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区域
1997-1-1
珠海出版社
斯蒂芬·金
王强
无
无
从king《论写作》中得知有这本书,找到了电子书(实体书一直缺货)。说实在话不喜欢中文书的封面,归类为恐怖小说也不喜欢。看完序幕就深深地喜欢上了,
1,叙事实在精彩。明确、具体,动作性很强。不管是约翰尼的出场,还是那个推销员。
2,约翰尼昏睡的四年多,写的有些“拖沓”。
3,约翰尼内心的斗争写的挺好,那个毕业晚会的大火设置的挺好,促动他去“干他应该干的事”
4,“你有更大的责任”,让我想起蜘蛛侠里也有类似的描述,“你的能力越大,你就有更大的责任”
5,最喜欢约翰尼最后实施“谋杀”的那两章的叙事——买枪,买牛公文箱,买火车票,做出租车,做大巴车,酒吧里和老板闲扯,镇会议厅实地勘探——让我联想到写肖申克救赎的那个人。
6,细节处理的也好。滑到路那侧时,看到提米从山坡上下来。约翰尼去厕所,莎拉站在窗台前,开始一段追叙。用毕业晚会的大火,促动约翰尼下定决定。镇会议厅实地勘探时遇到的摄影爱好者,后来拍摄下推销员用孩子
从小都爱英雄漫画和电影,想象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英雄,万人敬仰。但这些所谓的英雄都是暴露在聚光灯下的明星,他们的惩恶扬善,旦夕祸福,牵动着每个人的心,他们的善最终都会被理解和赞颂。
但是,约翰尼却是悲情的无名英雄,他的所做所谓很可能永远都得不到理解和原谅,在杂志报纸历史书中的评价很可能比那个加拿大杀手马尼奥塔好不到哪里去。但他确实是真正地英雄。
作者让约翰尼四年后复苏,虽获得异能却失去了爱人、朋友、正常人的生活、健康的身体以及随之而来的失去了失而复得的第二次生命,看似残忍。但相比让约翰尼暂时拥有这一切,而去做出以下的选择;1、是坚持现在所有有的一切,却要日日受到良心的谴责;2、还是放弃当下的所有,在亲人的质疑,普通人的一片讨伐中,去拯救不明真相人们的未来,让自己遗臭万年,最终还是一无所有,除了解脱。
作者放弃了后者而选择了前者,用约翰尼本来苏醒后就无法回归的正常生活和永远失去的爱,让他用命不久矣残缺的身体来承担拯救未来的重担。让他成为了孤胆无名英雄。
看完全书英雄的梦想已经动摇,即使可以承受肉体上的磨难,付出可以没有收获,但是在精神上得不到任何支持,反遭质疑和嘲讽,甚遭骂名,但却要坚持心中的道义坚持原则依然无畏的去做。能驱使这样做的也只有日后不受良心谴责的问心无愧了。看来我的境界还是只停留在聚光灯英雄里。。。。。。
原本可以和自己喜欢的好姑娘牵手,原本可以过着幸福日子,结果却因为一场车祸,昏睡了四年,醒来后不仅要面对姑娘已嫁人的现实,还要面对各种复健手术的痛苦,更要面对自己获得了通过触摸就可以看见别人看不到的秘密的能力带来的巨大改变。
也许,我们会想,有这样的能力多好。可是,当你知道有个人只要跟你握下手 ,就知道了你最想隐瞒的秘密,那么你应该会永远远远避着这个人吧。这样,你就会理解这个人的寂寞了。
假如你无意中发现某个人是个罪大恶极的人,而世人却不知道,还很崇拜很喜欢这个人,最终这个人还会走上领导人的角色。你会怎么办?他就碰到了这样的情况,他也做出了他的选择。
我其实,很不想看到最后,看到他的结局,虽然,结局比较温柔,但是我还是不忍,看到这样一个善良的人最终死去。
不似《宠物公墓》,《死亡区域》虽然没有营造出惊悚的气氛,但是带有人性的悬疑,更加打动读者。
我沉睡了多久,是否改变良多,世界上出现了我没有听过的福来尔,我可能长出了白发,又可能多了皱纹,居住的老房子拆迁,隔壁少年都读完了大学。
但我没改变的是什么呢。
我没有改变爱你,我没有改变我,我仍是我自己。
只不过世界不会因为谁停留了四年,就一起暂停,莎拉重新认识了好人结婚生子,母亲开始信仰无法理解的教派,父亲更加衰老力不从心,时间只抛下约翰尼,在第四维空间让他远远落在所有人之后。
如果命运轮转一次,再转一次,你还会继续押赌注吗。
可惜的是,对于任何一个定义在过去的问题,都没有如果可谈。
这个故事也可以投射到每一个人心底,我原本以为这样,然后却那样,到底为何改变如何改变,我不知怎么掌控,我也不想接受。可是最终还是被迫接受。
爱情也许可以深埋心底,但职责不能。即使被所有人当做异类,接受质疑、审判、祈求的目光,也无法抗拒能力带来的责任感。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其实是每一位美国英雄都懂得的道理。上帝赋予约翰尼的使命沉重又孤独,是否约翰尼自己也觉得不公,但却只能被洪流推动着接受。
看完整本书,心情压抑,心脏狂跳。如果加上瞳孔放大呼吸急促,或许就达到了斯蒂芬金最想要的效果。
不过不是在闪灵里,不是在1408里,也不是在宠物公墓里,偏偏是在这本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