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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蔡智恒 万卷出版公司
出版时间:

2010-4  

出版社:

万卷出版公司  

作者:

蔡智恒  

页数:

224  

Tag标签:

无  

前言

  序我想起了十年前《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要出版的往事。那时编辑小姐滔滔不绝地诉说她们的出版社虽然刚成立且还没出过书,但这家出版社隶属台湾最大的出版集团,必是质量保证之类的话。不过对我而言,这却像对着贝多芬讲解相对论。“敝出版社是否有荣幸出版您的作品?”她终于小心翼翼地说到重点。“是。”我说。“……”她似乎愣住了,黑框眼镜内细小的眼睛越睁越大。“有问题吗?”我说。“您为什么会选择敝出版社呢?”“我没选啊。因为你们是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联络我的出版社。”虽然之后又陆续有四家出版社主动接触我,但我丝毫不受影响。出版社的名字到底是叫玫仁杏出版社或是梅添良出版社,根本没差。因为当时我只是个学工程的博士班研究生,出版的世界几乎是另一个星球上的事。这些年来偶尔有人问我当初为何决定要出书?仿佛这是一个像如何开发替代能源防止地球暖化之类值得深思的问题。但对我而言,这个问题翻成白话文便是:“我想当冤大头将你发表在网络且几乎所有人都看过的小说出版成书,然后给你版税,请问你愿意吗?”请容许我简单说明十年前的状况。当时《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已在BBS上发表完一个月,各大小BBS站里的各式各样板面,到处转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很多人还将全文打印装订成册,到处传阅着。我学弟的桌上就有一本,另外我表弟也寄来一本说是要孝敬我。(当然他们不仅不知道,而且打死都不相信那是我写的)在这样的情况下,竟然还有出版社要出书?我同情她都来不及,怎么会忍心拒绝呢?我没投稿到出版社,也从没抱着待价而沽的心态等待出版社上门。很多人以为我是在家里跷着二郎腿等着支票来按门铃,但请容许我提醒你,当时根本没有出版网络上当红小说的前例。不要以为现在的情况变了,就自动延伸引用至当时的环境。更何况当时舆论普遍认为所谓的“上网族群”,就是躲在屏幕后面聊天,是活在虚拟环境里的奇怪的人,这些人该看心理医师而不是成为作家。事实上写完《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后,我就装死,因为我还得赶论文。那时我的呼吸是为了储存写论文的能量,心脏是为了拿到学位而跳动。在BBS上写小说是偶然的,并非为了证明什么、改变什么或得到什么。即使《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贴完后引发风潮,让我听到如雷的掌声,我也只认为这就像中了彩券特奖一样,幸运而已,与才能或天赋无关。出版社找我出书,我只觉得有何不可?便答应了,就这样。然后继续枯燥平凡的研究生生活。曾有媒体报道我出书的经过,说我抱着《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稿子,走进一家又一家出版社大门,可是迎接我的,尽是羞辱与嘲笑。但我深信这部作品将引发一场革命,为所有创作者带来更多的自由,于是我忍辱负重,拖着沉重而疲惫的脚步,踽踽独行。当第十家出版社拒绝我并递给我精神科医师的名片后,我紧抱着稿子,悄然伫立在寒风中,望着远方,眼角留下两行清泪。这位记者看来很会写小说,懂得营造气氛,加强戏剧张力。只可惜那是和氏璧的故事,不是《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出书的故事。《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出书的过程很简单,就是一个新成立的出版社出版一个从没听过的人写的小说。结果成为畅销书,而且引发更大的风潮,甚至改变写作与出版生态。但这些都是历史上的偶然,并不在当初的预期之中。当初甚至连“预期”这种心态也没有。你可能会发现,我用本名出书,而不是“痞子蔡”。到目前为止,我共出版了八本书,每本书的作者都叫蔡智恒。当初那位编辑小姐强烈建议,把正火红的痞子蔡这名字当笔名。