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
2004-1
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周掌珍 编
408
326000
全书共分四编:第一编为法理学,第二编为主要实体法学,第三编为程序法学,第四编为国际法学。第编下设各章,在体例安排上有部分调整:第一,第二章法学基本理论与第三章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单独成章,便于区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理论的特点。第二,改变传统教材先学刑法再学民法的顺序,而是把民法一章排在刑法之前,使学生熟练掌握民法中介绍的基础法律术语(例如“法人”)的概念后,再进一步学习刑法知识,这样更符合知识的逻辑性。第三,对知识产权法作专门介绍,以便突出它的重要性和实用必。第四,第八章经济法全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编写,根据时效性有重点地进行学习,同时增加WTO与对贸易法的相关内容,体现教材的前瞻性。第五,由于家庭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婚姻法与公民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将其从民法中分离出来,作为专章。第六,丰富国际经济法中国际贸易法一节,对所涉及的当今热点问题进行探讨。
第一编 法理学 第一章 法学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第一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和体系 第二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和体系 第三节 学习法学的意义和基本方法 第二章 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法的本质和作用 第二节 法的产生及其历史类型 第三节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第四节 法律规范的结构和种类 第五节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第三章 社会主义法制和法制建设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的产生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的制定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的适用 第四节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第二编 实体法学 第四章 宪法 第一节 宪法的基本原理 第二节 宪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第三节 我国的国家性质 第四节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第五节 我国的基本经济文化制度 第六节 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七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八节 我国的国家机构 第五章 民法 第一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四节 物权 第五节 债权和合同 第六节 知识产权 第七节 财产继承权 第八节 人身权 第九节 民事责任 第十节 诉讼时效 第六章 刑法 第一节 刑法概述 第二节 犯罪 第三节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第四节 刑罚 第五节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种类 第七章 行政法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第二节 行政法律关系 第三节 行政行为 第四节 行政法制监督 第八章 经济法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第二节 公司法 第三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四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五节 产品质量法 第六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节 税收法律制度 第八节 WTO与对外贸易法 第九章 婚姻法 第一节 婚姻法概述 第二节 结婚 第三节 家庭关系 第四节 离婚 第五节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第三编 程序法学 第十章 民事诉讼法 第十一章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法第四编 国际法学 第十三章 国际法 第十四章 国际私法 第十五章 国际经济法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