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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故事

蒋来用,高莉 编著 中国和平
出版时间:

2006-5  

出版社:

中国和平  

作者:

蒋来用,高莉 编著  

页数:

205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法学的故事》以故事的形式向读者介绍法学知识,内容涉及法学理论、法学名家、立法活动、刑事审判等多个方面。编排上按照时间顺序,清晰地再现了法学发展历史的全貌。配以近200幅精美图片,包括人物画像、文物照片、历史背景图片等,补充和丰富了文字叙述的同时,也增强了版面的视觉效果。并用深入浅出的语言讲述法学的故事,通俗易懂而又极具知识性、趣味性,增加读者阅读的愉悦感与亲切感。极具艺术性的版式设计,丰富多彩的图片和文字的精彩编排,多种视觉元素有机融合,彰显出全新的艺术理念。科学的编写体例,流畅翔实的叙述语言,图片与文字的有机结合,赋予艺术美感的版式设计,是了解和学习法学知识的理想读本。

书籍目录

第1章 古代法学的故事 刑起于兵——中国法的起源 姜诗之妻的委屈——西周礼制中的“七出”与“三不去” 恩仇泯,霸业成——管仲首倡改革 叔向发难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 关于赎尸的两可之说——中国律师的鼻祖邓析 “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我国封建法典之源《法经》 “徙木立信”的故事——商鞅变法 “不务德而务法”——法家思想的顀大成者韩非 小女子上书引发的大变革——文景刑制改革 “意善而违法者免,意恶而合于法者诛”——董仲舒与“春秋决狱” 父为通奸杀子案——“准五服以制罪”的确立 官贵犯法,不与庶民同罪——八议、官当与中国古代的特权法 镌刻在石柱上的传说——楔形文字法的代表《汉谟拉比法典》 地震后渭分明的灾民帐篷区——古印度法中的种姓制度 “雅典第一诗人”的功绩——梭伦改革 平民斗争——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十二铜表法》 为法律信仰而殉道——苏格拉底之死 理想国里“哲学王”——柏拉图与《理想图》 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崇尚法治的亚里士多德 被斩首示众的“祖国之父”——自然法学说的先驱西塞罗第2章 中世纪法学的故事 康失芬行车伤人案——中华法系的瑰宝《唐律疏议》 可以求富强,奈何阻重深——王安石变法 刑乱国用得典——明太祖亲定,大诰》 布鲁诺和伽利略的不幸遭遇——与神学切联系的教会法 神国和俗国,神法和人法——神学家圣·奥古斯丁 “让神来决定我们的命运”——日尔曼法中的司法决斗 查士丁尼的伟大贡献——罗马法典编纂运动 伊斯兰学说的缩影——宗教色彩浓厚的伊斯兰法 大学法学教育的摇篮——中世纪波伦那大学的法学教育 中世纪法学荒漠里的绿洲——商法和海商法的产生 罗马法复兴的大功臣——注释法学派及其双璧阿佐和阿库修斯 “把异端分子从世界上消灭掉”——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 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陪审制度的起源 依令状起诉和“大法官的脚”——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形成第3章 近现代法学的故事礼教派与法理派之争——清末变法修律 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一面光辉旗帜——《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刘巧儿”封捧婚姻上诉案——“马青天”与马锡五审判方式 历史形成的“近代宪法之母”——英国宪法的缓缓出世 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辩护——国际法学的奠基人格老秀斯 特许权的转变——现代专利法的产生 李尔本受鞭笞案——沉默权的由来 国家为保护人民的权利而存在——分权学说的首创者洛克 倡导三权分立,寻求法的精神——孟德斯鸠与《论法的精神》 孤独的流浪者——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杰出代表卢梭 为保卫人类而呐喊——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 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边沁与功利法学派 在泥瓦匠家中起草的文件——《独立宣言》在烈火中诞生 法是作为理念的自由——黑格尔与哲理法学派 没有开成功的课程——奥斯丁与分析法学派 大革命中产生的人权保护“圣经”——法国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人权宣言》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肇端 “不会被任何东西摧毁的,会永远存在的,是我的民法典”——拿破仑与《法国民法典》 为权利而斗争——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 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梅因的《古代法》 基因的奴隶——“犯罪学之父”龙勃罗梭 阿布拉哈姆诉合众国案——霍尔姆斯与实用主义法学派 从学习到变革——日本近代法制的建立 异常精确的法律的金线精制品——经典的《德国民法典》 “日不落帝国”留下的历史遗产——普通法系的形成附录附录一:西方主要法学流派附录二:中国法学发展大事年表附录三:外国法学发展大事年表

