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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诅咒

那多 接力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6  

出版社:

接力出版社  

作者:

那多  

页数:

339  

Tag标签:

无  

前言

从1907年到2006年从维也纳,到柏林,再到上海从茨威格,到达利,到弗洛伊德,再到阮玲玉所有的神秘事件,源于斯蒂芬•茨威格的真实记载。楔子天气阴阴的见不到太阳,云层很低,仿佛天地之间只剩下了很小的空间。茨威格微微佝偻着身子,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真正直起腰来了。和他的故乡相比,这个国家就像是个天堂。生活在这片净土上的人们恣意地歌唱跳舞和欢笑,可是透过这些表面上的快活,茨威格觉得他们和自己一样在内心深处惶恐不安。每一天,在大洋的彼岸都有成千上万的人死去,这座世外桃园能永远这样遗世独立吗?茨威格很喜欢研究历史,他喜欢看那些伟大或渺小的人物,在奔腾的历史洪流中,怎样作出自己的抉择。而这些抉择又反过来,或多或少地改变着历史。当以往茨威格完全沉入到他所研究的对象,比如歌德、卡斯特里奥或者斯各特船长的时候,他既有与人物命运同悲的感慨,又有一份置身事外洞若观火的通明。欧洲历史长卷在眼前慢慢铺开,以史为鉴,他曾经觉得这世上的一切在历史上早已经重演过许多次,没什么可惊讶的。现在他知道自己当初有多么可笑。这个世界会走向何方,他期盼的未来还要等候多久。从德国到英国,再到美国和巴西,他早已经精疲力竭。“斯蒂芬……”他似乎听见阿尔特曼在叫他。再看了一眼窗外的世界,他支撑着拉上窗帘,转身来到床前。阿尔特曼穿着和服式的印花晨衣,侧卧在床上。她面容安祥,脸上细微的皱纹已经舒展开。茨威格凝望着自己的妻子,他想自己刚才是听错了。阿尔特曼比他更早服药,现在可能已经在去往另一个世界的路上了。“亲爱的,请原谅我的自私,我无法听着你的呼吸在我耳边慢慢停止,就让我先去吧。”他还记得妻子最后对他说的话。茨威格拉开床头柜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件青黑色的铜牌。这块铜牌经过多年来千百次摩梭,泛起幽深的光泽。茨威格把铜牌放在双手的中间,托到自己面前,看着上面的浮雕。数十年了,他每天临睡前都以全副心神贯注其中,真要算起来,看了得有一万多遍,上面的每个细节都刻在心中不可磨灭,但越到后来,看在眼里越觉得其中有无尽的意蕴和神秘。该履行仪式了。每日睡前一次的仪式,茨威格哪怕是在最窘迫的境地里,都没有中断过。现在他就将一睡不起,这是他此生最后一次仪式。铜牌上无数之眼睛正在看着茨威格,看着他虔诚地进行着仪式。这样的仪式,只在这个世界上某个极小的团体里流传,无论这个仪式带来怎样怪异或可怖的后果,这个团体的任何成员都曾承诺,绝不对外透露。茨威格从未违反过自己的承诺。啊,其实也不能完全这样说。这个隐忍了数十年的骇人秘密,随着他近两年精神状态越发不佳,在刚写完的自传里,还是情不自禁的透露了出来。但那只是一个小尾巴,没人能从里面找出真相。天知道他一直承受着多么巨大的压力,正如在自传的某处写的,“那是一种连我自己都不清楚的出自幽冥的念头……驾驭我生活的神秘力量是不可捉摸的……”铜牌上的眼睛直看入茨威格的内心,又从内心穿透出去,投入冥冥。茨威格觉得浑身都贯通了,他和令人震摄的庞大力量慢慢靠近,最终合为一体,又化入无形。这是他感觉最强烈的一次仪式,因为死亡就在眼前。仪式结束了。茨威格觉得视野一阵阵的模糊,就像极度疲惫时那样,双眼的焦距难以对准在一个地方。茨威格知道自己的时刻快要到来了,他把铜牌塞回抽屉,在自己死后,没人会注意到它的,它将沦落为一件无人知道创作者的艺术珍品。茨威格在妻子身边躺下,小心地让阿尔特曼的头枕上自己的肩膀。在闭上眼睛之前用手摸索着整理了衣襟,然后轻轻抓起妻子的手。虽然自己选择了逃避,但仍希望能比较体面地离开。在意识慢慢消失的时候,许多画面浮现起来。茨威格恍然觉得,在屋子上空某个莫测的地方,一个通道正在打开。那并不是白色的,发着光的,通向天堂的通道,而是幽深黑暗,隐隐流露出令人恐惧的神秘味道。一种有些熟悉的气息。茨威格安静地躺在阿尔特曼的身边,可是他的整个精神世界,整个灵魂都已经颤栗起来。茨威格和他妻子阿尔特曼被发现死亡时的照片1942年2月22日,斯蒂芬·茨威格和妻子在巴西里约热内卢郊外的寓所内自杀。巴西决定为其进行国葬,包括总统在内的四千人为这位当时全球最著名的作家送行。这一天阳光灿烂,抬棺者们走到墓穴前,准备把棺木放下,让死者入土。几乎在转眼之间,灰黑色的云聚集起来,隔绝了阳光。大雨。安葬完毕时,大雨骤停。(1)注1:关于茨威格下葬时的异常天气,出自山东文艺出版社2000年11月版《茨威格精选集》中,由德语文学研究学者韩耀成所写的茨威格小传——《茨威格:对人道的孜孜不倦的追求》。

内容概要

  著名作家茨威格用自传的形式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写成《昨日的世界》。在这部自传里,他用很大的篇幅记录了自己遭遇到的连环神秘死亡事件,以及与他的剧本有关的演员都无一幸免于死亡的厄运。后来,茨威格和妻子阿尔特曼在巴西里约热内卢郊外的寓所内自杀……本书以此为故事依据,大胆想象、推理、虚构而成。  小说开场,一位上海著名演员离奇死去。死者的侄子费城在清理遗物时发现了一份茨威格从未公布的戏剧手稿,于是决心将其搬上中国的舞台。就在费城为此着手准备的时候,曾经被认定为诅咒过茨威格的诅咒百年之后再度显灵……为了破解诅咒,费城冒死探究,不断努力。  心理学系女研究生韩裳试图用科学的方式化解濒临诅咒边缘的深度危机。当与茨威格手稿有关的一位女艺人神秘死亡之时,两人的研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直到这时,费城才意识到:叔叔之死并非因为疾病,而是情杀,刚刚死去的女艺人很有可能就是谋杀者。  连环谋杀案露出冰山一角,所谓的诅咒看似渐行渐远,可诸多隐秘迹象告诉费城,更严酷的诅咒正迅猛生成,阴云远未驱散,阴霾愈来愈重……  作者将真实的历史事件镶嵌于虚构的悬疑故事之中,并巧妙将神秘主义思潮、弗洛伊德精神分析、超现实主义画派大师达利不为人知的故事、大作家茨威格的神秘暗示组合为小说背景,使这部小说成为一部融合了历史、悬疑、艺术、惊悚等诸多元素的小说精品。  无论科技多么进步昌明,这个世界终究有许多现象难以解释。作者强烈的探求欲望成就了这部近乎完美的作品,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悲天悯人的人文情怀。掩卷之余,它让我们学会对这个世界多一些敬畏之心。

