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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亦舒 新世界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5  

出版社:

新世界出版社  

作者:

亦舒  

页数:

358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黄玫瑰因美貌而追求者不断,并给她带来诸多烦恼。当她将自己的感情倾注于庄国栋时,庄却绝情而去……极度悲伤的玫瑰赴美留学,并与方协文结婚。十年后,玫瑰与丈夫离婚,独自返港,在孤独,寂寞之中结识了身患绝症的溥家明,三个月的热恋使她柔肠寸断……几年后,已然再婚的玫瑰巧遇十几年来一直思念着她并已离异的庄国栋,在内心极度的矛盾与痛苦中,玫瑰毅然选择了自己最后的归宿。    这是被称为“香港文坛三大奇迹”之一的亦舒的倾心之作,是她最擅长的言情小说之一。该小说故事情节紧凑简洁,表面上语言活泼幽默,犀利痛快,然而骨子里却藏着悲哀。值得广大言情小说迷们一读。

作者简介

  亦舒,生于上海。曾在《明报》任职记者及担任电影杂志采访记者和编辑。后赴英国留学,任职酒店公关部。  进入香港政府新闻处担任新闻官,七年后辞职。  现为全职作家及家庭主妇,并移居加拿大。

章节摘录

  null  我的名字叫黄振华。  黄玫瑰是我的妹妹玫瑰。她比我小十五岁,而我再也没见过比玫瑰更像一朵玫瑰的  女孩子。  她是我唯一的妹妹,母亲在三十八岁那年生下她,父亲当时的生意蒸蒸日上,一切  条件注定玫瑰是要被宠坏的。  玫瑰三岁大的时候,已是一个小小的美人胚子,连母亲也讶异不已,因为一家人都  不过中人之姿,这样的水婴儿实在是意外之喜。  玫瑰不但长得好看,而且能说会道,讨人喜欢,考幼儿园的时候,无往不利,老师  摸着她漆黑乌亮的头发,怜爱地说:“这个小小的黄玫瑰,将来是要当香港小姐的。”  她的生活毫无挫折。  后来,当然,她长大了,漂亮与不漂亮的孩子,同样是要长大的。  玫瑰出落得如此美丽,蔷薇色的皮肤,圆眼睛,左边脸颊上一颗蓝痣,长腿,结实  的胸脯,并且非常的活泼开朗。男孩子开始追求她的那年,我已读完建筑,得到父亲的  资助,与同学周士辉合作,开设公司。周年少老成,他的世界明净愉快,人长得端正高  尚,他对诗篇图画,鸟语花香,完全不感兴趣。生活方面,他注重汽车洋房,当然还有  公司的账薄。他是典型的香港有为青年,你不能说他庸俗,因他是大学生,谈吐高雅,  但也不能将他归入有学问类,因除出建筑外,他对外界一无所知,他会以为鲍蒂昔里是  一种新出的名牌鳄鱼皮鞋。但我喜欢周士辉,他的优点非常多,和蔼可亲是他的首本好  戏。他有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却把她收得非常严密,轻易不让我们见面。  他的理由:“尤其是你,振华,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等我娶  了她,才让她见你,情场如战场,你的条件太好,我不能放心。”  我顿时啼笑皆非。这便是周士辉,我的生意拍档。  母亲对我是满意的。  她说:“士辉这孩子有生意头脑,能补足你的短处,将来生意做大了,难免有意见  分歧这种事,你要忍让点。”  我唯唯诺诺。  母亲最近这一两年脾气很古怪,父亲叮嘱我们对她忍让一点,她正值更年期。  “听说士辉快要结婚了。”  “是。”  “你呢?”母亲问。  我抓抓头皮,“没对象。”  母亲说:“打烂了电话的全是找玫瑰,玫瑰最近很不像话,一天到晚就是懂得往外  跑,出了事就来不及了,”她不悦,“你是她大哥,她一向听你的话,总该说说她。”  我赔笑,“妈,现在的孩子,没什么好说的,他们都很有主张。”  “是我自寻烦恼,”她发起牢骚,“四十岁还生孩子,现在女儿不像女儿,孙儿不  像孙儿。”  我连忙说道:“玫瑰的功课,还是一等的。”  母亲也禁不往微笑,“也不知她搞什么鬼,都说圣德兰西是间名校,功课深得厉害,  但是从小学一年级起,也没有看见过她翻课本,年年临大考才开夜车,却又年年考第一,  我看这学校也没什么道理。”  电话铃响了。  妈妈说:“你去听罢,又是找玫瑰的。”她没好气地站起来,到书房去了。  我接电话,那边是个小男生,怯怯地问:“玫瑰在吗?”  我和颜悦色地说:“玫瑰还没放学呢,你哪一位,叫她打给你好不好?”  他非常的受宠若惊,“不不,我稍迟再找她好了。”  我忍不住问:“你找她干什么?问她借功课?”  “不,我想约她看电影。”他说。  “好,”我说,“再见。”我放下电话。  玫瑰尚不过是黄毛丫头,难道这些男孩子,全是为了一亲芳泽?我纳罕地想。  电话铃又响起来,我刚想听,老佣人阿芳含着笑出来说:“少爷,让我来。”  我诧异,又是找玫瑰。  阿芳说:“小姐还没回来,我不清楚。”  我问阿芳:“这种电话很多?”  阿芳叹口气:“少爷,你不常在家,不知道,这种电话从早响到晚,全是找小姐的,  烦死人。”  我说:“有这种事?”  “是呀,太太说根本不用听,又说要转号码以求太平。”  “你去说说小姐呀,”我笑,“是你带大的。”  阿芳说:“你少贫嘴,小妹都那么多人追,你呢?什么时候娶媳妇?”  这一句话把我赶进书房里。  才写了三个字,玫瑰回来了,她一脚踢开书房门,大声嚷:“大哥,大哥!”  我不敢回头,我说:“玫瑰,你那可怜的大哥要赶功夫,别吵,好不好?”  “大哥!”她把头探过来。  我看到她那样子,忍不住恐怖地惨呼一声:“玫瑰,你把你的头怎么了?”  玫瑰本来齐腰的直发,现在卷得纠缠不清,野人似地散开来。  她若无其事地说:“我烫了头发。”一边嚼香口糖。  “你发了神经,”我说,“等老妈见了你那个头,你就知道了。”  “她什么都反对,”玫瑰说,“我哪理她那么多。”她脚底一滑,溜到沙发上坐下。  我责问她:“你的正常鞋子呢?滚轴溜冰鞋怎么可以在室内穿?”  “大哥,这样不可以,那样不应该,你太痛苦了。”她不屑地说。  “我有你这样的妹妹,痛苦是可以预期的。”我说,“有什么快说,好让我静心工  作。”  “借钱给我,”她低声说,“三百。”像个小黑社会。  我摸出钞票,还没交到她手中,母亲已经推门进来,“振华,再不准给她钱!”  玫瑰手快,已经把钞票放进口袋里。  母亲大发雷霆:“玫瑰,你试解释一下你的行为,现在还是二八天时,你穿个短裤  短成这样,简直看得到屁股,是什么意思?一把好好的直发去弄成疯子似的,又是什么  意思?”  玫瑰一张脸顿时阴暗下来,低着头,不响,双腿晃来晃去。  母亲益发怒向胆边生,“把溜冰鞋脱下来!”我赔笑,“她已经住在这双溜冰鞋上  了,怎么脱得下来?”  我笑笑道:“妈,现在流行这种打扮,孩子们自然跟潮流走,你动气也没有用。”  “怎么会生你这种女儿!”母亲骂道,“一点教养都没有,尽丢人。”  我推母亲出书房,“好了好了,你老也别动气,一会儿血压高了,反而不妙,去休  息休息。”  母亲总算离开书房。  玫瑰嘘一口气,“老妈真是!”她嘻皮笑脸。  “你别怪她,”我说,“她跟你有两个代沟,也难怪她看你不入眼。”  “她一直不喜欢我。”玫瑰说。  “不会的,你顺着她一点,就没事了。”  玫瑰在我书房里溜来溜去,把地板折磨得“咯咯”响,然后抱紧我的脖子,感激地  说:“大哥,你对我最好。”  我拉拉她一肩轰轰烈烈的卷发,“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像吉卜赛野女郎。”  她笑了。  有时候我也觉得老妈对玫瑰是过分一点。玫瑰还是个孩子,不应待她太严,净责骂  不生效,有空得循循善诱,没空就放她一马,小孩子只要功课好,没大不了的事。  第二天回到写字楼,士辉鬼鬼祟祟地跟我说:“振华,我决定结婚了。”  我笑说道,“好家伙!”  “看!这戒指。”他打开一只丝绒盒子,递到我面前,问道:“如何?”  我看了一眼,“大手笔,有没有一卡拉?”  “一卡拉十五分”他说道,“请你任伴郎。”  “我答应你。”  “借你老爹那部四五○来用。”士辉说。  “不在话下。”我笑,“现在可以公开你的新娘了吧?”  “今天一起吃午饭。”他说。  我终于见到了士辉的终身伴侣,那女孩子叫芝芝,姓关,一个好女孩子。说她像白  开水呢,她倒有英国小大学的学士文凭,可是谁也不能说她有味道,她还没有定型,外  在与内在都非常普通。  她很适合周士辉。  隔了数日士辉再约我去参观他的新居,现场有好几位女家的亲戚,纷纷对我表示极  大的兴趣,我立刻明白了。  钓到士辉这个金龟婿,太太们马上打蛇随棍上,乘胜追击,名单上早有黄振华三个  字。我很礼貌地应付着她们。士辉的新房颜色太杂,家具太挤,配搭甚俗,但不知怎地,  偏偏有一种喜气洋洋的幸福感,使我觉得寂寞。  关芝芝在狭小的厅房间笑着扑来扑去招呼客人,居然有种娴淑逼人的味道,我马上  在心中盘问自己:黄振华,你也可以过这种美满的生活,何必再坚持下去?  周士辉把我拉在一旁,“怎么?这里的几位小姐,喜不喜欢?”  我只是微笑。  “你在等什么?”士辉诧异地问,“香港并没有下凡的仙子,婚后好努力向事业发  展,女人都是一样的,感情可以培养。”  我摇摇头,“不,士辉,不是这样的。”  他叹口气,“我不明白你。”  我说:“你以为可以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我的看法不一样,爱情是可遇不可求  的幸福,而婚姻的支柱必须是爱情。”  士辉冷笑:“振华,你比我想像中更年轻、天真,祝你幸运。”  