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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在歌唱

[英国] 多丽丝·莱辛 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4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作者:

[英国] 多丽丝·莱辛  

页数:

210  

字数:

166000  

译者:

一蕾  

Tag标签:

无  

前言

  (一)  10月10日那天,一时心血来潮,就去图书馆借了一大堆多丽丝?莱辛的书回来。因为还有三个多星期就要回上海,想再读读她笔下的南部非洲,再体会一下她文字中的辽阔旷野和灼人热气,再听听非洲的故事。  第二天早上,坐在花园里读她1994年出版的自传:原野上的草丛,有入走过时,躲藏在里面的小鸟们会突然飞出,腾空而去,叽叽喳喳唱着;草丛树丛中还常常有小动物,小鹿、小羚羊、野山猫、豪猪、野兔子。家中房前的菜园子,种着各种香草、小蕃茄、豆角和豌豆,都散发出清新的味道。少年的她在原野上漫步,“我慢慢走着,听着鸟叫声,非洲的鸟,特别是鸽子,那种睡意蒙咙的声音,让你做白日梦,让你充满渴望。”  莱辛于1919年出生于现今的伊朗,父母都是英国人,五岁时全家迁往南罗得西亚(今津巴布韦),父亲经营着一个农场,“房子造好了,栖于山坡顶上,房子周围的树丛只被清理了三十米都不到……以后的二十年中,真正的原野,活着的,运作着的,满是动物和鸟类的原野树丛,一直保留在那里,一直到二战期间我父母亲离开,我们的房子对这原野几乎没有影响……家门口有一棵高大的马望加树,浅色的树身上有雷击的伤痕。这是棵藏满了蜜蜂和蜂蜜的古老的大树。”  以前住在约堡时,常常到北方的乡下去过周末,有时靠近博茨瓦纳,有时靠近津巴布韦,那里的景致风物和莱辛所描述的一模一样。现在住在开普敦,离莱辛所描述的原野有上千公里,但我们租的房子里有一棵古老、巨大的鳄梨树,夏秋之交,大风吹起时,要当心硬邦邦的鳄梨掉下来砸在头上。花园的地下住着一只执着的鼹鼠,每天都要在草地上拱起一堆堆的泥土。我的两个孩子最爱把小手伸进鼹鼠的地下通道,感受里面暖湿的空气,探索这地道究竟能走多远,更希望能碰到鼹鼠的尾巴。树丛中虽然没有野猫或豪猪,但是常常有几内亚鸡、野鸭和朱鹭来做客,更不用说小松鼠和各种小鸟。想着回到上海后将不再有这样的乐趣,就情不自禁地开始怀念非洲的空间和大自然。  曾有人说,有一种病毒叫非洲病毒,感染时的症状是对非洲产生无法克制的热爱。许多在非洲生活过的人,都会染上这种病毒。我承认自己是这样,莱辛肯定也是这样。她的文字就是证明。  1964年莱辛在一次采访时说,在她家乡,白人农场主相隔的距离都非常远,互相之间很孤立,空间很大,不像英国那样大家挤在一起,需要互相影响互相谦让互相认同,所以,一些在英国很平常的人,到了南部非洲那样广袤的空间里,能够放心大胆地让自己的个性或怪癖伸展扩张。她说,也许是她的记忆在作怪,但是在南罗得西亚,有更多的丰富多彩的人物;英国则没有,这是住在伦敦的她对非洲的最大怀念。南非也是这样,这里能让人大刀阔斧地做一番事情,这里让人荡气回肠,这里出大英雄,这里时刻有着生与死的较量。从南非看英伦,就觉得北方的那个岛国实在很琐碎,很温和,那里的人在乎的事情,实在都很微不足道。

内容概要

玛丽是南部非洲土生土长的白人,自幼家境贫困使她本能地渴望摆脱这种与土著黑人相似的生存状况。工作后,她的生活一度有所改善,但在迫于社会压力结婚之后,她绝望地发现自己走回了母亲的老路。黑人雇工摩西的闯入打破了她麻木混沌的生活,使她有了新的生存力量。然而种族歧视的烙印深深地打在南部非洲每一个人的身上,注定了他们所面临的必将是一个悲惨的结局。
在《野草在歌唱》中,故事是以一桩神秘谋杀案件开始的,作者以非聚焦型视角来进行叙述,描述了看到此报道的白人们,他们“气愤之中又夹杂着一种几乎是得意的心情,好像某种想法得到了证实”。为何得知如此噩耗的人连最起码的阶级同情都没有呢?他们甚至还有得意的心情?这不能不让我带着极大的好奇跟着叙事者走入故事的深处。

作者简介

  多丽丝?莱辛,1919年生于伊朗,父母均为英国人。当代英国最重要的作家之一,被誉为继伍尔芙之后英国最伟大的女性作家。作品风格多变,在欧洲各国获得多种文学奖项,2007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主要代表作有《青草低吟》、《金色笔记》、《第五个孩子》、《特别的猫》,以及“五部曲”《暴力的孩子们》等。

章节摘录

  第一章 神秘谋杀案  本报特约记者  恩泽西农场主理查德·特纳之妻玛丽·特纳,于昨日清晨被发现受害于住宅阳台上。该宅男仆已被逮捕,对谋杀罪供认不讳,唯谋杀动机尚未侦悉,疑涉谋财害命。  这则报道很简略。全国各地的读者肯定都看到了这篇标题触目惊心的报道,都难免感到有些气愤。气愤之余又夹杂着一种几乎是得意的心情,好像某种想法得到了证实,某件事正如预期的那样发生了。每逢土著黑人犯了盗窃、谋杀或是强奸罪,白人就会有这种感觉。  接着人们便把报纸翻过去看别的消息。  但是在“这个地区”里,凡是知道特纳夫妇的人,不论是见过他们面的,或是这些年来一直听到闲言碎语议论他们的,都不急于把这一版翻过去。有许多人必定还会把这则消息剪下来,和一些旧的信件放在一起,或是夹在书页里,要将它作为一种警示或一种告诫保存起来,日后好带着缄默和神秘莫测的表情瞧一瞧这片发黄的纸。人们并不讨论这件谋杀案,这是事情最出奇的地方。当时有三个人本可以把事实详细叙述一番,结果却一言未发;尽管如此,人们好像都有一种第六感,认为已经把该弄明白的事情都弄明白了。谋杀案根本就没有引起人们的议论。要是有人说:“这事很糟糕。”四周的人们都会显出冷淡而谨慎的神色。然后有人回答:“太糟了!”——话题就此终止。似乎大家都一致默认,特纳家的这个案件不该随随便便地谈开。这是一个农业地区,在这里,一户户的白人家庭彼此相距很远,他们待在各自的农场上,接连几个星期只能看到自己家里人和奴仆们的黑脸;他们难得有机会见面,总是渴望着和同种族的人来往,在见面时高谈阔论一阵,争执一番,七嘴八舌地扯上一会儿,尽情地欢聚几个小时,然后再回到各自的农场上。在平时,这件谋杀案一定会讨论上好几个月;人们有了谈助,一定会兴致勃勃才对。  在一个局外人看来,人们这样默不作声,大概是那个精力旺盛的查理·斯莱特跑遍了地区所有的农场,关照人们不要声张的缘故;但是查理绝不会想到这样做。他所采取的步骤(而且他一个错误也没有犯)显然是想到哪里就做到哪里,并没有刻意去筹划安排。整件事中最耐人寻味的是大家都不约而同地默不作声。这举动就像一群似乎在用精神感应的方式互相交流的鸟儿一样。  远在这件谋杀案使特纳夫妇声名远扬以前,人们谈到他们时,语气总是那样尖刻和随便,好像是在谈什么怪物、歹徒或自作孽的人一样。邻居当中虽然很少有人碰到过特纳夫妇,有些只是隔得远远地见过他们,但是大家都讨厌他们。这对夫妇究竟为何如此惹人讨厌呢?就因为他们“落落寡合”,仅此而已。当地的舞会、宴会或是运动会上从来看不到他们的身影。这对夫妇一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这就是人们的感觉。他们不应当那样与世隔绝,因为那样做就等于在每个人脸上打了一记耳光;他们有什么值得神气活现的?哦,说真的,过着那样的日子,有什么可神气的呢!那小笼子一般的房子,临时住住还说得过去,但决不能作为永久的住所。可不是吗,有些土著黑人的房子也抵得上那种样子(谢天谢地,这种土著黑人并不多):白人住得这样简陋,当然会给人们留下很坏的印象。  那么这就是有些人所谓的“穷苦白人”。于是人言喷啧。那时候还没有很大的贫富悬殊(那时也没有烟草大王),不过种族的划分当然已经存在。那一小群“南非白人”有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英国人对他们很瞧不起。所谓“穷苦白人”原本指的是南非白人,而决不是英国人。可是把特纳夫妇说成是穷苦白人的那些人,一反传统的说法;自有他们与众不同的见解。其中究竟有何不同?怎样才算穷苦白人?这主要由生活方式所决定,也就是生活水平的问题。特纳夫妇只需要再有一群儿女,就会成为地道的穷苦白人。  虽然这种见解无可置辩,大多数人却依旧不愿意把特纳夫妇看成穷苦白人,否则未免有失体统,因为特纳夫妇毕竟还是英国人。  当地人对待特纳夫妇的态度,原是以南非社会中的首要准则,即所谓“社团精神”为根据的,可是特纳夫妇自己却没有理会这种精神。他们显然没有体会到“社团精神”的必要性;的确,他们之所以遭忌恨,原因正在此。  你越想就越觉得这桩案件离奇。离奇并不在于谋杀案本身,而在于人们对这桩案件的感受,在于人们同情迪克·特纳,却极其怨恨玛丽,好像她是什么令人厌恶的肮脏东西,被人谋杀了正是活该。不过人们并没有问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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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丽丝莱辛的作品都很不错,堪称伟大