章节摘录

书摘  本丛书紧扣小学生的心理需要,所收集的智力游戏形式生动多样,机智幽默,情趣盎然,充满了奇思异想,富有想像力和创新精神。  东汉时有个叫姜诗的人,他的妻子非常贤惠,料理家务井井有条,伺候婆婆也非常细心周到。婆婆喜欢喝长江的水,姜诗的妻子就不辞辛苦地每天走六七里路到江边挑水。有一次,她在路上遇到大风,没能及时赶回。婆婆口渴,便向姜诗抱怨。姜诗一怒之下,竞将其妻休弃。  我们不由得为姜诗之妻抱不平,这么好的妻子怎么会被休弃?更让我们大惑不解的是,姜诗怎么能够说休妻就休妻,而其妻又为什么只能被动地接受,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关于休妻,姜诗完全可以在当时的法律中找到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不顺父母。“不顺父母”是法定的七种可以休妻的情形之一,这七种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项,男方即可以不经任何程序,一封休书就将妻子逐出家门。  七种关于休妻的条件滥觞于周代的礼制。西周初年,成王年幼,由其叔父周公姬旦辅政。周公在平定周初的叛乱以后,为了维护周王室的统治,稳定社会秩序,以“亲亲”(亲近应该亲近的人,指按血缘关系确定亲疏长幼)、“尊尊”(尊重应该尊重的人,指按等级关系确定政治上的贵贱高低)为指导思想,对夏商以来所推行的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各种行为规范,特别是其中的礼仪制度进行加工改造、充实更新,制定了一整套完备而严谨的典章制度和礼节仪式,史称“周公制礼”。“礼”是奴隶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法的三个基本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和强制性。“礼”与当时的“刑”互为表里,起着维护宗法等级秩序的作用。  在周公所制定的礼中,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有如下的规定:“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这就是所谓的“七出”,或称“七去”、“七弃”。此制度对后世影响极为深远,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2000多年。以后历朝的法律都规定有“七出”,除了在前后顺序和用语上略有差异外,基本内容都是一致的,没有超出周礼所规定的范围。  “七出”制度是宗法制度下夫权的典型反映。从其名称来看,本来是离婚,却要叫做“出”、“去”、“弃”,字面上就充溢着浓厚的夫权气息。离婚的主动权把持在丈夫或夫家之手,妇女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没有离婚的自由。  从具体内容来看,“七出”的规定也是专横霸道的,表现出对妇女野蛮的钳制和压迫:  1.不顺父母。按古代的礼,媳妇要孝敬和绝对服从公婆,这是“内和理”的前提,也是“家长久”的保障。其实,“顺”不“顺”父母,更多是主观感受,最终得父母说了算。不顺,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理解为父母看不顺眼,所以丈夫休妻有时完全是依据父母的好恶,而非出于本意。姜诗的妻子被休弃,就主要是因为婆婆的原因。  2.无子。古代婚姻的一个主要目的便是“下以继后世”。因此,为家族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乃是妻子最重要的任务。但是,无子的原因无非是双方或一方有生理疾病,将无子的责任完全归咎于女性,不仅荒谬,而且愚昧。  3.淫。按照礼制,丈夫可以纳妾,而妇女则必须保持贞操。妻子有不贞行为即被视为乱族,会破坏夫家血统的纯正,所以淫被列为休妻的一大理由。这一点很容易被滥用。丈夫有时只是怀疑妻子有淫乱的行为,但没有证据,往往也将妻子休弃。  4.妒。这里的妒不是指一般的嫉妒,而是与丈夫纳妾蓄婢相联系,主要针对那些对丈夫多置妾室不满、在言语和行为上敢于表现的正妻。嫉妒被认为是违背了妇女的柔顺之德、贤惠之道,将“妒”列为七出的理由之一,目的是为了维护父权制家庭丈夫多妻、家族多子的利益。妻子反对丈夫纳妾蓄婢完全是正当合理的,但在以男性为主导的古代社会竞成了被驱逐出夫家的理由。  5.有恶疾。关于恶疾,一般认为包括两类疾病:一是不治之症,二是疠病,即麻疯病。妻子身染重病就要被丈夫休弃,这是何等不人道。相反,礼却要求妻子“从一而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能离弃丈夫,古代社会男女的不平等可见一斑。  