作者简介

那多,向来认为想象力就是生产力。秉承这一理念,他年纪轻轻,便已有二十多部作品相继问世,代表作为《幽灵旗》、《亡者永生》、《返祖》等,深受读者喜爱。其中,那多最擅长创作的悬疑小说系列“那多灵异手记”畅销超过三十万册。在这部作品里,作者一如既往,拓展新的空间,应对新的挑战——搜寻历史痕迹,编织严密故事,牵引蛛丝马迹……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有一个要求:好看。只要读者觉得好看,已经足够。

书籍目录

楔子亡者低吟徐徐展开的死亡侧耳倾听梅丹佐的注视塌陷羔羊后记

章节摘录

插图:2006年10月19日。中国,上海。天气已经开始转秋,暑热虽然没有完全散去,但在这样的深夜,窗外的风还是能吹来些许凉意。费克群早不是年轻人,不过很多年来他已经养成了晚睡的习惯,在这个时候依然毫不困倦。他正坐在电脑前,看着一篇和自己有关的新闻。费克群一直以温和谦逊的姿态出现在公众前,私底下的性格却很有些自恋。他常常在网上搜索关于自己的新闻,以及网友们对自己演技的评价。由于形象一直都不错,所以大多是正面的消息,比如现在正在看的这条。费克群的脸上浮起一抹笑容。现在并没有镁光灯摄影机,他可以不加克制地自由表露心底里的情绪。一个特殊的提示音响了起来,他看到某个网上的熟人上线了。很快,一个聊天窗口在屏幕下方闪动起来。费克群觉得自己血液的流动稍稍加快了一些。鼠标移过去,把窗口点开。“这么夜了,还不准备睡吗。”凌说。句子的后面,一张微开的唇,闪着粉色的光泽。“看我的新图标怎么样?”凌接着打道。费克群修长的手指也开始在键盘上跳跃,他很注意保养自己的手,曾经不止一个女人说过它很性感。“从哪里找来的?”“我自己从照片上截的。”“谁的照片?”“你猜呢?”“你的?”唇再一次出现,不过这次她撅了起来,然后放送出一个诱惑的吻,费克群甚至看见了双唇间一闪而过的舌尖。女人常被比作蛇,此时他真的联想到了嫩红的蛇信,心也随着蛇信一起颤动了一下。现实中身边的美女也不少,可是没一个能让他感兴趣,反倒是这个始终不知长什么模样的凌,总能叫他心神动荡。这是距离造成的神秘美感,还是自己纯粹有些变态?费克群没有深想,许多事情不需要想得太多,这样才能活得更轻松。“这两天想过我吗?”“天天想着呢。”刚上网那会儿,费克群还很矜持,不过现在他已经想通了,放开了。“有些急色哟。”费克群笑了笑,从一堆动画图标里挑出一个扭着屁股的背裸帅哥发给凌。“这不会是你的屁股吧。”费克群仿佛能看见凌在那一边笑得花枝乱颤。……从调情到诱惑,再到比暧昧更进一步的挑逗,两个人一来一回地触碰摩蹭着。费克群知道接下来回发生什么,果然,在嘴里的烟快要抽完的时候,凌发来了视频邀请。“等我一会儿。”把烟熄灭,费克群点了同意,然后打出一行字,起身离开。把窗帘拉上,从橱柜里取出一个精巧的烛台,放在电脑台上,点燃上面的蜡烛。大灯熄灭了,屋里亮起一盏台灯,并且光亮被调节得很昏暗,这让烛台透出的的那一星飘忽的火光格外明显。费克群小心地调整了摄像头的角度,好让它不会拍到脖子以上的部分。双方都有着这样的默契,费克群的确很好奇对方的长相,可要是他自己的身份被踢爆,“费克群网上视频性爱”的丑闻足以让他堕入万丈深渊。正像在车里作爱里一样,危险感带来的额外吸引力,让费克群欲罢不能。坐回电脑前的时候,费克群在屏幕上看见的,是一截温润的颈,往下是柔和的肩膀弧线,和性感的锁骨。淡蓝色的睡袍丝带松松地搭在肩上。费克群像个小伙子一样津液加速分泌,然后喉节缓缓蠕动了一下。凌的肩动了起来,她又开始打字。“你又点了那个小玩意了吗,给我瞧瞧它。”费克群把摄像头朝烛台那儿一扭。烛台上人影起起伏伏,慢慢转动。与其说这是一个烛台,不如说是一个精巧的小型走马灯更合适,一年多前费克群在尼泊尔的一个古玩地摊上看见的,花了大约近三千人民币买了下来。烛台的莲花台底座由纯银打造,花瓣伸展着,上面还阴刻着云气般的纹路,丝丝缕缕,在精妙中透着些许慵懒倦怠。出于热力学上的设计,插蜡烛的位置并不在莲花台的正中,而在一侧。上面的灯罩顶端有螺旋桨状的扇页转盘,点起蜡烛盖上灯罩,上升的热气流就会带动扇页缓缓转动。扇页下方连着六道向四周伸出去的分支,每根分支的端部,都连接着一对薄近银箔的裸身男女,姿态各异,雕刻得栩栩如生。这六对男女高低各有起伏,在烛光中转动起来,隔着蒙着灯罩的那层透光薄羊皮,显现出的光影效果无比曼妙,直让第一次瞧见的人目瞪口呆,知道什么才叫巧夺天工。费克群在买下的时候,也没曾想到会有这样的效果。回了国内,托了一位道具高手把烛台略作清洗。道具师去掉原先残破污垢的灯罩蒙皮,重新蒙上新皮之后试点了一次,立刻出价十万要买。费克群是个很讲究情调的人,所以每一次和凌视频,他都会点起这个烛台。烛火人影交错间,与他年纪不相称的欲火很快就会轰然升腾起来。凌的睡裙早已经褪去,白晰的肌肤泛起潮红,对着她的摄像镜头已经往下移,再往下移。费克群的汗衫也甩到了一边,修长的手只剩了一只在键盘上,打出些简单的字词。屏幕下方的对话框有时长时间才会跳出新的一行,而上方视频中,彼此的躯体都在剧烈扭动着。他们没有开启音频传送,但对方的喘气声却仿佛很清晰地在耳边响起。费克群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忽然喉间发出一阵哀鸣和低吼混杂在一起的声响。他的胸口起伏着,整个人都软在了椅子上,然后用鼠标选了个大口呼气的夸张图标发过去。凌的手已经崩直,小腹上的肌肤颤栗着,很快沁出一层细细的汗珠,歇了半分多钟,她给费克群发了个吻,关闭了视频。费克群勉强起身,此刻明显的精力不济让他叹息起逝去的年华。他走去卫生间,打开水龙洗去另一只手上的污秽。他的胸口起伏得越发厉害,心脏还在疯狂地跳着,急促的呼吸一点都没缓和。今天兴奋过头了吧,不过还真是刺激。费克群这样想着,按紧了洗脸槽的塞子,积了些冷水,准备洗把脸让自己清醒一下。低下头半浸在水里,用手往脸上泼着水的时候,他把水弄进了鼻子,顿时呛了起来。胸口收缩得有些发痛,气管火辣辣地像被灌过辣椒水,每一次勉强吸进半口气,就忍不住呼出一口。费克群觉得越来越气急气闷,眼前一阵阵发黑。突然之间,他意识到,这并不是因为兴奋而引起的呼吸急促,而是自己的哮喘病发作了。费克群有三十多年的哮喘病史,可是近些年症状已经减轻许多。这一次的急性发作,竟然比三十多年来的任何一次发病都更凶猛。费克群心里隐约有些不妙的预感,他扶着墙走到卧室,只是摸索着开灯的片刻,他的胸口就像有根钢丝勒住了心脏,硬生生的痛起来。他俯身拉开床头柜的抽屉,双腿支撑不住坐在了床沿上。好在沙丁胺醇气雾剂就放在抽屉里相当明显的位置,费克群一把抓起,哆嗦着把气雾剂从外包装的纸盒里倒落在颤抖的手心,又准备拧开塑封的盖子,却愣了一下。这瓶哮喘特效气雾剂是一个多月前他的侄子费城为他买的,从买来到现在费克群并没有发过病,所以这瓶沙丁胺醇在他的记忆里,应该是没有拆封过的。不过现在,盖子上的塑封已经没有了。这时费克群已经管不了这些细枝末节,把喷口对着嘴猛按了十几下。料想中凉凉的救命气雾竟然并没有出现,这瓶药是空的。就这么短短的时间里,费克群觉得自己的症状已经比刚才在卫生间里又加重了一倍。要打电话求救,要打电话求救!准备拨打120的费克群,手还没有碰到床头柜上的电话机,铃声却突然响了起来。费克群抓起电话,里面传出一个熟悉的声音。费克群心里松了一口气,他想告诉对方自己现在的情形,却发现自己已经很难完整地说出一句话。深呼吸,再深呼吸,这是几乎不可能的动作,气管纠结在一起,吸到一半就得痛得停下来。他拼了命的回想着哮喘发作时自救的措施,仰着头挺直了脖子,右手狠命地掐左右的虎口,只希望能对电话说出些什么来。这个时候,他听见对方开口了。两分钟后,放下电话的费克群倒在床上,他的呼吸发出类似哽咽的声音,像一条正在呜呜哀伤的狗。费克群眼着眼睛直愣愣地看着枕沿,连转动眼珠都感到困难,心脏一抽一抽,那根死命拽着心脏的钢丝不知什么时候会崩断。天哪,他忽然想起来了,聊天记录!那个窗口他还没有来得及关掉!可是他现在连一个小指头都动不了了。


