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站在悬崖边
2009-1
北岳文艺出版社
坏蓝眼睛
257
250000
无
只有经历了不合适的恋人才会知道真正适合自己的爱人无论多么刻骨铭心的伤害也比不过你抚平我眉心的轻柔微笑回忆像漫长老电影播放过我们长长的一生
此时,陪在你身边的人,你爱他吗? 每个人都遇到过像魔鬼一样的情人,明明知道不合适,但突然就爱上了,面不改色地说谎,口不对心地欢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 淡然冷寂的声乐系女生橘子遇见了她的魔鬼,自以为是地为他画地为牢就此沉陷。有时候这种爱的折磨来源于她的内心,偏偏却怨恨到一个无辜的人身上,把自己放到低得不能再低的位置,就这么一步一步地走到了悬崖边。 那支叫“瓶子”的乐队承载了多少青春的绝望,那个叫“红房子”的酒吧弥漫了多少凄迷的目光,那场盛大的爱是否也破碎在橘子亲手安排的窘迫的局里? 青春的故事里没有几个不是鲜血淋漓的,谁也怨恨不得。如果你的青春很美好,那才是悲剧。
坏蓝眼睛,原名贾佳,1979年6月生,现居北京。出版小说集《愁城纪》《那些事秘不可宣》《同学少年不言情》《寂如流年》《天使只在夜里哭》《爱在光年外》《做好爱你的打算》,长篇《梦里柠檬几度花》《你如此华丽》《疯狂女主播》,电影小说《爱情呼叫转移》。
卷一卷二卷三卷四卷五卷六卷七卷八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卷十三卷十四卷十五结局
卷一直到今天,我还一直很想在温特身体的某个部位刻上一句话。这是与岁月和往事都无关的一个疯狂的愿望,它存在我心里已经很多年了。只是,我总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合适的借口,去心安理得地讲出它,于是,这句封存的话连同那个有点出位的想象,就如一枚被封存的坚果一样,留在我记忆里的冬天,神秘而悠远,谁都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久之,即使连我自己,都开始质疑记忆的确定性。我当真是有过这样疯狂的臆想吗?或者只是时间不小心夸张了很多的情绪,于是,所有的不合逻辑因为没有可能实现而变得理所当然起来。手里一本泰戈尔的诗集,已经被沾上了浓重的岁月的陈旧的味道。它一直陪伴着我,那是唯一与温特有关的东西,那一每一页里闪烁着的爱的光辉,为我点亮过多少虚晃的迷途。我恨泰戈尔。因他的存在,时刻提醒着我对温特难以释怀的热爱。可是温特爱他,温特发疯一样地爱着这个忧伤的印度诗人,爱得那样疯魔,以至于有一段时间,我几乎怀疑他每一句,关于爱和生命的对话,都是抄袭了泰戈尔。可是,我对他,是那样地宽容,因为,我爱温特。是的,我爱温特,这是不需要怀疑的。我再也没有找到过这样的爱,它可以燎原,可以灌溉,可以闪烁,可以延绵,这爱,是不真实的,带着若干的虚幻的成份在其中,它令我仰视。从一开始就注定不公平的爱,是不可能有烟火人家的好结局的。我之所以会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夜里,突然想起温特,突然想写一些关于温特的记忆,都是因为我失去了温特。太早的时候,我遇到他,太早的时候我又失去了他。这就是我和他之间的故事。全部的爱情不外乎两个结局,拥有或者失去。这些年失去温特的日子,有几次我也会想,如果当年不是失去了他,如果当年我们跨过缘分的魔魇而终于走在一起,那么我还会是我,他还会是他,我还会那样地爱着他吗?哦。不……你看,情感一旦谈到情感,它总是自私的,我怎么可以如此放肆地将温特设计到我的平凡的生活中来。哪怕只是设想,我也会觉得那是对温特的高贵的一种冒犯。