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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贝利遇到艾丽斯

(英)贝利 著 新星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作者:

(英)贝利 著  

页数:

279  

字数:

150000  

译者:

李永平 译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当贝利遇到艾丽斯,便奏响了一首深沉的爱情史诗。一个是世人公认的“金头脑”,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小说家、“布克奖”得主;一个是学养深厚的古典文学教授、文学评论家,小说、“布克奖”委员会主席。 两个杰出的灵魂泰然相处,既保持了从容的独立,又在相互的交流中继续升华。贝利写他们的爱情,有时庄重,有时诙谐,有时醋意十足,有时又童心未泯。即便是谈及艾丽斯的风月情事,严厉之外,也有宽容……在艾丽斯患上阿兹海默氏症之后,夫妻之间不再有对话,贝利在爱情的甜美记忆支撑下,一路搀扶着爱妻步入黑暗的孤独旅程。

作者简介

约翰·贝利,牛津大学文学教授、文学评论家、小说家,“布克奖”委员会主席。他的妻子艾丽斯是英国知名哲学家,被称为当今英语世界最伟大作家之一。1994年艾丽斯被诊断出患有阿兹少默氏症,面对日益依赖的艾丽斯,贝利拒绝社工人员的探访,独自照顾她,并尽可能的维持原有的

书籍目录

国外书评第一部 那时 1.初识 2.心的距离 3.她曾经如此不同 4.在彼此身上看见孤独 5.友谊的祭坛 6.香柏居岁月 7.在荒芜的花园里 8.生命渐渐流失第二部 现在 9.仿佛航过黑暗