“把痞子蔡当笔名,大家都会认识。”她说。“干吗要取笔名?”我说,“你听过李白用笔名写诗吗?”“……”她黑框眼镜内细小的眼睛又越睁越大。“痞子蔡”是我网络上的昵称,虽然人家总是这么叫我,而我也很习惯,但它依然只是昵称,不是笔名。这些年来常有人问我:为何不用高知名度的痞子蔡出书,却用没人知道也没什么特色的本名出书?是否有特别的涵义或是本名在姓名学上五行特别好?关于这点,有个小故事。可能有些煽情,请你忍耐。小时候,母亲常常握着我的手背,一笔一画引导着我学习写字。“阿母,这三个字好难写,笔画好多喔。”我趴在地上,回过头,仰起脸,看着阿母。“不可以这么说。”也趴在地上的阿母笑了起来,“这三个字叫蔡智恒,是你的名字,不管多难写多难念,这就是你的名字。”阿母停止笑声后,用叮咛的口吻说:“你以后一定要记得,你叫蔡智恒,不可以忘了。”所以真不好意思,管他痞子蔡是否红透半边天,我就是只叫蔡智恒。没有笔名,我只叫蔡智恒。也因为我用了根本没人知道的本名出书,所以书里的作者简介很难写。当时可以出版文学小说的作者,哪个身上没有文学奖的光环?而我甚至连文学奖都没参加过。由于出版社和我都还有基本的廉耻心,因此也不可能加上:“最受期待的新锐作家”、“20世纪末闪亮的文坛彗星”、“让莎士比亚点头微笑的创作者”、“李白终于后继有人了”、“苏东坡你怎么哭了?”之类的头衔。于是我一直没写作者简介,编辑小姐打电话催了几次。催得急了,我只好说:“如果曹雪芹出书,还需要作者简介吗?”“……”电话那端的她又愣住了,我可以想象她黑框眼镜内细小的眼睛越睁越大。如果她再继续听我胡扯,眼睛大概会自然变大,不用割双眼皮了。最后出版社在网络上找到我写过的一些文字,当成作者简介。但我写那些东西是写着好玩,可从没想过后来会变成书里的作者简介。如果你看过1998年初版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里面的作者简介,你应该会觉得这个作者真无聊,可能会让你想打人。编辑小姐对书名也有意见,她认为加了“的”,念起来有些拗口。应该把书名改为“第一次亲密接触”,去掉“的”。“你吃过割包吗?”我问她。“吃过。”她说,“怎么了?”“我要割包的皮,跟我要割包皮,完全不一样。”我点点头,接着说,“一个可以吃,另一个要动手术。所以‘的’很重要,不能随便省略。”“……”编辑小姐的灾难还没结束,她到处找人帮《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写序。从高知名度的作家到稍具名气的作家,她甚至还找了歌手。结果都是一样,没人肯写推荐序。从没听过的作者名字、没有文学奖光环、没有头衔、如果又没名人推荐,那么这家出版社开张后出版的第一本书,恐怕将堆在仓库里长蜘蛛网。“不然找我的朋友写推荐序吧。”我说。“你认识有名的人吗?”编辑小姐的语气突然闪亮。“没有啊。”“没有名气的人写的序,谁会看呀。”编辑小姐的语气又黯淡了。“你没听过三个臭皮匠,胜过一个诸葛亮?”我说,“我多找几个人写,有没有诸葛亮就没差了。”“……”所以初版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前面放了些网友和同学写的东西。由于人数众多,看起来像是普天同庆、四海欢腾。其实原先的作用只是掩饰没人写推荐序的尴尬而已。经过了十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终于要重新出版,又该找谁写序呢?如果是孟子出书还可以找孔子帮他写序,但如果孔子出书呢?恐怕只能由孔子自己写序了。所以我只好自己写序。好,让我们回到《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的内文部分。初版的书上充斥着“...”这种符号,当作标点。“...”和删节号(……)不同,并不属于标点符号中的一种。当《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形成一种现象后,很多人不得不研究或探讨它。但他们往往看不到几页便会发出:“妖孽啊!”、“连标点符号都不会用的人也能出书?文学快亡了啊!”之类的惨叫声。看过沙漠中的蛇吗?它们收缩身体成明显的S型,以近乎弹跳的方式,迅速在沙漠中移动。如此才能减少皮肤与灼热沙地接触的面积,也缩短待在沙地的时间。传统生活在山林里的蛇也许会觉得疑惑甚至是责怪:这些沙漠中的蛇为什么不柔软自在地爬行呢?为什么要失去蛇族应有的优雅风范?请容许沙漠中的蛇简短作个解释。当时在台湾,最常见的中文输入法是倚天系统下的注音和仓颉。但不管是注音或仓颉,若要输入标点符号,必须按切换键,很麻烦。