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说汇纂(第41卷)
2011-2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纪蔚民
241
200000
贾婉婷
作者想说明的是,即使是不同的“重读一一解释”也是非常有用的,并且对某一卷中所论述的制度进行重建经常要与《学说汇纂》其他卷中,甚至要与《民法大全》的其他部分(《法典》、《法学阶梯》等) 中有关该制度的论述相结合。确定《学说汇纂》中的一卷或一章与《学说汇纂》其他部分以及《民法大全》的其他内容之间的外在关系的工作已经由从博洛尼亚注释法学派到19世纪德国潘德克顿法学派以及今天的罗马法学家们所完成。
译者:贾婉婷 合著者:(意大利)纪蔚民
第一章 关于物的所有权的取得第二章 关于占有的取得或丧失第三章 关于侵占与时效取得第四章 作为买受人[的时效取得]第五章 作为继承人或作为占有人[的时效取得]第六章 因赠与[的时效取得]第七章 因抛弃[的时效取得]第八章 因遗赠[的时效取得]第九章 因嫁资[的时效取得]第十章 作为自己之物[的时效取得]
版权页:41.1.5.2 蜜蜂的本性也是野生的。因此,对于那些落在我们的树上的蜜蜂,在被我们关人蜂房之前,不能被认为是属于我们的,就像那些在我们的树上筑巢的鸟一样。因此,如果其他人把它们关起来,那么他就是所有权人。41.1.5.3 如果蜜蜂做了蜂巢,那么人们就可以占有它们而不对任何人构成盗窃。但是(正如我们在上文中提到过的)如果有人因此进入他人的土地,考虑到这一点的土地所有权人可以合法地阻止其进入。41.1.5.4 离开我们蜂房的蜂群,当其仍处于我们的视线范围之内,且追赶它们并不困难时,它们就被认为仍归我们所有,否则,就归最先占有它们的人所有。41.1.5.5 孔雀和鸽子的本性也是野生的。它们出于习惯经常离开又回来这一点并不重要,因为被普遍认为本性是野生的蜜蜂也是这样的。有人在家里饲养一些鹿,它们会经常跑到树林里去,然后又返回,没有人否认它们的本性是野生的。对于那些出于习惯经常离开又返回的动物,以下这一规则是适用的:只要它们还有返回的意识,它们就被认为是属于我们的;如果它们失去了返回的意识,就不再属于我们,而属于占有它们的人。当它们丧失了返回的习性时,人们就认为它们失去了返回的意识。
《学说汇纂(第41卷):所有权、占有与时效取得》是罗马法民法大全翻译系列的。
是书博大浩然,望之不知其高,探之莫名其深,乃名家手笔
理解法律雏形的最佳读本,译文很可信,捎带可以学习拉丁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