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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温柔

F·斯科特·菲茨 航空工业
出版时间:

2007-9  

出版社:

航空工业  

作者:

F·斯科特·菲茨  

页数:

307  

字数:

270000  

译者:

毛荣贵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5000词系列是由美国作家用5500词写成,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原著的语言特色,而且难度适中,很适合读者过英语学习的第二关,简易原著关。较非英语作品的英译本,床头灯英语5000词系列在语言上更具有原汁原味的特色,更适合读者学习。它是通向英语殿堂的阶梯,它能帮你达到英语学习的最高境界。床头灯英语读本5000词系列读过50本后,简易原著关也就过了,再去读原著,过第三关,自然就会易如反掌了。
《夜色温柔》发表于一九三四年,是菲茨杰拉德生前所完成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出身寒微但才华出众的青年对富有梦幻色彩的理想的追求以及最终如何遭到失败、变得颓废消沉的故事。小说的背景被安排是作者所熟悉的欧洲大陆,时间跨度为1917年到1930年间,但小说所展现的仍是美国“爵士乐时代”的社会场景。
《夜色温柔》记录了对富有却遭遇困境的美国夫妇迪克·戴弗和尼科尔·戴弗的生活。他们在欧洲虚度着光阴,结识了许多美国和欧洲上层社会来度假的人。
  故事的许多情节都是菲茨杰拉德根据自己十九世纪二十年代的生活创作的,那是一个欢庆放纵和财富的年代。第一卷从萝丝玛丽,一个正脱颖而出的美国影星的视角进行描写。这个年轻的小明星很快地爱上了魅力无穷的精神病医生迪克·戴弗。他正和他的妻子尼科尔一起度假,而尼科尔则自从少年时代发生了一场悲剧之后,精神就有些错乱,因此她一直接完全依赖着她的丈夫。
  第二卷侧重描写了迪克·戴弗的生活,从他在东海岸的大学时代写起,一直描写到他在一个夏天遇到了萝丝玛丽。虽然小说开始时把迪克描写成娶了一个有钱的女继承人,无忧无虑、英俊潇洒的男人,但第三卷中则清楚地描写了戴弗夫妇婚姻中的裂痕,这最终造成了一个曾经声名显赫的心理学家的毁灭。小说结尾部分从尼科尔·戴弗的角度描写了她战胜了自己精神上的错乱,而正是这次成功导致了她丈夫的毁灭。

作者简介

原著:(美)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
(Francis
Scott Fitzgerald 1896-1940年)男,
他也是美国著名编剧,是“爵士时代”最重要的代表人。他的每一篇成功的作品都是诗人的敏感和戏剧家的想象力的结晶,都是他的艺术才能发挥到炉火纯青的地步的产物。

书籍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二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三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章节摘录

