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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蜜与尘土

皮尔斯.莫尔.爱德 重庆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12  

出版社:

重庆出版社  

作者:

皮尔斯.莫尔.爱德  

页数:

277  

译者:

周阳  

Tag标签:

无  

前言

  千禧年前一年的那个不可思议的夏天,我还在三藩市虚度时光。那一年,网络事业空前繁荣,许多人在很短的时间里赚到了大量的钱财,整个城市都弥漫着一股铜臭味,投机活动也开始渐渐萌芽。我所工作的那间咖啡店位于教会区,那儿以前是墨西哥移民居住的一片荒地。在那儿,卖墨西哥炸玉米卷的面包房随处可见,同时,这些面包房还出售一些叫做克里托和卡帕罕纳斯的传统酥皮点心。附近的居民还曾很自负地说,这儿的房租是全市最低廉的几处之一。然而,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这儿的一切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似乎在一夜之间,网络公司便犹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每家公司都急需足够大的空间来布置他们那时髦的、装饰着篮球筐的办公室。店里的艺术家们都在谈论着,要赶在中产阶级像潮水一样侵占这儿之前搬到马林城或是波特兰去。虽然没人知道未来这儿究竟会变成什么样,但是人们却在一件事上达成了共识--从现在开始,这儿的情况只会变得越来越糟。虽说如此,那个夏天的我,也还只是个正不断探索生活的年轻小伙子。早上,从七点开始,我便开始为那群从事网络工作的人们磨浓咖啡,当然,还有那些不肯把自己地盘上的咖啡店让渡给外来者的嬉皮士和涂鸦艺术家。到了晚上,我便开始探索整座城市,在披头士们的简陋小店聆听自称是杰克·凯鲁亚克的人唱歌;有时候,直到凌晨天边泛白的时候我才回到家里。在那以前,我从未感到如此放松。一天的工作结束之后,我偶尔会漫步穿过金门公园的尤加利树丛,来到大洋滩上散步。巨浪不停地冲击着海岸,为冲浪爱好者提供了一处游玩的场所,而看着他们在海浪上切割出一条条巨大的弧线,然后消失在巨浪之中,也不失为一种宁静的享受。在海边我还遇到了个女孩。她叫琼。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穿着一件破烂的麂皮夹克,正滔滔不绝地为保护洪堡郡的老红杉树做演讲。当时,我觉得她就像是三藩市的女性化身,就在那天晚上,我意识到自己可能爱上她了。彼此的第一次对话过去六个小时后,我们就无可救药地相爱了。我们手牵着手,迈开大步走在午夜空旷的街道上,夏夜的一缕缕雾气低低地漂浮在电车线的下方,全世界仿佛就只有我们两个人。周末我们会去雷斯岬国家海岸公园旅行,倾听岸边那些被母亲抛弃的小海豹的哀鸣。过不多久,当饥饿令它们无法忍受的时候,这些小海豹就会鼓足勇气,生平第一次跳入冬天的太平洋。在那儿,凶猛的大白鲨正等待着它们。一天早上,我五点半离开家去上班。那天是星期一,也就意味着咖啡店里会排起长长的队伍,一张又一张疲倦的面孔漠然地点着他们各自喜爱的咖啡。之前的那个周末,我过得简直太疯狂了。贝克在公园里举行了一场音乐会,我们和一万人一起在阳光下尽情舞动,疯狂地释放着自身的活力。我想,这样的周末,人一生中也许就只有那么一两个吧。我在嬉皮街街口蹬上自行车,早晨阴冷的空气一下子令我睡意全无。街上静得出奇,连个人影都看不见。远处的地平线上已经能够看到太阳那温热的光晕--就像根正在受热的灯丝。我想,大概再过十多分钟,笼罩在街上的阴影就会退回到屋檐下,清晨第一缕温暖的阳光就会擦亮所有的窗户。嬉皮街建在一条又长又陡的山坡上,和圣安地列斯断层那波澜起伏的山脊相比,它只是其间的一股细浪。要骑车冲下这条街,你能做的只有不停地刹闸,否则速度就会变得难以控制--柏油路像过山车轨道一样向前方伸展开去--而其余的工作,就全靠地球引力来完成了。日复一日,我都会戴着头盔,飞一般地冲下这条直道。整个过程中,我的注意力都能保持绝对的集中,为此我一直感到很自豪。