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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血封喉

青鸟 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0  

出版社:

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作者:

青鸟  

页数:

251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混在美国的牧一帛离开了女友大翎子,到北京寻找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弟弟牧九阳。人海茫茫,九阳毫无下落。牧一帛和萍水相逢的小哑巴水杉相依为命,结识了酷似九阳的富家少爷莫冉、莫冉的女朋友丁岚。还有莫冉的母亲文湄。莫冉喜欢上了水杉,丁岚不停地缠着一帛,邻居尤优却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丁岚……这些事情让一帛心烦意乱。一天,一帛和水杉偶遇九阳,没想到水杉竟然比他还激动,而且还开口说话了!然而九阳却和他们形同陌路。  水杉心地纯洁,莫冉生活奢靡,文湄吃斋念佛,丁岚古灵精怪,大翎子颓废放荡……他们都是因为自己心中的一缕情思,才选择了各自的生活道路,而这一切。都直接或间接地和一个人有着联系,那就是九阳。  九阳终于出现了,带着富可敌国的财富。和如烈火般熊熊燃烧的复仇信念。多年前的一场情变。造就了今天的九阳,也决定了众人的命运……  情之为物,见血封喉。

作者简介

  青鸟,原名吴贝。职业建筑设计师。著有长篇小说《鬼眼新娘1》、《鬼眼新娘2》、《离歌·木乃伊之谜》,发表短篇《别爱陌生人》、《苦巴的噩梦》等。没闲着,穿梭往来于不同的城市和陌生的人群,在孤独中品尝着各种耐人寻味的快乐和别样的人情冷暖。东游西荡了些年月之后开始积攒回忆和见闻,充盈了满脑瓜的故事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写下来作为活着的乐趣和证明。这世界我曾来过,欢笑过,痛哭过,美好过,惆怅过,憧憬过,创造过……

