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之王
2006年1月第1版 2006年1月第1
译林出版社
约翰·格里森姆
374
黄宝华
无
克莱·卡特在公共辩护律师事务处呆了很长时间,他梦想着在一个真正的律师事务所得到一份更好的工作。一次他极不情愿地接手了一桩案子,随着对事件背景的深入挖掘,克莱揭开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阴谋。他突然发现自己正处于一起复杂案件的中心,这起案子直指一家世界级的著名制药公司,结算案子的巨额律师费将彻底改变他的生活。几乎在一夜之间,克莱成了侵权案的诉讼之王…… 公共辩护律师事务处对于那些野心勃勃的年轻律师们来说确实不是个理想的地方。克莱·卡特在那里呆了很长时间,和其他同事一样,他梦想着在一个真正的律师事务所得到一份更好的工作。一次他极不情愿地接手了一桩案子:一个年轻人在大街上滥杀无辜。克莱认为这又是一起偶发事件,这样的事在华盛顿特区每周都在上演。 但随着对事件背景的深入挖掘,克莱揭开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阴谋。他突然发现自己正处于一起复杂案件的中心,这起案子直指一家世界级的著名制药公司,结算案子的巨额律师费将彻底改变他的生活。几乎在一夜之间,克莱成了侵权案的诉讼之王……
约翰·格里森姆于1955年出生于美国阿肯色州一建筑工人家庭。大学毕业后他开了一间律师事务所,律师生涯使他亲眼目睹了种种案件。感受到法庭内外的悲欢离合,激起了他替弱小者弘扬正义的良知,这些都为他后来的小说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格里森姆是位高产高质的作家,迄今为止,他已经出版了18部畅销法律惊险小说。这些小说被翻译成29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热销了6000多万册。此外,他的小说还有多部被改编成电影或电视连续剧。
一场诉讼一场梦——《诉讼之王》代译序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三章第二十四章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六章第二十七章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章第三十章第三十一章第三十二章第三十三章第三十四章第三十五章第三十六章第三十七章第三十八章第三十九章第四十章第四十一章第四十二章作者后记
射出击中“南瓜”脑袋的那几颗子弹的枪响,起码有八个人听到了。其中有三个人情不自禁地关闭了窗户,查看了门锁,退缩到一个稳当的地方,至少是他们那小小套房中某个隐蔽的角落里。另外两个人应付这类事件则老练得多,他们飞也似的逃离现场,即使比不上枪手本人逃跑的速度,也是够快的了。还有一个人,平常热衷于在小区里拾垃圾,正当他在废品堆里翻捡铝制罐头时,突然听到身边爆发出平日司空见惯的火并所常有的尖厉声音。他跃到一堆纸箱的背后,待到枪声停息,他才放下心来走进巷子,他在那儿见到了“南瓜”中弹后的模样。还有两个人则几乎目击了全过程。当时这两人正坐在乔治亚街与拉蒙特。 街交会处的一家酒店前的塑料牛奶箱上,他们被一辆停靠的车子挡住了部分身影,所以枪手在尾随“南瓜”进巷子前向周围张望时,没有发现他们。他们俩都会对警方陈说他们见到那带枪的男孩将手伸进口袋,掏出枪来;他们确实见到了那支枪,是一支黑色的小手枪。一秒钟后,他们听到了枪声,虽然他们没有确切地目睹“南瓜”头部中弹。又一秒钟之后,那持枪的男孩从巷子里冲了出来,不知怎的,径直朝他们这边跑过来。