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探戈
2003-8
东方出版中心
邱一新
无
本书是作者环游世界的全程记录,结合多幅摄影作品,通过这30篇故事,记载了他在15天内、飞10个国家、12个城市的旅游经历和探险历程。
无
这是一本别出心裁的旅行书,邱一新是台湾的老江湖了,他走的路已经超越大众线路,专门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地方去找稀奇古怪的景点——这一点,我们做不到,因为我们不是专业旅行者。不过,他新出的那本《黄金书屋之旅 》实在不咋地,是人老了,还是走透了,或者写腻了?最近也不跟我通电邮了,邱大哥到哪了?
探戈舞是由19****某种土风舞Milonca演化而来的,而它的音乐则混合了多种音乐元素,有古巴水手的调子、意大利的乐风、西班牙的调子,甚至也有黑人带来的节奏”。看到探戈这个词,便联想起小时候家里的两盘探戈音乐,当时的我并不喜欢这种音乐的调调,估计是因为当年国内的探戈音乐永远是那几个曲子,听到审美疲劳了。之后一部叫做Take The Lead的舞蹈片改变了我对探戈的看法,这部由Antonio Banderas主演的舞蹈片虽然延续了青春立志片的****,但片中探戈和hip-hop的交融让人心动,开片两种音乐和视角的转换让我惊喜万分,相信这部改编自真人真事的立志片会让你爱上探戈。
言归正传。《飞行探戈》是我一口作气看完的。之前看过太多的旅行游记,本来对这本书并不抱任何的希望,但从第一页读起才开始佩服作者的经历。15天内的环球旅行是在飞机上度过的,仅留极少的时间在每个城市度过,如果给我这样的机会,我想我会好好考虑一下的。作为一名记者,也许生活便是这样,为了得到一个能卖做的新闻,到处奔波,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有限的事件中去。 “醒来时,一阵阵大蒜面包的香味正巧抵达我的鼻尖。早安,法兰克福”。此时,味蕾开始回忆这种熟悉的味道,小时候吃不惯爸爸涂上黄油的烤面包片,就自己买那种南京产的蒜蓉酱,记得是6角钱一袋,抹在刚出炉的面包片上,阵阵的大蒜香味让我久久难忘。关于面包,女孩子都是偏好提拉米苏那样浓浓巧克力,细细蛋糕的感觉,而爸爸最爱吃长法棒,总是一根根的往家提,妈妈最爱吃曲奇,曲奇在我眼中是那种不矫情的女强人,被装在好看铁皮盒子里,如铁娘子般。德国的香肠和啤酒,德国工艺的坚固耐用,德国军工厂和死亡摇滚都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L—Melanin可调整时差的“褪黑激素”,记得以前做阅读理解,里面有个单词叫。对于时差,我最早的概念就是乌鲁木齐和北京差2个小时,小时候很骄傲的对姐姐们说我比他们早2个小时,后来才知道中国统一北京时间,现在仍然迷惑北京时间的早8点那里依然是清晨,不是自欺欺人嘛。刚经过取证,才知道乌鲁木齐市人早上10点上班,中午2点下班,原来是这个样子啊。如今,时差的概念又一次进入我的生活,温哥华——慢北京16小时、洛杉矶——慢北京15小时、伯明翰——慢北京8个小时…… 不知道这样的时差什么时候才能缩短到零……忽然想到第四空间,据说只要处在两个空间的人相互触碰,整个宇宙就会灭亡,谁知道呢!!!
世界上哪里是男人的天堂,里约热内卢?圣保罗?日本?台湾?还是阿姆斯特丹?这些声色犬马的地方****了世界上(最)有钱的男人,也****了世界上(最)缺钱的女人。虽然觉得弗洛伊德的心理学原理太过绝对化,但这个世界上谁不是性的奴隶呢?既然古人都能说出“食乃性也”,那谁人又能离开性呢?这辈子有上一、两个和谐的性伴侣实为一件幸事。玛丽女王的“血腥”还不都是因为她摊上了一位性无能的丈夫!
