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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里的男孩

余华 新世界出版社
出版时间:

1999-07  

出版社:

新世界出版社  

作者:

余华  

Tag标签:

无  

作者简介

1960年4月3日出生于浙江杭州,1984年开始写作。主要作品有《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呼喊》、《我能否相信自己》等,并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荷兰文、日文、韩文等在国
外出版。其中《活着》荣获台湾《中国时报》十本好书奖、香港《博益》十五本好书奖、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书籍目录

目录
自序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
黄昏里的男孩
为什么没有音乐
女人的胜利
阑尾
空中爆炸
在桥上
炎热的夏天
他们的儿子
蹦蹦跳跳的游戏
我为什么要结婚
朋友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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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华的文字没有阅读障碍,这通常是职业小说家的一个冒险。你的文字到底是白居易般千锤百炼后老妪幼童皆懂,还是疏于锤炼的懒散状态,这一点,只有挑剔的读者,职业的评论家,同行和自己明白了。至少,在这个短文集里,我没有看到我眼中的“好文字”:“精准”或者其反面“画面感/想象力”。所以对语言,没有想多说的。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仍然是首屈一指的好故事,也几乎是这里唯一的好故事。结构精巧,多重寓意,高潮迭起,打破现实和幻想的界限,疯狂和正常的界限,值得一读再读。
  原谅我的浅见,一直以为余华写农村题材,这本集子更多是在描写小镇生活,小镇生活中的婚姻生活。几个故事,只有他着力描写的平庸生活般平庸,缺乏他着力塑造的平庸生活中的荒谬感。而这种缺乏,窃以为这些短篇还是没有真正抓到日常生活的荒谬感,只是为了荒谬而荒谬,比如说《我为什么结婚》,《在桥上》,或许他在一开始交代的“这是习作”,可以作为开脱的借口吧。
  是为了中外交流的慈善组织一月一度的读书会去读的这本书,选它的理由就是“好读”,这本书也有英译本。结果昨天聚会,来的人没有一个看过,遑论交流。或许这才是这个世界大部分阅读,以及大部分社交的真相,society is commonly too cheap,卢梭说着,毕竟还是一个人在瓦尔登湖更好些。


   孙福在小男孩偷水果的情况下,以非人道的方式残忍地侮辱并践踏了男孩的尊严,使男孩过早的走上了凋零之路。但是余华在结尾解释了一切,让人明白了孙福的心理变态,更让人明白了苦难是为什么无穷无尽,延续下去的了。


   李其刚在没被女明星喜欢之前,温红和黎萍这两个女人嘲笑他是个傻瓜,因为他心甘情愿做她们的“赞助商”。这两个女人不屑于同他交朋友,并说他是“蛤蟆想吃天鹅肉”。
   李其刚在被女明星喜欢上之后,这两个女人又为了他而争风吃醋,为对方知道的关于他与女明星之间的事比自己多而不快,并认为他“还是很有风度的”。最后,这两个女人一个为作成了李其刚的女朋友而暗自欣喜,另一个为没有作成而气恼与嫉妒。
   另外在文中,她们认为“红花”的脸太尖了,发型也没什么好,可听说“红花”要来,惊讶之余又争着要演唱会的门票。这其中原因,一是因为“红花"是大明星,二是因为这五十元一张的门票是可以免费得来的。
   唉,这两个既虚伪又爱贪小便宜的女人啊!
   余华的这篇文章作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温红与黎萍”或许代表了当时社会上的一类人。那么现在呢?现在这类人还有吗?亦或现在又有了另一类人?


