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侦查
2007-7
查尔斯·R.斯旺森 中国检察 (2007-07出版)
查尔斯·R.斯旺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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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犯罪是社会的一个重大负担。那些将要或者正在从事犯罪侦查工作的人们在与犯罪的斗争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刑事犯罪侦查(第8版)》别无奢求,谨愿为那些力图为公众谋安宁的人们提供一套实用工具。 《刑事犯罪侦查》与该领域的其他教科书存在着较大的差别,鉴于这种差别贯穿于全书之中,因此理解这种差别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侦查通常都被想象为同时也被吹捧为一种艺术。这种观点降低了实施侦查行为的精确性要求,否定了严谨侦查方法的实在性和关联性,同时,也使侦查工作具有了不必要的神秘主义色彩。在很大程度上,侦查的确是一门科学,不能将全部罪犯绳之以法的客观现实并没有减少侦查活动的科学属性。这种理性的科学侦查方法将必然地伴有首创精神和偶然的幸运情形,但是它运用的是具体侦查手段,而不是那种经常奏效的敏锐的直觉。那些成功的侦查人员都懂得如何理性地运用科学手段。因此,我们在《刑事犯罪侦查》中一直运用的也正是这种科学的侦查方法。 《刑事犯罪侦查(第8版)》与其他教科书的第二个主要区别在于我们的这种信念:如果你真正理解正在侦查的事件的某些本质,那么,对技术方法的论述就会起到更大的作用。因此,我们深入讨论了类型学方面的因素--包括犯罪行为、罪犯以及受害者,以便读者不仅可以对犯罪侦查有更加广泛的理解,而且当他们使用《刑事犯罪侦查(第8版)》作为参考书时,也可以得到可供参考的丰富信息。
作者:(美国)查尔斯·R.斯旺森
译者序序言第l章 犯罪侦查的历史变革与刑事侦查学第2章 现场调查员、现场勘查程序与犯罪现场第3章 物证第4章 调查访问与侦查讯问第5章 现场记录与侦查报告第6章 后续侦查第7章 犯罪实验室第8章 侦查资源第9章 伤害和凶杀案件的侦查第10章 性犯罪案件的侦查第11章 虐待儿童犯罪案件的侦查第12章 抢劫案件的侦查第13章 人室盗窃案件的侦查第14章 盗窃与欺诈犯罪案件的侦查第15章 盗窃机动车辆及其相关犯罪案件的侦查第16章 计算机犯罪案件的侦查第17章 农业、野生动物和环境犯罪案件的侦查第18章 纵火案件和爆炸案件的侦查第19章 对滥用毒品案件的识别、控制和侦查第20章 恐怖主义第2l章 侦查员和法律体系术语表译后记
在将证据提交给联邦调查局的犯罪实验室的情况下,必须履行特定的协议。转送函中必须包括下列信息: . 1.提交人的单位、地址以及电话号码。 2.现在的以及任何以前与本案相关的案件编号,所有的关联证据材料以及与本案相关的所有通讯信息。 3.对犯罪案件性质以及与此相关的基本犯罪事实的说明。 4.涉案人员的姓名和描述性信息(如当事人、嫌疑人或者受害人)。 5.“同送”(附送)或者单独包装提交的证据的清单。如果某证据是附送的,那么该信件和证据被装入包装物后进行密封之前,信封上所有的字迹或其他印记都应当办理妥当。如果因为证据的种类特性或数量过大等因素不能通过随函递送的方式附送,那么就需要对准备提交的证据材料分别包装后单独予以呈送。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用特定的方式予以传递。 6.应当说明具体的检验要求(例如:从受害者头部取出的子弹是由包装里的枪支发射出来的吗?)。 7.对下列情况进行说明:该证据是否经过其他专家的检验,执法部门内部对该证据材料的检验结果是否存在着意见分歧,以及其他的执法部门是否对该案感兴趣。 8.如果时间紧迫,说明要求快速检验的需要和原因(尽量不要总是提出这种要求)。 9.检验结果及退还证据时的收件人姓名及其地址,以及要求实验室的哪一位检验专家出具检验报告等要求,均需要详细的说明。 案件的每个证据材料或检验样本都应当单独用一个信封或包裹邮递,并应单独说明具体的检验要求。提交给联邦调查局犯罪实验室的证据必须进行正确的包装和运送。具体地说,应当遵照下列基本原则: 1.在对证据进行包装之前,与实验室的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以获得相关的指示。2.采取预防措施以保存证据。 3.当需要对潜隐指纹及其他印痕进行检验的时候,对证据物品进行单独的保护性包装。例如:将一个无孔缝的物品放在厚的透明包装袋中,或者将它悬挂于一个容器之中,这样就可以尽量减少接触表面的机会;将那些多孔渗水的证据物品放在纸质的包装袋中。对证据要进行固定以免在运送途中产生运动或摩擦。
很详细,很实用。值得仔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