《侏罗纪公园》里头说得好:“生命会自己找到出路。”在键盘右下角有个“Del”键,上头就是一个小数点(.)。于是网友们打字时不必常按切换键,顺手按几下Del键即可表示标点。两点、三点或四点,随你高兴。手指容易抽筋的,多按几点有益健康。而以长短句形成的段落,偶尔也会让我听到“妖孽啊!”的尖叫声。BBS上的文字接口并不具备文字处理软件的强大功能,在文字处理软件(如Word)中,当文字走到右边尽头便会自动往下,你可以不用停顿,写完一段后再另起新段。但在BBS上,如果不强迫换行,文字就会峰峰相连到天边,一直往右走。于是每一行都得断一下,才能往下写。如果坚持一定得到最右边最后一个字才断行,那其实是很费力的事。所以才会形成长短句的段落样子。至于单引号‘’和双引号“”之使用,正确用法是双引号内再用单引号。但在计算机上阅读比传统纸张阅读不舒适、也较不便捷,若出现对话较多的段落,一连串的单引号容易让人搞不清楚话是谁说的。因此痞子蔡的话用‘’,轻舞飞扬则用“”,如此可以凸显视觉差异,在计算机上阅读小说中的对话时较易判读。日本早稻田大学中国文学会发行的《中国文学研究》,第31期(2005年12月)曾刊登一篇论文,题目是:…小説における“段落”…蔡智恒…ネット文學の文體…请注意,“...”是论文题目的一部分,并不是标点。题目的中译大意是蔡智恒小说中独特的段落,是网络文学的文体。看来日本人虽然爱拍A片,但基本的包容心还是有的。总之,沙漠蛇弹跳式的移动是为了适应沙漠的酷热环境。沙漠中的蛇当然可以优雅地爬行,但这样爬行的话皮肤容易烫伤,如果天气特别热、沙地特别烫,很可能爬到一半就熟了。下次你到沙漠旅行时,如果在路旁看到烤熟的蛇,请你好好超度它。当它到了西方极乐世界,佛祖也许会开示:“万事万物皆有佛性,不要太执著。”我在往后的书写里,依然保持这种在BBS上书写的习惯。因为这十年来,我写的每部作品,都会在出版前贴在BBS和网站上。而且是全文,一字不漏。我不会说出“欲知结局,请到书局”这种话。或许你想问:是否因为喜欢“网络作家”这称呼,所以作品要放上网?别傻了,你我都知道,“网络”这名词套在写作者身上,不会是赞美的头衔。我捍卫的不是“网络”这块招牌,而是简单且自由的创作心态,还有跟许多朋友的默契。他们跟我也许只隔一个巷口,也许隔了一座海洋,但只要打开计算机,他们便能读到我写下的东西和心情,随时且随地。人们要把我归类成网络作家、知名网络作家、超级霹雳无敌畅销作家、或网络文学旗手等等,那是人家的自由。我不必理会,也无需在意,只管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在写作的世界里,有人写、有人读、有人评论、有人研究、有人归类,大家都有事做,世界才会和平。这是个严肃的课题。新版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中,文字叙述尽量使用正确的标点符号。但痞子蔡和轻舞飞扬在网络上的对话,依然保留当时BBS的习惯。痞子蔡用“...”,轻舞飞扬则用当时一种新的输入法提供的“﹍”。现在的网络环境早已不像当年,标点符号的使用也和平面没有差异。但在痞子蔡和轻舞飞扬相遇的时代,当他们敲打键盘时,是这样用的。这是只属于他们的,指尖的记忆。从1998年3月22到5月29,共花了两个月零八天完成34篇的连载。“tobecontinued……”标示着当时连载的痕迹。平均速度是两天一篇,但实际上有时一天贴一篇,有时五天才一篇。当初在BBS上陪伴我走完这段旅途的朋友们,现在可能为人父、为人母。处在办公室勾心斗角的环境中、烦恼小孩要去哪学英文时,你是否早已忘了当初在BBS等待与阅读的单纯美好心情?你之前很可能早已看过《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不管是从BBS、网站(包括色情网站)、朋友转寄的信件、同学传给你的打印本、或是初版的书。当你看到十年后《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重新出版,你的感觉是,像收到以前恋人寄来的结婚喜帖,还是像与初恋情人重逢于故乡的海边?20岁时,相信爱情会天长地久;25岁时,期待爱情能天长地久;30岁时,便知道天长地久可遇不可求。十年来应该发生了很多事,想必你的心态也因而改变不少吧。如果你某部分的记忆不小心被唤起,并延伸出更多的记忆,请试着再看一遍《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看完后,有些背后的小故事,我会在书末跟你聊。如果你想听的话。蔡智恒2008年1月19日于台南

