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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爵爷

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 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4-2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作者:

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  

页数:

225  

字数:

120000  

译者:

李文俊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小爵爷》是伯内特夫人的经典名作,畅销将近一个世纪,多次被拍成电影。讲述了一个天赋美质的小男孩经历人生巨变,成为爵位继承人的故事。小主人公在各种荣辱面前表现出来的从容优雅,宽容与爱心感染了他周围的人,也感染了一代代读者,召唤起人们向善的心愿。
在这部儿童文学名著中,我们看到的将不只是大起大落的传奇故事,还有美德萌发在童真中的光辉。

作者简介

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Frances Hodgson Burnett, 1849—1924),出生于英国曼彻斯特一个五金工厂主的家庭。1853年父亲去世,母亲继续经营,直到工厂倒闭。弗朗西丝受到过中等教育。由于生活困难,全家于1865年移居美国,和亲戚一起住在一座圆木屋中。可以说,对于丧

书籍目录

译序第1章 大吃一惊第2章 塞德里克的朋友们第3章 离家第4章 在英国第5章 在城堡里第6章 伯爵和他的?子第7章 在教堂里第8章 学习骑马第9章 破旧的村舍第10章 伯爵感到震惊第11章 美国方面的烦恼第12章 争夺继承权的人第13章 迪克挺身救急第14章 曝光第15章 八岁生日

