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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

(美)杰克·凯鲁亚克 漓江出版社
出版时间:

1990年12月  

出版社:

漓江出版社  

作者:

(美)杰克·凯鲁亚克  

译者:

陶跃庆,何晓丽  

Tag标签: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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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听着Bebop把《在路上》看完,完了后还特地找出Seatbelts在2001年的演奏会看,一边看着狂躁的爵士乐手拿着萨克斯,长号,小号把整个世界都灌注在乐声里,一边回忆萨尔和迪安那一路上狂乱混沌的旅程。
  
  早上在看《九故事》时,心里想着塞林格时而也被划入“垮掉的一代”里面。但其实看起来真正垮掉的只有塞林格。塞林格笔下的所有人物是脆弱的,全部都在毁灭的边缘上。凯鲁亚克笔下的人物却像是狂欢在地狱里,一面举杯畅饮,一面留下泪水。所以《在路上》里面的Bop至始至终都没有停下来,而《九故事》的背景音乐更像是忧伤的弦乐。
  
  迪安带着萨尔的这一路旅程,他们扬起手去搭便车或者把凯迪拉克速度开到一百一十迈飞驰到芝加哥,从东部跌跌撞撞到西部,然后又回来,和不同地方的女孩亲吻,吸食大麻,在酒吧狂躁的Bop下狂欢,说着毫无逻辑的胡话,干着各式各样的蠢事,眼睛里全是混沌的光芒,情感永远是一阵一阵的。然而假模假式的人太多了,他们总弄不明白感情本来就是忽高忽低,起起伏伏,短暂无比,所以总是竭力在正经的外衣下试图把本来短暂的东西变得漫长。但迪安从来没有担心这些事情,他的每一段对话都有几十处开头,却从来没有好好结局,他的感情断断续续,然而他一直疯疯狂狂。他的生命简直永无止息。
  
  比较有趣的是波拉尼奥在《荒野侦探》里也写了另外一种类型的两个人物,贝拉诺和利马。他们浪迹于整个西语世界,在城市破败的贫民窟和寥无人迹的沙漠里留下足迹。与之相比,迪安和萨尔的旅程是一次短暂,疯狂地毁灭,而贝拉诺和利马是的流浪是漫长的悄无声息的幻灭。不过有一点是相同的,他们都希望在某个地方,寻觅到自己的信仰。
  
  在书中,萨尔把迪安叫做“Holy Goof”,总之,我可不愿意见到一个正经的世界,穿着熨烫地笔直的西装站到我们前进的道路上。在迷茫,疯狂,愚蠢,在可悲,脆弱,罪恶的地狱里,我们总该是能找到一些依靠的。这是所有书籍的作用。
  
  2013.08.13


   一次从北京回福州,买的是站票,人很多,只好站在两车厢之间洗漱的区域,同时旁边还站着几个人,一笑之后便和旁边一个自称是茶商的中年男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人看起来蛮市侩的,但是偶尔蹦出来的雅致倒是有点让人刮目,可惜一会儿便补到了卧铺的票,对着我笑了笑便走了。
   一会儿,过来了一个看似三十多岁的老青年,占到了刚才那茶商的位置,于是我便跟他继续搭起话来。他很健谈,上身穿着一件印着格瓦拉和乱七八糟字母的红色T-shirt,下面是洗的发白的烂牛仔裤。目前流窜于全国打零工,是我曾蛮羡慕的一种生活,他足足讲了三个小时,从他陕西老家讲到哈尔滨到沈阳到北京到武汉,大致是一些如北京夜总会里一些知名大学的学生为了凑出国的钱扮伪娘跳艳舞之类的下流事,蛮意外的是,我不像以前那样很正义地愤怒,反而跟着他大声放肆地笑着,大致我连扮伪娘的资格也没有,偶尔的绝望不知是我自己心里的情绪投射到他身上还是他的本质流露,我开始有点欣赏他了。在不说话的期间,他故意将手机里的音乐放到最大声,歌曲是一些大致入门者常听的如《fade to black》《sweet child o’mine》《sweet dream》(曼森版本)之类的所谓摇滚名曲 ,貌似还有金属版的《卡农》,然后他的手似乎还很神经质地像扫弦的姿势那样摩擦着那已经磨损的很厉害的皮包~~~
  
   我不是萨尔,他亦不是迪安;我每天为了生活而奔劳,他不能去偷汽车来买火车票;我还有温暖,至少还有周华健般的歌声,他也有牵挂,至少有汇给父母的月钱;我不垮掉,他亦不自由。
  
  我不是学者,也不屑用“解构主义”“浪漫之梦”“弗洛伊德主义”之类的学术术语去研究这本书。也不想像吹捧者那样,鼓吹反思个体存在价值,可是反思了又如何?也许只是徒增烦恼而已。
  
   我原本就一尘世小书生,卑微地缩在钢筋混泥土的一角,呼吸着腐败与阳光交互的气息。楼依旧高高矗立着,无数的魂附着在粉刷得漆白的墙面上,踽踽而行,偶尔的光芒便吸引着所有的爬行天使纷纷扑去,最后投入在飘向圣洁虚无空间的灵动跳跃的梦中;窗外,熙来攘往的人群在似乎亘古的阴影中裹着尸布旋转却纠缠得更深,从子宫开始叹息、呻吟,最后坠落在死亡的狂喜中,相互的冷漠无情便只是为了上帝的那个空座位。
  
   上面这段凯鲁亚克式的拗口文字是我第一次读这本书飘忽而出的感受,现在可能自己都体会不出,那又怎样,过去的我不会要求别人,也不会要求现在的自己懂,不会被过去身旁的灵魂和过去的未来纠缠,行在路上,旁边景色不再是被身后的场景拖沓而扭曲,我不提自由,但自由常伴。
  
   很俗的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加州旅馆,都有一片挪威的森林,也许还都有一弯迪安的灵魂,区别的也许也是是否想让这弯魂灵动起来。
  
   白磷一般的灵魂飘飞出阴冷的埋骨地,散落在阳光下的路上,奋不顾身地燃烧着~~~


  
   It's just not enough. What exactly is not enough? Perhaps we are young. Perhaps the restriction of Douban's English word number. Perhaps our definition of God. Well, you know that.
   I am the alone lantern in the sea. I am better than we, always. We can just return to we finally. But I must be the first word of human-being. Es muss sein. Womanly no more, he was beat— the root, the soul of Beatific.HOLY GOOF. The birth of devilish angel. Mañana, ja ja ja. The dearest thing is two lonely souls being together, like water and milk. She is my queen, beatitude. He honored life. As Jazz, as the catcher in the ray, but not as The Lost Generation, I submissive to everything, open, listening. Something that you feel will find it's own form. Write what you want bottomless from bottom of the mind. Composing wild, undisciplined, pure, coming in from under, crazier the better. First thought, best thought.
   Here the Buddha and the Christ make love, turn around around and around. Thus the Subterraneans find God, and God find me. You wanna join me, join us, Voltaire? It's just not fucking enough. I am looking at this seat and missing him.


