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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典藏全集--怨女

张爱玲 哈尔滨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3-10  

出版社:

哈尔滨出版社  

作者:

张爱玲  

页数:

141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张爱玲典藏全集:怨女(长篇小说)(新版)》女主人公的变态心理,被张爱玲描绘得入木三分,苍凉无比。人性被经济、情慾的力量能扭曲成人不人,鬼不鬼的生存形态,也是现代文学作品中的唯一。於是,在以後的评论中,这篇小说被赋予了最高的赞誉:“我们的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怨女》是张爱玲的原着。“麻油西施”银娣嫁了个软骨病的富家子,妯娌的冷嘲热讽,哥嫂的阿谀奉承,她都受着。等到丈夫死了儿子大了,她终於拿起“主宰”这把剑,替儿子娶媳妇换媳妇,教儿子抽大烟。她自己则日复一日地麻木和肆意着,偶然听到嫂子讲起“从前对门药铺的小刘”,银娣的眼光迷茫了,那时的她,穿一件素褂子,梳一条大辫子……

作者简介

  张爱玲,現代文學史上重要作家,生于上海,原籍河北豐潤。1921年生於上海,1995年離去於美國洛杉嘰,當時身邊沒有一個人,恰逢中國的團圓節日---“中秋節”。 現代女作家有以機智聰慧見長者,有以抒發情感著稱者,但是能將才與情打成一片,在作品中既深深進入有保持超脫的,張愛玲之外再無第二人。張愛玲既寫純文藝作品,也寫言情小說,《金鎖記》《秧歌》等令行家擊節稱賞,《十八春》則能讓讀者大眾如醉如癡,這樣身跨兩界,亦雅亦俗的作家,一時無二;她受的是西洋學堂的教育,但她卻鍾情於中國小說藝術,在創作中自覺師承《紅樓夢》、《金瓶梅》的傳統,新文學作家中,走這條路子的人少而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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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这本书的时候大多处在自怨自艾的状态,我真切地恨自己是女儿身。很多人都无法想象如果父母的观念仍停留着20年前会怎么样,我很不幸地体验到了。如果足够愚昧,我大概会顺从一些;如果足够睿智,我大概会周旋一些。但是,人往往处在一种尴尬的境界——一个人叫嚣着,而其他人视而不见。我不想过多地对女权加之评论,但还是很想不明白有些女人把自己都看轻贱了,怎么让别人看得起。


  P96的两段话
   没有牌局的时候,她在家里成天躺在床上嗑瓜子,衣服也懒得换,污旧的长衫,袍叉撕裂了也不补,纽绊破了就用一根别针别上。出去的时候穿的仍旧是做新娘子时候的衣服,大红大绿,反而更加衬出面容的黄瘦。罗觉得她简直变了个人。
   他婉转地劝她注意衣饰,技巧地从夸赞她以前的淡装入手。她起初不理会,说得次数多了,她发起脾气来,说:“婆婆妈妈的,专门管女人的闲事,怪不得人家说,这样的男人最没出息。”
  
   所谓的“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不单单是指感情的变质,生活的琐碎等,如今看来,更是每个人在婚后的不同。有了婚姻、家庭,觉得一切安稳,也就不像从前那般花心思打扮、生活。况且每日见面,要想着在造型上换着花样可真是要杀死不少脑细胞。如同张爱玲那句经典的,取自《红玫瑰与白玫瑰》的句子。无论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娶回了家,还不是成了“蚊子血”和“饭粒”。一个人的时候,就要学会不带任何取悦他人的目的的好好生活。而当你某一日有了爱人,生活也不会有太多调整,失去时也不会变的倾颓。不会说,“我因为那个臭男人改变了那么多,他居然不知足!”这种话。不然只能说明你本来不够好,更要感谢并好好珍视改变才好。
   而在我看来,在恋爱之后没有太大变化这么超脱的行为我还是做不到的,太正常那绝对不是真爱。
  


