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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讲解与2005年命题走向预测

郑其斌 人民法院
出版时间:

2005-1  

出版社:

人民法院  

作者:

郑其斌  

前言

本书自2002年第一次司法考试始,连续推出七届,分析当年司法考试的试题及规律,跟踪司法考试的最新动态,指引考生的复习方向,博得了众多考生的好评,使我们犹感欣慰。读者的认可促使我们再次出版这个小册子,多年来的编写经验也使我们更有信心能够帮助大家在回顾2008年司法考试的同时,准确预测2009年司法考试的命题走向。一、真题与命题规律分析这几年的司法考试经验越来越告诉我们,分析过去的试题并对2009年的司法考试命题动向作出预测,对于我们广大考生有针对性地复习应对2009年的司法考试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2008年又为我们提供了两套珍贵的真题,应当好好利用。正因如此,我们约请多名在司法考试辅导届享有较高声望的教师以及对司法考试颇有研究的几位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组成本书编写组,共同完成本书的写作。我们一直认为,分析过去的试题并不是为了取得答案以及简单的法条依据,而是要透过试题、答案以及法条依据,发现命题的规律及解题的思路,并进而从中获取应对新一轮考试的复习思路。这才是我们在复习司法考试的过程中最需要的,也是本书所力求达到的目标。从考试规律上来看,最近几年来的司法考试都遵循着这样的轨迹在发展:重点突出,有限的试题和考点主要考查重要的制度;逐步提高对理论性问题的考查,不再仅限于对法条的简单填空,适应了现在对于法律职业工作者的要求的提高;强调法条的重要性的同时,加强综合性的要求,要求考生全面、系统地把握相关制度;试题本身难度逐年加大,改革循序渐进。2008年的司法考试命题继续遵循以上规律,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我们关注的如下变化:(一)更加注重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2008年的客观题,绝大部分以小案例的形式出现,那种直接考查法条的试题占的比重越来越少,许多考题考的都是生活中与我们密切相关的小事,但解答起来并不轻松,它不仅需要我们理解法律的精神和原则,还需要我们理解法条的详细规定与法律精神的关系。例如,法制史,过去大家都以为仅靠死记硬背即可,而现在的命题也十分强调灵活性;对于刑法题,考生仅仅掌握法条几乎是没有意义的;民法题中的小案例大理论现象越来越普遍。这样一来,需要我们有训练的法律思维能力及与之配套的法律应用能力(这是司法考试选拔人才的目的所在,也是以后命题的方向所在),还需要快速的阅读理解能力。

内容概要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讲解与2009年命题走向预测》分析了2008年的真题,透过真题答案以及法条依据,可以发现命题的规律、解题的思路,因为“只有原考题最接近原考题”,而且司法考试从来不避讳对往年真题的重复,且重复率相当高。此书最为重要和宝贵的是在分析原题的基础上把2009年考试中可能出现的知识点、考点做了极其慎重的预见和聚焦,它们集中在[相关法条法理及2009年考点预测]部分。

书籍目录

全国卷试卷一真题讲解及考点预测试卷二真题讲解及考点预测试卷三真题讲解及考点预测试卷四真题讲解及考点预测延期区试卷一真题讲解及考点预测试卷二真题讲解及考点预测试卷三真题讲解与考点预测试卷四真题讲解及考点预测

章节摘录

【法理详解】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着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的保护规则的内容,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不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所以选项A错误。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由此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或从法律关系。一切相关的法律关系均有主次之分,例如,在调整性和保护性法律关系中,调整性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在实体和程序法律关系中,实体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程序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程序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法律关系,所以选项B正确。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纵向的法律关系和横向的法律关系。纵向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民事财产关系,民事诉讼之原、被告关系等。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横向的法律关系,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横向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因此,孙某是有权放弃自己享有的权利的,选项D说法错误。【相关法条法理及2009年考点预测】法律关系的分类是司法考试的重点内容,应对每一种关系分类理解掌握。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应了解:按照法律主体的多少及其权利义务是否一致,法律关系分为单向、双向、多向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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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讲解与2009年命题走向预测》的闪烁之处在于发现了这种规律,并循此规律,在分析2008全国卷和延考卷的基础上,对2009年的命题走向进行了极其慎重的预测,集中体现在该书的[相关法条法理及2009年考点预测]部分,同时这也是全书的精华之所在。通过解读近年来的司考真题,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理念的司考命题规律、解题思路。因为“只有原考题最接近原考题”,而且司法考试从不避讳对往年真题的高度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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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质量很不错,内容相对一般了一些。排版上有点问题,刚开始看的时候有点不着边际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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