“我知道了牛的那一部位烤起来最好吃,这些部位大概分散在牛后腰至大腿的位置。不过COPIN却是巴西人认为最上等的珍馐,那是牛脖子上突起的一小串肉,所以每次一出场,就被识货的人拦截了。”巴西烧烤,合肥索瑞特明珠国际酒店的最好吃,味道也最足,但甜点的味道要差些。说到烧烤,我还是最爱吃新疆烧烤,毕竟维吾尔和土耳其是一个种族,土耳其菜可是世界四大菜系之一。这样看来,韩国烧烤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在一个小铁盘上烤上那么一点,真是小气至极,我喜欢在混合着小贩吆喝声、烟熏火燎的浓烟和呛人的孜然味的烧烤架前驻足站立,恨不得全身上下都肆意着羊肉串的味道。
“可能是高空缺氧吧,他们愈来愈学要彼此的人工呼吸。这时,我真担心他俩的欲火会一发不可收拾,也许我应找空姐要筒灭火器以防万一吧。”忽然想到天夏讲过的那个笑话,去海达尔大巴上发生的故事,她当时的动作和表情真的让我永远无法忘记,还是常常想模仿她的笑,她的鬼脸,她的……
“阿根廷是一个识字率最高的国家,从幼儿园到大学都无须入学考试,每个每年牛肉消耗量世界最多,曲棍球之国,最多咖啡馆的城市之一(6000多家)……探戈发源地,有好吃的鱿鱼,以及《阿根廷,别为我哭泣》在现实中的真正女主角’伊娃’”。这是我对这个城市最详尽的认识。Michelle曾疯狂的迷恋南美,却又受不了波士顿的诱惑,真的希望Michelle和Chanel能够到美国去实现他们的梦想,他们是适合那个国家的,生来。而我,不知道哪里才是属于我的天堂——心的方向。
“我记得每次喝Tequila Bomb时,都是先将杯垫压住杯口,然后往桌上砰的一声,乘气泡上升时一饮而尽。这是男人的本色”。男人总是有喝酒的理由,应酬、散心、老朋友小聚……而女人喝酒就会让别人浮想联翩,北方的女人喝酒,那叫粗蛮;南方的女人喝酒,那叫不雅。女人醉酒就更不得了了,总是给人家当成笑柄来说,一说就是好多年。而韩剧中女主角喝过烧酒的样子多么的可爱,阿三背着喝醉的金三顺那一幕,让我感动了好久呢。我不喜欢啤酒,我觉得女人就不该喝啤酒的,那是上天赐给男人的礼物。常设计着我未来的小窝一进去就是个吧台,上面存着各国带回来的Whisky、Gin、Sherry、Vodka、Tequila、Malts、Aperitifs…好了,暂且打住,我不想在这里拽我自己对酒品知识的掌握程度了,嘿嘿。P.S.喝Tequila时一定要记住在杯边洒上盐。
“‘我们以供应星巴克咖啡为荣’。光这句****对我来说就是个诱惑”。咖啡之于酒,我想更欧化一些。中国最早的咖啡文化是雀巢带来的,棕黑色粉末状的植物竟然有非凡的妙用,成为无数人追捧的对象。之后各式各样的咖啡品牌,数不尽的咖啡厅使西方咖啡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我离不开咖啡,上瘾般。我会买足一年的咖啡放在一切能够看到的地方,哥伦比亚,爱尔兰,摩卡,卡布奇诺,喝咖啡的乐趣在于制作的过程,可惜我到现在连一套虹吸机都没有,会有那么一天:我有全套的制作咖啡的工具,能制作出20种以上的花式咖啡,跟爱人一起坐在壁炉下,慢慢享受每一口咖啡的醇香。家附近有一家咖啡用品供应商店,我常常去买些小东西,店主会帮我倒上一杯研磨的咖啡,聊上几句,这就是生活。P.S.星巴克的发源地在西雅图,这里也是Microsoft和Nirvana的诞生地。
“美国没什么饮食文化,给你喂什么,你就吃什么。”这话不止我一个人说呢,谈到美国餐饮,充其量是汉堡、热狗、薯条外加可乐。在全世界掀起的麦当劳文化也遭到无数的抨击,还曾有人说KFC的鸡是6个翅膀的!!!美国,世界最富有的国家,却有着世界最贫乏的饮食文化,实在是可悲至极。对饮食,我本没有多少兴趣,但不知不觉就迷上了食物,不同的食物赐予我不同的力量,选择酒店管理也许跟食物也有些联系吧。
谁说过的“爱情是两个人手来手走完一生的勇气”,也许就是你说的那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就是我要的全部,能走完一生的爱情,才是完美。爱情的话题还是日后再谈吧。
很喜欢读游记,有点借着别人的身体、头脑、金钱、时间去旅游的意思。在厚厚的铜版纸上尽情肆意着他人的人生。
坐在充满阳光的阳台上,光着脚,喝着黑咖啡,已经游走在世界各处。
知道邱一新,好像还是最近的事情,在图书馆连续借了两本他的书,《带着<圣经>去旅行》和《飞行探戈》。喜欢他的文笔,有着文化底蕴,尽情的琐碎,流畅朴实,生动幽默,百无禁忌,敢说敢想。看游记还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读者和作者的兴趣点得大致相同,才能读得尽兴,反之,写得再好,看的人也是败兴。很凑巧,我喜欢的基本和邱先生喜欢的一样。
一个喜欢海明威的人,一个喜欢帕瓦罗蒂的人,一个喜欢罗伯特.德雷德的人,一个喜欢邓丽君的人,一个喜欢罗大佑的人,一个喜欢黑咖啡的人,一个喜欢红酒的人,一个喜欢法式料理的人,一个喜欢泡酒吧的人,一个喜欢上网的人,一个喜欢潜水的人,一个喜欢航海的人,一个喜欢高尔夫球的人……
看了看书后的他的旅历,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1983年开始自助旅游。1987年到日本,1988到美国,1989年到越南,1990年到柬埔寨,1991年到缅甸,1992年到希腊,1993年到南美洲,1994年到巴西、牙买加、非洲,1995年到伊朗,1996年到美国参观奥运,1997年到朝鲜,1998年到约旦、伊拉克,1999年到新西兰,2000年到俄罗斯,2001年环球旅行,2002年到撒哈拉沙漠,2003年到西班牙……
做人当如此呀,想想有这么多美好或野蛮的地方还没留下我的足迹,做人的乐趣似乎大了很多!
邱一新 男的女的 ?
有点借着别人的身体、头脑、金钱、时间去旅游的意思。在厚厚的铜版纸上尽情肆意着他人的人生。
同样的感受 我也是用这种方法去增加生命的体验
这样我们就像活过很多次一样
岂不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