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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了,最爱的人

奶茶 主编 长征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0  

出版社:

长征出版社  

作者:

奶茶 主编  

页数:

234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再见了,最爱的人》一书能让我们明白太早遇见,还不懂得怎样去爱,太晚的时候遇见,已经不能义无反顾地去爱。是一本很值得读者去欣赏的小说。《永失我爱》、《爱情的蛊》、《十年GG不寻常》、《402路公交车上遗失的爱恋》、《把爱给最想爱的人》、《太平盛世最蹉跎爱情》、《这一场电影,过往的情节上演》、《执子之手,不为偕老》、《我曾有过一只蓝白蜻蜓发卡》、《梅小猫的小手指》、《冬天的桅子不开花》、《每个爱过的人都是勇敢的》,向你讲述几个特别的情感故事。

书籍目录

  永失我爱  爱情的蛊  十年GG不寻常  402路公交车上遗失的爱恋  把爱给最想爱的人  太平盛世最蹉跎爱情  这一场电影,过往的情节上演  执子之手,不为偕老  我曾有过一只蓝白蜻蜓发卡  梅小猫的小手指  冬天的桅子不开花  每个爱过的人都是勇敢的  一转身已万水千山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  尘埃里开不出爱情的花  张小含最向往的地方  在这个夏天开荒地老  猜心  爱过,轻轻放下  请你一定比我幸福  爱在昨天绽放过  来自天堂的情书  小橙,你是我一生的痴和痛  如果,离开我你会更幸福  烟花落  爱如月光倾城  关于颜布这个人,你最好忘掉  名分  七十年的爱情依赖

