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公司法教程

刘远景 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8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

刘远景 编  

页数:

238  

内容概要

本教材是经北京市精品教材建设项目批准的立项项目,根据法学高等职业教育教材应紧密联系经济与社会实践的要求组织编写而成,其突出特点在于: 一、在编写体例上突破传统教材的编写模式,大胆创新。本教材以人才市场对高职高专学生的需求为导向,以公司法基础原理为中心,以实例训练的多样性为突破口,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和操作水平,提高对公司法的灵活应用技巧,增强公司法实践能力,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紧紧围绕用人单位岗位技能的实际需要。 二、在编写人员方面紧密依托政法行业,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参加编写,注重教材内容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在教材组织编写过程中,我们聘请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王希亮副院长、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张文副院长参加编写,援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修订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实务中大量鲜活、生动的典型案例,以促进学生对公司法基本原理和基本法律规定的理解和融会贯通,奠定学生实践技能的坚实基础。

作者简介

刘远景 女,法学硕士,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教师,副教授,兼职律师。从事法学教育和兼职律师工作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公司法概述 第一节 公司概述 第二节 公司的种类 第三节 我国公司的类型 第四节 公司与其他企业法律形态 第五节 公司法概述第二章 公司的设立 第一节 公司设立概述 第二节 公司设立的条件 第三节 公司设立的程序 第四节 公司设立中的主要法律文件 第五节 公司设立的法律后果第三章 公司资本制度 第一节 公司资本概述 第二节 公司资本原则 第三节 公司资本制度与最低资本额制度 第四节 公司出资制度 第五节 公司资本的增加与减少第四章 股东与股权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权第五章 股权的确认与转让 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确认与转让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确认与转让第六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一节 股东会 第二节 董事会与经理 第三节 监事会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民事责任 第五节 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第七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一节 股东大会 第二节 董事会与经理 第三节 监事会 第四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八章 公司债券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述 第二节 公司债券的发行 第三节 公司债券的交易 第四节 对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保护第九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概述 第二节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节 公积金制度和公司利润分配第十章 公司合并、分立及公司形式变更 第一节 公司合并 第二节 公司分立 第三节 公司形式变更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一节 公司的解散 第二节 公司的清算第十二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节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概述 第二节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 第三节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和清算附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章节摘录

本章涉及公司法学的基本知识,是学习公司法的基础,主要解决学生必须掌握的公司和公司法的基础知识问题。以此为出发点,本章阐述了公司的概念、特征、作用和种类,在此基础上重点介绍了各种类型的公司特征,并进一步分析讨论了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的主要公司类型以及这些公司类型之间的关系及其与其他企业组织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在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对公司法的涵义、特征及其表现形式作了概括性介绍。本章的重点是公司和公司法的基本含义、特征以及我国法律和理论对公司的不同分类及其基本功能。学习难点是主要公司类型的不同功能作用以及公司同其他企业组织形式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股东在中国境内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编辑推荐

《公司法教程》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图书封面

广告

下载页面


公司法教程 PDF格式下载



好期待这本书的讲解呵呵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