我不以为忤,又笑了一笑。  把士辉的帖子带到家中,我就知道母亲要说些什么话。  果然——  “士辉多本事,恐怕人家儿孙满堂的时候,你还是孤家寡人。”  “你与他是同学,差个天同地。”  “你有没有想,将来做王老五的时候冷清清?父母迟早要离开你,到时连吃顿正经  饭也办不到。”  玫瑰挤眉弄眼,偷偷跟我说:“现在连你也骂。”  老爸替我解围,“你怕振华娶不到人?我倒挺放心,现在外头女孩子虚荣的多,嫁  他未必是嫁他的人,也许只是为了建筑师的头衔,他不能不小心点。”  玫瑰跟我说:“大哥,我有话一会儿跟你说。”  她把我拉到露台。  “说呀,又是三百元?”我没好气。  “不,老妈在电话上装了开关,我不在的时候根本接不通电话,你帮帮忙。”  “帮不上。”  “大哥,你一向对我最好。”她恳求。  我瞪着她,只好笑。  “替我申请个电话装在房里好不好?求求你。”  “你的交际真那么繁忙?”我问。  她吐吐舌头。  “你才十五岁哪。”我说。  “快十六了。”她说,“帮帮忙,大哥。”  “好,”我不忍心,“答应你。”  “大哥——”她眨眨眼,眼圈鼻子红起来。  “得了得了,你平时乖点,就算报答大哥了。”  我拍着她肩膀,“我明天就叫女秘书替你办得妥妥当当,让电话公司趁老妈不在家  的时候来安装,好了没有?”  “就你对我好。”玫瑰肯定地说。  士辉在教堂举行婚札,我任伴郎。  仪式完成之后,天下起毛毛雨来,我约好玫瑰陪她打网球,因此要赶回家接她。  去取车的时候,士辉故意托我做司机,送几个女宾回府,我只好答应下来。  女孩子们花枝招展地笑着上车,剩下一个穿白衣白裙的女郎,她的一双凉鞋吸引了  我,细细的带子缚在足踝上,足面上一只白色的蝴蝶。  她在犹豫。  我礼貌地说道,“还挤得下,小姐,请上车。”  她展颜一笑,大方地坐在后座。  路上众人不断地叽叽喳喳,独那个白衣女郎非常沉默。  我在倒后镜里偷看她的脸,无巧不成书,与玫瑰一样,她脸上也有一颗蓝痣,在左  眼下角,彷佛一颗眼泪,随车子的震荡微微摇晃,像随时会落下面颊。  我心折了。  我喜欢她独有的气质,也喜欢那颗痣。  于是,我故意兜着路走,把所有的女孩子赶下车,最后才送她。  她住在一座旧房子的三楼。  我停了车,送她到门口。  我忽然忘了小妹的约会,身不由己地微笑,问:“你不请我上去喝杯茶?”  她抿起嘴唇笑,她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黄振华,你呢?”  “苏更生。”她说。  “你是男方的亲戚?”我说。  “我是新娘姐姐的校友。”苏更生说。  “啊,”我说,“难怪没见过你。”  她微笑。  “至少把电话告诉我。”我说。  她说一个号码,我立刻写下来。  眼看她要上楼,我追上去,对自己的厚脸皮十分惊异,我说:“下午我与妹妹打球,  你要不要参加?”  她一怔,“我也约了朋友在维园。”  “那么好,我来接你。”我不放松一点点。  “不用了,在维园见好了。”她说,“再见。”  “再见。”我看着她上楼。  我心不在焉地到家,玫瑰嘟长了嘴在等我。  她说我:“逾时不到,场地可要让给别人的。”  我不与她争辩。  一边打球一边盯着看人到了没有,连输三局。然后我看见了她。  她仍然穿白,冒着微雨与朋友们坐在棚下。  我扔下球拍走过去,玫瑰穷叫:“喂!喂!”  我着魔似地去坐在她身边,她向我微笑。  玫瑰追着我骂,她看见玫瑰,忽然失声问:“这是你朋友!”  “不,”我答,“我的小妹。”  她低嚷:“唉呀,世界原来真有美女这回事。”  我诧异,“什么?”  “你妹妹是我一生中见过最好看的女性。”她轻声说。  “有这种事?”我笑,“那么你见过的漂亮女人真有限。她不过是长得略为娇俏而  已,是个宠坏的烂苹果。”  玫瑰披着一头蓬松的鬈发,撑起腰,瞪着我问道:“大哥,你还玩不玩?”  我坦白说:“不玩了。”  玫瑰看到我身边的苏,顿时明白,她笑起来,“这位姐姐——”  “叫苏小姐。”我连忙说。  “不,叫我苏得了,朋友都那么叫。”苏和颜悦色地说。  “你好。”玫瑰眨眨眼。  她故意过来,挤在我俩中间坐。  这时候雨下得大了,我闻到草地在雨中特有的气息,身边有我喜欢的女郎,我觉得  再幸福不过,只希望那一刹那不要过去。  那夜我跟小妹说:“像火花一样地迸发,我知道我找到了她。”  “你还不认识她。”玫瑰说。  “我已经认识她一辈子了,只是等到今天才碰到她而已。”  “说得多玄,听都听不明白。”  “你自然是不明白的。”我说。  “但我喜欢她,我有种感觉,她会像你一样地对我好。”玫瑰说。  夏天来了,我与苏成为好朋友,我们一起为玫瑰庆祝她十六岁的生日。  苏与我约好在写字楼见。  士辉批评我的女友,“真奇怪你会喜欢她,自然,苏非常端正高雅,但不见得独一  无二,她待人永远淡淡的,就像她的衣饰。”  我说:“她是一个有灵魂的女子。”  士辉没好气,“大家都是几十岁的人,就你一个人踩在云里,像个无聊的诗人。”  “诗人并不无聊,士辉,不要批评你不懂得的事。”  “我是文盲,好了没有?”  我笑,“你就是爱歪缠。”  他叹口气,“振华,我们是活在两个世界里的人。”  我问:“不是一直说好久没见过我小妹妹吗?要不要一起吃饭?”  “芝芝怀了孩子,我要多陪她,对不起了。”他说。  “恭喜恭喜。”我说,“你又升级了。”  他很高兴,“生个儿子,对父母也有交代。”  我看着他摇摇头。这个周士辉的思想越来越往回走,也许他是对的,社会上非有他  这种栋梁不可。  见到了苏,很自然地说起周士辉那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概念。  苏温和地微笑,不表示意见,事实上她是个极其反对生命的人,与我一样,深觉生  活中苦恼多,快乐少。  然后玫瑰来了。  她那身打扮,看了简直会眼睛痛——深紫与墨绿大花裙子,玫瑰红上身,一件鹅黄  小外套。  我忙不迭摇头表示抗拒,玫瑰耸着小鼻子坐下,拨拨左耳的独只蛇型金属耳环。  苏向我解释,“是这样的,画报里的模特儿都如此打扮。”  我低声说:“她还是个学生,她并不活在画报里。”  苏说:“我认为她非常漂亮。”  “她自寻烦恼,母亲不会放过她。”我说,“你瞧,不止我一个人认为她怪,其他  人也盯着她看。”  玫瑰仰起头,精致的下巴抬一抬,“他们朝我看,是因为我的美貌。”  “美貌不能成为一项事业,除非你打算以后靠出卖色相过日子。”我凶霸霸地说。  苏笑。  我再加一句:“一个女孩子不能老以为她自己长得美,并引以自傲。”  玫瑰说:“你看大哥,一副要打架的样子。”她自顾自大笑起来。  苏的耐力恁地好,她说:“玫瑰,看我送你的礼物。”  玫瑰说:“哦,还有礼物呢,我以为一并是两只红鸡蛋。”她拆开盒子。  苏送的是一条碎钻手镯。“太名贵了。”我说道。  玫瑰却高兴得不得了,连忙求苏替她把手镯戴上,又拥吻苏。  我白她一眼:“益发像棵活动圣诞树,就欠脑袋挂灯泡。”  “你不懂得欣赏。”玫瑰抗议。  “我不懂?你别以为我七老八十,追不上潮流,穿衣服哗众取宠代表幼稚,将来你  趣味转高了,自然明白。”  “算了,你又送我什么过生日?”勒索似口吻。  “两巴掌。”  玫瑰吐舌头。  苏笑:“可以%,你哥哥送你一只戒指,与这手镯一套。”  我说:“戒指是叫你戒之,戒嚣张浮躁。”  玫瑰笑:“是,拿来呀。”  我伸手进口袋,“咦,漏在写字楼里了。”  “真冒失,”苏笑说,“吃完饭回去拿。”  我把车停在办公室楼下,叫她们等我三分钟。  士辉还在桌前苦干,也没开亮大灯。  我说:“不是说回去陪芝芝?”  他抬起头,本想与我打招呼,可是忽然呆住,吃惊地看着我身后。  我笑着说:“见了鬼?”转头看见玫瑰站在门口。  玫瑰说:“大哥,我决定不跟你们了,把礼物给我,我好去看电影。”她在暗地里  伸出手。  “你这家伙,”我说,“我与苏两个特地请了假陪你过生日,你却来黄牛我们。”  “我知道你们对我好就行了。”她搂着我脖子凑前来吻我。  “罢哟罢哟,”我嚷,“快滚快滚,粘乎乎的嘴巴,不知擦了什么东西。”  玫瑰笑,做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接过盒子就走,一阵风似的去了。  “唉——”我摊摊手。  半晌,周士辉以魂不守舍的声音问:“振华,那是谁?”  “那是我小妹,”我诧异,“你忘了?”  “小黄玫瑰。”他惊问。  “是。”  “但,但当初我看见她的时候,她还是一团肉!”  “是,”我说,“她现在是成长的害虫了,”我嘴里发出嗡嗡声,“蝗虫,OUR RO  YAL PAIN IN THE ASS。此刻我们家里随时要打仗,更年期的母亲大战青春期的小妹——  我要走了,苏在楼下等我。”  我匆匆下楼。  我从未想到这次事情的后果。  周士辉整个人变了。  周士辉显得这样仿惶无依,烟不离手,在我房间里踱进踱出,像是有很多话要说,  又像无法开口。  我问他:“周士辉,是否跟太太吵架?”  “没有的事。”他否认。  “钱银周转不灵?”我又问。  “怎么会!”  “是什么事?你看上去真的不对劲。”  “失眠。”他吐出两个字。  “啊?为什么?工作过劳?”  “不是。”  我耸耸肩,“那么算无名肿毒。”  那夜我留在办公室看一份文件,周士辉进来坐在沙发上,用手托着头,他看上去憔  悴万分。  我起身锁抽屉,预备下班。  “振华。”  “什么?”  “振华,我有话跟你说。”  “请说。”  “振华,你不准取笑我,你要听我把话说完。”  我放下文件,端张椅子,坐在他对面,“我的耳朵在这里。”  “振华——”他握紧双手,脸色苍白。  我非常同情他,“你慢慢说,你遭遇到什么难事?”  “你会不会同情我?”他说。  “我还不知道,士辉,先把事情告诉我,即使你已把公司卖给了我们的敌人,我也  不会杀你。”  “振华,别说笑了。”他苦涩地说。  我沉默地等待他整理句子。  他再一次开口,“振华,我恋爱了。”他将脸埋在手中。  我立刻站起来,“啊,上帝。”我掩住嘴。  “救救我,振华。”他呜咽地说。  我喃喃地说:“你这个倒霉蛋,你这个可怜的人,叫我怎么帮你呢,这种事怎么会  发生在你身上的?若早来一两年,倒也好了,索性迟来二十年,倒也不妨,但现在——  现在你快要做父亲了,士辉,世人是不会原谅你的,而你又偏偏那么在乎世人想些什么。”  士辉自喉咙发了一串混浊的声音。  我踱来踱去。  “是不是?”我说,“我叫你等的,我告诉你世上确实有爱情这回事,你们不信,  你认为只要不讨厌那个女子,她就可以与你白头偕老,你这人!”  “别骂我,振华。”  “对不起。”我低声说。  我去倒了两杯过滤水,递一杯给士辉,一杯自己一口气喝见底。  “芝芝知道了没有?”我问。  他摇摇头。  我说:“或许你可以当是逢场作戏?我觉得你可以做得到,那么芝芝与孩子不会受  到伤害。”  “不,”他说,“我爱上了这个女孩子,我爱她不渝,我愿意为她离婚,我不能骗  她,宁死也不愿骗她。”  “这是如何发生的?”我问,“短短的几个月,士辉,你肯定这不是一种假象?”  “绝不。”他仰起头,像一个被判了死刑的囚犯。  “不可能,士辉,你的生命中完全没有废话,你一向是个说一是一,说二是二的家  伙,你怎么可能爱到这种万劫不复的程度?”  “事实摆在眼前,振华,我打算今天晚上回家跟芝芝提出分居的要求,如果她要杀  了我,我让她杀,可是我必需去追求这个女孩子。”  我瞠目结舌,“你是说,你还没到手?你放弃现有的美满家庭,牺牲妻儿的幸福,  去追求一段缥缈的爱情?”我怪叫起来,“士辉,你疯了,你完全疯了!”  “我知道,我知道,但我无法控制自己。”  “这个女妖是谁?”我问,“告诉我。”我怒愤填胸。  “振华,振华,她是你的小妹玫瑰。”士辉说。  我如五雷轰顶,惨叫起来,“不可能!不可能!士辉,你胡说,你胡说!”我一生  从来没有叫得那么凄厉,像看见了无常鬼似的。  这件事是真的。  周士辉爱上了黄玫瑰。  周士辉已经疯掉了。  回到家里,已经半夜,我整个人如热锅上的蚂蚁,碰巧老妈尚没有睡,咳嗽着替我  盛宵夜出来,使我更加难堪。  老妈坐在书房里,忽然与我攀谈起来,她说:“苏小姐胜在高贵,虽然带点冷傲,  怎么都强过那些骨头轻的小飞女,振华,这是你的福气,能够结婚,快快办妥喜事,别  叫我担心。”  我略觉不安,“妈,你怎么了?无缘无故说这种话。”  她说:“振华,人能够活多久呢?数十载寒暑,晃眼而过,也许你觉得我将玫瑰管  得太严,实在是为她好,她始终是我心头一块大石,性格控制命运,以她那个脾气,将  来苦头吃不尽。”  “吉人天相。”我苦笑。  她看着我说:“你要照顾她,振华。”  “那还用说吗?”我握住母亲的手。  “你要记住我这话。”她说,“她是你唯一的小妹。茫茫人海,你俩同时托世在一  个母亲的怀中,也是个缘分,你要照顾她。”  “是。”  “我去睡了。”她拉拉外套。  我独个儿坐在书房良久。  母亲若没有对我说这番话,我对玫瑰一定先炸了起来,现在我叹完气再叹气,决定  另外想一条计策。  我留张条子在玫瑰房间才上床。  第二天一早,她来推醒我。  “大哥,找我?”她已经穿好了校服。  “玫瑰,打电话到学校请假,我有话跟你说。”我一边起床一边说道。  “什么话要说那么久?”她眨眨眼睛。  “很重要。”  她看着我洗脸刷牙,大概也发觉我很沉重,于是找同学代她告假。  我拿着咖啡与她在书房坐下,锁上门。  “玫瑰,大哥一向待你好,是不是?”  “别采取怀柔政策了,大哥,什么事?”  “不要再见周士辉这个人。”  “为什么?”她反问道。  “周士辉是有老婆的人,他妻子现在怀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来追你是错,  你犯不着陪他错,你想想,如果人家周太太知道了这件事,会有多伤心?”  玫瑰非常不耐烦,“那是他家的事。”  “你要答应我不再见这个人。”  “大哥,我可没有主动去找过周士辉,他要跑了来在校门口等我,我可没法了。”  我说:“可是他约你,你可以不接受?”  “为什么?”玫瑰反问,“他是一个有趣的人,我有交朋友的自由。”  “你连这件事都不肯答应大哥?”我怒问。  “我看不清其中的道理,大哥——有老婆就不能认识异性朋友?”  我尽量控制脾气,“玫瑰,即使你不答应,我也要阻止这件事。”  玫瑰忽然哈哈大笑,“你是为我好,是不是?这句话在粤语片中时常听得到。”  我沉默,为她的轻佻难受。  过了一会儿我问她:“这就是你对大哥的态度?”  “不,不,”她说,“大哥,我知道你对我好——”  “原来你是知道的?”我既气愤又伤心。  “大哥,你要我怎么样?大哥别生气。”她又来哄我,“我都依你。”  “你是一只魔鬼,玫瑰,别说大哥没警告过你,玩火者终究被火焚,”我痛心地诅  咒她,“你才十六岁,以后日子长着,你走着瞧。”  “这件事真对你这么重要?”玫瑰问。  “不是对我重要,而是对周士辉夫妇很重要,你何必把一时的任性建筑在别人下半  生的痛苦上头。”  “但这件事不是我的错,”玫瑰说,“我不是破坏他们家庭的罪人,远在周士辉的  眼光落在我身上之时,他们的婚姻已经破裂,即使周士辉以后若无其事地活下去,他们  的婚姻也名存实亡。”  我用拳头敲着桌子:“玫瑰,很多人不是这样子想的,这个世界不是这样的,如果  你坚持不见周士辉,他会回到妻子身边——”  “他的妻子还会要他?”玫瑰睁大圆眼睛。  “玫瑰,那个可怜的女人并无别的选择。”  “天啊,”她嘲讽地说,“这个世界比我想像中更为破烂绝望,简直千疮百孔。”  我的手都颤抖了,恨不得扑过去掴她一巴掌,她若是真的年幼无知,倒也好了,偏  偏她又懂得太多,她完全把握了她的原始本领,将周士辉玩弄在股掌之上,像猫玩老鼠。  我终于将头转过一边,我听见我自己说:“玫瑰,我并不认识你,你不再是我的小  妹,作为一个大哥,我完全失败,我亏欠父母。”我心灰意冷。  我站起来离开书房。  “大哥——”玫瑰追上来。  “让开!”我厌恶地推开她。  那日我没有上班,下午在苏更生的公寓里诉苦。  天又下雨了,她住的老房子又深又暗,并没有开灯,高高的天花板垂着小盏的水晶  灯,随风偶尔叮叮作响,宽阔的露台上种着大张大张的芭蕉叶,红木茶几上有一大束姜  花,幽幽的香味占据了我的心。  在她那里诉苦是最理想不过的,最实际的苦恼也变得缥缈无稽,活着是活着,生命  还是舒畅美丽平和的。我爱上苏更生,因为她也给我同样的感觉。  她当下说:“玫瑰还年轻,少女最经不得有人为她家破人亡,她的魅力一旦受到证  实,乐不可支,她怎么会听你的?”  “叫我以后怎么见周关芝芝?”我软弱地问,“我可不担这种关系,我要搬出来住。”  “住到什么地方去?”苏说。  我做个饿虎擒羊的姿势,说:“住在你这里来。”  “原谅玫瑰。”  “她是个烂苹果,周士辉如果一定要陪一个十六岁的小女孩子玩,那他罪有应得。”  我挥挥手,“算我对不起母亲,我不能照顾她。”  我真的搬了出来往,但没有搬到苏更生的公寓,我不赞成同居,这是男女关系中最  坏最弱的一环。  我选了一层精致的平房,一不做二不休,把开业以来所赚的钱全部放了进来。我终  于是要娶苏更生的,现在选定新居,也不算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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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仍然这么美丽,精致尖削的下巴一点不肯变形,眼角的细纹不外是种风情,她是夏天那朵最后的深色的玫瑰,眼看要凋零了,花瓣中却开出深黄的花蕊……  女人对自己如果不狠心,男人对她们就会狠心。  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别外一些人。  生命只要好,不要长。能够在有生之年找到你所爱的人,而你所爱的人也爱你,  实已胜过人间无数的人了。  失去的东西,其实从来未曾真正地属于你,也不必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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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很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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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重新燃起了我对爱情的期待,同时又给我带来太多疑问。“盲目不羁、惊心动魄”的,是爱情,“遇到一个条件略高的对对手后苦苦追求一番”,在适时结婚生子的,却不叫恋爱?细细想来,说的好像也不过分,可以认同,爱情只有少数幸运的人能够遇到,大多人的“爱情”其实只是“感情”,是日久培养出来的。可这样想未免太消极。如果爱情是激烈的,无药可救的,都像这本书里发生在玫瑰身上那样的,那这样的爱情不是只属于俊男美女吗,因为外貌而被吸引、一见钟情不可自拔?非器宇不凡、美若天仙万里挑一的男女,靠着时间和性磨合出来的感情,就通通不是爱情?那爱情,究竟是什么?