温特之于我,不啻于一个落入凡间的天使。如果不是那神秘的旋律蒙蔽了彼此的双眼,我又怎么能够相信温特曾经出现在我微薄的生命中呢。他的优雅他的高贵,他的笑容和眼睛里不小心泄露的邪邪的风情,是如此地蛊惑着我19岁的灵魂,使那些深藏在身体里尚未萌芽的欲望破土而出,绚烂地照在迷惑的湖面上。如果没有他,我只是一个长着细长眼睛,寡于言语,思维简单,发育并未成熟的平常少女。第一眼看到温特,我那胆怯的目光之余,撇到了来自他的一道诡异的光芒,一种与众不同的人才会拥有的光芒,于是我被催眠,并且一梦无数年。在年轻的时候,谁不曾有过甜美的梦想,不过我这个梦,作得有点长久,它就这样地,星星点点地,就烧燎了原。只是我太懵懂,或者说,我太过自信,我始终徘徊在宿命和不宿命的边沿,像个孤独的牧人一样行走着,以为总会走到那片向日葵灿烂的终点。然后对着阳光微笑。温特喜欢喝百事,喜欢唱LEMON TREE,喜欢金属的饰品,最想去西藏,走路的时候喜欢低垂着头,随时可能会撞到某个街道的电线上去……我怎么会如此清晰地记得关于温特的种种,可是还在今天之前,关于他,我还一直认定是我早已遗忘的记忆。在此刻,请原谅我语无伦次的心情,我只能靠着零星的记忆去拼凑一个看上去尽量完整的故事。因为,要想还原最初的一切,诚实得没有一丝疏漏地坦白我和温特的岁月,那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了。我只能尽可能地令自己面对真实,尽可能地使一切看上去合逻辑一些。请相信我不是在讲故事,可是……请相信我是在讲故事,是的,我为什么会想起温特?……我如同一个碎碎念念的老人,反复地在记忆里纠缠着一些早已经发黄的片断,以这些片段为基点,心事全部被搅翻。我该怨恨谁呢?怨恨莫名其妙的风?怨恨念叨如我的诗人?怨恨岁月的毫不留情?还是怨恨这一个提起来就心痛的名字。后来我决定平静一些,惟有平静,才是逐渐成长的标致,我想即使我再退后去七年,我一样会疯狂地去爱这个男人,但是此刻,我必须学会平静,就像我无时无刻不在告诉自己,我必须要克服悄悄潜入心底的心魔。我完全可以说服自己,想念起一个人,不管他重要与否,都不需要什么理由,也许仅仅不知道哪个神经突然触动,在这样一个无缘无故的夜里。趁着微凉挟击而来。将毫无防备的我逼到遮遮掩掩的时光里。我不记得了一切,但是这个名字,似乎和某种疼痛有关,夹着一些黑白交错的情节和支离破碎的幻觉。使我一下子将自己感动得不能呼吸,那些细节和幻觉交织在一起,我仿佛看到自己在曾经的某个年代里,那么地爱着温特。这样的感觉一旦被唤醒,连皮肤里,都似乎着将布满要感动的脉络跳动,迫使我不得不跟随着感觉回到那个爱温特的年代,去记起一些纪念,想起一些挂念。虽然温特于我,早已经没有了任何关系。你完全可以当我是在极其无聊的一个下午,给自己安排的一场爱恨纠葛。我愿意你这样去想。我愿意一切不过,只是故事。那一年我19岁,在某个大学艺术系,主修声乐,不过,器乐才是我的心头爱。我每天的生活就是一边高亢地演唱着各种外国的歌剧,一边低沉地拉着陪伴了我10多年的小提琴。我并不喜欢讲话,因为我一张口,就不由自主地想到某一出激昂的歌剧选段,那些学习声乐的日子里,我连讲话的声音,有时侯都不由自主地充满着专业的味道,我喜欢听到身体各个器官的共鸣发出来的神奇的声音,在我的世界里,似乎现实世界并不存在,有时侯我拿着乐谱练琴的时候,沉溺在乐曲的此起彼伏中,我会恍惚地感觉到那才是我的世界,周围空无一人,惟有声音的呢喃喋喋不休,跟着丛林的虫鸟一样,悠然来去。我喜欢橙色。发疯一样地喜欢。我是一个天生偏执的女人,一旦发现一种爱慕,就会变成迷恋,渐渐侵入发肤,强迫变成自己的标签。就像我爱温特,我并不怀疑温特是不是值得热爱,我只是太明白自己的那种恋物癖的可怕。爱情,是我所有恋物癖的情怀的总和。我因为爱着橙色,于是我的衣服,我的手套,我的饭盒,甚至我的牙刷,都是这种暖暖的,暧昧的颜色。