我甚至会时不时地扫一眼路边汽车的后视镜,以防有人没看清车后的路况就打开车门。很多骑自行车的人都是那样被伤到的。那天早上,我没带头盔。因为前一天,为了能准时赶上音乐会,我把它忘在了家里。或者,也许是我并没能像往常那样集中注意力。我的生命之路好像达到了它的顶点,那最高点让我感到眩晕。我脑中只想着即将开始的一天,新鲜的空气吹得我有点想流泪。自行车车轮也在嘤嘤地唱着歌。当那辆白色卡车猛然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的时速一定超过了四十公里。在那一分钟之前,我还是个正赶着上班的二十五岁小伙子,而在那之后,我却撞在了那辆轻型卡车的镀铬散热器格栅上,然后脸朝地在柏油路上蹭出了大约三十码的距离。我所能记起的,只有舌头上那股金属的味道。现在每次我回想起那次事故,我总是努力去回避那个时刻,那个非常时刻--当那辆快速行驶的汽车从身体左侧进入我的视线的那一刻。想要抓住它很不容易,就像是用一台老式摄像机去抓拍某个重要的线索那样困难。但有些时候,我又的确能回想起来。我看到那一幕,犹如凝固了一般静止在那里;我沉浸于那个画面之中,给自己以喘息的时间,仿佛它是在一缕阳光下旋转的硬币,一枚关系到我生命中最重要决定的硬币。至少好莱坞对这一点的看法是正确的。一旦我们身处险境,甚至有性命之忧,却无力扭转乾坤的时候,这种慢动作确实存在。画面的放映速度放慢,整个世界就像一部经过特殊处理的卡通片一样向前缓缓推进。当我完全意识到转弯已经来不及了,这次我真的躲不过去了的时候,我的胃里泛起一阵恶心。紧接着,时间滑过那最后一个片断,我所看到的一切都被压缩在一起。整个世界,一瞬间都被压在了一起。一个流浪汉把我拉到了路边--我只记得这些。“那个狗娘养的,”我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尖叫道,“上帝啊,我看到他停下来,围着你转了一圈,他确实这么做了,然后就开车跑了。那个婊子养的。嘿,别动,兄弟,我了解。”过了一会儿,我感觉到急救车顶灯那刺眼的灯光,听到人们用对讲机讲话和机器刺耳的声音。我不知道那是白天还是黑夜,也忘了自己的名字,只知道我在陷入昏迷之前,像念咒语一样不停地重复着琼的电话号码。第一次苏醒过来的时候,我无比惊讶地看着自己。我当时看上去根本不像个人,而更像是一台机器:浑身上下缠满了各种管子,它们连接着那些忽明忽灭的灯。我只能靠不断从针管中静静流入手臂的液体来维持生命。琼红肿着双眼坐在我的床前,正是她的注视,在一刹那间,让我认识到我的情况非常不妙。然而,即便是意识到自己严酷的处境,我却没有感到一丝恐慌。实际上,我的脑中没有任何想法,没有任何东西想要掩饰,没有任何画面,也没有任何抵触情绪。我好像已经超越了恐惧,达到了一种冷静、虚空的状态。那种得到解放的感觉真的很奇异。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的痛苦主要来源于那些来探望我的人的表情。虽然我的情况很糟,而且整日都漂浮在各种药剂汇集而成的密云上,我依然知道周围正发生着什么。但是我父母刚在三藩市机场下飞机时发生在他们身上的那件怪事,却像一把铡刀,差点切碎了我。据我观察,这件事在他们脸上留下了它特有的伤疤--或许那正如在他们眼中我身上的伤疤一样吧。琼在机场航站接机的时候,意识到她并不知道我父母的模样,于是就让一个机场服务人员给他们带个口讯,和他们商定了一个约会地点。然而,当那位女服务员最终找到那两位急于下飞机的英国乘客时,她却告诉他们我已于当天早晨死在医院的病床上了。他死得很安详,她解释说。意思是我并没有受折磨。我的父母对她所说的话深信不疑,所以在穿过行李大厅的那二十分钟里,他们一直都在忍受着痛苦。错误发生的原因至今也没能弄清楚。只有那么一次,我和琼鼓起勇气谈了一下这件事。真不知道那个奇怪而又令人不快的约会地点到底是怎么选出来的。根据琼的第一印象,当我那憔悴的双亲从人群中走出来的时候,他们都直直地盯着远方,眼中满是疯狂的神色。当然了,琼赶忙对我父母说,刚刚几个小时之前,她还见过我,这中间一定产生了某种可怕的误会。但怎么会产生这种误会!那些话怎么可能会变成这个样子?人声鼎沸的到站休息室里,他们三个人噩梦缠身般地在那儿发呆了好一阵子。之后,当他们从这种情绪中解脱出来的时候,时间已经不允许他们再去生气、报复或者去后悔了。