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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乱1·塞下曲

酒徒 花山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0  

出版社:

花山文艺出版社  

作者:

酒徒  

页数:

296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公元612年,隋朝的第二个皇帝隋炀帝开始了对高丽的征伐。隋朝全国大征兵,一时豪杰蜂起,征伐不断。  李旭,一个边塞小郡的懵懂少年,为了躲避炀帝的征兵,不得不逃离出走,与徐茂公同行,远赴塞外。  他先投奔李渊父子,后又归附张须陀,并在四处征战中,结识了秦琼、程咬金、罗士信等豪杰。不久,他随众又入伙瓦岗,并与红拂女渐生情愫……  中国历史上最传奇的一段人生就此开始……

作者简介

酒徒,男,1974年生,内蒙古赤峰人,东南大学毕业。 2000年完成第一部作品《秦》,三年后第一部历史架空小说《明》写就;2006年,第二本历史架空小说《指南录》完成。 《隋乱》,原名《家园》,计六卷,一百多万字。 在新历史小说中,酒徒的作品气度恢宏,语言凝练,情节曲折,凸显出思想的凝重性和深刻性。

书籍目录

引子第一章 盛世第二章 出塞第三章 旷野第四章 醉乡第五章 猎鹿

章节摘录

插图:第一章 盛世已经入了秋,天气却依然像盛夏般炎热。掌柜的张宝生搬了个马扎儿,坐在自家的小饭馆儿门前,一边看夕阳一边伸着舌头吹凉风。这狗娘养的天气,就像狗娘养的日子一样难过。暑热一直穿到骨子里不说,连喘息的气儿都黏湿湿的,仿佛灶台边上的污渍般油腻。官道上,往来行人带起的灰土飘在空中,不知不觉间就把饭馆墙面上那只倒扣着的“笊篱”给糊成了一个泥巴团儿。黑黑的,散发着丝丝缕缕的馊臭味道,闻在鼻孔里令人愈发没有食欲。如果是早年间,张宝生还有心情打上桶井水,把墙上的“笊篱”和头顶上烟熏火燎的招牌擦拭干净。在上谷、河间一带,这“笊篱”代表着饭馆和酒店,和头顶上的隶书招牌一样,都是主人家的脸面。那时候他的饭馆刚开张,又碰上仁寿年的好年景,每天进账的“肉好”就有十几个,偶尔一天运气佳碰上大主顾,上半匹绢都有可能。张宝生家里的填房与临近易水河边那五十亩地就是那时候置办下的。 那时候,张宝生记得自己每天恨不得将头顶上写着“有间客栈”的牌匾擦三遍。这牌匾是张宝生花了三头羊的润笔,求易县学里边杨老夫子给写下的。人家杨老夫子曾经做过越公杨素大人的录事官,若不是喜爱这边塞上的质朴人情,根本不会在上谷郡落脚。他醉中写就的牌匾虽然没有“如意”、“临风”般听起来有口彩,但胜在贴切自然。想那行路之人在一眼望不到头的官道上,猛地看到“有间客栈”四个字,饥渴之意顿生,走进来住一宿,吃两碗麦饭,喝几盏浊酒也是预料之中的事。可惜好景不长,仁寿年很快就结束了。紧接着年号变成了大业,英明神武的新皇登基后,先修长城再开运河,把府库里的积蓄折腾了个干净。你说他把自己的家业糟蹋干净了也就该收手了吧,他还偏不,今年初不知道从哪里又听来了“仁君登位、万国来朝”这一说,力邀各国可汗到洛阳聚首,命令沿途各地必须清水泼街,黄土垫道,市肆酒楼,凡胡人吃饭喝酒皆不得要钱。人都说天子圣明,看什么东西都是那个什么瞳亲照,也就是一只眼睛看俩影儿,比普通人清楚一倍,可圣明天子就不知道吃饭付钱这个理几。上谷郡靠近边境,奚人、契丹、突厥人往来频繁,大伙交往得久了,根本分不清谁是胡儿谁是汉种。皇上的优待令一下,四野里胡人马上就多了起来。真的,假的,冒牌的胡人一队队蝗虫般沿着官道吃过去,就像当地人上辈子欠了他们一般。如此一番折腾下来,皇上老人家得了什么好处大伙不晓得。张宝生就知道自己的酒馆为此辞了掌勺、遣散了伙计,易水河边五十亩地也典给了别人一半。原来每天回到家老爷长老爷短哄他高兴的填房,如今也冷了脸色,巴不得他在前院的酒馆里睡板凳。没钱请掌勺,也养活不起勤快伙计的酒馆自然越来越冷清。原来每日忙得脚不沾地的张宝生如今清闲了,过了午就可以搬着马扎儿盼日落。日落时分,忙碌了一天的乡邻们回家,若哪个能沽上半斤浊酒,就可以满足他一天最后的赚钱希望。生意虽然冷清了,可衙门里的税还得照交。前些天易县户槽李大人门下的小跑腿儿赵二当家特地上门关照过,今年“有问客栈”要额外支付五张生牛皮。张宝生好求歹求,赵二当家才看在两罐子麻油和一坛子陈年花雕的面子上,把牛皮的数量从五张减成了两张,但是要求入冬前必须到县上交割,否则,任何后果由张宝生自负。有道是“破家的县令,剥皮的太守”,张宝生知道交不上税的后果是什么。他在县城里的几个同行,如今就在衙门开的“客栈”里住着。里边据说是一日两餐,顿顿“竹笋炒肉片”。隔三差五就有血肉模糊的人从后门被人抬出来,扔到荒野里去喂狗。