   《玫瑰的故事》应该是亦舒数百部作品中字数和复杂程度都名列前茅的一部,并不是难懂,而是有各种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爱情。难怪倪匡说是“情爱宝鉴”。一本包罗万象的书,每个人都能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影子,自己的爱情故事。
   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也许是亦舒在第三部中,一句“她是一朵玫瑰,内心却是一棵树”充满了“我来告诉你什么样的两个情人能白头偕老”的架势。


  玫瑰如其名,花一样的女子。当然,仅指容貌。她本人,我倒更喜欢将其形容为蝴蝶。蝴蝶绚丽多彩,穿梭于璀璨花丛中,然而其本身却是色盲。
  玫瑰难得,一来她敢爱敢恨,追求感性,十七岁时为爱伤过痛过,无果的爱情带给她的,是十多年的沉醉与回忆。而后来遇见家明,两情相悦,无奈天意弄人,最终这段爱情,如烟花般璀璨,伴随着家明生命的结束消逝在漆黑的夜空。然后,自始至终,玫瑰对于爱情,没有怯过,始终有一颗纯粹的干净的追求爱的心。
  玫瑰难得,二来她从不以自己如花般令众人沉醉的美貌为荣。犹如色盲的蝴蝶,并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美。而正是这种羞涩的、略缺乏自信的美,让她更加迷倒众生。
  看亦舒的小说,总让我觉得,人的一生其实很短暂,浮浮沉沉,一眨眼便好几十载。


  世上真有这种人?见之一面,而误终生?我认为这不是天使,而是魔鬼。
  情爱是什么?那么痛苦,便姑且不用唤作是爱。
  爱是恩典 是救赎。为情伤者,不值一提。
  玫瑰只不过是情爱的化身,是一切幻想的化身,是世间的执念。
  书中的人物非富且贵,小资的情调,都市的情调处处皆是,富贵之气直逼人,我更加喜欢太初和棠华,因为真实。
  有学识阅历丰富家财万贯潇洒倜傥,小说毕竟只是小说。
  


  美丽的女人命途总是多舛的;玫瑰并没用刻意去炫耀他的美丽,招蜂引蝶前来,反而是很低调,好像并不知道自己有多美丽一样。但,这依然阻挡不了多少优秀子弟前来赴汤蹈火,为她消得人憔悴。在她18岁时她碰到了庄,自此她尝到了爱情的苦涩,而且为此枉费10年的最美年华。或许,她更懂爱情吧。看到那么多男人为她寝食难安,但是她并不为所动,玫瑰依然是玫瑰,她执着于自己的爱情,只与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光阴太短,何苦用于埋没自己的感情,与不相关的人浪费时间。于是,她在爱情里体验人生,如果此段结束,她将继续开始她新的人生。就像她自己所说的,她爱他们,庄之栋,薄家明,罗爵士。爱情是自私的,是不顾一切的飞蛾扑火,没有人去苛责玫瑰的美丽,反而都被她的美丽所折服。男人爱她也罢了,连女人也觉得她美丽,可见这是女人中的极品。
  书中最让我难过的话是:我们和某些人恋爱,却又和别的一些人结婚。和同一个人恋爱,结婚,到白头偕老,这么难?