6.口多言。按照礼制的要求,妇女应当温柔娴静,不苟言笑。妻子如果多言多语,就容易惹是生非,离间家庭关系,影响和睦,难逃被休弃的命运。其实口多言只是轻微的小毛病,何至于要到解除婚姻的地步。  7.窃盗。窃盗不是指在外面的偷盗,而是指妻子擅自动用家里财产的行为。在中国古代,女子一旦嫁入夫家,就没有了财权,甚至连嫁妆都要归夫家所有。妻子如果擅自动用夫家财产,就构成“窃盗”行为。从这一规定不难看出,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极其低下,连最起码的财产权都没有,想要稍稍自主地使用一下家庭的财产都会遭到被扫地出门的厄运。  纵观“七出”各条,无一不是对男性权威、尤其是男性家族权威和利益的维护与强化。按照“七出”的规定,丈夫可以很随意地就将妻子休掉。“七出”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其中没有一条是有关感情的,因为古代社会是父权家长制的社会,婚姻是两个家庭之间的事,不考虑当事人的感受,无论结婚还是离婚,其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家族利益和巩固家族秩序。  为了防止“七出”被过分滥用,周礼中对“七出”也做了一些限制,规定了“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后富,不去。”如果妻子没有娘家可以依靠,如果妻子曾为公婆守孝三年,如果娶妻时还很贫贱,但后来富贵了,在这三种情况下,丈夫都不能休弃妻子。这样的规定虽然在客观上有利于女方,但主要还是为了维护宗法伦理和家族稳定的需要。“三不去”也为后世各朝所沿用。  在现代社会中,妇女实现了大翻身,在地位上实现了与男子平等,男女都有婚姻自主权。现代婚姻法中,结婚需要双方自愿,在离婚问题上,主要考虑的也是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七出”、“三不去”这种体现男尊女卑的宗法等级制度的产物已经丧失了其存在的基础,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P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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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以故事的形式向读者介绍法学知识,内容涉及法学理论、法学名家、立法活动、刑事审判等多个方面。编排上按照时间顺序,清晰地再现了法学发展历史的全貌。配以近200幅精美图片,包括人物画像、文物照片、历史背景图片等,补充和丰富了文字叙述的同时,也增强了版面的视觉效果。并用深入浅出的语言讲述法学的故事,通俗易懂而又极具知识性、趣味性,增加读者阅读的愉悦感与亲切感。极具艺术性的版式设计,丰富多彩的图片和文字的精彩编排,多种视觉元素有机融合,彰显出全新的艺术理念。科学的编写体例,流畅翔实的叙述语言,图片与文字的有机结合,赋予艺术美感的版式设计,是了解和学习法学知识的理想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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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给五年级的儿子阅读,自己大致看了一下,稍微有一点深奥,缺少一点趣味性。摆在那里,相信有一天他会主动翻阅的。因为他就是个书虫,没事了,总归要翻翻书,几乎没有看不进去的书。


从普及法律常识角度看是本不错的书。


很便宜,6块钱买的,无聊的时候读读是不错的


书籍精美、价格便宜、值得收藏


类似法律史的启蒙书,编排中西结合,但是觉得西方部分不够生动,还是中国古代部分比较有意思


看了。觉得不错,对于一些知识还是有点了解了,但是这很基础,很少,不详细,就是单纯故事!


作为一些入门知识掌握 ,通读此书物美价廉


书的内容编排的很好,学法律的,多看看,书是正版的,卓越有保障。谢谢


书的质量不错。配有彩图,内容也很详细。是了解法律的起源与发展的不错的书。


《法学的故事》这本书很好,行文流畅,篇幅恰当,图片精美,很适合给那些想了解法学一般知识的读者阅读,以便增加人文社科素养。


当时是帮朋友买的,对培养法律的sense 方面很有帮助


普及类的读物,不枯燥,值得收藏。这一套彩色人文故事我觉得都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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