    每次痛苦地看完了长篇就总有一种成就感,虽然我觉得这种放浪形骸的书不应该会读起来枯燥,但我确实痛苦了好一阵子,毛姆说有些书需要浏览式阅读,不拘泥于一字一言,我想这本书就是那种感觉吧。
   我知道这是一版在三星期内狂泻而出的文字,所以阅读的方式应该是在几小时内便跟随着破车铁路颠簸完整个美洲大陆。可惜我用的时间太长。一些原因在于总会有莫名的疲倦打断我的阅读,另一大半原因则在于前半段的枯燥无趣使我完全不知道这样自述旅行经历的文字有何意义。
    长时间阅读最大的破坏性就在于我不知道究竟前面发生了什么,但后来慢慢发现其实根本就不需要知道前文的情节,只需要跟着最灿烂的色彩就能找到整本书的精髓,是的,凯鲁亚克的色彩是我见过的最瑰丽的颜色,永远是出乎意料的葡萄色的黄昏、从一个简单的情感里也能榨汁般榨出颜色,正如聚斯金德笔下格雷诺耶的嗅觉一样,仿佛只用一个感官就能感知整个世界。
    在阅读整个小说的过程中我数次感到乏味,但是又舍不得放弃每一个字,虽然我深知道不管回头重看了多少段,都不免错过许多精彩,但只要一想到迪安肿着感染的大拇指还一如既往地狂蹦乱跳就忍不住大笑,想到一群人在无数个酒吧之夜的伶仃大醉就一阵激动,或者想到墨西哥四五十年代那些不会停下的公交车旁一个蹒跚着步子仍然奋力奔跑的老太婆,想到在田纳西州公路上开到一百二十迈的快要散架的破汽车,想到丹佛那个穷得一无所有仍计划着宏伟未来的潦倒青年,就仿佛在未来回看从前的自己,嘴角总会被悄悄牵动。而在读到最后一段之前,这种感觉是怎么都没有的。
    事实上,去年读完了凯鲁亚克的《达摩流浪者》,对那种淡薄飘逸的文字和主人公贾菲充满了无限的钦佩,甚至还因此爱上了贾菲的原形——加里·斯奈德的诗歌。那本书的阅读体验是相当好的,文字流畅优美,又富有诗意和哲理,而且还有浓烈的中国风,在四五十年代的美国人笔下读中国,的确要比在当时的中国人笔下读中国美得多了。但《在路上》和那本书不同,它没有完整的情节,也没有超然物外的感情,而是一味地前进,是的,每一个字都充满了前进的力量,带着人不断向前狂飙,直到最后一刻猛然停了下来,才发现自己竟然恍恍惚惚走过了一个看似充满希望而实际处处布满愁苦的世界,今天早上在《人间词话》上看到一句“欢愉之辞难工”,我想这就是凯鲁亚克的境界吧。
   最后一段蕴含了一种莫名的荡气回肠,像是在一幅很长很长的水墨山水画末尾兀地题上一首“还我河山”的满江红词,不得不承认凯鲁亚克是一个写结尾的高手,每一个平淡无奇的章节总能因为一个结局生出无限感情,而最令我吃惊的是在整个故事的结尾,密密麻麻地只布满了放荡不羁的“迪安·莫里亚蒂”的名字。直到最后,我才知道,这是一个类似于“寻找戈多”的故事,是一个关于寻找的故事,而不是关于风景。而当一个花了全书大半笔墨刻画得血肉已然无比丰满的人物在一瞬间被虚化成一个符号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所有的行走都是一种寻求,我才知道那些莫名其妙、不顾一切的出发并不是为了到达,而是为了在行走的路上,遇见自己的答案。而一切在路上的癫狂与麻醉,不过是他们自我发泄的方式而已,就像达利在蒙娜丽莎的唇上抹出的那罪恶的两撇,不过是为了寻找另一种风景。为何迪安·莫里亚蒂们的出发永远无穷无尽,或许这也是那一个时代留下的问题,但我相信他们其实都知道:
    路途很美,尽头却是凄凉。所以他们宁愿选择永永远远都在路上。
  


   不知怎么爱上了公路题材,游记类的小说。《1988》,绿皮火车,包括北岛先生的《青灯》,《蓝房子》,《午夜之门》……大概是由于目前做不到像这样义无反顾的远行,不由心神向往吧。
   读这部作品是因为北岛先生在《失败之书》中对艾伦金丝堡的介绍,然后就对the beat generation 产生了兴趣,因此拜读此代表作。
   读整本书时有一首诗一直在脑海萦绕——里尔克的《秋日》,北岛译的版本。其中有两行:谁此时没有房子,就不必建造/谁此时孤独,就永远孤独。大概不仅能对里尔克,也能对这本书进行概括吧。与里尔克“没有故乡注定永远寻找故乡”所传达的不同点是:没有故乡,到哪都是故乡。正如同书中所说的:正因为没有立足之地,他对任何地方都不会感到厌倦,正因为无处可去,他任何地方都可以去得……
   我宁愿相信克鲁亚克是书中的萨尔帕拉蒂斯,而不是迪安——这个holy goof .克鲁亚克对卡萨帝的钦佩尊敬爱慕无疑在书中与萨尔对迪安的感情对应。迪安确实是一个神圣的傻瓜,他好像是那一代的意见领袖,又好像是他们想要摆脱又不能的镣铐。萨尔,艾德这些人曾经被迪安这样的人疯狂的牵引着,与其在天堂享受荣耀,他们不如在人世倍受折磨,与其整天一成不变的重复,不如漂泊着过着饱受困苦的日子,因为这是命中注定的,只有狂躁的马达声能抚慰他们不安的灵魂,只有滚烫的柏油路才能承载他们的意志。汽车驶过后卷起的尘土不会遮挡视线,只会在路上更好的隐藏。
   那是一个对jazz,布鲁斯痴迷的年代,在特定的美国战后产生的迷惘的一代。我相信这本书对今天派诗人,甚至对北岛,芒克都有不可磨灭的影响。在那么一个动荡不安的年代,这样来自灵魂深处的呐喊能让多少上山下乡的人觉醒?
   看大地多么辽阔,趁着秋日,上路吧。


  还是不太喜欢,虽然是看的翻译的最纯味的版本。不过我能理解作者。“这就是在美国发生的事,人人都在做他自以为应该做的事。”真想看的不要看这个版本吧。这是的倔老头翻译的。原版?哥,你写的潦草字过后你认得么,还是没标点的哦亲~。


