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要义与记忆口诀
2010-6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张康林
181
305000
走在通往成功的路上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本《民法要义与记忆口诀》,这本书浓缩了我近二十年来学习民法的心得与感悟。万事皆有法,本书试图找到通往成功司考的捷径,让大家共同分享。本书注重了民事权利的体系编排与逻辑构成,将民法体系、法条与试题结合,以期帮助读者朋友们更好的掌握民法知识。结构与体系民法为权利之学,本书按照民事财产权法与人身权法、民事普通法与特别法的结构将其分为八篇。第一篇为民法总论,它总领全书,统摄民法权利体系。这一篇的逻辑结构是,主体通过民事法律事实作用客体,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即民事权利,统领以下各篇。第二篇为物权法,这一篇的逻辑结构是主体作用客体产生物权变动,通过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意定物权,非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法定物权,而产生的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他物权又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出于担保权体系的需要和司考实战的需要,担保权又分为物保、人保、混合保,从而将保证担保也纳入了担保权;出于占有体系的需要和司考实战的需要,占有制度将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也纳入其中。第三篇为债权法,本篇的逻辑结构是按照债的成立、履行、保全、担保、转移、变更、撤销与解除、终止、违约责任的时间顺序展开,这一逻辑结构适用本篇第一节 和第二节 ;第三节 的逻辑结构是讲述有名合同,按照从所有到利用、从商品到服务、先工农生产消费交易再知识生产交易的顺序展开。第四、五篇为人身权法,即人格权和身份权,第四篇的逻辑结构是先一般人格权再具体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先物质性人格权再精神性人格权。第五篇的逻辑结构是亲属由血亲(拟制血亲)、姻亲关系构成,而血亲中的相互扶养关系、监护关系等内容分散在民法其他章节且无碍司考大局,拟制血亲即收养关系只占考点很小一部分,所以本篇主要讲述姻亲关系,即结婚、离婚和夫妻关系。
本书为有效应对司考之作,主标题突出民法要义与记忆口诀,副标题是体系·法条·试题三结合。本书八篇是按民法权利法、救济法的逻辑编写而成,每一篇下设节和目,目是由具体的知识点、考点构成,而每目的知识点、考点主要由民法法条及其法理组成,当然没有上升为法条的民法理论也成为每目的知识点,如请求权理论、债的分类理论。每一节均设有知识结构图,它统领其下的具体知识点;而每目的知识点是按表格的形式展开的,在纵向上,表格又是按民事权利的产生和消灭过程展开的。 本书作者潜心钻研民法多年,功力深厚,厚积薄发,深入浅出。他创造了民法重点法条记忆口诀,致力于让法律走近大众,让法律成为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法谚俗语,他还致力于让法律终生留存于法律人的记忆中,法律人适用法律时犹如囊中取物,运用自如。相信法律人和老百姓都会喜欢上这个小册子,它会帮助我们理解法律、记住法律,并建立法律信仰。祝读者朋友们学有所用、学有所成。
序言使用说明民法之树(民法结构)第一篇 民法总论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 知识结构 一、民事法律关系调整对象 二、民事权利 三、民事义务 四、民事责任 第二节 民事主体 知识结构 一、自然人 二、合伙 三、法人 第三节 民事客体 知识结构 第四节 民事法律事实 知识结构 一、法律行为 二、代理 三、时效制度第二篇 物权法 第一节 物权总论 知识结构 一、物权效力、种类、原则及限制 二、物权变动 第二节 所有权 知识结构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二、动产取得特别方式 三、共有 第三节 用益物权 知识结构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此专题多在卷一出题)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此专题多在卷一出题) 三、宅基地使用权(此专题多在卷一出题) 四、地役权 第四节 担保物权 知识结构 一、抵押权 二、质权 三、留置权 四、保证担保 五、共同担保关系 第五节 占有制度 知识结构 一、占有制度与不当得利 二、无因管理第三篇 债权法 第一节 债权总论 知识结构 一、债权概述 二、债的履行(此部分与合同履行高度重合,参见合同履行部分) 