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们
2011-9
上海译文出版社
[美] 约翰·厄普代克
513
365000
苏福忠
无
《夫妇们》写于1968年,是厄普代克的第一部“最畅销小说”,小说的情节极为简单,不过是10对夫妇的偷情故事。但《夫妇们》并非美国版的《金瓶梅》,依然是一部严肃的现实主义作品。当然,书中有不少关于通奸、换妻、同性恋等的正面或侧面描写,但厄普代克的本意绝非“诲淫
”,而是客观地反映现实,对60年代的美国中产阶级生活和思想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总结。此书的出版引起极大轰动,厄普代克也由此首次登上《时代》封面,封面标题就是“通奸社会”。
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1932.3.18-2009.1.27),集小说家,诗人、剧作家、散文家和评论家于一身的美国当代文学大师,作品两获普利策奖、两获国家图书奖以及欧,亨利奖等众多奖项多达十数次。“性爱、宗教和艺术”是厄普代克毕生追求的创作标的,“美国人,基督徒、小城镇和中产阶级”则是厄普代克独擅胜场的创作主题,他由此成为当之无愧的美国当代中产阶级的灵魂画师,被誉为“美国的巴尔扎克”。
第一章 欢迎到塔博科斯来
第二章 阿普尔-史密斯夫妇及其他游戏
第三章 薄冰
第四章 突破
第五章 又是春天了
“你怎么看这对新来的夫妇?”哈尼马夫妇,皮特和安杰拉,在宽衣解带。他们的卧室是一间矮顶棚的殖民地时期的屋子,木结构刷上了淡白色,市场上叫蛋壳色。春天的夜气紧紧地贴在寒冷的窗户边。 “哦,”安杰拉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答,“他们俩看样子还年轻。”安杰拉是一个细软棕色头发的女人,三十四岁了,臀部和腰间不停地加重,可是脚脖子却还像女孩子的一样修长结实,走起路来脚步轻盈矫捷,仿佛纯净的空气胀满了碍手碍脚的衣服。年龄只是在她的下巴柔和的线条和两只手上触摸过,尤其手背青筋毕露,指尖发红了。 “有多年轻,准确一点好吗?”“哦,我说不准,男的三十多四十了。女的要年轻得多。二十八岁了?二十九岁了?你是想做人口普查吗?”皮特敷衍地一笑了之。这个男的长了一头红头发,身体结实;他不比安杰拉高,却显得个儿高。他那与生俱来的大同小异的荷兰人相貌,因为一种后天的美国人元素--一种心虚的幽默的贪婪,一种无言的质问--而格外扎眼。他妻子的慵懒总是出人意外,一种源自高贵的自信的不同新鲜感,仍然令他着迷。他认为自己粗糙,看见妻子纤巧,是那么婀娜多姿,一举一动都好像是优雅和诚实的刻意流露,他真的自愧不如。他和她,安杰拉·汉密尔顿,相遇的时候,她已是一个青春期刚过的年轻女子,她的活力渐趋迟缓,看人视物摆出一种做张做致的款款的样子,她裸露的脖子侧影,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无可挑剔的美;这样一位美人儿在学校教书打发日子,和父母亲住在修女湾,而他在给她父亲打工,一起打工的还有军队里交下的朋友,他们首批活儿之一是修建一座凉亭,可以眺望大海,也可以看见一块巨大的巧克力色的岩石,因为稍稍调整角度便看见它像一尊女人侧影,修女头巾轮廓清晰可见。那里有一处悬崖,一片丰沛的绿莹莹的草坪,灌木丛修剪得像桌面一样平整。