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灵魂拍手作歌
2010.01
新星出版社
苗炜
237
无
2002年夏天,我在北京。我不认识苗炜,我读一位叫布丁的作者写的《有想法,没办法》。我发现,这人也爱看犯罪电影,也推崇《美国往事》。《美国往事》是我心目中经典里的经典,比《教父》要简洁、美好很多。我当时想象的未来世界好像永远都是这样:一个倾国倾城的姑娘,一个满是现金的银行,几个从小一起混的兄弟,一个充满欲望、背叛和忏悔的复杂关系,那个倾国倾城的姑娘在把这几个兄弟睡遍之前绝对不能老去。 后来我知道布丁的本名叫苗炜。苗炜在《三联生活周刊》当头目,人帅,闷,能写,尤其能写应用文和说明文。屁股嘬板凳,闷声闷气地每天能写上千字,多年不辍。 2008年夏天,我在一个饭局上遇见苗炜,我问:“忙什么呢?”在北京,不在饭局上遇见,一般问,吃了吗?在饭局上遇见,一般问,忙什么呢?一般的回答是,瞎忙。忙工作,忙项目,忙单位的斗争;忙离婚,忙生孩子,忙丈母娘的心脏病;忙念佛,忙中年危机,忙抑郁。 “写小说呢。”苗炜说。 “长篇?” “短篇。” “好啊,多写,大好事。” “一定多写,我还等着《人民文学》发表呢。” 在当代,在我的祖国,听到这种答案的频率和我接到火星的邮件或者我死去的姥姥的电话类似。我记得在我的中学年代,文学还是显学,我的语文老师已经明确指出,写东西这件事儿,如果不是为了名利或者勾引姑娘,还是能忘就忘了吧。即使为了名利或者勾引姑娘,世上还有大把更简洁有效的方法。而在当代,在我的祖国,如果我的语文老师还在中学教课,她会发现,已经没有任何告诫同学们的必要了。 2009年夏天,我在网上。苗炜用MSN告诉我,他终于要当作家了,英文直接翻译就是写字的人。不再是老师、编辑、苗师傅、苗主笔、苗闷骚、苗帅哥,而是写字的人。 “十月份,我要出本小说集,能不能给写个序?” 我第一反应是:“怎么不找个大师写?” “谁是大师?” 我听见遥远处的苗炜在心里偷笑,我心里也笑了笑,说,好吧,我写。 老天也算公平,给任何迷恋文字的人同样一个上天摘月亮的机会,同样一个摘不到摔下来的结局。迷恋文字的人同样把天赋、激素和野心拧巴成动力,同样号称怀着摘的理想,不同的是有些人瞄准的是金矿山,有些人瞄准的是大奶,有些人瞄准的真的是瞄不准的月亮,不同的是有些人动力足些、蹦得高些、摔得好看些,有些人只够一次3至5毫米、蹦得实在太矮、摔得实在太难看。 这本小说集里写灵魂、恋情、外星、猪肉、胴体。看得出,像所有写字的人一样,苗炜起于要让自己爽一下,但是还看得出,苗炜不止于让自己爽一下,看得出,在当代,在我的祖国,尽管好些成名或者未成名的人老了或者废了,苗炜还刚刚开始,还欢势,他的机会还在。 文字是我们的宗教,愿我们继续倒行逆施。不要求两三年升半职,要求两三年出一本冷僻的书。心里一撮小火,身体离地半尺,不做蝼蚁,不做神,做个写字的人。
苗炜第一本小说集。 著名作家冯唐作序 短篇小说集,由七篇小说组成。《除非灵魂拍手作歌》、《很久以前那个国庆节的红色花环》、《日光机场》、《烧鸡》、《失败者咖啡馆》、《一块肉的觉悟》《流水》。书中有对少年生活的回忆,也有对现实生活的思考和对未知世界的畅想。
苗炜,1968年出生,白羊座。北京人。曾经出版《有想法,没办法》,《五魁首》,《让我去那花花世界》。
序很久以前那个国庆节的红色花环烧鸡除非灵魂拍手作歌失败者咖啡馆日光机场一块肉的觉悟流水
1 我在一个冬天的饭局上认识了灵儿。那次是我们一大帮人吃火锅,照例有许多不认识的小姑娘来蹭饭。拿老作家冯唐的话说,这些姑娘一拨儿一拨儿的就像苹果鸭梨一样新鲜。我很奇怪她们为什么不找年龄相当的小伙子去耍,而是和我们这帮四十上下的人混吃混喝,其中一个曾这样回答:“他们比你们还无聊。”那天灵儿穿条牛仔裤,上身是件黑毛衣,领口开得低,脖子上还围着一条黑色的围巾。我们正好把着一条长桌的桌角,离桌子中间的火锅比较远,我站起身子从火锅里夹出一片藕,一根筷子正捅在藕眼儿里,这么夹着坐下,刚往嘴里送,那藕片滑落,缓慢地落在我的肚子上,似乎被隆起的腹部阻挡了一下,又势不可当地落到裤裆处,最终掉在地上。我觉得嘴角还沾着它的油水,灵儿迅速拿起一张餐巾纸,来擦我衣服上的污渍:“你看看,你看看,这人老了就是不行,吃什么都漏。” 我接过她手里的餐巾纸去擦裤子:“嗯,我撒尿还老撒在裤子上呢。” 灵儿比我小11岁,其实应该算小妹妹,可她那天晚上不停地叫我叔叔。主持饭局的是仙儿哥,以前是位诗人,喝高了爱朗诵诗,他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召集一大帮人吃饭,每个人都要喝好。来赶饭局的人越来越多,一张桌子不够又加一桌,两个火锅不够又添一锅,小饭馆的窗玻璃被火锅蒸腾的热气贴上了一层雾水,后来的人报告:外面下雪了。 