  第一卷  第一章  在法国里维埃拉风光宜人的海滨地区,大约位于马赛与意大利边境的途中,坐落着一家玫瑰色的、高大气派的旅馆。如今,旅馆的附近簇聚着许多带走廊的平房。然而,在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这里只有十余栋老旧的别墅,均已衰败不堪,就像五英里之外戛纳附近茂密松林中的睡莲。  离海滩一英里的地方,落满灰尘的杨树替代了松树,那里坐落着一个孤零零的火车站。在一九二五年六月的一个早晨,一列火车从这里载着一位夫人和她的女儿来到了这家旅馆。母亲的脸庞风韵犹存,尽管这种美丽不久就会被零乱心绪蚕食。然而人们的目光很快就会转向她的女儿,她那粉嫩的手掌似乎具有魔力,她的脸颊上焕发着迷人的光彩,就像晚上洗过冷水澡的孩子们一样带着震颤的红晕。她的大眼睛明亮清澈,晶莹地闪着光芒;她的双颊天然红润,是她那年轻有力的心脏中迸发出来的光彩。她的体态徘徊在孩提时代的最后边缘——她差不多十八岁,马上就要到了,但是少女时代的身影在她身上仍如露珠般若隐若现。  “我有预感,我们不会喜欢这个地方。”母亲说。  “无论如何我都想回家。”女孩回答道。  “我们在这里呆三天,然后就回家。”  在旅馆里,女孩像背诵一般声调平淡地用法语订了房间。收拾停当之后,这个名叫萝丝玛丽的女孩来到海滩,一个十二岁的男孩从她身边跑过,兴奋地叫喊着扑进了大海。感觉到陌生人审视的目光,她脱下浴袍,也步入了水中。当走到海水与胸口齐平时,她回头朝岸上望去,一个秃头的男人,挺露着毛发丛生的阿膛,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当萝丝玛丽也朝他望去时,这个男人摘下了眼镜。  萝丝玛丽俯身向筏艇游去。海水涌上来,温柔地将她拽离热浪,揽入怀中,在她的发间流淌,淹没了她的全身。她在水中不停转差,拥抱着海洋。萝丝玛丽游到筏艇时已经累得气嚅吁吁,但当她发现一个牙齿雪白,皮肤晒得黝黑的女人正低头看着她,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皮肤还保持着初到者的白皙,于是转过身去,仍旧游向了岸边。上岸时,那个毛发发达的男人拿着一杯饮料上来和她搭讪。  “晦,筏艇后面有鲨鱼呢。”看不出他是哪国人,但说的英语确带着慢吞吞的牛津腔。“昨天在附近的港口有两个英国水手被鲨鱼吞了。”  “天哪!”萝丝玛丽惊叫道。  他眨了眨眼睛,表示只不过是想提醒她,然后走到一旁,又给自己倒上了一杯。  他们谈话时又有人朝萝丝玛丽张望,她自己到并不觉得讨厌,打算找个地方坐下来。很明显,每家遮阳伞前面的一块沙滩都是他们自己的领地,再加上来来往往的拜访和交谈,就让人觉得闯入这样一个群体不是礼貌之举。远一些的地方坐着一群皮肤和她一样白的入。他们躺在便携阳伞而不是沙滩蓬伞下,明显还没有适应这里,而皮肤黝黑入时的人们坐得则更靠近海岸。在两群人中间,萝丝玛丽找到了一块沙地铺上了她的浴袍。  她这样躺着,先是听到他们的声音,接着感觉到身边他们的脚步,感觉到他们的影子在太阳和自己之间晃动。很快萝丝玛丽就能分辨出不同人的说话声,她对一个穿着宽松晚礼服,声音很大的女人产生了隐约的厌恶,便转过身去。  在另一边,一个年轻女人躺在伞下,她的背部呈橙棕色,配上一串乳白色的珍珠项链,在沙滩上显得异常夺目。她的脸庞冷峻而秀美,惹人怜爱。她和萝丝玛丽对视了一眼,却并没有注意到她。她的身旁是一个戴着骑士帽的漂亮男子,坐在肤色黝黑的度假人群中间。萝丝玛丽觉得他们大都是美国人,但是又和她新近结识的美国人不尽相同。过了一会,当她听到一阵阵的笑声,她才明白那个戴骑士帽的男子正在给这群人表演一个无声的节目。  那个提醒萝丝玛丽注意鲨鱼的男人突然过来和她说话。  “你游泳游得真棒。”  她谦虚地推让着。  “真的很棒,我叫坎布恩。有位太太说她上周在索伦托见过你,知道你是谁,想要见见你。”  萝丝玛丽压抑住心中的不快,四处扫视了一下,看见那些皮肤白皙的人们正在等她,她不情愿地站起身来,朝他们走去。  “这位是艾布拉姆斯夫人,麦基斯克夫人,麦基斯克先生,邓弗莱先生……”  “我们知道你是谁,”穿晚礼服的女人打断道你是萝丝玛丽·霍伊特,我在索伦托就认出你了,还向旅馆的侍者打听过你的情况,我们都觉得你演得棒极了,想知道你为什么不回美国再拍一部好片子。