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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防学

蔡应明 上海三联
出版时间:

2010-7  

出版社:

上海三联  

作者:

蔡应明  

页数:

365  

字数:

600000  

内容概要

  本书系统全面的介绍了预防犯罪学相关知识,本书适合警官学院、法学院、政法学院、干部培训学院和管理学专业的学者和学生、地方行政干部以及中央和地方党校学员研究和使用。也可作为广大政法、综治干部的工作参考书。

作者简介

  蔡应明,1978-1981四川省内江水电学校水工建筑专业毕业;1984-1985年黑龙江大学中文专科函授结业;1986-1992年自修四川大学党政专科毕业;1996-1998年四川省委党校法律本科函授毕业。历任乡团委书记、司法助理员、区水产员、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所所长、副乡长、党支部书记、市(县)综治办副主任、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等职。  发表过《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试论如何当好乡镇综治办主任》等论文;编著有《乡镇综治办干部培训教材》(内部使用)、《犯罪预防导论》、《论文写作知识》、《哲学论文集》、《哲学应用文集》等书籍。目前正在撰写《社会稳定学》一书。其综治论文在学术界受到广泛关注和较高的评价,并在实践中产生了一定影响。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犯罪预防学概述 第二节 犯罪预防学研究方法 第三节 犯罪预防学与邻近学科的关系第二章 犯罪预防 第一节 犯罪预防概述 第二节 犯罪预防理论依据 第三节 犯罪预防成本分析 第四节 犯罪预防方法第三章 犯罪预防战略 第一节 犯罪预防战略概述 第二节 犯罪预防方针 第三节 犯罪预防基本原则第四章 犯罪预防指导规律 第一节 犯罪预防措施 第二节 犯罪预防指导规律第五章 犯罪预防程序 第一节 犯罪预测 第二节 犯罪预测流程 第三节 犯罪预防方案第六章 犯罪预防组织体系 第一节 犯罪预防体系形成 第二节 犯罪预防体系构成 第三节 犯罪预防机制第七章 犯罪预防主体职能 第一节 国家机器预防职能 第二节 政府部门预防职能 第三节 政党组织预防职能 第四节 非营利行业预防职能 第五节 群防群治预防职能第八章 犯罪社会预防 第一节 社会预防概述 第二节 社会预防功能 第三节 宏观社会预防 第四节 微观社会预防第九章 犯罪社区预防 第一节 社区预防概述 第二节 城市预防 第三节 农村预防第十章 犯罪城郊预防 第一节 城郊犯罪态势 第二节 城郊犯罪预防现状 第三节 城郊犯罪预防对策第十一章 犯罪治安预防 第一节 治安预防概述 第二节 治安预防原则 第三节 治安管理 第四节 劳动教养 第五节 工读教育第十二章 犯罪刑罚预防 第一节 刑罚预防概述 第二节 刑罚预防功能 第三节 刑罚监狱预防 第四节 刑罚预防效益 第五节 刑罚预防原则第十三章 犯罪心理预防 第一节 犯罪心理预防概述 第二节 犯罪心理预防功能 第三节 犯罪心理预防途径 第四节 犯罪心理娇正第十四章 被害预防 第一节 被害预防概述 第二节 被害预防内容 第三节 被害预防关键 第四节 人身财产被害预防 第五节 被害刑事损害赔偿第十五章 恐怖犯罪预防 第一节 恐怖犯罪概述 第二节 恐怖犯罪事件 第三节 国际反恐怖合作 第四节 反恐怖犯罪战略 第五节 预防恐怖犯罪第十六章 犯罪趋势与对策 第一节 当代犯罪活动趋势 第二节 预防常规犯罪措施 第三节 预防智能犯罪措施 第四节 预防职务犯罪措施第十七章 犯罪预防长期话题 第一节 人类社会前景预测 第二节 社会犯罪类型预测 第三节 社会犯罪趋势预测 第四节 犯罪预防趋势预测附录一:居民治安预防常识附录二:主要参考书目附录三: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中国真正开展犯罪学研究与教学仅有十余年历史。而在真正意义上,犯罪预防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并对其加以研究的历史更短,这也使得学者和专家们常常陷于这样的争论,更为有趣的是,这样的争论大部分出现在近一段时期,即犯罪学的实证主义和犯罪预防学的争论,学者们对此提出了许多独特的观点。但不论如何争论,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国内学者们对开展对预防的研究和有必要认真的思考预防犯罪问题的观点取得了出奇的一致:主张对犯罪预防学研究对象及其基础理论进行专题的研究,为犯罪预防学的诞生和发展提供了较为广阔的土壤。纵览已出版的犯罪预防学教科书和学术著作,相当一部分学者在其著作中,对犯罪预防对象问题都有涉及,尽管在这些研究上的篇幅较少或涉足的只是皮毛或星星点点,但从来都没有排斥对犯罪预防对象的研究。  相关学科在研究对象研究上的缺陷。研究犯罪、犯罪现象或犯罪预防的学科很多,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执行法学(监狱学)、刑事侦查学、司法精神病学等都在各自的基点上研究犯罪及其预防问题。但我们也看到了犯罪学研究中的这种弊病:几乎或很少有就犯罪预防进行专门研究的学科,犯罪学在纯理论和罪因研究上花费的精力太多了,以至于人们几乎忘记了它在犯罪预防方面的巨大功能。而自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20多年的犯罪预防实践已经很清楚地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我们的刑事案件发案率始终处于高发阶段,我们的研究在预防犯罪、遏制和控制犯罪上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这样一种刺激,形成了这样一种后果:对犯罪预防学研究对象和学科体系的研究,既是一种无奈,又是一种必然。  (二)犯罪预防学的研究对象  犯罪预防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它的独特性在哪里?每门学科都有它特定的研究对象,特定研究对象的确立则必须要依据一定的科学原理。犯罪学研究对象有较大的随意性,或以犯罪行为为研究对象,着重研讨刑罚预防;或以犯罪人为研究对象,着重研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在原因;或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着重研讨犯罪的社会原因及其外在因素。上述研究对象的研究成果,在犯罪预防上或多或少地都涉及到了。作为专门研究犯罪预防的犯罪预防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  第一,犯罪预防学以犯罪预防为其研究基本出发点;  第二,犯罪预防学要重点研究犯罪的行为结构模式,并寻找预防的重点;  第三,犯罪预防学以预防为要旨、为本体,去研究现代犯罪预防的体系和机制;  第四,犯罪预防学着重探讨犯罪的原因与预防对策的运用和实证;  第五,犯罪预防学研究犯罪预防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战略和区域社会发展战略问题;  第六,犯罪预防学还要研究具体的各种类型的犯罪及其预防对策。  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一文曾作过精辟的论述:“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  依此原理与标准,犯罪预防学的研究对象应当是犯罪现象领域中犯罪与预防这一特殊矛盾,以及由这一特殊矛盾所决定与影响的关于犯罪与预防的诸种关系及其变化发展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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