住房里摆了许多座钟,例如落地大座钟、船舰钟、镀金钟、黑漆钟、做工精细的四球钟摆的银匣钟。他们的求爱活动匆匆而过,很快忘在脑后,如同一次魔法,或者一次错误。时间不声不响地来了。所有的时钟匆匆旋转,滴滴答答,把他们的疑虑匆匆冲淡,一切从简,不拘小节。安杰拉的父亲是一个智慧融于笑容的人,一身剪裁合体的灰色套装,不同意他们的婚事却也无济于事。安杰拉本是一个娇宠中长大的女儿,享尽百般呵护,一辈子做老姑娘才是理所当然的。生儿育女要不惜任何代价。他在女儿的婚事上听任女婿摆布。哈尼马夫妇的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儿,在他们的婚礼之夜过去九个月便出生了。九年过去了,皮特仍然觉得安杰拉身上浸透了一种雇佣他的优越的力量。他似乎用一种自卫的口气说:“我只是在琢磨他们处在什么样的婚姻阶段。男的看样子相当冷淡,孑然一身的样子。”“你希望他们处在我们的婚姻阶段吗?”她这种冷淡寡薄的口气让他很生气,怎么说他此时此刻相信,他们身置这间包围在四月夜幕中的卧室,灯火明亮,亲密无间,将会集结起足够的热烈的力量,让他们过渡到同床共寐。他觉得充当了一个傻子。他说:“没错。处在幸福的七重天上呢。”“这么说我们就在幸福的七重天上吗?”她的话音听起来很遥远,欣然相信这样的说法。 他们站在各自的衣柜门前,衣柜面对着一个没有启用的镶嵌松木板的壁炉,灰泥涂成了天蓝色。这住宅是一座优美的十八世纪农舍,内设八间屋子。另有一个仓房、一个四四方方的院落和一道紫丁香树篱,都算资产。 ……
“与D·H·劳伦斯之后的任何作家相比,约翰·厄普代克肯定有着一种更纯粹的能量。” ——马丁艾米斯 “厄普代克的文学体系和巧妙构思直逼莎士比亚……他的逝世标志着20世纪下半叶美国长篇小说的黄金时代的终结。” ——伊恩麦克尤恩 “我想不出还有哪一部小说,即便是在我们这个性爱自由的时代,能够像《夫妇们》这样坦率和勇敢,对于性爱的表现是如此直截了当,对于性事的描写又是如此丰富精彩。” ——《大西洋月刊》
无
这是厄普代克第一次登上《时代周刊》封面时,封面的题名。这个题名也非常准确地概括了这部《夫妇们》的主题-美国中产阶级性爱生活。
约翰·厄普代克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雷丁,父亲卫斯理(Wesley R. Updike)是高中数学教师,母亲琳达?格雷斯?霍耶(Linda Grace Hoyer)是一名作家,热爱写作,一度是《纽约客》的撰稿人。厄普代克年少时,常常看到母亲坐在打字机前敲敲打打。厄普代克小时有口吃的毛病,又患牛皮癣。从小嗜读推理小说,喜欢的作家有阿嘉莎·克莉丝蒂,后来在母亲的鼓励下尝试写作。
早就听说过厄普代克和作的兔子系列。但多年来一直有一种不赶时髦不读热门书的习惯,所以一直没读厄普代克。这是第一本,但愿会喜欢。毕竟一本书好几十元,应当物有所值才是。
厄普代克最经典的小说代表作之一
从没看过厄普代克的兔子系列,看过他的马人,很细腻。这本传说曾触及人们的底线。
厄普代克的代表作
美国经典小说家的经典小说
这部作品厚重得让人喘不过气,我不敢相信有如此活法,但却是现实生活的再版。很值得一读。
大师虽离我们远去,但作品永留心中
好厚的一本书,最近又浮躁了,看了厚书怯怯的。
马人作者的又一力作
人心与人性,忠诚于背叛,最基本的话题
令人震惊的性爱镜头
关键是翻译水平
很喜欢,可惜兔子富了、歇了不在购货区域,很郁闷!
