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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

[美]乔伊斯·卡罗尔·奥兹 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作者:

[美]乔伊斯·卡罗尔·奥兹  

页数:

574  

字数:

454000  

Tag标签:

无  

前言

  本书是一部小说体裁的历史,换言之,是一部以个人的想象书写的历史,是现存的唯一的一种历史。从1962年至1967年,我在底特律大学教授英语。该校是耶稣会兴办的,有数千名学生,其中不少是走读生。就在这期间,我见到了本书中的莫琳·温德尔。她是我夜校班的一名学生。几年后她给我写信,我们彼此就熟识了。她所遇到的各种问题以及她那复杂的经历,深深地吸引了我。此时,我意识到她的身世可以写成一部小说。正如她在给我的一封信中所说的那样,也许是由于她和我之间的某些相似之处,使得我们接近起来。对于她的身世,我最初的感觉是:“这一定是虚构,不可能完全是真实的!”后来我却觉得“只有这样的小说才是真实的”。因此,这部真实地描写“他们”的小说《他们》,并非运用某种文学技巧,向读者指出某人某事,而主要是根据莫琳的大量回忆撰写成的。她说的话,只要可能,都逐字收入本书。正是她对自己身世的难以排解的回忆,才使我获得了这本小说的大量素材。对于莫琳来说,她的这些“自白”,具有某种心理治疗的功效,也许会使她得到一些短暂的益处;而对于我来说,作为一个见证人,如此丰富的素材倒使我一时忘了自己的现实、自己的生活,而被温德尔一家梦魇般的厄运取代了。他们的生活经历与我的经历古怪地交叠在一起,我开始梦见他们,而不是梦见自己,我几次三番地梦见他们的生活。由于他们的生活离我甚为遥远,所以一旦接触,它就具有一种强烈的感染力。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的生活本身就是一部小说。然而,经过周密调查,我发现小说情节尚有混淆不清之处,因而做了某些改动。但小说的情节绝无为了增强戏剧效果而进行夸张之嫌。实际上,对在其他一些自然主义作品中已详尽描述过的污秽不堪、骇人听闻的贫民窟生活,本书只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因为我担心过多的写实会使人难以忍受。  从那以后,我们都离开了底特律——莫琳现在是密执安州迪尔本的一个家庭主妇,我则在另一所大学执教。而莫琳的哥哥朱尔斯·温德尔,这个怪诞不经的青年,大概还在加利福尼亚州吧。有朝一日,他也许会自己动笔写一部类似的小说,只是他不会起一个像《他们》这样不屑一顾、闪烁其辞的书名罢了。

内容概要

本书是美国著名女作家乔伊斯·卡罗尔·奥茨的一部力作,出版后获美国全国图书奖。善良而浅薄的洛雷塔几经生活的打击,变得麻木不仁,逆来顺受。大儿子朱尔斯早年离家,在社会底层挣扎,结果遭枪击几乎丧命。女儿莫琳为钱卖身,后来嫁给一个已有三个孩子的男人,变得冷漠而自私。本书采用自然主义的写作手法,通过对温德尔一家经历的描写,展现了三十到六十年代美国下层人民的生活图景和美国社会在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掩盖下的矛盾、颓废和罪恶的一面。在表现女性人物与暴力的关系的同时,反映了以男性为中心的意识形态给女性造成的肉体与精神的伤害,揭示了暴力之下隐藏的女性的悲哀与无奈。

作者简介

乔伊斯·卡罗尔·奥茨(Joyce Carol Oates,1938— ) 1938年6月16日出生在纽约州洛克波特市附近伊利县一个工人家庭,从小寄养在务农的外祖父家,在只有一间教室的学校里上学,过着“非常悲惨的日子”。直到高中时,进布法罗市郊一中学学习,才受到较为正规的教育,并开始爱好文学。1956年,奥茨考入纽约州的锡拉丘兹大学,主修英国文学。期间开始学习写作,曾获得女大学生小说创作比赛一等奖。1960年,她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锡拉丘兹大学,一年后,获得威斯康星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962年入底特律大学任教并进行创作。1967年移居加拿大,1978年回国,当选为美国文学艺术院院士,此后即在普林斯顿大学任驻校作家、客座教授,讲授文学创作。奥茨是一位多产作家,自1963年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北门畔》问世以来,迄今已出版长篇小说28部,短篇小说集17部,诗集8部,剧本4个,论文集等5本。

