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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公墓

(美)斯蒂芬·金,Stephen King 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年12月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

(美)斯蒂芬·金,Stephen King  

页数:

464  

字数:

274000  

译者:

韩满铃、李晞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恐怖小说之王”斯蒂芬·金的一部经典作品。一度被认为是其作品中最恐怖的一部,曾被搬上银幕。 在缅因州的一片密林深处,有一个印第安密克马克部落的坟场。古老而神秘的传说代代相传:那里有食人的恶灵,还有一种起死回生的魔力。孩子们把他们死于非命的宠物埋葬在那,期待着宠物归来…… 克利德医生家的屋后有条小径,那路通往山上的密林,也通往一个邪恶的传说。邻居乍得对初来乍到的这一家关照有加却又欲言又止,只是一再提醒:看好你们的孩子,留神你家的猫。但小猫还是离奇毙命。在乍得的怂恿下,克利德鬼使神差地将它埋于那片坟场——古老传说再现,某夜,小猫带着一身泥腥恶臭又回来了,眼中闪烁着邪气。不幸终究还是发生:克利他的儿子命丧车轮,一家人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往昔的心魔被残忍地唤醒,在邪恶魔力的感召下,密林深处,一幕难以置信、超乎人伦的悲剧上演了……

作者简介

斯蒂芬·金(Stephefl King)
有史以来作品最多、读者最众、声名最大的作家之一。
编过剧本,写过专栏,执过导筒,做过制片人,还客串过演员。
作品总销量超过三亿五千万册,超过一百五十部影视作品改编自他的作品,由此创下一项吉尼斯世界记录。
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惊悚小说大师”,更是读者心目中的“恐怖小说之王”。
六次荣获布莱姆·斯托克奖,六次荣获国际恐怖文学协会奖,1996年获欧·亨利奖。
2003年因“继承了美国文学注意情节和气氛的伟大传统,体现出人类灵魂深处种种美丽的和悲惨的道德真相,而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的终身成就奖。
2007年荣获爱伦·坡大师奖——终身成就奖。他以恐怖小说著称,活脱脱概括了此一类型小说的整个发展沿革,他的作品还包括了科幻小说、奇幻小说等其他小说类型。但他的作品又远远超出了类型小说的范畴,他并非一个廉价的恐怖批发商,他的作品深入内心、逼问人性、展现灵魂,他成就的是真正的心理惊悚——一位不折不扣的文学大师。

