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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你为遇见谁

月褪 时代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1  

出版社:

时代文艺出版社  

作者:

月褪  

页数:

330  

Tag标签:

无  

前言

  这一天的夜里,我见到了谢端。  她出现的时候,是几年前的模样,墨色的长发,素净的一张小脸,眼睛像浸在清水里的黑水晶。  我甚至可以闻见她身上特有的馨香,上好的玫瑰露,被她龇牙咧嘴的一口干掉,她说,我是吃花长大的小孩。  那时候,我还昵称她为,端端。  端端你今天午饭想吃什么,我帮你带。  端端指环王上映了我们一起去看吧。  端端老师要是点名,你帮我应个卯。  端端……  现在她向我走过来,我退无可退。  “庄凝你满意了没有?”她轻声道,语调是诡秘的,亲昵的,恍若多年之前,拿女孩间细碎的小秘密与我共享:“你满意了,没有?”  越来越近,近到物理距离等于零,奇怪我仍然看得见她,铺天盖地,是她白生生的脸,和她逐渐逐渐,衰败下去的笑容:“庄凝,你满意了没有?”  醒过来,只见壁上树枝枯瘦的阴影,我伸手,拧亮床头灯,再赤脚下床,把房间所有的灯都打开。  那不是现实里的谢端,现实里的谢端在她结婚的时候,曾抱着我泪流满面:“庄凝,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可她已经死了,死人什么都知道,是的,什么都知道。  室内这样静,灯光又白又哑。窗外,忽而一辆汽车凄利地鸣叫着开过去。

内容概要

  世上的一切似乎都有迹可循,但唯独爱情没有模板。不是所有付出了真心的人都可以换来彼此相爱,不是所有彼此相爱的人都可以终生相守,也不是所有终生相守的人都曾经是为了证明爱的存在。这是一群善良的年轻人,他们的人生有喜悦感动,有悲欢离合,也有感慨惋惜。一个是“我”痴心爱恋多年的青梅竹马,一个是“我”大学时代最要好的闺密,然而他们却一见钟情……昔日认为最不可一世的同校师兄,日后却阴差阳错成了“我”的爱人……辗转曲折的情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变故,两情相悦者没能长相厮守却阴阳相隔,退一步的委曲求全反倒成就了海阔天空。有时候,我们不经意的错过,也许是最好的结局……

作者简介

  月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早期生人,射手座,懒虫一条。管理学硕士,曾有短暂的金融工作经历,现居金陵老城,做一份安逸职业,拿一份菲薄薪水,闲时动笔,娱人娱己。心常远,身却未动。志向远大,目光却短浅。缺乏平常心,容易着急上火,患得患失。觉得生平最大乐事莫过于,坐在冬日暖阳下,看小说,同时打一打瞌睡。写作生涯于07年春正式开始,曾出版《谁为谁守身如玉》,《夜妆》。