  忘记看师太的哪一本书里,依稀记得那时候已经看过不少师太的书,忽有一日看到一段是说女主在梦境中见到师太书中各类的女主,其中有一个叫玫瑰,于是我便觉得自己沧海遗珠,居然没有看过那个叫玫瑰的女子的故事,拖拖拉拉了一阵,最近才算真正看完了。
  
  这本书最大的特色,大抵是分了4个角度,从4个不同的人来描写玫瑰。她的哥哥黄振华,爱慕她一生的溥家敏,未来女婿周,继子罗震中。
  
  看的时候总想到一句话:一见杨过误终生。
  书中的男子,一见玫瑰,就改写了一生。
  
  其实一开始,我并不喜欢少女的玫瑰。
  
  千金小姐,又是美丽少女的骄纵显露无疑,一直到她遇到庄,她爱他,他们在书房拥抱跳舞,可是转身,他还是娶了别人。她必然是受了伤,绝望之际,对自己失去信心,于是忽然变乖,嫁了方协文,整整十年,她是玫瑰,她又不是玫瑰。
  
  十年的青春,她醒转过来,庆幸的是依然是那样一个美丽的女子,依然能让男子一见就失了精魂,譬如,溥家敏。溥家敏就像周士辉,一见玫瑰,三魂去了七魄,什么妻子,什么女朋友未婚妻,统统都顾不得了,只是若真要说起来,我还真是讨厌这个角色,我想个中理由,大多女子都能体会。
  
  玫瑰和溥家明的那一段真正是荡气回肠,或者其实这份爱情本身实在普通,只是溥家明离世,所以忽然就多添了几分感动。
  
  最后一段故事倒是有意思,忽然又把玫瑰的初恋情人庄国栋给拉了出来,也说明了一点,他那么多年,心里还是无法忘记玫瑰。看到最后,我才觉得其实这本书里,写尽了各种的爱情。
  
  少女时代,我们也曾那样骄纵的享受过被别人追求的感觉。后来,可能爱上一个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和那个人在一起。我们哭过,痛过,无奈过,绝望过,可能就此放逐自己,既然不是他,那是谁都无所谓了。
  
  然后忽然有一天,那个人回来了,不是不心酸的,不是不心动的,可是动摇之后才发现,原来早就时过境迁,想珍惜的,还是眼前人,不是曾经人。
  
  玫瑰的故事里,有许多性格迥异的女子和男子。
  
  苏更生看似淡淡的,和黄振华的爱情也是相敬如宾,可是其实这一生,她都想浓烈的爱一次,被爱一次。这似乎是不少夫妻的现状,不能说不爱,也不能说很爱。她的丈夫黄振华是个理性的人,他其实一直不懂女子为何如此无理取闹,要求被爱到天崩地裂最好,于是他也不懂为何妻子对他们的婚姻会存在不满,只是因为自己没有时间陪她看医生?只是因为自己没有表现出浓烈的爱意?
  
  PS:对于更生的上一次婚姻的那个观点,我还是不太认同,是是是,或者我还是俗气了,我还是认为不用交代到事无巨细,不用他来原谅,但是还是需要告知对方自己曾有的这段婚姻。
  
  关芝芝和咪咪的另一半,都是一生在爱着玫瑰的男子。关芝芝在初始看来并不如咪咪,她无措,到处找人做说客,哀求,咪咪却只是静静的流泪退出了,可是在人生的后半段,关芝芝离开了周,找寻自己的新幸福,咪咪却和溥家敏生儿育女,只是拥有了六个孩子,却没有拥有丈夫的心。即便到那么多年后,溥家敏一见玫瑰的女儿,也忘了咪咪和孩子。
  
  太初应该是最贴近新一代的女性了,只是我对她倒是无感,印象最深的还是她叫小玫瑰。
  
  
  
  
  


  亦舒制造的人物里,我最爱玫瑰。爱她的单纯,却洞悉人心;爱她的每一段爱情,激情澎湃;也爱她的每一段情,让中年危机的男人重定生活方向,让爱慕他的人有和她发展友谊的机会。
  玫瑰,美好的不像真实的存在。可是在亦舒的故事里,她确是被描写得极其完整的一个人,从少女时代到半百夫人,连自己的女儿故事都连带出来,只为把她的生活叙述地更真实。
  也只有玫瑰,让我充满勇气地相信爱情。
  
  


  毛路有篇文章,《底气》。讲她的一个女性朋友,这位女孩子相貌、身材、家境都普普通通,遇到一个相比而言各方面条件比自己好很多的男孩子,两人临近结婚的时候分手了。于是很多朋友像是早已预料到般,说她确是配不上优秀的他,后来听说分手是女方提出后,大家非常纳罕,按理说,她能遇到这样一个好对象,应该再珍惜不过。
  她后来跟毛路说,她感觉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他的妻子,只不过,他遇到的是她,而不是别人。
  《玫瑰的故事》里,黄振生的合伙人周士辉为黄玫瑰抛家弃子,所有的人都骂黄玫瑰,觉得错在于这个十六岁的少女。但是苏更生说:“她不过是周士辉逃避现实的借口!”黄玫瑰说:“周士辉这个人多可怕,他根本对妻子没有真感情,结婚生子对他来说,根本就是一种形式,人生必经过程。突然有一天他发现这种生活形式不适合他,他无法一辈子对牢着一个乏味的女人,就借我的名来逃避。”黄振生:“我觉得士辉是爱你的。”“他最爱他自己,见到我之后,他觉得关芝芝再配他不起。”
  
  “外面开始响起音乐声,玫瑰的客人陆续地来到,派对很快就会热闹起来,这里容不下周士辉,这里没有人记得周士辉,但士辉远在一万里路外,心中只有玫瑰。”能说什么呢?叫人放不下的永远是被伤心的一方。恋爱总是这般不平等,根本毫无道理可言,你为他伤透心,妻离子散,她这边尽情狂欢,早已不记得你的姓名。谈恋爱跟所有的事一样,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伊们还是不要轻易付出一颗心的好。
  
  “男人穿白最矫情,一种幼稚的炫耀,成熟的男人多数已返璞归真,不必靠一套白西装吸引注意力。而女人,女人穿白色衣服却刚相反,像更生,永远不穿别的颜色,她已经炉火纯青了。”
  呵呵,任谁都对外貌第一关注,师太也不例外,第一眼就是往后印象的基础,说腹有诗书气自华那是后话了,若你衣饰不合时宜,估计也不再有时间和机会展示高贵的灵魂了。行走江湖,还不及你下开尊口,服饰已替你先行打了招呼。
  
  “女人!”“呵,女人!”亦舒的文章中很多次都出现这样的对话,有时是两人对话中男人说出口的,有时是女人自己说出口的,也有文字部分单独拿出来当作一段,并且后面必加一个感叹号,这在她犀利言辞下却大多数仅仅使用逗号,句号的习惯来看,确实令人回味。亦舒最了解女人的虚荣,弱点,所以她让读者有共鸣;但是很多时候你又能感受到她对女性发自内心的怜悯,这种怜悯带着同为女性的悲哀和无奈;有些作品中借男性口吻,甚至对女性有种轻蔑和看不起。
  
  “虽然不喜欢庄国栋,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品味极高的男人,衣着打扮仪态都无懈可击,不讲一句废话,所有的话中都有骨头,是个极其不好应付的家伙,喜怒哀乐深藏不露,他心里想些什么,根本没人晓得。”
  
  残酷的现实世界,需要温暖的童话故事。
  
  有时,她也替女性说话,带着点或独立或大女人的口吻。
   我终于开口问:“你以前结过婚。”
  
    “是。”
  
    “多久之前的事?”
  
    “十年前。”
  
    “为什么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
  
    她不响。
  
    “你知道我会原谅你,”我提高了声音,“你知道即使你结过婚,我也会原谅你。”
  
    她站起来对我说:“我有什么事要你原谅的?我有什么对你不起,要你原谅?每个人都有过去,这过去也是我的一部分,如果你觉得不满——太不幸了,你大可以另觅淑女,可是我为什么要你原谅我?你的思想混乱得很——女朋友不是处女身,要经过你伟大的谅解才能继续做人,女朋友结过婚,也得让你开庭审判过——你以为你是谁?你未免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太庞大了!”
  