  
  
  1  再后来,他们开始平静下来,像以往一样生活,于是几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到了这一年的冬天,一个剃头匠挑着铺子来到了他们的门外,他的妻子就走了出去,坐在了剃头匠带来的椅子里,在阳光里闭上了眼睛,让剃头匠为她洗发、剪发,又让剃头匠为她掏去耳屎,还让剃失匠给她按摩了肩膀和手臂。她感到自己的身体从来没有像那天那样舒展,如同正在消失之中。因此她收拾起了自己的衣服,在天黑以后,离开了孙福,追随剃头匠而去了。
  
  2  他说着把脸转过来,阳光在黑色的眼镜架上跳跃着闪亮。她感到他的目光像一把梯子似的架在她的头发上,如同越过了一个草坡,他的眼睛眺望了过去。她的身体离升了桥的栏杆,等着他说:
  
  3  这时候他们的儿子可能听到了一首喜欢的流行歌曲,晃着脑袋也唱了起来。看着儿子摇头晃脑的模样,他们相视而笑了。以后的日子也许会越来越艰难,他们并不为此忧心忡忡,他们看到自己的儿子已经长大了。
  
  
   4他说:"给我一个面包。"
  
    林德顺给了他一个面包,接过他手中的钱以后,林德顺问了他一句:
  
    "孩子好吗?"
  
    这时候他已经转过身去了,听到林德顺的话后,他一下子转回脸来,看着林德顺:
  
    "孩子?"
  
    他把林德顺看了一会后,轻声:
  
    "孩子死了。"
  
    然后他走到妻子面前,将面包给她:
  
    "你吃一口。"
  
    他的妻子低着头,像是看头自己的脚,披散下来的头发遮住了她的脸,她摇摇头说:
  
    "我不想吃。"
  
    "你还是吃一口吧。"她的丈夫继续这样说。
  
    "我不吃。"她还是摇头,她说:"你吃吧。"
  
    他犹豫了一会后,笨拙地咬了一口面包,然后他向妻子伸过去了手,他的妻子顺从地将头靠到了他的肩上,他搂住了她的肩膀,两个人很慢很安静地向西走去。
  
    林德顺看不到他们了,小店里的食品挡住了他的视线,他就继续看着对面医院的大门,他感到天空有些暗下来了,他抬了抬头,他知道快要下雨了。他不喜欢下雨,他就是在一个下雨的日子里倒楣的。一个很多年以前的晚上,在滴滴答答的雨声里,他抱着一件大衣,上楼去关上窗户,走到楼梯中间时突然腿一软,接着就是永久地瘫痪了。现在,他坐在轮椅上。
  
  5
    "喂,你有香烟吗?"
  
    石刚没有回答,而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他盯着昆山。昆山的手开始拍打起石刚的衣袋,然后他的手伸进了石刚的口袋,摸出了石刚的香烟。我知道昆山是在挑衅,可是石刚仍然一动不动。昆山从石刚的香烟里抽出了一根,我心想昆山会将这一根香烟递给石刚,会将剩下的放进自己的口袋。然而我看到的情景却是昆山将那一根香烟叼在了自己嘴上,昆山看着石则,将剩下的还给了石刚。石刚接过自己的香烟,也从里面抽出一根叼在嘴上。接下去让我吃惊的情形出现了,石刚将剩下的香烟放进了昆山的口袋。我看到昆山笑了起来,他摸出了火柴,先给石刚点燃了香烟,又给自己点燃了。
  
    这一天傍晚,他们两个人靠在了桥栏上,他们不断地说着什么,同时不断地笑着。我看到晚霞映红了他们的身体,一直看到黑暗笼罩了他们。他们一直靠在桥栏上,他们手里夹着的香烟不时地闪亮起来。这天晚上,我一直站在那里听着他们的声音,可是我什么话都没有听进去。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始终在回忆当初他们吸的是什么牌子的香烟,可是我总是同时回忆出四种牌子的香烟--前门、飞马、利群和西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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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文字依然很有亲临感,新奇的想象力让人往往感到惊喜
  
  这本书像发黄的相籍,敲打着我的心房,回到过去的童年,那个时代的一切充斥着简陋和不发达,但是却仍能感受到每一次呼吸中空气的清新。。。
  最后一篇很有意思了,今天的流氓是不会选择这么体面的决斗的,盗亦有道算是吧,那个时代的人愚昧、无知,但是也纯朴,我们怀念的就是这种纯朴。
  虽然说是已经远去的年代,很多东西已经流失了,但是很多东西还是没有改变,婚姻生活、父母与孩子,中国社会在不断注入新的东西,但是老东西依然部分存在,随着时间,在底层沉淀的越来越厚实。
  