  流浪
  ——杰克•凯鲁亚克《在路上》读后感
   "Where are you now?"
   "I'm on the road." ——题记
   当游魂在凌晨苏醒,睁开婴孩般的眼睛。大片的玉米田金黄如他的乱发,棵棵棉花纯洁如他的笑颜。在广袤的密西西比河平原,偷来的汽车被遗弃在路边的农田。诗人们上路了,滚滚车尘溶进汗液,滴落河水搅起一阵波澜。
   无法抗拒的流浪的魅力,诗人们正在行走的灵感。迪安把汽车滑行在蜿蜒的路间,萨尔仰望纯净到忧郁的蓝天。正如吟游辞中所说:
   “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我知道会有女人,会有幻象,会有一切;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明珠会交到我手中。”
   明珠会交到诗人们手中,当他们的笑声响彻整个西部平原,当他们邂逅山间雾岚般的爱情,当他们上路,一切都将交付。诗人们的吟唱不为木马的史诗,不为斩龙的英雄,不为痴情的公主,一切只是行走时耳边风的音符。诗人们吟唱着,忘记陈述。
   毒品藏在卷烟中,一如明珠藏在明天的落日后;光明圣洁的骗子遇到忧伤诗意的骗子,一如隐忍的爱情遇到孤独的苹果。没有结果,也许根本没有人追寻结果。诗人们吟唱的故事,不是音符。
   游荡,流浪;落基山脉之上的阳光,那么亮,刺得人泪流满面;印地安少女的眼睛与水晶,那么清,使得人满怀忧伤。游荡,流浪,神之子正在山脚彷徨。
   诗篇被抛弃在路上,玉米饼的幽香好长。大麻,曼博,一个广场的癫狂。诗人们走不出自己的欲望,一切嚣张俱已写上。
   我走过五大湖的广场,走过丹佛的皮革香,想要流浪,飞翔,歌唱。疯狂的表情,谁不在场。
   我摘下遗落的花瓣,摘下遗忘的时光,密西西比河的悠扬,像谁的目光。“哈里路亚,我又开始了流浪”,流浪,谁不在场。
   垮掉了,疯掉了,死掉了——不过是,像一只蟑螂。无精打采的牛仔,缓缓行过烟灰色高墙。
   寂寞了,寥落了,死掉了——不过是,像一朵磷光。哀伤音乐的旋转木马,默默绕着圆满时光。
   谁会像天使一样降临,用傻笑迎接一切非难;谁会像恶魔一样忧伤,仰望金色的太阳。人前的笑脸,人后的疯狂。
   诗人们啊,把“实验品”,烙刻在自己的心脏。
   消失在雨夜中匆匆的背影,永远,在路上。
   "What...what do you say ?"
   "I'm on the road ."
   "On the road ? Now?"
   "No, on the road, forever." ——后记


  怎么说呢?我大概用了三天的时间看完这本书,看完以后觉得乱哄哄的,书中所说的路线和国家也是我不了解的,但我却能感受到作者想要表达的东西。充分描述"垮掉的一代"与他们的离经叛道。最后我看到的是所有人的改变。我觉得他们在路上都有所成长。他们每到一个地方的主要活动虽然没变一直是钱,酒,女人。但他们是在现实路途中寻找自己内心深处的路。我觉得他们每个单独的个体都是孤独的。也许迪安才是他们当中最缺乏安全感,最孤独的。


  记不得是第几次读这本书了,就像记不清完整的故事情节,再读一遍也于事无补。依旧是那群疯狂的人,漫无目的的四处游荡,没有任何意义的游荡。正如艾伦•金斯堡所言:“这一代最优秀的人毁于疯狂,食不果腹、歇斯底里、衣不蔽体……”
  他们是垮掉的一代,我们也是。他们是勇敢的一代,我们不是。身边太多人,商人、政客、窃贼、乞丐;没有萨尔,没有迪安,没有诗人。没有诗人,就意味着一切都太糟糕了。
  我曾想,何时可以去重走萨尔的路,或是走出自己的一条路。但终究是想想。我现在依旧躺在床上翻书、刷网页、敲键盘,没有路。
  
  还是回到书上来。凯鲁亚克说他消磨在路上的时间有七年,但用于写这部小说的时间只有三个星期。这很好的解释了为何《在路上》的情节如此支离破碎,文字如此七凌八乱。能够耐着性子把这本书看完的,都是不安分的人。
  
  《在路上》杰克•凯鲁亚克
  “垮掉的一代”最负盛名的作品,不要对故事情节作太多的期待,不过是一群人漫无目的的晃荡,酒精、毒品、女人永远是不灭的主题。
  推荐指数:☆☆☆
  


  好支持!个人感觉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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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早就听说过这样一本书,讲的是一群人在路上的故事。
  
   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就在图书馆看到了。便借来观看,不错的书咯。不过我只看到一半,旅游的书籍,读得多了反而没有那种欣喜了。如果是喜欢流浪,喜欢自由,可以看看这本书,算是不错的书,但是觉得要称为经典,还有一段距离吧。
  
   不过就其对当年美国年轻人思想的冲击,对自由的向往,对流浪的好奇,是不错的。


   曾有人说:要么读书,要么旅行,身体和心灵总要有一个在路上……
  
   这句话曾深深打动过无数渴望自由的心灵。杰克.凯鲁亚克,这个普通的美国人做到了,并创造了一段传奇岁月,直到他四十七岁因酗酒而离开这个世界。
  
   直到今天,当还有人用垮掉来称呼他们那一代人时,我眼前却总是浮现出他们充满自信与激情的面容:无论是高山还是沙漠,无论是敌意还是饥饿,这个世界无法阻挡他们寻找自由的脚步。
  
   这段激情,凯鲁亚克用三个星期打印在一卷30米长的打字纸上。当我们阅读时,那些飞速奔驰的文字一如凯鲁亚克当年激情奔涌的心,带领我们踏上未知的旅程!在让我们惊讶于他们的生活的同时,我更惊讶于作者自由奔放的表达方式:思绪自由地流动、充满奇思妙想的篇章无法扼制的奔腾在我们眼前!
  
   年轻时,受这本书的影响,我独自踏上了旅程,而今天重读此书,岁月的忧伤蚀我心怀……
  
   在记叙了那些疯狂而又快乐的岁月之后,那些曾一起在路上的朋友已天各一方,在书的结尾,作者写道:
  
   每当太阳西沉,我坐在河边破旧的码头上,遥望新泽西上方辽阔的天空,我感到似乎所有未经开垦的土地,所有的道路,所有的人都在不可思议地走向西部海岸。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在衣阿华,小伙子们总是不停地骚动喧闹,因为是那片土地使他们如此无法平静。今晚,星星将被隐去,你不知道上帝就在大熊星座上吗?在黑夜完全降临大地,隐没河流,笼罩山峰,遮掩最后一处堤岸之前,夜晚的星辰一定会向大地挥洒下她那璀璨的点点萤光。除了无可奈何地走向衰老,没有人知道前面将会发生什么,没有人,我想念狄恩.莫里亚蒂,我甚至想念我们从未找到的老狄恩.莫里亚蒂。我想念狄恩.莫里亚蒂。
  
  


   “I shambled after as I’ve been doing all my life after people who interest me, because the only people for me are the mad ones, the ones who are mad to live, mad to talk, mad to be saved, desirous of everything at the same time, the ones who never yawn or say a commonplace thing, but burn, burn, burn like fabulous yellow roman candles exploding like spiders across the stars and in the middle you see the blue center light pop and everybody goes .Awww!. What did they call such young people in Goethe’s Germany?” (我这辈子一直都跟在那些自己喜欢的人后面一样。我只喜欢这一类人,他们的生活狂放不羁,说起话来热情洋溢,对生活十分苛求,希望拥有一切,他们对平凡的事物不屑一顾,但他们渴望燃烧,象神话中巨型的黄色罗马蜡烛那样燃烧,渴望爆炸,象行星撞击那样在爆炸声中发出蓝色的光,令人惊叹不已。为什么人们要称这些年轻人为“哥德式的德国人”呢?)
  