书籍目录

一 牧一帛二 水杉三 莫冉四 牧九阳五 丁岚六 文湄尾声 牧一帛

章节摘录

  一 牧一帛  我住在纽约最杂乱的贫民街,这里离华人街很近,买杂货和日用品非常方便。但是住不大安全,除了像我一样的华人,还有黑人和老美。  我称自己为华人,对,华人,因为我的养父母是挺好的中国人。可惜,六年前他们出了意外,在大西洋上行驶的船只经过百慕大的时候神奇失踪了。在那片距离美利坚合众国南卡罗来纳州九百一十七公里的西部群岛之间神秘消失。英国政府派船只和直升机在附近海域搜索,却没人敢靠近那片马尾藻海地区。有报告说我义父的船只掉进了波多黎各海沟,也有人说他们遭遇了地磁异常、洋底空洞,甚至还有说法,是当海底发生猛烈的地震活动时产生的巨大沼气泡,使海水密度降低失去原有的浮力,恰逢此时经过这里的船只,就会像石头一样沉入海底。至今没有结论。  牧家空了。  一夜之间神奇般地消失了两名富甲,他们的财富也在一夜之间不翼而飞。可惜我是个没有经济头脑的人,他们遇难时我刚十七岁。  我从富豪学校出来,在这鱼龙混杂的地方暂时安家。早晨我在头上顶个铁锅去上厕所,以防隔壁的美国夫妇打架时黑枪走火打穿墙壁射中我的脑袋。这事儿时有发生,我的洗手间墙壁上已经有十几个弹孔了。  午夜时我喝烈性酒,在酒吧里摩拳擦掌,和高我一头的大个美国佬打架,毫不手软。没有家,没有学校,唯一跟着我的就是拳头。我不是个好孩子,从十七岁就不是了。或者说,从牧家收养我之前我已经是个坏孩子。我想我的血液里根植着劣根,虽然他们一直想把我培养成正派的,有身份的人。  造物弄人。十七岁之后我再次流落街头。  白天我窝在阁楼里睡大觉,靠面包和水维持一条不值钱的烂命。下午五点时我会醒过来,抽一支“骆驼”,偶尔也抽台湾“梅花王”,我楼下就有一家小商贩,专门做走私烟的零售。太阳下山时,我到街角转弯处那家越南人开的餐馆要一份廉价快餐,扒拉几口就往外走。我穿着破烂牛仔裤,背着我的吉他晃荡进一家名为BLACK的酒吧。无论是凯尔特还是弗拉明戈,只要有人叫曲子,我会毫不吝啬地弹奏。偶尔我也会用点感情地演奏Jazz,在夜深人静,酒吧歇业的时候。  这里不会有什么富人出现,多是失业者,不体面的情妇,第三产业者,或是些贫穷的学生,所以小费也成了空谈。这些年来我唯一认真做过的事情就是给九阳寄书,这件事从来没有耽搁过。我想在九阳心里维护一个好哥哥的形象,这也是我唯一能为牧家做的了。当然,我没有把义父出事的噩耗告诉他。我觉得对他来说,平静的度过少年时代是件难得的好事。他该享受恬静时光,别像我一样颓废地苟活。  凌晨五点时我像条疲惫的游鱼一样回到窄小的阁楼,放下我的吉他便倒头就睡。  “嘿!宝贝儿!先别睡呢!抱抱我。”  一个浑身浸泡了劣质香水的女人像水蛇一样从身后缠绕过来。  我忘了说,这六年里我和这个女人厮混在一起。她叫大翎子,是我六年前从BLACK酒吧拣回来的陪酒女郎,这个单凤眼女郎四肢修长,海藻一样的长发常让我联想到黑人女高音的拨丝头。第一次带她回来后我们发生了关系,结果她的黑色眼影和睫毛膏弄脏了我的枕头和床罩,从此我对她约法,不把脸洗干净别上我的床。  “洗脸去。”我把她软得像烂泥一样的身体推开。  “累死了,明天再洗吧!”她好似懒猫一样耍赖。  “现在已经是明天了,去洗!”我以命令的口吻对她说话。  “那你吻我。”  我敷衍地碰了碰她的眉毛,任她从我身上滚下去,跌跌撞撞地摸索进洗手间。  我们都是这城市的边缘人。没有财富,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信任,没有温度。哦!我还有思念。九阳,我唯一的思念,我十年未见的弟弟,每次想到他时,我还能流露出一丝心疼,那一刻我清晰地感觉到自己还活着。  “洗完了。”大翎子摸着黑继续爬上来,解我牛仔裤上的钢扣。  我胡乱地拨开她的手,栽向里面睡去:“我累了。”  “你已经敷衍我一个月了。”她嘟囔着,像个沉重的邮筒一样躺倒,在我身后昏昏睡去。很快,便打起了轻微的鼾声。  我们都很累。  活着本身就累。  我对生活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一切都无所谓。我曾经想做个大好青年来着,可惜半途而废。又到了下午,我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去洗脸,发现只有四点。奇怪,我每天都是五点才爬起来,日不落不会睁眼,今天怎么了?  似乎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我撞开洗手间的小门,拉开脏兮兮的牛仔裤拉链小便。哗哗啦啦的流水声没有冲走瞌睡,我还处于梦游状态。大翎子已经向蛇一样缠了过来,把她尖尖的下巴搁在我的肩膀上,磨得生疼。我耸耸肩膀,将她推开。  她毫不在意,在我的左脸颊印上一个唇印:“早上好,亲爱的。”  