章节摘录

第一部 那时1.初识大热天,闷热,潮湿。以一般英国标准来衡量,今天的天气可真热得令人难以忍受。这倒不是说,对这类事情,英国现在还保持一套标准。毫无疑问,这只是全球性的温室效应。然而,谈起“年老”这回事,人们都会说:这年头不再有一套大家可以遵循的标准了。三伏天,热得要人命哪。出外郊游寻乐(以前那可真是一种享受),我心里却尽想着这些令人沮丧的事情。多年来,每逢三伏天,在家待着觉得受不了,我们就会出门兜兜风。我们开着车子,沿着那条通往牛津城外的旁道,行驶了一两英里后,倏地调转车头,冲到路边草地上——相信我,这样做需要一点技巧,因为后面有一大群飞速行驶的汽车跟随着你。他们纷纷踩煞车、按喇叭、扯起嗓门吆喝叫嚷,但我们不理睬,自顾自把车子开到路边草丛中,颠颠簸簸停下来,锁上车门,蹲下身子从篱笆上的一个缺口钻过去。记得,我们第一次这样做是在45年前。那时我们骑脚踏车,优哉游哉,溜达在当时还没铺上柏油、往来车辆非常稀少的小路上。河流究竟在哪儿,我们并不清楚,但凭着年轻人的热情和血气之勇,我们不顾一切,匍匐着钻过那一丛丛茂密的蓑草,钻着钻着,噗通一声,整个人几乎掉进了河里。蹲伏在河畔芦苇丛中,我们脱掉身上的衣裳,溜进河里,就像两只水鼠。然后我们静静躺在阴暗的、缓缓流淌的河水中,一动不动。就在这当口,一只翠鸟蓦地窜出来,从我们鼻子旁边飞掠而过。泡够了水,我们爬上岸来,并肩躺在艾丽斯的衬裙上晒太阳,晾干身上沾着的河水。这时,一艘巨大的游艇转动着引擎,轧轧轧,在距离岸边只有数英尺的河面上行驶而过。船上的舵手戴着白帽儿,只顾凝视前方。他嘴里咬着烟斗。袅袅烟雾混合着芦苇根部散发出的泥水气味,飘散在河流上空。直到今天,我还保留着这条衬裙。前几天我打开衣柜,发现它被塞在抽屉一角,硬邦邦的,上面沾着一团团已经干燥、变成粉状的泥巴。收藏了这么多年,这件衣裳早已褪色了,看起来黄黄的;那条缝在衬裙褶边作为一种装饰、原本是蓝色的丝带,如今也皱成了一团。一时间,我不敢相信,出生在我们这个时代、后来成为我妻子的女人,竟然穿过这样的衣裳。乍看之下,这条衬裙就像是从玛丽?安托妮特 的衣柜里拿出来的。那天从河边回来后,我没把衬裙还给艾丽斯。我想,她已经把它给忘记了。总之,那天我们非常忙碌。我们跟别人约好一块儿吃午餐——无论如何,我们都得赶回城里赴约。骑着脚踏车回到牛津镇,沿着伍斯托克路奔驰时,我们早已汗流浃背,浑身燥热,就像那天早晨刚出门时那样;那时,我们还没钻过河畔那一片苍翠茂密的矮树丛,也还没发现那条沁凉的河流。一身汗湫湫,我们站在贝赛尔坊一间公寓门前,伸出手来拂了拂头发和身上的衣裳,然后按了按门铃。等待主人应门的当儿,我们绷着脸孔对望一眼,忍不住噗哧一笑。我们的主人正准备午餐,在厨房里磨蹭了好一会儿才出来应门。他名叫莫里斯?查尔顿,是一位才气洋溢的年轻医生,拥有一双碧绿色眼眸。刚出道时,他在牛津大学赫特福学院担任导师,讲授古典文学,被公认为全校最好的导师之一。他教书实在太棒,以至于三年后他就放弃了教职,改行学医;如今他在雷德克里夫医院担任研究员。听说,他对艾丽斯颇为爱慕。这就是他今天邀约艾丽斯共进午餐的原因。艾丽斯告诉他,今天早晨她跟我约好,结伴骑脚踏车到城外参观卡辛顿教堂;她问莫里斯,能不能让她把我带来,大伙儿聚一聚,共进午餐。面对这种要求,莫里斯表现得挺像个男子汉:他答应了。他已经准备好一顿丰盛可口的午餐。这间公寓并不是他的。真正的主人是一位在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任教、家道颇为殷实的导师。莫里斯和这位比他年长的男士,彼此之间究竟有没有某种暧昧关系,外人不得而知。看来,莫里斯随时都可借用这间公寓,因为他那位朋友不常住在这儿——这位导师如果不出国到意大利或希腊度假,大部分时间都会待在学院里。50年前,牛津大学的生活非常讲究形式和礼节,显得比较拘束,但同时却也比较舒适、自在。对我们来说,这一点都不诡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遵循既有的行为准则和传统礼节,几乎没意识到它的存在,但同时也拥有各自的私生活。