   这段话也恰如其分的道出了我选读这本小说的原因。当我在《文学回忆录》下册上翻阅着20世纪的作家作品部分的时候,当“ 1992年生在麻省,1969年死。十八部小说,还有诗,创作力吓人。逃离艺术,逃到后来是还是坐下来写。到初稿完成,开心了,烧点好菜慰劳自己,然后慢慢改,其乐无穷。……他的天性很有趣,十八岁入哥大,好动,不久离开纽约,开始流浪,比高尔基还强健。他步行,搭便车。美国这点真有意思,真好。一路打工,身边一个钱不带,打短工,打到墨西哥。这样的流浪,还觉得太平凡,到二战开始,就干各种杂工,直到1950年。” 这样的描述映入眼帘,我拍着大腿乐不可支,就是他了——Jack Kerouac (杰克•凯鲁亚克),我心中的“哥特式德国人”。
   就像是在路上遇到一个有趣的人,便攀谈起来一般,听他把自个儿有趣的故事讲了个几遍。我看了《在路上》的中译本和电影,然后又选读了一部分英文版。小说以一群离经叛道、放荡不羁、桀骜不驯、执著坚毅、无所畏惧挑战主流社会的亚文化边缘人物为主角,通过对他们酗酒吸毒、崇尚性解放、高速驾车、信奉禅宗佛学,敢于尝试任何事,极度神经质又疯狂追求感情宣泄“垮掉”式生活的全景式描述,探寻其精神实质,并映射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社会,进而肯定其重要地位和深远影响。 这是比较学术的简述,我还是比较喜欢木心老师概括的:写几个垮掉分子横跨美国的几次长途旅行。作者亲自经历过来,写的很真实。这是他胜人之处:寻求生活的真实。 简单明了,好的故事,不需要那么多形容词,因为它本身就很丰满了。同时,好的故事,也是没有时空局限的。它可能因反映时代而伟大,但它一定因超越时代而隽永。
   很多研究者,喜欢把这部作品放入到那个时代背景中,是战后的美国。而我,只是一个看客,不是研究者,我觉得似曾相识,没有国界也没有时代的桎梏,就是人性的东西,是属于青春的东西。
  或许缘由不同,或许所逃避的东西不同,追寻的东西也不同;或许形式不同,叛逆的形式不同,高举的旗帜也不同,但是,总觉得有那么积分似曾相识的东西,在那最最最深处的地方,跳动着的是一样的心。年轻、躁动、不安、梦幻,是对这最美好日子的挥霍。
   突然,我就想到了《阳光灿烂的日子》中,丰韵的米兰,Dean是米兰于男孩们一样的存在。然后,我又觉得Dean也是《阿飞正传》中,风流的阿飞,Dean是阿飞于女人们一样的存在。前者是青春的荷尔蒙,后者是情感的无脚鸟。都是最最美好,最想得到抓住,而又摸不到够不着的东西。20世纪70年代初的北京军队大院儿,1960年代初,菲律宾的上海移民,就这样和1957年的美国大陆所联系起来。
   正如木心老师说的,“垮掉的一代”,发生在五十年代。二战后出现这一代,名称国际通用。在英国被称为“愤怒的一代”,德国叫做“返回家园的一代”,在日本叫“太阳族”——叫“垮掉的一代”,是在美国。
  我觉得中国也有,叫“老三届”(1966、1967、1968三届初、高中毕业生),也叫“知青”(从1950年代开始一直到1970年代末期为止自愿或被迫从城市下放到农村做农民的年轻人)。
   同时,也像歌德说的,少年维特不是一时现象,是每个时代的现象。现在的年轻人,80后、90后,也都有被长辈们称之为“垮掉的一代”的时候。也就是属于他们的青春年华,也就是人生漫漫长路上最为光怪陆离的一段,需要高速奔跑的一段,但又漫无目的充满着可能的一段。我们跑的时候,一无所知,只知道冥冥中什么是注定该我做的,别人替代不了。我们跑的时候,只觉得畅快淋漓。所谓年少轻狂,就像是一支歌儿,就像是小说中我最喜欢盲人Shearing旁若无人的疯狂演奏着。
   这种肆意的洋洋洒洒的东西,就是我们所追寻的东西,也是我们追寻的路上所挥洒出的东西。这就是上帝,我们也可以成为上帝。我们以为路是自己选择的,可是到头来,一切似乎既定。
   稚嫩的少年,对成熟女性的觊觎;被母亲抛弃的男人,对爱慕的薄情;出狱的囚徒,对性的如饥似渴;瞎了眼的耳朵,对音乐色彩的敏锐;大把挥霍的青春,对外面的世界的染指。
   当我们庸人自扰的反复询问着自己:
   “What’s your road, man? - holyboy road, madman road, rainbow road, guppy road, any road. It’s an anywhere road for anybody anyhow. Where body how?” (你的路是什么呢,伙计?——圣徒的路,疯子的路,虚无缥渺的路,淡泊悠闲的路,还是其他什么路?从某种程度上说,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路,问题是怎么走?走到哪儿?)
  