现在已经接近日落,却是我们的早上。有点悲怆。  大翎子扭着她妖娆的小腰在我面前打开蓬蓬头冲凉。只要进了这间阁楼,她身上就没挂过一块儿布。她不吝啬在我面前裸着,在别的男人面前可能也不介意。我不清楚。她的事情我都不在意。我依然眯缝着眼睛点燃一支绿摩尔,一边抽烟一边刮胡渣。镜子里能反射出大翎子的身段,她的小腹很性感,有条柔软漂亮的腹线。从她第一天腻上我的时候我就发现了,可惜现在已不能引起我的兴趣。  有时我也想摆脱这样的生活,令我生厌。  我在很饿的时候吃不下东西,在肠胃空瘪的时候止不住呕吐。我想我这辈子是完了,毫无希望,毫无生机。像狗一样活,或者吃喝拉撒,或者烂醉,或者疯狂地打架。只有九阳,想起他的时候我心里像驻进一缕阳光一样温暖,他是干净的,没被污染过,我想念他那双清澈的眸子。  “亲爱的,真受不了你眯着眼睛刮胡渣的样子,太性感了!”大翎子把她泥鳅一样湿漉漉的身体贴近我,我能感觉到脊背上蛇一样的蠕动摩擦。  “离我远点,新买的刀锋,挺利的。”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生出厌恶来。不是厌恶她,而是有些厌恶我自己。  “你讨厌我了?”她质问我,鼻子抽动着在我身上嗅着。  “你找什么?”我看着她有些忧伤的神经质,“我在你旁边睡了一天,就算有野味儿也被你冲淡了。”  这样挑拨的话我们吵过不下千次。及尽尖酸刻薄之能事,互不退让,也再无新鲜感。出人意料,这次她没有砸东西,而是点了一支烟,坐到窗台边吐圈。  “别站在窗户边,这阁楼太不起眼,你招揽不到生意。”我讽刺道。  “你介意别人看我吗?”她挑着细眉斜视我。  “随便。”我拿毛巾胡乱擦擦下巴,把烟头扔进马桶,继续回到床边,一头栽倒。  “你起来!”她拿脚丫子踹我,不知哪来的力气抓起床单将我抖了下去。  “干什么?”我窝火地抱着我的枕头。  “你今天要打扮漂亮点儿。”她不由分说揪起我的裤脚把我扒了个干净。  我眯着眼睛看着她,她今天有些刻意地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没有把眼圈描划得像个朋克女歌手,而是用了俏且妖的绿色眼影,让我想起水妖美杜莎。  “你没病吧?”  “起来!”她从沙发上抱起一个大衣袋丢给我,“穿上!”  “什么东西?”  “我昨天带回来的,你穿上我看看。”  抖出来一看,是套浅驼色的西服,看着不像廉价货。  “哪儿来的?”我看不出这女人葫芦里卖得什么药。  “限你十分钟之内换好,不然我不饶你。”  我提起嘴角笑笑:“不然怎么不饶我?”  她扑过来咬耳朵,我知道这个暧昧的信号是什么,先投降:“OK!我穿。”  穿戴整齐后,她像个正经女人一样挽起我的胳膊:“我定了餐厅,今天我们去仕洛克吃晚餐。”  无所谓,爱去哪儿去哪儿。  餐桌上我无心动刀叉,这顿饭要吃掉我一个月的薪水,足够在那越南餐厅吃两个月的盒饭,她抽什么疯?  “亲爱的!”大翎子举起了红酒杯子,“今天是我生日,高兴点。”  我一怔。  烛光摇曳中竟然出现幻觉似的,在这女人的眸子里看见一丝跳跃着的翠绿色光芒。我第一次发现她也有做正派女人的潜质,穿上蕾丝花边质地高档的丝绸裙子,摇身一变也像个贵妇。  “其实你跟着我,亏了。”我知道大翎子的底细,她原是个留美大学生,只因经济担保人卷走了她的经费和财保,才逼得她出卖自己做了陪酒女郎。“凭你的姿色,嫁个中产阶级很有可能。至少有房子住,不用跟着我挤在那个破阁楼里。”  “牧一帛,”她用郑重的口吻唤着我的名字,大概有些醉了,脸颊泛起愉悦的绯红,说着莫名其妙的话,眩惑的眼神让人摸不着头脑,“我这辈子都爱你!”  酒杯相撞,我的舌尖已经品不出酒的滋味……  其实我不了解这个女人,她想要什么我根本不知道,也不关心。我们只有生理需求,说过的话远没有做过的多。  她醉了。  一个女人微醉时是风情可爱的,至少她不会像悍妇一样撒泼,脸蛋微红,嘴唇饱满而湿润。她歪歪斜斜地依偎着我行走,嘴里呢喃些我听不懂的话。  回来时我忽然明白了下午的预感……  这该是我陪她过的最后一个生日。于是我用力地攥住她的细腰,疯狂地亲吻她,仿佛这一次的翻云覆雨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猛烈。  我要离开了。  去接九阳。  至于大翎子,我只是她生命中的过客,以后她会找到新的合租人,找到可以依靠的男人。我是这么想的,走时并没有告诉她。  不知九阳是否在等我。  而我,归心似箭。  我在秋风萧瑟的时候来到北京,站在天安门前看着那个面色慈爱的伟人头像发呆。路人一个个面目苍白,走过来撞到我的左肩,走过去碰到我的右臂,我像是一个人群圆规的中心轴,只是没人在意我的失落。  原来离别再重逢远没有想像的容易。  当我跋山涉水来到中国时,只寻到时光交错的幻觉,却没有他。  