编辑推荐

《百年诅咒》由接力出版社出版。从1907年到2006年;从维也纳,到柏林,再到上海;从茨威格,到达利,到弗洛伊德,再到阮玲玉。所有的神秘事件源于斯蒂芬•茨威格的真实记载!著名作家茨威格用自传的形式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写成《昨日的世界》。在这部自传里,他用很大的篇幅记录了自己遭遇到的连环神秘死亡事件,以及与他的剧本有关的演员都无一幸免于死亡的厄运。后来,茨威格和妻子阿尔特曼在巴西里约热内卢郊外的寓所内自杀……《百年诅咒》以此故事为依据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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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设置不算好,有许多谜团没有解开,但显示了作者宽广的知识面。


这个系列一开始就很好看,可惜目前只出到2,不知道接下去会有什么发展。啊,这里也开始出现爱情了,呵呵,不过不是那多,因为没有那多这个人物了。


那多的书一向是很离奇的!


故事很是引人入胜,就是书有点不合适


虽然不是灵异手记系列之一,但是看起来仍然很不错~


给别人买的,自己没看,还行。


小说还没看,作者是我最喜欢的作者之一,内容我觉得我会喜欢,问题是书的内页是破损的,收货的时候太急了,没注意内页,结果后来一看,发现有破损,而且是影响阅读的那种,很失望,觉得退货麻烦就算了,勉强看吧。


百年诅咒相当于一个过渡作品,风格不是前期的灵异手记系列,但也不太像之后的巫术时代系列,感觉就像个转型文字,呵呵,相对于本书的续集《甲骨碎》,个人感觉百年诅咒行文上紧凑感不是很强,可能也是第一部转型作品吧,总得有个过渡适应期的,总体来说值得阅读~~~


没有扣人心弦的感觉~一点也不吸引人~大概是他的早期作品吧~


喜欢很多那多写的书,这本书写得仍旧非常巧妙,将很多看似不相干的事实联系在一起,当然最喜欢的还是那多的《亡者永生》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那多的作品,我觉得很不错,不过看评论说这不是他最好的作品,但我觉得已经很好了,值得一看。我现在买了他的经典作品,希望能有新的收获。


虽然有点厚,但是很精彩啊!


这本书不错虽然诅咒还是未得其解但是一些人物的联系与穿插还是很有看头的很有新意


说有盘的,拿到书里面什么都没有


  悬疑里最高级玩法就是虚实相结合,事实中有虚幻神秘,虚幻神秘的背景是历史真迹。丹布朗和金庸都是其间高手,而那多这个百年诅咒就是向往这个模式上靠拢。
  历史虚构故事并不是那么好写就的,手记系列的故事都是用几条真实而匪夷所思新闻铺就背景,当换成百年前历史名人以及神秘思想后,故事的主线和背景居然贴合不住了,为了悬疑而硬生生编撰两杀人故事。最大败笔是为了情节收尾贯通,启用一个关键人物,私家侦探串场。
  以弗洛伊德为中心提及了许多作家艺术家和文化名人,在传递读者跨越性的感应元素,可这种感应与现实中的故事线交相辉映感太差了。
  已不记得是不是九把刀的话,只说架空是故事技巧里最差劲的,有本事你就写平凡的现实。换个说法看悬疑,不是每个人玩历史元素都信手拈来。