   那个疯子却一语道出了真相。
  “Said Dean, I’m cutting along in my life as it leads me.” (狄恩说,生活把我带到哪里我就走在哪里。)
   所谓on the road, 是因为,活着,我们便一直在路上,亦步亦趋,”you’ll finally ge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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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资料:
   On the Road txt, COPYRIGHT . 1955, 1957 BY JACK KEROUAC, ISSUED IN 1959 BY THE VIKING PRESS, INC. 625 MADISON AVENUE, NEW YORK, N.Y. IOO22 , Version 1.2 Proofed and Formatted by FRENCHIE November 2001
   《在路上》txt, http://www.bookcool.com
   《文学回忆录》下册(1989-1994)P998-P1027(有关“垮掉的一代”的三章)
   《“垮掉的一代”———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社会的一面镜子———杰克•凯鲁亚克《在路上》解读》,MZXS 5/2006,刘艳华(暨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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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欢的片段:
   “Shearing came out, blind, led by the hand to his keyboard. He was distinguished-looking Englishman with a stiff white collar, slightly beefy, blond, with a delicate English-summer’s-night air about him that came out in the first rippling sweet number! He played as the bass-player leaned to him reverently and thrummed the beat. The drummer, Denzil Best, sat motionless, except for his wrists snapping the brushes. And Shearing began to rock; a smile broke over his ecstatic face; he began to rock in the piano seat, back and forth, slowly at first, then the beat went up, and he began rocking fast, his left foot jumped up with every beat, his neck began to rock crookedly, he brought his face down to the keys, he pushed his hair back, his combed hair dissolved, he began to sweat. The music I picked up. The bass-player hunched over and socked it in, faster and faster, it seemed faster and faster, that’s all. Shearing began to play his chords; they rolled out of the piano in great rich showers, you’d think the man wouldn’t have time to line them up. They rolled and rolled like the sea. (Folks yelled for him to Go!) Dean was sweating; the swear poured down his collar. “There he is! That’s him! Old God! Old God Shearing! Yes! Yes! Yes!”And Shearing was conscious of the madman behind him, he could hear every one of Dean’s gasps and imprecations, he could sense it though he couldn’t see. “That’s right!”Dean said”Yes!” Shearing smiled; he rocked. Shearing rose from the piano, dripping with sweat; these were his great 1949 days before he became cool and commercial. When he was gone Dean pointed to the empty piano seat.”God’s empty chair,”he said.”
   (希林出来了。他是个瞎子,由人牵着手把他领到钢琴旁。他戴着浆过的白色硬领,微微有些发胖。在他身上洋溢着一种英国夏夜优雅的气息,使他看上去不同凡俗。希林坐下后,弹出一个流水般的滑音,低音琴师恭敬地俯了一下身,轻松地弹了起来。鼓手丹兹尔•贝斯特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只是两只手腕轻快地挥舞着鼓槌。希林开始摇摆起来,一丝微笑划过他充满生气的面颊。他坐在琴凳上前后摇摆着,开始很慢,随着节奏的加快,他摇摆得也越来越快。他的左脚随着节奏打着点,脖子前后扭动着,脸几乎要贴到琴键上。他已经开始出汗,波浪式的头发也乱作一团,他很快用手把它们捋到脑后。低音琴师弯着腰,猛烈地敲击着琴键。音符不停地从钢琴中涌出,而且变得越来越快,象大海一样奔腾起伏(你很难想象他们怎么把它排列成曲的),仿佛世界上除了音乐,别的一无所有。(人们大声地对他嚷着“加油!”)狄恩也在冒汗,汗水浸透了他的衣领。“这就是他!老上帝!希林!好!好!好!”希林意识到了他身后的这个疯子,甚至听见了狄恩的喘气和喊叫。虽然他无法看见,但他感觉得到。“好极了!”狄恩还在叫“好!”希林微笑着,摇摆着,然后,从钢琴旁站起身来,脸上的汗不停地往下流。1949年是他最辉煌的日子,以后他渐渐开始走下坡路,变成商业性质了。他离开之后,狄恩指着他刚才坐过的凳子说:“那是上帝的空位。”)
  


  美国人垮下去很正常,我们怎么能垮下去呢,因为我们没挨过饿受过穷天安门前没坐过,所以不思考国家命运,工人白领吃饱了不会去闹事,农民减了税有地种也不会革自己的命,这就没事了么,还有一个群体啊,学生被,学生们都在想什么呢,学生们想什么我们的祖国就在想什么,学生们忙着自我解放,价值观多样性,忙着追求快乐,探索人生的意义,可怕的
   是没有人知道这样对不对,我觉得只有无聊的人才会看这本书,看完之后会变得更无聊,但真的是无聊么,只是形式无聊罢了,那种感觉不是无聊而是空虚,是茫然,是不知所措
  


   2013年春季时,我正背着沉重的旅行包,浪迹于苏南的大街小巷中,那时小雨细细,雾气蒙蒙,倔强的走完了一条又一条街。当时包里除了衣物之外,剩下的就是米白色封面的《在路上》。每次出门之前,都会随身带一本旅行的书籍,觉得此时看旅行的书会有更多的领悟。每当夜幕降临,一个人住在空空冷冷的青年旅社时,暗黄色的床灯打在雪白的被子上,拿起书看上几页,脑中想的仍是烟雨蒙蒙的江南小镇与那隽永的街道,困意袭来,于是扔下书本,沉沉的睡去。走完了一个又一个地方,书仍旧没有读完,每晚翻开的仍是前面的那几页,唯一改变的是那被雨水浸湿的封面与斑驳不堪的书脊,发黄的斑点散布在书页边缘。那时我知道我会读完它,可是并不知道要等到何时。
   杰克•凯鲁亚克《在路上》讲述的无非是萨尔和朋友多次横穿美国东西大陆的故事,具体几次,早已记不清楚,留在脑海中的是疯疯癫癫的迪安驾驶着破旧的哈德孙汽车在美国西部的公路上不停的飞奔,还有萨尔、迪安、玛丽卢赤身裸体的并排坐在车前的放荡与不羁以及那永无休息的欢笑、谈话、大麻、酒精,再具体的情节我也早已忘掉,其实书中也没有什么情节,无非像旅游日记一样,从一地方开车到另一个地方,然后喝酒、聊天、跳舞,然后又启程去往另一个地方,旅途中有风景、人物、故事、爱情等。其中他们去往墨西哥的旅程,让人印象深刻。作为二战后“垮掉的一代”,“迷茫的一代”,许多的人认为他们只会享乐与胡闹,其实他们在路上是在寻求活着的意义,只有不停的奔走,才能找到心中的信仰。现实的琐碎与无趣,能将他们逼疯。正如译者王永年所说:“寻求,他们寻求的特定目标是精神领域的。虽然他们一有借口就横穿全国来回奔波,沿途寻找刺激,他们真正的旅途却在精神层面;如果说他们似乎逾越了大部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他们的出发点也仅仅是希望在另一侧找到信仰。”书的结尾让我很伤感不已,那是个寒冷的冬季,迪安坐着硬梆梆的长途火车花了五天五夜的时间来到纽约来看萨尔,那时他面容憔悴,口渴腹肌,眼里饱含热泪,身上穿的是为抵御东部寒冷买的虫蛀的破旧大衣,提着自己一直以来旅行用的破箱子。他来纽约仅仅只是想看看萨尔,可是萨尔晚上要去听音乐会,当迪安问能不能让他搭一会车,只是想和萨尔多呆一会聊聊天,然而萨尔的朋友不答应,萨尔也无能为力。于是汽车缓缓驶去,留下萨尔一人孤零零的站在飘雪的纽约街头,从那以后萨尔再也没有看到过迪安。电影版《在路上》最后也有这个场面,这让我更加的悲伤。《在路上》被翻拍成电影,许多人持批判的态度,我也觉得电影有许多缺憾,许多美景与故事并没有呈现出来,如墨西哥夜晚萨尔、迪安与斯坦(电影中没有这个人)睡在空旷的野外时,他们睡在车上,身上有无数的蚊子,白色的衬衫上到处都是血迹,然而他们却睡得那么安慰,丝毫不受影响,我觉得这段很有意思,可惜电影里没有,萨尔与特雷的爱情故事也太过匆忙,没有过多的描述。将名著翻拍成电影,本来就是不太容易的事,何况这本书内容情节本身就分散,混乱不堪,人物也复杂多样。我们有时也不必苛求,在书中看到的景色永远是黑白的,而电影中却是彩色,那夕阳西下的金黄草原上一卷卷草垛,公路延伸到远方,周围没有人家,只有天、地以及行走的人,这让我想起了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的草原,那时的景色与电影中的何其相像,那感觉或许只有行走在路上的人才会真正的懂得。通过电影重新感受书中的人物,他们活泼可爱的多,不在是一个个陌生的符号,不再是可望而不可即。
   这本书最终是在黄昏的书桌前读完的,却与旅行无关。
   2013年10曰19日
  


