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收藏家
2012-3-1
上海译文出版社
[英] 扎迪·史密斯
445
243000
唐晓荫,於梅
无
本书系英国当代知名女作家扎迪·史密斯2004年创作的一部小说。
本书的故事描述了一种很不寻常的职业——以搜集贩卖名人签名与物品为生的签名收藏家。男主人公亚历克斯-李的工作就是搜罗名人的签名,卖给另一些人,有时候自己也负责伪造。在这个过程中,他遇到了形形色色追名逐利的人,而他的内心世界却没有人能参得透。
小说第一卷以犹太教卡巴拉生命树的各个分支为标题,交代有一半华人血统的亚历克斯的身分与人生处境,显示他远赴纽约参加“签名收藏家年度大会”以前的混乱生活片断。第二卷以禅宗《十牛图》的每句诗为标题,描述他千里迢迢来到美国,真的找到了传奇影星凯蒂,一位嘉宝式的尤物。他把偶像带回英国,却误传出凯蒂已死的消息,这么一来,世上独一无二,宣布已死其实还活着的“活生生的传奇”就掌握在他手中了……
“想要我的签名吗?你看,可以玩个把戏,先准备一张又大又旧的纸,让我在角落里签个名,然后去伦敦的马力波恩--管它叫什么呢--挨家挨户地去找那个演员,让他也在这张纸上签名,但不让他知道我也签过。这个能值100美元。我自己只要25美元。”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知道她喝得有多醉。她只戴着一只手套。他想起了戴女士①最后几次录音时的样子--眼珠不受控制地到处乱转,嘴唇上下颤抖。 “是的。上电视什么的我都干过。上过脱口秀,还演了部电影。”她正在抹去那两滴眼泪,一只手的手心按在下巴上,把眼泪揉碎在手指上,“我敲门的时候,你好像就在看我演的电影。我知道酒店客房里常放这个。”她一边苦涩地大笑着,一边拍着手。 “你认识理查德·扬吗?”她边问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小瓶威士忌,然后打开,“一个关注细节的人?是英国人?是犹太人?他裤子总是笔挺。太成功了。” 亚历克斯在脑中过了一下他今天见过的面孔,想起了一个黑发、英俊、谨慎的年轻人,他周身笼罩着一种少年得志的感觉,这让坦德姆异常沮丧,因为他也曾有过少年得志的时候,只是这种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伯明翰来的。嗯,他过来了。他的藏品很棒,里奇说的。” “是的,嗯,里奇是听某人说的,这人是听另一个人说的,另一个人听某个傻瓜说你来纽约是为了找到凯蒂·亚历山大。凯——蒂——亚——历——山——大。这是不是真的?” 亚历克斯想要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把酒大口喝下去,可是却把酒洒在了T恤上:“呃……你知道的……只是……她给我寄了张签名。这不是……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我来这里不是为了找她。不是这样的。我不是个疯子。我只是要为此去谢谢她。我不是那种影迷。” 哈妮把一根弯得不可思议的指甲戳到他脸上:“不,不,不——是最忠实的影迷——我听到的是这个。我必须说,我很惊讶。在我看来,你根本就不像是个影迷。我以为你是个彻头彻尾的禅宗信徒--你知道的,超脱了一切。” 哈妮站起来,跌跌撞撞走向窗前,在绣着交织字母花纹的地毯上踉踉跄跄。她倚在窗帘上,向外一指。 “我住在布鲁克林。我长在布鲁克林。每个周日我都坐在门阶上。每个人都知道我是谁。礼拜前经过我眼前,礼拜后还要经过……” “我想我该去煮点咖啡了。”亚历克斯说着横趴在床上,伸手去够墙边桌上的水壶。 “认识你的人比你认识的人要多……看到没有,就是这样的。仅此而已,真的。做过截肢手术的人才该是这样。这样才对。我还会告诉你到底糟到什么程度。在我住的那片儿,我就是个名人。你信吗?在布鲁克林的某些地方,我就是伊丽莎白·泰勒。” ……
我是犹太的。贝西伯爵是犹太的。雷·查尔斯是犹太的。埃迪·坎特不犹太。圣约信徒会不犹太,哈达莎,是犹太的。如果你住在纽约或其他大城市,你是犹太的。这跟你是不是天主教徒倒没什么关系,如果你住在纽约,你就是犹太的。如果你住在蒙大拿州的比尤特市,即使你是犹太的,也会变得不犹太。 “酷爱”不犹太。淡炼乳不犹太,即使它的发明者是犹太人。巧克力是犹太的,奶油软糖不犹太。水果沙拉是犹太的。酸橙果冻粉不犹太。酸橙苏打很不犹太。所有的德雷克蛋糕都不犹太。裸麦粉粗面包是犹太的,正如你知道的,白面包很不犹太。速冻马铃薯泥不犹太。黑樱桃苏打很犹太,蛋白杏仁饼干就非常犹太。黑人都是犹太人,意大利人都是犹太人。抛弃了自己宗教的爱尔兰人是犹太人。嘴巴很犹太。胸脯也是。挥舞指挥棒不犹太。 我喜欢她的小说,常常大受感动,小说具有穿透力,小说的声音具有真正作者的个人特点。 ——萨尔曼·拉什迪
《译文金奖书系:签名收藏家》荣获2003年《犹太季刊》温盖特小说奖,进入橘子奖决选名单。
无
上译经典,非常棒的译文!