我如同一只生长在寒带的橙子一样蓬勃而明媚,却又象热带的冰寒一样难以靠近。我不知道除了音乐,还有什么可以占据我的思维,我的精力,我的生命。我是大家口中的桔子。一来二往,我也习惯了忽略自己的名字,甚至在打电话给方琳的时候,都会说:“是我呀,桔子。”如果我能拥有方琳一半的开心和阳光,我也会心满意足,如果我是男人,我一定会选择这样的女子为伴,因为有了她,你可以看到光辉,看到希望,看到阳光和四季交替的风光。我和方琳认识已经九年,出生在同一座城市,一起考入同所大学的同专业,也不是没有缘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岁月在方琳的身上似乎显示出了格外宠爱的情怀,因为当年我在阳光下看到那个圆圆脸,圆圆下巴的女生直到现在,她都始终没有改变模样,除了着装和发型上的疏漏,她那张脸,从来变过,始终是那样洋溢着笑,洋溢着甜美和开心。她似乎生来就是这个甜美的模样,并且负责一直甜美下去,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那时候在寝室楼道里经常听到一个优美的女高音频繁的喊声:“桔子,你吃午饭了吗?”“桔子,我们去图书馆借书吧。”“桔子,我们一起去练声吧。”“桔子,有你的信,我帮你拿回来了。”……我和方琳的寝室隔一层楼,我经常在手忙脚乱的时候,看到她一张仰起来的笑脸,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她也曾经对我说,“你真是好奇怪,似乎全世界的事情都与你无关,你活得不真实,你要改变。桔子!”方琳是绝对入世型的女生,任何事情在她看来都可以解决,她与同学老师们的关系,都意外地好,她的专业也非常优秀,获过好多校内校外的奖,她的梦想,是站在悉尼歌剧院与帕格尼尼合作卡门。而我,我自闭而平淡,没有什么理想,我甚至连毕业后的走向都从来没有想过。不管怎么样,方琳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每天与她一起度过大段大段的时间,是我的情愿。但是我们之间很少讲秘密,也不是因为彼此的不信任,而是我们之间虽然相处的时间很长,但是谁都没有提及自己隐私的习惯,久而久之,不谈隐私也变成我们彼此的习惯,我仅仅是有一次在傍晚的操场上看到过方琳披散着头发,穿着一件很简单的睡衣,表情忧伤地沿着跑道走了一圈一圈又一圈,我甚至怀疑她几次已经看到了我的存在,但是她仿佛从来不认识我一样,就那样任性地,奇怪地行走过去,奇怪地象一片尘埃。我因为这一次的发现,对方琳有了一些崭新的认识,但是很快,那些藏在心底的怀疑就被我自己轻轻地拂去,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不得不说,我有时侯是习惯自我欺骗的,宁愿相信她是那款我心目中所标签上的标准性格,简单,活泼,阳光,可爱,我是那么地有点强迫性人格,我喜欢为我身边的人,加上我自作主张的标签,并且希望他们从此永远按照标签上我对他们的认识而延迟下去,直到彼此死去。我是不肯承认我的自私的。这便是我认识温特前大概的一些背景。简单得象一张白纸。却又笸测得似乎早已注定。第一次听到温特的名字,是在方琳的口中,那一个晚上,她几乎是用了有生以来最夸张的语气给我讲述着温特的好,而在我的印象中,她不象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花痴,因为她有点出奇的疯狂,也给我带了了关于这个名字的点点滴滴的兴趣。那天晚上,我在为一段记错谱的音乐懊恼,我一直对自己良好的视听能力感到骄傲,常常地,当我在收音机或者什么地方听到一段优美的旋律,我都能够在心里默默地背诵下来,然后一直到我找到一支笔一张纸,那段旋律就会随着我良好的记忆力而飘然地跳跃到纸上,然后,它就变成我的了。