  不曾想,百年前的女人,在那个更看重外貌的社会,美丽之于女人,反而是一种负担。
  就如银娣,她的美带不走,也换不成银子,却成为相亲媒人的砝码,还是可以讨价还价的那种,因美貌她成为某个大户人家的太太;但因出身低贱,虽不是妾,老公却是个从小得了软骨病下不了床的瞎子。而她除了埋怨,别无选择。
  以前,一直觉得身不由己只是个借口,是个偶然。而搁到银娣这,身不由己却成了常态。
  命运从来都不是掌握在自己手上的,日子必须得过,尤不得谁扭扭捏捏,女孩儿,打出生就是一场交易,小康人家的尚且可以许配给谁谁谁,遇到穷困的也只有过继给谁谁谁做丫头了。小媳妇熬成婆,小丫头成姑姑,一代又一代,媳妇受的气、丫头积的怨、也就像传统一样遗传泼洒开来。在这个游戏规则中,谁也没有例外,年轮将人们都磨得像失去棱角的刺猬,反而可以相互抱团取暖。
  银娣是现实的,眼看着嫁入姚家的境况不容改变,她只能适应,老太太前赔笑脸,其他妯娌们边圆滑周旋,再然后,守着自己的残疾丈夫生下儿子,来换取家族地位的有力秤砣,然后日子开始变得周旋和轮回,有了儿子孙子,自己成了婆婆太太。银娣看来,当年失去的,付出的,仿佛统统一下子随着角色转换都找回来了。
  我笃定,当年尚未嫁娶时,银娣和那木工搁着甲板的小铺里打情骂俏时,一定是极骄傲的,但她还是不折不扣的怨女,貌美不但没有带来直接的荣华富贵,反让人觉得像逃难时带的珠宝,还是不能换现的那种,丢不得舍不得却负担十足。
  


  《怨女》是整部书里最长的一篇,时间跨度长,中间又有各样的跳跃也并不交代偶尔会觉得稍微有些困难。
  
  觉得最为精彩的是银娣刚生过孩子之后娘家要送礼前那段和哥嫂的“对峙”,涉及情面,金钱和感情。银娣和哥嫂之间互相推搡每人都是最难的最不容易的最无辜的。其实在我这样的情面问题一般都是自然而至最好了,任何刻意的事情算是做不出来的。可是细细读到书中这段还是不由得佩服张爱对于人性的把握如此的细微到位,每个人都是最痛苦最无辜的,在这样轻微的你推我搡之下所藏匿的“暗战”着实惊艳了。
  
  还有就是银娣和儿子玉玺之间的那段对话。银娣的儿子和丈夫一样永远的躲在后台,偶尔能赏脸客串一把也会被银娣给挡回去。于是这个儿子似乎就是只是个飘渺的影子而已存在却又抓不着。只是在她发现儿子和自己不是一条心时才开始注意到这个影子,极力的拉拢抚慰他。从谈话的内容看,母子俩像是多年的知己怎么就有这么多的话谈怎么就能谈的这么投机。其实在漫不经心的谈话下没每人心中都布满恐慌,玉熹是银娣唯一的寄托而银娣却是玉熹生活资本的来源,他们都害怕失去对方但这种害怕却少的许多的人情味多了不少交易的色彩。她要安抚儿子,还未婚就许他能娶个姨太太为了圈住他容他抽鸦片烟。似乎在那样的社会中只有两样的生活,在外胡闹亦或是圈在家里默默的“作”。一个儿子与自己相依为命这么多年,最终能留住他的心的方式居然是姨太太和鸦片烟,光是说说就觉得心里冒着凉气。
  
  另外就是银娣和三少爷那条似有实无的情线。银娣漂亮是从开篇就交代好了的,每每在众人出场时银娣的妆容总是要重点描写一下,她似乎不属于这样一个大排场的家庭但她的美貌却总是有自然切实的意味。大家庭里的叔嫂情似乎总是最见不得人却又最诱惑人的一篇,更何况他俊朗她漂亮。他们之间实际上并没有发生过什么,甚至连三爷是怎样的想法也从未正面描写过,他是玩惯了的人每个女人也许都是过客他能游刃有余却也都不当真。这是他对肃穆大家庭的报复,自己的方式。而银娣却不然,在那里她如履薄冰却也希望自己心里有个念想。念想和恐惧斗争着。恨他,念他都是真的吗?或者她的确是需要这样一个远远的美丽画面如同她的烟塌一样抚慰自己而已。
  