他们做了个礼让的姿势。  “我们想提醒你别刚到就被晒伤了,”她兴致勃勃地继续说道,“因为对你来说,皮肤非常重要。但是这儿的沙滩上似乎有太多的规矩,我们不知道你是否会介意。”  麦基斯克先生是个削瘦而满身雀斑的三十岁的男人,他对妻子的喋喋不休毫无兴趣。他先前在凝望大海,此刻扫了妻子一样,继而转向萝丝玛丽,盛气凌人地问道:“来这儿很久了吗?”  “才一天。”  明显感觉到话题转变得有些突兀,他开始转眼扫视其他人。  这群人转而望向大海,看着一个男人飞快地向筏艇游去,筏艇随着水波来回颠簸着。当前冲的动力耗尽时,他猛地弓起身来,瘦细的大腿抬出水面,接着就完全消失在水中了。  “他真是个游泳能手。”萝丝玛丽说。  麦基斯克夫人的反应出乎意料的粗暴:“哼,他可是个蹩脚的音乐家。”她转向她的丈夫说:“我刚刚在说艾贝·诺思或许算得上游泳能手,但却是个蹩脚的音乐家。”  “是的,”麦基斯克先生勉强附和着。显然,他替妻子设计了她的生活,只给她在其中留了很少的自由。  那个戴着珍珠项链的女人也下水来,加入她的在水中嬉戏的两个孩子中,此时艾贝·诺思,那个游泳健将,像一座火山岛似的突然从一个孩子身下冒出来,将他托在肩上,孩子又惊又喜地尖叫着,母亲平静地注视着这一切,没有露出笑容。  “那是他的妻子吗?”萝丝玛丽问道。  “不,那是戴弗夫人。他们不住在旅馆里。”麦基斯克夫人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个女人的脸。过了一会,她突然转过身来,对萝丝玛丽说:  “你以前去过国外吗?”  “去过,我在巴黎上的学。”  “噢!那你应该知道要想在这儿玩得开心,就得去结识一些真正的法国名门。这些人能有什么长进?”她耸了耸肩,指了指海岸上那群晒得黝黑的人,“他们只是三五成群地坐在那里。当然,我们有介绍信,在巴黎结识了法国所有一流的艺术家和作家,这让人多么高兴。”  “想必也是。”  “你知道吗,我丈夫快要完成他的第一部小说了。”  “哦,是吗?”萝丝玛丽漫不纽心地说。她只是在想,在这么热的天气下,她的母亲是不是睡着了。  “小说运用了优利西斯》的写法……”麦基斯克夫人继续说。  “噢,看在上帝的份上,瓦奥莱特,别看谁都说这个。”麦基斯克先生抗议道,“我可不想让大家在书出版之前就都知道了。”  萝丝玛丽又躺在她的浴袍上,看见刚才那个戴骑士帽的男人拿着一瓶酒和几个玻璃杯在伞下穿梭着。很快,他和他的朋友们便活跃起来,凑得更近了,遮阳伞连成了一片。她猜测有人在辞行,这大概是在海滩上的最后一次畅饮了。在萝丝玛丽看来,那个戴骑士帽的男人是所有这一切欢娱的中心。  坎布恩走了过来,站在她身边几步远的地方。萝丝玛丽闭上眼睛,装睡着,最后竟真的睡着了。  她醒来时已是大汗淋漓,海滩上除了那个正在收着最后一把伞的戴骑士帽子男人已经别无他人。萝丝玛丽躺在那里,微微睁开双眼,他走过来说:“我打算在离开之前把你叫醒,刚到这儿就被晒得太厉害可不是什么好事。”  “谢谢。”萝丝玛丽向下看了看她被晒成深红色的双腿。“天哪!”  她高兴地笑着,想和他一起聊聊,但是迪克·戴弗已经拿着帐篷和沙滩伞向—辆车走去。于是她走进水中,想洗去汗渍。迪克走回来,收拾好耙子和铲子,扫视着海滩,看看是否落下了什么东西。  “你知道几点了吗?”萝丝玛丽问。  “大概一点半。”  他看着她,有那么一刹那,她觉得自己活在他眼中那亮蓝色的世界里,心中充满热情而且非常踏实。然后他扛起最后一包杂物向汽车走去,箩丝玛丽从水中走出,抖了抖浴衣,径直走回了旅馆。  萝丝玛丽和她的母亲走进餐厅时已经接近两点,窗外的松树摇曳,在空无一人的餐桌上往复投下耀眼的斑驳树影。  “我在海滩上坠入了爱河。”萝丝玛丽说。  “爱上了谁?。  “先是一大群友善的人们,然后是一个男人。”  “你和他说话了吗?”  “只有几句。他非常英俊,头发稍带着红色。”她一边说,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但是他结婚了——事情总是这样。”  她的母亲是她最好的朋友,总是尽心地指点她,这在演艺界也许稀松平常,但就另—点而言——埃尔西·斯皮尔斯夫人并不是借此来淡化自己失意的苦恼——就十分罕见了。她虽然有过丽次满意的婚姻,而两次都以寡居告终,却从未有过怨恨,只是每一次的遭遇都加深了她由衷的漠然。  