章节摘录

  永失我爱  杜若  我站在深夜零点的街头,冷风透过我的大衣领子,像冰刀,直指我的内心。在广州四年,第一次,我觉得冷,绝望的寒冷——零下五摄氏度的温度,据说这是广州五十多年以来最冷的天气。我禁不住拢了拢披肩。在这无人的寂寞的夜里,温暖自己的只有这披肩。  我在深夜的广州街头,第一次找不着回家的方向。  恐惧如丝丝缕缕的藤蔓,爬满了我空落的心房。头似要裂开般的疼痛。我想要一个家,一个有他的家。  可是,我却把他弄丢了。他到底丢在哪里了呢?  有的士过来,只记得自己用尽全部力气说出了一个地址,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我是一个好孩子,我从不曾在这么晚回过家,我过去也从不曾喝酒,可是,今晚,我却只愿长醉不愿醒!当心情涩苦,你告诉我,还有什么可解的呢?  半夜,在半醉半醒之间,我看见了家明。家明,那个一直住在我心里,一直不肯离开的固执男人。那个一直让我牵牵念念、魂不守舍的男人啊,他终于还是回来了。  我用力去拉他的手,可是他却甩开了,我拼命挣扎,然后,终于醒过来。  家明呢?家明在哪里?环顾四周,却不见家明。床前只有江浩。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落泪的江浩。  我又伤着他了。这是第几次了呢?也许不会再有下次了吧?  我呆怔着,不忍看江浩因为极度恼怒、绝望而变形的脸。看看他带血丝的眼睛,他一定又陪伴、照顾了我整晚。他总是这样,只要我需要,他总能及时出现在我身边。可是,我却无法回报他以爱情。  江浩,有什么能够弥补我的错呢?不是你不优秀,只因为在我的生命里,我所有的爱早已经全部交付给了另一个男人。认识他,注定,我的心再也盛不下第二个人。如果有来生,请让我们从不相识,好让你,好让你不再承受爱不逢时的落寞与伤害。  而我,即使在来生,也依然会等他,等那个在前世曾叫家明的男人!在今生,我将继续找寻他,直到用尽我生命最后的一丝力气!  江浩  若若,我爱了你整整三年,疼了你整整三年。可是我三年的爱也赢不到你的心。  记得,那年在武汉,那个元旦,独在异乡的我一个人孤独地在街头闲逛,然后就看见了你。你正蹲在一个老人和他的花摊旁边。那些花杆直直的,茎很长,白色的花开得很高,却微微低着头,就像当时的你,有些傲岸,透出清冷骨感的美。你把头埋在花间,我知道,那是姜花,似乎又叫杜若。以前在看《九歌》时,对“采芳洲兮杜若,将以道兮下女”一句中的“杜若”一词不理解,于是查资料,说是姜花。从此,就特别留意姜花。想不到,在异乡的街头竟然看见了它,还有一个像姜花一般的女子。  你买下了所有的姜花,把花抱在怀里,站起身,冲老人笑了笑:“今天过节呢,这么冷的天,快回家暖和暖和吧!”那笑容,那么温暖而可爱,令我刹那间爱上了你。  于是,我一直跟着你。竟然跟到了我们学校,看着你走进女生宿舍区。原来,你竟然跟我在同一所大学!这是幸抑或不幸呢?  每天的苦苦守候,终于让我了解了你的一些基本情况。想不到你就叫杜若,法学院大二的学生,来自于长江三峡之中的巫峡。而我,是文学院大二的学生,来自于重庆。我们的家乡,让我想起了“君住长江头,妻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一江水”的名句。  可是,法学院的同乡却告诉我,你早已有了男朋友,而且,他对你也相当好,你们之间早已不可能给别人留下丁点的空隙。从此,我只能把我满怀的爱藏在心底,默默地关注着你。  毕业了,你分到了广州,于是,我努力考上了广州一所大学的研究生。也许是你善良的天性使你愧疚于我为你的付出,所以,在空闲的时候,你总是到学校来,给我买好吃的,陪我买衣物。你像姐姐一样照顾我,让我觉得温暖。你在我面前,总是有意无意地提起他,那个叫家明的男人。我知道,你是想以此提醒我,让我尽早退出,不要再执迷不悟。可是,这是宿命,我逃不掉。  我清楚这种关系,有时候,也很受伤。可是,我就像吃了鸦片,已经上瘾。想戒烟,很容易;要戒你,却很难。只要你一个电话,我就会飞奔而去。只要你流一滴泪,我就会心疼半天。我想把你所有的苦打包扛在自己肩上,但你偏偏把那些苦当做珍宝固执地要自己扛。  那个深夜,你哭着在电话里轻轻的一句“江浩,我不想活了”就令我心疼欲死。我骑着摩托车,在深夜的街头,不要命地赶到你那里,当我气喘吁吁,一口气跑上七楼,看见你哭着喊着“家明说要和我分手,和我分手,他再也不理我了……”看见你为了另一个男人悲痛欲绝的样子,我分明听见了自己心的碎裂声。  可是,你总是不开心,开始沉迷酒吧,你开始醉。我天天为你担着心,天天压抑着自己的感情,劝慰着你。可是,你依然忘不掉他。  那晚,在寒风中等了三个小时,终于等到你从的士上醉醺醺地下来。