那一天真是奇怪,当我按照记录的乐谱去演奏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人的记忆力,是很不可靠的,那段旋律绝不是我想要听到的,可是,究竟是哪里出了错呢?“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方琳对我的漠然有点生气,她涨红了脸,像幼儿园里拿了最大号苹果却没有得到本同行的小朋友们赞美的小委屈包一样。我不得不暂时放下自己的懊恼,专心地听着方琳的话,方琳的话中,一切的一切都围绕着一个名字产生。温特这个名字,仿佛是跳着舞蹈一样地在那些多余的描述当中自然而然地旋转了出来。温特,好,温特。我第一次对一个从未谋面的男人产生兴趣,不得不说,有时侯语言有一种生动的魔力,我开始有些恍惚。方琳是这么描述温特的——橙子,你不知道他有多棒,他站在那里,所有的人都必须退避三舍,所有的人都必须仰面崇拜,所有的星星都必须暂停眨眼,橙子,温特,他是神。方琳的话让一向沉默的我瞬间狂笑起来。真的,那一刻我的情绪是那么地好,好到忘记了歌谱错乱以及对我记忆力产生怀疑之后的焦躁,好到我几乎没有用思考来过滤一遍这些话所含有的水分,好到我只想用狂笑,来表达此时此刻我所有的感受。我的狂笑惹恼了方琳,这倒是非常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后来再怎么发展的,我把这件事情给遗忘了。它在我的回忆里显得那么单薄和多余,多余到我关于那一块的记忆,变成了一片空白。我只记得,再后来,我就变成了温特的女朋友。这个过程我不想再回忆一遍,对于过去而言,那些简单的,快乐的往事总是显得一笔而过,快得好象没有发生过一样。我不想再去累述我是如何终于与温特认识的,如何明白了方琳疯狂的原因的,甚至如何变成温特的女朋友的……其实,做温特的女朋友,非常容易。我想讲的这个故事,完全是我成为温特的女朋友之后的事情,也就是说,这一些无关紧要的背景,实在与后来故事的构成和发展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关系,之所以顺便回忆一下背景和背景中的牵线人方琳,仅仅是对即将展开的一篇波澜壮阔的叙述的一场以从容为目的的压制而已,它可以缓解我思维上的冲浪所面临的危险,能让我更从容地去想象一些比较体面的开端。先让我们从温特的特别说起吧。在我19岁的那一年,全国流行摇滚青年。那一批样貌出众装束怪异的朋克青年都以病孩子的姿态,春笋一样地冒了出来,他们统一地拥有颓废的表情,蓄着零乱的长发,说话声音嘶哑,表述情感狂野,恨不得用声音将他们充满不满的世界夷为平地,他们成为那个时代的先锋,而温特,是先锋中的一个。不用见到他,我已经勾画出了他的轮廓。曾经和未来,都听过无数女人描述过看温特唱歌时候的震撼,她们为他疯狂。她们对他,充满了顶礼膜拜,他仿佛是个神一样,能够有引领众人的魔法,对此我一直存有怀疑,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者,我从来没有被什么东西迷惑过,于是对于所谓传说中的迷惑,一直持有怀疑态度,但是不能不能承认,怀疑造就了兴趣,兴趣的产生,造就了这一场恋爱的所有。我一次都没有真正意义上地看过他的精彩。直到现在都没有,但是我不遗憾,也许是我刻意回避那些能够令自己失控的场面,我坚信,女人的疯狂只会为自己的身份贬值。我从来不允许自己过多得表露感情。我看到的温特,和任何人的描述都划不上等号,除了他可以蒙蔽陌生人眼睛的外表,是那样符合着先锋的颓废青年,我相信第一次见到他的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将他归类到那群追求时髦却非常浮躁的孩子中去。