很不错的一本名著!! 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不分种族的!!看看吧~


喜欢莱辛的书,思想深刻,发人深省


莱辛的成名作


帮人买的,说还不错


温婉的文字,动人的故事


很早以前在图书馆借来看过,获益匪浅,这次看到网上有售,立即下单收藏了。


一个字,就是快!两个字,很快,三个字,非常快!


刚开始以为是英文的,后来发现是中文的。哎,我买了两本中文的。英文的在哪里啊?


好,书不错,正在看,写的很好啊 !!!


多看看文学书,多增长自己的学识


瞄了几眼,还没看完


好,喜欢……


翻译的很不错,很喜欢,下次还会购买的


从头开始的。


很好,内容与外观均满意。


小草,很清新呢


  读完这本书,读者可以了解到远渡南非的白人为了自己的梦想,辛苦工作,在底层苦苦挣扎的查理,以及跃居于上层享受南非奴隶制度的成功农场主。在这背后,是黑人奴隶对白人的反抗,以及黑人和白人之间的阶层对立和融合。
  此书介绍了南非的风土人情,书中女主角对命运的不甘到最后妥协,向社会妥协婚姻、向社会妥协爱情,以至于最后被喜欢的人杀害。
  个人认为,当做南非风土人情的小说来看还是可以接受的。


   上次读这本书至少是四年前,那种不寒而栗的感觉仍然萦绕不去,这次为了出这篇书评推荐又花了两个小时重温一遍,时隔数年,很多原来没注意的细节重新浮上来,但好处在于终于不再那么绝望,冷静下来想,现在几乎没有可能发生如书中那样糟糕的,看着一个鲜活的女子就这样干瘪绝望地消失的悲剧。
   尽管文学或者是艺术是需要再创造的激情等等,我个人却是最不喜欢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勉强。文中的主人公玛丽,生活在20世纪初的南非,今天的津巴布韦,当时是日不落帝国的辉煌时期吧,玛丽的父母作为地道的英国人,却在黑人的土地上开始谋生。那时候的黑人还只能作为奴隶存在,在白人家里做家务不能用眼睛看主人的脸,在农场做苦工有时候还得经受鞭打,商店里有专门给黑人仆人吃的肉,和白人吃的肉是不一样的,玛丽在那样的处境中,按道理应该是很顺心的。事实上直到30岁之前,她都过得不错,尽管童年贫穷而寒酸,她却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勤奋,在20岁时已经在某个公司做到不错的职位,能够租得起属于自己的独立的小公寓,老板也很器重她,仿佛是离开她就不行,到了30岁,她已经发展到有自己的独自办公桌,有自己的小汽车,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每周总有很多聚会,可以随时去看电影,她对世界也总是善意的,以为就这样继续下去,尽管没有婚姻,总还是活得不错,小时候父亲的酗酒和无能,母亲的刻薄和眼泪,似乎都离她远去了。但是事情却在30岁之后的某一天发生了变化,她忽然听到朋友们在客厅讨论她不结婚的羞耻,男生说她可能没有吸引力,女生说她可能有什么毛病,甚至担心她勾搭自己的丈夫,要多加防范这样的,玛丽简直伤心欲绝,一方面是被自以为坚定的友情伤得体无完肤,一方面又对自己是否继续这样的优渥平淡的独身生活感到了彷徨,似乎这是罪大恶极的,她觉得似乎该结婚,不结婚似乎不对,可是也并不懂得结婚是怎么回事,一起将要生活的对象代表了什么,于是就结婚了。她甚至没有一点常识或者给予自己多一些时间去遇到一位适合自己的结婚对象,某一个农场主,对她极尽奉承的贫穷农场主跪倒在她脚下,于是她就这样草率地结婚了,辞去了她视为家的公司,退掉了公寓,懵懂无知地带着愤恨地,想要摆脱那些议论,幻想开始那种接近大自然的农场太太生活,她以为农场,就是那种她去野餐的高大树木下的草地,为了怕虫子咬伤皮肤,甚至要用衣服包起膝盖来的地方,哪里知道,那个年代里,尽管是英国白人,贫穷的那部分,足以令人绝望。
   她也曾努力地想要适应生活,学习土语,管理黑人奴隶,甚至花掉自己所有的积蓄布置那个燥热无比的铁皮房子,地上只有几张腥臭无比的兽皮的铁皮房子,她也曾尽量淡化贫苦凄惨的情景,变成美观但不奢华的气氛,在开头这阵子,她精力饱满,意志妥帖,使生活过得很有乐趣。如果事情在哪里出了错,我这个旁观的读者来说,经济的持续贫困似乎是最终打败这对年轻的夫妻,摧毁这可爱女子的最重要因素,先生不擅长经营,太太精明有头脑却碍于不能打击先生的自尊等社会陈规,而仅仅在家无所事事,持续的贫穷,持续的炎热,那破败的铁皮房子,不敢要孩子的绝望,让先生年复一年神经质而脆弱,让太太失去生活的信心,毫无精神交流和互相的鼓励及信任,直至最后,黑人家奴反而成为了体恤太太的唯一来源,给她精心准备饭菜,陪她说话,甚至常常从荒野中摘来野花插在没有柄的杯子里,随着早餐一起端上来,最终变成了跨越种族的不伦之恋,直至最后,将要失去太太的恐惧和愤恨,让黑人家奴杀死了她,用这种方式将她永久地留下来。
   尽管这是多丽丝.莱辛在30岁第二次离婚后带着幼子独自生活发表的第一篇作品,却也是她的成名作。知道这本书的背景让我如此惊讶,一个作家竟然可以如此完美地交一副答卷给自己的第一本作品。这其中,如果没有深入骨髓的痛苦和领悟,如何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呢。多丽丝一直拒绝对自己当初抛弃第一任婚姻留下的两位幼子感到后悔和遗憾,而是说,这是为了孩子好,为了自己好,否则在那样的生活中,要精神分裂。这多像玛丽的境遇,如果一个人不失去一些看起来应该携带的包袱,可能她就永远不可能真正地摆脱痛苦的根源。玛丽曾在结婚数年感到农场生活无望后,一个人携带小箱子及所有的全部的家当逃去城里,想要重新恢复从前的工作,她去见了从前租住公寓的房主,房主说不收留结婚的人,她却还很淡定勇敢,换了旅馆去洗漱打扮,不管下一步怎么办,决定去见从前公司的老板,祈求恢复一份工作,那个老板,却只是歉意地表示,已经没有空缺了。玛丽觉得是自己已经在数年的农场生活中被折磨得不适应职场需求了,太老了,太颓废了,穿的衣服太难看了,她绝望而麻木地放弃了挣扎,随着来寻找她的先生回到了那个了无生机的农场。真是傻丫头,什么皮相,什么穿着,不是给一点点时间就可以恢复的,什么工作机会,难道不是需要历尽艰辛,再多尝试几次才能得到满意的呢?你怎么能这么轻易地放弃呢?如果说全书中,玛丽曾做过什么事情拯救自己的话,这是唯一的半次,可这,对于想要揪着自己头发从泥地里站起来的人来说,远远不够呢。
   环绕四周,女性强人比比皆是,我们远远不必因为这样的故事感到心寒,如果说这本书放到如今还有什么借鉴意义的话,我想,是不要担心,一个人生活是罪恶,不要随意地将自己付诸婚姻,孤独里,有点残缺地活下去,慢慢地老去,这也是活着的一种。
   这本书,推荐给那些,想要揪着自己头发站起来,却不够力量的人,也许你在书本中,可以照一下这面邪恶的镜子。
  