书籍目录

第一部 沉默的孩子
第二部 我来到了谁的国度
第三部 回来吧,我萎靡已久的灵魂……

章节摘录

  第一部 沉默的孩子  1937年8月的一个热烘烘的傍晚,一位坠人情网的姑娘伫立在镜子前面。  她叫洛雷塔。她爱镜子里头的人儿。这梦幻般的、令人喜悦的爱,使她心中升起一种不安的、无名的激动——事情会怎样发展呢?又会出什么事呢?她叫洛雷塔。她喜欢这个名字。不过洛雷塔·波茨福连在一起她就不那么高兴了。她的姓是个累赘,一点儿也不悦耳。她站在那儿,眯斜着眼朝衣柜上那面塑料镶边的镜子瞟去。她一边寻找着最佳的角度,一边端详着自己那绯红、健康、不很出众的相貌,似乎要从中看出某种大胆和危险的端倪来。照镜子如同展望未来;未来的一切在等待着她。她爱的不止是自己的脸蛋儿,她还爱其他东西呢。她在埃杰斯洗衣店工作。能干上这个差事,她深感幸运。上班时,车间雾气腾腾,疲于奔命的工作使她萌生出一种激动的感觉。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今天可是星期六了。  她面庞相当丰满,双颊俏皮地微微鼓起,这使得她看来比实际年龄年轻。她十六岁了。眼睛是蓝色的,一种呆滞的淡蓝,并不那么炯炯有神。双唇涂得鲜红,这正是此时最时尚的色彩。眉毛也完全按最流行的式样拔过了。她难道不曾为星期日报纸副刊上的那些特写文章而梦魂萦绕?她难道不曾在上班的路上,为欣赏“三一”剧院门口的画片而流连忘返?她穿着海军蓝束腰女裙,腰肢出奇地纤细。双肩略嫌宽些,简直有点儿男子气了。她是个健壮的姑娘。在那有力的双肩上,是她焦躁不安、神情恍惚的脑袋。金黄色的鬈发披散着,卖弄风情地掠过耳际和衣领,一直拖到背上。当她在人行道上疾步而过时,金发在身后飘动起来,引得男人们留步注目。可她从来没有闲心对那帮男子回敬一眼——他们就像电影里的配角儿所起的作用不过是陪衬中心,并且向观众表明中心在什么地方。想到这些,她十分惬意。在她那美好、纯洁的生命背后是整个人类,他们都是健康的。她喜爱这一点。一想到世上有这么多像她一样的姑娘,她心里就美滋滋的;不过她还不能确切地表达出这种情感。她对女友丽塔说:“有时我会无缘无故地感到开心,我一定是神经不正常了吧。”清晨,她得拖着沉重的步伐,叫起父亲,再伺候哥哥布洛克吃早点,还得趁他们两人没干架时把哥哥轰出门去。尽管如此,她还是感到一种异样的欢乐,一种敏感的激动。这种心情是任何力量也抑制不了的。究竟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哦,你并没有神经不正常,”丽塔体贴地说,“你还没到时候呢。”  她用一把沉甸甸的粉红色刷子梳理着头发。瞧着自己那发蔫的鬈发,她心烦起来——这都是酷热所致。从街对面公寓敞开的窗户里,传来收音机的音乐声:这表明此刻已是星期六之夜了。当预感到在漫长的来日里,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时,她的心不禁怦怦跳起来。父亲失业近十个年头了,啥也干不了,喜欢躺着,爱喝酒,爱抽烟。多少光阴从他身旁溜走,永远无法追回,可他无动于衷。洛雷塔却觉得时光流逝得太快,感到非常不安。她不在意地用梳子轻轻地、爱抚地搔弄着她那裸露的臂膀,一种夏末黄昏时刻梦幻般的感觉攫住了她。这时,厨房里传来一个人重重坐下的声音,仿佛在回答她,对她的迷惘做出了反响。  “喂,洛雷塔!”布洛克喊道。  “唉!来了!”她的嗓音粗粗的,像是洗衣匠和街上行人的声音。然而,这并不是她本来的嗓音。她的声音是娇柔低沉的。  她去厨房给布洛克张罗晚饭。厨房很窄,布洛克只能坐在过道上,挡住了她的路。“对不起!”她扮了一个鬼脸,讥讽地说,一面挤了过去。布洛克也穿着星期六的晚礼服:一套蓝西装,一根黄领带。几周前,他刚满二十岁,可这年岁在洛雷塔看来已经很大了,一种神经质的、狡狯的神情早已刻印在他的脸上了。跟洛雷塔一样,他的头发也是金黄色的,只是变深了,像洗碗水似的。他一个月最多洗一次头。由于油垢太多,头发是硬邦邦的。他的脸健壮、瘦削、颧骨突出,酷似他们母亲的脸。自从几年前他们的母亲去世后,洛雷塔就注意到,在布洛克的脸上映着母亲的影子。当他勃然大怒时——他总是缠住“老头子”和几个邻居——洛雷塔就仿佛看到她母亲那种烦躁不安的凶相,感到胆战心惊。  “耶稣基督,是香水吗?是那玩意儿在发出臭气吗?”布洛克说道。  “去你的吧,真无聊。”  她从冰箱里拿出一碗土豆倒进油锅,土豆皮是她早就削好了的。油吱吱地响着,朝着她的身上溅去。布洛克大模大样地坐在桌子的一端,使她来回走动很不方便。他如同溅出来的油一样,叫人讨厌。只须瞥一眼他那副洋洋自得的样子,就知道他是多么可恶了。


