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作文
2009-1
青岛出版社
刘宜庆 主编
195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呈现在初中生朋友面前的这套“新课标创新作文”,选文精,点评细,突破了作文中常见的程式化和概念化,让我们领略到青春的风采和神采。 本套书在编排形式上力求科学、实用,紧密结合新课标及考场作文的要求,分三章对同学们进行科学、有效的写作训练,无论内容还是形式,都体现了创新作文独有的特点。 同步训练营:本章紧扣人教版语文教材各单元的写作训练要求,按照“同步训练”、“拓展训练”和“创新训练”三个步骤对同学们的写作进行指导,培养同学们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帮助同学们提高写作水平。本章的课堂同步作文训练,有助于同学们加深对课本各单元主题的理解,“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鼓励有创意的表达”。文章要创新,就不能“千篇一律,千人一面”,通过本单元的训练,同学们就会从题目、语言、题材、体裁、内容、艺术手法等方面轻松掌握创新写作的方法和技巧。 考场直通车:本章结合考场作文的命题趋势,精选近年来各地最典型的考场作文题目及最优秀的考场作文,供同学们参考借鉴;充分结合新课标“扩大视野,开放写作文体”的要求,分“话题作文”、“给材料作文”、“命题作文”、“半命题作文”,类型齐全,代表性强。只要真正掌握了考场作文的命题类型,熟悉了应对考场作文的构思方法,理清写作思路,大家就会发现:写好考场作文并不难。 创新素材库:我们常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想写出一篇内容充实、文采飞扬的好文章,必须掌握丰富的作文素材。这一章,我们为同学们准备了一些经典的作文素材。希望同学们细细品读,认真揣摩,最好牢记于心,以便在今后的写作中能够用得上。“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只有多读书,多做读书笔记,注意收集作文素材,才能写出精美而又生动的文章。
第一章 同步训练营 一、雨的诉说 雨的诉说 秋雨 雨中,那把蓝色的雨伞 夜阑听雨 二、微笑着面对生活 给生命一个微笑 您的微笑 用微笑去面对 微笑面对挫折 三、青春随想 青春真美 又见蔷薇开 差生的声音 青春是什么? 四、好读书读好书 爱的篇章 在暮色中读书真有趣 我看张爱玲 当我面对“书香”的时候 五、金钱,共同面对的话题 我爱钱 正确对待金钱 钱:昨天一今天一明天 六、话说千古风流人物 谈苏轼 仰望名人 照海倚天 人生的斗士 七、脚踏一方土 土地情思 地球家园 脚下一方土 土地老爷审案 八、走进小说天地 曹阿瞒“梦”回赤壁 续写《孔乙己》 续写《我的叔叔于勒》 九、关注我们的社区 在社区活动站的日子里 社区文明剪影 微笑 十、乘着音乐的翅膀 乘着音乐的翅膀 乘着音乐的翅膀 感悟《二泉映月》 十一、我所了解的孔子和孟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第二章 考场直通车第三章 创新素材库附录 作文中常见的病句