纽约时报的宠儿
快齐了
在对通奸的专心致志的研究中,厄普代克有个倾向很有意义。他往往让主人公的妻子强于情妇,无论是性格、地位还是美貌。但是情妇也总有一些是非常珍贵的素质,其典型就是《兔子,跑吧》中的露丝,肉感的身体、相当好的床上工夫,以及最重要的,对美好感情的感受力。也就是说,厄普代克的主人公做出种种荒唐事,从逻辑上说,原因恰恰在于性吸引力和男女私情。
典型的厄普代克风格,稍有些絮叨,有些猥琐,但是很写实,很直率。至于交换的争议话题,当今现实中某些群体的实操已经超越了书中的描写,争议快成为过去式了
非常喜欢厄普代克作品,他对人性最隐秘部分的刻画,真可谓入木三分!书的印刷质量有问题,书脊上的字没印全,不太满意。
他的书,只要在中国出版我都有。谢谢!
书很好,还买了一本送朋友,等了很久终于出了
严谨的书,要认真的研读,才能领会。
不一样的时代 不一样的国情 一样的人性
我没看完 媳妇也没看完,呵呵 不符合国情哦
人性的黑暗面如何处理,也是需要知道的,人的欲望要怎么面对,也是要明白的!
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1932年3月18日-2009年1月27日),美国长篇小说、短篇小说作家、诗人。一生发表了大量体裁多样的作品,包括系列小说“兔子四部曲”“贝克三部曲”以及一些短篇小说集、诗集和评论集等。其中,《兔子富了》和《兔子歇了》使他分别于1982年和1991年两度获得普利策小说奖。厄普代克被公认为美国最优秀的小说家之一,他的文风对许多作家产生了巨大影响。2009年1月27日,因肺癌在马萨诸塞州去世,终年77岁。
还可以。就是翻译上略为生涩,而且纸张也不是很好
厄普代克作品:夫妇们
没看过厄普代克
这是以前争议很大的名著文学作品!
很好,不错,实用的书
夜晚的纤维不断碎裂,碎裂成肮脏的小颗粒,隐藏在塔博科斯小镇的缝隙里。夜幕降临,镇上的夫妇们一半在赤祼祼地迎合,一半迫不及待地俯就。
欢迎你到塔博科斯来!这里有最无聊的中产夫妇们,最坦率也最复杂的男女关系,最香艳的男欢女爱,最新颖的房中姿式,最浪漫的两性言语。丈夫们连纠结都不带一下,就那么顺理成章地出门,和那些容易上手的邻居女人睡在一块了。妻子们也理直气壮地将自己端上餐盘供男人享用;朋友换偶,可以浪漫到排个日程表;更有甚者,为了帮情人流掉自己的孩子,主动将老婆送到垂涎她美色已久的牙科医床上,老婆居然也慷慨地帮这个忙……夫妇们如鱼得水,个个修炼成身体的鉴赏家。既然爱情注定无法从技术上给夫妇们满足,不妨在纯技术层面千锤百炼。一切都好,享乐至上!
在塔博科斯,只要你不去管人家的肮脏勾当,你就能安享自己的肮脏勾当。假如你要看他们因性闹得鸡飞狗跳,假如你想牵着道德来这条街上散步,顺便捎些腐败堕落的人回去拷问。那你就太认真了。诚如换偶先锋哈罗德所言:“这些事,在月亮上还算个事吗?”