可官府不准许百姓杀牛,病牛、残牛向来是紧俏物资。即便想办法用驴皮充数,也得有地方寻驴子去。官道两边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大户人家的庄客们扛着木锹,牵着牲口去主人家里交工。这些人不会买张宝生的水酒,所以他也提不起精神跟大伙打招呼。双眼直勾勾地看着官道尽头,盼星星盼月亮地盼着有从塞外返回的行商经过。只有他们手里有上好的皮货,也只有他们能给张宝生继续生存下去的希望。“宝生叔,今天生意不错啊!”官道边,一个骑着马的少年人扬鞭戟指。“五娃子,托您家老哥哥的福,今天上了三拨客人,灶膛没冷着!”张宝生捶打着发麻的双腿站起来,大声答应。与他打招呼的是前庄上张大户家的小五,按辈分,算是张宝生的侄儿。虽然自从张宝生开饭馆从商之后,两家终止了走动。但彼此之间毕竟是一个宗祠,血脉之间的亲近怎么隔也隔不断。“我爹说了,如果您实在难支撑,就把客栈关了吧!族里边这么多小辈,怎么着也不会让宝生叔挨饿!”五娃子策马又向前走了几步,回过头,用皮鞭指点着他说道。“烦劳老哥哥了,五娃子,回头遣下人来抱一坛子酒,给老哥哥漱口!”张宝生尽力站直了已经有些驼的腰身答道。五娃子是县学里的佼佼者,据说是有机会被郡上举才,去京城参加科考的。在这种前程远大的年轻人面前,他可不敢摆什么叔公的臭架子。至于五娃子的老爹张宝良的话,张宝生只当没听见。去年客栈里周转不开,找这个本家借钱,张宝生付出的代价就是出手三十亩好田。真的按对方说的关了客栈回族里养老,张宝生估计自己剩下的二十亩好田也得换了主人。“谢宝生叔,回头我派人来取,我爹他别的不爱,就好这一口!”五娃子说笑着跟张宝生道别,拍了拍坐骑,溶进落日的余晖里。“唉!”张宝生长叹了一口气。不怪天,不怪地,就怪自己没一个也在县学杨老夫子门下读书的儿子。如果自己有一个儿子如五娃子一样前程远大,那些衙门里的帮闲、乡里的小混混还有族中的长房们哪个又敢上门来欺负人?想到县学,他心里突然又涌起几分希望。自己的外甥也在县学就读,论名声、论才学一点儿不比五娃子差。既然张家小五今天能从县学赶回家,自己的外甥李旭说不定也会回来。如果能遇上他,自己面临的难处也许能有个着落。抱着试一试的念头,张宝生没有像以往一样带着满心的失落关门。而是敲打着酸痛的脊背,继续向官道上张望。果然不出其所料,大约一盏茶的工夫后,官道上跑来一匹青花骡子,骡背上,一个身材魁梧,两臂修长的少年人遥遥地向他作揖致敬。“舅公,您今天忙得过来吗,要不要我帮你洗碗!”少年人说话间已经赶到了客栈门前,手一按,腿一抬,干净利落地跳下了骡背。把缰绳向拴马桩上轻轻一系,迈开双腿向里走去。“使不得,使不得,旭官啊,你是读书人,可不能干这下贱营生!”张宝生见少年认真,赶紧伸臂相拦。油脂麻花的手臂却不敢碰脏了少年人身上的青衫,被挤得连连向后退。“什么使不得,读了书,您就不是我舅舅了?被我妈听见这话,肯定上门来找您理论!”少年人用手轻轻拨开张宝生的胳膊,灵活地挤进了客栈。只能摆放十几张桌子的一楼其实没什么可收拾的,由于生意实在冷清,很多不常有人坐的地方都生了尘。李旭却不愿让舅舅觉得自己只会卖嘴,脱了外面的长衫,抓起抹布把所有桌椅擦了一遭,又取来梯子,爬上门梁,把烟熏火燎的客栈招牌清理出本来面目,接着摘下墙壁上的旧“笊篱”,从厨房找了把半新的换了上去,然后才把物件归到原处,取了木盆打水洗脸。张宝生在一边看着,心里暖烘烘地像喝了半斤女儿红般舒坦。他膝下无子,两个女儿出了阁后难得回家。妻子死后续弦的填房又没给他延续香火,所以一直把李旭当半个儿子来看。眼见着外甥准备告辞了,才猛然想起来自己已经有两个多月没和孩子见面。大手在腰间摸了几回,却没有找到合适的见面礼儿,狠狠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说道:“看我这记性,你先别急着回家。我这有替你爹酿的几坛子老酒,照胡人传过来的方子收过水的,挂在骡子背上带回去,让你爹冬天御寒!”“那可不行,您烧这一坛子酒得多少工夫?还是留着卖才是正经。再说了,我爹去塞外办货,还得些日子才回来呢!”少年人一边把长衫向身上套,一边大声推辞。燕赵人性子烈,连喝酒也喜欢烈性的。而烈性子酒得之十分不易,为了提高黄酒的口感,酿酒人需要多次用密法加工。将酒里的水除掉大半,才能让酒浓到令人三碗吐然诺的地步。所以一坛子老酒,造价往往是普通浊酒的五倍。这么贵重的礼物,即便放在好年景,少年人也不忍从舅舅家搜刮,更何况眼下正是张宝生的客栈濒临倒闭之时。“拿着,旭官,否则是不给舅舅脸面!”张宝生用油手爱怜地拍了拍外甥的脸,低声命令。这孩子是开皇年间生的。娘胎里养得好。明显长了张福气面孔。过了年就要束发,可自己这个当舅舅的连件像样束发的礼物都给不起。想到这儿,他心里不觉有些凄凉,又自怨自艾地叹了口气,低下头,缓缓向后院的酒窖走去。