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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法与海关执法研究论文集

成卉青 中国海关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9  

出版社:

中国海关出版社  

作者:

成卉青  

页数:

318  

内容概要

  成卉青同志从事海关工作20多年,一直注意结合工作实践,思考和研究有关执法疑难问题和相关法律理论问题,除出版专著《中国海关法理论与实务总论》,主编《海关法律概论》、《海关调查学概论》,参与撰写《行政处罚实用手册》、《企业法律顾问》、《司法语典》、《合法经营与违法犯罪》等著述外,还在《中国法律》、《海关执法研究》等书刊上发表许多论文,并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等召开的年会和论坛上提交多篇论文。成卉青同志有关海关执法研究和海关法理论的文章,我读过不少,感到能紧跟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和不断繁荣发展的社会主义法学的步伐,紧密围绕海关立法的重点问题和海关执法中的疑难问题,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改革开放以来,海关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国家对海关的期望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海关法规越来越为人们熟悉,社会各界特别是进出关境活动当事人对海关执法水平越来越关注。成卉青同志从近几年发表的文章中选出一部分结集成书,相信广大海关关员,外贸界、司法界、律师界从业人员,以及涉外法学研究人员等读了会有一些收获。

作者简介

  成卉青,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同年被分配到海关总署工作至今。著有《中国海关法理论与实务总论》,与人合著有《海关法律概论》、《海关调查学概论》、《企业法律顾问》、《合法经营与违法犯罪》、《行政处罚实用手册》、《司法语典》等,在相关刊物发表论文百余篇,是《法律年鉴》、《经济年鉴》、《百科年鉴》、《中国投资指南》特约撰稿人。现为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刑法学会理事。曾为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书籍目录

海关法律制度独具特色的中国海关法律制度进出口货物所有权人在海关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海关行政管理中的代理、担保与海关管理涉及的民事债务清算问题和谐社会、和谐海关与海关税收工作的法治思考完善财产权保护行政法律机制的一些思考--从十六起海关行政案件谈起《海关法》的修改与若干司法、行政执法难题的解决中国海关的担保法律制度商品归类的法律意义海关监管货物的法律性质及其处置海关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海关执法研究经济纠纷中涉及的海关变卖走私货物的问题两种不同背景下的“包税”特定减免税案件审理的若干问题海关调查的法律保障关于案件调查处理的难点问题探讨审理加工贸易案件应当注意理解法规立法原意和目的海关监管货物封存后灭失的法律责任海关扣押、变卖、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以及进口货物收货人的所有权问题海关国际与区域合作海关国际(地区间)合作的法律基础——兼谈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经济贸易发展与海关合作问题入世后的海关估价、原产地认定和知识产权边境保护问题行政法与海关部门行政法与行政部门立法的若干问题《行政处罚法》的实施与海关执法面临的新问题海关行政强制行为海关行政救济新形势下的海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新形势下的海关行政诉讼海关行政诉讼十二年法治海关建设增强执法意识,全面推进海关法制建设海关调查证持证人员的职业要求依法把关、依法治关、讲求效率与现代海关制度法治型海关建设及海关行政复议

章节摘录

  (二)法人犯罪制度  法人的概念从民事法律制度比较发达的西方引入,原来用于我国民法学和民事法律中。建国后一直到改革开放初期,构成我国“单位”、“组织”(接近但不同于法人,比法人含义广)的都清一色是国家或集体性质,按当时的观念,“单位”、“组织”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只存在单位成员的个人违法而“单位”本身不可能违法。但是,在特殊的历史年代,一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动辄以“组织”名义侵犯公民正当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这使国人清醒地认识到“单位”、“组织”的所有制性质并不能保证它们不会侵犯公民合法权利,即使国家机关也一样①。但对于企业、社会团体甚至国家机关是否存在犯罪行为,能否追究刑事责任则争议很大。20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铤而走险,利用国内外市场差价,大举走私,牟取暴利。单位走私行为也在这一时刻进入了立法治理的范畴o 1987年《海关法》应运而生,直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犯走私罪,对单位处罚罚金并追究主管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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