编辑推荐

  美国当代女作家乔伊斯·卡洛尔·奥茨善于描写暴力,把人们压抑在心头的恐惧与不安诉诸笔端。其代表作《他们》在表现女性人物与暴力的关系的同时,反映了以男性为中心的意识形态给女性造成的肉体与精神的伤害。小说抓住并反映了美国六七十年代动荡不安的社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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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终于买到了,很好!谢谢当当网!!


服务很满意,邮递也快,重要的是我终于买到这本书了、。


很厚,封面很艺术,买回来写论文用,很喜欢


   头一次读奥茨的小说,《他们》给我的感触如同《国王的人马》,前半部分很一般,后半部分很精彩。
   读完之后,才发现任何地方的穷人都是一样的:有梦,有追求,有挣扎,但最终的结局无外乎失败或者成功。但是,他们都没有成功。
   小说《他们》描写了生活在底特律汽车城的一家人的遭遇。故事从洛雷塔开始,洛雷塔16岁,把一个混混领回家过夜,没想到哥哥布洛克一枪毙了他。陷入麻烦的洛雷塔情急之下碰到了巡警温德尔,温德尔把事情摆平,也顺便把洛雷塔娶回了家。温德尔的母亲很不喜欢洛雷塔,处处压制着她,而随着温德尔的革职与死去,洛雷塔的生活陷入了麻烦,她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最终在远离城市的破旧农场安了身,洛雷塔生了三个孩子,大儿子朱尔斯和两个女儿莫琳、贝蒂。
   大儿子朱尔斯逐渐长大,开始了逃离家庭的行动。他四处做工,卖力干活,却怎么也找不到成功的方向。莫琳也想离开家,但是没钱怎么行,她在14岁的时候成为妓女,却被继父打得半死,在床上躺了一年多才“清醒”过来,后来她“勾搭”上一个老师,破坏了别人的家庭,终于成了家,过着卑微而忍耐的生活。小女儿贝蒂也始终在外面胡混。
   所有的贫穷的人都在煎熬。
   小说从30年代的大萧条一直写到60年代的民权运动。反映的社会面很宽,也表明作者很有雄心。奥茨好像是美国社会的良心,她在体察整个底层社会,体察人们的疾苦和灾难。《他们》笔下的他们渴望生活,但是却不知道怎样去争取,他们迷茫,痛苦,彷徨,挣扎,他们探索,前进,打转,回旋,他们努力,执着,梦想,哀伤。他们的生活让人嘘吁,让人叹息,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当一开始就错了,如何才能挽回?
   小说中的女人们都被禁锢在狭小的圈子里,生活贫苦,呼吸困难,他们渴望爱情,渴望男人,但是男人是不可靠的,爱情是飘渺,如同水中月,雾中花,她们的努力是徒劳的。
   小说中的男人们都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和社会的底层,他们有蛮力却只能抢只能偷,只能在贫困中低下幻想的头,他们没有知识,没有前进的方向,他们也有爱情,但是都经不起生活的重担和磨难。
   生活是卑微的,生活是贫穷的。他们在努力,他们渴望生活,也许他们不懂生活。但是谁又懂呢?
   社会如此复杂,我们该何去何从?
   09、11、16


他们 叙述平实 细节繁杂 但是却让人感觉清晰 语言因为平实很有吸引力 他们描绘出了 社会一层的思想状态 在他们那里 我总是读到时间的黏质 他们是人类最早的状态 他们还是个婴儿 只是一生下来就来到了这个经历了几千年文化洗礼的社会 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要遵从于最高的准则 只是追从遗留于身边的思想 成为了社会的一员 溶于了这样一个 不知道是不是为他们设计的社会 忘记了 这个社会是从人们开始创造的 所以他们最朴实 他们追从 反应的是人最基础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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