   这本书是老姐的,近来在书柜里翻找出来这本译林2000版本的重看。怀着一缕沉重感将它看完。为书中主人公的悲惨遭遇而莫名神伤,贫富差距与种族歧视,阶级敌视与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何其相似。书本用一个小小农场将南部非洲的一些丑陋的社会现象鞭策的淋漓尽致,玛丽与迪克还有摩西最后的悲惨命运有其自身原因,但更多是他们身处的那个社会导致的,迪克也算是一个勤劳的庄稼人,但刚愎自用与固执害了他自己也害了玛丽。书中的卫道士托尼与查理让人嗤之以鼻,托尼虽然了解自由的空泛含义,但真的触及他那个阶层利益的时候他用一副自以为维持社会道德的嘴脸来维护社会秩序,导致玛丽与摩西的毁灭。


  所以,写一下大概的感受。
   应该是从2012年暑假开始读,一直到十一长假才看完的。很薄的一本书,翻译得不是特别好。
   书讲的内容是一个生长在南非,叫玛丽的女人的悲惨故事。这个人的悲剧性是与生俱来的,她总是有点格格不入,不过她内心也无法忍受自己这样“不食人间烟火”。所以,她要结婚,她要开始学会管教黑奴,学会划分界限。但是,她内心中另外一把声音又在隐隐作响,把她抽离现状来审视自己。
   玛丽和黑奴摩西确实有暧昧关系,但我以为黑奴更多的是仇杀。但其实抛开种族问题,摩西杀了玛丽就是一般的情杀。但由于涉及到种族歧视问题,和性这个层面,所以问题就没有那么单纯了。
   故事是倒叙,不过没有太多悬念,更多的是揭示这个女人对生活的无奈和最后的妥协。


   和后来的《金色笔记》,和《又来了,爱情》相比,莱辛的这本小册子薄得可怜。
   偶然在图书馆发现,它却深深地烙在我的心里-----忘不了,那双在黑夜中闪烁着仇恨的眼睛。穿不过俗世的女主角,将自己抛向何方?倒不如终老在平静中,如果,这就是爱。


  读Doris Lessing的书有种说不出的压抑与畅快
  
  
  
  生活的真实面目绝对不是一个美女,隐藏着数不清的残酷丑恶,即使是在标榜自由平等的现代文明社会也不过如此,可以想象在遥远的非洲,落后的年代,当民主自由还在摇篮里的时候,一个女人,不论是白人还是黑人,她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呢?压抑。。。难以突破的压抑。也许你的天性是如此天真自由,就像那广袤热烈的非洲,万物自由生长,亮钻般的星星缀满夜空,狮子,松鼠,甲虫,都自由平等的呼吸着空气。但是漫天无边的舆论压力,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各种各样生活的压力都从四面八方压过来,把人挤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窒息。
  
  
  
  如果你30岁仍未婚,也许你就要像玛丽一样随便嫁给一个只见过两面的农场主,去过别人需要你过得那种生活。如果你不爱自己懦弱无能的丈夫,却不幸的爱上了一个安稳给你安全感的黑人佣人,也许你也只能像玛丽一样活在强烈的自责不敢爱和倔强的想要爱的挣扎中变得恍如梦游,无神无助。也许你也试图逃离,搭上火车回到城市,却发现已被城市拒之门外,再也回不到少女时代的生活,你别无选择,仍然要回到那个埋葬了梦想的破落农场,继续埋葬下半辈子的时光。那么,也许你也会像玛丽一样,在爱与不爱的矛盾中,清醒的意识到自己人生唯一可能的结局--毁灭。也许你也会像她一样在临死的那个早晨终于学会了欣赏生命的神奇和美丽:太阳从平原边缘升起,清风吹过树林,无数的生灵在膜拜太阳,万物自由生长充满生机希望,生命的最后一天变得这么快这么短,黑夜里原来也蕴藏着那么多的东西,闪亮的星空在闪耀,黑黑的树林在低吼着毁灭,毁灭……
  
  
  
  她终于死了,她早知道这一天的来临,她知道自己的懦弱,想抗争又不敢抗争的结果从来都是悲剧的。于是,她死在她爱的那个黑人的刀下,鲜血染红了爱人的手和非洲贪婪肥沃的土地。。。
  
  
  
  Doris Lessing也曾经在南非的土地上生活多年,幼年的泥草屋,狭小却推满了书籍,构筑出一个女子的内心世界和梦想,脱离了那个时代和地域的禁锢,营造出充满能量的小宇宙。这个小宇宙促使她多年后抛弃了丈夫和孩子,逃离了“玛丽”的生活,逃离了那个注定的“毁灭”。这样的女子注定不会平凡吧,她的文字也像她的内心一样充满了能量和洞悉一切的犀利。她不忌惮揭露时代和生活的丑恶,也不忌惮用自己的力量挽救一切可以挽救的生命,那个燃烧的小宇宙,通过她的笔她的眼睛辐射出无穷无尽的热量,炙烤着每一个读她的书和她交流的人。
  
  
  
  滴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惊世的绝唱,流过泪的双眸才能看透世态的炎凉。
  
  
  
  她经历过,所以可信。她思考过,所以深刻。她同情着,所以亲切。她坦诚着,所以动人。
  
  
  
  2007年的诺贝尔奖,认识了她,Doris Lessing,一棵野草的歌唱,野性而充满不可摧毁的生命力。
  
  


  在中间一段的开始,故事已经完全让位于Mary心境的描述。
  
  有两大片心理描述,中段和最后段,中段是黑人Morses引起的,最后段是即将离开农场时的描述。
  
  中段覆盖面很大,但是感觉有点繁复,很多心境的描述都是翻来覆去一个意思,但是一种心境可能要重复几次,而且语言也不是很有力,虽然中段心境描写很多,但是看起来有点乱,而且也是不断在重复描述,读起来也没有拉起很大的触动。
  
  最后段总的来说,读起来确实有丝凄然的感觉,笔触也比前面要有力得多,平静中酝酿着风暴,相比于中段的心境描述,感觉舒服得多。
  
  我觉得是3星半的小说,整本来说不见得特别好,但是某几个部分,已经可以让人窥见作者后来成为一流作家的潜质,或者说是前奏吧。
  
  


  这本书不是为了阐述一个苦命女子绝望的一生,这类作品多的去了,莱辛没有必要附庸风雅的再写一本。
  
  这本书也不是为了写艰苦生活的磨难,这样的书也多的去了,随便书架上落下来一本就是这样的题材。
  
  这本书的伟大在于它当时超越历史的看到了种族主义(在那个年代,黑人就不是人,作为一种畜生状态)的虚伪和必将灭亡的本性。
  
  大家读这个作品之前首先要搞清楚作者的政治立场和背景。津巴布韦当年和所有非洲殖民地一样,种族主义空前严重,种族隔绝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白人在Rhode的号召下,拿着枪打败了长矛大棍的非洲部落后,强行抢占了这片土地。实施的是对黑人的高压压迫,黑人可以随便被主子打死而不会受法律制裁。大家可以看看莱辛的“under my skin"里描述她小时候家里的黑人是怎么对待的,虽然她的母亲已经很民主了,但是还是对黑人佣人非常的冷淡和命令式。这点莱辛对此很是反感。
  