作者厄普代克有一种豁出去的劲头,无论是写小镇各对夫妇们关系,还是他们之间的性趣,笔到之处,一种无所畏惧的架势触目惊心地摆在眼前。管他谁,无所谓,先睡。道德隐居,欲望出没,偷腥的男人自得其乐,也不忘向他人炫耀自己的快感。出墙的红杏随时准备呈现万种风情。其中弗兰克夫妇与哈罗德夫妇的换偶游戏颇耐人寻味,他们彬彬有礼,和平共处。交换意味着公平与安慰,没有小三企图上位,没有奸夫淫妇串通毒死亲夫,没有两男一女争风吃醋的龌龊狗血剧情,享乐才是他们推崇备至的真理。如果以真爱、道德来约束上个世纪60年代的他们,那么,站在2012年的你,先煽自己两个耳光,再承认自己OUT了。
皮特·哈尼马夫妇也是这享乐群体中的一对。打小就成为移民孤儿的皮特攀上高枝拥有安吉拉这样人如其名美,性如其名冷的妻,浑身本事无处施展。难熬的时候,总得干点什么吧?人们说,他屡屡偷腥,很大原因是安吉拉没看好,导致他满世界乱跑引诱了那些心旌摇荡的女人。而皮特压根就没想拉好自己的拉链。他的床伴,从邻居到邻居的邻居,再邻了一圈回来。他喜爱女人,他喜欢享受不同的女人,也被她们享用,找回在安吉拉面前从未展现过的自信……
皮特爱不爱新邻居肯的妻子福克莤,先不讨论,但他绝对爱福克莤的美伦美奂的肌体。这个红头发的小个子其貌不扬的犹太男人,对貌美如花且有着几个月身孕的福克莤的身体的态度,与对他的其女邻居兼性伙伴的态度稍有些不同。
这种不同,厄普代克同样没有安排在柴米油盐生活以及相互交往方面,而是放在床上。尽管一生绝无绯闻、内向喜宅,作者还是慷慨地奉献他对于性的丰富想象,把皮特与每个不同的女人每场技术交流描绘得如此大放异彩。借此,不难理解,为什么皮特这种冷酷的乱交劲儿,会让福克茜感到前所未有的自由并为之肃然起敬。
两个玩技术人的惺惺相惜,却不想长相厮守,也没必要长相厮守。他们各自有家庭,不想拆散了再组合,哪怕后来福克茜怀孕,他也没想过要娶她回家。他对她,与对那些睡过的邻居们的老婆们比阿、马西娅、珍妮特并无二致,同样隆重而欢畅,流连忘返。在一起时,他们迫切地穿过空间交织在一起。没有负累,没有内疚,只有无尽的欢愉。一种新型的情人关系,一对除肉身外不作他求的男女,简直就是某些享乐主义者心中理想男女关系的典范。但是,与他对那些个和他睡过的女人们不一般——和福克茜久别重逢时,他“一阵炫目后看清楚,在这个世界的芸芸众生中,那身影就是她。他的感到疼痛;他的左手掌痒痒起来。他喊叫了一声……”在如饥似渴地享用福克茜修长的肌体之后,一种抓心挠肺的感觉涌上心头,他们居然渴望厮守在那间寒酸的屋子里。
如果这种疼痛与渴望意味着爱,如果爱成功地通过疼痛与渴望表达出来,这就成为作者最迷人的手法。兜了一圈,还是TMD陷入爱情囹圄。你以为你看了一场乱搞故事,却是一个爱情故事。只不过这个爱情,不以屋子票子地位学历相貌郎情妾意为根基,重组的根基,是因为这两个内心遭受流放的人,在经历不同的关系的洗涤后重新找回自己。这是作者的胆气和匠心独具。如果饱暖才思淫欲,灵魂注定要超脱于肉体,那这千百年来,人们追逐精神伴侣只是穷折腾。不然,造化以性捉弄人,让皮特与福克茜走进悬崖,深陷其中,并给予亲切对待。他们诚实地听从肉身召唤,选择重新组合,这就不是换偶这么肤浅的理解了。
这是我喜欢厄普代克的原因。他将笔触延伸到一个之前无人关注,之后无人超越的角落……机智幽默地呈现了这样一本巨著:够坦率、够智慧、够丰富、够幽默、够露骨、够性感……有些香艳场面简直荡气回肠,它将人物之间那种鱼水之欢写淋漓畅快,又绝不是国内那本以无数个框框框组成的流俗小说所能比的。其语言精练幽默丰富,人物的内心起伏就在那种不经意的对话间明晰起来,而在某些场景的描摹里,一种叫深刻的东西漫不经心地浮上来。毫不犹豫地说,《夫妇们》是我今年上半年看过的最好的小说。没有之一。
虽然《夫妇们》(1968)比《兔子回家》(1971)写的早,但我是先看《回家》再看《夫妇们》的,所以大火这个段子我是第二次看到了。《兔子回家》中,兔子发现家中失火,烧死了他的小情人;《夫妇们》中,混乱的塔博科斯小镇的教堂着了火,不过倒没人员伤亡。何以在相隔3年的作品中厄普代克要安排这么相似的一个片段?