  看了同学的书评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很是欲罢不能~那多的故事在悬疑类小说里虽然谈不上非常的精良和有深度,但他融合了历史、悬疑、艺术和惊悚、丝丝入扣的情节的确勾起了我强烈的探求心。故事后半部的节奏要好于前半部,原以为在科技发达的现今,很多被人类所困惑不解的谜团可以得到解释。突然,一个疾风骤雨,又将清醒释怀的头脑拉入了一片混沌中……恩,我喜欢那个结尾。


  很久以前,应该是通过《萌芽》知道了那多,当时那多的笔记系列算是相当的火爆。也陆陆续续的看了几本那多的书,但是现在却一点印象都没有了。那多对自己的要求很简单,就和倪匡一样,只要写出好看的小说,所以他的书就和卫斯理系列一样,追求的是好看。应该说对于普通的读者(非科幻迷)来说,那多的小说确实够震撼,一些情节的解释都很科幻,相当的耳目一新,比卫斯理的万能答案“外星人搞鬼”强不少了(当然倪匡的不少书还是相当棒的,一些科幻构想给当时我的科幻世界观造成的很大的影响)。但是对于科幻迷来说,那多的点子却都有炒冷饭的嫌疑,一些科幻构想被他运用的很好,但是当时读来就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因此到了现在那些似是而非的科幻故事都已经被我淡忘了。
  还有就是那多的笔头,那个时候那多的书读起来很容易,因为语句段落都很简单,一眼扫过基本就什么都不会漏掉,但是这样的话,文字反而失去了吸引力。那多把太多精力放在了故事上,但是在文章的文字上投入太少了,如果说有些书是快餐文学的话,那那多的书不说肯德基,连多美丽都算不上,撑死就是康师傅方便面,要是没有那些科幻点子撑着,整个就是悲剧的今麦郎了。
  但是(这两个字告诉您,这篇书评的重点在介里),这本书告诉我那多成熟了。故事行云流水,情节也足够曲折,特别是那多的文字显得更加的成熟老道,读起来很舒服,但是不像以前一样显得特别干瘪,也不会像有些文学作品一样,文字太过繁复,恰恰是最适合这种类型文学,基本可以算是沙县小吃或者兰州拉面了,呵呵。
  关于故事就不剧透了,基本没有什么一般类型小说的bug,作为消遣的读物绰绰有余,兴许还会有不少惊喜哦。还有文中弗洛伊德的心理实验我好像在哪本书里见过,读起来总觉得很熟悉,烦请了解的豆友告知一声。。。
  


  
   好吧,我终于强迫自己看完了。
   多少又是一个挂茨威格狗肉卖那多悬疑羊皮的作品。看完的感觉就是,很想找找茨威格的作品和弗洛伊德的书来看看(莫非,人家真的是来做广告的?我低端了)你想啊,一个老外吃了一桌子的糖醋里脊,麻婆豆腐,宫保鸡丁...然后你递给他个包子,说这是饭后甜点。这本书就是那个包子(你懂那种感觉的)。
   书嘛,当然是有优点和缺点,就看那个偏重了点。
   说实话,有几个场景还是挺吓人的,但是呢,我想到了,三叔有句话,什么人不适合干盗墓呢?想象力丰富的人。那我可以把这些惊悚理解为我自己想象力丰富不?(又把自己给夸了),那个画和阿古还是刻画的不错的,前后的悬疑设置还是基本都能结合,整个故事还是挺完整的,刚开始实在没什么兴趣读下去,到最后了,开始揭秘了,勉强提了点兴趣。然后看结局。我去,同性恋,情杀,麻辣隔壁的,真是流行什么整什么,立马把我从看看给点好评的心情,打压下去了。
   整本书前几章给读者做了个小小的历史知识宣讲。前几章,茨威格,纳尔瓦多.达利,阮玲玉,弗洛伊德,罗丹,亚历山大大帝和《黑色星期天》,历史重现?知识传播?还是教育普及?无非是让读者有个心理准备,我要讲悬疑故事了,很悬疑很惊悚的哈,反正惊悚不惊悚,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之后故事闪亮登场,但是呢,作者又每每不失时机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回顾一下这些故事,所谓温故而知新嘛,反正,什么事都能往这些个当年的悬案中扯,文中大段大段的引用,这些大人物故事的细节描写和语言,茨威格说这话时,XXXXXX,一顿引用,当时这事多恐怖啊。于是我也恐怖了。
   故事内容就是主人公他叔死了,然后他不信,就各种从历史和心理学分析,这事我看跟当年茨威格那处戏或者跟那个当年不知道死了多少人的《黑色星期天》有关,不然我叔怎么就死了呢。不可能,于是我也觉得不可能了。然后,又没关系,因为茨威格都啥啥了,人家怎样怎样,找个私家侦探也是这样,那好吧。这是情杀,没那回事。最后,老太太给封信,哦,诅咒啊,那我们就接着组照吧。整本书不超过5个主角吧。就这几人,如果不是诅咒,那不是她杀就是他杀,她死了,他杀的呗,要不就是那个最低调,看似最不可能的人干的呗,这逻辑。
   语言很普通,既不美轮美奂,也非思绪缜密,很少有出彩的句子。看这个“桑塔纳司机的脸上好像有道伤痕,是刀砍的吗?”额。这个。人家天天出夜班,睡眠不好,痘痘比较多而已,私家侦探那么好干啊,不是鬼,真的不是。真的,我保证。对于惊悚的描写是:我突然感觉到了什么东西,真的,那个东西一直在我后面,不然楼道那个红外线控制的灯怎么亮了,最后我仍然感觉有东西。然后就一阵冷汗,背上一凉,然后,什么东西明天还会来吧?
   韩裳居然有犹太人血统,我惊呆了。这部书真是西方文化和东方文化的交流和融合啊。从没见过东西方文化能融合成这样,人家的事,咱有份,咱的事,全是因为人多那。你以为蝴蝶效应啊。他叔死了,夏死了,警探估计也挂吧,老太太感冒死了,主人公费城也死了,韩裳没看仔细,过上幸福生活了?反正惊悚的嘛。都死。
   推荐饭后便后,做消遣看。不要认真,不要死脑筋的看,不要细心的看,前车之鉴。这将是还不错的小说吧。


  1. 书中说夏一开始就相信茨威格的戏剧诅咒,打算通过让费演出茨威格的戏剧来谋杀费。这个假设太勉强,一个现代人基于什么来相信这么一个飘渺的诅咒,完全没有交代
  2. 费与夏搞网上性爱,书中也提到1)夏是赤裸身子,只是看不到头部而已;2)费和夏的关系非同一般(不然夏也不会因爱成恨)。那么费难道会认不出跟自己发生多次关系的女子的身体?