三、债权保全 四、债的转移 五、债的消灭(解除、撤销见合同消灭或终止部分) 第二节 合同总论 知识结构 一、合同的订立(成立) 二、合同的履行 三、合同的变更、撤销与解除 四、合同效力的终止(为避免与债的消灭和合同解除重合,参见相应部分 五、违约责任 第三节 合同分论 知识结构 一、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合同 二、转移标的物使用权合同 三、提供工作成果合同 四、提供劳务合同 五、技术合同第四篇 人格权法 知识结构第五篇 亲属法 第一节 结婚和离婚 知识结构 结婚和离婚 第二节 夫妻财产和夫妻债务 知识结构 第三节 收养关系 知识结构第六篇 继承法 知识结构第七篇 侵权责任法 第一节 侵权责任概述 知识结构 一、侵权责任要件、形式 二、免责与减轻责任事由 第二节 特殊责任主体 知识结构 一、共同侵权主体 二、转承责任主体 三、教育机构及经营者责任主体 第三节 特殊侵权责任 知识结构 一、产品责任 二、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 三、医疗损害责任 四、环境污染责任 五、高度危险责任 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七、物件损害责任第八篇 知识产权法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归属主体 知识结构 第二节 知识产权客体的限制 知识结构 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取得 知识结构 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行使和限制 知识结构 第五节 侵害知识产权的认定 知识结构附录 附录一:新旧法条相比较 附录二:问题法条及答题后记
插图:
记得俞敏洪老师在同济大学做主题为“度过有意义的生命”的演讲时,讲述了一个曾感动他的故事:“我10年前就碰到一个特别令人感动的故事:有一个大学生来找我,因为非常贫困,但想出国,想上新东方的GRE和TOEFL班,但没钱,能不能暑假在新东方兼职做教室管理员,并且安排他到TOEFL和GRE的班,查完学生的听课证扫完地后就在后面听课,我说当然可以。没想到这个学生又提了个要求,如果两个月的兼职真的做的很好的话,能否给他500元工资让他买个录音机,我说没有问题。结果那孩子做了两个月,所有接触过他的人都说这孩子刻苦认真,所以到了两个月后,我给他一千块钱的工资让他买录音机。他买好后,边听着录音机边流着泪。我知道他被自己的行为感动了,以后肯定有大出息,果不其然,几年后他被耶鲁大学以全额奖学金录取了,现在还在美国工作,年薪13万5千美元。所以说只有被自己感动的生命才会精彩。”俞老师继续讲道:“其实我也有一些让自己感动的故事,比如说我高考落榜。当时想着一定要考进大学,但没想过进北大,所以就拼命读书。有的时候你会发现你低着头一直往前走,目标就会在你的后面。所以当我拿到北大录取通知书的时候,真的是仰天大笑然后嚎啕大哭,跟范进中举一样。但如果当时没有坚持的话,也许我现在仍然只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比如,当时我们村有个人跟我一样考了两年,他总分还比我高三分,我跟他说一起考第三年吧,但他的母亲说别考了,找个女人结婚算了,但我和我妈说你让我再考一年,结果第三年我真的考上了。所以我得出两个结论,其一,人必须往前跑,不一定要跑的快,但是要跑的久;其二,不能停下来,你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持之以恒。”我本人也见证过一个感动生命的故事:我有一个同事,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他在一个偏僻的乡镇初中教书,一教就是七年。他的心中没有一点自信,那是他人生的最低谷。那时要改变命运很难,比如,他要拿本科,只有通过自考的途径,除此无路可走。但是要自考很难,信息闭塞,而且经济拮据,需要到地市级城市去考,提前一天住在那儿,这需要基本的费用支出;但是,再大的困难也不能阻挡他,他要实现各个被分解的具体目标。一九九六年的暑期,经过近三年自学的知识积累,他带着一千元钱来到北京,参加考研英语和政治辅导班,他当时上的是人大考研培训机构的辅导班,交完了学费,再加上来回的车费、吃饭的费用、必要的资料费用,几乎没有多余的钱。那时住宿一晚需要六元钱,太奢侈了,他却没有钱。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要义与记忆口诀》:民法红宝书,民法博大又深,记忆口诀快又省。体系·发条·试题三结合。可以增强学习兴趣,可以利用记忆规律,可以延长记忆时期,可以加深知识印记,可是提高学习效率,可以提高司考成绩,可以解决实际问题,可以增进和谐秩序。
很细致,对民法复习有作用
看了几页,知识点虽然是罗列得很仔细,可是从记忆和理解方面感觉比较费劲,对司考的同学来说,感觉作用不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