内容概要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蔡智恒最真实的情感原点痞子蔡与轻舞飞扬一起记录的甜蜜日子 一场最美丽的网络邂逅,当痞子蔡遇见轻舞飞扬……

作者简介

  蔡智恒,BBS的ID为jht,网络上的昵称是痞子蔡。1969年出生于台湾嘉义县,成功大学水利工程博士。1998年于BBS发表第一部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造成全球华文地区的痞子蔡热潮。自此以后,左脑创作小说、右脑书写学术论文,独树一格。现任教于立德大学。

书籍目录

  Plan轻舞飞扬网络邂逅见面咖啡哲学距离铁达尼号消失思念最后的信写在《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十年之后

章节摘录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我有一千万吗?没有。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我有翅膀吗?没有。所以我也没办法飞。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所以我并不爱你。 跟她是在网络上认识的。 怎么开始的?我也记不清楚了,好像是因为我的一个plan吧! 那个plan是这么写的: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我有一千万吗?没有。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我有翅膀吗?没有。所以我也没办法飞。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所以我并不爱你。 其实这只是我的职业病而已。 我是研究生,为了要撰写数值程序,脑子里总是充满了各种逻辑。 当假设状况并不成立时,所得到的结论,便是狗屁。 就像去讨论太监比较容易生男或生女的问题一样,都是没有意义的。 在plan里写这些阿里不达的东西,足证我是个极度枯燥乏味的人。 事实上也是如此。 所以没有把到任何美眉,以致枕畔犹虚,倒也在情理之中。 而她,真是个例外。 她竟mail告诉我,我是个很有趣的人。 有趣?这种形容词怎么可能用在我身上? 就像用诚实来形容李登辉一样,都会让人笑掉大牙。 我想她如果不是智商很低,就是脑筋有问题。 看她的昵称,却又不像。 她叫做“轻舞飞扬”,倒是个蛮诗意的名字。 不过网络上的昵称总是虚虚实实,虚者实之,实者虚之,做不得准的。 换言之,恐龙绝不会说她是恐龙,更不会说她住在侏罗纪公园里。 她总是会想尽办法去引诱你以及误导你。 而优美的昵称,就是恐龙猎食像我这种纯情少男的最佳武器。 说到恐龙,又勾起了我的惨痛记忆。 我见过几个网友,结果是一只比一只凶恶,每次都让我落荒而逃。 我想我大概可以加入史蒂芬史匹柏的制作班底,去帮他做电影特效了。 室友阿泰的经验和我一样。 如果以我和他所见到的恐龙为X坐标轴,以受惊吓的程度为Y坐标轴,可以经由回归分析而得出一条线性方程式。 然后再对X取偏微分,对Y取不定积分, 就可得到“网络无美女”的定律。 因此,理论上而言,网络上充斥着各种恐龙。 所差别的只是到底她是肉食性还是草食性而已。tobecontinued…… 要介绍“轻舞飞扬”之前,得先提一提阿泰。 打从大学时代起,阿泰就是我的哥儿们,不过我们的个性却是天南地北。 他长得又高又帅,最重要的是,他有张又甜又油的嘴巴。 我很怀疑有任何雌性动物能不淹没在他那滔滔不绝的口水之中。 我喜欢叫他“LadyKiller”,而且他还是职业的。 