章节摘录

  最后一位客人刚离开房间,哈维沙姆先生就从炉火旁转过身来,朝沙发那儿走过去,他站在那里俯视熟睡的那一位。方特尔洛伊小爵爷睡得舒服极了。一条腿搁在另一条腿上,悬垂在沙发边缘;一只胳膊随意地搭在脑袋上;安详的脸庞上浮现出小孩在健康、快乐的睡眠时总会有的那种暖暖的红晕;那头金黄色鬈发散乱地摊开在黄缎靠垫上。这真是一幅值得好好观赏的图画呢。  哈维沙姆先生看着这幅图画,他把手举起来抚摸自己刮干净的下巴,脸上显出一副心烦意乱的表情。  “哎,哈维沙姆,”他身后传来伯爵很不愉快的声音,“是怎么回事?出了问题了,这是明摆着的。到底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我倒想问问。”  哈维沙姆先生,从沙发前转过身来,那只手仍然在搓摩下巴。  “是坏消息,”他回答道,“让人痛苦的消息,我的大人——是最最不好的消息。很遗憾,来传达消息的竟然是我。”  那天晚上,伯爵心神不定已经有些时候了,他一瞥见哈维沙姆先生时便有这种感觉,而每逢他心神不定时,他的脾气总是很坏。  “你干吗那么样的看那孩子!”他烦躁地喊道,“你整个晚上都盯看着他,仿佛——跟你说呢,你干吗盯看这孩子,哈维沙姆,像一种不祥的鸟似的老是纠缠着他!你的消息跟方特尔洛伊爵爷能有什么关系?”  “大人,”哈维沙姆先生说,“我也不绕圈子了。我的消息正是跟方特尔洛伊密切相关的。如果我们不得不相信这消息的话——那么,躺在我们面前的就不是方特尔洛伊爵爷,而仅仅是埃罗尔上尉的儿子了。真正的方特尔洛伊爵爷是您的公子贝维斯的儿子,此刻正住在伦敦的一家出租房子里呢。”  伯爵双手紧紧抓住他的椅子扶手,直到脉管都突了出来;他脑门上也是青筋毕露;他那张严峻、苍老的脸几乎变成铁灰色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大声喝道,“你疯啦!这谎话是谁编出来的?”  “如果这是谎话,”哈维沙姆先生答道,“那也让人痛苦地觉得恐怕是真的。今天上午有个女人到我办公室来。她说六年前您的公子贝维斯在伦敦跟她结了婚。她向我出示了她的结婚证书。婚后一年,他们吵翻了,贝维斯出了一笔钱让她走人。她有一个五岁大的儿子。她是个下层社会的美国人——无知无识——直到最近她才真正弄明白她的儿子能得到什么权利。她向一个律师作了咨询,发现那男孩原来是方特尔洛伊爵爷而且也是多林考特伯爵爵位的继承人;自然啦,她坚持她儿子的权利应该得到承认。”  靠在黄缎子靠垫上的鬈毛头动弹了一下。张开的双唇间发出了一声悠长、倦意十足的轻叹,小男孩在睡梦中微微动了动,但并不是因为烦躁不安。什么被证明他是个小冒牌货啦,根本不是方特尔洛伊爵爷啦,永远当不了多林考特伯爵啦,这些似乎都根本没有打搅他的清梦。他只是把自己玫瑰红的脸颊转过来一些,仿佛是要让那么严肃地盯看着的那位老人可以看得更加清楚一些。  那张英俊、冷酷的苍老的脸变得惨白。一丝苦笑凝定在那上面。  “我本来是会连一个字也不信的,”他说,“倘若这桩事不是如此下流卑鄙,完全有可能与我那小畜牲贝维斯的丑恶名声相配称的话。这十分符合贝维斯的德性。他总是给我们家丢脸。一直就是个软弱、言而无信、邪恶、趣味极低的小畜牲——我的这个儿子、继承人、贝维斯,方特尔洛伊爵爷。那女的是个没有文化、很粗俗的人,你说?”  “我不得不承认她连自己的名字都几乎拼不出来,”律师回答说,“她完全没有受过教育,毫不掩饰地惟利是图。她眼睛里只认得钱。她身上有一种粗俗的艳丽,可是——”  爱挑剔的老律师停住了话头,不知怎的竟打了个冷颤。  老伯爵脑门上青筋毕露。毕露的还有别的东西——一颗颗冷汗。他摸出手帕把汗水擦干。他的笑容变得更加苦涩了。  “可是我,”他说,“我却排斥了——排斥了另外一个女人,也就是这个孩子的母亲(他指了指在沙发上睡得正香的那个形体);“我不想认识她。可是她却能拼写自己的名字。我寻思这就是报应。”  突然,他从座椅上蹦了起来,开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尖刻的咒骂从他嘴唇里倾泻而出。他的狂怒、憎恨和极度的失望震撼着他,像暴风雨摇撼一棵树一样。他的暴跳如雷让人看着都觉得可怕,但是哈维沙姆却注意到他气愤到极点的时候似乎也从未忘记枕在黄缎垫子上睡着的小人儿,他一次也没有把声音提高到会吵醒孩子的地步。  “我早就应该料到的,”他说,“他们从出生那一刻起就给我丢人现眼!我恨他们;他们也恨我!