然后你竟然在梦中哭喊着他的名字。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我和你,只不过是一对同病相怜的落难人,你用我取暖,而我却找不到取暖的人。  我本不该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离开,可是,这一切迟早都会是这个结局。也许,我的离开会让你有所清醒吧。  家明  若若,你现在还好吗?现在的你,是不是还那么深刻地爱着姜花呢?可惜,我再也不能够亲自买姜花送给你了。昨天,有朋友到医院来看我,送了姜花给我,半夜醒来,满屋的香,仿佛你又回到身边,心里充满了温润的感动。已经四个多月没有了你的消息,感觉仿佛有四年那么漫长。现在的你,是不是在恨我诅咒我呢?  其实,我也是多么舍不得离开你啊!在病床上的日子,我总是在想,要是能够再看你一眼,即使死,我也甘心了。可是,我又不能。因为,若若,我是那幺爱你,胜过我自己的生命。我害怕给你带去丁点的压力与痛苦。所以,在我查出得了肝癌,医生说只有几个月生命的时候,我就决定不要让你知道。我不能那么自私,让自己带着你的爱满足地离开,却把一生的悲痛与阴影留给你。  现在,我的状况越来越糟了,我知道我余下的日子不多了。可是,我不后悔来世一遭,我不埋怨上天的不公,因为,我的生命虽然短暂,可是它让我认识了你,有那么多的时间让我与你共度,有那么多幸福的瞬间可以在此刻回忆中温暖孤独的我。  此刻,我虽然深刻地想你,几次拨你的号码,又几次在余最后一个数字的时候停止,只因为,我在人间最后的希望就是要你幸福。你,不可以辜负我,你一定要幸福!  此刻的江城,满街的姜花盏开,透过我病房的窗户,就可以看见医院门口的花店,那里的姜花开得轰轰烈烈,就像我曾灿烂的人生。真的感觉你此刻就陪伴在我身边,我们共享人世繁华。我想,能够在姜花的香味中闭上双眼,我已经很满足了。  若若,即使将来你知道了我去世的消息,也请你不要难过,更不要哭泣。因为,我逝去的生命一定会化作朵朵姜花,盏开在你晶莹剔透的水晶花瓶里,日日陪伴你,直到天荒地老。来世,我将越过千山万水,掠过万千陌生的面孔,只为找到一个你,然后,好好地疼你、爱你……  后记:  2006年1月10日上午11点20分15秒  武汉某医院肿瘤科肝癌区5室20床一个叫家明的男子怀抱一个女子的照片永远地闭上了双眼。  2006年1月10日上午9点30分30秒  广州机场,一个叫江浩的男人背着大大的旅行包登上了飞往德国的班机。  2006年1月10日上午9点30分30秒  广州机场,一个叫杜若的女子登上了去武汉的班机。据说,她要去武汉找寻一个叫家明的男子。  20061月10曰上午11点20分15秒,武汉街头,杜若坐在出租车后座上,车子正好经过某医院。透过窗户,杜若看见医院门口的花店有许多许多的姜花,白色的花瓣透出生命的凄婉和无奈,不知怎么的,杜若的眼皮跳了一下,又跳了一下,一股神秘的力量吸引她下车去,可是眨眼间,车子就开过去了。杜若回过头去,身后只留下一团凄凉的白……  爱情的蛊  最初,在一切都没有开始的最初。我不知道,接下来的会是我一生中最迷狂的岁月。我事先一点也不相信,会发生那么多的事,然而许多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1  第一次遇到黄山,是在地铁里,灯光有些郁闷。他一个人抱着吉他自弹自唱,一些零零散散的人,散落在他的周围。漫过来的声音,低沉中有些沙哑,好像海水的味道,丝丝缕缕的涩。这让我无端地想起西北戈壁里的一种草,芨芨草。在狂风肆意的时候,它只能无奈地低着头,匍匐在黄沙的上面。  一曲终了,没有听到掌声,只有硬币砸在地面上,“叮”的一声,“当”的一声,再“叮”的一声。  散落着的人开始散去,一个,两个,直到只有一个我。  他抬起头,看了看我,并没有去捡那些散落在地上的硬币。他的目光,在一蓬散乱的长发后面,有着深深的忧郁。  “你为什么不快乐?”  他笑了笑,有些艰难:“我更需要掌声。”  我鼓掌,一个人的掌声尽管有些单薄,可我看到他的笑,逐渐轻松起来,接下来的一年里,没有后来。即便是一年,也与他无关。  2  男朋友是我大学时的同学,叫杨子,其实我们在很早以前就认识了。  1997年的冬天,有一段时间里预报说会有地震,人心惶惶的。  一天夜里,突然有人高喊“地震了”。整幢宿舍楼的人顿时像炸窝的蜂群般大乱。我迷迷糊糊跟着人流跑到操场上,夜深如水,我赤裸着双脚,冻得时不时地摩擦取暖。良久,也不见那楼有倒下来的迹象。实在是困得要死,又不敢回到五楼去睡,恍惚记得一楼有间寝室是本班女生的,便沿着漆黑的楼道摸索而进,往床上一歪,就睡着了。  醒来之际,只见一方绿军被盖在自己身上,我大骇跳起,一把撩开蚊帐,一个男生转过脸来——面面相对,仿佛山水遭逢的刹那。  