惨死在他手下的女孩,可谓不计其数,受害者遍及台湾全岛。 他在情场上百战百胜,但绝不收容战俘。 他说他已经达到情场上的最高境界,即“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据说这比徐志摩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还要高竿。 徐志摩还得挥一挥衣袖来甩掉黏上手的女孩子,阿泰则连衣袖都不用挥了。 阿泰总是说我太老实了,是情场上的炮灰。 这也难怪,我既不高又不帅,鼻子上骑着一支高度近视的眼镜,使我的眼睛看起来眯成一条线。 记得有次上流力课时,老师突然把我叫起来,因为他怀疑我在睡觉,但那时我正在专心听讲。 可能八字也有关系吧!从小到大,围绕在我身旁的,不是像女人的男人,就是像男人的女人。 阿泰常说,男人有四种类型: 第一种叫“不劳而获”型,即不用去追女孩子,自然会被倒贴; 第二种叫“轻而易举”型,虽然得追女孩子,但总能轻易掳获芳心; 第三种叫“刻苦耐劳”型,必须绞尽脑汁,用尽36计,才会有战利品; 而我是属于第四种叫“自求多福”型,只能期待碰到眼睛被牛屎ㄍㄡˊ到的女孩子。 阿泰其实是很够朋友的,常常会将一些女孩子过户给我。 只可惜我太不争气,总是近“香”情怯。 不过这也不能怪我,只因为我多读了几本圣贤书,懂得礼义廉耻,而讲究礼义廉耻通常是追求女孩子的兵家大忌。 举例来说,我跟一个不算瘦的女孩去喝咖啡,我好心请她再叫些点心, 她却说她怕会变胖,那我就会说你已经来不及了。 去年跟一个女孩子出去吃饭,她自夸朋友们都说她是: “天使般的脸孔,魔鬼般的身材”。 我很正经地告诉她:“你朋友说反了。” 幸好那时我们是吃简餐,我只是被飞来的筷子击中胸前的膻中穴而已。 如果是吃排餐,我想大概会出人命了。tobecontinued…… 经过那次死里逃生的经验,我开始领教到恐龙的凶残。 后来阿泰想出了一个逃生守则,即日后跟任何女性网友单独见面时,要带个call机。 我们会互相支持,让call机适时响起。 若碰到肉食性恐龙,就说:“宿舍失火了”;若是草食性恐龙,则说:“宿舍遭小偷了”。 于是阿泰的房间发生了四次火警,六次遭窃。 我比较幸运,只被偷过五次。 所以在见到“轻舞飞扬”之前,我的心脏其实已经被锻炼得很坚强。 即使再碰到恐龙,我的心跳仍能维持每分钟72下。 阿泰曾经提醒我,她如果不是长头发,就会是花痴。 因为女孩子在跳舞时只有两个地方会飞扬:头发和裙子。 头发飞扬当然很美;但若裙子飞扬,则表示她有相当程度的性暗示。 不过我一直认为她与众不同,当然我的意思不是她特别大只。 书上说天蝎座的人都会有很敏锐的直觉,因此我很相信自己的第六感。 至于阿泰,他虽然能够一眼看出女孩子的胸围,并判断出到底是A罩杯还是B罩杯,或在数天内让女孩子在床上躺平。 但他却未必能真正地了解一个女孩子。 阿泰常引述莎士比亚的名言:“女人是被爱的,不是被了解的”,来证明了解女人不是笑傲情场的条件。 事实上,这句话真的有道理。 记得我以前曾经一男四女住过,真是苦不堪言。 生活上的一切细节,都得帮她们打点,因为女生只知道风花雪月,未必知道柴米油盐。 为了保护她们的贞操,我每天还得晚点名。 我若有不轨的举动,别人会笑我监守自盗;我若守之以礼,别人就叫我柳下惠,或者递给我一张泌尿科医师的名片。 夏天晚上她们洗完澡后,我都得天人交战一番,可谓看得到吃不到。 跟她们住了两年,我只领悟到一个道理, 即是再怎么纯洁可爱温柔天真大方端庄小鸟依人的女孩子,她们卷起裤管数腿毛的姿势都一样。 而且她们都同样会叫我从厕所的门缝下面塞卫生纸进去。tobecontinued……轻舞飞扬我轻轻地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诧异也好,欣赏也罢,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而是我年轻的心。 