我在安庆小镇的九街巷子口向路人打听:“四十七号怎么不是姓白的人家住了?”  路人说:“早两年就搬走了?”  “搬到哪里去了?”  “好像是全家都搬到北京去了,人家发了财嘛!当然搬到大城市去住了。”他操着黄梅戏一样的口音对我说。  “那他家搬走时,你有没有看见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左边的下巴连到脖子上都有红色的烧伤痕迹。”  又走过来一个说:“男孩子?他们家只养了一个男孩子吧!?好像没见有什么伤疤呀!不大清楚咧,他家人爱吹牛。”他又对之前的那个路人说,“谁说他们家发财了?那个人的话你也信?要发财就不会把家业败光了。”他们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我,摇头离去。  得不到准确的信息,我在恍惚中失措。  九阳,在娘腹中就遭灭顶之灾的孩子,现在还有谁知道你的下落呢?  这里也算是杏花烟雨的江南,我在青草漫过石堤的时候到来,与路人擦肩而过。缠绵悱恻江南烟雨不能吸引我停下,我来是为了寻找你的啊!可你在哪里?  在哪里?  我在青石板路上停下脚步,望着脚下雨水穿出的坑坑洼洼发呆。  刚到牧家的那一年就知道,牧家有个不幸的男孩。义父把我领到摇篮前,让我看他。那个小小襁褓中的男孩儿真可怜。他的左边侧脸、下巴、前胸,整条左臂都是烧灼过的肉红色痕迹,嫩肉被灼伤弄得皱皱巴巴,连哭泣都嘶哑而微弱。  他是个新生儿。才来到世上不过几天,怎么会有人这样残忍地对待他?世间纷扰的恩怨都是成年人带来的,可是危及到了一个不染尘埃的稚嫩生命上,让人感到涂炭生灵的悲伤。  牧桦然是我的义父,祖上从清朝道光年间就开始经营湖丝,家业传到他那一代,已经是纵横八镇赫赫有名的丝绸商人。他家的店铺够十个指头数几个来回,义父具有商人的敏锐头脑,不等国内的下海浪潮刮到湖州,他已经野心勃勃把生意做到了海外。然而,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义父的生意做的一枝独秀,也必定遭来心怀叵测之人的陷害。  那一年,义父一连接到几个海外的订单,男人们喝了酒都飘飘然起来,有人吹嘘,有人嫉恨,在他不知不觉中已种下祸根。那人笑里藏刀,日后有意带了个交际花给他认识。没想到就此惹祸上身纠葛不断。他起初遮遮掩掩,生怕家中身怀六甲的妻子知道。谁知那女人极尽毒辣,花钱雇人对他怀孕七个月的她泼了硫酸,致使她全身百分之八十的面积被烧伤,更是危及腹中的胎儿,医院只得剖腹取子保住大小性命。所以,当我第一次到牧家时,就看到一个襁褓中的脆弱生命,还有一个被烧得不成人形的女人。  “她疯了。”义父满是哀伤地对我说。  “她一定很痛苦。”我看到那个神经兮兮的女人浑身缠绕的纱布,床单上不断溢出紫红色的药水和脓液,还有似笑非笑的嘶哑呻吟和癫狂微弱的痴痴哭声。  “是我对不起她。”他脸上的神情写满后悔。  “她这样了,那个小孩怎么办?”我问他没有几个女人能忍受这种体无完肤的烧伤,那不仅仅是身体的疼痛,还有容颜尽毁的绝望。  “我带她们来美国,就是想请最好的外科大夫来治疗。可是我妻子精神失常了,孩子不但没有奶水吃,更时时受到惊吓。母子连心,她发作时他似乎有感应,也会全身抽搐。”  “你要雇人照顾他吗?”我伸手去摸那个小小的胎毛未脱的额头,心里充满怜惜,觉得自己比他幸运很多。  义父看看我,意味深长:“我会雇人照顾他一段时间,等他稍微大一点了,再把他送回中国去,托给亲戚抚养,我也希望他能接受中国的传统教育。”  “我可以照顾他。”我这么说,却底气不足。  他摇摇头:“你自己都还是个孩子。我会把你当亲生儿子看待,等我儿子回国之后,我希望身边还有个陪我说话的人。”  他拣我回来,大概是图个心理慰寄。有时我不明白这个男人,他好像很爱他的妻子跟孩子,可是有时候,他给我感觉,他更爱他的生意,他的钱。  九阳满六岁之后,义父真的派人把他送回了国,而他自己,依旧在欧洲忙碌他的生意。九阳离开的第四个年头,义父和一个贤淑的华裔女子同居了。那个重度烧伤的女人,被送去了精神病院,他用钱打理他的“累赘”。他说他累了,一个人背负自责和过去活着太辛苦,他想开始新的生活。渐渐的,从他口中再也听不到九阳的名字,似乎那个孩子真的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了。我无法评价他是否好人,但是凭心而论,他们待我不错。  当我成年之后便开始不可救药地思念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弟弟,因为我自己置身于纷乱嘈杂的环境中,我想念他的纯真,想念他澄澈的双眼,还有朗朗的童音。当我第一次看见他在我面前蹒跚学步咿咿呀呀的时候,我的心就无比柔软,比雪山上照耀的暖阳还要甜蜜。他是那么美好,那么干净。  可是如今,我终于在人群中丢失了他。

