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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饭店

阿瑟·黑利 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01-01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作者:

阿瑟·黑利  

页数:

476  

字数:

364000  

译者:

杨万,林师明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在上个世纪后半叶以写通俗作品而闻名欧美文坛的小说家中,阿瑟·黑利实在是很突出的一位。他出生于英国,国籍却是加拿大,而成年后又长期侨居美国;他曾当过公务员、英国皇家空军飞行员、房地产掮客、商业杂志编辑和广告经理人员等。——这些丰富的人生阅历,使他的作品题材广泛,风格独特。 阿瑟·黑利的作品都是以美国社会为背景,而且每一部都是通过讲述发生在一个行业内部的故事,来展示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某一个片断画面。 由于阿瑟·黑利作品中的场景大多设置为一个相对固定而又开放的场所,因而牵涉的人物可谓来自五湖四海,比如本书中,有饭店员工,有住店的顾客,有临时来开会的人,有私人侦探,甚至还有小偷。——这些人物看似庞杂,互不关联,却又非常自然地凑在一起。对许多人着墨不多,却常能惟妙惟肖,使其形象跃然纸上。而书中的主要人物,或高尚睿智,或勇敢坚强,或私欲旺盛,或颟顸糊涂,一个个都被用白描的笔法塑造得如见其人,如闻其声,令人读后掩卷难忘。

作者简介

阿瑟·黑利(1920-2004),他出生英伦,参加皇家空军征战二战,写尽美国社会百态之后,终老于巴哈马,但更愿承认自己是加拿大人。
  他的小说改编成电影,引领好莱坞的灾难片风潮;他的小说改编成电视剧,创造出历史最高的收视纪录。
  他的小说入选MBA教材,成为从业人员的必读之书;他的小说入选英文课本,是学习写作的经典范本。
  他是畅销书之父,作品被译作38种语言,总销量17亿册。他无时无刻不在编织故事,一天却只能创作600字。
  他是行业小说之王,人们从他的小说里了解空港经营、酒店管理、媒体运作、金融内幕,他却谦虚道:“我就是个讲故事的人,读者的其他收获不过是偶然罢了。”