该让“轻舞飞扬”出场了。 自从她头壳坏掉mail给我并说我很有趣后,我就常希望能在在线碰到她。 不过很可惜,我们总是擦身而过,所以我也只能回mail告诉她,为了证明她有先见之明,我会努力训练自己成为一个有趣的人。 因此我寄mail给她,她回mail给我,我又回她回给我的mail,她再回我回她回给我的mail…… 于是应了那句俗话:“冤冤相报何时了”。 虽然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不过我和她的冤仇却是愈结愈深。 其实最让我对她感到兴趣的,也是她的plan:我轻轻地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诧异也好,欣赏也罢,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而是我年轻的心。 我实在无法将这样的女子与恐龙联想在一起。 但如果她真是恐龙,我倒宁愿让这只恐龙饱餐一顿。 正所谓恐龙嘴下死,做鬼也风流。 阿泰好像看出了我的异样,不断地劝我,网络上的感情玩玩就好,千万别当真,毕竟虚幻的东西是见不得阳光的。 就让上帝的归上帝,西泽的归西泽;网络的归网络,现实的归现实。 因为躲在任何一个英文ID背后的人,先别论个性好坏或外表美丑,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如此又能产生什么狗屁爱情? 这不能怪阿泰的薄情与偏激,自从他在20岁那年被他的女友fire后,他便开始游戏花丛。 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但他被蛇咬了以后,却从此学会剥蛇皮,并喜欢吃蛇肉羹。 而且他遇见的女性网友,倒也不乏一些只寻找短暂刺激之辈。 有时第一次见面就会问他:“君欲上床乎?” 因为子曰:“美女难找,有身材就好”,所以除了恐龙外,他通常会回答:“但凭卿之所好,小生岂敢推辞?” 然后她们会问:“YourplaceorMyplace?” 他则爽快地说:“要杀要剐,悉听尊便。重点是跟谁做,而不是在哪做。” 阿泰真狠,连这样也要之乎者也一番。 更狠的是,他通常带她们回到家里,而把我赶出去流落街头。 在一个苦思程序的深夜里,研究室窗外的那只野猫又发出断断续续的叫春声。 三长一短,表示大约是三点一刻。 上线来晃一晃,通常这时候在线的人最少,而且以无聊和性饥渴的人居多。 若能碰上一二个变态的女孩,望梅止渴一番,倒也是件趣事。 阿泰说女孩子的心防愈到深夜愈松懈,愈容易让你轻松挥出安打。 安打? 是这样的,我们常以棒球比赛来形容跟女孩间的进展。 一垒表示牵手搭肩;二垒表示亲吻拥抱;三垒则是爱抚触摸;本垒就是已经※&@☆了…… (基于网络青少年性侵害防治法规定,此段文字必须以马赛克处理) 阿泰当然是那种常常击出全垒打的人,而我则是有名的被三振王,到现在还不知道一垒垒包是圆还是扁。 如果是被时速140公里以上的快速球三振那也就罢了,我竟然连120公里的慢速直球也会挥棒落空,真是死不瞑目。tobe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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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往事,痞子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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