李旭见舅舅叹气,知道自己的举动又惹老人伤心了,只好默默地待在客栈中等。过了片刻,张宝生转了回来,抱着的却不止是一大坛子酒,放酒坛子的柳筐上,又挂上了两条干麂子,还有半兜干荠菜、萝卜丝等。“这怎么成,我这样搜括您,回去我娘非动家法不可!”李旭搓着手,满脸为难之色。“酒和下酒菜嘛,舅舅也不白送。等你爹从外边回来,你让他帮舅舅问问,谁手里有生牛皮或驴、马之类大牲口的皮子出让。衙门里催得急,舅舅愿意出个合适的价钱买。”张宝生憨厚地笑着,为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送礼物借口而高兴。他不由少年推辞将柳条筐挂在骡子背上,临了,又变百戏般从后腰解下一个皮囊来,硬塞到李旭手里。“这是开皇十八年的时候,几个去辽东寻功劳的军爷喝醉了酒,落到我客栈里的。十多年了也没人回来找,怕是没人要了。舅舅寻摸着,应该是把不错的弓呢,所以每年都好生保养着。你拿去玩吧,明年你就十五了,你们李家人讲究马上觅取富贵,有一把好弓正趁手儿!”少年人知道这是舅舅给自己的束发礼,不敢推辞,双手接了过来。入手的刹那之间传来融融暖意,不知道是舅舅的体温,还是那黑漆漆毫不起眼的弓囊本身的温度。解开弓囊上的皮绳再看,只见一张两尺半长的角弓躺在细细的茸毛之间,颜色居然如墨玉般温润。上谷郡靠近边境,曾经是飞将军李广驻扎过的地方。所以民间好武成风,只要不是特别贫苦的人家,平时都会让孩子拜个野师父去学些刀剑、弓马、拳脚来防身。所以李旭用眼睛略略一扫,就知道舅舅给自己的是一把上上等好弓,如果拿到市面上,估计没三、五吊肉好根本换不回来。到了这个时候,他也无法客气了,只能再次施礼,感谢舅舅的一番美意。见礼物能得到自家外甥的喜欢,张宝生比赚了几十吊还得意。一边关锁门窗准备收摊。一边叮嘱道:“这弓长时问没人用,使起来硬得很。你玩时悠着点劲儿,别伤了身体。这东西毕竟只是个玩物。你是品学兼优,将来被推了秀才,考了进士,放了县太、郡守,光耀门楣,我这当舅舅的也没人再敢小瞧了去……”一直到自家的门口,舅甥之间的亲情依然温暖着李旭。舅舅家与他家相类,在各自的族中都属于末枝。属于他们自己名下的田产很少。每年从佃户手中收上来的租子勉强够一家人嚼裹。至于其他应对官府和日常在族中迎来送往的花销,则不得不依赖些旁的营生了。而李、张两家都是历经了百年的大族,号称礼仪传家的,所以经商在族中是最令人看不起的贱业。虽然族中长辈们每年从经商子弟手中拿取不少孝敬。比起舅舅家的朝不保夕,李家家境略好。这得益于李旭的父亲李懋身子骨结实,还会说几句突厥话,每年能跟着往来商队跑一两趟塞外。那边牛羊贱而茶叶、麻布稀缺,往来一次可以赚到不少铜钱。只是近年来前往塞上的商路越来越不太平,每月都有人财两失的噩耗传开。好在李懋跑塞上商路有些年头了,跟的全是大商队。其人又是个直性子,与沿途的胡人部落也能套上些交情,所以买卖还能维持,并能拿出些余钱来供儿子去官学读书。“二少爷,您可回来了,老爷来门口问了好几次呢!”远远地,管家李忠就迎了上来。一边帮李旭拉坐骑,一边小声抱怨。他是从小就追随在李懋身后的,如今一个人把管家、护院、长随和账房的职位全兼了,所以对小主人说话也没太多客气。“我爹回来了?什么时候到的?刚好今天从舅舅家拿了些酒菜回来,麻烦忠叔拿去厨房,让忠婶热一下,算我给爹办的洗尘宴!”李旭拍了拍骡子背后,笑吟吟地吩咐。忠婶是老管家的妻子,和管家忠叔一样,兼了“李府”上的厨娘、夫人的贴身婢女以及李旭的保姆等职责。平素李懋经商在外,整个家中只有李旭娘儿两个和管家夫妇,主仆之间除了礼仪外,更多的是亲情。“又去搜刮你娘舅了吗?被夫人知道。少不得又要一顿叨唠!唉!早跟少爷你说过,你娘舅不容易,这世道一天不如一天,人肚子都填不饱,哪来的闲钱去他那里喝酒吃肉……”管家忠叔从骡背上卸下酒肉,絮叨着向院子里去了。李旭冲老管家的背影吐了下舌头,自己牵了青花骡子去后院马厩,把缰绳拴好,又给所有牲口添了草料,补了井水。把一切收拾利落了之后,才换了件居家穿的短衣,来到正房见自己的父亲。先前李旭交给管家的干麂子肉和杂菜已经由忠婶和他母亲收拾利落,整治成了四样小菜摆在桌上。李旭的母亲不喜饮,而非年非节,管家忠叔又不好上主人家的桌子,李懋一个人独酌,正喝得好生没趣。看到儿子终于进了门,举起杯来大声叫道:“小旭子,过来,跟爹对一盏。就你小子知道疼人,算着爹回来的日子去敲你舅的竹杠!”“没正经!”李张氏不满地啐了一口,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活计。“不了,官学里的先生说,酒,酒能乱人品,乱人品性!”李旭看了看母亲的脸色,找借口搪塞掉父亲的邀请。脖颈上刚刚长出的喉结却不由自主地滚了滚,发出了清晰的“咕噜”声。“算了,别装了。从小就被老太爷抱在怀里抿筷子头的酒虫,想不让你喝也难。只是莫多喝,免得耽误了晚上背书!”张氏娘子听闻此声,爱怜地看了孩子一眼,低声叮嘱道。