  “可是,”我问,“可是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因为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十三岁那年摔跤断了腿,也一直没跟你说过……”
  
    “我是一个独立的成年人,我不是你小女儿,什么事都跟你说,获得你的了解与应允。”更生说。
  
    “你曾经结婚,是一件大事,作为你的丈夫,我有权知道。”
  
    “每个人心中都有若干秘密,你何必太过分?”
  
  
  她像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始说,我打量着她,她戴着适量的首饰,高贵、大方、华丽,脸上的化妆恰到好处,充分显示了成熟女性的魅力。她的姿态充满信心,难怪我没有把她认出来,我相信即使是周土辉,也不能够指出这位女士便是那个彷徨痛苦失措的小妇人。
  
  关芝芝完全变了另外一个人,她已经把周士辉搁在脑后,就因为她心中不再有这个人,所以她毫不介意地提起他的名字,自然平和地。
  
  ,“我想如果不是婚姻失败,关芝芝永远不会有今天这么出色,她的风度上佳,谈吐优雅,所以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更生沉思了一会儿,她说:“女人是很痴心的,女人若非碰到不得已的事,不会向事业发展。”
  
  几句话道尽一个女人从失婚到振作的全部过程。语言简练,却交代的清清楚楚,至于过程,呀,过程的艰难痛楚,夜半时分的伤痛无依,谁在乎呢?
  
  他说:“永远衣衫不整,穿那种样子暧昧的衬衫。人家领子流行大呢,他穿小领子,人家时兴小领子,他的领子忽然又大了起来,真恐怖。”黄振华自己的打扮是一等一的了,因此说到这里,忍不住紧紧皱住眉头,“裤子有点喇叭,皮鞋有点高跟,总言之,说不出的别扭,跟了玫瑰十年,连这点门道都没学会,真是一项奇迹,我衷心佩服他居然还照活不误。”
  真是刻薄啊。
  
  他非常英俊,头发有七成白,但看上去反添一种威严,身材保养得极佳,显然是经常运动的结果。他精力充沛,热情好客。
  他真是一流的外交交际人材,风趣得恰到好处,谈笑风生,对任何事都了如指掌,如财经、政治、艺术、各地名胜,什么白兰地最醇,哪种唱机最原声,游艇多大最适宜,诸如此类。
  黄太太真是风流人物,长长的头发挽一个低髻,耳上配精致的钻饰,脸上的化妆浓淡得宜,态度温柔可亲。
  这个女孩子的性格,掷地有金石之声。
  
  老庄取出证明文件,取过了信,迫不及待地要拆开来,这时我看到一个中年人步入编辑室,他长得方头大耳,神态威武,面容好不熟悉——
  
    我推一推老庄“喂,你天天看射雕英雄传,你瞧,这位先生像不像金庸?可能是你的偶像呢,还不上去打个招呼请他签名?”
  
  哈哈,亦舒真是幽默,把金庸、蔡澜都写进去充当路人甲和路人乙了。
  
  亲嘴这回事,真不明白何以他们好此不疲,不过是皮肤碰皮肤,发出一阵响亮的怪声音,可是他们啜啜啜,过瘾得很,只我与老庄坐在那里面面相觑。
  
  师太骨子里是保守的,所有她虽是言情小说高手,但从不写情欲类的情节,也不喜欢西化的习惯与风俗,她从不将自己喜欢的女主角安排给外国男人,她总骂外国女人身上有股骚气,外国男人是浑身臭味,她热爱香港,在懂得香港的好处和坏处,看尽国外的悠游和自在之后,还这样热爱,实属真情。
  
  “这一位跟一般女子一样,也爱打扮,爱享受,不过表现得含蓄点。她也喜欢在事业上大施拳脚,占一席位置,出风头,轧热闹,精明中又脱不了女人的傻气,她的聪明伶俐是很浮面的。一方面作有气质状,另一方面又斤斤计较对方的家底身世……但我们到底是活在现实的世界中,她仍不失是一个可爱的女郎。”
  现在的女人,一有机会便蠢蠢欲动,与男人争地位,事事要平等,男人是不准娶妾侍了,可是你让她拿出一半的家用来减轻男人的负担,她又不肯,你不给她做事呢,她又没安全感,处处要表示她有生产能力,生产价值,家里面婢仆如云是一件事,她拼死命要坐写字楼做妇女界先锋,非搞得丈夫要汤没汤、要水没水不显得她重要。
   多么闷的一个女人。
   俗死人,丝毫没有灵魂,活着就是为摆一个时髦的款。她太清楚她自己的优点在什么地方,拼命炫耀,以致失去一切优点。
  
  


   明知道有女友的家敏喜欢她,还故意撩拨,说什么想他,还邀他吃饭。知道他女友离开,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女朋友那里呢,解释一下也就完了。玫瑰不会爱上家敏,却勾引他,玩弄他。
  没看出来家明优秀在哪儿。一味叫家敏结婚,这会儿倒不真性情了,呵呵。还有,最经不起推敲的情节是:玫瑰遇到家明那段。既然当时并非远古时代,玫瑰因为书房被拆又那样着急,为什么不打电话问家敏呢?反而舍近求远。这么折腾在道儿上的工夫,书房岂不全被拆烂了?就算玫瑰下令不要工人拆,又为何亲自去找家敏?且不说她是怎么知道他的家里地址的,难道她不先打电话问问,万一家敏没在家呢?所以说,玫瑰绝对不是什么好货。因为且看原文。玫瑰找上门,没穿胸罩,穿着拖鞋,呵呵,好吧,这是急的,名士风范(既然这么急,为神马不打电话!总比打听地址方便吧!!),她对家敏说书房被拆啦!家敏一句话,说只是挪了墙,要她别紧张。再看玫瑰,立刻就释然了,拍胸口:吓坏我了。我看到这里就想:假如家敏家里没有别人,玫瑰也没有听到琴声,那么故事进行到这里,这对男女会做什么呢?正事儿已经解决啦!一句话嘛,玫瑰释然啦!书房没动啊!那总不能就两句话说完,玫瑰回家,家敏把门一关吧!你觉得家敏会这么做吗?俩人总得唠几句吧?总得送吧?呵呵。所以,玫瑰尽管很美,但她的人品却为我所不齿,让我看低。她明知道自己美,明知道家敏喜欢她,却不懂避嫌,反而勾引他。毫无道德底线,反正我是不会对一个有女友的男人那样的。言语暧昧,又处处以示磊落真性情,真是虚伪。
  玫瑰的人物也不真实,而且很悲哀。她既没有灵魂,只有一张美丽的面庞。可惜,一见钟情之下,为她美貌神魂颠倒的男人,层次又有多高?呵呵,怕是追腥逐膻的浪荡之徒,轻浮已极。更何况,这样的女人存在的可能性又有多少?青霞那样美,秦汉也最终还是蹉跎她十几年,为她神魂颠倒,却未失去理智,还是没有娶她。青霞的容貌已甄神品,何况一区区玫瑰乎?


  看完玫瑰的故事,玫瑰对待感情的方式,我不敢苟同。但我很欣赏她在与方协文的婚姻中作出的选择,不依赖男人生存,独身一人也可以活出精彩。现在有的女性,遇到婚姻的不幸,如丈夫出轨,为了孩子,勉为其难抱残守缺,选择容忍,以为自己的大度会换得浪子回头。不料他食髓知味,重蹈覆辙,可怜的女人用膝盖拭泪,斗小三夺夫,到头来丈夫非旦没有迷途知返,反而金屋藏娇,生下野种后连原来的孩子都不顾了。是没有离婚,看起来似乎还是一个完整的家庭,但是每天女人以泪洗面,家嘈屋闭,逢年过节都因男人不归家而不团圆,孩子一年到头见不到父亲一面。(以上所述乃属实事。)请问,这种所谓的完整家庭还有什么意义?在这样的环境下,孩子身心怎么可能健康成长?空有一个完整家庭的外壳,不如离婚算了。不提离婚,很大程度缘于女人精神和经济都不独立,只能寄望那个薄情郎了。


  读完整本书,说不上大彻大悟,也说不上深有体会,也许是我太少不更经,思想肤浅,无法理解师太所要传递的思想。
  只能说,读完之后,唯一的感觉就是:男人,真是世上最可怕的视觉动物。我想,如果世界上每一个男人心里都住着一个黄玫瑰,那么,让我们这些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女人情何以堪!