   那多在我大学的时候就已经接触到了,对那多的写作风格还是颇喜欢的。
   看过他的很多书,对他写的悬疑类的书很感兴趣。其作品大多以新闻的形式开始,由此引出历史上一段让人遗忘的事情,然后将那段历史进行人工的修饰,让人看了之后欲罢不能,对历史也开始感兴趣起来!
   百年诅咒这一本同样和以前类型相似,对茨威格、达利、佛洛依德等人的经历和关系进行了大胆的推测和推理,让人看来非常有趣也非常感到神秘,不过作者最终也没有说明诅咒到底是什么,可能是想留给读者进行回味吧,总体来说,本书的故事性非常强,很好看。
   不过感觉有些章节和部分写得不是很好,文字组织与修饰方面似乎落入了常规的小说模式!降低了小说的层次!


  请原谅我篡改了当年明月之下的一个名叫穿越时空的爱恋,但是我想除了这个名字意外我真的是想不出还有什么一个更好的名字可以去形容这个小说当中的内容。你不看这本书,你真的不会惊讶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那么多的巧合的事情。才会在暮然回首的地方真的发现,原来命运才是最好的作者,在他的操控之下,我们如同一个个提线木偶在默默的上演着他所规划好的剧本。   在书中,作者大胆的将佛洛依德 、达利以及茨威格他们之间一些有趣的相同点进行了具有创意的想象和扩展。在阅读的时候,当你刚刚为主角的逃离圈套感到庆幸的时候,突如其来的死亡又将你的脖子紧紧的套在绞刑架上,使得你喘不过气来。但是在我看来,这本书不光是作者的情节内容构思意外,更值得一题的是作者对于科学和理性的探讨。是不是人真的已经搞清楚了自己身边的一切事物,我想是没有的。纯粹的理性真的可以代替感性吗?真的是这样吗?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为什么人类还要在不断的探究着自己呢?还在一边高喊着已经搞清楚了人类的一切,比如说什么基因工程之类的。但是在我看来,失去了底线的人类必然要像茨威格的剧本一样让人坠入毁灭的深渊!而不是与此相反的天堂!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人类失去了底线。失去了对于自身的底线。   如果用一种夸张的宗教的说法来说,人类除了犯下了自原罪意外的罪行的话,那么就是自大了。自以为可以透天地之玄妙,其实还就是验证了那句老话!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近来在读史的一系列过程当中,我感觉最为深刻的就是中国古人对于天地的敬畏,人一旦失去了敬畏,那么就距离毁灭也就为止不远。或许在我们看来古人对于天地的敬畏只不过是系于生产力和科学水平的低下的结果,但是看看结果呢?我们现在的不论是灾害也好抑或是人祸也罢,为什么和古人相比较,多了那么多呢?我认为这个和当今人类的对于科学的一味的迷信分不开的,我在这里不是说讲科学不好,但是我认为应该是人类驾驭科学,而不是任由科学长成一颗变态的植物寄宿在人类的未来之上。例如在终结者当中的天网,它的本源目地是为了更好的为人类所服务,但是因为人类一味的追求,结果呢?这个算不算是养虎为患呢?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我想这个也许就是路西法坠天之后对于亚当和夏娃的诅咒延续到我们身上的结果吧!   至少这个是我在读了这本书之后的感想,而且我觉得书的最后结局也突然给了我或者是其他的读者一个很大的想象余地,是怎么样了呢?不是说是诅咒解除了吗?但是为什么还……·就像是人类的未来一样,本来就是不可预测的,是生存抑或是毁灭,都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但是这条道路的走向却是直接寄托在人类的一念之间,是毫无底线的破坏一切,还是能够心存一点敬畏的探究。   但是不管怎么说,人类总是一定要毁灭的不是吗,就算是不是2012年也会可能是3012年么、对么?就像是无解的蛇在吞吃自己的尾巴,构成一个封闭的圆圈,穿越时空的诅咒依旧是依附在人类命运骨髓之上的一条蛆虫。没有办法。


   其实,有些事并非如我们自认为那般笑谈而已。真有第四维度的存在吗?为什么不呢?因为难以想象本就是身处三维世界的我们该有的强烈感受,即便它就是实实在在的。
   想来,对神秘主义保有一颗敬畏之心不正是我们下意识里素而有之的吗。冥冥、天意、宿命、缘分……当我们赋予它感情色彩,也就生出了“邂逅”这样富有诗意的表达。
   精神作为一种神秘的存在,是难以捉摸的。它变幻莫测,有时又异常固执;虚无缥缈却能主宰一切。


  多年传统而古板的文学教育,让人在面对一些畅销小说时,常常苦恼不已,因为读的时候津津有味,欲罢不能,评论时又禁不住端起架子,不免苛刻。那多的新作《百年诅咒》就让人陷入了这样两难的境地。          不可否认,那多在书中,写了一个虽显简单,而又着实精彩的悬疑故事。说它简单,因为小说的主体案件很简单,同性之爱引发了爱恨情仇,女演员夏绮文见恋人费克群与冯宇同性结婚,恼羞成怒,怀恨在心,暗下杀手,设局间接杀死了费克群,心知肚明的警察冯宇再利用夏绮文的抑郁病,暗中搅局,将之激怒,导致后者跳楼自尽。光从这些情节看,这是一个略显庸俗的悲情故事,并无多少新奇。如果仅仅如此,显然称不上是精彩了,那多也就不是那多了。这只是一块引玉的砖,真正的玉藏在故事引出的茨威格诅咒里面。          茨威格这个名字,自从他的《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被老徐翻拍成中国电影后,在中国已有很多粉丝了,这个对女性心理熟悉得近乎变态的作家,在自杀前写了一本书叫《昨日的世界——一个欧洲人的回忆》,书中以亦真亦幻的笔法回忆了他本人的一些奇异事迹,几个首演过他戏剧的演员的离奇死亡便是其中之一,也就是所谓的茨威格诅咒。那多选择这一事件作为出发点,将费克群的死和他要排演的一部茨威格的戏剧联系在一起,然后抽丝剥茧,引导读者步步深入,逐渐揭开夏绮文渲染的茨威格诅咒是怎么一回事,甚至小说还再进一步,把茨威格的忘年好友心理学大师弗洛伊德也牵扯进来,大胆猜测晚年的弗洛伊德,私底下在那些奉他为精神教父的朋友中间进行了一场心理实验,茨威格就是其中一个试验品,这非但没有帮助茨威格走出困境,反而可能加重了他的精神病情。          如果说小说本身的案件构思还算一般的话,那茨威格诅咒的设计和引用就堪称神来之笔了。它让整部小说进入了一种格调高雅的叙事之中,有着拨云见日的效果。这样的桥段设计,无疑刺激了读者的寻求结果的欲望,对一本畅销书而言,他做得相当不错。这是一本你可以一口气读完的小说,尽管它很长,但在故事节奏安排的一张一弛中,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案件推理中,阅读快感悠然而起。虽然从书中可以隐约看出《达芬奇密码》的一些影子,但这并不影响那多继续他独特的设计和创作。          但是请原谅我的苛刻和不满足,面对那多这样的畅销作家,我知道,那些规规矩矩老得掉牙的评论法则,可能显得不合适。在我的阅读记忆中,那多是一个靠想象力写作的作家,想象力有多大,其创作力就有多大。他的三国簿和记者手记系列,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卓越的想象力足以构想出一个个曲折刺激的故事和情结,就如这部小说的茨威格诅咒一样,紧紧勾住了读者的阅读欲望,但对于一部长篇小说,除了强大的想象力,还有很多环节需要顾全,比如人物的塑造,叙事语言的精湛等等。我认为在《百年诅咒》中偏弱了一些,事实上,这涉及到一个问题,悬疑类等畅销书是否需要在缜密的故事外,进行文学性的锤炼。再说,小说人物很多时候,不应是作者手中的棋子,应如雕塑家手中的胚石,一番轻抹细挑的刀工后,栩栩如生。