虽然读者常常要犯过度解读的毛病,但是阅读本身,就是读者的生活与作品所描述世界的一种纠缠,其中自然会掺杂种种对于作者意图的猜测。我想,大火所烧掉的,是一种旧的生活,事实上,在大火之后,作品的主人公虽然说不上凤凰涅槃,却踏上了一种与之前大不相同的生活。假如我们走的远一点,或者可以理解为,大火烧掉的是一种以往的秩序,以往的规范。
《夫妇们》的故事开始是一种乱搞,若干对夫妇们,总在一起聚会,而有些人甚至把聚会办在了别人家的床上--身旁不是自己家的那位。我不知道在当时的美国乡镇,这些描写有多少的真实度,只不过在物质文明愈来愈发展的中国,离婚,换妻也早已不是新闻。传统的男女关系,在经受变革,而这些变革将把我们领向何处?在故事的最后,在教堂被烧又被重建之后,福克西和皮特与各自不幸的婚姻说再见,而重新组合成为新的一家。然而教堂还是建在原先的地基上,福克西和皮特的这段新关系是否经受得住时间和外在诱惑的考验?
在看第五章的时候,我多次想起《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和劳伦斯一样,厄普代克安排福克西从遥远的地方给皮特写信,行文之中,我们也一样带上了对新生活的憧憬。但是劳伦斯喜欢在叙述中参杂很多对工业社会的不满,劳伦斯是崇尚自然的,他认为工业社会让人失去阳刚之气,所以查泰来夫人要跟她们家的园丁开始新生活,就像《绝望主妇》里面的黛比一样。厄普代克却是娓娓道来,描写细腻,他对生活有不满,但不激烈,文字间流露的是一种伤感。他总是描写春去秋来,隔壁的店铺开张又关张,隔壁的邻居搬来又搬走,使人不免要想故事的主人公在多大程度上是这个故事中的主角,还是只是别人或者季节来来往往中的可以忽略不计的龙套?
评论《夫妇们》,对我来说是一桩搅和了不少私人情感的事情。在过去的十多年中,我一直对厄普代克怀有某种亲近感。我看了他差不多所有翻译成中文的小说,其中的一些还读过好多遍。塞林格不是借霍尔顿之口说过吗,世界上有两种好作家,一种读完了作品之后你不会对其本人产生任何念头,另一种则会使你特别地想去见上一见。对我来说,厄普代克就是后一种中排名第一的那个人。当然,能派名第一的最重要原因是他还活着。
《夫妇们》是作家的成名作,写于1968年,中文版573页。在我看过的厄普代克作品中,这是抒情性最弱的一部,就连在最后一句话里,也没有流露出那种典型的厄普代克式的抒情韵律。但是跟他以后的小说一样,这也是一部关注风俗的作品,题材是美国中产阶级生活,书中人物的每个行动都围绕着婚姻,灵魂却总是渴望脱离婚姻而去。他的关注点是性、罪、死亡和宗教,后三者的成分被压制着,但是显然是他的作品的深邃意义的基础。大致情节是,肯尼迪时期,美国东部沿海的塔博克斯镇生活平静,除了烈酒与性爱,夫妇们已经难寻其他乐趣。怀孕的福克茜随丈夫来到这里,参加了夫妇们的聚会,这使得她成为了包工头皮特的新目标。像作家其他作品常见的的男主人公一样,皮特最大的优点就是耽于性爱。在福克茜怀孕期间,他们做爱30—40次,这些行为的后果是皮特爱上了福克茜。为了回到过去的生活,他开始疏远情妇,但就在福克茜生下孩子两个月后,为了彻底了结这段情而敷衍着进行的一次没什么意思的性交,却让福克茜怀了孕。这次的孩子显然是皮特的,在当时的环境中,这是个大问题。由于镇上有着麻木的淫乱气氛——十对夫妇构成了交叉性爱,换妻什么的简直司空见惯——皮特以其妻子安杰拉让牙医弗雷迪玩一夜的代价,获取了弗雷迪的帮助,后者可以让福克茜安全地违法打胎。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无法挽回,最终由于与镇上的女人们的关系全部败露,可怜的皮特被妻子甩掉,娶了同样离婚的福克茜,搬到别处去住,“成了另外一对夫妇”。