贝维斯是两个中最坏的那个。尽管这样,我还是不相信这件事!我要跟它斗到底。不过这确实很像贝维斯的做法——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接下去他又发起脾气来了,还提问了有关这个女人、她的证件方面的事情,一边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强压着怒火,脸上一阵白一阵青紫。  最后,他终于听完了要向他汇报的情况,知道了最糟糕的后果,此时,哈维沙姆先生焦虑地看着他。伯爵看上去很沮丧、憔悴,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他每次发火都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损害,这一回更糟糕,因为他不仅仅是感到愤怒。  终于,他慢慢地走回到沙发跟前来,站在挨得很近的地方。  “要是以前有人告诉我说,我可能喜欢上一个小孩,”他说,声音沙哑的低沉也有点发颤,“我是怎么也不会相信的。我一向讨厌小孩——尤其讨厌我自己的那几个。可是我喜欢这一个;他也喜欢我。”(说到这里他苦笑了一下)“我这人不讨人喜欢;从来都是这样的。可是他喜欢我。他从来都不害怕我——他一直依赖我。他处在我的地位会比我做得好。这我知道。他会给这个门第增光的。”  他俯下身去注视那张幸福的熟睡的脸,看了大约有一分钟。他那双粗眉狠狠地紧蹙在一起,但是不知怎的他却一点儿也不凶狠。他伸出手来,把孩子额上的金发朝后捋了捋,接着转身按响铃铛。  那个身材最高的仆人走了进来,伯爵指了指沙发。  “把他——”他说,随后又稍稍改变了一下语气,“把方特尔洛伊爵爷抱回到他自己房间去。”  塞德里克自己对事情一无所知。人家从未跟他提起过。他只知道他爸爸是英国人,因为他妈妈是这么跟他说的;不过他很小的时候爸爸就去世了,他已记不大清爸爸的模样了,只知道爸爸高个儿,蓝眼睛,有两撇长长的小胡子,坐在爸爸肩膀上在房间里兜圈子是最惬意不过的事了。爸爸过世后,塞德里克发现最好别跟妈妈提到爸爸。爸爸生病时,塞德里克给送去别处,等他回来时,一切都过去了;他妈妈大病了一场,如今刚开始能坐到窗前她那把椅子里去。  她苍白、消瘦、漂亮的脸上那对酒窝也全不见了,眼睛显得又大又哀伤。她穿着一身黑色的丧服。  “最亲爱的,”塞德里克说(他爸爸一直是这样称呼她,因此孩子也学着这么叫),“最亲爱的,我爸爸身体好些了吗?”  他觉得妈妈一双胳膊在颤抖,便把自己长着鬈发的脑袋转过去直望着她的脸。他觉得妈妈脸上有种几乎快要哭出来的表情。  “最亲爱的,”他说,“爸爸他还好吗?”  接着他那充满柔情的小心脏告诉自己最好用两只胳膊去围住她脖子,一遍又一遍地吻她,把自己柔软的脸颊贴在她的脸上;他这样做了,于是妈妈便把脸紧贴住他的肩膀,伤心地哭起来,将他抱得紧紧的,好像永远也不愿松开似的。  “是的,他很好,”她啜泣着说,“他再没有痛苦了,可是我们——除了你和我就再也没有别人了。连一个都没有了。”  这时,尽管他很幼小,却明白他那高大、英俊的年轻爸爸再也不会回来了;也就是说他死了,正如他听说过的别人死去了一样,虽然他并不真正理解究竟是什么奇怪东西带来这些伤心事。因为他一提爸爸,妈妈总要哭,于是他心中暗自决定最好不那么经常跟她说起爸爸,而且他还发现,最好别让她静静坐着对着炉火或是朝窗外凝视,一动不动也不说话。他跟他妈妈认识的人很少,过着一种可以说是非常孤独的生活,虽然塞德里克不知道那是孤独,直到他长大  了些听人说为什么没有客人来看他们,他才知道。直到这时候,他才听说他妈妈原本是个孤儿,在他爸爸和她结婚时可以说是孤苦伶仃。她非常漂亮,那会儿正充当一位富有老太太的女伴,那老太太对她不好,有一天来这儿做客的塞德里克·埃罗尔上尉看见她眼睫毛上沾着泪水急匆匆跑上楼去;在上尉眼里,她是那么可爱、纯真和忧伤,使上尉无法忘记她。这以后,发生了许多奇怪的事情,他们互相熟悉和深深地爱上了,终于结了婚,虽然他们的结合曾招致一些  人的不满。说来也怪,其中最不高兴的那个人竟是上尉的父亲,他住在英国,是个非常富裕和有地位的贵族,脾气特别坏,对美国和美国人抱有强烈的反感。塞德里克上尉上面还有两位兄长,法律规定,应该由长子继承家庭的爵位与产业,那是非常炬赫与巨大的;若是长子去世那就由次子来继承,因此,塞德里克上尉虽然也是这样一个大家庭的一员,轮到他发迹出头的机会却是少而又少的。  ……