  此书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玄。玄之又玄,比《清明幻河图》还玄而且又莫名其妙。实在是不给力。  全篇贯穿的人物就是一百年前的茨威格,达利和弗洛伊德。瞧瞧,多高调的开端。小说对于神秘宗教,艺术,还有谜题,诅咒的描写怎么看怎么像是丹布朗的那一系列小说。但又不是那个味。标题都说了这只是个嘘头了,小说开篇宏大,但是结局虎头蛇尾。还真是那多悬疑类小说的一贯风格。让人无语。这就是那多和人家丹布朗的差距啊。也许人家压根就没想跟丹布朗比,仅仅是自娱自乐。我有什么好感叹的。顺便说下,故事结局真是雷死人不偿命,而那个诅咒还在延续。其实说白了这书压根就没完!我是彻底没脾气了。  还是那句话,我还是最喜欢那多的灵异手记系类,这本书你不仔细钻牛角尖的话,还是本挺不错的消磨时间的书。情节紧张,很吸引人。希望各位在看到最后结局的时候不会像我一样暴走……阿门。


  当时读了纸婴后
  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新书
  后来等到百年诅咒
  兴致盎然的开始阅读
  结果
  有些失望
  总觉得结局不应该是那样的
  
  不过后来那多出了甲骨碎
  才知道。这是一个系列
  但是,依然不能说百年诅咒是一本值得推荐的书
  只是可以一读而已


  茨威格在自传体小说《昨日的世界》里记载了很多发生他身边的与他有些许关系的连环神秘死亡事件,都是真实存在无法解释的。那多用这跳线索写成这部四十万字的小说,其实仔细看,他那种描摹骄傲虚荣嫉妒仇恨的人性最基本冲动的手法,还真有点茨威格的影子。费城这个人物,本身就非常复杂,甚至有多重分裂人格的嫌疑,只不过,最终所有的推理都变成了现实~  这部小说,也算是作者祭奠那位自杀身亡的奥地利百年奇才的贡品吧。


  很喜欢那多的灵异手记系列,每本都看了
  然后一直等一直等
  等到了百年诅咒
  遗憾的是,不是手记系列,但是剧透里面有手记人物客串
  看了之后
  
  无比失望
  仅仅对于结局,我不能接受


  那多08年的作品,隔了两年才打开这神秘的《百年诅咒》~~~~~~~
  
   这本书是那多转变风格的开始,书中不再以第一人称叙述,而是改为第三人称叙述。故事也不在是手记的形式,不像以前的作品,首先给出一则特殊新闻,但后围绕新闻发生了一些灵异事件,出现了一些具有超能力的人。
  
   《百年诅咒》是一本纯粹的悬疑小说。
  
   小说的开篇就讲述了1942年2月22日德国著名作家斯蒂芬·茨威格在巴西和棋子服毒自杀。然后来到2006年的上海,著名话剧导演费克群因哮喘病在家中神秘死亡。他留下了一部茨威格未公开的话剧《泰尔》的手稿。而他的侄子费城打算导演这部话剧。之后话剧的女主角夏绮文跳楼自杀。据茨威格《昨日的世界》(茨威格的自传,生前最后一部作品),他后期的话剧没次上演前都会有演员或者导演神秘死亡。
  
   心理学专业学生韩裳也被卷入到神秘事件中,她后面查到中国著名演员阮玲玉的死,也和参与茨威格另一部未公开的话剧有关。最终费城也酒后失足落入江中身亡。
  
   死亡是巧合还是诅咒?
  
   韩裳从小开始就一直做着同一个梦,上海摩西会堂中,一群人神秘的聚会,梦见他的外曾祖父在教堂石板下藏了某种东西。她真的在教堂中找到了那个东西。韩裳看到达利(西班牙著名绘画大师)的作品就会产生幻觉。
  
   这难道真的是巧合?
  
   原来这一切神秘事件源于百年前的佛洛依德的神秘实验,而达利、茨威格、威尔顿(韩裳的外曾祖父)都是实验者,茨威格话剧的诅咒、韩裳能继承她外曾祖父的梦都是那个神秘实验的结果……
  
   小说中出现的这些国外人物并不像达芬奇那样家喻户晓,但也是在历史中赫赫有名的人物。因为小说中太多不了解的人物所以读起来感觉枯燥,但真正了解了这些人之后再来读这本小说,就会觉得小说中充满了无穷的魅力。
  
   小说以历史上有名的人物为背景,从茨威格的自传中得到创作灵感。有点像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虽然故事并不是发生在24小时内,但依然处处充满神秘。
  
   小说有真是的历史背景,因此看起来更加真实。
  
   时隔百年佛洛依德的实验仍没结束,神秘仍在继续,那多的《甲骨碎》中讲述了这仍在继续的神秘实验,韩裳在费城死去两年后重新出演了茨威格话剧《泰尔》的女主角,但在公开演出的前一天也神秘死亡!
  
   诅咒的力量越来越明显,在《泰尔》中竟然死了4个人。
  
   但是这4个人的死亡真的源于诅咒吗?弗洛伊德的实验到底是什么?期待喜欢那多的你同样也打开这《百年诅咒》!
  