  一个黄昏后,一个汉子问另一个汉子
  “喂,你有香烟吗?”
  相逢一笑泯恩仇,一切仅在一句话中


  余华的短篇小说集,收录12篇,都是写日常生活的,比较接地气。
  
  12篇中,《空中爆炸》《为什么没有音乐》《我为什么要结婚》《在桥上》《女人的胜利》5篇写到了婚姻,还有《炎热的夏天》写到了男女之情。这些小说里的婚姻和感情都充斥着束缚、虚伪和欺骗,似乎作者对于婚姻是不信任的。其他的,《蹦蹦跳跳的游戏》写了人世无常,《阑尾》写了迷信之害人,《我没有自己的名字》充满了人性的丑恶,《他们的儿子》是关于为人父母的辛酸,《黄昏里的男孩》则是典型的余华式的残酷。上面这些都是负面的,读过之后让人心情沉重。作者的几篇著名的长篇作品给人的感觉也大抵如此。唯一一个有些喜剧色彩的是最后一篇《朋友》,写到了两个男人之间的不打不相识。编辑把唯一有些温情的故事放在最后,让全书不至于沉重到底,许是刻意为之吧。


  这是余华自己选的集子,我最喜欢最后一篇,《朋友》。高中时买的,就看了第一篇和最后一篇,第一篇是《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一个傻子的故事。书是在家附近的一家曾经的大型超市买的,它早就不卖书了,并且濒临倒闭。也许,朋友之间也是如此,从互相看不顺眼开始,甚至要打架,然后莫名其妙的某一天,因为一个共同的敌人或朋友,而改善了关系,聊了几句发现,这家伙不赖啊,于是便成了朋友,称兄道弟,出入无间。再然后,也是随便的几句话或一件事,却酿成大错,从此形同路人。那不是看待陌生人的陌生眼神,那是一种责问,你他妈的,怎么就走在这条路上了?


  我挺喜欢这种叙述风格。这类型的短篇小说看着没什么内容,也不存在所谓的批判,它的任务并非讲述一个故事,继而告诉我们某个道理。  这本短篇集里绝大多数都是生活中的琐碎,人物就是你走在路上看到的每个平头百姓,他们的故事不值得你围炉夜话,值得的是关注他们的内心。  我也常这样揣测从我身边路过的提着菜篮的主妇,坐在小摊前张望的老板,某个形色匆忙的路人,他们经历着什么样的故事,心情又该如何。而不论怎样的揣测,唯一不用浮想的是:他们总会继续生活。  这里没有余华惯用的残酷,多了份中年男人的悲凉。毕竟,生活摧残了所有人。


   这本书是我远方的好友送给我的,我如获至宝。这里每个短篇我都认真读过,并铭记在心。在此之前,我只读过《许三观卖血记》。
   他用幽默、哀伤体恤着人性。在这个短篇小说集里,他的细腻,他的回忆,他对现实的关怀,都让我深切的感受到他毫无修饰的诗意。这也让我想起了另外两位我非常喜欢的导演和画家:贾樟柯和刘小东。


  70年代,作者指向的时间段。
   说实话看余华的中短篇还是要有一点心理准备的,如果那本“胆小如鼠”给我的感觉是“囧”的话,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是“雷”,而我相信,其他的几本,大概也都能用这两个概括。
   这个70年代是真实的,虽然依然让我大失所望。面对目前(21世纪10年代)的种种不公与社会现实,大部分人总在感叹着怎样人心不古,怎样的奸臣当道,怎样的在人生中一直被不公平所伤害,而这些又怎样造成着社会阶层的无助绝望,从而怀念着70和80年代的人心单纯的年代。
   其实从这几本书看来,70年代作为文化大革命后期,才进入相对稳定的年代,这样的时代除了造就了社会中大部分人的胆小怕事和碌碌无为外,更是有一批惹是生非胆大妄为的“顽主”存在,这些人凭着那种无赖和不要脸的精神,自以为是的欺负弱小、耍赖骗取单位福利,成为无为平民看热闹的主角以外还成为着当时孩儿的榜样。
   再看社会中无聊的众生,其实和现在也一样,绝大部分的人并没有他们自以为是的什么理想和抱负,整天所关注和不断寻找的不过是自己或他人家庭中的背叛与斗争,碌碌无为中寻找着动物最原始的刺激而已。
   由此看来,估计人性在各个年代并无什么太大的差距,“乌合之众”永远都适用与劳苦大众,包括我自己。
  