章节摘录

  彼得·麦克德莫特心里想,如果按照自己的心愿,他早就把饭店的侦探长解雇了,可是他力不从心,如今又一次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正当最需要这位痴肥臃肿的前警察的时候,他却连人影都不见了。  麦克德莫特身高六英尺半,健壮结实,他俯着身子,不耐烦地轻轻摇着办公桌上的电话。“一连串事情同时发生,可谁也找不到他。”在那间铺着阔幅地毯的宽敞的办公室里,他对站在窗户旁的姑娘说。  克丽丝汀·弗朗西斯看了看手表。已快到晚上十一点钟了。“巴伦街上  那家酒吧间,你可以试试看。”  彼得·麦克德莫特点点头。“电话总机正在向奥格尔维常去的地方查询。”他打开办公桌抽屉,取出香烟递给克丽丝汀。  她走近来拿了一支,麦克德莫特给她点了火,然后也给自己点了一支。在她抽烟的时候,他目不转睛地瞧着她。  克丽丝汀-弗朗西斯几分钟前才离开圣格雷戈里饭店总经理套房里自己那间小办公室。她今天工作得很晚,正打算回家去的时候,看到副总经理室的门缝里透出的灯光,便走了进来。  “我们的奥格尔维先生有他自己那套规章制度,”克丽丝汀说道,“历来如此。奉沃·特之命。”  麦克德莫特朝话筒里讲了几句话,然后又等待着。“你说得对,”他承认道,“我曾经想把我们那伙死气沉沉的侦探人员整顿一番,但碰了钉子。”  她低声说:“我可不知道那回事。”  他瞧着她,露出一副疑惑的神情。“我以为你什么事情都知道呢。”  通常她是什么事情都知道的。作为沃伦·特伦特——新奥尔良最大一家饭店的老板,性情暴躁,捉摸不定——的私人助手,克丽丝汀对于这家饭店的核心机密以致日常事务都是一清二楚的。举个例说吧,她知道一两个月前才被提升为副总经理的彼得,实际上是他在管理这家规模宏大、业务繁忙的圣格雷戈里饭店,但是薪俸不高,权力有限。其中缘由,她也是一清二楚的,这些缘由涉及彼得·麦克德莫特的私生活,被归在注有“机密”字样的档案里。  克丽丝汀问道:“到底出了什么事呢?”  麦克德莫特令人愉快地咧嘴一笑,顿时使他那粗犷的、近平丑陋的容貌变了样。“十一楼对一个类似性乱聚会提出抗议;九楼的克罗伊敦公爵夫人声称一个房间侍者冒犯了她的公爵大人;据报告,在1439号房间,有人呻吟得很怕人;碰巧夜班主管生病请假,而其他两个侦探正另有任务。”  他又朝着话筒讲起话来。克丽丝汀走回到这间在正面夹层的办公室的窗户旁,她仰着头,不让烟雾遮蔽自己的视线,然后漫不经心地眺望着市区。穿过毗邻的建筑物中间一条大街一直朝前望去,她可以看到那熙熙攘攘、拥挤不堪的长方形法国居民区。虽然离午夜只有一个钟头了,但在那个区里还刚刚是华灯初上,打烊很晚的夜酒吧、夜总会、爵士音乐厅和脱衣舞夜总会门前的霓虹灯—还有黑乎乎的百叶窗背后的灯光——将一直亮到第二天的凌晨。  在北面某个地方,可能就在庞恰特雷恩湖上空,黑压压的一片,预示着一场夏季的暴风雨即将来临。低沉的隆隆声和偶尔出现的闪电,使人感觉到暴风雨已经开始了。倘使走运的话,暴风雨朝南向墨西哥湾移动,那么到天亮,新奥尔良就会下雨了。  克丽丝汀心里想,这场雨将受人欢迎,因为持续了三个星期之久的闷热潮湿天气,给这个城市各方面都带来了紧张。一下雨,连饭店里也可以松一口气了。这天下午,饭店的总工程师又在抱怨了。“如果不能马上把一部分空调机关掉的话,这样下去我是无法负责的。”  彼得·麦克德莫特放下电话。克丽丝汀问道:“你知道发出呻吟声的那个房间里住的是谁吗?”  他摇摇头,重新拿起电话。“我这就去查。或许是有人做了个噩梦,但我们最好还是把情况调查清楚。”  克丽丝汀在那张红木大办公桌对面一把有坐垫的皮椅子里一骨碌坐下,突然感到自己已是精疲力竭。平时,她早在几个小时以前就回到金蒂利公寓的家里了,可是今天工作特别忙,有两个会议要在这里召开,还有大量其他旅客要到,事情一大堆,许多事情都送到了她的办公桌上要她处理。  “好,谢谢。”麦克德莫特匆匆把一个名字记下,然后挂掉电话,“艾伯特·韦尔斯,来自蒙特利尔。”  “我认识他。”克丽丝汀说道,“他身材矮小,人挺和气,每年都要来这里住一阵子。如果你同意,我可以去了解一下。”  他犹豫不决,眼睛看着克丽丝汀苗条匀称的身材。  电话刺耳地响了起来,他拿起话筒。“抱歉,先生,”接线员说,“我们找不到奥格尔维先生。”  “不要紧。给我接侍者领班。”麦克德莫特心里思忖着,即使自己不能解雇饭店的侦探长,明天早上也要训斥他一顿。眼下,他要派人去处理十一楼发生的乱子,他自己则要去处理公爵和公爵夫人的事件。  “我是侍者领班。”电话里说道。他听出是赫比·钱德勒的低沉而带有鼻音的声调。像奥格尔维一样,钱德勒也是圣格雷戈里饭店的老员工了,并且素以比饭店里其他职员有更多的生财之道而闻名。

媒体关注与评论

  阿瑟·黑利是一个传统的现实主义手法的继承者,他以善于描写当代美国社会现实著称,而且对现实的反映比较忠实,这在一定程度上与他丰富的生活经历有关。  ——《大饭店》译者  他沉思良久才写上几个字,每天虽只限定600字,却要花上6个小时。  ——希加·黑利


编辑推荐

  阿瑟·黑利,1920-2004,“行业小说之王”阿瑟·黑利经典之作。职场实战手册,行业入门指南。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必读“教科书”。小说因其写实,入选MBA分析教案。  闷热的新奥尔良,豪华的圣格雷戈里饭店面临严重财政危机,即将被大财阀收购。从周一到周五的时间里,上至高级经理,下到临时清洁工,几乎所有的酒店员工卷入了一场残酷的生存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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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阿瑟·黑利的作品,更惊叹他的“一本书一个行业”,曾经渴望能与他有类似的经历。这次有机会得以收藏,很开心。


这是我所看到的最好看的一本职场小说,我自己就是从事饭店工作的,觉得这本书写的很好,每个做酒店管理工作的人都应该好好看一看!