  


  《百年诅咒》  看过那多的多本书,这本的感觉是写完了?  读到最后好期盼对意识进行更多的说明,没有想到最后也没有更加清晰的表达出诅咒的原理。最后以主角的死亡结尾。  不似那多的风格。


   我是在看了其续集,也许说不上是续集吧,甲骨碎之后读的。无疑甲骨碎比这部小说出色不止一点半点,刚看到楼下某人的评论,这本书似乎是非手记类的第一部作品,那也就可以解释作者对写作风格的调整和试图把控一个更加繁杂故事的失力了。
  
   这本书对于所谓背景知识的介绍是非常冗长且半数以上是没有必要的,并且心理学背景知识的加入似乎对情节的发展没有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从文章中唯一可以推测的是,那多同学最近对心理学中的精神分析有很大的兴趣,他的序言简直就是佛氏自传。


  一部悬疑小说。一个雷人的结局。
  总感觉挺大的帽子下,一个小脑袋。
  选择茨威格剧作作为背景来讲很贵气,但是联系到现实中却有点贫JI,不过推理得比较紧张,值得看下去。
  
  艺术也不都有积极意义的,比如那样的画,那样的一首曲子,那样的文字,都会让人迷乱,绝望,乃至自杀。
  而艺术家也往往是异于常人的,天才和疯子是一类人。


  小猢狲筒子强烈推荐我看的这本书,
  零零碎碎用了5天左右看完了。
  最后被雷了一下,
  竟然是同性恋。
  话说前面精神分析描写的太多了,
  结局却有点和主题背离了。
  仓促的收尾,
  雷人的结局。
  没有《幽灵旗》好看,
  总结完毕!


   选这本书,最初的冲动是因为那多。个人喜欢的作者。这种喜欢最早开始于连载在萌芽的《返祖》。我是一个作者忠诚度很高的人,所以,遇上了这本。
   看完后。一度是徘徊于“这是真的还是假的”的遐想中。其实,那多和蔡俊很像,写的东西,让人明明知道是小说,但是仍是不禁会去想,这是真的可能呢。
   书里涉及了很多的知识,对于一个欧洲文化较为缺乏的我来说,恩呢,它是很好的普及书。哈哈,那多要知道我这样看他的悬疑小说,会是什么感想。
   哈,有很多想说的,却一时语塞。那先这样,喜欢的豆友跟帖哦。大家聊聊啊。


  其实我没有看过这本书。我曾经在书店的书架上把它拿下来,放在手里,思索良久,又放了回去。我的胆子出奇的小,而且是越长大越小,仅仅被内容简介就吓得停住了脚步。魔幻的东西看得太多,以至于失去了在现实中理智的分辨能力。前几天买了新的《收获》增刊,里面刊登了关于这本书中内容之后的又一个故事。就好像是真实的时间在流动一样,故事里的世界不知不觉顺延了下来,只不过主角变成了配角和背景而已。此类小说的魅力,对我而言就是即便知道脚下是万丈深渊,那么除非你一开始就没有站在悬崖边上,否则就会不知不觉义无反顾地越来越靠近。然后如何死法,端看手中小说的恐怖之级别和魔幻之深度了。
  我通读了这本书之后的那个刊登在《收获》上的故事,确实已经不见他最早在《萌芽》上写《三国》的影子,但是却比他之后写的《手记》更让我喜欢,更觉得真实。最后,我想,那多对密室想必是相当的情有独钟。
  我决定买一本补习一下。


   曾经读过那多的《返祖》和《亡者永生》,构思精妙又贴近生活,故事结构紧凑吸引人,非常好。
   在《百年诅咒》中,能够看出那多的文字功力又提升了许多,不仅有小段的景色描写,还有蒙太奇式的叙述手法,故事的构思也很大胆精妙,措辞、用字也流畅了许多,只是这个故事,无法让我连贯的身临其境。
   有人说,《百年诅咒》是那多的成功转型,因为在那多手记中第一次没有采用那多的第一人称自述,字数也要比以往的多得多,不仅流畅,也用上了些许文学手法,构思更大胆,社会和艺术背景更宏伟。而我认为,在现今浮躁的文坛及当今社会,《百年诅咒》是那多的一次迷失的选择。
   在此类题材中,现今比较火的当属那多和蔡骏,从他们的作品中,能够明显的看出倪匡的影子,也或者说他们受“卫斯理”系列的影响很深。蔡骏选择了更灵异的方式,最受欢迎的当属《天机》,蔡骏的其他作品我没有看过,而《天机》我看了第一部后就没有再继续看,如果一个谜写了几十万字还没有揭开谜底,就好比是有人给你出了道趣味智力题,你打不出来,你问他第一次人家没有告诉你,你会感到越来越感兴趣,第二次、第三次,甚至问了更多遍,你还会对谜底感兴趣吗?我个人的看法。相比之下,我更喜欢那多,那多的手记系列延续了“卫斯理”的模式,更现代化,更贴近于当下的现实生活,与“卫斯理”系列一样,构思+紧凑。
   我们再看“卫斯理”,就知道那多的这次转型是迷失了的。“卫斯理”系列中,我们拿出任意一本,论文学性、思想性等等,都没有,单拿出任何一本都不能被称作绝世经典,只能算是好书,只有巧妙的构思+紧凑的情节而整个系列近百个故事加在一起,一个庞大宏伟的巨作便呈现在眼前。
   那多的书已经是几年前的事情了,书店里已经下架了,人们也逐渐淡忘了,但并不表示没有人来读,并不表示多少年后人们回忆当年的文学作品时不会提起那多。
   我隐约的感觉,那多更想让自己的这部《百年诅咒》看上去更像是一部文学作品,或者是一部比较像样的小说,不仅仅是能够通俗着读。
   正是这样的文学手法,刻意的叙事安排,破坏了故事的连贯性,使我在沉浸于故事的时候,反复的被打扰,在现实与小说情节中不断地跳进跳出。
   我想起《穆斯林的葬礼》,作者用章节转换情节的手法,将两代人的故事交织穿插,有对比也有连贯,但我个人认为这一手法恰恰破坏了故事的连贯性。一个完整的情节叙述过后,才能加进另一个情节,以故事为单位或是以时间为单位都是好办法。
   越想被人记住,人们忘记的就越快。就像是一个清纯美丽的女子,一改常态的涂抹了浓妆,又换上时尚而夸张的穿着,缺失了那份清纯,她就不是原本的她了。
   这是迷失的作品,但一个错误的尝试,不见得是坏事,在错误的岔路上多走了几步又折返回来而已。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那多和蔡骏同时选择了转型。那多宣布不在写手记系列,而蔡骏也置原来的荒村灵异情节于一边,写起了长篇小说。但我觉得《百年》比《天机》好多了。《百年》采用了真实存在,又难以捕捉,联系的素材背景。故事虽然简单,但逻辑性强,环环相扣。而《天机》却空有它华丽,宏大的前段铺垫,最后连作者也收不回来。期待那多…!


