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
2011-2
译林出版社
J.D.塞林格
194
施咸荣
无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虽然只有十几万字,它却在美国社会上和文学界产生过巨大影响。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经过30多年来时?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麦田里的守望者》以主人公霍尔顿自叙的语气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仿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
你要是真想听我讲,你想要知道的第一件事可能是我在什么地方出生,我倒霉的童年是怎样度过,我父母在生我之前干些什么,以及诸如此类的大卫·科波菲尔式废话,可我老实告诉你,我无意告诉你这一切。首先,这类事情叫我腻烦;其次,我要是细谈我父母的个人私事,他们俩准会大发脾气。对于这类事情,他们最容易生气,特别是我父亲。他们为人倒是挺不错——我并不想说他们的坏话——可他们的确很容易生气。再说,我也不是要告诉你他妈的我整个自传。我想告诉你的只是我在去年圣诞节前所过的那段荒唐生活,后来我的身体整个儿垮了,不得不离家到这儿来休养一阵。我是说这些事情都是我告诉D.B.的,他是我哥哥,在好莱坞。那地方离我目前可怜的住处不远,所以他常常来看我,几乎每个周末都来,我打算在下个月回家,他还要亲自开车送我回去。他刚买了辆美洲豹,那是种英国小轿车,一个小时可以驶两百英里左右,买这辆车花了他将近四千块钱。最近他十分有钱。过去他并不有钱。过去他在家里的时候,只是个普通作家,写过一本了不起的短篇小说集《秘密金鱼》,不知你听说过没有。这本书里最好的一篇就是《秘密金鱼》,讲的是一个小孩怎样不肯让人看他的金鱼,因为那鱼是他自己花钱买的。这故事动人极了,简直要了我的命。这会儿他进了好莱坞,当了婊子——这个D.B.。我最最讨厌电影。最好你连提也不要向我提起。 我打算从我离开潘西中学那天讲起。潘西这学校在宾夕法尼亚州埃杰斯镇。你也许听说过。也许你至少看见过广告。他们差不多在一千份杂志上登了广告,总是一个了不起的小伙子骑着马在跳篱笆。好像在潘西除了比赛马球就没有事可做似的。其实我在学校附近连一匹马的影儿也没见过。在这幅跑马图底下,总是这样写着:“自从一八八八年起,我们就把孩子栽培成优秀的、有脑子的年轻人。”完全是骗人的鬼话。在潘西也像在别的学校一样,根本没栽培什么人才。而且在那里我也没见到任何优秀的、有脑子的人。也许有那么一两个。可他们很可能在进学校时候就是那样的人。 嗯,那天正好是星期六,要跟萨克逊·霍尔中学赛橄榄球。跟萨克逊·霍尔的这场比赛被看作是潘西附近的一件大事。这是年内最后一场球赛,要是潘西输了,看样子大家非自杀不可。我记得那天下午三点左右,我爬到高高的汤姆孙山顶上看球赛,就站在那尊曾在独立战争中使用过的混账大炮旁边。从这里可以望见整个球场,看得见两队人马到处冲杀。看台里的情况虽然看不很清楚,可你听得见他们的吆喝声,一片震天价喊声为潘西叫好,因为除了我,差不多全校的人都在球场上,不过给萨克逊·霍尔那边叫好的声音却是稀稀拉拉的,因为到客场来比赛的球队,带来的人总是不多的。 在每次橄榄球比赛中总很少见到女孩子。只有高班的学生才可以带女孩子来看球。这确实是个阴森可怕的学校,不管你从哪个角度看它。我总希望自己所在的地方至少偶尔可以看见几个姑娘,哪怕只看见她们在搔胳膊、擤鼻子,甚至在吃吃地傻笑。赛尔玛·绥摩——她是校长的女儿——倒是常常出来看球,可像她这样的女人,实在引不起你多大兴趣。其实她为人倒挺不错。有一次我跟她一起从埃杰斯镇坐公共汽车出去,她就坐在我旁边,我们俩随便聊起天来。我挺喜欢她。她的鼻子很大,指甲都已剥落,像在流血似的,胸前还装着两只假奶,往四面八方直挺,可你见了,只觉得她可怜。