于是,他们像逆水而上的游泳者那样,拼尽全身的力气,匆匆逃离了机场。康复是个漫长的过程。起初,我在三藩市逗留了好几周:每隔三分钟注射一次吗啡,一些熟悉的面孔像潮水一样来了又走。接着,度过一段很不舒服的旅行后,我又来到英国进行了长达几个月的物理治疗和一系列的整容手术。渐渐地,我习惯了医生诊所里那股消毒水的味道,护士们古板僵硬的工作服和氖光灯那柔和的光。经历了所有这些之后,我开始不停地问我自己,接下来我该怎么做?以我现在的情况来看,我做的事还有意义吗?难道我真的可以就像穿一双烂鞋一样重新开始我的生活吗?对我来讲,照镜子这件事本身就是一种挑战。回到三藩市以后,他们便用报纸把我病房内所有能反光的东西通通遮了起来。这样,我就不会因为看到自己的脸而感到震惊了。但我的梦里却充斥着这些灰色的报纸。后来,我像那喀索斯(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他拒绝了其他女神的追求,因为他爱恋自己在水中的倒影,最后为了拥抱自己的倒影溺水而死--译注)般在水盆里瞥了一眼自己的倒影。虽然我所看到的景象让我感到惊骇,不过有意思的是,面对自己残缺的面容,我竟然萌生了一种疏离感,仿佛自己就是女巫魔法的受害者,而真正的我则隐匿在这躯壳之下的某个地方。我的个人观念仿佛更多地存在于体内的细胞核里而不是外表。细胞核是不变的,即使围绕它的身体组织已经在堑壕战中被蹂躏得残破不堪。当然了,其他人并没有领悟到这层深意。还记得当时我看着朋友们微笑着走进病房,观察他们脸上惊现出那种不敢相信的表情,看着泪水背叛他们的心意夺眶而出。孩子们的表现是最糟的:他们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皱着眉毛或是冲我指指点点,虽然这都只是些没有恶意的手势,但它们却像切生鱼片的利刃般伤害了我。“我一定要找到那个撞你的家伙,让他也尝尝这滋味,”我的朋友们站在床边注视着我的时候,他们中不止一个人曾这样喃喃自语,“你难道不想好好地揍那个还苟活在世上的狗屎一顿?”我非常理解他们为什么会这样问。他们所表现出的愤怒令我感动--如果这样的情感可以称做愤怒的话--但是,说实话,我并不认同这种想法。即使肇事司机留下来承担罪责,也不会改变任何事情。那只可能将第二条生命劈成两半。囚犯,战争时期的也好,和平时期的也好,都要试着学会生活在梦境中。对于俘虏来说,想象中的生活拥有其不可或缺的价值,而且它会是一股支撑他们忍受下去的强大力量。一些关于杂技团动物的研究表明--这些动物,就我们所知,和人类不同,并不具有像人类这样幻想的习性--囚禁时间过长会引发很多消极的心理反应,表现出过度的攻击性、冷漠,甚至会自残。而那些天性自由生物的遭遇则最为凄惨:昔日每天能飞行五百多公里的鸟儿如今却被禁锢在鸟笼中。我觉得自己就像只杂技团里的动物。每天下午人们都会来看我,喂我一些吃的,设法刺激我做出一些反应。看着他们满心无助地离开,我觉得自己就像只关在狭小混凝土围栏里的白熊猫。反常的是,当我适应了自身现状以后,我的内心很快萌生出一股强烈的情感。那种感觉就像是走了天大的好运。几乎不费什么力气,这件事的结局就可以变得截然不同。那就是我差点被直接撞死,或是大脑严重受损,或是下半身完全瘫痪。但我现在的状况却要好得多。在这种想法的推动下,我觉得我可以找到自己在这世界上的位置,从生活中汲取活力的决心也更加坚定了。日复一日蹲在郊区阴暗小房间里朝九晚五的生活不再适合我。与我现在的任务相比,它简直毫无价值可言;而我现在要追求的最高目标,便是真正去过一种阅历丰富的生活。当然了,我也知道这些想法很天真,尤其是对于像我这样的人来说,这几乎可以说是一种很普遍的雄心--可我还是很高兴,因为正是这些想法为我填平了那道深渊。我所跌落的悬崖确实相当陡峭,我需要这些精心打造出的梦想帮我找到勇气,再次爬上山顶。随后我又想起了很多事情。昔日荒废的友情,那些令人欢快的回忆……就像一颗巨大的鹅卵石突然在我的头脑中进溅开来,把所有事都搅得一团糟。直到水面渐趋平静,我才发现哪些事是我力所能及的,我内心最为珍视的又是什么。我记得有一次,我和两个老朋友一起去爬约塞米蒂大瀑布。那真是一次美好而又清晰的记忆,散发着松脂和篝火的香气。我们站在山顶,感觉大瀑布好似汇聚了全世界所有的力量般俯冲下去,飞溅出一道道瑰丽的彩虹。我还记得有一次在澳大利亚西北部一处名叫地狱之门的礁石那儿冲浪。