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旅店
2004-01
江苏文艺出版社
郁秀
285
无
旅美作家郁秀新作《美国旅店》写的是一个十二岁的中国小女孩宋歌的美国成长故事。由于父母离异,她被改嫁美国的母亲接到旧金山。年少的主人公被突然放置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不可避免地面对文化认同的挑战,在中外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中挣扎、审视、理解与被理解……困惑,反叛,冲突,挣扎,变异都尽在其中。
郁秀,1974年生于福建,10岁来到深圳,1993年高中毕业后就读深圳大学,1995年赴美念商学,1999年毕业于加州州立大学,十六岁创作长篇小说《花季雨季》风靡全国,多年来常居畅销书榜首,总印数近两百万册,获多项国家级大奖。2000年出版长篇小说《太阳鸟》,首印二十余万册,获得了广泛好评。《美国旅店》是其第三部长篇小说。
第一章 我这样来到妈妈面前第二章 我知道你们在干什么第三章 哑巴海伦的校园生活第四章 她又不是你和我爸爸生的第五章 现在我真的要恨你了,妈咪第六章 快来救我吧,爸爸第七章 不能那样跑掉的是你,妈咪第八章 什么是爱情?什么是面包?第九章 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大米?第十章 我才是牺牲品呢?第十一章 幸亏你不是我惟一的孩子第十二章 你背着我爸爸干的就叫cheating第十三章 爸爸的美国赶集之行第十四章 天下的父亲都一样第十五章 太太存点私房钱在中国没什么的第十六章 我们要讨论一下性这个话题了第十七章 现在应该是物归原主的时候了第十八章 我永远是你的大鼻子犹太爸爸第十九章 每天都想走就不需要找理由第二十章 没有国土的孩子第二十一章 我带着漂泊的心回到上海第二十二章 你不要我了吗?妈妈第二十三章 我和中国人结婚你心理会平衡些吗?第二十四章 历史没有如果两个字第二十五章 失落的版图,失落的心第二十六章 什么是中国好女人第二十七章 我到美国找妈妈第二十八章 我看到了一颗犹太灵魂第二十九章 我希望自己做出相反的决定后记
你不一定要让你的孩子去美国,但是你应该让你的孩子读读这本书。你如果要让你的孩子去美国,你应该和你的孩子一起读读这本书。年少的主人公被突然放置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不可避免地面对文化认同的挑战,在中外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中挣扎、审视、理解与被理解,以及皈依的心路历程和成长故事,是大人和国内的青年人所无法体会的。小说题材比较新颖,因为写海外题材的人比较少,写成长小说的人更不多,所以,在郁秀的笔下,我们将会看到与众不同的一种青春成长。郁秀说:“这本小说是写成长故事的,但我却不希望只有孩子在看”。让我们和孩子们共同认识世界。
无
女主角,13岁就读过 许多好书,后来由于中国文化 和美国文化 及自己的 漂流, 她 写的东西是很有内涵的。 她永远是一个 美丽 聪明的倔强 自由 不羁 的女人。两组家庭 都是很好的,只是父母亲的爱有些累 。但还是很欣赏她 的自由 ,她的眼光,她的不羁,她的 洒脱,她的一切与众不同。那时年轻独有的 奢侈,她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就算是自己坐在家里 当作家一样。
自六岁起,小女孩心中对母亲的深深的依恋就被硬生生的扯断,何况这个下狠心的人就是小女孩母亲,这种内心的伤疼撕心裂肺的,没有人能真正安慰她,除了母亲,除了母亲来安抚她,其他人是绝无可能。。。。。。
可以说小女孩还是很幸运的,确实!于是,两个人的灵魂都得到了拯救,伤口会慢慢好起来,是的,会好的。
曾经,总喜欢在某个午后捧着本书,懒懒地翻页,不过,当电子产品越来越大肆充斥在我们周围,那些翻书的习惯也渐渐被我们抛弃。于是,我们常常是深夜还躲在被窝里,盯着屏幕不断翻页,却将我们曾经珍视的书遗落在书柜角落,直至灰尘掩盖了它们原来的样子。
不记得有多久没完整的看过一本纸质书了,最初也只是被封面上的那幅照片所吸引,到底是内心有过怎样的挣扎,才让那眼神显得那么的无辜却又绝望。翻看正文,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脑海中仿佛浮现了那个叫宋歌的上海小女孩,6岁时妈妈去了美国,但不曾想这却是家庭崩溃的开始。6年后宋歌12岁时父母离异,父亲为了她以后的生活成长,让她去了美国和自己离别多年的母亲相聚。但在12岁的宋歌眼里,母亲和自己的白人犹太继父是个负心人和闯入者,也许是内疚促使,也许是母爱使然,对于初来美国的小宋歌,母亲从来都是百依百顺。就这样,在亲情与文化残缺迥异的背景下,宋歌开始了在美国的生活与学习。