  另:除了作品中“恶人”对弱小极尽能事的欺凌外、朋友夫妻背叛疏远留下的印象外,《阑尾》一文中那种及其雷人的事件也让我无语,我看来,也许这个故事作者想表达,不过是那个年代父母的爱依然,多大的事,对于无知孩子来说,父母一句话也就过了,谁叫是咱孩子呢?


  最喜欢《他们的儿子》这一篇。作者用了大笔墨来形容父母挤公交车的辛苦,读来很亲切,因为我们每一天就是这样挤着车上班下班的。步入社会后,也体会到了当年父母的艰辛与生活的不容易……


  每个人都会长大,这是光阴赋予我们的本领。当我们日渐成长,精神上愈见清明,回头去看那无知懵懂的童年时代,有时候会惊讶于那时的天真烂漫,因此脸上露出会心的微笑,有时又会为当年那小小的执着而感动,仿佛那为单纯理想而坚持的少年,还站在家门前楼下的黄昏里,从来也不曾远离。
  
   在余华小说集《黄昏里的男孩》中,有这样一篇小小的故事:《阑尾》。小说中的两个男孩,父亲是医生,曾经给他们讲过一个英国医生的故事:在一个小岛上,英国医生得了阑尾炎,因为当地没有其他医生,所以只能找来一面镜子,给自己动手术。父亲的本意是为了刻画一下医生的英雄形象,而他的故事很好的达到了这个效果,这两个男孩子听完故事热血沸腾,有了足够的自信四处去吹嘘父亲能够自己给自己动手术。结果有一天,当这个父亲自己在房间里因为阑尾的疼痛呼唤儿子时,两个男孩简直喜出望外,认为父亲证明自己的伟大时刻到来了,他们并没有去医院找医生,而是费尽力气找来了一个手术包,以及一面大镜子……
  
   当我读完这篇小说,心里油然而生一种很复杂的情感,我并没有简单的为了小说里那两个男孩的天真而觉得好笑,而是在微笑之余从字里行间品尝到了一种淡淡的苦涩,很显然作者的意图也不仅仅是为了用他的笔来嘲笑他们,作者说:“我想这是现实生活给予我们最基本的感受,亲切同时又让人不安。”亲切自不待言,童年的岁月里每个人都有过层出不穷的笑料,让长辈们在历经多少年之后还总在嘴里念叨,回忆凭借时光的朦胧获得特别的美。可是,为什么会不安呢?我想,我所体会到的这种苦涩,大概是对逝去童真的向往和怀念。每个人都曾经有渴望长大的时候,在年少时节,穿风衣戴墨镜故作深沉。而当我们在岁月风尘中被磨砺得越来越沧桑,满身疲惫的时候,却又开始频繁的梦见童年的场景,渴望回到那无忧无虑的童蒙时代。
  
   蒋捷有词: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叹几句沧桑,便成迟暮。当漂泊天涯的向往已经成为过去,童年时代的温暖韵味就这样一点一点浮泛开来,汇集成河流。
  
   我们的父辈,是否也曾经为我们的天真无知而苦恼,就像故事里的那个父亲向他的妻子埋怨道:“说起来你给我生了两个儿子,其实你是生了两条阑尾,平日里一点用都没有,到了紧要关头害得我差点丢了命。”
  
   可是,我的母亲曾经略带怅惘的说:当你不再惹我生气的时候,我发现我已经老了。
  
   的确,在时光中渐行渐远的童蒙时代,永远是带着无数小小的温馨的烦恼,却又凭借它的美好,让人在许多年之后还念念不忘。
  


  写实的手法让我们贴近了另一个刚刚离开不久的时代。它和我们现今的时代有着一种荒诞的反差和奇异的吻合,感觉微妙,正如作者所言,亲切又不安。


  情人节那天我正和王伦有一搭没一搭闲扯的时候,老板打来电话了。
  我说,你一定要送她玫瑰花。至少要九朵。
  王伦说,九朵得多少钱啊。
  我说,至少要一百块吧。
  王伦说,靠,一星期伙食了。
  王伦说,还是买一盒巧克力算了。还能吃吃。
  这时候,老板来电话了。老板在电话中让我去师妹那儿拿点资料。
  我说,王伦,老板找我有点事,我先出去了。
  我说,你要是送巧克力的话,说不定你们就吹了。
  