那天风轻轻地向海上吹着,只有我们两个人,而这些峭立的石壁从大海中拔地而起,就像是某个仁爱的神赐予我们的礼物一样。切身的体验,和谐的韵律,优美的诗歌。我们说了谎;之前的誓言也被轻易地打碎。那个圣诞节的早晨因为下过雪而变得十分明朗,而我却迟了一个星期才回到学校。要寻找这些记忆的碎片就如同在灰烬中寻找珍宝般艰难,但对于几个月来都挣扎在绝望边缘的我来讲,它们却如同无价之宝般珍贵。那些往日的记忆成为标尺,唯有通过它的衡量,才能了解我生命中究竟有哪些东西具有真正的价值。我渴望能够再度旅行。对于像我这样被放逐到这小小的都市孤岛上的苦命人来讲,广袤世界那模糊的影像有着它超乎寻常的吸引力。虽然我知道伦敦也是个巨大而又让人兴奋的城市,但每次当我出门看医生,一瘸一拐走在她那破旧脏乱的街道上的时候,一种无法忍受的、强烈的窒息感不断地困扰着我。最后,我努力把所有精力都集中在手头的事情上:咬紧牙关往身上涂抹各种药膏和洗液;费力地拄着手杖,迈着蹒跚的步子踽踽而行。我还练习了瑜伽来平复内心,让我赢弱的身体变得强壮。人们都赞扬我的毅力,同时也为我的康复速度而感到高兴。我尽我所能由衷地感谢他们的好意,但我的内心却随着时光的流逝而破碎不堪。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默默地压抑着自己。当我的骨骼开始逐渐愈合的时候,我的情绪却变得抑郁起来。这并不是那种由于忍受折磨、短时间的忧郁,或是大面积外伤所带来的--虽然有那么一段时间,这些都可以成为一些能让人信服的借口--但它却能将我体内每项正常的功能搅得一团糟。当抑郁来袭,我意识到它既不会自行消散,也不会像微风吹送下的云彩那样静静地漂走,终于,在一天夜里,我坐在我父母公寓的台阶上放声大哭,仿佛全人类的苦难都由我一人承受似的。谁知道这种痛苦是从哪来的呢?我不禁残忍地猜测,是不是头部那次猛烈的撞击在某个方面改变了我大脑的化学成分?我猜想也许是大脑中的某个瓣膜被扭断了,剥离了它原来的位置,掉落到更深处的某个神经凹槽里去了。基于我想把这种痛苦描绘得更加有理有据,这个类比也就不显得那么不合逻辑了。理性思维也是我所丧失的能力之一。时间一周一周地流逝,而我几乎没离开过这间房子。我和琼在格劳塞斯特街对面租了一间公寓--洒满落叶的小街旁一处不大却很安静的公寓。很快,那儿就成了我的天堂,而我则对出门感到害怕。但总有些时候我别无选择,不得不走出来再和这世界打交道。我不得不出门购买食品,去银行办事,去邮寄信件。这些穿行于尘世间的简短旅行让我感觉就像是走在刀尖上那么痛苦。只是这个比喻在开头的部分有些不恰当,因为对于肢体疼痛来讲,只要我们知道它的来源,我们就能确定疼痛的位置;而我所感受到的痛苦,尤其是对于陌生人来讲,是无形的,没有外在形象的。人们曾告诉我,在那长达几个月的凄惨日子里,我看上去一直很正常。但,我对于自己,却是个陌生人。我惊讶于我们竟然对身边的过客一无所知。比如说那边那个读报纸的男士,或者是那个弓着腰站在高尔夫伞下的女士--他们此刻的心境又是怎样的呢?每每遇到这种情况,我都痛苦地想:他们在某方面会不会刚好和我一样,正忍受着抑郁的煎熬?我没有把这种想法告诉任何人。相反,我着魔般地阅读了大量与这个问题相关的文章,希望借此来澄清我的疑问,认清我的敌人究竟是谁,要用什么武器来对付它。但很快我就知道自己是在浪费时间。事情的真相是:我们对抑郁的了解也不过是公元前400年左右希波克拉底的观点。他认为,精神失常是由于人体内四种液体失衡所造成的:血液、粘液、黄胆汁和黑胆汁,而抑郁大概是由于黑胆汁过量造成的,希腊语把这称做:melanchole,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忧郁症。拒绝接受科学对我的现状做出的判断,我转而向我内心最深处的意愿求助。我需要到某个安静的地方找回我的体力。那儿没有汽车或者信用卡,最好那儿不会经常下雨。如果那里还没有电脑、微波炉、健身器材或者手机的话就更好了。我需要过一种纯感官的生活,非常传统的,自食其力的生活。我非常渴望体验那种绝对的安静,能够在没有背景声的环境下入睡:远方夜空中747客机发动机燃油时发出的轰鸣声。如果我能够找到这样的地方,每天全身心地投入到体力劳动中,我觉得我会重新学会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下去。