在对通奸的专心致志的研究中,厄普代克有个倾向很有意思。他往往让主人公的妻子强于情妇,无论是性格、地位还是美貌。但是情妇也总有一些是非常珍贵的素质,其典型就是《兔子,跑吧》中的露丝,肉感的身体、好的床上工夫,以及最重要的,对美好感情的感受力。也就是说,厄普代克的主人公做出种种荒唐事的原因,从逻辑上说,无非性吸引力以及浪漫情调。
遗憾的是,故事梗概是对好小说的侮辱,如果可能的话,我更愿意简述一些景物描写梗概、心理描写梗概、节奏感梗概和华彩段落梗概。但这确实是不可能的,好作家们拥有的那种非凡的技艺,要是能被我们以快餐的方式再现的话,那么这个世界就更荒谬了。
尽管不是作家最好的作品,《夫妇们》依然相当好。厄普代克从容地使用了他最杰出的能力,在一些非常简单的情节中不断插入丰富的感性文笔,他描述春天里连翘浓如烟雾般盛开的景致,海鸟在沼泽地上空的飞翔的场景,再连缀起主人公一两句俏皮的内心独白,写写轮胎在泥地上碾过的湿痕,然后就轻快地经过一个有机化学的桥段,转而去谈论一番浩瀚宇宙的寓意。这是一种才华的表露,但是并无炫耀之感,也不像索尔.贝娄那样在智性上咄咄逼人,而是充满着一种温厚又机敏、幽默又忧伤的感性。作为一个场景描写大师,厄普代克的画面感向来受人推崇,即便与其他画面感出众的作家相比,他仍然相当地有个人风格。
很显然,作为作家,他的画面感与电影的那种画面感完全不同,文字要求自身价值,自然要有独特之处去与摄影机竞争。如果可以类比的话,我想把厄普代克的场景描写类比为爱德华.霍柏的画,尽管这种类比肯定不是一般愚蠢。爱德华.霍柏是以美国小镇为题材的画家,常常使用鲜明的颜色的不鲜明的调子,比方说砖红、珠灰、牙白,在他的画面中,房子常常占据主体,但是兼顾到的元素从远而近,都彼此连带,而画面的焦点往往集中在稍稍偏向一侧的地方。也就是说,在色彩上,采取高雅的趣味;在构图上,倾向于古典的温和。但是,他的画面中一种格外强烈的明晰性和丰富性,比方说,一排房屋中的白色,会占据一个相当的面积,绝对不会有其他画家的那种刻意的中断,而在墙角,铁锹、汽车零件、篮球,会有足够的细节来制造感染力,最终,一切合成,立体的维度通过天气的湿润或干燥的色调完整地呈现出来。这里面有一种专业人士的平静,有种淡泊的气息,以此上等的风格体现对世界的理解。厄普代克的画面感也是如此,我们很少看到这类作家,居然有能力把大段大段尽管与情节密切相关但总归不合读者胃口的描写段落变成小说的重要价值之一,这在现代小说中非常罕见,因为现代小说的作家们几乎都不这么写,在经典小说中也非常罕见,因为经典小说的作家们特别爱这么干,但并没有掌握那难得的技能。想想托尔斯泰,谁忍受得了他钜细靡遗的叙述手法呢。
厄普代克的卓越之处在于他有丰富的感性,描写能力也许对他深有裨益,但我总觉得一个人感受得到才描绘得出。在他的小说中,我读到的是一个悲观的厄普代克,这悲观也许就是其感性的源泉之一。某种程度上说悲观意味着对世界深有体会,也意味着在纷繁的万象中捕捉到了真谛。厄普代克的小说宛如生机盎然的花园,而这花园中深藏不露的秘密,就是人性中细微而易被忽略的诸多矛盾。