他猫着腰在奔跑,就像一只受了惊吓的狗,失魂落魄。他脚上穿着一双红黄相间的篮球鞋,那尺寸好像大了五号,所以他在逃跑时踩在路面上噼啪作响。在跑过他俩身边时,他手里还拿着那支枪,很可能是一支点38口径手枪。他一眼瞥见他俩,意识到两人把这一切都瞧在了眼里,一时间竟畏缩不前,在这心惊胆战的刹那间,他似乎要举起枪来干掉这两个目击者,这两人总算翻到塑料牛奶箱的背后,一溜烟地夺路而去。接着他也消失了。他们中有一个人撞开了酒店的门,喊人去报警,说是发生了一起枪击事件。 三十分钟后,警方接到一个电话,说是有一个年轻人,长相跟所描述的那个干掉了“南瓜”的人一模一样,曾在第九大街上被人发现过两次,在大庭广众间持枪行走,在行人中显得特别扎眼。他曾试图至少引诱一个人到一处偏僻的地方去,可那个他蓄意要加害的人却逃走了,并报告了这起事件。警方在一小时后找到了这个人,他名叫特吉拉·沃森,是个黑人男子,年龄二十岁,警方存有他与毒品相关的记录。没什么家庭可言,也没住址。他最近的一处栖身地是位于W街的一个救助营。他设法把枪支丢弃了,要是他抢劫了“南瓜”,那么他把现金、毒品或其他的赃物也都扔掉了。他的口袋里空空如也,就像他的眼睛那般明净。警方断定他被捕的时候并没有任何喝醉酒的迹象。只在马路上被匆匆盘问了一下,他就被戴上手铐,塞进了一辆首都特区的警车的后座。他们驱车将他带回到拉蒙特街,安排了一次与两个目击证人的临时会见。特吉拉被带到他撇下“南瓜”的那个巷子里。“来过这儿吗?”一位警察问道。特吉拉没说什么,只是愣愣地瞅着污秽的水泥地上那一摊鲜血。两个目击者被悄悄地领进巷子,带到靠近特吉拉的一个地方。“就是他,”两个人同时说道。“他穿着同样的衣服,也是这双篮球鞋,除了枪,全都齐了。”“就是他。”“肯定没错。
流畅,富有张力,使人入迷。 ——《镜报》 约翰·格里森姆是一位可以信赖的讲故事的高手……这部小说的法律象征意义一如从前地令人信服。 ——《独立报》 格里森姆讲故事的本领几乎无人能出其右:就像一个老水手娴熟地拿捏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叫人欲罢不能。 ——《旗帜晚报》
无
一个郁郁不得志的年轻律师,因为偶然接手一桩街头谋杀案,从而迎来命运的惊天逆转,克莱·卡特就这样在一夜之间成了亿万富翁,成为集体侵权案的诉讼之王。滚滚钱财来得太过神速,太过容易,克莱无法刹车,他要继续干下去。然而等待他的却是一连串的挫败,他成了众矢之的。被反起诉、被FBI调查、遭人暗算……在辉煌一时之后,克莱新创立的律师事务所在疯狂运转了17个月后不得不宣布破产。32岁的克莱拖着伤残的身体要远走他乡,刚刚经历的一切仿佛南柯一梦。
这是法律惊险小说之父约翰·格里森姆在他2003年出版的小说《诉讼之王》里为我们讲述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格里森姆不愧为畅销小说的高手,和他的其他小说一样,《诉讼之王》也获得了极好的市场效果。鉴于作者的号召力,该书首版印数即达280万册。在网上最大书店亚马逊公布的当年最畅销的50本新书榜中,《诉讼之王》排名第6。
中国读者对动辄以天文数字赔偿的美国民事侵权诉讼案还比较陌生,然而这并非天方夜谭。就在《诉讼之王》出版的当年,微软公司就因为利用垄断地位向购买其软件产品的用户多收费而受到集体诉讼,微软为达成和解协议付出了15.5亿美元的高昂代价。下面一则在媒体上流传甚广的故事也是对侵权诉讼案的很好诠释。
20世纪60年代,一个美国游客在夏威夷的某个沙滩上晒太阳,大风突至,一只椰子从20多米的高空吹落,直击游客的天灵盖,使他当场丧命。该游客的弟弟是个精通民事诉讼的律师,当即控告管辖这片椰林的夏威夷州政府。后来,法院判决州政府赔偿原告1000万美元。又据说,当时许多游客听到这消息,便纷纷跑到沙滩上的椰树下,守株待兔般地等着椰子来砸自己。州政府一看不妙,马上组织一支专业队伍去砍椰子树。