媒体关注与评论

  译序  《小爵爷》(LittleLordFauntleroy)与《小公主》(ALit—tlePrincess)的作者弗朗西·霍奇森·伯内特(FrancesHodgsonBumett,1849--1924),出生于英国曼彻斯特一个五金工厂主的家庭。1853年父亲去世,母亲继续经营,直到工厂倒闭。弗朗西丝受到过中等教育。由于生活困难,全家于1865年移居美国,和亲戚一起住在一座圆木屋中。可以说,对于丧父、家贫,弗朗西丝是有切身体会的。1905年,她正式成为美国公民。她结过两次婚,伯内特是她第一个丈夫的姓。  从十几岁起,弗朗西丝便撰写短篇小说与故事,以帮助赡养家庭。1877年,她的长篇小说《劳莉的那个少女》初获成功。1886年,她的儿童小说《小爵爷》出版,名噪一时。此书竟与哈葛德的《所罗门王的矿藏》、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一起,成为该年美国的三大畅销书。作品畅销使过去一向贫困的女作家变得富裕、阔绰,经常乘高级邮轮来往于欧美之间。1924年弗朗西丝去世时,英国的《泰晤士报》发表讣闻,内称她可能仅以《小爵爷》一书留传人间。此后接连多日,读者纷纷去信表示异议,认为绝对不会如此。弗朗西丝一生共写有四十多部作品,但从今天的情况看,人们仍然在广泛阅读的还是她的三部描写儿童的小说即《小爵爷》(1886)、《小公主》(1905)和《秘密花园》(1911)。女作家自己曾将《小公主》搬上舞台,《小爵爷》也被人改编为戏剧,多年盛演不衰。大半个世纪以来,这几部作品不凼被改编成无声电影、有声电影、音乐剧、电视连续剧……我曾见到过一部《小公主》电影,故事被移植到了美国。  由于人们艺术欣赏趣味的变化,新一代读者对小爵书过于天真,小公主老不长大,以及两书中或多或少存在的“滥情主义”(所谓“sentimentalism’’),都会有点格格不入。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成年和少年读者)赞赏他(她)们的淳朴、善良、坚毅和勇敢。故事的先苦后甜,“大团圆”的结局……这些都让人想起童话框架,如《灰姑娘》。本来,少儿文学就是从童话、童谣发展而来的。缺乏童心的人恐怕是难以接近少儿文学的。  最后,想在这儿交代一下自己翻译这两部作品的由来。读者也许知道,本人曾在做本职工作之余,用近二十年的时间,翻译与研究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的作品。在译完他最艰深的《押沙龙,押沙龙!》,写完《福克纳评传》之后,终于积劳疾。病中为排遣时日,阅读起英文少儿小说来。先读了《小公主》,竟读得津津有味。于是又借了《小爵爷》来读。其实我听说方特尔洛伊这个名字倒是在先。因为在译《押沙龙,押沙龙!》时就知道了书中那个去扫墓的混备小男孩穿的正是“方特尔洛伊服”(见《押沙龙,押沙龙!》中译本第199页)。“扫墓”这个场景给我留下颇深的印象。这就导致了对全内特夫及其作品的兴趣,使我在一定的时间与身体务件下译了这两啊带给我愉悦的书。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的不可测知与奇妙。  李文俊  2002年春节于华威西里


编辑推荐

  这是一本适合成年人和少儿朋友阅读的小说,因为这是一部具有童话框架的小说,故事中的小爵爷是那么天真无邪曾经感动了无数的大小读者,给少年朋友们带去了许多的乐趣。阅读本书可以让少年读者感受到勇敢、善良等,有利于性格品质的形成,可以让成年读者了解儿童心理,教育和鼓励自己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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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爵爷里的小男孩年纪不大,母亲并非名门望族所以一直为贵族的爷爷所排斥,直到父亲死后,倔强的老爷子来夺嗣,小男孩用自己的爱心与童心感动了老爷子,不仅让母亲与爷爷冰释前嫌,更让领地的民众臣服,最弱小的也是最强大的!尽管我是个大孩子,但童书一直是我所爱,童心无限,爱心无敌!愿世界多点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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