这是响应老师号召,学英语,读到的双语小说,因为好看,就借了中文版,故事吸引人,又有人请味,但是后来就没有书出版了,只有旧书可买。我就等啊等,不信好书没有出版社发现肯出版,终于等到了。这个版本的翻译和第一次看的翻译一样,应该就是老版本的译文。喜欢阿瑟黑利的小说,描写到所涉及行业时很细致,但又不啰嗦和多余,而且像看电影剧本一样。可惜据此改编的电视剧年代太久远了,不能得见。遗憾之至。此书,纸张尚可,但稍薄,排版字体一般,不大不小,比我手边的北青报字体要大。希望译林继续出版阿瑟黑利其他的作品。


作为即将踏入酒店行业的人,老板推荐这本书给我,一本小说,但是却告诉了我酒店该怎么做


以前上学的时候读过这本书,这次买来再读,依然觉得非常好看,喜欢阿瑟的所有作品。


早年就看过了 很精彩 阿瑟黒利写这样的群像戏真是精彩啊 矛盾集中在一起爆发出来
就是译林这个版本的纸张不是很好


我很喜欢这本书,不是当做小说来读,也当做一本饭店经营的书来读,虽然年代离今天有点久远了,但是很多规律性的东西一直以来没有什么变化,经营上本质的东西仍是不变的。推荐给有好奇心的读者来读一读这本书。


书很不错用故事的形式让人了解酒店管理的一些细节很受用而且价格也合理


对于阿瑟黑利的作品我就不多说了!
他可以说是现代商战小说的鼻祖!


拿到手是挺厚的一本小说,通读下来确一点没觉得冗长。描写的人物不少,但个个都很有意思。很值得一读。


下了一部连续剧《巴比伦酒店》和这个内容几分相似,还是值得一看的。


时过将近半个世纪,读起来还是觉得很经典.可做饭店服务行业教材


保持作者一贯的水准,让人难忘


刚收到,看了几页,还可以,里面很多词在现在的饭店业中已经不用了...故事还没开始...


经典的外国书。。。。


虽说写的年代久 单数的内容还是很不错 理念也不错 书本身质量也很好 价格再便宜点就更好了


写的很到位


喜欢它很现实的职场描述


一位学者推荐的,学习了


已经看到一半了,很好的书,还会继续关注


情节不错,看介绍不错才买的,留着消磨时间


还没读 买了很多本书 一本一本看


《大饭店》,阿瑟黑利著,杨万、林师明译,译林出版社,2009年1月1日第1版,476页,36.4万字,书价32元。这个版本据说同1981年译林出版社首次出版的译者及内容完全相同。

阿瑟黑利是一个很特殊的作家,被誉为现实主义的小说家。现实主义啥的咱不懂,但看他的作品确实都很现实,现实的让人误以为不是小说,而是记录文学呢。阿瑟黑利的作品几乎都是以某一个行业内部的故事,如《最后诊断》、《航空港》、《钱商》、《汽车城》、《烈药》、《晚间新闻》和《大饭店》。其中前五部在十多年以前看过,而最有名的《大饭店》却迟迟没有看到。最近在当当上偶然找到了《大饭店》和《晚间新闻》,于是终于可以看看这本据说最有代表性的小说了。

看小说就如同选衣服,个人的口味不尽相同。有的人可能一开始看到阿瑟黑利这种文质彬彬的口吻并不一定习惯,毕竟都已经是几十年以前的作品了。例如《大饭店》出版于1965年,三十五年的时间了,饭店的工作习惯早已经发生了变化,读者的口味也发生了变化。特别是现在的快餐文化,对于这种老式的大部头的小说,但慢慢的看进去后,重新找到了十多年以前其他几本书的感觉。

一如既往,阿瑟黑利书的结构比较巧妙,节奏比较快,全书描写了四天半的时间里,发生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一家私人色彩较浓的大饭店的营运、收购、管理、种族等各方面的经历,涉及到前厅部、客房部、餐饮部、财务部、工程部、办公室等诸多部门。同样,重点突出了(品格正直)个人的作用,以及无奈之下皆大欢喜的结局。

根据网上的说法,看过这本书就可以掌握饭店的基本内情,这本书据说还是旅馆管理专业学生必读的“教科书”。除去由于酒店管理风格的不同导致的岗位和职能的不同,以及三十多年来新增添了很多新的电脑、电子房卡、信用卡、夜审和稽核等岗位和部门,大致上基本还是相通的。顶多由于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已经专业的酒店管理公司的出现,导致新出现了甲方驻店经理这一新的岗位。此外,由于我们的特色,采购部的位置越来越重要和敏感。

总的来说,《大饭店》不属于流行的小说,也不具有目前快餐文化的特点。从这点来说,估计坚持下来全本看完这本书的读者的岁数都应当属于80前了,也都属于开始或者即将开始回顾的时候了。这本书,也符合这个特点。