书籍目录

第一部 宠物公墓第二部 密克马克坟场第三部 伟大的恐怖的奥芝

章节摘录

  1  路易斯·克利德三岁就失去了父亲,也从不知道祖父是谁,他从没料想到在自己步入中年时,却遇到了一个像父亲一样的人。事实如此,作为成人,又是人近中年时才遇到这样一位年纪上本可以做他父亲的人,克利德只好称这位老人为朋友。他是在与妻子和两个孩子一起搬进拉德洛镇这所白色大板房的那个傍晚见到这个老人的。温斯顿·丘吉尔同他们一起搬了进去。丘吉是他女儿艾琳养的小猫。  起初克利德开车带着一家人在他将任职的大学附近找房子,但进展缓慢,在学校附近可步行的范围内找这样一所房子就像大海捞针。在他们即将找到那所房子时——所有的界标都对……恰如恺撒大帝被刺身亡的那个夜晚的占星图般清晰,路易斯厌倦地想——大家都已疲惫不堪、紧张烦躁、急切不已了。小儿子盖奇正在长牙,几乎一刻不停地在胡闹,不管妻子瑞琪儿给他唱了多少支催眠曲,他就是不睡。即使已经不该给他吃奶了,瑞琪儿还是给他喂奶,想让孩子安静下来。盖奇和妈妈一样了解自己的晚餐时间,可能比妈妈还清楚这个时间,于是立刻用他那刚刚长出的新牙咬了妈妈一口。瑞琪儿心里不快,因为她还不清楚从自己熟悉的生于斯长于斯的芝加哥搬到缅因州是否正确,又被儿子咬了一口,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女儿艾琳也立刻跟着哭起来。在旅行轿车的后座上,小猫丘吉烦躁不安地走来走去,从他们开车离开芝加哥已有三天了,它一直这样。原先丘吉被关在笼子里,可它不停地哀嚎,他们只好把它放了出来,它那烦躁不安的走动几乎一样让人心烦意乱。  路易斯觉得自己也要哭了。一个疯狂的却很有吸引力的想法突然闯入他的脑海:他将建议大家回到班戈去吃点东西,等等拉行李的货车,当他的三个家人下了车后,他就一踩油门,头也不回地开跑,管它那四缸汽化器会耗掉他多少昂贵的汽油呢。他将开车向南,一路开到佛罗里达州的奥兰多,在那儿他将改名换姓,到迪斯尼世界找份工作,做个医生。不过在他开上南部州界95号收费高速公路前,他会在路边停下来,把那只该死的猫扔掉。  这么想着,车子又拐了最后一道弯,直到那时,他才见到了那所房子。在他确定得到缅因大学的职位后,他曾乘飞机来看过他们从照片里挑选的七所房子里的每一所,最后选中了这个。这是一所古老的新英格兰殖民时期的大房子,不过刚刚加固装修了,隔热、取暖都不错,虽然价钱贵了些,不过从消费角度来看还不算太离谱。楼下有三个大房间,楼上还有四个房间。一个长长的遮阳棚,以后也可改建成更多的房间。房子四周是一片郁郁葱葱蔓延生长的草地,即便在这八月的酷暑下,草叶依然茂盛葱绿。  房子的另一边有一大块可供孩子们玩耍的田地,田地的那边是无边无垠的树林。房地产经纪人曾说过,这块地产处于州界,在可预知的将来一段时间内不会被开发。密克马克印第安部落人的后代在拉德洛镇及其东部的城镇占有近八千英亩的土地,错综复杂的诉讼案件,包括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也许会一直延续到下个世纪。  瑞琪儿突然停止了哭泣。她坐直了身子说,“那就是——”  “是的,”路易斯说。他有点不安——不,他觉得害怕。事实上,他被吓住了。他将他们今后十二年的生活都抵押在了这所房子上,直到艾琳十七岁,他们才能偿清贷款。  他咽了口唾沫。  “你觉得怎么样?”  “我认为漂亮极了,”瑞琪儿说。路易斯心头一块石头落了地。他能看出妻子没有开玩笑,她的确就是这么想的。在沥青铺就的车道上绕行到后面的遮阳棚时,他看到妻子的眼睛在扫视着空无窗帘的窗子,也许她的脑子里想着该用什么样的窗帘和碗橱上铺什么样的油布了吧,天知道她还想着些什么。  “爸爸?”艾琳在后座上说。她也不哭了。就是盖奇也不再吵闹了。路易斯觉察到了那份寂静。  “怎么了,亲爱的?”  艾琳的眼睛在后视镜的反射和深色金发的映衬下呈现出棕色,她也在扫视着房子、草地、远处另一所房子的屋顶和延伸到树林的大块田地。  “这就是家吗?”  “很快就会是了,宝贝。”路易斯回答道。  “万岁!”她大叫起来,几乎要震破了他的耳膜。路易斯有时对女儿很生气,不过要是他在奥兰多见到迪斯尼世界的话,他就不会介意女儿的叫声了。  他把车停在遮阳棚前,关闭了发动机。  发动机停了。经历了芝加哥、路普和州际公路上的喧闹后,在一片寂静中,在夕阳西下的傍晚,他们听到一只鸟儿在甜美地歌唱。  “家,”瑞琪儿轻轻地说,她仍在看着那所房子。  “家,”盖奇坐在妈妈的膝盖上,自鸣得意地说。  路易斯和瑞琪儿彼此看了一下,透过后视镜,他们看到艾琳瞪大了眼睛。  “你——”  “他——”  “那是——”  他们一起说,接着又一起大笑起来。盖奇没注意这些,他一直在吮吸大拇指。他现在会叫“妈”几乎已有一个月了,而且看到或想到路易斯时他也已经能勉强发出“巴”这个音了。  但这次,也许只是碰巧模仿,他的确说出了一个字,家。  路易斯从妻子膝盖上抱起儿子,紧紧地搂着他。  他们就这样来到了拉德洛镇。  2  在路易斯·克利德的记忆中,有一刻总带有一种神奇的色彩——也许,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因为这一刻确实神奇,但更主要的是因为那天整个傍晚都那么慌乱。后来的三个小时里,他们既无安宁平静又无能为力。  路易斯本来把房子钥匙放在一个小吕宋纸信封里了(他是一个做事有条理的人,这才是路易斯·克利德的做事方式),信封上他还标注着“拉德洛镇房子钥匙,6月29日收到”。他把信封及钥匙放在了车中的小储藏柜里,他对此确信无疑,可现在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他一边找,一边越来越烦躁起来。瑞琪儿背着盖奇跟着艾琳一起向田间的一棵树走去。正当他在车座下找第三遍时,突然听到女儿的尖叫声,接着是她大哭的声音。  “路易斯!”瑞琪儿叫他,“艾琳受伤了!”  艾琳在一个车道转弯处跌倒了,膝盖撞在一块石头上。伤口很浅,可她却像个断了条腿的人一样尖叫着,路易斯想(他这么想可真有点冷酷无情)。他向马路对面的房子扫了一眼,那所房子客厅里的灯亮了。  “好了,艾琳,”他说。“够了,那边的人会以为有人被杀了呢。”  “可是我疼!”  路易斯强压怒火,默默地走回汽车那儿。钥匙仍然没有,不过急救包还在小储藏柜里。他拿了急救包返回来。艾琳见到急救包,开始叫得比先前的声音更大了。  “不!我不要涂那种蜇人的东西!爸爸,我不要涂那种蜇人的东西!不——”  “艾琳,这只不过是红药水,而且它也不蜇人——”  “好孩子,听话,”瑞琪儿说,“它只不过——”  “不——不——不——”  “你给我别叫了,要不我打你屁股。”路易斯说。  “她有点累了,路。”瑞琪儿静静地说。  “是,我知道她的感觉。把她的腿露出来。”  瑞琪儿将盖奇放下来,把艾琳的裤腿挽上去,按着艾琳的腿,路易斯给她抹上了红药水,尽管她歇斯底里地不断叫着。  “有人从街对面的那所房子里出来了,走到门廊那儿了。”瑞琪儿抱起盖奇说。他已经开始要从草丛中爬走了。  “真不错,”路易斯含糊地说。  “路,艾琳她——”  “累了,我知道。”他盖上红药水瓶,严厉地看着女儿说,“好了。伤口并不严重。你得承认,艾琳。”  “可我疼啊!我真的受伤了,我疼——”  路易斯手痒得直想揍她,他紧紧用手抓住自己的腿,控制着自己。  “你找到钥匙了吗?”瑞琪儿问。  “还没有,”路易斯回答,他猛地关上急救包,站了起来。“我再——”  盖奇开始尖叫起来。他不是在捣乱,也不是在哭喊,而真的是在尖叫,身子还在瑞琪儿的怀里扭动。  “他怎么啦?”瑞琪儿大叫道,慌乱地把孩子搡给路易斯。路易斯想,这就是嫁给医生的优点之一,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孩子看起来有点紧急情况,都可以把孩子往丈夫那儿一推了之。“路易斯!他怎么——”  孩子正疯狂地边抓挠着自己的脖子,边狂叫着。路易斯迅速接过儿子,翻过他的身子,看到孩子的脖子侧面鼓起一个白色的疙瘩。他的连衫裤裤带上有个毛茸茸的东西在轻轻蠕动。  艾琳本来已经有些安静下来了,又开始尖叫起来,“蜜蜂!蜜蜂!蜜——蜂!”她向后一跳,又被刚刚绊倒她的那块突出的石头绊了一跤,重重地跌倒在地上,带着疼痛、惊异和恐惧,她又开始大哭起来。  路易斯纳闷地想:唉,怎么了?我真要疯了。  “想点办法,路易斯!你不能做点儿什么吗?”  “必须把螫针弄出来,”他们身后一个声音慢吞吞地说。“这就是解决问题之道。恰当的办法是:把螫针弄出来,然后涂些小苏打。疙瘩就会下去了。”这声音充满了东南部地区的口音,路易斯那疲惫的、混乱的脑子用了会儿时间才反应过来那一口土话:弄出刺涂上小苏打,它就下去了。  路易斯转过身来,看到一位老人站在草地上,他也许已有七十岁了,但依然精神矍铄,身体健康。老人穿着件蓝色的钱布雷衬衫,露着满是褶皱的脖子,脸被太阳晒得黑黝黝的,嘴里叼着根不带过滤嘴的香烟。路易斯瞧着他用拇指和食指掐灭烟,仔细地放在口袋里,然后伸出双手,向他们狡黠地微笑着。路易斯立刻就喜欢上了这微笑,他可不是个易于对别人产生好感并很快就喜欢上别人的人。  “医生,我班门弄斧了。”老人说。就这样,路易斯遇到了乍得森·克兰道尔,一个年纪上本应该是他父亲一样的人。