这事看上去有点荒诞,但如果我们对美国的侵权诉讼法有一定的了解,一切看上去就又顺理成章了。
美国普通法的侵权原则把由于使用有缺陷或副作用的产品而造成的伤害责任,归咎于制造商、供应商以及它的代理人。受到伤害的人可以获得损害赔偿,而不必认定制造商是否存在过失。受害人只需证明,产品在卖出时就有缺陷,而且伤害是由缺陷造成的。集体侵权诉讼则是指一群受到伤害的人起诉致害人,它毋需辨认起诉团体中的每一个成员。美国的侵权赔偿主要分为三类:经济性的(例如,工资损失,医疗费用),非经济性的(例如,疼痛或痛苦)和惩罚性的(例如,不顾后果的轻率行为)。由于存在潜在的巨额损害赔偿裁定,因而,许多集体侵权诉讼都是通过谈判协商来解决的。在许多发达国家,侵权费用占了国民经济相当大的一块比重。美国的侵权制度是世界上最昂贵的,其侵权费用1994年等于国民生产总值的2.2%。
正因为侵权诉讼往往带来巨额的赔偿,所以在美国,集体侵权诉讼案对律师们来说是一块沃土。全美最富有的律师都是在这个领域挖金掘银的。小说中,帕顿·弗兰奇、达蒙·第第埃和威斯·索尔斯伯里等人都是这一行的领军人物,他们个个是亿万富翁,豪华汽车、游艇、私人喷气飞机、别墅甚至城堡,加上美女佳人,这就是他们的奢华生活。得到和维持这样穷奢极侈的生活需要有源源不断的钱财,于是他们就要时刻像秃鹰一样敏锐地搜寻任何一个有油水的集体侵权诉讼案。《财富》500强公司是他们的目标,烟草、制药和保健等容易产生集体侵权诉讼的行业是他们的最爱。因为每打赢一起大的侵权诉讼案,他们就会得到数以亿计的律师代理费。
设立侵权诉讼法的初衷是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促使企业提供最安全的产品。但诉讼案的巨额赔偿也生发出一些负面效应,它使得那些不良律师们舍本逐末地贪婪于律师代理费。他们主动寻找案例的目的,并非真正为当事人服务,而只是为了一个字:钱。他们把产品有缺陷或副作用的生产者作为宰割的对象。产品缺陷或副作用是企业的噩梦,却是侵权诉讼律师的宝藏。小说中,弗兰奇对初入此行的克莱布道的一段话,活显了某些侵权诉讼律师的真实嘴脸。弗兰奇赤裸裸地说:“逮住一个庞大、富有、盛气凌人的大公司在干肮脏的勾当实在够刺激,真比性事还有味,克莱,比性都有味道。这是我所知道的最够味的刺激。你抓到了那些贪婪的杂种,他们炮制出劣质产品去危害无辜的人们,而你,作为律师,将他们绳之以法。这才是我活着的意义。当然,钱有迷人的魅力,但只有抓住他们之后钱才能到手。我决不会住手,不管我能赚到多少钱。人们会觉得我贪得无厌,因为我可以洗手不干,到一处海滩上去了却余生。腻味!我宁可每周干它一百小时,想方设法去逮住那些孬种。这才是我的生活。”掘取巨额律师代理费正是弗兰克之流热衷于侵权诉讼案的根本所在,惩戒企业,为民申冤,只不过是他们打出来的漂亮幌子。
事实上,在打完第一个官司他芬案,得到1亿多美元之后,是进是退,克莱是有矛盾的。但他最终没能抵挡住诱惑,决定再放手一搏。接下来的岱洛甫、瘦身本和波特兰水泥等诉讼案,使克莱陷入了泥淖。在花费巨大人力、财力之后,几家诉讼对象在和解无望的情况下宣布破产,克莱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从大喜到大悲,从一夜暴富到千金散尽,从雄心创业到律师生涯的终结,对克莱来说,真是成亦诉讼,败亦诉讼,一场诉讼一场梦。这一切到底是谁的错呢?相信读完小说后,读者自有公论。
我也很喜欢看约翰格林森姆的小说
写的很好,格利森姆的作品都来自于美国社会的真实事件,前几天,刚有一家制药公司被判巨额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