编辑推荐

《隋乱1:塞下曲》由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原名《家园》——2008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最具商业价值原创网络文学”获奖作品。酒徒——首届“中国网络原创作家风云榜”获奖作家。2008年第一历史小说·谷歌搜索五百八十万·百度搜索四百三十万凝重堪比《新宋》,情节压倒《明朝那些事儿》,集高阳的练在与二月河的华丽于一身。青春版《虬髯客》,一部不可多得的青年励志小说!  ——17K文学网图书出版经理郜宇辉酒徒将《隋乱》(壹塞下曲)这段中国历史元素最丰富的时代琢磨透彻,娓娓道来,令人如饮醇酒, 酣然欲仙,梦中去寻那大漠上的一声狼嚎。  ——《飞·奇幻世界》副主编,阿飞《隋乱》的魅力在于:历史的精彩。不再由帝王将相带给我们,而是可以由你自行撷取。  ——《武侠故事》编辑部主任,陈渐乱世成就英雄,一个从小人物视角看到的历史,有着不一样的颜色和意味。  ——九界网站长,刘念这不是枯燥的历史书,也不是纯粹的个人英雄成功史,每一个平凡的小人物,都有可能成为英雄。大漠孤烟、厮杀战场,英雄就是这么炼成的。  ——新浪读书,张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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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徒的书是越写越好,我想收藏,只怕和《明》和《指南录》一样太监了