  莱辛表达的意思是,在非洲这篇土地上,种族主义在各种虚伪的幌子之下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最终,黑人会起来反抗,拿回他们作为人的人权和国家的权益。莱辛为此还被当时的白人殖民政府变为”不受欢迎的人“,莱辛被白人们排撤,因为她同情黑人的遭遇,她的作品可以说直接影响了15年后那批拿起武器反抗的黑人首领们。也就是现在津巴布韦的总统和将军。她可以说是津巴布韦独立运动的启蒙者,最终1980年的战争黑人们真正的做到了自己国家的主人,这也是她被授予文学奖的原因,因为她对人权理解的透彻。
  
  这个故事就是以悲剧为线索,告诉了人们,种族主义已经深深的腐蚀了白人的灵魂,即使穷困,限于崩溃边缘的玛丽也无法改变她成为种族主义的施暴者,即使人性的感情,和黑人moses的心灵默契,也已经无法逾越种族主义这个怪兽的阴影,所以悲剧其实是必然的。莱辛回忆录写到,当年她就意识到,黑人起义是必然的,一切人性的不公,掠夺而来的土地终将会还给那些人,因为人生来就是平等的。
  
  这本书当年非常有争议,甚至一段时间作为津巴布韦的禁书,因为它间接的唤醒了黑人民族独立意识,也告诉了白人统治者,他们的暴政统治就像玛丽的悲剧一样是不可避免的。


  摘自《名作欣赏》 作者:仵从巨
  
   当瑞典学院2007年10月11日宣布当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为英国女作家多丽丝• 莱辛时,创下了诺贝尔文学奖历史上的一个记录:得主已经88岁了——而且,据莱辛自己透露:她最少有12次成为候选人又最终失之交臂——这似乎也是“候选”的一个记录。莱辛的终于获奖使她和她遍布世界的欣赏者、读者、译者、论者,当然也包括希望赚钱的出版商,大概都会长长出一口气:一件应该的事终于发生了。
    诺贝尔文学奖重终身成就。从这一点说,莱辛名至实归:她从7岁开始习作,14岁拥有一台打字机,其写作历史已近80年;从1950年发表处女作《野草在歌唱》至今,也已57年;她迄今已有近三十部长篇小说——2007年仍有新作《裂痕》问世(尽管不无否定甚至嘲弄之声),她不仅“量”大,同时也“质”高:她的处女作《野草在歌唱》(1950)就获得一片赞誉,后来的《暴力的孩子》(五部曲,1952—1969)和《金色笔记》(1962)等也同样是赞誉一片,它们同样地被视为当代小说中的杰作甚至经典。莱辛创作上的又一特色,是她在文体、风格、题材等方面的多变与善变。从前述几部作品说,《野草在歌唱》是现实主义一类的,《金色笔记》是现代主义一类的,而《裂痕》则是科幻一类的,小说风格可谓多样,其手段自然也不断翻新。依莱辛自身经历讲,也可说是色彩丰富或斑斓:她生于伊朗、长于津巴布韦、因病辍学、自学成才;她的身份或被带上的“帽子”包括“共产主义者”“女权主义者”“种族主义”“神秘主义”等,如果加上她两度婚姻又皆终于劳燕分飞的曲曲折折,她的“戏份”也真是够足了。以作品的量大质高,风格之丰富多变,个人色彩之斑斓异类,加之88岁之高寿记录,莱辛之“获奖”成为热议“话题”是自然不过的事了。
    如果读莱辛,读哪部小说好?这当然是一个个人化的问题,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如要有所建议,依笔者之见,对于文学爱好者或传统文学读者,不妨先读《野草在歌唱》,它或者更容易、更合适,也更可接受些;莱辛的《金色笔记》一类因其实验性阅读起点要求稍高;而《裂痕》之类科幻小说则显“遥远”与“抽象”。何况,成名作多是作家的“高点”之一,更何况已历近60年时光考验之《野草在歌唱》还有其特殊的“中国缘”。
    说起《野草在歌唱》的“中国缘”,其一是它1950年问世英国后,“红色中国”在几乎第一时间就译介过来(1999年10月译林出版社所出乃属另一译本),这是很少见的现象,这当然与她的“共产主义者”身份有关,与这部作品写所谓“第三世界”的“非洲”有关;其二,莱辛曾经造访中国:1993年她在中国社科院与外文所专家、在北京外国语大学与英语系师生做过小型座谈、交流,坦率表达了关于“作家”“批评家”“批评”等文体的看法:她的作品的中国翻译者陈才宇(他译了莱辛的《金色笔记》),1998年9月29日在伦敦西汉普斯蒂德的贡达花园路24号——莱辛的寓所——关于她的作品作了面对面的交流;此后不久的1999年6月21日,以译介世界各国文学为宗旨的《世界文学》杂志的编委邹海仑又再次访问莱辛,单独交谈了近一个半小时。似乎可以说,莱辛是中国介绍得较早、翻译得较多、也有一定研究成果的西方当代小说家之一。如果再考虑她先信奉“共产主义”、加入共产党后因“斯大林主义”而大大失望、重新回归一个人文主义知识分子作家的超越性立场,我们中国读者应是有些亲切而苦涩的共鸣的。
    回到《野草在歌唱》这个话题。关于它,最具代表性或主流的解读多在“殖民统治”“种族歧视”“穷白人移民的艰难”“女性的生存境况”等“焦点”上。无疑,这些视角都自有道理、自有其合理性。小说也的确写了殖民主义的罪恶、种族歧视的事实、“穷白人”的生存不易与“女性”生存境况的艰难等等,但我更愿意在超越或脱离“殖民统治(时期)”“种族歧视(的揭示)”“穷白人(的艰难)”“女性(生存境况)”这样(些)的层面去阅读它、解读它。也许这样更近于“文学”自身或者对文学的“欣赏”。作朴素的表述,即:它是一个普通的故事、关于一对寻常的男女、取用一种平静的叙述、成为一部现实主义的典范。
    先说“一个普通的故事”。虽然小说一开头就是生活在南非的白人女子突然被她的黑仆摩西杀死这多少显得有点“噱头”的事件,但也仅止于此:从第二章开始,“杀人”的“悬念”故事就被“暂时”(实际上,当谜底揭开也已是故事终了了)扔下了,开始的则是玛丽的幼年时代、少女时代、成婚、失望、迷惘、抑郁、与仆人的暧昧与仍属暧昧的被杀。玛丽虽系白人,却土生土长于南部非洲,家境贫苦,父母感情不睦且每每詈言相向,如是环境自然使幼年的玛丽产生“摆脱”的愿望,心理上也不免留下了关于“家庭”“婚姻(爱情)”甚至“生育”(之痛)及“性爱”(恐惧)的阴影。终于走出了寄宿学校、终于找到一份虽单调刻板但可独立的工作,她也终于体尝到了生活的所谓“幸福”——从16岁到30岁,这是她短暂一生中不算短暂的幸福——上班、聚会、打网球、看电影、郊游、收入可观、友人成群——但世俗社会的力量如无形之网渐渐向她收紧:30岁、老处女、异样的目光、不无恶意的玩笑、难耐的孤寂感等等。她被迫走向婚姻。她与丈夫迪克几乎彼此全然是“偶然”的“礼物”:一个想赶快嫁出去;一个想成个家——一个过得不错的女人与一个过得很差的男人(当然是白人)都成全了自己、也成全了对方。但这却是一场漫长厄运——不是突然的打击,而是日复一日钝性的、有如滴水穿石般的寻常拮据岁月的折磨——的开始:迪克懦弱又偏执,行事总半途而废,不时生出种种新念头而结果总是不变如一的失败;玛丽一次次改变现状的热情与愿望在迪克和他的农场经营中屡屡受挫、失败。贫困窘迫的现实生活沉重地打击着她那优越的心理,她在抑郁中浑浑噩噩地打发时光。她看到了自己正走在母亲曾经走过的生活道路上。她曾经弃家而去,欲进城求生,但路被她的“现实”堵死了。她不得不在绝望中随迪克重回农场那墓穴般的破败小屋。在孤独、痛苦甚至歇斯底里的绝望中,善解人意、举止有度、体格健壮的黑仆摩西悄然进入了她的生活,甚至接触到她的“身体”(要注意到,莱辛对于他们在“性”意义上的接触用笔轻浅、篇幅有限,甚至暧昧不明)——她感到了一缕阳光、一股暖意、一种朦胧的召唤与引诱——然而一个白人女子、白人女主人与她的黑仆的暧昧关系在彼时的社会环境中是何等的巨恶而不可赦!玛丽最终屈从于白人社会的压力、驱赶走摩西,而深感羞辱的摩西在电闪雷鸣之夜向玛丽举起了泄恨的钢刀……将这样一个故事放在文学故事的汪洋大海中,的确是一个很普通的故事:没有大起伏、没有大曲折、没有大事件(如果不把“杀人”看得太过特别的话)、没有浓墨重彩或五色斑斓——它不过是一个极其“日常化”的故事而已。