她的两个前夫一个是军官,一个是军医,两个人都给她留下了影响,而她想将此完整地传递给萝丝玛丽。她从不放纵她的女儿,这让萝丝玛丽变得坚强,她也从不吝啬自己的辛劳和付出,这在萝丝玛丽的心中植入了理想主义,她眼下把自己的母亲作为理想,通过母亲的眼睛来看这个世界。所以当萝丝玛丽“仅仅”是一个孩子时,她就拥有源自母亲和自己的双重护甲。她拥有着一个成熟的世界观,厌恶那些轻浮、浅薄、庸俗的人。但是当萝丝玛丽在演艺界突然获得成功时,斯皮尔斯夫人觉得这是她女儿思想上独立的时候了,让这个有些旺盛、苛求,令人窒息的理想主义不再关注于自己,这对她来说,是愉悦而不是痛楚。  “那么你是喜欢这里了?”斯皮尔斯夫人问道。  “如果我们认识这些人应该会很有意思。还有一些人,他们可不那么友善。他们认出了我一无论我们到哪里总有人看过《爸爸的女儿》。”  斯皮尔斯夫人等着她这自负的情绪冷却下来,然后平淡地说:“这到提醒了我,你打算什么时候去看厄尔·布雷迪?”  “我想我们今天下午就可以去,如果你休息好了。”  “你去。我不想去。”  “那我们就明天去。”萝丝玛丽提议。  “我想让你自己去,只是很短的路程,而且你又不是不会说法语。”  “妈妈,难道我就没有不是必须要做的事情吗?”  “哦,好吧,那就推迟一阵子,但是我们走之前一定要去。”  “好吧,妈妈。”  午饭之后,她们都沉浸在突如其来的乏味之中,这是美国的旅行者在宁静的异国他乡产生的感受。没有事情让她们激动,没有人来拜访她们,没有谁会突然想起她们的一星半点。  “我们只呆三天就走吧,妈妈。”她们回到房间时萝丝玛丽说。  “你在海滩爱上的那个男人怎么办呢?”  “我只爱你一个人,亲爱的妈妈。”  萝丝玛丽在旅馆大堂停了下来,然后到药店买了—瓶防护油来缓解晒伤。她从药店出来时,认出从她面前走过的是戴弗夫人,目光坚毅而警觉,没有目标地直视着前方。萝丝玛丽看着她毅然地向街的那一头走去。  旅馆后面的山坡上有个舞会,萝丝玛丽醒着,躺在床上听着传来的乐声,想着海滩上那些友善的人们。她想,早晨也许会见到他们,但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自给自足的群体。她决定无论如何,她剩下的早晨再也不要和认出她的那群人一起度过了。  问题解决了。她到海滩的时候麦基斯克夫妇还没出现。她刚刚铺开浴巾,两个男人——那个戴骑士帽的和那群人中另一个高个的金发男子一就离开人群朝她走来。  “早上好,”迪克·戴弗说道,“我们担心你昨天是否被晒伤了,一定要小心。”她坐起来,高兴地笑着欢迎他们的不请自来。  “我们刚刚在想,”迪克·戴弗说,“你今天早晨是不是不来了,我们在一起准备了食物和饮料,这可是个实实在在的邀请。”  他看起来和善而迷人,他的声音让她确信他会照顾她,并且稍后就会为她打开一个全新的世界,展现出无穷无尽的壮丽前景。  尼科尔·戴弗正在一本烹调书里找鸡肉的做法,那条珍珠项链贴在她棕色的背上。她大概二十四岁上下吧,萝丝玛丽想。  “你们要在这里呆很久吗?”尼科尔问道。她的声音低沉,甚至有些刺耳。萝丝玛丽突然觉得,她们也许可以再呆一个星期。  “不会很久的,”萝丝玛丽含糊地答着,“我们在国外待了很长时间——三月我们从西西里岛登陆,然后慢慢地北行。去年一月拍片的时候我得了肺炎,一直在康复阶段。”  “大哪!怎么得的?”  “嗯,是因为游泳。”萝丝玛丽很不情愿跟别人谈起自己的私事。“一天我碰巧患了感冒,但我自己却不知道。我们在拍一场戏,需要我潜到威尼斯的一条运河里。这场戏的花费异常昂贵,所以我整个早晨都在不停地潜水。我妈妈找来了一个医生守在一旁,但那没用。我还是得了肺炎。”她还没等他们开口就断然改变了话题:“你们喜欢这儿吗——这个地方?”  “他们一定得喜欢,”艾贝·诺思慢慢地说,“这儿就是他们发现的。”他高贵地缓缓转过头去,眼睛停在戴弗夫妇身上,目光里带着柔情。  “哦?是吗?”  “旅馆去年夏天开始营业,这才是第二个旺季,”尼科尔解释说,“我们让旅馆始终聘用一个厨师,去年就收回了成本,今年已经开始盈利了。”  “但是你们并不住在旅馆里啊。”  “我们在山上建了一栋房子。  “我们的想法是,”迪克调整了一下阳伞,遮去了洒在萝丝玛丽肩头的一块阳光。“俄罗斯人和英国人占去了所有的北方景点,他们都不怕冷,而半数的美国人都习惯了热带气候,所以我们才会到这儿来。”