我摸错了房间。而他随着同学回寝室后,看见一个陌生的女孩睡在自己床上,便为那女孩盖好棉被,不声不响在床边坐了半夜……  我做了他的女朋友,从那时候开始。  其实这场恋情仿佛一场没有高潮的电影,平平淡淡,无波无澜。  这些年来印象最深的,就是最初的相遇。其余留在记忆里的,仿佛也不过是看看电影,然后在散场后的街上走一走,聊聊天,话渐渐说尽了,只有脚步声,一前一后,轻轻敲着寂寞的冷冷的夜。  3  第二次遇到黄山,是在一年之后,那时候我差不多已经把他给忘了。  我是在男朋友的娱乐城里遇到他的。  那次我去找杨子,杨子不在,我打了他的手机,他说半个小时之后可以回来,我就在娱乐城等他。找个座位坐了,一个人漫无目的,服务生递上一杯水,我一边喝,一边悠闲地东张西望。  在乐队里,我看见了一个扎辫子的歌手,在灯光强烈的乐池里,他仿佛只是一抹剪影,脑后的辫子划成一段弧,与手中的麦克风遥相呼应。除了在电视上以外,我很少注意过扎辫子的男人。只是觉得那个人有些似曾相识,却不记得在哪里见过了,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他的声音很特别,有些像杨坤,也有些像阿杜。又好像都不是,是介于杨坤和阿杜之间的另一种精彩。比阿杜还要低沉一些,比杨坤略微高上一点。  一曲终了,我大力鼓掌——只鼓了两下,旁边就有人转过头来看我,眼神暖昧,有人在轻轻讪笑。我满脸通红地转过脸去,不期然,遇到了那个辫子歌手的眼睛。他的眼睛里写满了感激,有些疲倦,却依然黑亮黑亮地看着我,像茫茫大海上的一盏灯火。我不觉怔了一下。那眼神似曾相识,却记不起在哪里见过了。  我一人坐着,杨子还没有回来。那个扎辫子的歌手出现在我眼前。“能请你跳支舞吗?”他幽雅地伸出一只手。  边跳,我们边随意地聊着天,他问我是哪儿毕业的,我说了,他笑“还是邻邦呢。”  他向我凝视了一会儿,轻轻道:“你还记得我吗?”  “不记得你了。”我有些不好意思,我真记不起来了。  他就笑:“还记得那个地铁里的男生吗?”  “原来是你。”我们相视而笑。  4  嘀……嘀……嘀……  我的手机响了,是杨子打来的。  杨子说被个客户缠住了,一时半刻回不来,问我有什么事。  我说也就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见了面再说吧。  杨子就挂了手机。  “我还有其他事,就不耽误你的时间了。”我和他打了招呼往外走。  “我叫黄山。”身后传来他的声音。  我心里想,一个有意思的小男生,要是改改名就更好了,不如叫泰山,更响亮一些。事实上我并没有和他说改名的事,就一个人走出娱乐城。  起风了,北风,外面的街道有些冷。  忽然就记起看电影的事,那时候我喜欢吃冰激凌,常常在冬夜时分,周末看完夜场电影出来,风极凛冽,我裹在杨子的大外套里,瑟瑟发抖,忽然就想吃冰激凌。  杨子叫我在原地等,然后便跑出去,在夜深静寂的街上,一家家拍小店的门,良久,才终于找到一支,气喘吁吁地回来。  那冰激凌都不知冻了多久,里面沙沙的全是冰碴,我却一直甜到心底,不由得对他说起自己年轻的梦想:  想要一栋建在山坡上的大房子,户外青草如茵,夏日午后的阳光下,我穿着及地的碎花长裙,坐在长廊上的摇椅里,小几上摆满最心爱的冰激凌……  杨子问:“那我在哪儿呢?”  我嗔他一眼:“傻瓜,你是买冰激凌给我的人啊。”  如今杨子真的有了我说的大房子,可我却不想吃冰激凌了。  再也吃不出当时的味道了,那味道里有着年轻时的少不更事,有着年轻时的梦想依依。  索性不吃了。  其实今天我来,只是想告诉杨子,我答应嫁了。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家里人催得紧,让我早些结婚。  杨子没回来,这些话也就没说。  5  第二天晚上,黄山给我打电话来,我有些吃惊。  “你是怎么知道我电话的?”我问他。  “天下无难事,只怕……”他就说到只怕。  黄山与我聊天,谈一些与我的世界全然不同的事。比如他的求职被拒,他叫那些歌厅老板做“奸商一号、二号、三号”,谈得极其有趣,使我忍不住笑起来。  最后,他问我:“我可以做你小弟吗?”  这话真是问得有些土了。可我并没有笑他,这话问得有些叫人心疼。  ……  有时,他带我去参加一些音乐人的聚会。  男人一律披着长发,女人却是留着极短的剑一样削上去的短发。男人女人都抽烟,在刺骨的烟气里,他们谈着一些ROCK、蓝调之类的术语,轻描淡写的口气里,透出一种不甘平淡生活的精神。  我其实是第一次直接面对,知道人生原来是可以这样的。  黄山有他的特异之处,常常电话铃响,我去接,他只说一句:“我刚写了一首歌。”吉他声便和歌声一起飞来。  ……