很好,继续支持作者。
读过这本书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但是书里有很多让人回味的地方,曾经是高级妓女的哈尼在和亚历克斯或者其他什么人接触的时候哪怕是传递一张钞票或者是任何身体上的接触之后都要带上手套或去洗手,很讽刺。
亚历克斯和布特、埃斯特的关系也很让人无所适从,她爱埃斯特。但是又和布特有肉体上的联系,小说最后也没有说亚历克斯和布特是否做出了了断。
作者在小说中运用了大量的图片,符号,等一系列特殊的表现手法,虽然有些看不懂,但感觉还是很有吸引力。
亚历克斯在父亲李金死后始终无法正视自己的生活,在无限的签名收藏买卖中迷失寻找自己,最后,终于找到了自己。
但是在小说中很多处都透漏出作者作为一个犹太人的那种自卑,但有些时候他又表现出对黑人的蔑视。
最后只得欣慰的是,他和埃斯特的哥哥亚当共同决定听取妹妹的意见。戒掉大麻。
亚历克斯和亚当,约瑟夫,拉比的友情虽然有时候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微妙但却有贯穿始终,是一条引线觉得。
而凯蒂从一开始看到自己的讣告的愤怒到最后的认同也让人觉得金钱可以改变一切,很讽刺。
《签名收藏家》
当时一眼看到这本书,不过是因为它和《密涅瓦火柴盒》神似的封皮,(一样的有品质的感觉。用带着些许暗底红色符号的白色,彰显一种不矫情却又大度的气质。 你,你这不正是矫情么><~~)
也不知道是不是一时昏花就拿错了。
这是本无法看快的书。我不得不一再控制自己的快速扫描,强迫自己降低速度,让神经元在文字和义的快速对应之余,仍有闲暇来思考每一句不经意间的小小话语背后的深意。
文章的剧情性不强。甚至在某些时候,是极弱的。用大段的文字铺张着一种氛围或者心情,场景被切割成一幕幕慢放的镜头。偏偏这些描写又常常穿越时空和真实,带着些许超现实的诡异。于是,给人一种“主角精神障碍么”或者“主角嗑药了么”的感觉。
可是正是这种不真实的感觉,让一切空间显得广阔起来。明明是这个地球,明明是伦敦,却不再是白金汉宫和大摆钟堆砌成的辉煌和现代。带着一丝丝绝望、痛苦、压抑的氛围,一直飘荡在整本书中。每个人都作为社会中普通的小人物为生存和生活的意义而挣扎,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在某些方面显得有些“精神障碍”。一种普遍存在的诡谲气氛。
深意有很多。千丝万缕的搅在一起,一时难以梳理开来。不可名言的感触,我只能反复念叨着“很有感觉”以表达自己表达不出来的东西。(我发现,我对一些“很有感觉”的感觉的表达能力实在低下得很。最后只能用一种低眉顺眼的期待望向听众:“你知道的,就是那种。。。”真是低端><)
关于剧情么。虽然简单,但是包含了太多太多的元素:宗教,种族,大都市,娱乐,生命……
文章开头的父亲的死亡。(虽然就整本书剧情的篇幅来看,这该属于“开头的促不及手、突兀的死亡”。但是,介于剧情铺陈展开的速度,这一个好不容易盼来的非意识流的主线剧情实在是众望所归。 嗯,我一不小心吐槽了。><)(总之,一直是主角的心病。呵,多么有做发展心理学和Freud理论的分析材料的价值啊,赤裸裸的儿童经历的影响。)掺杂进了禅宗和“犹太教”的背景,以及与娱乐和贩卖紧紧联系的“签名收藏家”的职业。主角的身心历程简直是一个迷人的多面体。
