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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

王人博 编 知识产权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5  

出版社:

知识产权出版社  

作者:

王人博 编  

页数:

197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中国法制现代化历史发轫于晚清,历经民国与新中国,迄今已逾百年。这既是一个从传统到现代的法制文明演进过程,也是本土与西方两种异质文化碰撞与冲突的场域。本书对各个特定历史背景下的法律制度、思想与实践三个层面及其彼此之间的互动关系作出了细致的梳理与阐释。希望这种经由历史而获致的探讨与反思能为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提供前进的理论资源。

书籍目录

第一章晚清 第一节 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及其困境 一、中国传统法的精神 二、困境与挑战 第二节法制变革的思想积累 一、大动荡时期的“百花齐放” 二、废科举与兴新政 第三节清末立宪  一、“宪法”词义考  二、中国宪政的“第一次预演”  第四节清末修律 一、“礼法之争” 二、沈家本与清末修律 三、再论“礼法之争” 四、“新中华法系” 第五节司法改革 一、中国古代司法体系之沿革 二、作为司法改革核心的领事裁判权 三、改革所取得的几大成效第二章民初的艰难探索 第一节民初的法律思想 一、资产阶级民主派的共和国方案 二、民国初年的法治思想 第二节宪法观念与实践 一、对于宪法重要性的强调 二、关于宪法内容的纷争 三、民初行宪过程 第三节北洋时期的立法 一、北洋时期立法的指导思想 二、北洋立法的过程 三、北洋时期立法机构的变迁 第四节司法制度 一、司法主权 二、司法组织与制度建设 三、司法官的考核与培养第三章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第一节法律思想 一、礼法分离 二、法律独立 三、三民主义 第二节宪法理论与实践 ……第四章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五章改革开放年来法制现代化的成果

章节摘录

后来的一些宪法学家对其也有不错的评价,如杨幼炯在《近代中国立法史》一书中认为它是“有清一代之唯一宪法,亦我国历史上之第一次宪法也”,陈茹玄在《中国宪法史》(台湾文海出版社1985年版)中引尚秉和语:“《十九信条》深得英宪之精神,以代议机关为全国政治之中枢,苟其施行,民治之功可期,独借其出之太晚耳。倘能早十年宣布实行,清柞或因以不斩,未可知也!”第四节清末修律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六月,刘坤一、张之洞会奏,提出改革法制事宜九条。次年张之洞参与与英国的商约谈判,提出中国改革法律,英国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势的要求。在取得英国代表马凯的首肯并列人条约以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廷正式下达法律改革之诏,责成袁世凯、刘坤一、张之洞,“慎选熟悉中西律例者,保送数员来京,听候简派,开馆纂修,请旨审定颁行”,拉开了法律改革的序幕。光绪三十年成立修订法律馆,以沈家本为修订法律大臣,先后制定了《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等吸收了西方法制思想的新型法律,法治派与礼教派的大论战也随之而起。一、“礼法之争”清廷改革法律的宗旨,初期强调“参酌各国法律”,“务期中外通行”,重在取西法之长补中法之短,偏于西法之采用,颇有开明之面。等到统治危机稍有平息,其守旧的面目就又扭转回来。


编辑推荐

《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是中国法治现代化丛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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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是一个非常爱憎分明的人,上课幽默风趣,对一些事很有自己的看法。此书物美价廉,值得推荐。


如题,中国的宪政之路为何如此艰难,从此书中可见一斑。


早就听说王老师是怪才,一看书才知道,果然如此。


描述准确,观点独到


导师应该反省了!


非常一般,没有价值,可惜了王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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