编辑推荐

  光学几句干巴巴的英文不行……不要总是把阅读的目的放在提高英文上,阅读首先是吸收知识,吸收知识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就吸收了语言。  许国璋  用英文思维是许多英语学习者都希望达到的一种境界,因为这是用英语流畅地表达思想的基础。对于一个生活在非英语环境中的中国学生来说,要做到部分或全部用英文来思考确有很大难度,但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及。从自己学习英语的经历中,我体会到坚持大量阅读是实现这一目标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何其莘(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校长 博士生导师)  对于初、中级英语学习者我特别推荐英语简易读物,读的材料要浅易,故事性要强,读的速度尽可能快一些,读得越多越好。这是学英语屡试不爽的好方法。  胡文仲(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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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读小说,边学英语,很好。


很早就想买的一本书,趁圣诞活动入手,不错,对学习英语很有帮助,还会再来的。


非常好的英语读物 我的大爱


一次性买了几十本床头灯系列的书,还没读过,希望自己有毅力读完。


很值得一读,当当的服务也很好


适合大学四六级的课外阅读书籍


恩男男女女难男男女女难男男女女难男男女女,大抵如此~


先囤着 就是没音频 能像3000系列有音频就好了


喜欢在各个系列的书


书很不错, 送达的很快。


感觉还不错,挺实惠的。


看了下质量不错


文章内容简单 但又能学到不少词汇


刚刚浏览一遍,觉得还行,适合我这个离校好久没有时间阅读英语的人,也是提高阅读水平的一个好办法。


《夜色温柔》----故事情节平淡无奇,没有什么大的起伏。单就语言训练而言,也算是一种锻炼。


学英语的好阅读材料


有中英对照,每页还留有空白地方写书评或感悟,挺不错的


很好,就是有点难度


这部书名是在《挪威的森林》中第一次见到的,另一本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以为是像杜拉斯写的《情人》那样,虽然册子薄,但有被人忽视的美的地方。于是我就买了这两本书。读后的感觉是,字里行间都是作者自以为是的雕琢,这种雕琢不像茨威格的小说那样美,那样令人信服,而是很幼稚,很令人生气。几次看不下去,最后还是翻到了最后一页。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书籍的质量一般。当然,价格也不贵,算是买冲了吧。


值得一看,值得拥有


  装桢的这么舒服,文字上就没人多把关吗?
  