我们都很用功——至少,艾丽斯非常用功;我天生比较懒散。根据我的观察,莫里斯比我和艾丽斯更用功,甚至比我们两人加起来还用功呢。但他显得非常轻松自在。一看到我们,他那两只碧绿色眼睛登时一亮,闪烁出愉悦的光彩,仿佛事先跟我们串通好,共同参与某一项阴谋。这种亲密的感觉——我们随时都可以变成三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似的——在这间摆满善本图书、上等家具和玻璃器皿,气氛显得非常阴森肃穆的公寓中,变得格外的强烈。直到今天,我还记得那些绿色和白色的高脚玻璃酒杯;那天中午,我们手里端着这种杯子,喝了不少冰冻白葡萄酒。我猜,在那个时代,人们流行喝白酒。如今回想起来,我打心坎里佩服莫里斯那天中午的表现:他已经察觉出艾丽斯和我背着他相好,但却装得若无其事,依旧谈笑风生,甚至有意无意地怂恿我们,把他纳入我们两个人的圈子。我们告诉莫里斯,早上我们并没去参观卡辛顿教堂。天气实在太热了,我们累得半死,骑脚踏车回城里来;这会儿,窝在阴凉的公寓里喝酒,感觉好极了。我们两个一唱一和,宛如表演双簧一般,但却刻意避开彼此的眼神。艾丽斯倏地站起身来,跑过去亲了莫里斯一下。这个动作看起来很恰当、自然,惹得我们三人都笑起来:两位男士瞅着艾丽斯,哈哈大笑;艾丽斯一面陪我们笑,一面转动脖子,开心地浏览着这间阴森森、看起来颇为神秘的豪华公寓。看她脸上的神情,仿佛她就是那个漫游仙境的小姑娘爱丽丝,正准备展开一连串新的冒险旅程。我们一面谈笑,一面吃午餐——我顶记得主人特别为我们烹调的龙虾,以及极为可口的大蒜美乃滋——但我却一直提心吊胆,担心我那湿透的裤袋(里头塞着艾丽斯的内衣,卷成一团)会滴出水来,把餐厅里那张铺着某种锦缎的椅子给弄湿了。三个男女聚在一块儿,开心地吃午餐,愈来愈像一家人。几杯白葡萄酒下肚,一时目眩神迷,我竟然把艾丽斯看成慈爱的姐姐,对两个弟弟一样亲切、一样疼惜。莫里斯还真有点像我和艾丽斯的兄弟,但仔细观察,我发现他更像一位家长,端坐在餐桌前头,笑眯眯,神态显得十分慈祥、和蔼。莫里斯英年早逝。20多年前,他生病——听说是癌症——死了。据我所知,他一生未娶,但这点还有待查证。那天中午,我亲眼看见他睁着他那双碧绿色眼瞳,含情脉脉地瞅着艾丽斯。我猜,那天他向朋友借用公寓,亲自下厨准备一顿丰盛的午餐,是为了向艾丽斯示爱,而我这个不速之客的出现,却让他的计划全都泡了汤。果真如此,现在回想起来,他那天中午的表现就更值得我们敬佩了。原本会变得非常尴尬的局面,在他妥善处理下,并没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困扰。这儿,我特地提起多年前的这顿午餐,以及那个迷人的星期天早晨,我跟艾丽斯第一次结伴郊游,在河里戏水,倒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很重要,而是因为事隔多年,至今它依旧存留在我的记忆中,历历如绘。虽然我跟莫里斯见过几次面,非常欣赏他的为人,但那天的午餐聚会,却是我们俩在“社交场合”中唯一的一次聚首。往后他继续在牛津镇工作,但我们失去了联络,因此,我并不清楚后来他出了什么事情,只晓得,他去世时已经是一个非常杰出、非常有名望的人物。那时,我跟艾丽斯的关系就是这么一回事:对她生命中的其他人物,我几乎一无所知,更不清楚他们在她心中的地位。这大概是由于初次坠入爱河的人都沉醉在自我中,无视他人的存在。对我来说,那确实是我的初恋,虽然那时我并不很年轻。那年,艾丽斯34岁,莫里斯的年纪跟她差不多。我28岁。我们之间年龄的差异,在学校时确实会造成很大的困扰,在往后那些年,却变得愈来愈不重要。不过在那天中午,年龄的差异只是午餐聚会气氛的一部分,因为那时我们三人仿佛变成了一家子,而在一个家庭中,这种差异往往被视为当然。然而,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时我对艾丽斯生命中其他人物几乎一无所知,更不清楚他们在她心中的地位。