我喜欢她的地方,是她从来不瞎吹她父亲有多伟大。也许她知道他是个假模假式的饭桶。 我之所以站在汤姆孙山顶,没下去看球赛,是因为我刚跟击剑队一道从纽约回来。我还是这个击剑队的倒霉领队。真了不起。我们一早出发到纽约去跟麦克彭尼中学比赛击剑。只是这次比赛没有比成。我们把比赛用的剑、装备和一些别的东西一股脑儿落在他妈的地铁上了。这事也不能完全怪我。我得不住地站起来看地图,好知道在哪儿下车。结果,我们没到吃晚饭时间,在下午两点三十分就已回到了潘西。乘火车回来的时候全队的人一路上谁也不理我。说起来,倒也挺好玩哩。 我没下去看球赛的另一原因,是我要去向我的历史老师老斯宾塞告别。他患着流行性感冒,我揣摩在圣诞假期开始之前再也见不到他了。他写了张条子给我,说是希望在我回家之前见我一次。他知道我这次离开潘西后再也不回来了。 我忘了告诉你这件事。他们把我踢出了学校,过了圣诞假后不再要我回来,原因是我有四门功课不及格,又不肯好好用功。他们常常警告我,要我好好用功——特别是学期过了一半,我父母来校跟老绥摩谈过话以后——可我总是当耳边风。于是我就给开除了。他们在潘西常常开除学生。潘西在教育界声誉挺高。这倒是事实。 嗯,那是十二月,天气冷得像巫婆的奶头,尤其是在这混账的小山顶上。我只穿了件晴雨两用的风衣,没戴手套什么的。上个星期,有人从我的房间里偷走了我的骆驼毛大衣,大衣袋里还放着我那副毛皮里子的手套。潘西有的是贼。不少学生都是家里极有钱的,可学校里照样全是贼。学校越贵族化,里面的贼也越多——我不开玩笑。嗯,我当时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尊混账大炮旁边,看着下面的球赛,冻得我屁股都快掉了。只是我并不在专心看球赛。我流连不去的真正目的,是想跟学校悄悄告别。我是说过去我也离开过一些学校,一些地方,可我在离开的时候自己竞不知道。我痛恨这类事情。我不在乎是悲伤的离别还是不痛快的离别,只要是离开一个地方,我总希望离开的时候自己心中有数。要不然,我心里就会更加难受。 总算我运气好。刹那间我想起了一件事,让我感觉到自己他妈的就要滚出这个地方了。我突然记起在十月间,我怎样跟罗伯特·铁奇纳和保尔·凯姆伯尔一起在办公大楼前扔橄榄球。他们都是挺不错的小伙子,尤其是铁奇纳。那时正是在吃晚饭前,外面天已经很黑了,可是我们照样扔着球。天越来越黑,黑得几乎连球都看不见了,可我们还是不肯歇手。最后我们被迫歇手了。那位教生物的老师,柴柏西先生,从教务处的窗口探出头来,叫我们回宿舍去准备吃晚饭。我要是运气好,能在紧要关头想起这一类事情,我就可以好好作一番告别了——至少绝大部分时间都可以做到。因此我一有那感触,就立刻转身奔下另一边山坡,向老斯宾塞的家奔去。他并不住在校园内。他住在安东尼·魏恩路。 我一口气跑到大门边,然后稍停一下,喘一喘气。我的气很短,我老实告诉你说。我抽烟抽得凶极了,这是一个原因——那是说,我过去抽烟抽得极凶。现在他们让我戒掉了。另一个原因,我去年一年内竟长了六英寸半。正因为这个缘故,我差点儿得了肺病,现在离家来这儿作他妈的检查治疗那一套。其实,我身上什么毛病也没有。 嗯,等我喘过气来以后,我就奔过了第二。四街。天冷得像在地狱里一样,我差点儿摔了一跤。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奔跑——我揣摩大概是一时高兴。我穿过马路以后,觉得自己好像失踪了似的。那是个混账的下午,天气冷得可怕,没太阳什么的,在每次穿越马路之后,你总会有一种像是失踪了的感觉。 ……
无
还好吧,就是字体不规范
真实的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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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简约,是我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