是的,在当当百万丛书里面挑选到了阿瑟的这本<大饭店>,记得当时是想读一些社会方面的,正好有人给这本数的评价很高,就买下来了;是一本不错的书,从第一章开始很顺畅地就读下去了,完全没有半点的不耐心,读小说不觉得繁琐,没有冗长的情节,想不到的巧合,没有难记的外国名字,很轻松地读着;还有最后的结局没有读完,但是大概可以猜得到,阿瑟说自己只不过是个讲故事的人,那么他的确是一个很好的讲故事的人;


阿瑟黑利前几年的书都买过看过,但都毁于大火。因为喜欢,现在有闲了,重新购买再看。发来的书用玻璃纸包装着,好啊。


非常好的书,新版本


还没看,不过既然有那么多人买,口碑肯定不是吹出来的


是叔叔推荐给我的,应该还可以的。


看过影视版的大饭店,觉得没有原作写的那么扣人心弦,阿瑟的作品不愧是深入职场的作者精心打造的,好看


二十年前看过,看得是浪漫的结局;今日又看,感叹于科技的发展,科技如何改变了行业,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在这二十年中!


质量较好、印刷还行,分量挺沉的。但是书的封面是纸质的,不是塑胶质的,感觉挺古朴,但是不易保管,很容易弄脏和损坏。


  摘自《城市快报》 作者:张 玥
  
   “我的大脑无时无刻不在编织故事。”早年在一次接受记者采访时,阿瑟•黑利如是说。
    在读者眼里,会讲故事的作家永远最吃香,莎士比亚、大仲马、狄更斯……从古到今都是这样。阿瑟•黑利就是攥住了这个法宝,让自己在三十多年的时间里成了香饽饽,小说写一本火一本,以致人家送他一个绰号,“畅销书之父”。在黑利之前,并不是没有畅销作家,人们之所以这么称呼他,无疑表示了一种敬意。
  
    小说成为教科书经典
    1959年,黑利写出了小说处女作《最后诊断》,讲述了一起由于误诊导致婴儿死亡的事件。此后六年时间,他一直潜心酝酿下一部作品,直到1965年才推出了成名作《大饭店》。
    这部二十多万字的故事,只写了五天里发生的事情:一家豪华饭店面临财政危机,即将被大财阀收购。上至高级经理,下到临时清洁工,几乎所有的员工都在这几天内卷入了残酷的生存之战。
    《大饭店》的创作过程塑造了典型的“黑利风格”,即在动笔前一定要广泛搜集资料,并对描写对象进行调查研究。他能花上大半天的时间听一个旅店的雇员发牢骚,只为了从其嘴里了解这个行当的有趣细节;能在机场一待就是一夜,观察那里拆分包裹的过程,回来后甚至写出调查报告——尽管在作品里可能只做一句简单的描述。
    由于黑利讲述的常常是一个行业内的故事,因此他在写作前会对许多专业人士进行采访,获得第一手的素材和最直观的感受,这也让他的文字中带有了一些新闻风格。而这样的准备过程,常常要花掉他几年时间。
    但这种写实给黑利带来了巨大的成功,《大饭店》的内容甚至被选入MBA的教案,并成为酒店管理专业的教科书。
  
    引领灾难片风潮
    写完《大饭店》后,黑利移居到美国加利福尼亚。当年的加州航空业非常发达,洛杉矶等地都拥有重要的国际机场,也许正是这些给了黑利灵感,让他写出了最知名的作品《航空港》。
    《航空港》同样讲述了短短数小时内的故事:一个国际机场面临着接连不断的突发事件,暴风雪、示威、自杀者带来了诸多威胁,而机场人员之间又勾心斗角,让灾难一步步靠近。
    《航空港》于1968年出版,成为当年美国最畅销的作品,两年后被改编成电影时,票房收入超过了一亿美元,和同时期得过奥斯卡奖的《毕业生》等影片的票房差不多。它更为好莱坞带来灵感,使得灾难片一时成为主流。
    二十多年前《航空港》被翻译成中文时,它的译者讲过一个有趣的段子:《航空港》的电影后来在电视上播放时,旧金山的观众都不愿意动弹,直至片子告终才起身去厕所,导致当时马桶大量冲水,以致自来水一时供应不上……
  