我想,艾丽斯并不是刻意隐瞒我;对她来说,这是一种本能,因为在那个时代中,隐私是一切人际关系的要素。一个“开放”的社会,是我们如今追求的目标——也许这只是我们挂在嘴皮上的一个理想——以提升我们的社会,让它变得更民主、更没有阶级差别。在20世纪50年代,我觉得我们并未刻意地反民主;我们只是珍惜我们的隐私,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生活方式。在牛津这个学术重镇,情况更是如此。生活在这儿,你跟一大群人保持良好的关系,几乎天天见面——在学校、餐厅、讲堂和实验室——但对他们的家庭、社交和性生活却一无所知。别人的私生活固然会引起我们的好奇(这正是“隐私”这种东西好玩的地方),但大体上,它是一个被尊重的、让人感到舒适自在的禁地。由于某种情感上的自相矛盾,爱上艾丽斯后,我不但没有对她的私生活更加好奇——至少最初是如此——反而更加不感兴趣。那时在我心目中,艾丽斯是一个美妙的、孤单的女人。第一次看见她大约是在半年前。那时,我住在牛津大学圣安东尼学院。有一天,我看见她慢吞吞地、挺吃力地骑着脚踏车,经过我的窗口。我放下手边的功课,抬起头来,懒洋洋地望出窗口,观赏伍斯托克路上变化不停的风景——那时,伍斯托克路还是一条相当幽静的林阴大道,不像现在挤满车子——望着,望着,忽然看到骑脚踏车的这位女士(不知怎的,一看见艾丽斯我就把她当成女士,而不是女孩)。我心里想:这个女的究竟是谁呀?我能不能跟她见个面呢?也许,那时我已经爱上她了。爱情的纯真和无知,一时使我耽溺在不切实际的幻想中:她一辈子从没恋爱过;今天,她骑脚踏车在校园里溜达,等待我的出现。这个女人看起来,并不像拥有过去或未可知的现在。那时在我心目中,艾丽斯是一个没有过去、也没有现在的女人。她看起来很不开心,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也许因为天气的缘故——那天下着毛毛雨,到处湿漉漉的,让人觉得心烦。也许因为她那辆脚踏车太过破旧,一路嘎吱嘎吱响,骑起来挺费劲。也许因为她还没遇到我吧?她垂着头,心事重重,自顾自朝向某一种情感的或知识的目标,一路奔驰过去。记得,有一位朋友初次跟艾丽斯见面后,半开玩笑地(也许带着些许恶意)告诉我:“她真像一头小公牛。”这个观察可能是正确的,尽管我从没看见艾丽斯表现出她的公牛脾气——毕竟,我从不曾以客观的眼光看待她。如果说,我们每个人的个性中都有一个层面,可以用某一种动物或鸟类来做表征,那么,我可以承认,艾丽斯确实很像一头小公牛。它并不凶恶,但个性非常坚毅果决,行为不可预测;它总是垂着头,挑起眼皮若有所思地瞅着你,一步一步朝向你走过来。艾丽斯发表的第一部小说《 网下 》(Under the Net)中,有个人物提到女主角时说,她从不曾向任何一位朋友透露,她跟其他朋友的关系是多么的密切、多么的亲近。这些朋友,彼此之间甚至互不相识。艾丽斯对待朋友也是如此。这点,对小说中的女主角来说,自然很重要,但在艾丽斯看来,却一点都不会影响她的人际关系。生病前,她常亲自写信回复她的读者。这些信通常写得很长、很认真,不像是写给一般读者的客套函,反而像是写给知心朋友的信,尽管她从不曾见过——这一辈子也许不会见到——收到她这封信的人。如今艾丽斯生病了,我只好代替她写信回复她的读者;当然,我不能像她那样做,但从读者的来信,从他们对他们心爱的这位作家的仰慕之情,我能够理解,为什么有一位读者收到艾丽斯的来信后,会立刻回复说:现在他觉得,他们两人已经成为“终生的好朋友”。就像跟感情有关的其他事情,爱情所造成的自我中心主义也有它荒谬的一面,虽然,有时它也相当感人。就拿我自己来说,刚爱上艾丽斯的那段日子,我竟然认定,她是一个“单纯的精灵”,把自己的生命全都奉献给哲学和工作,心无旁骛,在学院的一个小房间里,过着与世无争、修女一般的生活,不像我那样成天跟别人勾心斗角,胡思乱想,惶惶不可终日。在我心目中,她是一个非常清高的人,而我知道这种人不会有像我那样的心态。