内容概要

  这是一次美食、探险和治愈心灵相结合的精神之旅。  作者皮尔斯·莫尔·爱德在青春的顶峰遭遇了一次严重的交通事故,为走出内心的抑郁,他选择了一种独特地方法;去寻找最美好的蜂蜜,在自然深处的甘甜芬芳中重获新生。  莫尔·爱德的足迹遍布世界著名的养蜂地点,他品尝了黎巴嫩果仁蜜酥饼无与伦比的美味,见识了叙利亚陶土圆筒养蜂的神秘,目睹了尼泊尔的古让族人在峭壁上寻找野生蜂蜜时的勇敢,感受了斯里兰卡的维达族人在原始丛林中寻找蜂蜜时的智慧。他一次次与蜂蜜邂逅,一步步接受那最原始的生活。  这也是一次令人心痛的旅行。蜂蟹螨造成蜜蜂种群的大量死亡,现代工业发展使蜜蜂采集花蜜变得困难,古老的采蜜方式濒临绝迹,这一切都表明,我们在奔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已逐渐远离那最本真的生活。  《蜜蜂与尘土》同时也是作者康复身心、重新寻找自己在世界上的位置的一段历程,思考深邃,洞察力敏锐。

书籍目录

序言意大利中东纽约尼泊尔斯里兰卡印度后记

章节摘录

  书摘2001年4月初的一天,我发现自己正坐在一列快散架的地区火车上,沿着托斯卡纳海岸向南行驶。当时我整个人都憔悴不堪,腹部还留着一条紫红色的长瘢痕。而且,我右眼的整形手术还没有完全成功——看起来就跟一个伤残的拳击手没什么差别。与事故前的我相比,我当时的身体只能算做它的一个残片。  琼无助地看着我不断恶化的身体,那眼神就像是一位渔妇眼睁睁看着自己丈夫的渔船在近海触礁一般:虽然极力想帮忙,但在自然法则的面前也只能束手无策。我们住在伦敦的时候,一天清早,琼正准备去付我们的食宿费,我告诉她我会不惜任何代价离开这个城市。当时她正站在门口摸索着钥匙,上班已然迟到了。她抬起头——冬日的一缕阳光斜斜地映在她脸上——看着我的眼睛,“你做个计划,”她温和地说,“这样我下班回来后你就可以告诉我我们该怎么做了。”那天上午,我一动不动地呆坐了好几个小时,似乎早已凝固成了一座毫无神采的雕像。电视上则一直在播放一档毫无意义的聊天节目。窗外,一只飞鸟正迎着东风奋力地拍打着翅膀。我试着把精力集中在阅读上,但很快就把它们丢到了一旁。我为自己冲了杯咖啡,却发现一点胃口都没有。最后,我穿上夹克衫,决定去格劳塞斯特街上散步。  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转悠了一个小时,潮湿的树叶在秋风中沙沙作响。最后,我在路边发现了一家网吧,便走进去查邮件。当时,我发现一个网页上登出了一则天然农场寻找志愿者的消息。我并不是有意寻找这方面的信息——而是偶然发现的,是来自网络上帝的一件礼物。我看到它的那一刻,就知道这就是我所需要的:工人们用一天的辛勤劳动换得一日三餐和住宿的地方。更重要的是,这种工作可以保证我生活在乡村腹地,吃有益健康的食物,而劳动可以在耗尽体力的同时让大脑得到休息。  当我和琼走出卡斯塔涅托·卡尔杜奇的乡村火车站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这趟旅程充满了意料之外的停顿和延迟;一路上我们总是不时地从瞌睡中惊醒,生怕错过了车站。坐在火车站的长凳上,我们一边躲闪着路人的目光,一边分享着同一个冰淇淋甜筒。过了一会儿,一辆又脏又破的菲亚特客货车朝我们开了过来,开车的是一位大概六十五岁,连胡子都没刮的男子。他有着深栗色的皮肤,满头银发在脑后梳成了一束马尾。他的身体非常强壮,有着拳击手一样宽阔的肩膀和强壮的胸肌。当他拖着笨重的身子从车上跳下来时,我突然觉得我们一下子都变成了孩子。  “你好,你好。今天过得好吧。你们就是给我打电话的人,对吧?我叫冈特。”说着他向我伸出一只手,也许是为了向他证明我虚弱的外表丝毫不会影响我的工作热情,我紧紧地握住了他的手。  他猛地从牙缝里倒吸了一口气。“圣母啊!你们英国人和这英国式的握手。可我的手现在有点脆弱。”  我低下头,发现他的手被水疱损伤得非常严重。我马上向他道歉,表示我深深的歉意。  他毫不在意地耸了耸肩。“这是我的错。是烧伤。当时我应该早点去医院的,可那时候我太忙了。有只小鸡跑出来了,还有诸如修理燃料管道之类的事情要做。”  我们俩挤进客货车的后座,那儿简直像个雷区,到处都是些奇形怪状的东西:脏兮兮的蜂蜡球,长方形的木架,火柴盒和发臭的杯子。  “请原谅这儿有些脏。不过我实在是没时间清理它们。”  “你是德国人吗?”听了他的口音,我不禁问道。  “是的,瑞士籍的德国人,曾经是。但是我在这儿已经住了四十年了。”他吹了声奇怪的口哨,听上去就像鸟叫一样。“现在我就是全部。哈!不过,也许我还什么都不是呢?”  “那么你为什么来意大利?”  他摇下车窗,点着了一根没有过滤嘴的香烟。“好吧,你们可真是单刀直入啊,英国人。我喜欢这样。这也是我到这儿来的一部分原因——摆脱所有那些没用的东西。你知道,当时我厌倦了我过的生活。既厌倦又鄙视。当时我还年轻,在苏黎世做建筑设计师,是一家小公司的合伙人。我们建造一些富有新鲜感的东西,闪闪发光的,玻璃构造的东西,后来我却对它们感到十分厌烦。当时我刚刚结婚——而且我的妻子也非常渴望过一种冒险的生活——所以我们就决定在国内买块地,试着过一种更加亲近自然的生活。让所有事都回到它们最原始的状态。我现在住的地方原来是属于我哥哥的,当时他正想把这块地脱手,于是我就跟他说我买了。”  “这么做真勇敢。”琼说。  “是呀。但是当时我们并没意识到这是多么的勇敢。也许,如果当时选择留下会显得更勇敢。待在那忍受那些狗屁一样的生活,直到我们攒下一些钱,那样会更加勇敢。然后我们就可以像其他人那样拿着钱舒舒服服地过我们的下半辈子了。哈!是啊,那么做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  “但是我明白你的意思。新的国度,新的语言。我们刚来这儿的时候,没有电,没有自来水,甚至没有条像样的路。我们来的时候正是深冬时节,地上都是雪,而房顶上全是汤盘那么大的洞。住在那儿就像住在一块该死的瑞士奶酪里一样。第二天早上,天一亮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镇上买盖房顶的油布。总得能挡风遮雨吧!可是不管我怎么努力,它就是不管用。这儿漏点儿,那儿漏点儿。像这样漏的地方太多会让任何一个男人感到无可奈何。最后,我们花掉一部分积蓄,买了一辆大篷车,一直住到我们攒够了钱修补好房顶为止。”讲完这段往事,他又吹了声口哨。“对了。我现在想起来了。那个屋顶修理工。他的名字很有趣。弗洛万蒂,我想是这个。是啊,那个该死的混蛋!多收了我两倍的价钱。他还以为我们是那些富得流油的外国人,没事来这儿做园丁呢。下回要是在晚上撞见他,你看我怎么收拾他……”  透过脏兮兮的车窗,可以看到很多鹅卵石铺成的小路,一棵扭曲的无花果树,一些金合欢树和几株接骨木。天色渐渐暗下来,一些亮光透过剥落的木质百叶窗透射进来。车子越向上行驶,道路就变得越来越窄,斜坡也越来越陡,我们就这样驶进了寂静的山林。  “你住在山上吗?”琼指着山顶问道。  “是啊,是啊。肯定不是住在山下。”从他说话的语气来看,这个问题一定问得很荒谬。“我们刚来的时候,山下的村庄还可以,但是现在,那个……什么公主今年夏天要来这儿度假,这个地方也变得面目全非了。”冈特摇了摇头。“人太多了,而且也太吵了。”  “公主?哪个公主?”我问道。