  一生中,做姑娘做媳妇儿做母亲做情人做婆婆...步步都没有顺心却也就这样走过来了。
  
  还要说张爱对细节的掌握,那种细微的事情一个个在她笔下曲折亦或是妩媚起来。


  “小资”一词对张爱玲来说是有些不适当的,这样的评语让我错过她很多年,充分说明书一定要自己看,别人的话听不得。
  总觉得她前世一定做过外科医生,今生才执笔如刀,将人心世情解剖得血淋淋。她又像个工笔画家,纤毫毕现,色彩分明。只是这美也是血肉淋漓、剥筋见骨的美。王小波在《革命时期的爱情》里面写道,“革命时期,总有人在戏弄人,有人在遭人戏弄。灰白色的脸上罩着一层冷汗,在这上面又有一层皱巴巴,湿淋淋的微笑,就是献给胜利者的贡品”。微笑与灰脸,就如张爱玲笔下的美与冷,相辅相成,谁也离不得谁。
  说她只写男女之间的那些事,钱钟书可以说,杨绛却不适合。能战胜岁月的作品,即使总关风月,也未必不浑然天成。近两日看到一则新闻,就生穿越之感。
  事因本地一知名台商,将本厂一湖北籍女工变作情妇,五年后分手,女子衣食无靠,徒留沧桑,于心不甘,公之于众。只见女子弱质纤纤,奋力搬起脸盆大小的石头,砸向拒绝向她开启的工厂大门。铁门纹丝不动,却令观者担心她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台商家人放话要她为不端行为认错道歉,便可给钱。男人包二奶不是错,始乱终弃也不是错,错都在女人这一边。呜呼,小艾还魂!穷人家的女儿,长得不好命苦,长得好命更苦,这一生劫难重重。故事里的小艾认清未来只有卖身和嫁人两条路,思前想后选择嫁于金槐,结局又如何呢?
  鹅黄向来最为娇嫩,初春草木苏醒,嫩芽新发,便是这颜色。如今女子穿了这鹅黄粉嫩的连衣裙,挥舞着纤细胳膊搬弄大石块,内心必也是愤怒得草长莺飞,春潮涌动。
  张爱玲写出了几十年前的小艾,几十年后的也写尽了。


  前一段时间读了这篇小说,非常非常的喜欢。是一九六六年写的,距写《金锁记》已经过去二十多年。《金锁记》是一目了然的,一清二楚,所有的东西,被作者剥离出来晒在明晃晃的日光下,而作者对于其中人物的褒贬,亦是清清楚楚,如泾水渭水,清浊分明。《怨女》则是含蓄的,影影绰绰,一切的一切,都在薄薄的面纱之下,都得由读者本人去抽丝剥茧,一层一层的深入,方得明白其中的悲与怨。二十多年的岁月,不仅仅是作品的成熟,张爱玲自身亦或许获得了更加成熟的内心,于是整部小说之中都可窥见一种叫做悲悯的情怀,太多事情都远非一句爱恨可以说得清楚。这便是《怨女》相较于《金锁记》所特有的圆滑与圆润,是一种经流水长期冲刷的不硌手的质感。  银娣是多么的可怜和可悲。她只是想求衣食安暖,有一个爱她的人而已。可这又是多么奢侈,漫漫人生,长长地过完,终究是无人爱她。父母早亡,哥哥嫂嫂不疼,嫁入豪门,更是入了虎口,苦苦熬至分家,唯一的儿子也与她形同陌路。哪怕是药店的伙计,不成器的老流氓,甚至她差点就为他死的姚三爷,亦是未曾爱过她一毫。她只能抓住她唯一的儿子,只有抓住他,她是溺水的人,他是她唯一的稻草。她让他抽上了鸦片,也如她一样终年离不了烟炕。她为他娶妻,然后再一点一点把那女子折磨死,就如他们当年折磨她。便是如此的可怜可悯,却让人难以彻底的恨。《金锁记.》结尾有这样一句话,她戴着金枷锁过了一生,又用这枷锁的角撞死了几个年轻的生命。其实这句话用在《怨女》中亦是再贴切不过。


  没想到她5o年后的作品这么有特色,我看到了截然不同的政治视角,我也想出国。她作为小说家,文章结构,描写的生动,自然是小说特有的吸引,像电影一样,最佩服的还是她查颜观色了解别人的能力,天资极高,但这也成为她的枷锁。


  读张爱玲的小说也是从她那几篇最被推崇的文章看起的 自己向来是有点挑剔 厌恶俗套还固执的认为多数“灰姑娘”轻而易举获得好夫婿的故事有点假《倾城之恋》始终不喜欢 张的文字到是没得说 只是对女主角白流苏以及她的爱情经历没有一点好奇心和好感 到是《金锁记》觉得读的有滋味而且对七巧也是油然而生的产生一种莫名的感情 像是夏夜 自己在闷热的房间里生着闲气 不自觉的产生一种心酸的心理 黯然神伤的对着任意一片空白独自垂泪 感情便是漆黑房间里那一盏油灯发出的微弱光芒 毫不刺眼却格外惹人怜爱 《怨女》更是一边认真的读着一边在心里不住的叫好 七巧是银娣的模子 银娣却比七巧更鲜活更年轻更有女人味更有一段叫人想要往下琢磨的故事 完全是哭不出来的 却像是在心里打翻了五味瓶 又像是吃到一口极不合胃口的饭菜 难受却不知道该如何排遣这叫人烦恼的情绪 徒然在心里留下一道难以发现的小伤口 并且特别难以愈合 这便是银娣或者七巧的魅力 更是张爱玲叫人难以言喻的才华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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