媒体关注与评论

  “斯蒂芬·金的作品中最为恐怖的一部。”  ——《出版商周刊》


编辑推荐

  倾其所有搬入新家的医生,发现新居充满了灵异的征兆,后山上的宠物公墓也触目惊心,邻居老头也神神鬼鬼的。到学校上班头一天就碰到了学生因车祸而死。接着他做恶梦,开始梦游。儿子捡了一只野猫。邻居太太病发死去。而孤独的邻居老头,在他儿子捡的那只野猫死后,提议(其实是引诱他)将那只猫埋到比宠物公墓更远的一个神秘的印第安古坟场去。他的生活从此坠入了无底的深渊^  这本书以心理描写见长,让读者感到身临其境,跟着主人公一起心惊肉跳。尤其是作者抓住了读者在看此类小说是一恐怖而紧缩的心,恰到好处地将读者拖入了主人公那种模糊的,梦游般的感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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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蒂芬·金的全部作品都已经读过了,个人觉得最精彩的还是这本。其次是《撒冷镇》。这次买来是为了收藏,以后还会再读几遍的。书的质量很好,我很欣慰~
  诚然,在他的作品中,《死光》的开头特别恐怖,在没读完之际,那个小丑是我相当一段时间内的梦魇。但是后来那怪物的原形一露,我反而松了一口气,不再害怕了。因为我知道,像《死光》和《闪灵》这类欧美恐怖路线,从来对我没有什么震慑力。恐怖故事之所以令人恐惧,我想有相当大的成份是因为有代入感在里面。我不会害怕怪物和血海、肢体纷飞,那种一惊一乍的劲头过去以后,便放松下来,不复紧张。
  而《宠物公墓》是不一样的,包括我印象很深的、在故事真正展开之前,主人公跟女儿交流生与死的意义那一部份,别具深意,即使抛却此书,也令人在许多时刻与许多地点别有感触。正是因为有充足代入感的缘故吧,看过之后总想向自己或向别人发问:“如果……你会……吗?”
  这正是此书的可贵之处。
  斯蒂芬·金一向罗嗦,但我不觉得这是缺点,我喜欢这里面纷繁的故事性、细腻的画面感,一点一点铺展情节的耐心。


一贯的史蒂芬风格。他的书很有意思的一点是,读者知道是恐怖小说,也会边读边想,不断通过小说情节的发展来验证自己的猜想是否正确。从而会一直想读下去,看到是不是猜想的结果。而我现在最想知道的就是,当医生的儿子被卡车撞死后,他会不会把儿子埋在宠物公墓使他复活?复活后是否发生了可怕的事?这一切又是如何终结的?