    皇家空军出身的作家
    在功成名就之前,黑利的文学之路也并非太顺利。
    黑利于1920年出生在英国,本来对文学颇有喜好,却因为家境贫困不得不辍学。此后不久二战爆发,黑利像海明威、冯内古特等作家一样加入了盟军部队,在英国皇家空军服役八年,之后移居加拿大。
    在加拿大初期,黑利做了数份工作,做过掮客、推销员、广告经理、杂志编辑等等,一边赚生活费,一边继续自己的文学梦,奋斗了快十年才取得成功。那时他主要写电视作品和快节奏的小说,因为只有这些能让他在业余时间内迅速完成。1956年,他编写的电视电影《险中行》(Flight into Danger)播出后大获成功,为他赚来一笔收入,使他从此能专职写作。
    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那时电视电影这种形式刚刚风行。黑利正是凭借这种对影视艺术的敏感把握,加上他的文学素养,促成了其后来的成功。
  
    史上最高收视率
    《大饭店》和《航空港》让黑利赚了很多的钱。有意思的是,由于当时美国的税收极高,为了不让稿费损失太多,黑利跑到了古巴北部的巴哈马过起了避税生活。
    此后的黑利依然对各种行业持有独特的兴趣,他的几部作品也延续了此前的风格,如《城汽车》写的是汽车行业,《钱商》写的是银行业,《烈药》写的是药业。
    有人说黑利的每一部作品都能让人了解一个行业的底细,知道其中的乐趣和苦闷,了解那些猫腻——最夸张的说法是,当《汽车城》出版后,很多美国人不敢买周一或者周五生产的汽车,因为黑利在小说中称,在这最靠近周末的两天里,汽车工人的注意力总是不太集中。
    黑利的作品非常通俗,故事性强,特别适于被改编成影视剧,这也使得他获益良多。《钱商》被改编成电视剧后,就曾创下美国史上最高的收视率;当年其作品被引入中国时,除了书之外,广播剧、电视剧等改编作品也对中国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不过,在1984年完成《烈药》之后,黑利就渐趋沉寂,此后十几年里只写出两部小说,并远离了影视圈。
    2004年,阿瑟•黑利在巴哈马的家中去世,喜爱行业小说的人们永远失去了一个天才。
  
  


  没看过原著,对译者首先表示感谢,把紧凑离奇的故事用如此流畅和富有画面感的母语表现出来,就算诚如他言有微小的癖陋也未妨碍人们对主旨的完整理解和因之而有丰富联想。本来是抱着对酒店行业的好奇心翻开第一页的,渐渐却被个性鲜明的人物描写所倾倒,不禁猜起了矮老头的身世和年轻人的前途。虽然难免又是主旋律的结局,但是它的到来却非常地意外和戏剧性。在地铁里看到老头谈到自己的那一段,忍不住大笑,环顾四周,只好佯装什么都没发生过,再把那简短的一小段仔细读了一次,仿佛连自己也受了恩泽却依然不敢相信。不禁想起我也曾遇到过这样一个聪明又可爱的小老头,他也会在你紧张局促的陈述后平淡又坚定的说一句“就按你说的办!”,然后笑着冲你眨眨眼睛,象孩子似的扮个鬼脸,你在顿时间信心倍增。在成长中如果能碰到这么一个可爱的小老头,将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啊!


   寒冷的大风天去潘家园逛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人比平时会少一点,但这并不是让人高兴的有说服力的原因。在第一个两元一本的摊位上,我就捡到了这本书。看过了黑利的《烈药》、《汽车城》之后,听说了被誉为酒店行业必读书的《大饭店》,但一直在潘家园寻觅不着,只能庸俗的说一声:“书可遇不可求也”,来感叹一下吧。
   其实黑利的小说并没有流传百世的基础,因为故事不是在一个普遍的环境里发生的,但是黑利的这种严谨的研究般的精神,是值得我辈学习的。
   整本书由五天的经历组成,戏剧冲突集中高潮迭起,很像电影剧本。在饭店无法继续经营而寻求买家的主线上,加入了两段感情故事,但似乎跟资产阶级的腐败没有多大的关联。
   总之一句话,想了解一下酒店行业或者想消遣时看看挺好的。


  从开始的不以为然,到慢慢的被精彩情节吸引,到最后的欲罢不能,阿瑟黑利的这部大饭店以多人物为线索,栩栩如生的描述了酒店这个小社会里面纷繁复杂的人物关系,人物之间的尔虞我诈。作为一位酒店从业人员,此书堪称经典。