  这本书讲的是颓废的一代,垮掉的一代,因无信仰,孤独、无聊、空虚,而不停地“在路上”追寻的故事。我没有看下去,我不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我很容易受到这些垮掉的人的感染,因此还是不读为妙。这本小说非常出名。


  在路上是凯鲁克亚在1952年左右出版的小说,刚发表时候被说成“垮掉的一代”的代表,里面充斥着各种被当时世界所排斥的一切东西,包括吸毒,无所事事,淫乱等等,也有着唐吉可德式的冒险精神,以前看过塞万提斯的唐吉可德,所以对这本书从开头比较期待,到后期有点不知所措,说实话,没有读进去,可能对那个年代的语言方式有点误解,但是这本书的确是很多人“走出去”的楷模,拜读了,理解了,才是一本好书。


  终于硬着头皮把杰克克鲁亚克的《在路上》读完了。
  作为垮掉派的经典作品,《在路上》充分体现了美国的The beat generation种种特征,比如性、同性恋、毒品、旅行、音乐等等,他们歇斯底里,四处旅行,却全然不知道为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要去哪里。
  一代青年的灵魂就这么四处飘荡,他们一无所有,但是他们认为只有一无所有的他们才是他们自己。
  他们偷窃,他们饮酒,他们纵欲,他们吸毒,他们四处漂流。
  他们热爱音乐,尊重朋友,喜欢美女,待人真诚。
  他们是道貌岸然的骗子,他们是内心纯粹的圣人。
  他们不喜欢制度,他们崇尚艺术。
  
  但,我并不喜欢这篇小说。
  
  这次的阅读体验并不快乐,很大的程度上在于文化的隔阂。
  垮掉的一代的生活与我而言,无疑是陌生的,并且不能感同身受的,其实,如果将其中的内容换成中国,或许才能让我们充分理解。
  比如,如果我这样回忆我的大学时代:
  西区的食堂里的饭菜简直就像是屎一样,每一个食堂的厨师都像畜生一样的丧心病狂,毫无人性,我相信你们吃了一顿之后立刻就会觉得这样的饭菜简直就是对我们这样的社会精英的侮辱。但是,每当夜晚来临,我和我的几个小伙伴,来到西门外的网吧的时候,食堂带给我的混蛋印象顿时就消失到九霄云外去了。当时的西门外的有一个新开的苏果超市,里面的东西琳琅满目,但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超市上面是一个当时仙林最大的一个网吧——新概念网吧。在晚上进入那个网吧,就仿佛进入了一个充满了迷幻色彩的迷宫。那里有穿着裤衩的民工兄弟在和远方的小女友深情的视频聊天,也有满头白发的大妈专注地玩着网游《传奇》——相信我,这绝对是真的。当然,最多的,就是那些未来将成为社会精英的,但是现在却是一个比一个人渣的仙林大学生的大学生们。他们在这里抽烟、玩游戏、呼吸着浑浊的空气、吃着恶心的便当,但是,如果要我对他们产生恶感确实极为困难的事情,因为大家,都一样。
  我想,以上话语并不能给人带来多少美好的体验,但是,我也相信,这样的话语也能唤起一些知道并了解那段生活的人的共鸣。
  
  此外,《在路上》小说的整体的结构比较简单,行文比较随意。毕竟,这篇小说最初是杰克凯鲁亚克花了三个星期,在极度迷乱的情况下用120英尺长的打印纸一口气打印完成的。
  能把这样的作品翻译出来已经属于很了不起的事情了。
  
  我看的译本是王永年翻译的,其翻译的功底毋庸置疑,但是,整片小说依然难看。后来在网上看了一下相关的评论,才知道文楚安先生的译本也是这样。不是译者的问题,而是这样的小说自身就极难翻译。
  
  这部小说让我深刻的明白,对文化的了解才是正确理解一部作品的关键。
  


   十年前,年少轻狂只想着上路,去闯,去流浪,去经历广阔的天地和人物事。十年后同样的想法,同样的心情,只是曾经的清晰早已模糊。
  
   生活的琐碎和日复一日的重复已将当初的激情压榨得所剩无几,人静之处或寂寞之时也许还会想起曾经的执念,挫折和迷茫加深了天地无用的挫败感。于是或彻夜狂欢,或玩世不恭,或堕落无谓;静夜深处,独自进行着自己梦的旅途。总是会梦见自己被什么东西追赶,拼命地跑,却怎么也甩不掉,也时常会梦见自己在飞,随心所欲自由自在,或者突然间梦中跌落……之所以会做这样的梦也许是生活中总有那些看不见的东西追着我们,使我们不自觉地向前奔跑的缘故吧。道德,责任,荣誉,压力,甚至是一点点的贪心都会在梦里变化成各种各样的“怪物”将我们追逐得无处藏身。似乎只有像鸟儿一样在天空中自由翻滚才是真正的摆脱,真正的自由。
  
   —— 所谓去流浪,也许是一种逃避的选择。
  
   很多牵挂和羁绊成为了生活中越来越重要也是唯一的主题。有谁会抛开一切走在路上始终在路上呢?父母,妻子,孩子,朋友,工作等等总有你放不下的。可是又不甘心,人生少了很多内容和主题。在路上的开心冒险、贫穷拮据甚至身无分文几近乞丐,每天都在路上经历新的刺激和挑战,克服一个个的困难之后的充实,那种实实在在的自立自信是无法替代的。其路迢迢,可以疯狂可以哀伤,可以随心地做一个本来的自己。
  
   —— 也许喜欢的只是那种在路上的感觉。
  
   酒,性,漫无目标,没有计划,不需负责任,只顾自己享乐不顾家庭和儿女,不顾朋友,也不顾朋友的家庭,这是迪安·莫里亚蒂给人的印象,一个捉摸不透一个令人讨厌的人。同时也是令人羡慕的人。不停地横穿美国,行走在享乐主义的道路上,不必有烦恼,不必有诸多束缚。谁没有过堕落于酒色私欲就此至死一生的想法呢?至少曾经有过那么一瞬是那样的吧?没有目标没有方向,浑浑噩噩松松垮垮地走在人生之路,醉生梦死。可是终究还是要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的,为一直关注着自己疼惜自己的至爱亲朋。纵有铁石心肠纵是钢筋铁骨也有疲惫的那一天,想安定的那一天,想在亲友中间围绕着幸福的那一天,想融化的那一天。
  
   —— 也许这就是人们心中最柔软的那部分。
  
   即使如迪安也有过想要避风港口的时候。可当他“恢复”的时候,那些爱着他的人又一次迎来了伤痛。也许他真的是一个天生的流浪汉,和他父亲一样,两个人都在流浪,无论是心灵上还是现实中,他们都流浪在狂阔的土地上,也许他们在互相寻找,却始终没有相遇和交集。也许这就是不负责任的代价,而这可以想见一定会影响到他的子女,但愿不会像他一样看似明媚的笑容却有着悲伤的背面。正处在垮掉、迷落状态下的人们,也许有一天会碰见自己人生路上的那个“墨西哥姑娘”,悲剧地发现自己其实无能为力。震撼了自己,改变了自己,追问自己目标在哪里,要走到哪里才是未来?从而走上属于自己千篇一律却又似乎与众不同的人生旅途……
  