我喝得头脑发热就到门口站了会儿,雪不大,落在地上就化了,灵儿也跑出来,管我要了一根烟,我们沉默地站在饭馆门口把烟抽完又回去喝酒,但彼此好像要说点儿什么。 那天晚上的饭局是为了庆祝我们的一位歌手朋友发行新专辑,专辑的名字倒也应景,叫《北京的冬天》。歌手背了一书包的CD分发给我们。最后喝到鸟兽散的时候,我特意和灵儿说了声再见。回家的路上,我把CD塞进汽车音响,北京的冬天正飘着亮晶晶的雨点儿,路灯映照着车窗外的杨树,泛着红色的光芒。 第二天我在MSN上碰见仙儿哥,问他:“昨天晚上那个灵儿不错,有她的电话吗?”仙儿回答:“哪里有什么灵儿,你昨天晚上喝多了吧?昨天有波儿、有蚂蚁、有小乐,哪儿有什么灵儿呀?” 那场饭局后没两天,我去海南岛出差,报道一站高尔夫球比赛。按照我的经验,出差从来不带电脑,带了也不用,没想到亚龙湾的度假酒店里居然有大电脑,免费宽带。头一天是业余职业配对赛,我也掺和了一把,和一个印度职业选手一组,打了100多杆,印度选手不停地劝我要“easy,moreeasy”,可我还是打得太用力。高尔夫是我这两年唯一的兴趣,可惜我实在没有打球的才能。 正式比赛开始后,我们这些记者倒也没什么事儿可干,待在酒店房间里看比赛转播,或者到海边晒太阳、游泳。有一天实在无聊,打开酒店的电脑查邮件,登陆我的MSN,发现有一个陌生人要求加入,加进来之后,她说:“你好呀,我是灵儿。” 我们就在网上聊天,我告诉她我在海南岛呢,她说:“那我去找你呀。”要是年轻几岁,听了这句话我就能兴奋起来,但现在我对这样的调情无动于衷,我说我这就回北京了。她问我去海南岛干什么,我说晒太阳打高尔夫球,语气中透着得意。她说:“打高尔夫?这可是老年人的运动。你干吗不打网球呢?为什么不打壁球呢?”我说我老了,跑不动了。 这么说着忽然觉得无聊,因为我总会对一些年轻姑娘说我老了,无所谓了,你们还年轻。而她们也总会毫不客气地强调自己的年轻,生活中还充满无限的可能性。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神奇的命运在等着这帮肤浅的丫头,她们会找一个人嫁了,早晚有一天,她们的丈夫对足球、高尔夫的兴趣会超过对她们的兴趣。她们的丈夫会以看足球为借口对着电视机,能有90分钟的自在时间,不用面对她们的嘴脸。要是喜欢打高尔夫,就至少可以有四个小时能躲得远远的。所以我在MSN上敲下一段话:“你也会嫁给一个无聊的男人,这些男人有的老是谈论他们的混账汽车一加仑汽油能行驶多少公里,有的要是打高尔夫球输了,或者甚至在乒乓球之类的无聊球赛中输了,就会难过得要命,变得非常孩子气。有的非常卑鄙,有的从来不看书。” “我才不嫁给这样的废物呢。”她说。 话不投机,我就关了电脑睡觉。第二天赶早班飞机去了深圳,见了几个朋友,再从深圳回北京。两天后,接到仙儿哥电话,又有饭局了。“你不是要约那个灵儿吗,我帮你约了,她来。”饭局定在东三环的一个云南饭馆,我特意迟到,以为一进门就能看见灵儿,没想到整个晚上她都没有出现,不过这样的饭局不会因为任何人的缺席而冷场。酒酣耳热之际,我接到一个电话,是灵儿,我问:“您怎么没来喝酒呀?” “我在家看书呢。” “看什么书?” 灵儿大概听出来这边的吵闹,声音大了起来:“我给你念一段书吧。”她不由分说地开始朗诵起来,“这儿总有一百万个姑娘或坐或立,在等她们的男朋友,有的姑娘交叉着腿,有的姑娘没交叉着腿;有的姑娘大腿好看得要命;有的姑娘大腿难看得要命,有的姑娘看上去为人很不错,有的姑娘看上去很可能是条母狗。可是说起来,这景色看了让人有点儿泄气,因为你老会嘀咕着这些姑娘将来会有他妈的什么遭遇。”念到这里,她停住了,问:“你们那酒局上的姑娘大腿好看吗?” 我站起来,眯着眼睛向饭桌旁的那几个姑娘看去。“看不见,她们都穿着裤子呢。” “那你慢慢喝吧,等天暖和了,你就看见了。”
这本小说集里写灵魂、恋情、外星、猪肉、胴体。看得出,像所有写字的人一样,苗炜起于要让自己爽一下,但是还看得出,苗炜不止于让自己爽一下。 文字是我们的宗教,愿我们继续倒行逆施。不要求两三年升半职,要求两三年出一本冷僻的书。心里一撮小火,身体离地半尺,不做蝼蚁,不做神,做个写字的人。 ——冯唐
这本小说集里写灵魂、恋情、外星、猪肉、胴体。看得出,像所有写字的人一样,苗炜起于要让自己爽一下,但是还看得出,苗炜不止于让自己爽一下。 文字是我们的宗教,愿我们继续倒行逆施。不要求两三年升半职,要求两三年出一本冷僻的书。心里一撮小火,身体离地半尺,不做蝼蚁,不做神,做个写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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