媒体关注与评论

  一个男人通过寻找世界上最完美的蜂蜜来拯救他的心智,这个故事难以想象、打动人心。  ——《每日邮报》  这是一次有关希望和治愈心灵的美丽书写。对于即将消失的生活方式,它还是一次有益的记录。当你看到那些古老民族或部落数千年以来的生活方式走到了终点,你会不禁潸然泪下。  ——《时代》周刊  在现代生活中,我们的每一天都少有探险和传奇。让皮尔斯·莫尔·爱德的《蜂蜜与尘土》告诉我们如何优雅地逃离都市,在美丽的大自然中寻找人生的真谛。  ——《星期天邮报》  莫尔·爱德是一个天才的写作者……他对风光、希望、人群和食物是如此地敏锐。  ——《观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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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公交车上,人们大多很安静。“现在这个全新的自我,这个双肩承担着重量的自我,还从未领会过这样一个事实——琼已经不再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了。”我抑制不住眼中的泪,在这个安静的公交车上。同时,我和作者一样,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看到这里,已经是一大半了。每每想到这一段,心里总会无法抑制的充满悲伤情绪。有爱的两个人,却不得不面对分手的结局。因为他们尊重彼此选择的生活方式。
  
  很巧的是,我刚刚也成为了一个单身的人。前面还在为主人公的分手而悲伤,现在不得不面对伤痕累累的自己。
  
  身体上的缺陷、感情上的空隙,都没有使作者一蹶不振。他找到了一条心灵探寻之路——到大自然去寻找最原始的蜂蜜。蜂蜜只是一个借口,只有通过这确定的目标,才能找到确定的路径来寻求心灵的安宁。大自然,暗自藏好了答案,只有勇敢穿越的人,才能治愈自己。
  