事实上,温特与所有的那些玩摇滚的孩子都不同,我的笔墨无法形容他的长相——所有的形容词在要真正地刻划一个人的时候,都显得苍白而矫情,为了很好地描述出温特的模样,我一度打算学素描,后来也放弃了,无论什么样的大师,他所描绘出来的仅仅是某一个瞬间的定格,我想,让我疯狂爱上的,绝不静止不动时候沉默寡言的温特,而是那个仅仅存在与想象中的,就可以将我完全俘获的,那个舞台上光芒四射的孩子。我完全可以想象出当时各种灯光下,照射出来的温特的脸。四周掌声如潮水般汹涌,他却视而不见,用心地去怒吼和尖叫,直到自己进入几乎休克的状态——温特似乎是有魔力的,他的声音从口腔中传出,似乎带了一种霸道的诅咒,所有的人都在这狂躁的声音里失去了自我,逐渐俯首称臣,我亲爱的温特。我之所以不去看他的演唱会,绝不是因为对他没有信心,相反地,仅仅是想象中的他,已经让我无法抗拒,如果当真陷入在他声音的魔咒中,我恐怕无法存活。但是有一点必须要说明的是,自从我变成了温特的女朋友,我与方琳九年的感情戛然止住。写到这里,你一定会自信的猜测,这一定是一个俗不可耐的故事,两个朋友爱上了一个男人,为了爱情,我失去了朋友…… 如果温特不是温特,那么这个故事可以肆意地编造下去——我们可以经过一系列冲突,最后终于发现了彼此是真爱。哈。那是多么地合乎逻辑,可是,这个故事的主角是温特,所以,这个故事注定不可能合乎逻辑,如果逻辑可以讲得通,温特不会突然变成带着魔法的重金属乐队主唱,而我也不会在我最美好的年纪里,终于做成了一名流浪歌手的情人。其实事实是这样的。我不得不责备方琳,如果不是她重复的唠叨和不断地怂恿,我想我是一辈子都不会有勇气去认识温特的——可是仅仅是因为她无休止喷射出来的崇拜感挑起了我的兴趣吗?抑或是我的骨子里有那么一种奇怪的挑战的血液,在我安之若素的外表下,激烈而有序地跳动着的结果?我也不得不承认,我有些时候,并没有别人想象中得那么简单和透明,沉默不过是我的一张百战百胜的皮,我相信在这一张皮里,我可以自由自在为所欲为,而不暴露任何玄机,以避免受到道义上的任何谴责。当然,这一张皮,也为我赢得了温特的信任。那一天夜里,我独自溜达到了红房子附近,按照我计算好的时间,出现在了在红房子演出后散场的一群歌手们的视线中。虽然我从来没有看过温特的演出,但是我通过各种渠道得到了温特那个乐队通常演出的时间,地点,和他乐队里的几个死党的档案和资料。若想接近一个人,了解他的细节越多,越能够轻松地接近他的核心。我就这么面无表情地与这帮装扮怪异的男生们擦肩而过,眼神偷偷地射了过去,我几乎一眼将温特从那群疯子般的人群中纠了出来,当然,这一切绝对不动声色。我想如果他们对我的擦肩而过表示漠视的话,那么我将改变战术,另寻认识温特的办法。事情果然如预料中般的,当我忐忑不安地与他们经过,并且做好了无数回应打算的时候,他们似没有看到我一般地,任凭我们擦过。我停住了脚步,那一群男生呼啸而过,似乎音乐的力量在他们的身体里凝结了一种神圣的庄重感,以至于散场的当口,他们甚至忘记了自己卑微的习惯。温特的身体在这一群人当中最突出,他高,挺拔,虽然表情也是如其他人一样充满着不屑一顾的傲慢,但是他眼神中不小心偷跑出来的单纯骗不过我。我曾有过暗恋一个人多年的经验,所以对于在暗中细节里观察一个人,变成我的一项特殊本领。虽然温特与我暗恋过的那个男人毫无相似之处,我还是在这迎面的一场相逢中,爱上了他。爱一个人,对于我来说,简直是一件易如反掌的事。我也许天生情腺发达,一见钟情对于我来说,是一件几乎随时随地都可以会发生的事。我爱温特没有道理,也许仅仅是一个瞬间的误读,亦或是无数个瞬间的盘算。那一个晚上,我没有像往常一样拖着我的小提琴,游魂一样去拉扯,而是沉默地坐在床上,一动不动地看着窗外过分明亮的月光。方琳像往常一样,脸上贴着像白色魔鬼一样的面具,蹦跳着来到了我的寝室中,看到我在,一下子露出了热情的笑脸。“今天没去练琴吗,桔子?”“没有,有点不舒服。”