  我准备说下我对书的印象、结合书对电影的讨论、以及我的一些衍生的对社会的感想吧。当然,因为这本书的记叙方式,不同的人肯定会有很不一样的理解。
  
  跟很多人不一样,我是先看的电影再看的书,然后看完书又立刻看了一遍电影,听了一遍原声。总体来说,书的结构不错,但是故事很细碎。我觉得作者可能是很忠实地在记录他的生活,所以没有什么艺术性的加工。不过毕竟他们这种生活也是纯创作都很难创作出来的,最精彩的永远是生活本身嘛。我很喜欢作者在小说里把钱写的特别清楚,从哪里弄了多少,又怎么一点点花完的。很真实、很美国。
  
  相比之下电影把故事发生的顺序都打乱了。但是电影的好处是还原了那个年代的一些场景,比如说黑人酒吧、那时的灰狗巴士站、停满老爷车的旧金山。因为有些场景是不容易想象出来的。然后,导演又添油加醋的创作了一些场景,Sal第一次和Camille见面的时候,书中是一笔带过的,导演则让Camille问Sal, Dean为什么喜欢她,答案是respectability. 我不好评价,因为到后来我发现电影里竟然彻底没有提Inez这个书里出场不多但很重要的女人。然而我觉得正是Inez彻底勾画出了Dean的本性,和他在墨西哥城的不辞而别略有呼应。对Marylou的改变我完全不知道导演是什么意思。Marylou从来没有抱怨过,甚至没有抱怨过Dean要抛弃她。她只是被抛弃了,无所谓了。此外,电影里加的Rita那句台词则很好:Bless me Father, for I will sin. 我倒回去看了好几遍。电影把Sal和Dean最后的见面杂糅了,弄得很悲壮,也有点突兀。书中忠实记录历史,所以人物性格也是完整的。
  
  书的语言很口语化、很东部化、很不加修饰。包括有些单词的拼法,更是强调了Dean那种令人喜欢的粗俗。Yass, yass, yass; Sheeeit; Dig that street, man. 这些真是朗朗上口。主人公们的生活很简单,到了一个城市就疯狂地钻进酒吧,遇上老友就疯狂地交谈,在路上就疯狂地往前驾驶。忍受着各自女人们的抱怨(除了Marylou)。他们是bums, 但不是hobos. 这只是一群热爱生活的人。因为过于热爱生活所以要使劲地生活,根本停不下来。
  
  我想起中国也有一个Beat Gen, 就是北岛、芒克那一拨人吧。中国也有嬉皮士,不过在之前,在大串联的时候。后来我才知道,其实《在路上》作为封资修大毒草那时已经引进到了中国,这些作家们有些也读过。很有意思的现象,如果我学比较文学,我一定会做个课题研究的。
  
  Dean最让人喜欢的一点某过于那句很有名的话,说他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台球室、三分之一的时间在监狱、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公共图书馆。这就是中美两国的一个差异了,在美国,很多我接触过的流浪的人往往是一群很有思想的人。有时候我在想他们是不是因为太有思想了所以在这个世俗的社会里生活一定很难受。两国流浪汉们是一样的脏、一样的破落,但是美国的一旦开口,再粗鄙的人聊的话题也是至少可以让我饶有兴致的继续下去的。美国的年轻人都是读过不少书的,而且这些书不是读者、知音,也不是课本、专业书,是真正的,人类社会文明的结晶。你可以和每个人随意聊上好一阵,在聚会上、在巴士上、在野外、在沙发上躺着睡不着时。
  
  我怀念那些在公寓楼里举办的聚会,三五好友,烈酒、啤酒、交谈、或者一起看部电影。轻轻松松而又愉快简单的聚会。我忘了从何时起国内的好友们聚会再也不在家里,反而一定是要去人声鼎沸的餐厅里海吃一顿,喝酒也一定要去酒吧买那些兑了水的鸡尾酒,而再也很少想过提上一件啤酒在家喝个痛快。说到酒,我倒不是遗憾酒吧里面酒的质量太差,因为毕竟是舶来文化,况且很多酒吧的老板也没有去过国外的酒吧,还要想办法赚钱。我也不是在意我们可以在公寓里调上简单的甚至超过一些酒吧质量的鸡尾酒,可以想喝什么就喝什么,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只是在想,只有在一个特定的空间里,我们之间的距离才会更近。在房间里、在车里。我爱我的朋友们,我爱他们甚至想一直拥抱他们。但是让我坐在人来人往的地方,我总是没有什么好的兴致。我可以去酒吧里乱跳,去放松,但只有躺在沙发上喝朗姆、或者坐在地上玩游戏的时候,我才感到每个人的存在,我才有机会用我的灵魂来交谈。
  
  说到姑娘,可能每个人都希望他们遇到的是Marylou, 而不是Camille吧。但即使Camille, 也有放弃Dean一个人带着孩子们生活的勇气。我那些可爱的国内的姑娘们啊,每个人都有着同一个梦想,就是等待某天一个有很多钱的人把钱送来给她们花,满足她们的购物欲、旅游欲、以及无病呻吟欲。我其实对此从不多抱怨,我心甘情愿地攒着钱给我将来的那个姑娘买房买好车,因为这就是中国的生活方式。我只是想表扬一下大洋彼岸的那些女性,虽然她们也拜金崇富,但我欣赏她们的独立。我喜欢她们一个人逛商场买衣服,喜欢她们一个人走入林中,喜欢她们说走就走,喜欢她们自我、自立。我喜欢Marylou, 我喜欢她是因为她知道自己要什么,喜欢她的勇敢不去和世俗和解、喜欢她放弃一切只因为她心中有信念。我甚至喜欢Galatea能一个人在没钱的情况下从图森杀到新奥尔良。当然,这不是一部关于女性的小说,除了Marylou我不知道我还熟悉谁。至于Terry, Jane, 她们也都差不多。
  
  很多次旅行的实现离不开灰狗巴士。我在美国也有过很多次灰狗巴士旅行,也是因为它省钱,也是因为它的鼎鼎大名。灰狗巴士就是一个移动的贫民窟,你总是能在车上遇见这个国家层次最低的人们。车上总是有老黑、老墨、印第安人,流窜犯、吸毒虫、酒鬼、“白人垃圾”,黑人口音的亚裔、一句英语都不会说的拉美人、眼神闪烁跑出来私奔的年轻情侣。车一开,这些人就开始或者聊天、或者各做各的事。从他们的交谈中你才感到他们的厉害,或者灰狗巴士的伟大。因为经常我可以遇到在灰狗巴士车上(系统上)待了三四天的人。有老墨从Tijuana家乡回到芝加哥,有黑鬼从拉斯维加斯到西雅图找他老姐。这些人可能自己并不知道,但是在路上的灰狗巴士故事被他们延续。
  