  好多句子都读不通,本来作者的文字风格就比较绕,这看着也太难为人了。
  
  
  
  
  装桢的这么舒服,文字上就没人多把关吗?
  
  好多句子都读不通,本来作者的文字风格就比较绕,这看着也太难为人了。
  


  这本书看了有段时间了,不时的想起书的结尾来:康复的尼科尔不再需要迪克了,虽然是这个男人把她从精神崩溃的世界中救了回来。而对罗斯玛丽来说,迪克是那个曾经的小女孩的美好回忆,也仅限于年轻的回忆。迪克知道自己开始老了,所以他选择了离开,离开欧洲,离开声色犬马的社交场,向那个曾经专为他而存在的海滩告别,然后回到了美国。结尾处他在美国的生活似乎不太顺畅,不过大概这才是属于他的生活。看到最后那一句:
  【看来,不管怎样,可以肯定的是,他就生活在那个地区,不是这个镇子,就是那个镇子。】一本书的尘埃都在此落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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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科尔新婚后仍同迪克保持着联系。他们互通书信,谈生意,也谈孩子。每当尼科尔念叨“我爱过迪克,我永远不会忘记他”时,汤米总是回答,“当然不会——你干吗要忘记他呢?”
    迪克在布法罗开了家诊所,但显然并不成功。尼科尔不清楚问题出在哪儿,但几个月后她听说,他到了纽约州的一个名叫巴达维亚的小镇,在那里以一个普通医生的身份行医。后来他去了洛克波特,从事同样的工作。她对他在那儿的生活有更多的了解纯属偶然。她知道他常常骑自行车,很受女士的青睐,他的办公桌上总放着大叠的稿纸,据说是有关某个医学课题的一篇重要的学术论文,看来就要完成了。人们都认为他举止优雅,他曾在一个有关健康的公众集会上就毒品问题做过一次精彩的演讲,但他同在一家杂货店干活的一位姑娘有了纠葛,还牵连进一起有关医疗的诉讼,因而他离开了洛克波特。
    那以后,他就不再要求把孩子们送到美国,当尼科尔写信问他是否需要钱,他也不做回答。在她收到的最后一封信中,他告诉她,他在纽约州的日内瓦镇行医。她的印象是,他已经安顿下来,有人替他管家。她打开地图册,寻找日内瓦镇,发现它位于芬格湖区的中心地带,觉得这倒是个好地方。她喜欢这样想,也许他在等待事业发展的时机就像格兰特在格里那时的情况一样。他的最后一封短信盖的是纽约州霍内尔地方的邮戳,霍内尔距日内瓦镇有一段距离,是个非常小的镇子。看来,不管怎样,可以肯定的是,他就生活在那个地区,不是这个镇子,就是那个镇子。


  这是我读菲茨杰拉德的第二本书,因为菲茨杰拉德被誉为“美国爵士时代的发言人”“迷惘一代”的发言人。07年,我处于自己的爵士时代和迷惘时代,所以我一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马上翻阅夜色温柔。   讽刺的是,到10年,我才知道菲茨杰拉德是《本杰明的奇幻旅程》的作者。   这本书我至今只还存在零星的回忆。   夜色温柔是我的空间;    女主角尼科尔微笑起来,是一种动人的孩子般的笑,就像世界上所有那些失落了的青春一般可爱;   迪克痴情、充满绅士教养的爱,却是徒劳的;   这只是爵士时代关于青春年华的故事,如同爵士的乐章,华美、绚丽而虚幻!   也许不会再看菲茨杰拉德的书。