   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百度百科里在介绍亦舒的代表作时,会写《喜宝》、《玫瑰的故事》等了,亦舒先生有那么那多作品的。
   如果在我周围能够有一个玫瑰,我绝对不能幸免会对她一见钟情的,从玫瑰的身上,我认同了一个以前我一直不认同的观点。以前我总认为,女人的外表固然是重要,可是不深入交流是不可能理解到一个人的内涵,说不定(通常就是)一个外貌美丽的人,其实仅仅是徒有其表而已,可是玫瑰诠释出,一个人是否有内涵,单从外表就能看出,那是一种天生丽质,从骨子里透出公主气质,就算最俗的庸人也能体味出。
   爱情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当然,这个我早懂了,只是品读完《玫瑰的故事》后我才有了明悟,“爱情”就像道家所宣扬的“道”一样,根本不能用言语描绘的,也不是一个人所能明白了,如果谁说已经明白了什么是“爱情”,那么其人必不懂“爱情”!
   不过世事复杂,爱情亦是如此,会经历种种遗憾,比如,一个人会爱一个不爱他(她)的人,再比如,爱的是一个人,结婚生子的却是另一人,而世人大多如此。以前我认为自己是懂爱情的,后来渐渐觉得自己不懂了,现在看完《玫瑰的故事》,我完全不懂爱情了,连婚姻也不懂了!
   从这本书,我体会了很多,感触也很多,想写的也很多,可是我却真不知怎么写!


   最近一直在看亦舒的小说,严格说来是讲的情爱,但并不止于言情。言情会让人越看越傻,痴狂的停留在唇齿之间的你情我爱,但亦舒不是,笔尖刻薄现实,教你认清现实,直面成长。
  
   世间精致到极致的女人有两种:一种如黄玫瑰,拥有动人心魄的美而不自知,一生为爱而生,永远纯真如少女,一举一动令人魂牵梦萦,天生红颜尤物,美到不可方物,即使女人也都嫉妒不得,佩服地称其为美人儿;另一种则是喜宝,虽无惊世骇俗的容貌,但聪明伶俐,性格干练的如同男人,洞察人心,却又简单真诚,自有种说不出的魅力与动人。
  
   玫瑰这样的女人终其一生就应该来爱,来被人疼,她柔弱的甚至不相信自己的美丽,她就该被人呵护宠着,养在温室里,日夜被爱的阳光普照,热烈的度过一生。喜宝比起玫瑰,多了很多现实的无奈与选择,也更精明,更像生活中能见到的普通女人。
  
   这几本书看的我唏嘘不已。小说里不乏长相上等,人品上等,知书达理,持家事业两不误的女人,但这样的女人往往太过识大体太过独立,不吵不闹,从而被生活磨得像白开水一样,不温不火,基本最后都是离婚或自己男人变心的下场。
  
   自以为越来越懂生活,越来越懂爱,也越来越懂得男人女人。


  到了像我这个年纪,总是觉得尴尬。想要轰轰烈烈的爱一场,却力不从心;而平平淡淡的爱情,又觉得亏待了自己。
  玫瑰,无疑是个幸运的女子。真性情的女子,哪能都有她这样的好运气。她惊艳了岁月,每一段她都无愧她心,这是我爱她的地方。拿得起亦放得下。
  人们喜欢的是一些人,而与之结婚生子的往往是另外一些人。大部分人都不够勇敢,所以大部分人都得到这样的结局。你情我愿才叫爱情,有时候,命运捉弄,勇敢了依然没有得到,更多的是无愧吾心。
  她不计较付出,只要她爱,这是我自叹不如的地方。最开始,是爱,爱到后来开始胆怯,再后来被现实压垮。玫瑰不会,她只听从她内心的呼唤,哪怕遍体鳞伤,所以人人都爱她,因为她爱得纯粹,她爱的让你无法抗拒。
  爱情是免费的吗?是的,爱情不需要任何代价。爱你是一种自发的行为,我心甘情愿想要讨好你,只要你开心;心甘情愿委屈自己,甚至丝毫不觉的委屈。所谓的代价,当然有,只是在你面前,都无足轻重了。因为你,我甘愿牺牲,只要能跟你在一起,一切都无所谓,又何谈代价呢。
  失去的东西,其实未曾真正属于你,所以你也不必惋惜。若他是你的,早晚会回来,虽然回来的概率比较低,因为爱你怎会舍得离去呢。所以失去的,都不是自己的,你的,也许正在路上,忘记了方向。
  不知道如何去爱,玫瑰的爱炙热,不计较付出得失;苏小姐的爱温润,平平淡淡,看透了一切而不与其争。到底该如何去爱,我也不知道。


  亦舒一向不擅长篇,大都是十来万字左右,最长的当数这本《玫瑰的故事》,然而严格来说,也不算是长篇,是一部包括了四个中篇的系列。从四个人的角度分别来写同一个人,可算是别出心裁的手法。
  说是写黄玫瑰,但是黄玫瑰这个人物,也并没有塑造得如何细致丰满,倒更像是一条线索,串起其余人物事件。小说最好的还是语言,趣致诙谐,简练流畅,读起来很舒服,一口气读到底也不厌倦。
  好比苏更生和傅家敏的一段对话:
  “哦,他看中我不外是因为我比一般女郎略微精彩些,”黄太太笑,“黄振华是不能忍受2+2=4或者3+5=8这一类女人的,而我呢,我是(9A+8A-2A)+5B,于是他满意了。”
  “他自己是什么?”我笑着问。
  “他认为他自己是微积分。”
  
  不少女性作家都爱在小说中夹带诗词,琼瑶和亦舒都有这爱好,不过和琼瑶让男女主整段整段的背诵不同,亦舒是仿若无意地夹一两句,前后搭得连贯,自然流畅。
  例如:“笑中带泪,没有比这更凄惨的了,除却天边月,没人知。”
  
  不过看多了亦舒小说,会发现亦舒诗词功底并不是太强,也许是念英国文学出身的缘故。但是她用得灵活,就给人一种古文底子好的感觉。其实她经常反复使用,就好像上面那一句,在《喜宝》中也用过:
  “像一颗心碎掉,除却天边月,没人知。”
  
  亦舒还爱引英国文学,“玫瑰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但是这一朵玫瑰,像所有的玫瑰,只开了一个上午。”
  在看亦舒之前我并不知莎士比亚和巴尔扎克说过这两句话。亦舒还爱引歌词:
  “我要如何面对你,以沉默以眼泪……”
  第一次见这句话就是在《玫瑰的故事》里,很觉荡气回肠,后来亦舒实在用的太多,多到麻木了。
  
  亦舒笔下的黄玫瑰,最大特色就是美,除了美……年少时活泼气盛,一场恋爱失败看得比天还大,自我放逐十年后回归,忽然就变了一个人,成为一个天真温柔魅力无敌的女子——我总觉得黄玫瑰前后转变太过突兀,人说“判若两人”,她简直就不是同一个人。其实人再怎么转变,也应是有迹可循的。私以为这是亦舒没有处理好。
  
  亦舒应当是偏爱玫瑰的,写得她美如特洛伊的海伦,魅力无敌无人能挡——当年叫她伤心的庄国栋,后悔了整十年后又回转来求她,而这一切都因为她的超级美貌。这个立意其实并不讨巧,人长得美就有这等好处,叫我们平凡女子情何以堪——可是亦舒写来竟也不惹人厌。
  亦舒可能也觉得光是美貌这个理由有点欠缺,因此又借了庄国栋和罗震中的口来解释:“她是不同的,她心中完全没有权势、名利、物质得失,她全心全意地爱我,她心中只有我。”
  “你就算抽鸦片,她爱你也就是爱你。”
  话说,没有得失心也就罢了,这抽鸦片也要爱未免太疯狂,难道要这样才算真爱,才算可爱?
  