书籍目录

楔子第一章 青春断代史第二章 桃花杀第三章 爱无葬身之地第四章 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第五章 等你说爱我尾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青春断代史(一)  “来了。”我点头,笑回去。  她于是放下书,一边摸摸头发,这个下意识的,掩盖羞涩的小动作让她显得非常可爱:“我是你的室友,我叫谢端。”  “庄凝。”我找到印有我学号的衣橱,把箱子塞进去。  “哦。”她自己默了会儿又问我:“是宁静的宁么?”  “不是,是凝结的凝。”  她想了想,又想了想:“那你化学一定学的很好咯?”  我没说什么,只仿佛见到另一个自己在举头三尺处悄悄扮了个鬼脸——这个因果联系实在让人无语。  “你早就来了?”我攀到上铺,把报纸一张张铺到光床板上,再垫上一层薄毯,边忙边问。  “嗯,我妈送我的。”  她的床在我对面,已经铺的平平整整,一只毛狗熊躺在上面,两只眼睛又大又黑又憨厚。  其他两张床也都有人占据。我家住本市,却是最后一个抵达。上午和沈思博两个打车一路晃晃悠悠过来,到地方才发现手续诸多,忙了一圈领了钥匙各自到寝室收拾,相约午饭时间碰头。  L大是有近百年的老校,近些年扩招,在江边的大学城盖了新校区,基本等同于市郊,这边的师生们进城,还得过长长一条江底隧道。  学校周边还在大兴土木,我们入住的宿舍楼暑假前刚刚完工,墙壁白的发亮,桌椅摩挲上去光润平滑,边缘却还留有尚未被磨损的刺儿头——后者恰如对十七八岁这个阶段,一个小小的暗喻。  但是那会儿,我并没有想那么多,彼时空气中有淡淡的涂料味儿,正午阳光自玻璃门里穿透进来,从水磨石地板一直延伸到壁上,几何图案一般曲折,这样明媚,就连关照不及的阴影都很浅淡。我收拾妥当,刚直起身来想欣赏一把,阳台下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几步就奔出去,抹布还拿在手上。  沈思博站在女生宿舍对面的车棚那儿,白T恤牛仔长裤,看见我就笑起来:  “你弄好了没有?下来吃饭!”  这是初秋干净凉爽的小午后,我喜欢的男孩子在楼下等我。我别什么话都想不起来了,只觉得整个人非常轻而且愉快,对他喊:“好啊,等我一会儿。”  我一定是被大好的秋光给迷惑了——一张方凳就立在距阳台门不足两步的地方,等到发现时,惯性已经让我整个人失速撞了上去,脚下顿时失掉平衡,右半边身体着地,知觉稍稍停顿,然后从指尖开始发麻。  有两三秒的时间处于天旋地转之中,我只听见有人慌慌张张地奔过来:“没事吧庄凝?没事吧?”  是谢端的声音,她试图扶我。而我此刻简直无地自容,觉得自己爬起来也算稍稍做个挽回,于是咬着牙推开她的手:“不用,不用。”  她在一旁手足无措:“我不是故意把凳子放这儿的,对不起啊,对不起啊。”  “怪不到你,我明知道它在那里。”我扶着书桌慢慢站起来,拍身上的灰,苦笑:“是我太不小心。”  谁让我一见着沈思博,就一点不像我自己了呢。轻狂成那样,该。  等我把手洗干净换了一件外衣跑下楼,车棚那儿已经空无一人,我正在发怔,被人从身后碰碰肩膀:“往哪儿看呢?”  听见他的声音我就放松下来,转头,沈思博眼睛里都是笑意,看着我说:“头也不回的,这是要上哪去啊?”  我一贯反应不算慢的,但他这样一笑,我就说不出来话了,语言早像畏光的小动物,哗一下四散奔逃,追赶半天就拎出来这么一句:“你,你去哪啦?”  “换了个地方而已。”沈思博示意我看寝室楼门房边的荫凉处,然后他退一步打量我,问道:“你刚走路样子很怪,怎么回事,扭着了?”  “我刚摔了一跤。”  他敛起笑容:“那还跑?”  “我怕你有事走开了。”  刚刚我在寝室换衣服的时候,谢端大概还是挺不好意思,问:  “要不我到阳台跟你男朋友说,让他别急,稍微等会儿?”  “哪啊,他是邻居家的小孩。”我扣扣子,一面往穿衣镜里看自己一眼,神色挺自然的,脸也没红:“别麻烦,我马上就好。”  “不麻烦,应该的。”她还是跑出去,回来,样子怪不安的说:“他好像,不在那儿了。”  我一听着急了,那时候没有手机,错开还能不能及时碰头,是有一定偶然性的,于是就这么的,我以最快速度跑了下来,右脚有根筋到现在还在一抽一抽的痛。  沈思博听了我的话,不做声,接着笑了一下:“你真是,怎么这么——”  我等了又等,心想你做完形填空呢?话都不肯说完整:“什么?”  他走在身侧,看我一眼:“自己反思。”  我不知道说什么,只能耸耸肩膀,我对别人又不会,反正全天下,只有你一个沈思博。  这些话我没讲出来,彼时氛围已是韵脚完美的词,何必去旁逸斜出——我当他一切都明白。  对我来说全天下独一无二的沈思博,他有着细瓷般秀美的五官,看人的时候,眼神像水一样温和清澈,在他之后我开始注意男性的唇,却再也没见有过那样的线条完美,轻薄而柔润,同时有些微不知缘何而起的苍白——就是这么个清秀的男孩子,真废起来只有我看得见,有时用自行车带我去学校,我说你可不要骑太快,他说,没问题。  然后就蹬的风驰电掣,大弧度转弯,每个路口都要试着在红灯熄灭前闯过去。  我其实安心极了,却故作恐慌的把他的衣角捏在手里:“慢,慢——有交警——有车——”  “我在前头挡着你呢,怕什么。”他背对着我,特别笃定的:“要有事也是我先。”  “切,那要是后面的车呢?”  “你让他们追一个试试。”下坡时他也不捏刹车,就这么直冲下去,风迎面而来,伸手就能感觉它们从指间顺溜地过去,柔滑的质感和水流一般的浓度,像划开一泓小清泉。  当然大部分时间,我们是各自骑车一起上学。一到地方,我们就相互不搭理了,他是他的小绅士,我是我的女干部,那是个男女生邦交不怎么正常化的年代。  我和他具体在几岁上认识,已经无证可考,只知道他出生头五年,沈伯伯在外地当兵,父子相聚的时间不会超过五十天,到了后来沈伯伯转业到地方,被安排进城建局,他们一家人才搬到这个大院里来,享受团聚的好时光。  