  探寻自然之旅,走的并不容易,随时伴随着生命的危险。但正是那种险境,才能让自己忽视自己曾经遭遇到的不幸;正是那种大自然的奇异景象,才能让自己的心灵获得最大的满足;正是那种远离尘嚣的原始人类,才能让自己体会到自然本真之美。
  
  我想,我是和作者类似的人。如果我遇到和作者相似的事情,我也定会采取相似的方法来排解。
  
  我依然爱笑,笑的自然而无隐藏的忧虑。我安排好自己的每一天,我乐观的对待每件事,我开心的面对每个人。没有什么使我难过的,我忙碌于我自己的生活,我为自己的目标而努力,夜深人静时的一点点悲伤不会压倒我。
  
  或许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一种禅的思想、一种乐观的心态、一种有意义的生活方式。
  
  “佛的微笑究竟意味着什么——他们的笑与这纷扰世界毫不相关。”


  其实类似的书看得很多,关于心灵旅行,关于寻找自我,关于对传统但正在消失的生活方式的追忆和表示的深深遗憾。这本书,讲的也是这些,只是切入点是新颖的,通过蜂蜜这样一种让人觉得甜蜜和幸福的食物。
    
    本书由蜂蜜为导向,地图从美洲大陆延伸至亚平宁半岛,再寻至中东的黎巴嫩,叙利亚,迂回美洲,然后重新出发至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作者通过寻找蜂蜜的旅行救赎了自己的心灵,治愈了心里的疼痛;也揭露了现代文明对自然的侵害,对传统、天然、古老的生活方式的冲击;以及政治,战争给这些地方带来的影响。
    
    说实话,我对中东,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这些在亚洲与我们相邻的地方了解的太少,通过本书,我惊叹这样的美丽地方,这样热情好客的人们,这样淳朴的乡土。我的心又渴望飞出城市的牢笼,走入大自然,为自己的心灵做一次旅行,通过这样的远行让自己的心清澈、纯粹起来;也让自己保持对生命,对人生的更深层次的思考;更为了那自由的灵魂通过孤寂的旅行撞击出更多的灿烂之花。
    
    是的,身在城市被现代文明笼罩的我们,大自然离我们越来越遥远,我真怕有一天,我们的原始森林,我们的传统的生活方式,我们的古老语言在我们还未有察觉中默默消失,那才是罪过。


  昨天下着大雨,我百无聊赖的在街上行走,转到书店里,想买本书打发这个周末,然后就看到这本书了,只是看到封皮,被那干净的画面吸引,再然后,就是窝在床上一口气看完了。是我向往的生活。如果我也有作者这么大的勇气的话。算了算作者才28岁,还有三年,我也就28了,那时的我会是什么样子,想象不出。