看过《申肖克救赎》,很喜欢,于是买了这本宠物公墓,其实还没来得及仔细的阅读(一次买了太多的书)但是是很期待的,恐怖小说的精品吗,想试试能不能被吓到


本身就很喜欢金大师,所以对他的作品感觉都很好。《宠物公墓》所讲的故事,刚开始的时候还比较平顺,但是越往后读那种吸引力就越为强烈。最后的结局让人意犹未尽。确实很精彩。值得一看恩。


第一次看恐怖小说,好久都没有一部小说能这样的吸引我,让我一口气看完,不愧是大师啊,虽然有人嫌他行文啰嗦,但我觉得那是对情节的深入刻画,没什么不好!有些情节看的我后背凉凉的,真的很精彩,我本是个胆小的人,但通过这本小说突然发现我还是很接受死亡题材的书的,还会继续买他的作品来看!


有些人是注定没办法欣赏斯蒂芬金的,但是我自从看了他的《尸骨袋》就开始爱上了他的书,爱他的故事,爱书中那神经质的自言自语,爱他悠长又充满思想的铺垫,斯蒂芬金的书是没有废话的,每一句都表达着那介乎于疯狂与天才之间的想象力。相对于《杜马岛》《丽赛的故事》,《宠物公墓》是相当好读的一本书,很难不去一口气看完。我是在一天深夜读的这本书,一边看一边小心的避开我家猫咪的大眼睛,看完后不禁毛骨悚然。


第一次看斯蒂芬金的小说,就是这本了,很喜欢,但之前是在图书馆借来看的。喜欢恐怖、惊悚小说的,一定要看这本哦。


斯蒂芬·金的人气很大,其作品一直是畅销书榜的常客。
但是中国的书迷似乎不是很买账,可能是文化,背景问题吗。
我个人也觉得有些书没那么恐怖,没那么有意思。
但这本书例外,那种深入骨髓的恐怖,确实很棒。
不容错过。


真实而令人感到惊心动魄,喜欢斯蒂芬.金的每一部小说!!


惊悚恐怖 我喜欢


读这本书令我想起了史提芬金的另一部作品《尸骨袋》,有点阴深深的感觉,看完后挺过瘾的。


很喜欢惊悚小说


金最好的小说


很好看的小说啊 史蒂芬金的小说很棒


读小说代入感强的同学谨慎!想象力丰富的同学谨慎!


不愧是大师的书


有的书看过就忘了,金的书会让你一直记忆犹新


最爱闪灵和这本啦!书质量没的说~~~~


wr er


以前看过d版的,作为收藏而买。


中规中矩的排版,很干净,挺喜欢的


好看极了 读得很过瘾


我觉得而这部还是很不错的


这是我拥有的斯蒂芬金的第一本小说,沾上“宠物”二字,原本以为只是些猫猫狗狗的事呢,越住后看,每个情节似乎都在料想当中,但真的就发生了!料想的都是最坏的可能,当它真的发生时,让人不寒而栗。合上书,越回味越思索越害怕,值得一读!


恐怖小说之王的大作,好看


从外包装到纸质都比以前好了很多还没有读但是很期待


描写的细致 内容不太能有意义 收获小于期望


最好再悬殊点儿


很不错,应该是正版!故事很好!


帮同事买的,他喜欢


看了一年了还是没看完,因为看着看着就头晕


挺不错,性价比高


“恐怖小说之王”斯蒂芬·金的经典作品


恐怖大师史蒂芬的力作,还有同名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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