我为自己遭遇冷落的郁郁寡欢找了一个可耻的借口,但是这借口足以欺瞒单纯的方琳。果然,方琳听了我的话,惊讶得一把扯下了面膜,脸上还沾着一些遗漏的营养水,就开始急切地关怀道:“怎么了?桔子?你不是会感冒了吧?我觉得你的脸色很差。你吃药了吗?你要多喝点水。”这些关切对于我来说,已经不再是关注的重点,我突然非常想从方琳那里得到关于温特的更多更多的评价和一些具体的事宜,当他只作为一个名字存在于方琳口中的时候,我只有想去破坏这个神话的冲动,可是当我真正地见到了这个名字落实在了某一个具体的人身上,我一下子掉了进去。这种感觉莫名其妙,我不想跟别人分享。我咳了一下,假装很平静地说:“不要担心,我没关系的。你最近没有去看你的神演出吗?”方琳诡异地一笑,看来提到温特她便心花怒放,甚至忘记了继续问候我的身体状况。“当然去了,但是最近他们总去红房子,我没有办法天天去捧场。”“为什么?”“我不想见到龙一。”方琳诚实地说。龙一是红房子的老板,大一的时候,为了看一场昂贵的画展,方琳曾去红房子做过驻唱,那一段时间,龙一的心情非常好,似乎在方琳的歌声中他看到了自己的爱情故事正在悄然萌芽。当然,龙一是一厢情愿。方琳在攒够了那一张观看著名画展的门票钱之后,她毅然地离开了已经为爱情构造出一副美好地图的龙一。也正是因为如此,龙一对方琳的爱情由此诞生。男人大抵都一样,倘若遭遇拒绝,反而把心底内高涨的斗志给激发起来。龙一对方琳的爱,源于他设构的美梦的破灭,得不到的当然都是窗前月光,如果方琳接受了他的爱,过不了多久,龙一就会找个借口将方琳踢掉。我想,对于这样结局方琳心里跟我一样清楚,所以选择撤离龙一的视线,方琳是聪明的。19岁的时候,我和方琳一样早熟,我们虽然性格完全不同,但是我们对于感情的态度,却出人意料地一致,那就是,不浪费白白的爱,不纠缠没用的人。一致到,我们竟然莫名其妙地爱上同一个男人。我对于方琳没有愧疚感。爱情面前,人人平等,靠的是拼智商和情商,我不觉得感情里面有任何仁慈可言,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不动声色地悄悄蔓延,是一种心灵和精神暗契的快乐,就像我们演唱的时候,那一股气必须要压到丹田,才由到气息慢慢地输送到身体中的各个器官中,那样发出来的声音,优美而蜿蜒,令人愉快。方琳的音域很宽广,被鉴定为花腔女高音。几个八度的跨越,对于她来说轻松自如。她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她对气息的使用。经常是一个选段唱到需要抒情的拖腔的时候,方琳便憋红了脸,将声音唱破。方琳也知道自己的弱点,于是汇报演出或者表演的时候,她总喜欢选择一些轻快的选段,在短暂的气息可以支撑的情况下,她让自己宽广的音域得到了淋漓尽致地发挥,而且由于她的扮相讨巧,后来她的费加罗的婚礼中的一段唱段,还曾经为她赢得了一大批外校的追求者,在他们看来,演唱中的方琳,简直就是一个代表着百鸟之巅的女神。我将头埋在我的琴中,任凭悠扬的音乐穿越我的周身,在我的不远处播散,那天,我很奇怪地拉到了梁祝。对于外行来说,小提琴的代表曲就是梁祝,但是对于一个有着七年琴史的我来说,这支曲子的旋律已经熟悉到烂,我不想没事去附庸风雅凑热闹。但是我想起了温特。爱情,真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就那么一刻,就有人为你的心灵上播撒了一粒魔种,于是在不知不觉中,它便长成参天大树。我被这颗种子控制了。我放下琴,心事重重地向教室中走去。迎面看到了蚂蚁。蚂蚁是温特乐队中的贝思手,他非常瘦,像七喜汽水里扫帚头发的男生。据说瓶子乐队所有的演出都是蚂蚁承接的。看得出来,蚂蚁具备了一个音乐人很难具备的圆滑的气质,他给了我一点希望。