  买下这本书,主要就是因为这个名字。蜂蜜與尘土。我念了很多遍,被它迷住了。
  蜂蜜與尘土。两个词都具有强大的外延张力,不像桌子或纸那样仅仅指向词义本身。蜂蜜二字一入眼,你马上就会得到“金色”、“甘美”、“幸福”等一系列感官提示,舌底甚至会涌出甜意。而尘土,念出它就会生出些怅然,好象与自己拉开了距离似的。它代表了生的本质和归宿,一出现就可吓退所有现世的华丽。所以,蜂蜜与尘土,是美好与流逝。
  作者皮尔斯25岁时碰上了一场车祸,人被撞得破破烂烂。像从一列疾驰的火车上强拧下来的零件,被拋在荒野中。火车还在向前飞奔,零件失去了意义。选择无非是:原地呆着,或寻找另一种人生。
  简单吗?一点也不简单。
  设想一下,当你变成一个破烂零件,你要做什么?你能做什么?过去已遥不可及,未来全都是为完整健康的人准备的,在活着和死去之间,是一段漫长的空白。这空白就是你自己。
  还好,皮尔斯似乎并没有破成那个鬼样子。他没有明确指出具体伤势,从后文来看,除了脸部无法复原以外,身体还很强壮。车祸带走的似乎仅仅是原来的那个“本我”。从死亡线上看原来的生活,他时刻都会感觉到自己的残损和孤獨,已不具备享受以往快乐的能力。尽管女友始终陪在他身边,给他照料和爱情。但任何事情都无法让他获得生命的快感。他决定通过体力劳动忘却一切,前往一个偏僻农场作志愿工。在那里,他品尝到新鲜的蜂蜜,目睹了蜜蜂酿蜜的过程。“真想遍尝世间所有的蜂蜜呀!”农场主无意间的一句感慨成了他新生活的起点。
  在这个地球上,中东地区就像一块永远无法痊愈的脓疮,却有着最为悠久独特的养蜂采蜜传统,出产世界上最好的蜂蜜。皮尔斯深入到沙漠和森林中,寻找未曾被现代文明“改良”过的酿蜜及采蜜方法。如同他寻找的本质自我一样,他要品尝的蜜必须是最原始的蜜,它代表一种纯净的幸福,潜藏在人类内心,那尚未被疯狂物欲控制的地方。
  很难说这个旅程是成功还是失败,想找的基本都找到了,只是,就像人成年后就失去童真一样,那些古老的采蜜传统也只剩下最后的残存了。炮火蹂躏着中东,西方文明、污染和开发也在洗劫这块土地。全球化的目的似乎就是让一切独特的、自然的东西彻底消失。阴云正用风一样的速度覆盖大地,几道阳光是那么甜美,可你知道它马上就要摧折,就在你的眼皮底下。你一眨眼,就再也看不到它了。
  几滴蜂蜜,心灵的甘露。凭着惊人的意志,他尝到了。但这一点点慰藉如何持续?手指上的蜜还没吮尽,黄尘早已翻卷到脚下,仿佛顷刻间就能将人掩埋。更何况,一说到尘世,人生最贵重的东西也只得一个休字。尝过了蜂蜜,人该往哪里去?经历过这一切,他认识到,心灵的喜乐不存在于外界,终究还是要从内心去找。心灵之旅是更加艰苦的,它是蜂蜜之旅的延续。
  寻找是为发现和认识存在的,至少在书中,解决之道还是下一步的事。其次序是这样的:失去──寻找──发现──认识──(尚未)获得。这个次序决定了一个理想主义者的旅行主题,不过,阅读途中你也会发现不少真正的理想主义者,他们的主题是奉献。他们是那些在战火中致力于生态和环保的人,还有坚持悍卫独特传统的人,我向他们致敬。
  在这本书里,高潮是尼泊尔峭壁上采蜜的一段,它集最大的艰难、危险和绚烂于一体,随着文字前进,我的舌头几乎切实感受到那杯蜜无以伦比的甘美。而最大的分水岭则是皮尔斯中途回到纽约,与女友琼分手一段,这部分也是我最感兴趣的。那是2003年夏天,他一下飞机就正赶上世纪大停电,整个城市瘫痪了。工业文明一不起作用,人类马上变得像被捅了窝的蜜蜂。冥冥之中,这一景象或许为皮尔斯已选择的道路添加了最后一道补充说明。而城市中那些屋顶养蜂人则给了他更多信心:即使是在这机器怪兽般城市,蜜蜂们仍不因任何事改变,遍寻百花酿成蜜。爱情不能解决道路的问题,道路也不该因爱情转向。这个转折充满必然性,带着痛苦再上路,渴望也会更强烈吧。
  扫兴的是,翻译水平挺低的,文字只勉强算通顺,我老想拿支笔给丫删改。我相信原文一定具有更多文学美。
  再有就是,蜜蜂真倒霉!
  
  


  1.胶版纸印刷,纸张一般,印刷一般,切口一般。
  
  2.在相应的网络书店,写的是一本小说,其实是一本游记。
  
  3.内容舒适可读,有一定的引导意义。
  
  4.看过不会后悔,不看也不一定后悔,不过如果你是个美食爱好者,还是看了才不后悔。
  
  5.现在的价格很便宜,适合购买。


最后两行,最后两段,,,蛇足,,,删掉丫们就是一篇好评啊,,,


是呀!不過如果不指出翻譯有多爛,我就覺得自己好不負責哦!想了想,反正也不是賣的。


丫有图片么


沒有


你的呼吸在哪里?它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了呢?
我们内心的所有情感都有始有终.
这是我记住的书中的话.


我是一边喝蜂蜜一边读的
感觉不错


很精彩的评论!
如果没有这场车祸,也没有这本好书的诞生吧,死亡看来也不是坏事,它的存在,提醒着人应该活得更有价值。
真向往书中描写的那种种蜂蜜,情不自禁去想像作者描写的种种味道,虽然我们平时尝到的蜂蜜味道是如此的平淡


正在看这本书。这评论写的好呢。
虽然才看了几十页,已被深深吸引。或许是因为喜欢吃蜂蜜,或许是对于书中作者那么勇敢的去世界各地寻找蜂蜜的精神感动,更多的是对那些养蜂人的喜爱与敬佩。他们在世界的某个山谷,自己种树,自己劳作,远离我们所熟悉的文明社会,没有发达的交通工具,没有手机、网络这些现代的通讯设施,他们只是靠自己的双手,他们忍受着孤独和寂寞。但他们,却与自然那么近,作者说,他们是人类与自然的沟通者。越是看下去,看见各种各样的蜂蜜,就越觉得自己与自然越来越远,变得那么陌生和疏离。


我没想那么多。8过工业化的确带来不少问题。孰是孰非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清的


确实翻译的不行呀,我看得好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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