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基层
2012-8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邓伟根,向德平 著
203
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伴随着物质财富的迅速膨胀,社会利益格局、社会组织方式与人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社会矛盾也逐渐堆积,焦虑情绪在社会上蔓延。新问题、新情况的层出不穷迫切需要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讲话时指出,“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2011年全国“两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首次在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占据重要篇幅。2011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广东视察时要求广东进一步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再到省社工委新鲜出炉,广东谋求社会善治的努力贯穿始终。2012年2月举行的广东省社会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要求广东官员努力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大社会”、“好社会”、“小政府”、“强政府”。 南海一直是广东改革创新的前沿阵地,开改革开放风气之先河,得改革开放之先机。90年代以“三大产业齐发展,六个轮子一起转”的南海模式,创造了民营经济发展的辉煌篇章而闻名全国。2011年南海区生产总值突破2000亿元,成为广东民营经济和市场经济重镇。与此同时,城市化、社会建设和政府治理方式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问题也凸显出来。因此,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亟需要新一轮改革来推动。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主体、集体经济组织为支撑、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群团组织为辅助、社会组织为补充、公众参与为路径”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一个社会的治理,根本立足点在基层。党的事业根基在基层、血脉在基层、活力在基层。在党的历史上,无论革命、建设还是改革,都离不开对基层执政基础的夯实与扩大。只有把发展的目光投向基层,把治理的重心放在基层,使顶层的关注变成普遍的关切,使顶层的设计变成全民的自觉,才能真正把握一个真实的“微观中国”。因此,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基层才是抓手,才是真正的落脚点。“谁掌握了基层,谁就掌握了执政的话语权。”从执政党的角度看,捍卫基层是执政之基;从社会建设看,捍卫基层是社会建设的主体与微观基础;从政府放权角度看,捍卫基层是政府释放权力的落脚与重点。 这也正是这册《捍卫基层》书名的由来,本书中将南海区近年来在基层社会管理方面的创新实践呈现于读者面前,从农村体制综合改革到下一步南海的社会建设,围绕微观基础的重构这一主题,总结了村居10多年的经验和反思。全书分为八个章节,第一章围绕“出嫁女”的权益和股份合作制之间的争辩,引出本书所要讨论的内容;第二章讨论村居集体经济的由来和演变。理顺村居集体经济的由来和演变的历史脉络,法律依据什么?瓶颈是什么?“两确权”对现有的社员和股东进出的影响是什么?第三章村居自治的实践与反思。从1999年第一部的村民自治法,到居委会的选举自治,实践了十几年,在这十几年中碰到了什么样的问题,其经验是什么,在过去实行村民自治法以前,古中国的乡村自治是如何的;第四章描述了南海这一段时期的改革。通过“政经分离”进行突破,归纳这一段时期的尝试,包括换届、党制度升格、经济组织另行选举,接下来的计划,目标和目的等;第五章 “政经分离”下集体经济的转型改制。第一次改制是股份合作社,第二次改制是想探索几个路径,包括股权固化的问题,公司化独立的问题,委托经营的问题,界定村集体,怎么转制,探索其出路和方向以及“两个平台”的建设和监管。第七章“政经分离”下的基层自治的回归与强化。分离以后基层自治如何回归?功能如何强化?包括探索“社工+义工”,社会自治的补充形式等。第八章主要的观点是社会能自治的尽可能推动自治,这是一个方向,是作为社会建设的一个很重要的微观基础。 《捍卫基层》的出版,希冀通过文字的形式,总结与检视南海近年来社会管理领域创新举措,从成功中提炼改革规律、从改革中汲取营养、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珠三角甚至全国社会管理改革创新提供决策参考。捍卫基层,是捍卫社会的微观基础和主体地位;捍卫基层,也是捍卫执政的根基;捍卫基层,简政放权的行政改革才有基石。一句话,只有保卫基层和完善基层,才有“小政府,大社会”的可能和基础,才有社会和谐的根本保障。“捍卫基层”是中国改革再生产的一个善治选项。政府和市场、企业、社会之间要找到一个恰当的边界。政府对集体经济的放松规制和政策引导是有必要的。基层的公共政治生活还是落实到“老百姓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理的轨道上。基层能量的迸发有赖于基层组织的活力和民众的热情。 智慧在基层,活力在基层,让我们共同捍卫基层!