    再说“一对普通的男女”。玛丽我们在上文已有较多叙述,迪克也有所介绍。从这两位主人公看,他们的故事或他们的命运只不过是因“贫困”而成的牺牲品罢了。玛丽的贫困出身与家境影响了她的心理、她的性格、她的命运。而迪克也同样是因“贫困”而狼狈,他懦弱、偏执的性格又强化、推动着他不幸的命运步步前进,愈陷愈深,难以自拔。比起我们曾经谈到的大量的现实主义小说,如司汤达、巴尔扎克、果戈理(莱辛说对她影响最大的是俄罗斯文学,她提及的作家包括托尔斯泰、莱蒙托夫、屠格涅夫等,她在与来访者的谈话中两次提到果戈理)、狄更斯们笔下的人物,玛丽与迪克甚至更显得“普通”:没有了不起的经历、没有了不起的作为(甚至无作为)、没有可以说得上的“戏剧化”的冲突,叙述出来关于他们的一切,几乎是琐琐碎碎的“一地鸡毛”。他们为环境、为命运任意驱遣,自身只是在随波逐流,他们没有做出哪怕一件使他们能增色添彩的事。如果一定要对他们做出某种概括的话,只能说他们活得窝囊、活得狼狈、活得庸常。将他们放置在人群中(自然是“穷人”中),他们立刻就会消失而没有了“自己”的模样。
    仿佛是与“普通的故事”“普通的男女”相匹配,莱辛的叙述(她用了传统的现实主义的“第三人称”叙述:他/她,他们/她们)也是一种日常化的“平静”:没有对穷苦太多的叹息与同情,没有对不幸太多的悲悯与怜念,没有对出现的丑恶有外泄的愤怒与谴责,只是在叙述没有故事的玛丽的故事、迪克的故事、玛丽与迪克的故事、玛丽与摩西的故事,他们的经历、他们的体验、他们的心理、他们脚下贫瘠的土地与头顶酷烈的日光、他们简陋破败的小屋。然而微妙或有趣的是:当我们打开小说为“杀人”情节刺激吸引之后,渐渐感到的是缓慢行进中的沉闷,我们勉强自己继续,又渐渐,我们为女主人公玛丽的内心变化所吸引:她幼时的阴影与恐惧、她少女与青年时代的明丽与幼年阴影的顽强存在与执著复出、“老处女”生活对她行为举止与心态的纤细影响、对婚姻的迫切与对男性的陌生以及对“性”(亲吻、拥抱及其后的做爱)的莫名惊惧、终于成家后对婚姻与生活的朦胧热望、对迪克的期望与失望以及性格博弈中的彼此角力、对黑仆摩西由恨到暧昧的依恋等等,其细致若丝又拧合为线的娓娓叙述为女主人公之命运提供了极为自然又极是明晰的心理轨迹。我们被莱辛的“平静”叙述控制、支配。我们关心玛丽——我们自然也同样关心迪克,他们作为小说前台区的主人公渐渐从平面成为浮雕、从浮雕成为雕塑、从雕塑成为雅典娜口吐仙气后活生生的“人”。我们由之发现的是莱辛的力量:用平静的叙述、说寻常的故事、讲普通的人——靠生活图景的逼真如日常、靠“普通寻常”的宽广覆盖(我们谁又不是生活中的“普通寻常”?)、靠隐秘心理行进轨迹的探究与渐次明晰的呈现,莱辛让我们认识、感受到了与我们同样普通的人在穷困(或可能的穷困)中的日常煎熬与走向死灭。她唤起了我们的经验、想象、理解与同情。换言之,莱辛以“普通”与“平静”创造了艺术效用上的“不普通”与“不平静”。是为“现实主义”之“大难”。
    莱辛在当代为现实主义小说的“生命力”问题作出了自己的回答:只要有真切的生活体验(《野草在歌唱》无疑与她在南非的生活经验息息相关),只要有生活图景的逼真描述(在2007年初有了非洲坦桑尼亚之行后,我对莱辛笔下的非洲的“真实”有了经验意义上的判断与尊敬),只要有生活中“人”意识或心理之流的成功展现(如玛丽、迪克和摩西),只要有性格、情节、情感逻辑支配下的冷静叙述,现实主义便具有力量、便具有生命、便有来自现实世界生活中人的阅读与称颂,尽管《野草在歌唱》出生在“现代主义”大行其道的上世纪50年代。
    以上的解读自然只是我作为读者而不是批评家想跳开“主义”或“标签”的“一说”。莱辛像世界上的大多数作家一样也讨厌批评家,她把批评家称为“爬在作家身上的跳蚤”。但对于读者她宽厚多了,在获奖之后的第二天——2007年10月12日——接受诺贝尔官方网站主编亚当•斯密斯电话采访时,她说:“读者自己作出阐释,作者只能听之任之。即使他们完全误解了你的意思,你也无可奈何。你不能发表声明说:‘噢,亲爱的,根本不是这样,我想说的是另外的意思。’事实是,你写了出来,他们去从中获取他们想要的东西。”做读者确是幸运得多,唯一要小心的是,我们尽可能不要辜负了作家给予我们的理解与宽厚。
    还有一个困惑留在这里,即莱辛为什么要以“野草在歌唱”为题。从小说的“题记”可知:此标题出自象征主义诗歌巨匠、1948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T.S.埃略特(1888—1965)的不朽名著《荒原》的第五章“雷霆所说的”。其上下文为:
  
      在群山中倾颓的洞里
      在潺潺的月光下,小草在
      倒塌的坟上歌唱,而教堂
      则是空无一人的教堂,只是风之家。
  
    从上下文看,莱辛引“野草在歌唱”的本意是和“倾颓的山洞”、“苍白的月光”、“倒塌的坟墓”、“空寂的教堂”营造的“死亡与绝望”环境或氛围联系的。如是看来,与其说是“歌唱”,其实不如说是痛苦、无助、无望的“呻吟”。如果依中译“野草在歌唱”的明朗字面看,就很难解在“标题”与“内容”间的彼此相悖了。或者这也是我们阅读、欣赏《野草在歌唱》时要留意的。
  


   喜欢多丽丝 莱辛就是从这本书开始。后来又读了《金色笔记》等几部作品,始终觉得这一部好。
   印象特别深的是玛丽在粗砺的屋子里,穿着碎花长睡袍,夹着烟,目光空洞的看着屋外疯长的野草,而那些没有生存目的野草们,却快乐的摇摆着,勃勃生存。
   玛丽和她的丈夫,一个不愿把聪明托付给辛劳的生活,一个却因笨拙而固执,他们的不幸福,以及用尽力气都无法幸福,是生活中许多人都有的场景。
   88岁的莱辛获得了2007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史上获奖年龄最大的作家。2004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奥地利女剧作家叶利涅克在闻知这一消息时,她说:“我以为她早已得过了。”这个奖,迟到了30年。


