看得动力。。。但为了这个出色的封面 也得看完了


看到最后的手稿,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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