也是孔乙己命不该绝。且说自从范进中举以后,前来绍兴赴任,只见他一身锦衣绣带,满身珠光宝气。他的妻子、母亲也坐在轿中,胡屠户跟着当贴身侍卫,一看天降大雪,道路难走,便到庙中躲一躲。忽然范进看到一个人,那人身穿破夹袄,面色蜡黄,乱蓬蓬的头发活像个鸡窝,蜷着两腿,下垫一蒲包,用草绳拴在肩上,手里还拿一本破书,范进想到自己当初的遭遇,断定他是个读书人,便将其带回绍兴。 到了绍兴,范进便忙着替孔乙己求医问药,孔乙己本无大碍,调养了一些日子,便康复了。范进因与孔乙己情投意合,因此二人结拜为兄弟,范进让孔乙己当了师爷。 一日,孔乙己来到成亨酒店,掌柜抬头一看:孔乙己穿一身崭新的长衫,面色红润,左手捋着胡须,右手拿着折扇,一摇一摆地走了进来,掌柜急忙上前,满脸堆笑地说:“孔老爷光顾此店真是三生有幸,快,快请里面坐!”说着,便领孔乙己进了隔壁,抹了抹桌子。孔乙己将大串钱扔在桌子上,说:“这回,要上好酒,将以前欠的一并还清!”掌柜的赶忙搬出绍兴老酒,赔笑道:“孔老爷见外了,你欠的钱早就从粉板上拭去了,再提就是看不起小的了!”掌柜的只顾献殷勤,忘了住手,酒流了一地。 正在这时,丁举人一步跨了进来。孔乙己一愣,还未反应过来,丁举人就作揖道:“恭喜孔老兄,愚弟这厢有礼了。”孔乙己不理他。丁举人又施一礼:“都是小人该死,读书人窃书能算偷吗?孔老兄如果要,都送与您!”孔乙己还是不理,丁举人急了:“当初咱们同窗十载,亲如骨肉,仁兄若不原谅,小弟就死在面前!”说罢便要往墙上撞。孔乙己这才作罢。周围早已围满了短衣帮,都纷纷说道:“孔老爷福大命大造化大,莫和小的们一般见识,日后还请多多关照!”孔乙己露出得意的神色,之后便说些“之乎者也”之类的话,众人频频点头,夸他有学问,店里充满快活的气氛。 过了几日,丁举人又亲自登门做媒,将自己未满18岁的妹妹许配给孔乙己为妻…… 画龙点睛 本文作者真可谓奇思妙想,居然把两个不同时代的小说人物联系到一起,此一奇也;孔乙己时来运转,衣锦还乡,很是在酒店众人面前挽回了面子,此二奇也;更奇的是作者不忘让掌柜、丁举人、短衣帮们纷纷亮相,自露丑态,使续写部分从喜剧的角度更加有力地嘲讽了炎凉的世态,令人震撼。 续写《我的叔叔于勒》 佚名 游船在翡翠般的大海上继续向哲尔赛岛前进…… “喂,克拉丽丝,你快看呀!”父亲喊着母亲的名字,急匆匆地从卖牡蛎那儿走了过来。 “又怎么了!?”母亲很不耐烦,显然她还在为父亲请女儿和女婿吃牡蛎生着闷气。 而父亲却完全没有理会母亲的情绪,一把抓住母亲的手,然后指向卖牡蛎的地方,“克拉丽丝,你看,那是不是于勒?” “于勒?”母亲惊讶地张大嘴,“是呀,于勒,我的亲弟弟呀!” “喔,快让我瞧瞧。”母亲慌忙站起身,飞快地向前探出好几步,瞪大眼睛向那些吃牡蛎的优雅人们望去。 我也转头向那边看去,一位男士引起了我的注意。他身穿一件黑色宽幅呢子衣裳,高高的个子,站在四周几位绅士旁却显得那么突出。宽阔的肩膀,穿双雪亮的全帮鞋子,他那细绸子衬衫领上打着一个极阔极时髦的黑蝴蝶结,与他那一身纯黑的衣服配合得十分得体。他那一头金丝般的头发被阳光照着,如同戴着一顶银光闪闪的便帽。两撇小胡子修剪得齐整,当露出阳光般的微笑时,便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而挽着他的胳膊的一位女士穿着蝴蝶一般漂亮的衣服,裙摆膨胀得很大,从底下露出那镶着花边的衬裙。围着花边的领口拖着一弯雪白粉嫩的胸膛,绢丝的围巾随便地挂在臂膀上,洒金的扇子用细细的天鹅绒带儿吊在手腕上,金光灿灿的鬓发垂挂在颈上,跟耳朵上庞大的金耳坠子一起跳跃着。 “喔,上帝保佑!他真的是于勒,千真万确,是他!”母亲的声音因为激动和喜悦而明显地颤抖了。 “喔,善良的人呀!他真回来了,你看他是多么的有修养呀!”当母亲看到那位绅士优雅地把外衣脱下来,披在了那位怕风的女士身上时,发出了不仅仅是欣喜的声音。 接着注意到连他的裤料都是少见的咖啡色呢子,并镶着棋盘格子的纹路。至于他穿的背心,更是令母亲着迷,白水绸的料子,上面缀着一颗小小的粉红色蔷薇蕾。 “哦!上帝呀!”母亲开始喊了,“菲利普,这不是做梦吧,你,快,快,快掐我一下,嗯……快点!”
该书不错,纸张好。作文有风范,有境界。
小孩学习上用的
不知道这本书是什么时候出版的,看起来很旧,但是内容还行啦,纸张不行,作文不太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