我假装不小心地将手里拿的一本教材扔到了地上,然后伏身去捡,这时候,蚂蚁果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由于爱着温特,对陌生的蚂蚁突然凭生好感,我不知道这是否就是传说中的爱屋及乌。“你的书!”蚂蚁热心地给我递上了我掉在地上的书。我好脾气地笑了笑,说:“谢谢你。”蚂蚁摇摇头,转身欲走,我忍不住说:“喂——”蚂蚁停住脚步,眼神怪异地看着我,然后说:“怎么?有事?”我说:“我看过你们的演出。”我的话令蚂蚁找到了角色感,他立刻脚底轻浮,几乎飘荡起来,但是很快,他就按捺住了自己的虚荣心,做了一个非常洒脱的姿态,对我说:“周末晚上十点,红房子,你去,我可以唱歌送你。”“周末我还有课。”我遗憾地笑笑,然后不打算再说什么,转身离去。这一次的遇见,为我带来了喜人的成果。第二天的下午,当我练完声,打算去校外买点零食的时候,蚂蚁象一面旗帜一样站在我的面前。我心中暗喜,但是克制住了。蚂蚁容易靠近,他也很单纯,对于我这些非常见不得阳光的小伎俩,显然非常受用。他的出现令我心里豁然一亮。我提醒自己,克制。“等你半天了。”蚂蚁笑着向我走过来,我没有停住脚步,蚂蚁跟着我向外走,迎面看到了同寝室里的苏美,正一路哼着歌走来。“桔子?你……”苏美的声音带着一些迷惑,她看了看我身边着装乍眼的蚂蚁,很快她便认出了此蚂蚁便是彼蚂蚁,随即,她的眼神也开始冒出来奇异的火花,看来。瓶子乐队在当年那一帮女生心目中,几乎变成了眼球吸引力的代名词。蚂蚁面对苏美的表现,只简单地耸了个肩,然后走快了几步,走到了校门口,然后冲我挥了挥手。我没有来得及跟苏美寒暄,因为,很可能,因为苏美的失态,而影响了我。此刻,我不想在蚂蚁面前暴露任何的弱点。蚂蚁问我:“你真的看过我们的演出?”“说实话,没有。”我诚实地回答。蚂蚁点了点头,满意我的诚实和上一次见面的不诚实,因为那个不诚实,我们有了第二次见面的机会,人生,需要制造很多的不诚实,才可以成就一些心理预期的目的。蚂蚁的满意我当然明白其含义。若我看过他们的演出——我竟然能够这么对待他的话,那么他那种优越的偶像地位,便得到不可避免的伤害感。而我的诚实给了他心安理得的安抚的勇气。“你是学什么的?”“声乐。不过更爱小提琴。”“李谷一?”“不是吧?”我责备地看了嘻笑的蚂蚁一眼。蚂蚁看着我,还是忍不住笑了,说:“你蛮有意思的。”我不以为然。“你们学校的女生都蛮有意思的。”“你熟悉?”“认识方琳。”
北纬30度 文/姒仪 我不知道,是不是在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遇到这样一个人,让你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痛,什么是欢欣,什么是绝望,感情如此之强烈,所有的细微末节都被无限放大,无法忽视,无法复制。 是不是,我们都会遇到这样一个人,让我们心甘情愿的付出所有,变成买单狂,变成倒贴狂,变成一个傻瓜兼神经质,我们永远嫌给得不够多,给得不够好,惟恐不能令对方满意,他只要给一个小小的赞许,就能收买我们的灵魂。 爱,因为太过盛大而变得卑微,充满了忐忑与焦虑,充满了凄惶与绝望。 《魔鬼站在悬崖边》这篇小说,我连续读了两遍,怀着一种极其复杂的心情。 复杂而混乱,有时,内心会生出抵触,想不要再继续看下去,因为心会痛,会感慨,会激愤,会有着种种在我这样青春迟暮的年纪看小说时不应该有的过激情绪,可终究又欲罢不能,手指不受大脑的控制,一下一下的轻点,一页一页的翻下去,看下去,会偶尔停下来,会不自主的失神,会一下子点过了很多页,但我也就这么看下去,而不回头。 有一种爱,不能回头,无法回头。 回头已是百年身。 这种爱,这种北纬30度的爱情,令人在狂热里迷失了心性,没有任何合理的缘由,就是爱,就只是爱,所有的付出,都没有重量,所有的苦与难,都不值一提,为了与他在同一片天空下呼吸,毫不犹豫的放弃公主身份,做他的哑巴孤儿,微笑着赤足在刀尖上为他起舞,只要他可以幸福,只要他能实现他的梦想,心甘情愿的在太阳升起的刹那化作蔷薇泡沫。 《魔鬼站在悬崖边》不是一个哗众取宠的华丽故事,女主角不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丽女子,可只要你是一个有灵魂的人,你就会沉沦其中而不能自拔,你就会忍不住心疼她,禁不住爱上她。 一如,爱上曾经同样单纯执着,为爱而奋不顾身的,那往日时光中的自己。