  这本书越看到后来就越吸引人,主人公仿佛就生活在我们中间,慢慢凋零枯萎。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悄无声息的消失了吧,虽然也有过挣扎,后来也都无所谓了,生活的圈子越走越狭窄,越来越封闭,后来就连屋前的那些植物也向她杀过来了。生活就是这样在不知不觉中将我们引向绝望,而我们无处逃离。
  
  


  主人公玛丽,女性,出生于贫困家庭,前三十年脱贫有望,曾于城里公司上班,生活工作满意,偶尔倍感寂寞。后因嫁一白人农场主,从此被困农场,生活、理想不佳。逐渐自暴自弃,几度接近崩溃。   这是此书的主要内容,当然寥寥几句话里含着许多内容,比如为何崩溃,怎么崩溃的,崩溃后又遇到什么事等等,书里有很详细的描述。个人觉得吧,此书的亮点之一,是以南非的农场主白人为背景,亮点之二,是以南非农场主夫人为主人公,亮点之三,是涉及了白人与黑人间的如何相处的关系,亮点之四,暂未想到。   有一首歌唱到,野百合也有春天,和这本书的意思差不多,不管是穷人富人,白人黑人,不管是地处北美洲还是南部非洲,都有争取更好生活和爱情的权利,这一点,是经过上帝同意的。   但不幸的是,真理虽然存在,但真理不是常胜冠军,玛丽和摩西就是真理和现实战斗的牺牲品,所以也只能算一首凄凉的歌。


  我买这本书的时候,可能是看到作者刚好是07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多丽丝,而且书也挺便宜的!拿回家,躺在床上,用了一下午的时间把它看完了,怎么看,就觉得玛丽身上有很多我以前看过的书中众多女子星光闪烁的影子,如苔丝,如简,还有斯嘉丽的影子,但她却比苔丝还要孤独,还要悲惨。。。而且她所在的地区哦,国家也是她悲惨命运所不可改变的事实!(那时南非的种族歧视烙印被深深地打在南部非洲每一个人的身上),玛丽也不例外,她虽然家境贫穷,可也觉得自己高黑人一等,终于在黑人摩西闯入其麻木的生活时,不能解决这个历史形成已久的社会问题,而死于其刀下。。。。。。。


   小时候,我认为男人比女人辛苦,可长大后发现不然。男人虽然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却也被社会赋予了很多权利,追求职业梦想的权利,选择情感的权利,背叛的权利,任性的权利。然而一个女人要苦的多。
   文中那个时代的非洲南部还很落后,撇开种族歧视的社会问题不论,女人的地位还是相当低下的。婚姻对于女人来说就是放弃职业,丢弃梦想,变成别人的人。玛丽虽然看似勇敢却还是摆脱不了时代的烙印,或者说是女人社会、家庭地位的束缚。她真的只是把摩西当做性奴吗?我想不是。她只是在逃避,逃避社会对不贞女人的责罚,逃避与黑人发生关系的事实。
   我想这部小说对我们现在的社会也是有它的现实意义的。就说中国吧,看着一个个女人驰骋政界和商场就说明男女平等了吗?就连成功的商界名人梁玛丽都有很长一段时间在家相夫教子,更别说一般的女人了。中国的女人们为家庭的付出是巨大的。中国妇女的隐忍、宽容、牺牲是值得我们敬重的,却也同样是可悲的。
   追梦的女人是辛苦的,当身边的男人抛下包袱像山顶冲刺时,我们难以割舍的情感却拉扯着我们止步不前。
   但我相信,只要不放弃那个梦,我们仍是幸福的。
  


   我想小说和电影或者任何一种文艺手法一样,每一个细节的描述都有作者或者导演想要表达的内容。其中让主人公名字叫什么,也含有特殊的意义。很多的英文小说中的女主角叫Mary,在英语中这个名字的含义是苦的意思,给人印象是单纯的普通女孩,独立,安静,并有点迟钝。如果这个解释是正确的话,那这部书中的女主人公叫这个名字就太贴切了。
   她只是想一个人安安静静的生活,童年的生活没有给她幸福的回忆,在年轻的时节所拥有的是一生中最美好的安宁,可是周围的社会无法容忍这样的她继续下去,于是她结婚了,以为这可以改变什么,结果命运如此苛刻,却让她又回到了童年的所目睹的时光,她放任自己日渐消沉,不甘的生活和渴求安慰的灵魂,与当时种族间如深渊的隔阂,让她终就归于毁灭。
   每个作者的第一部小说,往往带有浓重的个人生活的痕迹,表现作者成长过程中的生活体验。作为一个在南非贫苦家庭中长大、生活经历区别于普通英国中产阶级的白人姑娘,莱辛真实而深刻地为我们讲述了这个故事。


   小说以mary的死开头,在一开始便给读者留下了淡淡的悬念;随后从第二章作者又以倒叙的形式和波澜不惊的口吻把mary生活的轨迹和心理活动一点点展现在我们面前。整部小说读起来给人的感觉是压抑。读到最后发现她的死是一种必然。土人摩西事实上是杀害她的凶手,可是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成全了她。小说的最后,精神已经彻底崩溃的mary其实是在寻死,摩西真的是帮了她一个忙而以。她的人生简短又单调,像是一颗野草,活得那样默默。
   小说谈不上情节波澜起伏,作者以大量篇幅描述mary的内心世界,以她精神世界的逐步瓦解到最后崩溃来解释她的死因的。mary的一生有幸福,有挣扎,有妥协,有绝望。说起她的幸福,那便是她经济独立的十几年。二十几岁的她是公司的白领,薪水足够养活自己,穿着打扮入时,有自己的朋友圈子。那时,可以说是她无忧无虑的一段时期。随着年龄的增长,皱纹悄然爬上面容,三十岁未嫁的她成了别人指指点点的对象。可是对她来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三十岁的她和刚刚参加工作那个十六岁的她没什么两样。这种感觉其实很多女人都有过,尤其是当生活过于循规蹈矩时,因为她们的心理年龄似乎并没有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增长,而是停留在了过去的某一个时期。迫于年龄的压力和传统,她匆匆地嫁了,似乎并没有过多地考虑自己会不会幸福,只是心理上觉得松了口气,不会再有人说三道四称自己为剩女了。仓促的结婚在让自己得到解脱时也结束了她无忧无虑的生活。


  看着玛丽一步步走进自己的悲剧,以及她每一次无力尝试的失败,心的绞痛不平息。
  
  我相信酝酿是一件特别痛苦的事情,就像巴金说过的蜕变是要付出代价的,玛丽的成长是畸形的,那惨淡月光光下的柔弱生命就如同是即将消逝的病梅,散发出一丝生命的光辉。
  
  而当她一次次尝试失败之后慢慢变为消极,渐渐显得幼稚,或者说接近本我,或者说失去自我,才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那样的社会环境,做人好难,做女人怎么能容易?
  
  总是觉得自己也是个消极被动等待着的人,也是个不够勇气面对的人。总觉得自己也变成了一个活着的玛丽,依旧无能为力。
  
  这样一厢情愿的想法,也是很无力,你若再问,我定是否认的。但是他们说过好的作品应该是要超越民族国家的界限,让人有这样的感触是不是可以算作是成功?
  