  庄国栋说到前女友:“劝我戒烟,笑死我,脱不了那个框框。”
  我从来不劝诫伴侣戒烟,大概也有受此影响的缘故,生怕一不小心成了亦舒嘲讽的对象……
  
  《玫瑰的故事》其实颇多雷点,癌症,假病危,订了婚的男人一看到玫瑰就都发了痴,一个抛妻弃女,一个一边结着婚一边仍然跟在玫瑰身边发花痴……当年年纪小,看的时候跟着作者思路走还不觉得,现在再看,溥家明简直就是个JP男,还不如周士辉,索性离了婚浪迹天涯也就罢了,周太太也算解脱,再嫁还嫁得不错。溥家明拖着咪咪,拖着一家几口,没有一个幸福的人,简直莫名其妙。
  但是《玫瑰的故事》还是好看的小说。亦舒到底是亦舒。天雷在她笔下都能开出花来。
  
  值得一提的是苏更生和黄振华的一段。黄振华得知苏更生有过婚史,十分震惊,“你知道我会原谅你,你知道即使你结过婚,我也会原谅你。”
  苏更生说,“我有什么事要你原谅的?我有什么对不起你的,要你原谅?你的思想混乱的很——女朋友不是处女身,要经过你伟大的谅解才能继续做人,女朋友结过婚,也得让你开庭审判过——你以为你是谁?”
  当年看的时候,觉得苏更生说得犀利干脆,几乎没击节赞叹,但是现在想来,两个人都要结婚了,却一句不提曾经的婚史,的确不是恰当的做法。结过婚毕竟算是大事, “没什么好说的”“每个人心中都有若干秘密”并算不得是理由,缺乏信任和坦诚,对一段婚姻来说不是好的开头。
  有婚史的确不需要对方原谅,但是应该告知对方。
  当然黄振华的反应的确糟糕。
  《我的前半生》中,子君说:“我以前的事……”瞿有道说:“谁关心呢。”双方反应都好过《玫瑰的故事》中这一对。
  
  《玫瑰的故事》当年也拍过电影,黄玫瑰是张曼玉,溥家明是周润发。张曼玉那时候演技不出色,美却是很美的,尤其是演十年后的黄玫瑰,穿黑色长裙,长发梳成髻,肌肤光滑紧致,圆眼睛黑白分明,厚嘟嘟的花瓣似的唇,活脱脱就是书中的黄玫瑰,明艳照人。周润发更是毋庸置疑的帅,但是也不出彩,不得不说是导演的问题。
  杨凡就是有本事把亦舒小说拍得烂俗。
  


  “你应该被绑在柴堆上活活烧死。”
  
  故事从头到尾,也只有罗震中说出了这句最诚恳最贴心的话。看到这里,我在心里大喊,终于来个明白人了!差点没扔下小说给罗震中鼓掌。
  
  亦舒理想中的黄玫瑰是怎样的呢,无懈可击的美丽,不容置疑的聪颖,无与伦比的显赫背景,明净如水的内心,纯粹执着的爱情立场。
  
  这样美好的姑娘,谁不喜爱呢。可是,世上没有这样的人,亦舒花了这么多精力,也写不出来。
  
  玫瑰自小美艳动人,眼角那颗小小的蓝痣,吸引着无数人,家里的电话,都是找玫瑰小姐的。佣人都见怪不怪了
  
  亦舒希望的是,玫瑰美丽的大大咧咧不拘小节,所以她总是用“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很美,这一点懵懂的样子就更衬托她的美了”这类话来形容她。
  
  但是,黄玫瑰恰恰又最爱打扮,玫瑰被夸的时候,是很谦虚的,喜欢这么说“我什么也不会,光会穿衣服了”,事实也是如此,她总是穿成一朵七彩祥云,普照着大地上每一寸男人的心。
  
  “她最懂得用怎样的美丽吸引男人(原话忘了,就是表达这个意思)。玫瑰深谙”美丽“是个独门绝技。她单纯吗,我真的没法认为她美丽的很单纯。单纯的女人,是不会如玫瑰这般美艳的。女人味也不属于单纯懵懂的女人。
  
  看到所有男人一见到玫瑰就各种茶饭不思,魂不守舍,万年老光棍也能铁树开花,有妇之夫抛弃妻子都表现成,为了爱情大义灭亲的时候,我就蛋疼的要死过去,不知道亦舒是怎么下得了这种荒唐的笔。
  
  一个周士辉中毒也就罢了。什么傅家敏,傅家明,什么庄国栋,亚里斯,什么罗震中,罗德庆,庄国栋,见到玫瑰通通一个模样。一律是呆住,然后喃喃自语,比如“宽恕我”之类,表示从前压根没爱过,表示过去的人生都白活了,表示自己苦等几十年的女神,终于出现了有木有!!再然后,就丧失一般跟着玫瑰,几个岁数基本不小于三十的大男人,还动不动就像女人一样流泪。
  
  这些不可自拔的男人里面,傅家敏和傅家明是亲兄弟。罗德庆和罗震中是父子。罗震中和庄国栋是好兄弟。还剩一个亚科斯,他是为了和玫瑰第一任窝囊老公方协文做对比的。。总而言之,,为了证明玫瑰的魅力,亦舒好狠的心、、
  
  我说上面这段的意思是,玫瑰其实只爱庄国栋和傅家明的,却和上面所有的男人扯不清。那些话语,那些动作。真伤不起。
  
  要说亦舒希望玫瑰有纯粹的爱情观,想法是真好,偏偏没写好,搞得难以自圆其说。
  
  我个人很欣赏玫瑰和傅家明的爱情,很有魄力,亦舒写的也很有张力。傅家明四十有余,遇到了玫瑰,和她度过了人生最幸福的三个月。她对庄国栋的一见钟情我也很是认同。
  
  只是,既然是这么挑剔的玫瑰,为什么要嫁给方协文呢。我知道我知道,因为受了庄国栋的打击,可是,为什么是方协文,不是亚里斯呢??
  
  话说方协文是故事里面唯一一个不帅气,还不多金的男人,也是亦舒唯一没有写方协文是怎么爱上玫瑰的,到底有没有失魂落魄,茶饭不思,不得而知,似乎方协文只是淡淡的而已,是唯一一个淡淡喜欢的男人。
  
  玫瑰既然只想要个陪伴,那为什么不能是亚里斯呢?他们几乎是同时出现的。
  
  好吧,必须承认亦舒只是想让玫瑰十年后有足够理由离婚而已。。想想那个方协文,确实没法忍。
  
  十年后,黄玫瑰离婚。然后不知道为什么,不知道为什么嫁给了罗德庆,爵士~
  
  明明那么重眼缘,重感情的玫瑰,干嘛嫁给孩子都比自己大的罗德庆,爵士呢~
  
  或许亦舒的意思是玫瑰跟着傅家明一起死去了,剩下一具躯壳。
  
  那干嘛不描写一下呢。不要说没必要,每个男人相同的眼泪都写那么清楚,这么重要的心理活动干嘛不写呢。
  
  在最后,庄国栋又出现的时候,罗德庆爵士最后不惜用自己的一把老节操把玫瑰给骗回来。。我还是忍不住想,玫瑰到底爱他什么呢?安全感吗?以至于最后在他和庄国栋之间选择的时候,她会从心底里选罗德庆。
  
  庄国栋也是极品,玫瑰十八岁的时候他不顾玫瑰死活还是和未婚妻结婚了,我那时候还觉得他作为一个的男人,算懂得责任二字。谁知道这货结婚十年也离婚了,还大言不惭的说,这十年的婚姻都是三个人在过,他,他老婆,还有意淫的黄玫瑰。
  
  我们选择一个人去爱的时候,就注定未来还会遇到更优秀的人,要么你不选择,像罗震中,傅家明那样,一直等待最好的那个来。要么选择了,就认定了,负责了,好好爱下去,没有爱,就好好过下去,都像周士辉,傅家敏,还有庄国栋那样,女朋友,老婆,小孩,亲人,盆友,都不要了,那跟禽兽还有什么区别呢。
  
  亦舒说他们都对玫瑰一见钟情,是大家伙等了半辈子的女人,还不是因为玫瑰漂亮吗。等了半辈子的女人会什么,喜欢什么,习惯什么,都只概括在一个漂亮里就够了吗?
  
  我宁愿玫瑰最后跟庄国栋毅然出走。还算她有个性。
  
  亦舒没说原因,因为她好像也说不清了。也许她写着写着,也发现这不是自己想要的玫瑰了。
  
  这个玫瑰么,还是早些烧死了吧,可以救活不少人的。
  
  
  
  


   玫瑰大抵是亦舒小说中最美的女子了。美丽而不骄傲,永远像孩子一样恣意并坚强的生活着。玫瑰的魔力,是叫女孩子也惊叹的,而男人则都认为只有自己懂得她。那句“一见君子终身误”到这里便成了“一见玫瑰终身误”,这误了终身的可能远远不止周、傅、罗三人的,这小小的黄玫瑰,无论你是在什么时期遇到她,都会被她的美丽惊艳住。我一直在想,亦舒小说中的女子都是美丽、聪明、自强而深谙世事但又不尽相同的,但这黄玫瑰,从四个男人的叙述中你又可以发现她的特别之处。她是不可替换的。
   这世上,可就只有这么一朵玫瑰。
   其实比起玫瑰,我更愿做太初。这其中缘由我也说不上来,可能是我没有玫瑰那么成熟,在16岁就看清那些爱她的人,也不会因为寂寞和他们在一起,我会像太初一样,爱了就爱了,也可能是我和太初一样是穷孩子。但最主要的是,玫瑰那么完美,那么美丽。
   这世上,可就只有那么一朵玫瑰。


这名字把我震住了


话糙理不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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