由于父亲的早逝,对于母亲的宗教难以产生认同感,于是丧失了自我的身份认同感。(怎么这么有心理考试的感觉><)于是,记录编写“犹太教与异教在生活各个方面的区别”这样的书;于是,狂热的搜集名人的签名并参与交易。虽然文中什么也没有说,但是这里面不是有一种让人无可奈何的悲伤么:只能从他人的生活中,去找寻属于自己的身份认同感。
随着矛盾的全面出现,全书却在犹太教宗教仪式中而戛然而止。不是完满的大结局,而是将后续搬到书外,搬到读者的心里。
生活不是虚构,生活不是电影。书中一直在强调。有趣呢,即使是书中的虚构,也不是那么虚构呢,反而像生活的另一面的真实。
比起剧情,更令我欢喜的是一种淡淡的抑郁是贯穿全书的。用了最不明显的形式——黑色幽默。
对于当下娱乐致死与艺术产业化的一本正经的调笑:
“怀旧频道让死者路面,时刻不停地走来走去。”
“他不相信电影的意义不在于票房。他不相信画画不仅仅是一种深奥的挣钱方式。产品就是产品。”
对于人们在现代化中怅然若失的生活状态的调笑:
“XX保险公司的员工的心目中是没有‘意外’这个说法的,有的只是‘恶意伤害’。”
“(在航班上)他可以享有的所有的私人经历在视线所及的氛围内都被复制了:相同的饭菜,相同的躺下姿势,相同的电视屏幕和影片……”
对于社会化的形形色色的人物的举止的调笑:
“某人声嘶力竭地拖长了某手歌曲的最后几个和音,想要逼出余下这几位观众的掌声。”
“不能向我传达他对于排队的各个阶段和各位人士的评价观点,这让他很痛苦。”
对于生命的调笑:
“30岁可以引用任何一句话,但也仅限于引用。”
“死,是生的一丁点残余。”
我喜欢这种一本正经的调笑。
一本正经到你需要好好思考,这样一句语气平淡到陈述的语句,究竟是“mean it”,还是竭力的反讽。会有些许的疑惑和拿捏不定,在过于隐晦的上下文间尽力揣测。最后是笑而不语。
调笑,却不是公然的嘲笑或者讽刺。过于盛气凌人的讽刺其实暗含着自以为是,那种“世人皆愚昧”的自命不凡。这里不是。这些可爱却又扎人的小句子,无意批判某事某物,似乎故作无辜状:“嗯,事实就是这样。很可笑么。其实我们也是这样呢。”
幽默到让人想笑,却突然发现嘴角有点沉重。
比起虚幻的剧情主线,我更喜欢这些冷不丁冒出来的机警的小句子,代表着一种竟能让人与之通感的感觉。当面对着广场上的来来往往,等待地铁和城轨的不同,在夜里坐在出租车内穿行城市……很多很多似曾相识的感觉。果然,又成了那种我最不再行的“那种感觉”。人类之间,果然也许所有“meme”这样的文化遗传因子在飘荡么?才能将心情传递的如此传神。
是本有意思的书。明明是拖沓到不行又简单的剧情,却让我觉得,这本书讲了太多太多,多到我都数理不清。那,就让它最为一团混沌的感觉而存在吧。
最后,是啊,难道不应该谈一谈application么。书中的人物可以一直活在虚构之中,我可是要活在现实的社会里。总该从中学到点什么:可以借鉴的地方么。因为一直萦绕在主角心头的是一种身份认同感的缺失、生命意义的缺失。这些潜在的imbalance 造成了他生活的混乱(甚至堕落:酒精,大麻,无所事事。在我看来。)作为social contract 的遵从者的我,又怎么会为了那样的抽象的念想,落到那样一种“严重偏离social standard”的状态呢。 在已经被高度社会化的状况下,恐怕都难以出现“为了某个‘内心的冲动’而提起旅行袋踏上旅程”这样的念头。
我于是评价说:少想些有的没的。自寻烦恼。
瞧。于是被宗教、生命这样厚重的词语渲染出来的混沌的意境,就这样被我简单粗暴的功利主义的说法给调戏了。多伤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