  师妹是一个脸蛋还行,胸部也不错的女孩。
  我24岁的时候还没谈过恋爱,更为要命的是,校园生活马上就要结束了——我已经呆了六年了。
  在这个六年中的后两年,我的诸多日常生活片断都与这个小我一岁的师妹连接在了一起。当她像一个忘记关的水龙头一样向我喋喋不休地诉说生活琐事时,我就想像,如果和这样一个女孩过一辈子将是一个无比冗长的刑罚。就这样,在那两年里,我一直在充当那个失禁的水龙头下的水缸。我最常能回忆的一个场景是这样的。
  师妹说,我和刘东又吵架了。
  这个时候,我的脑袋瞬间就塞满了一大团棉花。
  我说,你又提分手啦。
  师妹说,他太过分了。他...
  在接下的时间里,我把脑袋里的棉花揉了又揉搓了又搓,然后再把棉花扔给师妹。
  我说,你们还是分手吧。
  我说,还是不分的好,都五六年了,多不容易啊。
  师妹说,你到底在说什么啊。
  我说,你自己看着办吧。
  
  在研二下学期行将开始的时候,由于上课不方便,我决定搬到校外去住。在我满校园找电线杆子贴广告招合租的时候接到了王伦的电话。他的简单和朴实让我们的合租协议达成得十分顺利。一直以来,这个和女生说两句话就脸红的“实验室男”的生活都像一部黑白默片。而李小溪让这部电影出现了一些丰富的色彩,同时也发出了一些悦耳的立体声。
  
  事实上,自从师妹听从了我的建议,坚决和刘东分手后,我充当水缸的频率就成倍放大了。
  师妹说,你知道吗,刘东小气得要命。有一次我们一起吃饭...
  师妹说,你知道吗,刘东很会装。有一次我叫他一起去逛街...
  师妹说,你知道吗,刘东很粗心。有一次我参加英语培训回来,都很晚了...
  我说,恩。恩。恩。
  我说,师妹,你赶快恋爱吧。
  
  还没走到十二号楼门口的时候,看楼的阿姨就已经朝我笑了。
  阿姨说,又找你师妹啊。
  我说,恩。
  阿姨说,正好你把这束花带给她。刚才一个小伙子送过来的,他说花里的纸条上写着他的名字。我正准备打电话让你师妹下来取的,你正好顺手带给她吧。
  我说,好。
  
  就这样,我捧着一朵别人送给别人的玫瑰花穿梭在女生宿舍的楼梯间。
  走到二楼拐角处的时候,我把那个纸条打开看了看。上面写着“你知道我是谁”。
  我知道你妈的头,我心里想,到底是哪个啊。
  