  我从好友那里听来这么一个故事,他有个大学同学经常没事了去扒火车,驶远一段距离之后再找办法回到大学继续上课。本书作者的另一本书——《达摩流浪者》——的开头让我立刻想到了这个故事。我想我们的社会只是一个模式,一个不知道被谁给塑造了的模式,但显然这个模式只是很多可能中的一种,大部分人被迫接受了,一部分人始终难以接受。所以他们想跑出去、跑远点。然而这些有思想的人又是最热爱生活的人,就想书中描写的Dean那样,raced in the society, eager for bread and love. 所以他们只能永远在路上,永远在前行,一刻也停不下来。


  作为一本名著,至今才读,其实想起来还是很奇怪的
  有人说王永年的翻译很差,差到不可卒读。在阅读中,似乎并没有这样的感觉。王的翻译应该还是中规中矩的吧
  
  在全书中,时不时会出现美国文学中的名人,如山姆·斯佩德等等,许多在本书中并没有注出,可能会给不少读者造成困惑
  
  有人说这是讲追求、讲这般那般,其实我更觉得凯鲁亚克是在以一种独特的行文方式在讲述一种人生状态,一种不息的人生状态
  整部作品充满了速度感,这种速度感,形成不息的状态----在路上
  
  其实,我们的人生也是在路上吧,直至安息


  很震撼,影响很深刻,看着《在路上》&《月亮和六便士》
  《在路上》的疯狂不羁,旅行中的孤独,怒气,快乐........换取了我们最后的留恋的怀念。“在黑夜完全降临大地,隐没河流,笼罩山峰,遮掩最后一处堤岸之前,夜晚的星辰一定会向大地挥洒下她那璀璨的点点萤光。除了无可奈何地走向衰老,没有人知道前面将会发生什么,没有人,我想念狄恩·莫里亚蒂,我甚至想念我们从未找到的老狄恩·莫里亚蒂。我想念狄恩·莫里亚蒂。 ”这种留恋让我们感悟着青春的热血,这是一种放荡之后的,让读者回归的一种人生的思考。这注定是年轻人的进行曲!
  《月亮和六便士》书中的主角作为作者的一种正常自然的生活,引出的一种人生地思索,让最后社会难以置信的结局的一种震撼,让我想气了一句话,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生前没有名,事实也是存才着,但是一种执念长存,执念更比“生后名”!看着画家,看着医生,我好像看着光明!
  没有在我这种特定的时期,没有正好同时在看这两本书,或许很难理解这两本书一动一静结合所带给我的震撼!每一本书正常分开看的话,也许也都可以给个七八十分,但是,两本书同时看,对于我,至少对我来说,他们值得我给出满分,人生必须要看!


  “Sure baby, mañana. It was always mañana. For the next few weeks that was all I heard mañana, a lovely word and one that probably means heaven.”这段话只有看原文才会有某种感受,而看翻译过来的效果没有看原文那么好,小说里说话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Remi,他是除了Dean Moriarty以为最有意思的人了,他介绍Paradise认识Banana King,而Banana King就是一个卖水果的摊贩,他小时候经常被人欺负,抢他的东西,他长大后就经常偷杂货店的食物,还说杜鲁门总统说,一定要降低美国人的生活费用,给人感觉非常有趣。这本小说里还大量使用很多美国本地特色的语言,hobo,kicks,给人感觉特别真实,文章中的这些人物的感情生活的描写也比较真实,没有那些虚情假意的爱情,没有理想化的人物,只是现实中普通人的生活,让人有时感觉很无奈,但是很真实。Dean Moriarty应该是小说中最重要的人物,他过着几乎是疯狂的生活,但是结合他的个人生活经历分析他的行为,让人就觉得很正常,小说里的这些人对婚姻的态度几乎不是很尊重的,他们主要的生活内容除了工作以外就是旅行,喝酒,睡不同的女人,相对来说,感觉小说里的女性人物更加注重感情。总的感觉就是一群疯狂的年轻人对人生接近疯狂的态度,但是给人感觉又很真实。


  还是要读原版,将原版排进list里。
  
  和单纯的"性,药,摇滚“不同的是,书中的人在询问自己,要什么,为什么,没有为什么、只是去寻觅本身就是一种解答。
  
  只要在寻找,人就不会老去。
  
  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生,不同的追寻,相同的是人生的茫然、成长的困惑、反叛的理由。
  
  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一个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在寻找这个理由来开启下一段人生旅程,逃离既定的人生轨迹便是这样一个充分而令人肾上腺素高度分泌的理由。
  
  跟着凯鲁亚克一起翻滚吧。


   物质生活的丰腴,使我们我们不再为生活的最低限度而忧愁烦恼,转而去探索生活真正的意义,在思考良久,纠结良久,直到我看完《在路上》之后豁然开朗。
   停止思考生活中的存在的种种“为什么”,体验生活的“是什么”。这便是我心中迪安、萨尔在路上的那些疯狂行者们探索出的生活的终极意义。
   我们总在为生活寻找出口和意义,思考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真的充满意义,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充满我们对其冠以的“目的性”,我恋爱是否就可以结婚?我努力是否就会加薪?我学习是否就可以获得骄傲的学历?我付是否就可以有收获?
   好像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那该死的“意义”和“结果”而生的。迪安怪诞的看着我们为之努力的生活,狂笑的扇了我们一个巴掌,然后不知目的地上了路,嘲笑着我们这群自以为是的家伙。目送他渐行渐远的开的摇摇晃晃的车的背影。
   在这个世上惶惶惑惑的活了这么久,在外界的影响之下,我们被训练成只知道“该做什么”,而忘记了我们“想做什么”。而这群在路上的狂人知道自己“想做什么”,而不再为“该做什么”而迷惑。去他的妻子、家庭、责任、外界的看法、不知去处的老爹!迪安就是如此奔放的上路了,去看这大千世界的繁华和萧瑟,去一次再一次的横穿美洲大陆而笑傲江湖,为何羁绊于生命的重负和责任之重,假若不抛弃身后的一切,怎么得到可以玩世不恭的自由?
   为什么要为一个不知名的“明天”活着?"明天"也许并存在,为什么不就在此刻享受这美妙的Party,为什么不在此时痛饮欢世的美酒?为什么不为自己本身活着,而去背负自己身后的事物?“明天”不是天堂,此刻就是已是良辰美景,即使狼狈,也能纯粹。迪安不像你我,早已被生活生吞活剥。
   生活于我们,是从外部强加而来的。而迪安、萨尔,他们敢于去生活,他们是生活的主人,我们只是生活的奴仆。
  
   而看这样一本书,又何必为它强加什么意义呢?没有核心思想,就是它最核心的思想。是我们习惯了其他读物中的起因、发生、经过、高潮和结果,而忘记了这样的一种存在。
   为什么这本书看来看去都像是一本声势浩大的流水账?--因为别的作家写的是故事,而杰克凯鲁亚克写的是生活。


开始以为写这篇读书笔记的是男性,
毕竟鲜少女性有这样的气概。


一直没看出100页,一直不喜欢。


其实这本书需要一口气读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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