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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无声处听惊雷

散木 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2-12  

出版社:

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作者:

散木  

页数:

529  

Tag标签:

无  

前言

  一本书写完,照规矩是要写一篇序言或后记的,不知怎的,我竟然没有写。那原因可能是仓促,或者是感到写这书的想法已经披露、穿插在书中了,也就没有必要去重复笔墨,因为那样读者会嫌你唠叨。所以,一直到终校时责任编辑询请加写后记,这才一细想:还是有篇后记为好,因为:你可以借此告诉读者此书的缘起、你在写这书时的心得或遗憾,当然,还有最不应该忘记的——你在写这书时应该感谢的友人,这不是虚应故事,没有他们的支持和鼓励,就不会有你的这个“孩子”。  那是多少年以前的事了。当鲁迅在国民党厉行文化统制时,经常涌上他心头的,竟是强烈的“重写历史”的欲望,所谓“中国学问,待从新整理者甚多,即如历史,就该另编一部。古人告诉我们唐如何盛,明如何佳,其实唐室大有胡气,明则无赖儿郎,此种物件,都须褫其华衮,示人本相,庶青年不再乌烟瘴气莫名其妙。其他如社会史,艺术史,赌博史,娼妓史,文祸史……都未有人著手”(1933年6月18曰致曹聚仁信)。这封信中,他提出了编写一部序》)。这些滚烫的话语在我的鲁迅阅读史上是早有印记的,特别是自己以历史为专业后,鲁迅的遗憾也成了自己的一种遥遥的暇想。而经历过另一种形式的文网、跋涉过那不堪回首的文化沙漠的“愤青”经历之后。这种遥想愈加变得强烈,但要把它 变成现实还需要有自己的努力,当然,还要有机会。  百花洲文艺出版社曾有一套《鲁迅研究新论》丛书的选题。编辑曾有意请上海的倪墨炎先生撰写其中的“鲁迅与文网”一题。应该说,倪先生是非常恰当的人选,他已经有《现代文坛灾祸录》等研究的成果,而他又熟悉和能够接触到许多常人难以窥见的史料。但倪先生文事繁忙,不暇及此,于是曾与我有过愉快合作的江西教育出版社刘景琳先生举荐我来写这部书,又承 蒙百花洲文艺出版社接纳,这样,我的一个夙愿就有机会实现 了。然而,一如鲁迅曾估计过的,历代文字狱、文网之类,我们还 缺乏深入的研究,即使它的史料收藏和揭载,亦不尽如人意,这 难免限制了我们的研究视野和水平。就说作为显学的鲁迅研究 (所谓“鲁学”)吧,人们曾亟叹已有“过度阐释”之嫌,可是仍然 缺乏必要的和基础性的资料、史料的搜集、整理和研究,如传说中鲁迅曾遭受过的国民党浙江省党部的“通缉”,我们迄今尚不能提供出有力的证据。去年

内容概要

  当鲁迅在国民党历行文化统制时,提出了编写一部《中国文祸史》,特别是他在身陷国民党荆天棘地般的文网中并与之苦斗时;本书所涉及的主题在经历过那不堪回首的文化沙漠的“愤青”经历之后,更有其特殊的意义。

作者简介

散木,本名郭汾阳,山西人,1956年出生。毕业于山西大学历史系,现在浙江大学法学院任教。此前著有《鲁迅与山西》、《报馆旧踪》、《书局旧踪》、《女界旧踪》等(其中部分系与合作),散篇多见于《鲁迅研究月刊》、《博览群书》、《书屋》、《文史精华 》等刊。