  这本书让我的记忆回到了两年前。
  
  译者的文笔不错,但于细节处还得下功夫,比如French Quarter不是法国居民区,这是一片地方叫做french quarter,并非法国人住在那儿。
  
  还可以加一些注释,比如为什么波旁街走来的人是去寻欢作乐过的,因为波burbon street是脱衣舞酒吧一条街。
  
  New Orleans是一个治安很差,腐败严重,生活慵懒艳情的地方,那是美国很特别的一个地方,跟拉斯维加斯不同,跟洛杉矶、纽约不同,它有一套独特的系统,有一套独特的文化。现在这套文化弱了很多,因为05年的飓风,但总体来说还有根子在。
  
  田纳西威廉斯写的NO最有味道,黑利显然对NO不是特别了解,没有写出气味,但基本有NO的风格。


  这是很久前写过的summary了,现在看来很是青涩
  一时心血来潮,不妨贴上吧~但愿还有人看这本书
  The book Hotel tells us about stories which took place in the St. Gregory Hotel.
  The hotel is owned by Warren Trent (W.T.). But it’s now in troubles. The management is bad and it’s losing money. W.T. has a secretary, Christine Francis. Peter McDermott is the assistant manager of the hotel.
  The book begins with 3 troubles in the hotel. And in my opinion, according to the inquiries into those troubles, the book can be divided into 4 stories.
  One is about the disturbance on the 11th floor. Peter ordered the head porter to look into it. But in fact it was the head porter Herbie Chandler who gave the room to the youths in order to get the money offered. Things turned out that the 4 boys were drunk and behaved like wild animals. The girl named Marsha failed to run away like the others. When she was calling for help, Aloysius Royce, the manservant of W.T. heard it. He was attacked when he tried to save Marsha and Peter arrives. The girl was the daughter of a tycoon and was afraid of her father. She refused to report it to either the police or her father. Peter agrees. After Peter’s inquiry, he found the truth. He thought of a way to force the boys to admit that. Although he had no rights to fire him, he gave warns to the head porter.
  One is about the Duke and Duchess of Croydon. The Duchess said that a waiter insulted the Duke and wanted to talk to W.T.. But in fact it was just the trick the Duchess had thought of to let people believe that they were innocent of the car accident which killed a child and her mother that evening. Unfortunately, they had left some clues. What’s worse, their damaged car was noticed by the greedy chief detective of the hotel—Mr. Ogilvie. He threatened the two that he would go to the police if they couldn’t come to the agreement to give him some money. Finally they came to an agreement that Ogilvie helped drive the damaged car to Chicago and gained 25,000 dollars. Fortunately, with the help of a lot of people, their tricks were discovered by Peter and the police. Because of obvious and strong evidences, Ogilvie was arrested on his way to Chicago and the Duke decided to go the police to give himself up.
  Another is about the strange noises in Room 1439 where Albert Wells lived. It was because of Albert Wells’ serious sickness. Christine managed to deal with it well and saved the guy’s life. She thought the Albert was a poor old man without much money. But he turned out to be a very wealthy person who enjoyed a peaceful life and liked simple things. And it’s him who finally bought St. Gregory, protecting it from being bought by O’Keefe.
  O’Keefe is the business man who intended to buy the hotel at a cheap price when W.T. was suffering from a financial crisis. And if he succeeded, he would damage the uniqueness of St. Gregory. It would be no longer independent. Luckily, Albert Wells offered to buy the hotel, keeping a position for W.T., the original owner. He would also keep its independence and present character. It was really a good deal! Peter was appointed to the manager of the hotel. O’Keefe was so disappointed and angry that he asked his lover Dodo to leave him.
  The book also mentions Keycase Milne, a thief. He collects keys to the rooms in the hotel. Always in the midnight, he would open the doors and slip into the rooms to steal money. He succeeded several times in the hotel and the biggest case was the Duchess’ jewels and 15,000 dollars. He decided to run away from the hotel.
  It is in the almost worn out lift when Dodo, the head porter, the Duke and Keycase happened to be together. Unfortunately, the lift lost its control and dived down the well. The Duke died immediately, Dodo was badly hurt and the same with the head porter. Keycase was lucky enough to be not even hurt and finally ran away with the jewels and money he had stolen from the hotel.
  The Duchess would be arrested after her husband’s funeral.
  Peter and Christine fell in love with each other after all this happened.
  O’Keefe decided not to leave Dodo and marry her as soon as she recovers.
  
  It is really a happy ending. Just as a saying goes: one good turn deserves another, and one bad turn deserves another.
  