  


  这本书我不太喜欢,感觉有些幼稚,和作者后来写的《金色笔记》好像不是一个人的作品。可能和作者当时的阅历有关吧。


  野草在歌唱
  那种气味十分熟悉,那女人也挺熟悉。莱辛笔下的乡下完全不同我的乡下。那种潜在于女人心胸中的忧悒落寞以及无奈情绪却于我时常可见。基本上我的乡村表面上还是雀跃美好的,起码不象迪克他们过的那样窘迫。我在乡下有厂子,生意一年四季都不错。财源可谓滚滚而来。可那如女人潜在于心中的城市梦想与压抑情绪却是我不用嗅觉便熟识的。它与我内心的那么吻合。心在这刻那么哀弱酸楚。又一年春季到,鸟儿不挺在窗外鸟叫。小厂的寂寞情绪与女人那种在农场的厌倦混在一起。
  心依旧是哀弱酸楚的,甚而有些微的痛。小厂里的帮工类似农场里的那些土人。但他们却没有土人丝毫的自卑与低贱情绪。马丽能征服那些土人,我却无法征服一个帮工。他们的恶毒浅薄叫我生厌,既要加工钱又极不负责任,完全没有职业道德。即使气愤的浑身发抖,心炸裂,我亦不能对他们说出一个恶毒或刻薄的词,更不能象马丽扬起皮鞭对之抽打。我所能做的唯有逃避远离躲进房间去,仿佛是自己错。月光淡淡的,小厂的机器开始隆隆轰响,在幽暗的灯光下模糊的睡着。四周都黑沉沉的,唯有儿子是这漆黑中唯一不能致我陷落下去的亮光。
  我思念着儿子在睡眠中,或在午间抬起搁在桌子上的头仰望外面的春天,鸟儿仍在鸣唱,内心那种哀弱深刻着一丝渴望与亲吻甚至拥抱。小草漂浮在小厂围墙之外的小水坑内,构树尖上的绿浅浅的,我的心在这刻变的那么细腻,细腻的叫我几乎哭起来。或那不是种细腻是切知自己生命的一种声音。它叫我的心不那么麻木无所知觉,叫我的心在一种类似哭的柔软情绪里。
  我们的生活情状及精神情状那么相似。但我不明白一个富裕的乡村为何一样不能滋润一个女人,一个如马丽如我甚至如莱辛这样精力旺盛有着文学爱好的女人?莱辛原只想贫穷农场残酷的现实将那女人逼进那种生活里,而我的经历便叫一个富裕的乡村家庭主妇一样陷入那种精神的窘迫中,不是钱财窘迫而是精神窘迫。
  从来那里的一切都不属于我,在那本可宽裕安逸的地方,我并没让自己的精神处于那种状态。玛丽心灵上所受的一切箭熬我都没能逃脱。那不仅是物质的贫乏而是精神的贫乏。单调的农村滋润不了一个活脱强劲蓬勃的女人。无论她所处的家庭是贫还是富。莱辛或许还不知道这点。所以她笔下的女人是在现实窘迫中产生心灵的压迫的。而我的经历却在说明现实导致心灵的压迫并没有贫富之分。它就是一个迫使心灵抑郁的地方。你与它不相称不和谐。那里的人那里的事都叫你厌恶。唯有那里的野草在不停的歌唱,那是唯一合乎你心灵的一个音符。
  自头自尾莱辛笔下的那对乡村男女他们的爱在种艰难质朴中,如片麻木不被耕耘的土。在沼泽中在泥淋中,却并未淹没消失。那种表叙令我心碎。我爱这种粗糟的爱,不够抚摸却刺人心痛。一种僵死却不死的爱,在天长日久中仍不淹没的爱,人性中最及至简单的爱。唉,这种爱终于在那种死灰中死去。女人爱上了摩西。看到此我几欲哭了起来,那是什么样的一种生活?我懂.......
  


   字里行间无不留有自传的痕迹.一直以来对处女作情有独钟,特别是带有自传色彩的甚是如此.金色笔记应该不会去看了吧
  


  先是听新闻说多丽丝.莱辛获当年诺贝尔文学奖,后在闲逛书店时看到她的《野草在歌唱》。实际上我并没有买书的打算,不过这个版本价格挺便宜,还有个原因,随着年纪渐长的确慢慢对女性作家、女性音乐家、女性导演之类怀着只有自己知道的隐秘的格外关注。
  
  记得用三天时间读完这本书,对于看书很快的我算久的,何况只是那么薄薄一本。想再买《金色笔记》一直没碰到也就先放下了。似乎是去年夏天吧,还热着,所以比较能想象到玛丽在那旷野中的铁皮房子里被炙烤的煎熬。
  
  连着几年看三八晚会,今年没看到也没觉得太遗憾,因为去年的不好。我仍是欣赏张越的,有空也看半边天,最喜欢的却是记不清几年前三八时她采访陕西的农妇清晰听到那句:宁愿痛苦也不想麻木……说实话我很震惊,不是因为看不起一个一辈子很少进城的农妇,只是不知道原来所有女人的痛苦都那么相似……我以为她们的烦恼和关注抑或痛苦也许更具体些,而非有些抽象的信念、希望、情绪……她在农妇里算是另类,不过肯定不会只有她一个……我敬佩她,因为她选择不仅仅凭本能和周围的环境活着,哪怕痛苦
  
  不知自己是不是女性主义者,也许算比较温和的吧。我愿意很大方的说女人需要男人的爱,关怀,情感,尊重,亲近,身体……但女人也需要自我,她的朋友,她的空间,她的快感,她的厌恶……一切一切以她自我为出发点的选择、感受。
  
  关于自我,像一层窗户纸,没有捅开前一片无邪,那么容易笑那么容易哭,一切都很简单……突然不知从某刻起你意识到你的想法,是或者不,开始问自己我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我想怎样?你是独一无二的你,唯一的你。那层窗户纸被捅破,洞越来越大,你开始若有所思,开始想看看那层纸的后面……等你推开窗,其实也没看到什么,你继续走,越走越远……是你开始去寻找遗失掉的还是跟着一种呼唤去探索从未到达过的地方?没有答案
  
  野草在歌唱,是的,一条长长的路上布满野草,当你踏上它就开始了充满乐趣与艰辛之旅。这是古往今来女性寻找自我的荆棘之路,或悲壮或惨烈或幸福或不知所终……
  
  据说男人都怕聪明的女人,因为她有了思想就不仅仅是男人的附属品。到今天大部分的舆论导向还是把女人向消费的、外表的、更符合男性要求的方向去培养,这会省事的多
  
  玛丽并非完美,她只是众多挣扎在真实生活中女性的一个缩影,她的追求是半无意识的,所以不彻底也很悲惨,但她的需求是真实的,如我们每一个人
  
  通往天堂的巴比伦塔因为神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而崩塌,不过我想有一座巴比伦塔还在日夜不停的建造,这是女人们的巴比伦塔,它总有一天会到达天堂……
  
  


  莱辛老太一获奖,想看她作品的人有福了,我随便去了几个卖书的地方,到处是她的书在热卖,不管是早出过的,还是新出的,获奖成了她最大的卖点。我也抵不住诱惑。把一本《野草在歌唱》和《金色笔记》牵回了家。
  
  
  
  《金色笔记》很厚,写法也特别一些,我还没有看完。先来说说《野草在歌唱》。
  
  
  
  众所周知,莱辛有在南部非洲生活的经历,《野草在歌唱》就是以南部非洲为背景的一篇小说,那时,种族隔离被认为是一种合情合理的制度,那些土族黑人在白人眼里,只是会劳动的机器。但我不认为这本小说是一批判种族隔离的书,那里面的女主人公发生的故事,只要稍去掉一些背景,就可能发生在中国。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郎怕选错行,娘怕嫁错郎。”而这本小说偏偏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白种男人自以为开农场能赚大钱,而另外一个白种女人嫁给了这个男人,结果这个白种男人没有赚到大钱,白种女人也发生她犯了她一生中最大的一个错误,嫁给了这个不能给她幸福甚至最起码的物质的舒服的男人,结果上演了一场双重悲剧。最后女主人公绝望而死,那他们的那个男仆挥向她的刀子,只是加快了她的死亡几秒钟而已。
  
  
  
  任何个人的不幸都可以归为时代的悲剧、社会的悲剧(比如种族隔离政策),但时代的悲剧、社会的悲剧却永远会通过个体的一系列的错误的选择或者天生的性格缺陷来完成。《野草在歌唱》的女主人公玛丽,童年差不多经历了杜拉斯的《情人》里那个殖民地女孩的经历,一个酗酒的父亲,一个抱怨的母亲,成年以后的逃离,她以为她不会重复她母亲那样的悲剧,最后终脱不了童年的阴影已经给她打造好了的命运。她好象一直地抗拒着什么,逃离着什么,最后主动选择了一个陷阱,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她也曾试着爬出来,当她最后知道,她再也不可能爬出来之后,就彻底的放弃了,任凭时光把她的生活慢慢消磨,最后象油灯那样熬尽。
  