书籍目录

一 国民党文网中不屈的鲁迅 鲁迅早年对文网的间接经验——《越铎日报》和它的消亡——北国严冬:《新青年》和鲁迅北京时期的和家报刊——南方的血色黄昏:厦门、香港、广州——海上风云二 文网下的中国出版界和鲁迅 人类历史上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和鲁迅所生活的中国——荆天棘地中的中国出版界——国民党“文化围剿”下的上海出版界——搏杀和苦斗中的鲁迅——鲁迅和上海几家书店——笑看失去威风的破文网三 鲁迅与北新书局 ——鲁迅与书局的个案分析 李小峰和新潮社以及北新书局的崛起——北新书局第一次被查封——上海“北新”——“北新”的没落四 为了内在自由的第二种外部自由 ——鲁迅和他的经济收入 自由的内部和外部——鲁迅早年和在北京从事文学运动的经济背景——一个“自由撰稿的人”五 “盗火”事业 ——鲁迅解读别国的文网和文网下鲁迅的翻译、出版 别求新声于异邦——“没有声音的民族”——邻国的文网和爱罗先珂——俄国的两种文网样板——伟大的俄国知识分子以及中俄知识分子之比较——倾心俄国文学——“盗火”者的炼狱——没有硝烟的搏杀六 苍凉回眸说禁书 ——鲁迅的借古喻今 写着中国命运的野史——越人的血脉——鲁迅从野史中看到的古代文网——鲁迅与明清文字狱——鲁迅诠释明清文字狱——借古喻今说文网——解构“性灵”的误读七 看不见的战线 ——鲁迅与国民党邮电检查的斗争 民国邮检史——鲁迅所直面的国民党邮检(广东)——鲁迅所直面的国民党邮检(上海)——鲁迅发现的“秘密”——鲁迅反抗邮检的手法——鲁迅书信的劫运八 冲破重重文网的利器——笔名 笔名的历史——鲁迅为什么要用笔名?——有文网就有笔名——鲁迅的笔名九 谣诼纷飞中的鲁迅 ——别种形式出现的文网 谣言和流言——伴随着流言和谣言的鲁迅——“京式”和“海式”的流言——谣诼如海,残阳如血——“脑炎”和“逃遁”——“卢布”和“汉奸”十 《鲁迅全集》出版前后 喁喁所望的《鲁迅全集》——“商务”为什么没有出版《鲁迅全集》?——话说鲁迅与“商务”——复社出版的《鲁迅全集》——围绕《全集》的花絮和余波十一 两个关于鲁迅与国民党文网的个案 鲁迅为什么讨嫌邵洵美?——黄萍荪与鲁迅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书摘 (2)国民党文网的法律和法规 1928年5月,国民党政府公布《著作权法》,规定凡“显违党义者”和“其他经法律规定禁止发行者”的出版物,内政部于其呈请注册时须拒绝之。此后1934年4月的《修正著作权法》中更规定:“内政部对于依法令应受审查之著作物,在未经法定审查机关审查前,不予注册。” 1929年8月,国民党政治会议通过“为保障出版自由,防止不正当出版品之流行”的《出版条例原则》,规定禁止“宣传反动思想者”、“违反国家法令者”、“败坏善良风俗者”和“妨害治安者”的出版物,甚至对儿童读物也规定不得有“教训与党义显相违背者”和“旨趣与国情不相适合者”(1931年《审查儿童文学课外读物标准》)。 1930年12月国民政府公布的《出版法》规定:出版物中不得有“意图破坏中国国民党或三民主义者”、“意图颠覆国民政府或损害中华民国利益者”(1937年公布的《出版法》还增加了“战时,或遇有变乱及其他特殊必要时,得依国民政府命令之所定,禁止可限制出版品关于政治、军事、外交或地方治安事项之登载”)等,违反者(发行人、编辑人、著作人和印刷人)将受有期徒刑和拘役、罚金等处罚;并且规定所有出版物须于发行时送呈内政部,“内容涉及党义或党务者,并应以一份寄送中央党部宣传部”。此后制定的《出版法施行细则》(1931年10 月公布)更规定了“有关党义党务事项之出版品”的范围。 (3)所谓“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 《出版法》实施后,仓促间并不能有效地阻碍和封杀革命和进步文化的传播,所谓“迩来反动分子思所以暗布主义者,几于无微不至。如左倾普罗各派,皆利用文字散布于各种刊物,尤其新闻纸中,以冀于不知不觉中灌注思想于民众,期成普遍的恶化;文字则表面上又不显露若何激烈之语句,若欲摘其一二单句,以绳其罪,则又圆滑两可。转为执法者为深文周纳,诋为违法”。这样进退失据的两难处境使国民党的文化官员很是头痛:“深恐稍一不慎,不被摧残舆论之恶名,即将受放任恶化之罪咎”,“此实今日最大之隐患,似较据地顽抗之匪可用武力摧灭者,尤难消除。”(1933年12月内政部《诠释出版法七项疑义咨》) 此前所以一系列实施的查禁发生困难,原因之一是上海租界的存在,那些“诋毁党国”、“诱惑青年”的书刊,“大都在租界内各小书坊寄售”,且左翼刊物“既没有一定的发行地址,取缔稍较困难,虽经通令查禁,恐仍难免不再继续印行”(1929年6月《取缔销售共产书籍办法令》),国民党对之鞭长莫及,无可如何。文网恢恢,疏且漏之,成了一意实行文化专制的国民党的心病。 1934年6月,国民党中宣会在上海设立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它是针对上述疏而有漏的文网窘境欲加亡羊补牢之效的,但它的名义却是冠冕堂皇,鉴于年来各书局出版之图书杂志,思想纯正固多,然别含作用足以诱惑青年及社会者,亦复不在少数。过去党政机关对于此项含有作用之书刊,自不能不分别予以取缔。惟在书坊及作家,则不免感受出版后损失之苦。兹为审慎取缔出版刊物计,特组织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审查有关文艺及社会科学书刊原稿,以免书坊及作家受到出版之损失。(国民党“中宜会”令)其宗旨美其名日是“为审慎取缔出版刊物,增进审查效能,并减除书局与作家之损失”,遂由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和政府通知各书店一律将所出图书杂志原稿送呈审查。