《捍卫基层:南海政经分离体制下的村居自治》将南海区南海基层社会管理方面的创新实践呈现于读者面前,从农村综合改革到社会建设,围绕微观基础的重构这一主题,总结了基层10多年改革和发展的经验。全书分八章。
第一章 “出嫁女”问囊引发的思考第一节 何为“出嫁女”第二节 “出嫁女”问题的解决实践第三节 “出嫁女”问题的背后第四节 “出嫁女”问题折射出的治理难题第二章 村居集体经济的由来和演变第一节 村居集体经济的由来第二节 合作经济的兴起第三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下的集体经济第四节 土地股份合作社与集体经济发展第五节 集体经济产权归属问题第六节 “两确权”及其现实遭遇第三章 南海村居自治的实践与反思第一节 古代村民自治对南海村居自治的启示第二节 当代基层村居自治的法律框架第三节 影响村民自治的重要因素第四节 村民与股民的潜在冲突第五节 撕裂中的村居基层选举第四章 南海深化基层治理改革的探素与尝试第一节 重构基层政府的权威第二节 “政经分离”的改革实践第三节 村落向城市社区的转型第四节 推动城乡一体的村居重组第五节 搭建交易监管“双平台”第六节 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第五章 “敢经分离”下基层治理的整合与重构第一节 巩固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第二节 新时期加强和创新基层党建第三节 基层社区治理架构的改革与完善第四节 “政经分离”下的基层选举第五节 新时期基层干部的培育第六章 “政经分离”下集体经济的转型改制第一节 转型改制的方向和思路第二节 股权固化的实现路径探索第三节 村居集体经济的公司化运作第四节 村居集体经济的委托经营模式第五节 集体经济转型改制的再思考第七章 “政经分离”下基层自治的回归与强化第一节 村居基层自治的方向和思路第二节 村居基层自治的组织框架第三节 村居基层自治的途径探索第四节 村居基层自治机制的完善第五节 村居基层自治回归与强化的思考结语后记跋
三、观念之悖:“出嫁女”问题的深层内因 说起来“出嫁女”问题,性别差异是最容易被作为原因或是先决条件来讨论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处理“出嫁女”问题上,用“男女平等”的说法来纠正这一传统观念的时候,遇到的阻力之大,是超乎想象的。如果说“出嫁女”问题的重要影响因素是这些传统观念的话,那么要彻底解决确实是不容易的,毕竟一种观念的改变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但是事实果真如此吗? 在村民中,普遍存在着这样的观念,“'出嫁女'都已经嫁出去了,她们根本人就不在这里,也没有为村子作贡献,为什么一分红就回来了?这是不合理的。”也就是说,村民反对的,是那些没有履行村庄责任和义务的那部分“出嫁女”。那么,如果“出嫁女”一直在履行村庄的责任和义务呢?“那肯定给她了,大家都是一个村子里的,也不好说不给她。”那么,她的子女呢?是否能承认她们子女的身份呢?在这个问题上,大部分村民并没有像前一个问题那么包容了,“那还是不行,必须要有一个时间限制,否则分红的人越来越多怎么办?”也就是说,从人情、道理上来讲,对于那些在村庄里尽责任义务的“出嫁女”,是可以承认她们身份的,但是从利益分配上来讲,对她们的承认必须要有一个界限,否则就会导致来分利的人越来越多,自己所得越来越少。可见,所谓的“传统观念”,还是敌不过人情、道理,更敌不过逐利之心。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用文化传统或是性别观念来解释“出嫁女”问题,仍是流于表面。传统的性别观念是问题的一部分,但绝对不是全部,更不是主要原因。 “出嫁女”问题所反映的深层次原因,更多地集中在民主法治观念上。在“出嫁女”问题上,最常被村民用来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抗衡的,是《村民委员会自治法》。村民认为,按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法》规定,“出嫁女”是否享受股权,应有多数村民表决通过,只有多数村民都支持,“出嫁女”才能够享有股权。但是,该法的另一条规定,即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害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却被忽略了。这固然与缺乏相关的监管规定和机制有关,但更多的是当前存在的一种对于“民主”的误解。在村民看来,由大多数人来决定事情,就是民主,由这一形式决定的事情,就是民意所向,应该履行。然而,民主并不仅仅是“少数服从多数”这一种形式,它需要有内涵支撑。民主内涵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所有人,包括少数人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如果没有这样的理念支撑,不管是民主还是法治,都难以落实并真正起到维护所有社会成员权益的作用。 必须承认的是,观念的偏差固然是导致“出嫁女”问题反复的深层内因,但同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缺失,纠错机制的缺位,也是造成这一现状的客观原因。观念的改变,绝不是单靠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就能完成的,但是,若没有相关的制度设置,观念的改变几乎是不可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