  
  
  小说中的那个黑人仆人,依稀上我想起劳伦斯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里的那个园丁,那个仆人虽然象园丁那样勇猛,并且善良,但玛丽远没有查太莱夫人那样勇敢,他们两个到底有没有做那种事,小说里语焉不详,还有最后出现在她的身边的那个年青白人,好象也曾经让她有一刻的回光返照,但不久她就熄灭了。
  
  
  
  莱辛把这本小说写得非常朴实,几乎没有任何的“花招”,但随着玛丽不幸命运的慢慢展开,我们还是能慢慢感觉出她的功力来,特别是玛丽将死之时,对自己不幸的反省,以及那种心甘情愿慢慢熄灭的欲念,看了让人难受,在她不算长的一生中,只有死好象不是一次错误。
  
  
  
  莱辛写这本小说时,刚好三十出头,差不多就是小说中女主人公的年纪,她也许不是在写自己,但却通过这个女人写出了人的一种普遍的不幸,这样的不幸,不只是发生在种族隔离制度下的。


  因为售价便宜的缘故,我买了新近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多丽丝·莱辛女士的《野草在歌唱》,她的代表作《金色笔记》篇幅太大,且似乎不是为我这等非文学专业人士(或发烧友)写的,就算买来也不会去读,只有放弃。
  
  几个星期来断断续续读了一点,大部分时间忘了还有这本书的存在,又是一次无疾而终的阅读体验。遥远的非洲,陌生的人群,种族冲突,人性的挣扎……,这些本来是能吸引人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能打动我。作者因为是处女作,写作手法也显得比较稚嫩,冗长且沉闷或许是一个原因。这大约是传说中的纯文学的共性,多年前读劳伦斯等人的小说感受大抵也是如此,这些作者如果不出名,谁会去读他们的东西呢?我得承认,我对不是发自内心的附风属雅或附会已经不感兴趣。
  
  当然,不排除有很多优秀的读者,以及能够与这些作品感同身受的人士,比如非洲人,良知未泯的殖民者,不乏思辨力的女性读者等等的存在,但那些已经成为过去了吧。我向来认为,大部分名著和化石差不多,只能激起考古或历史爱好者的兴趣,他们在阅读历史资料的同时,阅读这些作品,藉以了解当时社会的情形,人们的想法、愿望,感兴趣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等等,试图进入文学的以及历史的世界。不少作品的审美价值是很有限的,思想内涵则或者已是常识,或已被扬弃。一个读者(不以研究为目的)应该多读一些现代人写的东西,古典的、有价值的写法很多会被当代的作家继承下来,并且更容易理解——相对于文言或翻译作品,应该支持他们创作出属于自己这个时代的经典作品。
  
  就我的阅读经验而言,大部分经典名著意味着枯燥无味,很多写法已经过时,并且不适合现代人的阅读习惯。有人会说,在那些作品里面有永久不变的人性,我觉得这不是理由,随着时代、资讯的发展,人性也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况且要理解人性,看看周边的人群,读点《人性的弱点》,或者历史读物什么的,那里面的人性何其丰富、真实、鲜明?几千年了,人类积累的东西已经太多,如果莱辛女士不是获得诺贝尔奖,我怎么可能去读她的这些“伟大的”作品呢?
  
  真正值得永久流传下去的作品太少,很多名著一旦脱离当时的情境就鲜再有人问津(可是不反映现实情境又难以成为经典),当然话又说回来,我并不是否定经典作品的价值,毕竟它们在一段时间内确实有很多人读过,并且得到他们的承认与共鸣,再说了,有很多人读的东西未必就有多大的价值啊。
  


   那样的生活实在是太可怕了,一想到这里我就忍不住焦燥,但却又憋闷,真的可以改变命运吗?
  
   最终难逃一死。
  
   玛丽知道她的死期却无能为力,只有一死她才能提到解脱。她真的解脱了吗?
  
   玛丽是个病人,她自己心里也明白,她走不出童年的阴影。
  
   迪克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是个懦弱、固执而又自私的人吧?虽然他时常显露出温柔的语气及神色来,但是他为了自己的梦想把一个女人“骗”到了穷乡僻壤的荒郊野外来,而且还要试图来改变这个女人。
  
   摩西呢?他是个土人,可是他又有一点文化,会读书看报也会提一些比较“深刻”的问题,可他更多有的应该只是强健的身体以及一种对于模模糊糊“平等”的渴望。我还是不太了解他杀掉玛丽的动机,真的是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背叛”吗?还是一种仇恨呢?而这处仇恨其实是可以杀死任何人。
  
   关于性别,关于种族,关于阶级……这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也是消除不了的,不管你是多愚昧还是多前卫,它都在那,永远在那。
  
   所以女人,有必要保持一时半刻的头脑冷静,虽然爱呀恨呀这些个情感随时要有所寄托,但也不能稀里糊涂逮谁就寄托给谁。
  
   哪有什么救星?


  其实最近就没怎么读书。北宋政治看了一半,书不错,就是没什么功夫读。野草在歌唱也差不多,放在包里很久了,今天晚上没什么事情,也不想干事,就一个小时翻完了。
  书的主题其实放在现在看起来没什么新意,前半部分也挺没意思的。不过越往后越好,适合从平静到冲突的故事发展。尤其是最后的几段讲玛丽的感觉的段落很挑战,很有视觉性,不由得佩服莱辛一下,处女作写出这样的地方还是很棒的。当然,也许那样的场景也只有亲身的体会才能写出来吧。


要看原文,翻译的很烂的,词句使用也很糟糕。我是在美国读高中的时候看的原文英文版。


我是英文、中文合着看的。


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我也认为野草在歌唱其政治意味要更大于其女性观点的立场。


很有帮助~~~


深刻......


我要写这篇的论文 你能帮我下伐~如果这个文章是你写的 那你是牛逼闪闪啦 hhh


没写完。


……
我感觉吧,这部小说重点不在于玛丽匆匆嫁了,被逼的;而在于白人对土人的压迫。


写得真好,能写出这样文章的女人,精神生活不会是贫瘠的
其实城市能带给你什么呢?那些所谓的展览,讲座,不会像看起来那么美好
而网络的存在,提供了更方便的交流的渠道


我觉得写的还是比我的好
不过对我貌似很深奥
我怒。。。


全书的焦点是不是关于人权的刻画?


faint,一点有关书的内容都没有。建议mc看点别的评论。这本书是讲特定历史文化环境里的矛盾和冲突,当然,毕竟主角是个女性,不过我倒觉得这个性别不是绝对因素。


性别因素并不是关键的,种族因素才是。


LSS的,是土人的人权吧,但是焦点聚集于一个白人女人的压抑和疯狂。


任何个人的不幸都可以归为时代的悲剧、社会的悲剧(比如种族隔离政策),但时代的悲剧、社会的悲剧却永远会通过个体的一系列的错误的选择或者天生的性格缺陷来完成。有点道理。
她好象一直地抗拒着什么,逃离着什么,最后主动选择了一个陷阱,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她也曾试着爬出来,当她最后知道,她再也不可能爬出来之后,就彻底的放弃了,任凭时光把她的生活慢慢消磨,最后象油灯那样熬尽。
我喜欢这段话。


名著,有些读来是挺痛苦的。
我也向来就随性而读。
徐訏应该不算有名气的人,但它的作品的确比某些名著要有趣有益得多。


徐訏是何许人也?


别把“名著”想的那么沉重~


唉,既然和你有莫大冤仇,还是来捧你一把吧。既然明知道捧不红,就更要捧一捧,以证明你如何得不堪造就。


还有,你这个人,为什么一写到处女两字,就顺下来要亲身。汪公公的境界几年来都高不上去,到底是为什么!


MLGB,这跟处女有什么关系。我还是处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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