  原帖地址:http://bbs.lehu.shu.edu.cn/Article.aspx?aid=15228&page=41
  
  http://bbs.lehu.shu.edu.cn/Uploads/UserDirs/1/1/333/IMG_3898.JPG
  
  (那多. 百年詛咒[M]. 南寧:接力出版社,2008. 229)
  
  “鎖”當作“所”
  
  


  那多的这种伎俩已经习惯甚至变成俗套了。不是贴新闻就是以真人真事开打,不过一开始还真的很诱人,最早的三本《坏种子》、《铁牛重现》和《凶心人》倒也惹得年少的我站在图书馆的书架前一翻而过,毕竟借回去还是很丢份的,后来为了打发课堂上无聊的时间,又从前排同学那里借了《亡者永生》和《幽灵旗》来看。《亡者永生》藉SARS的余威又转嫁上“太岁”的传说,而《幽灵旗》则是亚洲恐怖片中惯有的心理暗示惊悚。直到在书店里又看到《百年诅咒》,封面上“源自茨威格真实记载的神秘事件”才稍稍挠到了我的痒处。茨威格、达利、弗洛伊德、阮玲玉、百年诅咒、寰球追杀,一股脑儿煮进一盅佛跳墙。很有国际感的开头,上次印度洋海啸的噱头也是,可最后不过是中国大陆滋养的结尾。费尽心机勾得人神魂颠倒摇曳荡漾、阴谋论发作的时候画皮掉落,不过是为一桩蛮普通的谋杀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吉列尔莫•马丁内斯的《牛津迷案》也是如此,数论掰得头头是道、精滚烂熟,差点以为有个数学界的光照派从《天使与魔鬼》里跳将出来。站着翻完,倒是后记里正伏案写作,父亲递过茨威格《昨日的世界》指点字句,让儿子找到创作灵感的叙述让人倍感温馨,很有大文豪V.S.奈保尔之父与其雁书往还、探讨写作的感觉,父子之爱,莫大于此。那多以真事起头本是有别于卫斯理等小说的长处,往往叫人跃跃欲试一探究竟,但高山仰止后并不能朗照,反是飞流直下的结局无法和凤头相衬,硬拗的总不比元真的,甚是可惜,叫人疲软得跟见了徐丽埃妲瘪乳头的卢梭一样,蜕皮的蛇一般疲软地滑下床来,兴致大减。那多好歹灵异手记系列写了不下十本,为写作这么一本不属“灵异手记”系列更是先写大纲再行创作,然而与刚出三部曲第二部《夜之琴女与耶稣之笛》的哥舒意相较,两者宏大叙事却都又草草缴枪了事的疲态就尽显无遗,也许年轻作者在接受新鲜事物、学习西方叙述技巧上都确有强势之处,然而敷衍成文仅凭激情是不够的,普鲁斯特花了七卷时间才让精巧豪华教堂的穹顶合拢,让小径的斯万家一边和盖尔芒特家一边由希尔贝特与圣卢的婚姻联结。滴水不漏的叙事并非易事,这一点那多和哥舒意仍须假以时日多加浸淫,浪淘泥沙始露金。


  我个人还是挺喜欢这部书的。
  老实说,那多手记我已经看厌掉了。每次都是以这么一个神通广大的记者身份出现,还伴随一个莫名其妙的x机构,有很多地方无法自圆其说。除了幽灵船还可以,后面的神的密码,过年等越来越没有耐心去看了。
  这次逛书店的时候,偶然看到这本书,翻了翻第一章,一下子想到了我最喜欢的《达芬奇密码》。在后面的情节里,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是,那多还是在里面有自己独特的想法,让人看了很欣慰。
  虽然后面的结尾的确不够清晰,有点草了,这本书还是值得推荐的!


但是,我还木有看过


完全赞同!


我读过那多全部的作品。我却不同意楼主“标榜”的观点,我更认为这是一种转型。
因为在《百年诅咒》之前,那多的所谓的手记,都是以自然生活中还未探明,解密的奇闻怪事结合自己的推理,描述而写成的故事。比如楼主读过的《返祖》讲的是人退化变成毛人,《亡者永生》讲的是太岁。
而在《百年》这本书中,作者第一次将历史上的故事放进了小说。这样故事就需要更强的严谨性和逻辑性。作者也说了,他写这本书用了比写其他书多得多的时间,查阅过很多资料。这难道不是一种转型?
楼主说那多是卫斯理模式(本人没拜读过,不好评论),那就算是吧。但卫斯理已经过去了,那多干嘛非要遵循这个模式呢?人难道不会创新?
如果真的遇上楼主所说的故事连贯性差,那也只能怪那多刚转型,第一次写这么大背景,这么多人物的小说(以前他的小说,主要人物最多3个)。难免力不从心。。。


有人一起讨论,不论观点是否统一,都是件高兴的事情。
“标榜”这个词用得的确不好,像是在头上插上了华丽的羽毛之类的事情。
不是我在遵循卫斯理的模式,而是那多和蔡骏有很浓重的卫斯理的影子。
最后一段的观点我们是一样的,也像我最后的一段,多走了些弯路又折返回来,不见得是坏事。
卫斯理的书应该读一下,就是最近和周慧敏结婚的倪震的父亲倪匡,蓝血人的作者。要说一点,蓝血人是系列里比较不好看的一部。


呵呵,没读过卫斯理系列让楼主见笑了。
但是卫斯理以及倪匡的大名还是听过的。
只是自己目前没有时间去读这类经典而又冗长的系列。因为经典就是经典,已经摆在那了,那就等以后再慢慢品味吧。就像金庸啊,梁羽生的武侠小说。最多选择去看一下电视剧,而不会去认认真真把书看完。
现在还是要紧跟时代步伐,把主流的书给看了啊!


还是喜欢那多的手记..怀念高中时翻看萌芽上三国的日子..


是的 我记得第一次是在高中教室里随意拿了本书看 题目是《幽灵旗》封面还有点恐怖 o(∩_∩)o...哈哈
之后那多的每本书我都开始收藏。。。


其实除了三国,后来都一直没看过那多的书了。。
前几天逛书店的时候又无意间看到了这本新书。。就买了回来看。。
说实话。。还是稍微有点点失望的。。


呵呵!这毕竟是那多不写手记,转型后的第一本书。如果真的说失望的话,那就是结尾了。
但还是看得出那多写这本书是下了功夫的。
期待他能接下去写个II出来…


他的结尾确实让我有点失望。。而且仿佛描写感情的地方也有点粗糙。。
看他的后记里的话的意思。。应该是要写||的。。
那就一起期待吧。。


“倒也惹得年少的我站在图书馆的书架前一翻而过,毕竟借回去还是很丢份的”
丟什么份?自己喜欢看什么就看什么,管别人呢~我就是很喜欢看这种乱七八糟的地摊书……


畅销书?


2008-08-12 14:18:50 苇间风  
“倒也惹得年少的我站在图书馆的书架前一翻而过,毕竟借回去还是很丢份的”
  
  丟什么份?自己喜欢看什么就看什么,管别人呢~我就是很喜欢看这种乱七八糟的地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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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不是所有的人能做到大俗大雅...


那多在我心目里是跟郭敬明算一拨的,动漫世代的产物却不及动漫


看见普鲁斯特出场帮腔,不由十分绝望;待读到“假以时日”四字,发现藤原君还是个乐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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