  来到师妹宿舍门口的时候,我仍没想出会是哪个。
  接下来,我显然能猜得出师妹打开门后的表情。
  在看到她面部表情及眼神的复杂组合后,我决心把这个迷底推迟揭晓。
  我说,哈哈,没想到吧。
  师妹还在那儿发愣,一句话不说。
  我说,不至于吧,不就一束花嘛。
  这时师妹说话了,确切来说是两个字,你们...
  我疑惑了,我们?还有谁?
  我下意识地扭过头,发现果然是我们:我和王伦。
  王伦拿着一盒巧克力站在我后面。
  面对王伦奇怪的表情,我马上意识到这个捉迷藏的游戏应该打住了。
  我说王伦你误会了,我是来找师妹拿资料的,这花不是我送的。
  我说,你不信问一下小溪。
  小溪看着我们一句话不说。显然,她表现出一幅极其无辜的样子。
  我忽然意识到问小溪是不对的。因为她根本不知道。
  这时我想起纸条来了,我说,王伦,不信你看纸条。
  把纸条递给他之后,我意识到纸条起不到什么作用。
  王伦看了纸条后,说了第一句话,我早就知道。
  我说,你知道什么啊,你知道是谁啊。
  王伦说,我知道是你。
  我说,王伦你误会了。我是她师兄,怎么会是我呢?
  王伦说,怎么会你是?当初你把小溪介绍给我的时候,我就很疑惑。现在我终于明白了。
  王伦说,你真无耻。
  我说,没有的事。
  王伦说,你们太过分了。
  我知道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办法解释了。我也不可能说我不喜欢小溪,小溪也不会爱上我。反正都这样了,就错下去吧。
  我说,好吧,是我。
  我说,王伦你丫到底喜欢不喜欢小溪?你丫到底会不会谈恋爱啊?你们谈了也快半年了吧,你从来就不约她看看电影,出去走走什么的,你就知道打打电话,吃吃食堂。你说你好意思吗,约人家女孩子吃饭老往食堂跑,再说你每个月的实验室津贴也有几大百。再说,她喜欢什么你到底知不知道啊?我给你说过几次了,你丫从来都记不住。她喜欢喝百事,你每次买回来的都是可口,她喜欢嚼益达,而你每次买回来的都是绿箭。她过马路时希望你能牵着她的手,你丫从来都是一个人慢吞吞地走在后面。她说最近要减肥,不想吃太多甜食。你说说,今天情人节,你只带一盒巧克力来小溪心里怎么想?
  我说完了。这时,小溪脸上的表情就进一步的复杂了。听了我的话,她显然有些激动,我注意她脸上开始有些潮红了。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我能一口气说出关于小溪那么多的嗜好及细节。那一瞬间,在我脑海里小溪所有婆婆妈妈的场景都遁去无踪了。
  
  王伦沉默了许久,最后,终于挤出来几个字,你们谈吧,祝你们幸福。然后就转身走开了。
  过了许久,小溪终于说了那天下午完整的一句话:我就猜到你会送花来的,还打电话骗我说来拿资料。
  2005年的情人节,我猜到了王伦和李小溪可能会分手,但是我怎么也猜不到我为什么要恋爱。


  有一些句子生来就是令人不安的。
  如果这部短篇小说集里的十二个故事发生在同一时间,
  那它就成为了一部躁动的电影。
  
  想到这里我摇起了头,我摇了很长时间的头,摇完了头,我对自己说:“以后有谁叫我来发,我都不会答应了。”
  
  “我这辈子最恨的就是小偷。”他看到有人在点头,他继续说:“现在锁上门以后,还要再加一道锁,为什么?就因为这些小偷,我这辈子最恨的就是小偷。”
  
  马儿停顿了一下后又说:“到了关键的时候,我还是动的。”
  
  她的手从李汉林身上松开,她的嘴也从李汉林嘴上移开,然后她微笑地对李汉林说:“我们回家吧。”
  
  我们说:“爸爸,你快自己给自己动手术。”
  
  他们三个人也马上明白了我的意思,他们说:“对,我们不忙着回家。”
  
  她说:“老朋友来了。”
  
  这时黎萍挽着李其刚转过身去了,他们走了两步,黎萍回过脸来对温红说:“温红,我们走了,你常来玩。”
  
  他们的儿子说着坐回到沙发里,补充道:“我以后坐自己买的车。”
  
  母亲说:“你踩不着,你踩不着……”
  儿子说:“我能踩着,我能踩着……”
  
  她又问我在想些什么,我对她说:“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先知。”
  
  我听到昆山声音响亮地说:“喂,你有香烟吗?”
  