  有一种孤独,就算有人在旁边说说话也还是无法排遣。  每个人都是独行者,没人了解你,也不会有,没人会被你了解,也没人希望。  年轻人喜欢刺激的事,像尼科尔,他对于汤姆到底的是什么感觉,其实看过都是知道的。没有人是真实的。  你拯救了一个人,不代表这个人就会做出你想要的事。我觉得菲氏和村上都有一种孤独,源自于内心,我想没人能排遣。  世界一刻不停的在发生他想发生的事,人生容不得你踟蹰。很多选择都会有好久好久,好久之后想起却感觉也没有当年的月亮圆了,张爱玲说,但是隔了30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美好的月色可未免有些凄凉。  世界的一切,都是被安排好要辜负你的,再努力也跟不上脚步,越走越累。  他的文章总是有那么多美妙的华丽的东西叔本华说人生像肥皂泡。呵呵。  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些心灵方面的是会受到外界影响,哈代的书中影响是很明显的,而菲氏的书我觉得多多少少都回避着这个问题。像他和姬尔达,连他自己也不清楚,我们又和从知道?只知道迪克终是离开这个多多少少有些伤心的地方,而作者却醉在了酒中。  我问佛:如何让人们的心不再感到孤单?   佛曰:每一颗心生来就是孤单而残缺的  这是仓央嘉措的话。看来很多人都是知道的。所以迷恋上这种无拘无束。  很喜欢一个人走在下雨的石板路上,走在喧嚣的路上一个人低着头,我不知道为什么有时候我会很张扬,很调皮,可为什么没人会原谅我?可能罪过太多了,我自己却什么都不清楚。  我不想再写了,再写太扯淡了。。。


  本来是抱着多少也要了解美国文化的心理去读,但读到一半就被内容深深打动,读到结尾甚至哭了出来。如果说《了不起的盖茨比》多少打动人还是因为我对盖茨比那样的单恋抱有好感,这次则是对迪克的痛苦感同身受。压抑自己照顾他人,结果最后连自我都迷失了,既是菲茨杰拉德自身的真实悲剧,也是发生在千万自认为善良然而又软弱自私的人身上的常见的故事。
  
  高中的时候读过一次,当时第一印象就是觉得尼科尔很可怜,迪克只是个庸俗的心理医生,但这么多年后重读,竟从两者身上发现了直子和木月的身影。看来村上春树的确是打从心里热爱着菲茨杰拉德的,迪克最拿手的技巧,和木月一样,都是社交手腕,巧妙地讨人欢心,然后把精神随时崩溃的尼科尔带入到大家的社交圈。
  
  有的时候也觉得,迪克的悲剧很多时候也是提前到来的中年危机。菲茨杰拉德笔下似乎多多少少有以控诉上流社会的冷漠虚伪,但我觉得这更多是他的个人感受,而迪克作为一个训练有素的心理学家,早就会从自我分析的层面上更加坦然接受甚至无视这种周遭的气氛。有的时候也很难讲他对尼科尔是否真的怀有爱情,或者是医生的天性使然。他的毒舌倒是非常有心理医生的特色,难怪玛丽诺斯对他又爱又怕。
  
  我最喜欢的一幕是迪克在决定离婚后告别自己一手开发出来的海滩的情形,还有他们在巴黎寻欢作乐的快乐时光。很难想象这么一部充满了镜头感的小说到现在都没有特别好的影像化版本,可能是无法再现上世纪20年代法属里维埃拉的美景吧。
  
  可惜菲茨杰拉德无法向迪克那样彻底放下,就像这本小说的结尾一样,与其互相欺骗,在回忆与道德感压迫中消磨激情,不如一切重新开始。于是这本小说多多少少,也算是对双方的happy ending。
  


  结果读的是英文版。然后,虽然是jazz系的,但是意料之外的并不讨厌。虽然男主角有点优柔寡断。但是会令人觉得是温柔的人。女主角们性情也都很大方开朗。啊,不过的确是稍微有点too discriptive。不过总体感觉很是不坏。嗯,虽说不知道用中文读的话,可能会没有这么好的印象吧也许。


  乱乱的,非常感性,捕捉着生活的好多细节,颜色,气味,有时借尼科尔的心理活动,有时又不是.简直像有第六感一样,好吧,大抵有不少醉酒之后的幻觉.虽然菲仍然做了推理的尝试,却输在小说的整体结构上了,在结构的精细上,他也许是失败的.
  