从我记事起,我们两家关系就不错,就连骑自行车这个事,还是他爸爸教会我的。我十来岁学车的时候,怎么都学不会,爸妈也没有空,或者对这种小事懒得上心。还是沈伯伯下了班,闲来无事,扶着我或是沈思博的车后座,一圈一圈跟着蹓,再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悄悄放手。  沈伯伯人很风趣,又耐心,我们俩都几乎没怎么摔跤就学会了。小孩子对某件事物刚上手时,瘾总是不得了,我和沈思博酷热当头时,骑车在院里绕来绕去,小神经病一样,也不觉得疲倦。我胳膊晒的发红,接着脱了皮,很多年过去,都一直没能白回来。  中学我们进了同个学校的火箭班,全市的尖子生云集地,我对自己发育到半途的身体既好奇又厌弃,不时还会思考“人生是怎么回事”这类假大空问题,上课上到一半,思绪自行晃晃悠悠就出去了,转了不晓得多少里地收回来,才发现根本什么都没想,脑子里一片空白——发呆是青春期学会的头等事。  而沈思博仿佛是突然之间,受到女生青睐,绯闻乍逢春日似的,那叫一个次第开放,层出不穷。  我开头根本没意识到,直到某天下午,我因为下堂课的作业没写完,体育课请了假在教室里玩命赶,后排有两个同班女生在嘀嘀咕咕:  “……你说白嘉嘉和沈思博?”  另一个没出声,估计是点头了,前者接着问:  “沈思博不是和一班的李黎吗?”  “谁知道。是李黎喜欢沈思博吧?”  “……”  下午三点的阳光穿透玻璃窗反射在课桌上,有些刺眼,我咬着笔头,一题也做不下去了。没看出来沈思博,你挺红的啊。以前怎么没发现呢,沈伯伯明明对我说,小凝,我家这个儿子除了你,跟别的女孩都不说话的,这以后怎么办呢,要不你就当我儿媳妇吧。  我莫名产生点儿上当受骗的感觉,无处发泄,一回头冲两个小八婆吼:“声音能不能小点儿?无不无聊?”  我那时候是班副,大小算个干部,她们被我根正苗红的样子给唬着了,一时还口不能,我转身继续做作业,同时心里愤愤地想,沈思博,你看我等等告诉你爸。  想是这么想,我也没太在意,不曾料到的是,传闻入耳一次,下一回就轻车熟路摸过来,我在教室,在学校走廊,它们像春季的飞絮无处不在,甚至在女厕所有人隔着挡板要和我“谈一谈沈思博的问题”。  我哭笑不得,拧开龙头洗手,女孩跟在我身后:  “听说你每天和沈思博一道回家,你们什么关系?”  我干脆说:“我不认识他。”  “真的?”对方狐疑地问:“你不骗我?”  “沈思博有什么好的?”我简直气急败坏,耐心被她逼到穷途末路:“你们脑子一个个都坏掉了!”  她反而释然,笑起来:“你说的啊,你不喜欢他。”  这个叫赵多的小女流氓几年以后我遇到,已经是彪悍的商界新秀,她在席间推杯换盏时对我说,第一次跟你打交道我就看透你了庄凝,个虚头八脑的家伙,都喜欢的要死了,还装。来来来,把这杯干了,谢谢我没抢成你的沈思博。是啊是啊,你的沈思博。  那天放学时我在校门口看见沈思博和她说话,后者的手轻轻搭在他车把手上,长发垂下来,肩膀到一截雪白的胳膊都遮没在其中。那年头离子烫还不流行,大多数女生一散发就是个毛躁躁的疯丫头,哪能做到这么服帖这么黑亮,艳鬼一样。  我目不斜视,慢悠悠踩着车过去,沈思博在我身后咳一声,我正要停下来等他,就听见她声音扬起来:  “哎,思博!”  我一蹬踏板,自行车立刻迅捷地冲了出去,我一边使劲一边自顾愤然,认识他这么久,我都没这么叫过他,她怎么张开了口的?还要不要脸了?  过了几分钟沈思博赶上来,白皙的面容上,薄薄一层汗:“你跑什么?”  他那时正在变声期,音色有点哑,为了掩饰通常会低一点讲话,听上去就特别温柔。我偏一偏头,看他在夕阳下的侧脸。  认识他那么多年,我对他长得是不是好看完全没有概念,此刻才发现,原来他是这么漂亮的男孩子,难怪不声不响的,流言就不请自来——绯闻这种东西,哪肯光顾颜色平淡一点的青春呢,它们是那样灵敏和势利的蝴蝶。彼时漫天霞色,听着自行车车轴转动时轻微的咔咔声,我头一次感到怅然。  沈思博察觉到,问我,庄凝,你到底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我没回答,因为想到他可能不止对我这样,蓦然间就悲从中来,风迎面吹过我才发现眼睛里竟然有泪水,伸手揉一揉,我说,没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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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故事最终就像你想象的那样,温暖如至;这个故事最终不像你想象的那样,简单平淡。结局很意外,意外得就像窗前不经意绽放的栀子花,清新、浓郁。你不是庄凝,但是,你一定可以从庄凝的身上,找到同时也属于你的点点滴滴。因为,那段年华,每一个亲爱的你,都曾走过。因为真实,所以精彩。青涩年华的流年往事被作者娓娓道来。对于往事的回忆,对于生活的豁达,对于未来的期盼,构成了这部有关成长与爱情的传奇。  可能神要我们在遇到对的人之前,先要遇到一些错的人,这样当我们遇到生命中真正对的人时,就会更懂得珍惜和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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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这个书名


有爱情的味道


期待已久的一本书 刚拿到手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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