《魔鬼站在悬崖边》由山西出版集团,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坏蓝眼睛,与著名电视人刘仪伟合作,《爱情呼叫转移》后华丽转型,打破张悦然、安妮宝贝、落落三分天下的格局,用最绝望的笔触精心打造〔腐朽的恋人〕,灵魂深处的黑暗伤痛悄然袭来。你敢随她一起剖开那陈年的伤疤,正视自己苍白而又千疮百孔的青春吗?惆怅可以传染,悲伤可以叠加,我们背道而驰在光阴的尽头。最后,终于明白,爱情从来只是一个人的事情。
无
在青春里面,总有一个人是我生命中的魔鬼,那是我们都无法轻易的摆脱《魔鬼站在悬崖边》,坏蓝告诉我们,即使在青春里面遍体鳞伤,还有一个人是深深的爱着自己的。
太喜欢坏蓝眼睛,她的博客都是我每天必看的.魔鬼站在悬崖边写得有点忧伤但足够纯粹和真实.喜欢ING...
只有经历了不合适的恋人 才会知道真正适合自己的爱人 无论多么刻骨铭心的伤害 也比不过你抚平我眉心的轻柔微笑 回忆像漫长老电影 播放过我们长长的一生
喜欢这种淡淡的风格,很暖人心。
留着以后再看吧~~
还没看。据说还不错。
这本书的结尾很不错,
还没有看 但是质量不错
比书店便宜不少呢
不过质量很满意,应该不错
觉得很文艺的书~~好好看``
给同事买的,同事很喜欢,说写得很好,我没看过
没空看 休假一定看 觉得很吸引我
不是很对胃口。。。。。。。。。
很便宜,折扣很大,送货很快
当你爱过一个错的人,才知道谁是对的
坏蓝的这部书,看着就像再看安妮宝贝的书,那种压抑,简直没办法形容。不过还是不错的,可以看看。
女主这个倒贴狂,我鄙视啊,不过呢,年少时谁没做过这样或那样的傻事啊……
其实本人都不是很喜欢这类书,特价啊,心动,凑下单也好!
缅怀少年的时光。。
有点难理解,可能自己没有这种经历,幸好结局是完美的。
说实话。。感觉已经过了 看这类小说的 年纪。。。没那个心态了。。。
看到作者的书以前看过才买的.....看这本书有点消磨时光的感觉
此时,陪在你身边的人,你爱他吗? 每个人都遇到过像魔鬼一样的情人,明明知道不合适,但突然就爱上了,面不改色地说谎,口不对心地欢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 淡然冷寂的声乐系女生橘子遇见了她的魔鬼,自以为是地为他画地为牢就此沉陷。有时候这种爱的折磨来源于她的内心,偏偏却怨恨到一个无辜的人身上,把自己放到低得不能再低的位置,就这么一步一步地走到了悬崖边。 那支叫“瓶子”的乐队承载了多少青春的绝望,那个叫“红房子”的酒吧弥漫了多少凄迷的目光,那场盛大的爱是否也破碎在橘子亲手安排的窘迫的局里? 青春的故事里没有几个不是鲜血淋漓的,谁也怨恨不得。如果你的青春很美好,那才是悲剧。
梦魔鬼
总觉得这本书比较另类
里面的青春太过极端,太过热烈!
希望桔子在经历这段青春后,能够勇敢地幸福下去~
蚂蚁爱得很纯粹,没有什么想法,仅仅是爱了就爱了。其实已经看了很久,但是,仍然记得蚂蚁的隐忍和温和。他不尖锐,他只是静静的等待,直到很多年后,他和其他女人结了婚,他仍然是爱她的。
比较写实的小说,和现实比较贴近。不过就是有点太虐人的心理。
硬撑着看完的 一本书的感觉就是头很重 心里没有什么感觉
随意看看,因为也不贵嘛~细看是不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