媒体关注与评论

  列车跟着一声长鸣,轰隆隆驶出了武昌站,窗子只开了一点点,顾北就觉得脖领凉飕飕的,武汉,这座火炉样的城市,终于在风平浪静后凉了下来。  ——《402路公交车上遗失的爱恋》  美容师把粉扑到我脸上,厚厚的一层,我看着镜子里白色婚纱的我,竟有几分陌生。我想,待妆化完,我就彻底不认识自己了。  ——《10年GG不寻常》  这不是一个真正意义的爱情故事,因为我想不曾爱过这个叫张明宇的男孩,不然,怎么会就像无聊的言情小说那样,没有战乱,没有天灾,却那么轻易就蹉跎掉两个人最美好的青春光景?  ——《太平盛世最蹉跎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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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见了,最爱的人》:字字动情,体会不一样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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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书后的次日下午。
  
   左岸咖啡店,选了中间靠墙的位置。
  
   正午的重庆,阳光有点过于热烈,只得离窗边远一点。
  
   点了杯奶茶,很好笑吧,咖啡店里喝奶茶。
  
   喜欢咖啡的香,只可惜我的胃无福消受,喝一次折腾一次。
  
   就这么坐了一下午,看完了整本书。
  
   偶尔把耳塞拿掉,听听店里放的钢琴曲。
  
   也抬头看看窗外的阳光以及挨在窗边玻璃上的叶子。
  
   累了,就靠在沙发上,傻笑。
  
   笑自己明明就不太喜欢红色的直接奔放。
  
   怎么就这么迷恋咖啡店里的红色沙发?
  
   以至于现在越来越觉得咖啡店里一定是要有红色沙发的。。。。。。
  
  
  
   永失我爱----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我和你,只不过是一对同病相怜的落难人,你用我取暖,而我却找不到取暖的人。
  
   十年GG不寻常----美容师把粉扑到我脸上,厚厚的一层,我看着镜子里着白色婚纱的我,竟有几分陌生。我想,待妆化完,我就彻底不认识自己了。
  
   太平盛世最蹉跎爱情----岁月叮叮当当地走远,我们无意间撞进彼此的青春,不曾自知地留下痕迹,然后再各自前行。
  
   执子之手,不为偕老----三十五年了,恍惚还是昨日,她十七,他十八,阳春三月,草长莺飞,她穿着淡紫的衫裙,自杨柳深处向他走来,欲笑头已垂。
  
   冬天的栀子不开花----太早遇见,还不懂得怎样去爱;太晚的时候遇见,已经不能义无反顾地去爱。
  
   每个爱过的人都是勇敢的----我终于明白,爱与不爱,是硬币的两个截然相反的面,不是感动,不是呵护,甚至不是一纸婚书就可以翻动的。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深夜的江边,有人歌唱,请允许我尘埃落定,歌声细若游丝,跟着江水一起奔跑。爱情也要向前奔跑。
  
   在这个夏天天荒地老----她很早就明白了,爱情最好的状态就是一个人生活。如同姜花的花语,永远将记忆留在夏天。
  
   爱如月光倾城----我忍住眼泪,就像试图忍住所有回忆一样,关于爱的年纪里那些匆匆而过的人,我希望我全部都可以遗忘。
  
   名分----名分,它不过是情感富有的人锦上的花,对于连爱都失去了的女子,再耀眼的女子,再耀眼的名分,也只是一场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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