  可这是他自己.
  
  他那么迷人和可怜,于是这本乱乱的书可以极致温柔.
  
  看完夜色,我觉得菲一定是天秤座的(照顾氛围,灵活机智的调整谈话).迪克爱他妻子,长得漂亮肯定是一个原因,然而,虽然他似乎没承认,他仍然感觉到她一种感性的美.无比的灵动,全然不做作,情感的宣泄,就像纯度太高的一种材料,受污染了会让人很心疼.可是,去做这样一个纯洁的天使(亦或魔鬼)的守护者,是一个可爱的陷阱.
  
  菲这篇小说完整的暴露了他的人性弱点.当他的心中充满希望,也都是爱的时候,或者说,当他年轻的时候,他能够相安无事的,甚至受欢迎的周旋于那些与他迥然不同的人中间.一方面因为迪克有些混迹上流社会的虚荣,更多的是他不想伤害任何人的善良本性.人们崇拜他调节气氛,取悦别人的能力,崇拜他妻子的家产.可是当他的梦想碎了,他继续戴面具的能力也失去了.去掉了面具,还原了自己,很自然的,就被原来追捧他的世界所蔑视和抛弃.
  
  "受良好教育的"人们不想看到真正的感情,因为它很不得体,很缺乏约束,很危险.于是每个人戴着面具,也逼着其它人戴着面具.这种面具的力量大到胜过金钱:尽管尼科尔有很多家产可还是因为并没戴这个面具而被嘲笑.
  
  这种面具像锁链或最可怕的武器,击碎了所有纯真的梦想,发出低低的声音: Your dream is naive and thus forbidden.
  
  


汤新楣是民国遗少,译文一派民国遗风,措辞比较生僻古奥,确实让我们大陆现代人不太习惯。不过比主万的译本有一个明显优点,同一个段落,主万用100字,汤先生大概80个字就能把全部词义传达出来。
这个中译本当时是在美国国务院麾下的美国新闻署赞助下翻译出版的,翻译人员多数毕业于燕京大学、上海圣约翰大学等民国名校,中英文均佳。坏处是这些人中有部分人推崇严复和林纾的翻译观,措辞比较老派。


多谢楼上解惑


村上春树的确是打从心里热爱着菲茨杰拉德的-----------村上的笔力比之菲兹杰拉德不见得差,意境差远了。
很难想象这么一部充满了镜头感的小说到现在都没有特别好的影像化版本--------------一流的小说改编电影基本都杯具,还是不要改了。


村上的阅历和菲茨杰拉德比起来那实在是浅太多了,意境比不上一点都不奇怪
我一直觉得迪克离婚后过的生活大概就是村上笔下那样的人的生活,所以也觉得不差嘛


不喜欢村上的原因就是因为里面有太多其实跟他想表达的东西并不是很着调的菲兹杰拉德范儿的东西。。


对,你这么一说我悟过来了,一开始我以为是翻译的问题,总觉得他好像要说什么但是就是不给力。但我看这两本菲茨杰拉德翻译也很烂,但意思很好地表达出来了,非常给力


那个版本的好一些呢?
最好能推荐中英对照版本的


鉴于这本是英文,所以我直接看的原文


还是要谢谢了


同意楼主,看完这本后看了所有能找到的菲的作品,长篇和短篇,还是觉得这本最动人。


是,我觉得这本比《了不起的盖茨比》要好看很多


我才开始看,也觉得这本比《了不起的盖茨比》写的好看,人物复杂了很多,主人公郁闷了很多。虽然是那种很自怨自怜的笔调,可是写的很喜欢。
那个夏天那个海滩,Rosemary她爱上了Dick Diver


楼主的题目说出了我的感觉,所以这里不节外生枝了。我认为这是他最才华的最好的作品,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他中规中矩的现在的文学史上认为的最好的作品。


的确很有直子与木月的感觉,村上多少也从这里面得到了灵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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