因此,尽管他描写的是风俗,但却在有节制地抒情,虽然在《夫妇们》中还没有后来作品那么明显;尽管以“纽约客”派作家的身份力求简明、雅致,却最终呈现出丰富的小说。在这部小说的最后部分,他安排了一个雨中教堂失火的场景,如果放在没有才能的作家的书中,这过分明显的象征意义无疑会相当拙劣,但是这场大火非常成功地起到了一个高潮的作用,以后的情节就成为了自然而然的尾声,带着忧愁,具备了合理性。要说原因是什么,我只能说,他已经在前面的部分中使读者完全信服,因此即使在此过分一点,也不会有人太过怀疑。这就是好作家的特权,就像海明威有了卓越的风格,就可以把一个乏味的捕鱼故事变成伟大的史诗一样。
福克茜对皮特真有爱情,至少有爱的渴求,在她最后写给皮特的长信中,不时穿插着写一点自己在异乡生活的琐事。这封信完全不美,也没有激越的感情,但它却感人,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它的平淡让人意识到,这是个真正失望的女人,她勇敢地承担着孤独,差不多是在对自己说话。
女人不能理解《追忆似水年华》那种“显微叙事”,也不能理解《百年孤独》那种“宏大叙事”,前者由细微而达到庞大,后者由宽宏达到悲伤,都有着一种悖论般的抒情过程,它们的抒情性都太讲求对世界的兴趣,是男性化的,而女人的兴趣在于人。福克茜的抒情性显然是指向皮特的,他平平无奇,但是有着对生命的热情,懂幽默,软弱又贪恋性爱,如果放在一个大的环境中,算不上什么顶呱呱的情人,但是在小镇上,他对女人来说如同珍宝。而皮特,他勾搭了一个又一个女人,终于累了。尤其是,他的妻子安杰拉终于摆脱了灰心丧气的状态,决定离婚而开始新生活,这对他来说是个打击。尽管厄普代克没有明说,但是他让读者明白,皮特是在打击中娶了福克茜。生命开始了新的一页,而他那男性的指向世界的抒情性呢?没有了,也许还有,但是没有体现。他的故事被结束于干巴巴的简单陈述之中。更准确地说,他的故事被淹没了。这部小说中描写了10对夫妇,作家采取了一种过时的全知角度——我觉得这可不怎么着,他后来也用,但是就用得非常少——皮特和福克茜只是那数不清的通奸事件中的一桩,即使有特殊之处也乏善可陈,又哪里有什么抒情的可能呢?
当年,《大西洋月刊》的评论是,“我想不出,即便在当今性自由的时代,还有哪一部小说能如此明晰地展示性爱。” 厄普代克从此以一个擅长描写性爱的作家出名了,但是他的最出众的才能,还是在于双手运球的能力——以他喜欢的对打篮球的描写来打比方。在一只手上,他运“人”的球,描述生活场景栩栩如生,梳理人物关系处处练达,又洞悉人性的隐晦之处,不时写出让读者有被揭露之感的段落;在另一只手上,他又运“世界”的球,不仅关注时代,而且关注永恒,有着描述上的广度和认识上的深度。两个球往来滚动,最终达到韵律激荡的效果。
在美国作家中,厄普代克以多才多艺闻名,不过在照片上看却似乎只是聪明和温和而已。作为高尔夫球爱好者,他写过一本关于打高尔夫球的乐趣的书,据说里面充满机智的描写。美国大学教授们因此批评他不务正业,可实际上,除了牲口一样粗糙有力的欧茨,没有哪个著名作家比他写得多,何况他的作品显然更需要精细的打磨呢。每天上午9点,他进书房写作,下午3点出来,日复一日。有些好作家好像生来就是专干这个的,除了为了炫耀而搞点儿花样之外,毕其一生都在写啊写,就是为了加深我们的悲哀。问题是,我们本来就够悲哀的了。
上海译文再版了。
相比兔子系列,这本书看得有点累,也许是同时出现那么多人物而且上来就搞在一起很不适应,另外就是大段大段的对话以及很日常的生活描写。
因为这篇文章,我买了书。可是还没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