  The book is written by Arthur Hailey, a famous Canadian author.
  To me, the book Hotel is indeed a good one.
  First of all, it has a happy ending, which maybe seems not so important to other readers.
  Secondly, the stories are organized in a unique way and the characters of the figures are vivid. We can gain something from each figure.
  For example, Peter is capable but it seems that he has no chance to realize his dreams. But finally he has got the opportunity. His experiences tell me that as long as you are competent, no matter how you’re treated in the beginning, you will gain what you deserve in the end.
  What’s more, we learn that a person cannot be too greedy. Or it will cause troubles.
  The book also reminds me of a Korean TV series which is also related to the hotel affairs. The heroine and the hero achieve to live a happy live after all the difficulties as well. It makes me to wonder that if the hotel is really a romantic place. I’m not quite sure of that. But what I’m sure is that the hotel is a place where various things happened. Happiness or sorrows, it is the witness. So it might be a good idea for me to work in the hotel for a while to get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different people and humanity.


  “重大问题有时却取决于命运小小的拨弄。”—— 麦克德莫特
  
  话说北京三环以里有家酒店,是老沃的产业。老沃既手创之,经营亦有方,真乃宾至如归。时光如刀,到老沃快退休时,酒店可已走了下坡路。连锁酒店以低成本冲击市场,老沃渐渐地难以招架,除了“一肚子的不合时宜”,别无良策,终于到了资不抵债的地步。眼看北京银行上门逼债,如果酒店找不到合作方,这产业可就要归了银行。恰在此时,沈南鹏一伙如秃鹫出现,要低价收获,将老沃扫地出门。老沃还不甘心,向全国总工会求助,觉得只要保持独立,哪怕变成工会的产业也好过成为另一家连锁酒店。让步如此,事情本已有了转机。谁知天算不如人算,这个关口上,酒店因为拒绝农民工入住上了新浪的头条——工会自是避之不及。寻不到别的买家,在加之老沃发现他一直倚重和照顾的老员工皆在中饱私囊并目他为傻瓜,这等于宣告他温情和老派的管理方式彻底破产。心灰意冷之下,老沃就要树白旗。不料黄雀在后,峰回路转,紫金矿业的老板——酒店的一位老客人——在最后关头的前夜提出了一个要约,承诺保持酒店的独立,从而买下了酒店。
  
  这便是《大饭店》的故事,一个发生在四天之内的故事,只需把地点换为美利坚合众国的新奥尔良,时间拉回到上世纪六十年代,农民工改成黑人牙医即可。(《大饭店》,阿瑟·黑利著,杨万和林师明译,译林出版社2009年1月第1版)
  
  麦克德莫特,故事中格雷戈里饭店的副总裁,年轻有想法,善良和多愁善感,而且英俊。读者自然容易投射其上。阿瑟·黑利也通过故事中的几次危机处理来展示麦克德莫特的才干和品性,暗示酒店若由他来经营,必能走上正轨。然后,“最后的骑士”并非是麦克德莫特,而是那个每年都光顾酒店,看上去且贫且病的老头——金矿主韦尔斯。仿佛打了一个响指,事情就决定了,便解决了,麦克德莫特要靠了金主的青眼,才真正有了掌管饭店的机会。
  
  从大的框架看,这自然是烂熟的“最后一分钟拯救”故事。不过小说魅力的很大一部分仍然来自作者对酒店业的全方位描摹,举凡酒店的保安、厨房、清洁、餐厅、酒吧、工程、侍者、接线员、垃圾处理,其间的关节和迷辛都说得分明,又并不与情节脱离。书中主要人物十来个、案件两宗(入室盗窃案、英国公爵夫妇交通肇事逃逸案)、大小冲突不断,情爱夹杂,作者写来分毫不乱,章节的转合衔接就像已写好了分镜头剧本般,故事次第展开,如在眼前。
  
  似乎本书的初次引进乃是在八十年代,当时国人对在外住宿的理解恐怕还停留在“红了脸盆 绿了暖壶”的招待所阶段?如今再读,肯定已再无隔膜。而且当然,这小说就是现成的剧本,完全可以直接搬演到华夏的荧屏之上。只求原样搬演,注水时手下留情即可。
  
  几个月前的项目,会议中间休息,律师点起一根烟,半闲聊地问:“真的,知道好的酒店没有?我山西有个开煤矿的客户要买。”


  读完了《大饭店》。就我最近的阅读速度来衡量,这本书算是我看的很快的,也可以说明作者讲故事的能力确实高超。
  
  最初,买这本书是冲着它以其写实性入选了MBA分析教程。
  
  作者阿瑟.黑利出生英伦,终老于巴哈马,国籍是加拿大,写的却是发生在美国的事。
  
  《大饭店》以一家陷入财政危机的圣格雷格里饭店为大背景,讲述了从星期一的晚上到星期五,这所饭店里发生的故事。酒店收购的暗战、连锁饭店与老式经营方式的矛盾、酒店庞杂细致的各个环节、上流住客的车祸肇事、酒店惯偷、酒店员工或忠诚或苟且或贪婪、还有那个年代美国主流社会对于黑人的歧视和排斥(这让我不禁想到了MJ),作者用一个个刻画细致的人物和环环紧扣的故事,时紧时松地展示了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
  