媒体关注与评论

  《见血封喉》这样一个题目,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侠骨柔情、金戈铁马的纷乱江湖,但是它却是一个爱恨纠葛、使人牵肠的爱情故事。这是新锐悬疑作者青鸟的转型之作,她在都市这个灯火辉煌的场景里,把一幕幕的男女之情无限放大,又无限缩小。让你时而觉得压迫难耐,时而觉得迷惑不解,在你马上要达到紧张极限的时候,她却意外的让你瞬间释然。这是一个复仇的故事,一个目标明确的主线,但是在整个过程中,作为感情的暗线随时随地让你牵肠挂肚,欲罢不能。这是一场宿命,有因果循环,有善恶有报,也有最后皆成空的大气。演绎了一场激烈的纷争,欣赏了一幕爱情的悲喜,最后净化了一次混沌的心灵。  ——时尚杂志书《轻小说》主编:谭天    初看这个题目的时候,便让我想到一种毒--尖锐锋利,瞬间致命!当我真正看这个故事的时候,便越发明白了这本书的确是毒,只是它的毒一直渗透到你的心里,骨子里,血肉里,让你明知是毒,却又欲罢不能。好几次我想放下这本书,哪怕只是暂时放下,因为这满满的疼痛,让我忽然觉得无力背负,想找一个出口,可是,到底还是一路看了下来,就像一个饮鸩止渴的人,明知是绝路,却依旧甘心饮下。青鸟的这本书,可称得上是她成功转型的一个代表,从以前的悬疑恐怖,到现在的都市言情,她笔下的人物,每一个都有着鲜活个性,所写的爱情,都能深深地抓住读者的眼球,让每一个人随着她的文字,深深沉入到她所纺织的故事里,爱恨悲喜,并甘之如饴。  ——腾讯网原创文学交流版版主:纳兰若夕    原以为《鬼眼新娘》是青鸟的巅峰之作,可是没有想到《见血封喉》再次给我们带来惊喜。如此一针见血又形象的名字,让人忍不住就被吸引进去。  故事可谓行文如流水,盛大的爱情战争在这里展开。恩怨情仇、阴谋,一环扣一环,让人随着故事情节悲而悲、喜而喜、怒而怒。  都市爱情在霓虹灯下显得那么无奈、爱不得,恨不能。青鸟的文字令人心疼、令人无奈、令人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拨。仿佛自己就是故事中的人物,所有的故事如同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不知道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紧张而期待。  几乎是一口气将故事看完,中间舍不得让人打断一秒钟,看完后将书一合,深深吸口气,回味着,久久无法走出来。  一场复仇的计划、一场华丽而凄美的爱情、一场城市中的迷茫抉择,如同一朵盛开的花,妖娆的悲喜。  ——知名网络作家 任落落


编辑推荐

  《见血封喉》书名听上去像是武侠小说,实际上却是地地道道的言情小说。《见血封喉》以剧毒植物比喻人类的感情,一语道出感情世界的哀伤和无奈,让读者顿生感慨:原来感情可以极其美丽,也可以变得极丑,当丑恶的一面发挥作用时,如同剧毒,让人见血封喉。然而普天下的人,又有谁能逃脱情之剧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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