不久,不独文艺等书刊,就是出版古籍新加材料也须交审查委员会审查,“以杜流弊”。 1934年6月1日,这个“审委会”(设总务、文艺、社会科学三组)在上海法租界环龙路上海别墅7号正式挂牌办公,开始接受各书店和各杂志社原稿审查。 国民党图书杂志审查制度的实施与前此它颁布的《出版法》和《宣传品审查条例》等构成了国民党出版统制的体系。根据这些法令和制度,国民党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甚至会同了特务机关和流氓地痞,共同对革命和进步出版业(出版、发行以及著作人等)实行封杀和迫害,其烈度甚至大大超过清朝和北洋两个朝代。直到1935年8月,因“《新生》事件”,这个审委会才被迫宣布“暂行停止工作,静候改组”。鲁迅逝世后的1938年10月,这一审查制度又重新恢复。而那个所谓“审委会”,也于1940年又告“复活”,直到国民党在大陆的统治宣告结束。 (4)大查禁和审查制度的出台 1933年11月,国民党特务对上海进步电影界和出版界大打出手——“十二日艺华电影公司被捣毁,次日良友图书公司被毁一玻璃,各书局报馆皆得警告”,拳武行的暴徒号称是“中国电影界铲共同志会”,鲁迅联想到“一·二八”时上海有不少“锄奸团”和“灭奸团”的组织,不禁慨然如今也“似有以团治国之概”(1933年11月15日致姚克信)。“以团治国”——“此地对于作者,正在大加制裁,闻一切作品被禁者,有三十余人,电影局及书店,已有被人捣毁,颇有令此辈自己逐渐饿死之意,出版界更形恐慌。”1月14日致曹靖华信)不过这毕竟是流氓行径,靠它“治国”不具有合法性和长效性,于是继之动粗又来“文”戏。1934年2月19日,国民党中宣会密令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查上海各书局出版共产党及左倾作家之文艺作品,为数仍多,兹经调查,其内容鼓吹阶级斗争者,计一百四十九种……希严行查禁,并勒令缴毁各刊物底版。”此次查禁左翼图书多达一百四十九种(鲁迅将3月14日刊登在《大美晚报》上的禁书目录以及最终国民党当局和书商“博弈”后的结案办法抄记在《且介亭杂文二集》的后记中,以为国民党文网可耻的历史纪录),这几乎囊括了上海左翼作家的全部重要著作(涉及到的二十八人中,除鲁迅外,还有郭沫若、茅盾、巴金、丁玲、田汉、陈望道、沈端先、柔石、胡也频、蒋光慈、高语罕、周起应、华汉、冯雪峰、钱杏邨、洪灵菲、王独清、顾凤城等),其中鲁迅的书就包括了他到上海后所翻译的文艺理论书籍和所写的全部杂文集,并且涉及几乎上海各主要的书店二十五家,这有“大牌”的“商务”、“中华”、“开明”等,也有新起的现代书局、南强书局、神州国光社、光华书局、湖风书局等,更不用说“北新”了。所以,查禁运动开始后,上海出版业发生大恐慌,上海书业公会的“中国著作人出版人联合会”迅即开展请愿,亟请政府“体恤商艰”,“请求重行审查,分别从轻处理,以苏商困而维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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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一本书写完,照规矩是要写一篇序言或后记的,不知怎的,我竟然没有写。那原因可能是仓促,或者是感到写这书的想法已经披露、穿插在书中了,也就没有必要去重复笔墨,因为那样读者会嫌你唠叨。所以,一直到终校时责任编辑询请加写后记,这才一细想:还是有篇后记为好,因为:你可以借此告诉读者此书的缘起、你在写这书时的心得或遗憾,当然,还有最不应该忘记的——你在写这书时应该感谢的友人,这不是虚应故事,没有他们的支持和鼓励,就不会有你的这个“孩子”。 那是多少年以前的事了。当鲁迅在国民党厉行文化统制时,经常涌上他心头的,竟是强烈的“重写历史”的欲望,所谓“中国学问,待从新整理者甚多,即如历史,就该另编一部。古人告诉我们唐如何盛,明如何佳,其实唐室大有胡气,明则无赖儿郎,此种物件,都须褫其华衮,示人本相,庶青年不再乌烟瘴气莫名其妙。其他如社会史,艺术史,赌博史,娼妓史,文祸史……都未有人著手”(1933年6月18曰致曹聚仁信)。这封信中,他提出了编写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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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6月18日致曹聚仁信中,鲁迅提出了编写一部《中国文祸史》的想法。“古人告诉我们唐如何盛,明如何佳,其实唐室大有胡气,明则无赖儿郎,此种物件,都须褫其华衮,示人本相,庶青年不再乌烟瘴气,莫名其妙。其他如社会史,艺术史,赌博史,娼妓史,文祸史……都未有人著手”。本书从鲁迅的话中获得灵感,梳理了鲁迅与文网的钩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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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标题可知,本书以鲁迅和文网之关系为中心展开的。该书的论述风格很流畅,没有玄奥的理论,可说是雅俗共赏。资料也很翔实,从专业角度也很可以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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