  


   在一个下午把余华的《黄昏里的男孩》看完,下午有点压抑的氛围与这本书所描述的世界很契合,下午忙碌庸常的人们在过着象书中那些人的生活,一切如常。
   第一次接触余华的短篇小说,感觉是与其他中长篇是不同的,中长篇描绘的是有点超于现实的沉重的生命体验,一个个不一样的生命在不同环境不同时期的状态,而这本短篇小说集却着重体现了小人物的日常生活,以及婚姻家庭中压抑的个体的生活和精神状态,这些人或许就是你,我,他,也或许就是现在的生活,是我们将来要面对的生活。
   余华说这十二篇作品是他所有中短篇小说中与显示最为接近的作品,可能是令人亲切的,不过也是令人不安的,现实生活给予我们最基本的感受就是亲切同时又让人不安的。
   亲切又让人不安,这些小人物的思想与行为与我们如此接近,他们的困难与迷惑,就是我们的困难与迷惑,小事中的焦灼与不安贯穿全书,余氏写法让这些短篇小说拥有着穿透人心看透世俗的力量。
   印象最深的是《阑尾》和《他们的儿子》,笔触随意而深刻,把家庭中父母与儿女中的矛盾体现得淋漓尽致,《阑尾》中最后外科医生父亲埋怨母亲,生了两个儿子,其实就是生了两条没有用的阑尾,平时什么用也没有,到紧要关头就害得他差点丢了命。父辈对子辈的认识从一件看来是有点戏谑的小事中得到深化。《他们的儿子》围绕父母为省钱而挤拥挤的公共汽车,而儿子则舍得把钱花在坐出租车上,父母与儿子的矛盾最终在儿子的一句“我们班很多同学经常坐出租车”得到表面的和解,父母想给儿女好的生活,却没有能力,只能背地里自己吃苦节省来维持孩子表面的风光,很多家庭都这样地生活着,子女似乎永远是父母的债务。另外余华主要还是把目光集中在婚姻中丈夫与妻子的关系上,围城中的矛盾各自不同,又趋于相同。
   《黄昏里的男孩》在余华所有的作品中并不算著名,不如《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等等,但是却让我们看到余华的另一面,真诚的生活观察家。曾经看《现实一种》为之崩溃,今天看《黄昏里的男孩》同样为之崩溃。


不曾看过这本书,但是我相信在70年代曾经发生过人性的质变,因为人们在此时曾经一夜之间失去了信仰。内心的空虚无以代替,只能转向追逐金钱这种物质的看得见的东西。


因为傻,所以才有信仰


说的没错,其实也就是物欲的爆发


我也很喜欢,被感动到了。


这个阑尾,确实感觉是作者指向比较模糊的一篇。
在我看来,孩子带来的不安,或者应该是“言中后果”,做父母的,也就是“没什么用,关键时刻差点要了我的命”这么一句话而已。谁叫他们是咱们孩子呢。


陈年累月的浮沉使我常忘记一些读过的书,做过的事,以及来去匆匆的人。


你很牛,看你的評論跟看故事一樣,哈哈。


嘿嘿嘿,,浪男啊!!写的不错


谢谢诸位支持....


哈哈, 不错


故事有悬念,不错


有意思,多写啊


有意思!~


算你狠啊


留言支持~
这一篇很黄昏~


=.,-


写的真不错!!!


原来恋爱可以这样开始,写得很有意思,可以出小说了/


哥们挺有才啊


您开创了“余华体”哦


哈哈 我为什么要恋爱 模仿到了 我为什么要结婚的 精髓啊 蛮巧妙的


我有个弱弱的问题。。。花是谁送的?


不是我送的


我很喜欢这一篇。


好吧,无论如何,这篇评论够牛。


不是王伦么,那个王小刚是怎么回事?


@张昭 不好意思,是笔误,已更改。


wow很不错嘛,对语言的剪辑很赞


恩。。。我只看了“我们不忙着回家”。和“你踩不着。你踩不着。。。”
有必要抽空一气儿读完。


“以后有谁叫我来发,我都不会答应了”
第二次看这篇,从叙述的角度去看的。但是读完这句还是哭袅!


与许三观、活着、细雨相比,离我们的生活更近


为什么要对小男孩那么残忍呢?
看到他想到自己的儿子,再由儿子想到自己的妻子,并将失去儿子的苦感和妻子同理发师出走的愤怒转嫁到他身上吗?
还是因为什么原因?可以一起探讨一下吗?


我读黄昏那篇也一样疑问,将完未完,若有隐寓是什么呢?


手断的时候心疼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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