文化的巨大差异,在这里,宋歌变成了宋海伦。十来岁的孩子,本能地排斥着在美国的一切,她逃学,偷东西,目无尊长,每当她触碰到母亲的底线的时候,只要搬出父亲便能安然无恙。小小的孩子已经清楚地知道抓住别人的弱点,然后毫不留情地攻击。在美国的12年,也许最值得欣慰的便是与继父的那份亦师亦友的感情,他是她的大鼻子犹太爸爸,她是他的不讲理的中国女儿,他们在书房里讨论海明威,讨论美国文学,讨论未来,她将她的理想告诉他,却对母亲只字不提,也许,内心深处,她早已将大鼻子犹太爸爸当成了唯一的精神依靠。后来的她,不顾母亲的反对去了东部的大学,这期间,她依然是个问题少女,穿着奇装异服,甚至,只是为了一点小小的报复心理便同一个中国男人结了婚。她的心底一直排斥像母亲那样,然而事实上她又越来越像极了母亲,也许她心底是不屑的,但不可否认。于是,她离婚了,回到了家乡,记忆中的上海。故乡和母亲一样,让人近不得远不得,漂泊多年的游子对故乡的眷恋、陌生、期望和被遗忘,在这里,已与三藩市天各一方了。到处都是新的楼宇,新的街道,新路不认识,老路人不出,她找不到回家的路,时间就像留恋过去,凝结在童年的某个点上。
日子零碎的过去,从中国到美国,再从美国到中国,宋歌不可能真正的融入任何一种文化。特别是父亲去世后,她更自由散漫,没有上进心,半中半英 语言,不被社会主流接受的生活态度,那种异于中国社会的气质与神貌,让爷爷奶奶早有诸多微词。于是,像12年前一样,她开始逃避,这一次,她逃回了母亲身边,十几年来,母女两似乎就没平静地谈过一次,然而这一次,就真的冰释前嫌了,她们抱头痛哭,为过去的行为道歉,亦憧憬着以后相依为命的生活。有人说,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不会再能找回来了,然而,逝去多年的母女之情,在即将离别的那一刻,又回到了她们身边,从6岁到26岁,迟到了整整20年。
到底还是环境决定了人某时期的性格,当长时期的生活在国内,初到美国的不适,很久后回国又不适应国内的生活,宋歌时时找寻归属感,却在寻找的过程中失去了要寻的东西。
“我很难定义家,我妈妈在美国,爸爸在中国,你说我到底是想哪个家呢?我在中国生活了12年,在美国也生活了12年,你说我应该更想哪里?要说想念,也许是我生命中错过的一些东西,而不是一个地理概念的家。对于我,家,需要重新定义。”该是怎样的心情,才会在陌生人面前说出这样悲凉的话。十二年,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一个成人,从英语的一窍不通到可以用英语与母亲对吵如流,匆匆时光里,她们有哭有笑。十二岁那年到美国,曾经让她和母亲经历了所有古老、毫无新意却固执的仇恨和背叛,二十四岁回中国让她理解了那一切的经历,体会母亲和她自己。那曾发誓不和母亲一样的少不更事的孩子其实与她的母亲非常相似,骨子里更是一脉相承的,而她和母亲之间所有的抵触、矛盾、疯狂而又无处可逃的爱恨感情的来源皆是无可抹灭的亲情。只是,幸而在最后,她终于找到了想要的东西。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美国旅馆,在成长的过程中有过的困扰、烦恼、挫折亦或是挑战,都不过是我们必经的路。
本想说这是一本“还行”的书,但是不能不说,读完本书之后确实引人思考。 America Hotel 书写还好吧应该,读书不多,不敢妄下评论,只能说说看完的感受,非常的纠结,头痛非常。到底是环境决定人某时期的性格,当长时间的生活在国内,初到美国的不适,很久之后回国又不适国内的生活。时时找寻归属感,却没有这样的地方了。在寻找的过程中错过了要寻的东西。
是通过报纸连载看完的,从这年幼时喜欢的《花季雨季》的作者郁秀去看的,好像外界的评论不错,但销量不佳,但我却没有多喜欢,整本书充斥矛盾与躁动,让人感到不是很舒服,但这恰恰是这本书的卖点。客观来说,是比《花季雨季》要好,但是不符合我的口味。
本书作者描写讲述了一个在中国上海出生长的小姑娘‘宋歌’,在90年代初期,宋歌6岁时的妈妈去了美国,但不曾想这却是家庭崩溃的开始。6年后宋歌12岁时父母离异,父亲为了她以后的生活成长,让她去了美国和自己离别多年的母亲相聚。
但在人生以12岁的宋歌眼中,母亲和自己的白人犹太父亲却是个负心人和闯入者,在亲情与文化残缺迥异的背景下,由此开始了宋歌在美国的生活与学习,12年后父亲病逝,以在美生活了12年的宋歌返回了阔别12年的上海。可是她发现自己在中国,自己的故乡上海,以无法像一个中国女孩那样正常的生活,也无法去面对在美国的母亲。就像她的犹太人续父大卫所说:
“有些东西一但失去,就不会在能找回来了。”
这本书用了一天的时间读完了,个人感觉这本书谈不上很好,可也说不上较差,就是读起来没什么太大的激情与共鸣之处,平平淡淡的。但作者的文笔很独特,给第一次读这本书的人以新颖的感觉。
一般那个年代的我们,会喜欢郁秀的《花季雨季》和《太阳鸟》,那个年代指作者差不多年纪的人(相差不出10岁吧),毕竟作者都是取材于身边,写的都是自己同龄的事,在那个年代这类做品不多,共鸣很多很多
《花季雨季》不单对同年代的学生们带来共鸣,也让不少我们的家长开始明白我们这代人的思想
《太阳鸟》虽然写的是留学生,但即便没有留学的我和身边人,也可以从当中同代大学生的爱情、友情那里得到同感
而《美国旅店》........这书里....移民改嫁到母亲和突然间被带到外国的女儿的矛盾冲突,还有女儿和突然变化的巨大环境的冲突.........确实不是我们一般人能感受到的了,书应该还好,就是印象也没那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