  酒店管理一直是我比较感兴趣的行业。人来人往的地方总会有形形色色的故事发生。《大饭店》是个不错的选择。
  


  写读书后感必要介绍书之主要内容。原想自网络上摘录一段,转念又想所读知识产权的国际国内诸多法律法规公约等,虽尚未学至透彻考至过线,也觉不应如此拿来主义。而况又非写学术论文,定要有一个明确表述的,网络日志不过是与好友谈天说地、自娱自乐罢了,那么还是用键盘敲出一段glq版的主要内容吧。闲话说了一堆,还不见半点正文呢,我的读者气愤得要闪人了。好好,就此打住。
  《大饭店》是连锁饭店(文中称连号饭店)与地区性大的独立饭店之间收购与反收购的斗争故事,其中各人为各自利益、信念、抱负而斗争,善恶交织,情感与理性、阴谋与反阴谋、善良与丑恶交错在美国南部的一个独立饭店自周一至周五的这五天的空间和时间中。虽然是以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南部为背景,所反映的社会现实却在今天的中国还在不断演绎着的。连锁企业在今天各行业都大展拳脚,连锁超市、电气连锁店、服装专卖店……都已经为人所司通见惯,如今的一大趋势是在各领域行业垄断逐步取代了各人、各企业之间的竞争。现象背后所反映出来的本质在于标准化与特色经营、廉价服务与贵族式的优质服务之间的矛盾与斗争,关键是在于对人个性的认识,是把人当成活生生的个体加以尊重,还是以人群为样本就其共性提供“一揽子服务”。在低成本和个性化之间能否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点。最近几年我们亲眼目睹了连锁企业的兴起和地区独立企业的衰微,本土的零售小商店不是被击垮就是被兼并,文峰、苏果等连锁超市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几乎呈现垄断,基于个人或个体企业的信誉度敌不过人们对连锁超市的信任度。当然这与我们所看到的那家新奥尔良的豪华大饭店又有所区别,毕竟后者是富有特色的,会有人为了享受其优良的服务而买单。
  在工业化最早的英国,不少乡间还保留着以稻草作屋顶的传统。现代化的管理不一定完全要取消传统的东西,许多富有特色的东西完全可以与当代融合。


  第一次听到阿瑟.黑利这个名字是在与同学的腐败聚餐上。也不知怎么谈起的,一同学以一种充满敬佩、而且回味无穷的语气说起了他。黑利是一个非常传奇的人物,被誉为“行业小说之王”。他写的每一本书的都堪称经典。据说每写一部小说他都会亲自深入其中去体验好几年,用同学的话讲“看完他的一部小说就等于了解了一个行业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他对细节的处理甚至能影响很多人的行为。比如《大饭店》已成了旅馆管理专业学生必读的“教科书”;而人们买车的时候都避免买到周一周五生产的轿车,因为《汽车城》中说流水线工人因度周末心神不定而使质量无法保证。当然这仅仅是黑利小说吸引人的一个方面。他最擅长的则是把日常的故事写成引人入胜的惊悚小说,他以金融业竞争、饭店经营这样的行业故事为背景,小说的主人公多是经理人、医生这样的职业人士,太有可读性了。中荐一下!
  
  他的第一部小说《最后诊断》出版于1959年,之后如《大饭店》(1965年)、《航空港》(1968年)、《汽车城》(1971)和《烈药》(1975年),《侦探》(1997年)。
  
  
  《大饭店》
  


潘家园怎么样呀,听说早晨5~6点有好书,太早了所以一次都没去过。。。


挺好的,去惯了就不想在当当卓越上买书了。说是早点有好书,但我一次也没有去过,都是十来点钟才到。好书买不起啊,就晚点去瞎买点吧。


长知识了,呵呵~


原来arthur hailey的书是真的可以直接当剧本用的。


我正在看这本书,不过刚刚看了开头,看了你的评论,有了赶快看完的冲动,我就是做酒店管理的,不过也是刚刚接触,酒店里面真的是形形色色的人,各式各样的事


恩,我也是看了这本书,对酒店管理很感兴趣的。


冒昧的问一句,你修的是哪个学校的知识产权法呢?


你同学说的这些都是书评上写的,阿瑟黑利的小说好看要自己看了再说,人云亦云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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