编辑推荐

《当贝利遇到艾丽斯》的主人公是才女,得到布克奖,一手写论文,一手写小说;他研究文学,学养深厚,曾任布克奖委员会主席。艾丽斯忘掉几乎所有过去,阿尔兹海默氏症令她的世界,只剩下贝利一个人,贝利从不曾离开,无论艾丽斯是著作等身的名家,还是心理退回幼儿状态的老年痴呆患者,艾丽斯从此只会遗忘,不会记得,她如孩童般依赖贝利。贝利毅然拒绝所有护士、社工的帮助,坚持独自照顾妻子,带她回到他们拥有甜蜜回忆的河边,他尽可能保有生活的一切原样,直到1999年2月,她去世。他用一本书回望43年的婚姻,追忆此生在他眼中,趋于完美的妻子,这个世界用一部电影IRIS纪念他们俩的婚姻。第一次看见艾丽斯时,她慢吞吞地骑着自行车,经过我的窗口,我心里想:这个女的究竟是谁呀,也许,那时我已经爱上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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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看过的一本书《当贝利遇见艾丽斯》,今日重拾一样能够感受到“与他的爱相比,连阳光都是次要的温暖。”让人愿意再去看看什么样的爱可以与阳光比美,什么样的爱可以与时光相抗衡。再读仍旧让人感觉那暖暖的春意。好象睁大眼睛去看那郊外的野花,一定会看到花仙子的飘然而至。而美也在阳光中漫延开去,晕染了我们昏浊的眼。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牛津大学的文学教授贝利,而本书所写的正是与他的妻子当代英国著名的小说家、哲学家、布克文学奖得主默克多•艾丽斯的生活。他们身上的光环足以引人注目,而真正让我吸引的不是他们身份的显赫,而是他们如常人一样琐碎的生活,而又不如常人般的生活。那些美丽总要还原成生活的琐碎历历在目。它让我思考爱可以拥有的深遂。因为我看到了爱的孤独与爱的不离不弃并存。这种爱与通常意义上的爱不尽相同,它不同于你浓我浓的举案齐眉,这种爱不需要独占和腻味的牢牢粘连在一起,他们在爱中仍然保持着彼此的的孤独。那种孤独是相互的“渐行渐近却又渐行渐远”的距离。孤独曾是贝利喜欢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形容的词句,他将“无知和孤独似乎变成了爱情和婚姻中最好的一部分。我们俩结为夫妻,厮守在一起,因为我们在彼此身上看到了孤独。”婚姻似乎从来都与占有和背叛相关联,而这两个孤独的人却可以对能给他们带来灵感的异性产生遐想,在相守的房间里各自孤独地做着自己该做的事,甚至不需要太多的语言去探讨和评论,“但那是一种特殊的孤寂,它跟肉体交媾一样的温暖,一样不会让你感到孤零零的。”试问有几人能如此深刻的体味婚姻中两个人保有距离的孤独。就是这样看似俩俩孤独的爱人,并不意味着只能并肩站在船头看风景,他们却在风雨飘摇时一起站在惊涛骇浪中航过黑暗。艾丽斯无悔此生的渡过,她一生创造了26部优秀的小说,而人生总是习惯给人开最巨大的玩笑。它将创造力比记忆力更有用的激情小说家,变成了没有任何回忆的阿兹海默氏病人,她不但记不起过去,连正在发生的也将成为她永远无法提及的记忆。她变得如小孩般失去了独立。她依赖他,她紧紧跟随他,而他陪着他看《天线宝宝》,他也带着她去旅行,他也带着他去河边游泳。带着英伦式的幽默,他告诉我们:“一个老头毛手毛脚,试图脱掉一位老太太身上的衣裳,而这位老太太虽然上了年纪,皮肤却还挺白嫩。”这也许是别人眼中的笑话,可是他对她的不离不弃,他尽可能地在给她找回平静的感受却是显而易见。尽管我们在书中也曾看到“嫌恶”这样的字眼,那是当贝利闻到她身上一点点传出如鬼魂般的怪味时,贝利真实的写出了“无法向她表示关爱和悲悯”。可是时不时的发脾气,更能让贝利感觉到其实一切都没变,艾丽斯还是以前那个艾丽斯,他不用特殊关照她。可是我们更在他们四十多年的婚姻生活里看到了逾来逾贴近的感觉。“她不再孤零零航向黑暗。航程已经结束了。在阿兹海默氏症的护送下。我们夫妻已经抵达一个港口。”令人想想都可怕的阿兹海默氏症却让贝利觉得是她和艾丽斯没有选择余地的最好选择,因为他们终于向同一个目标迈进了。爱从来都不是件束衣,也许正因为如此疏离自由的爱成就了艾丽斯的成就。有人说女人有了俗世的生活她便从此再也写不出伟大的作品了,象简•奥斯汀、卡森•麦卡勒斯以及张爱玲她们的俗世人生一律残缺不全,她们因走得分外的孤独而决绝,从而创造出醒世之作。可是我们更看到那样一些女作家,她们终身被身边爱人守候,一如为伍尔芙而存在的伦那德,一如在年老时才走近杜拉斯的扬,他们守候着她们在失去美丽之后,伴随着她们走向衰老和死亡。这样的男人并不一定有多出众,因为当你年老时那些外表的光鲜和假象的光环都毫无意义,而生命中值得留守的唯有爱。而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体中,时刻都在那里,从未远离。当爱发出比阳光还温暖的光芒,我们不必眯着眼去仰望,我们只需静静地低下头去感知,我们只能静静地守候,守候那些从不曾远离的日子。


作者是一个著名的学者、评论家,他的妻子是著名的哲学家、作家。当初他爱上她,是因为看见她低头骑车的样子,就像是为了在寻找他一样。在妻子患上阿兹少默氏症后,除了他以外,逐渐忘记自己身边的一切,而他拒绝了社工的帮助,坚持一个人守在她身边,成为她的依赖,直至她去世。
爱情,不是从轰轰烈烈开始,也不是以悲壮的情景结束。他以一本书记录下他的爱,爱上她一切的缘由。两个人在一起决定厮守,不是因为悲壮的爱情,不是因为她的名望,不是因为不可缺失的性爱,而是因为彼此身上那份那自己熟悉的孤独。
孤独感让他们决定厮守在一起,维持四十多年的婚姻,孤独感让他们卓有成就,彼此依赖,一直到最后。


读这本书让我想起一句话,卡佛的一个短篇标题:当我们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
关于爱情的话题,已经被谈论的太多。然后也许爱情恰恰是无法被谈论的,只能被践行。


朋友推荐的,又帮朋友买了一本。书的封面看起来有点像庸俗的言情小说,其实是非常细腻的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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