酒徒的经典作品,获得2008年度十大网络文学奖,水准远远超越作者此前的《明》和《指南录》,崇尚平等与责任,充满人文关怀,无论是文笔、故事情节还是立意都是难得的佳作。


老套的东西,文字一般。。


隋末唐初的故事,很精彩,值得收藏。


好书,非穿越。描写比较真实。开头尤其细致厚重,不像是网络小说。


虽然不是历史书,但故事编得确实不错,值得一看


小时候看二月河的作品,一开始还是很喜欢的,但写到乾隆时,就觉得写得有点少儿不宜了……(其实一直都有吧……)后来看些乱七八糟的历史穿越文,好看是好看,但也就停留在上网看,看了完事的程度,偶尔买一两本,也不会有收集全套的冲动。... 阅读更多


我很早就看过电子版的全本,买这套书纯粹是向作者致敬


开篇这本写的非常好,很吸引人。情节环环相扣,跌宕起伏,主角命运多舛,让人跟着揪心。呵呵,很久没看的这么入迷了,上来推荐一下。我已经看到第二本了,作者挺有才,写隋朝和朝鲜的战争场面恢弘磅礴,有点历史重现的感觉了。


书是好书,在书店翻了下,装订和手感都不错,比较矛盾的是,估计会出6本……熟悉酒徒作品的同志都知道,酒徒头上有个怪圈……


聚麀——一切皆有可能 ——论《隋乱》里的绿林精神 文/蚂蚱... 阅读更多


酒徒可是要选好出版社啊!!!再太监可,恐怕永远不会有人来捧场买你的书了.


  我是来找骂的。对于我的曲解,希望作者大人和其他读者们能够原谅。
  
  乡亲们,这部书是我看过的正经书里面,最腐的!
  
  盗墓笔记其实书中不腐,腐得是同人,而【隋乱】已经将基情实体化的表现出来,很多时候连所谓的“友情”“兄弟情”也掩盖不了。
  
  主角:李旭,字仲坚
  
  第一部,当李旭还是个不碍世事的天然呆受,他的正牌攻徐茂公,绰号徐大眼,随着商队的出现,带着李旭去了塞外苏啜部逃避兵役。接下来待在部落中的一年,小攻对李旭照顾的无微不至。当酋长的女儿看上李旭,小攻还因此吃醋,极尽挖苦之词。在徐大眼智谋和武力的庇佑下,李旭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钻拳脚功,偶尔思慕儿女情,生活乐悠悠。谁知,徐茂公因部落之事离开没两个星期,李旭便被迫离开苏啜部。凄凉如他,一个人走在茫茫草原,前途渺茫。
  
  大雪纷飞,在他将死冰天雪地之际,徐大眼突然出现,两个人依偎在帐篷里,徐大眼拍打着李旭的身体,帮他回暖,呵护备至。本来在苏啜部前程似锦的他,却在得知李旭出走的当天,依然不顾万里,驾马找寻。
  
  后来因为得罪了突厥人,不得不被全草原追杀,在生死边缘,舍身就李旭,因而与李旭失散。
  
  PS:徐大眼其实不是很攻,但是他处处保护李旭是一定的,攻受可逆,CP不改。
  
  第二部,离开小攻的天然呆李旭,没有了小攻的庇佑,不得不自己学着长大,成熟。渐渐转变成了攻。在军队初露头角以后,突然碰到了一个以泼人凉水为乐的宇文士及。好一个宇文士及,一出场就咄咄逼人,句句刺耳,偏就长了副女人的皮相,俊秀的长相陪一头长发,那皮肤比女人还要细滑。好一个傲娇女王受。
  
  第一次被李旭救性命于林中,当时宇文士及受困多时,李旭出现询问里面何人。”‘人没了,饿死鬼还有两个!’树林里,隐隐传来阴阳怪气的回答“,”就我这点力气,还能动得了你家校尉大人?让开,让开,让我看看救命恩人是哪个!“即使被救,还一副趾高气昂的女王样。
  
  宇文士及喜欢与李旭斗嘴,李旭嘴笨,便由他去了,但偶尔蹦出的一两句,却也噎的宇文士及好一阵难受。甚至他爹宇文述都高兴地看着两人斗嘴,连爹都认可了,还有什么好担忧的。
  
  李旭领兵打仗,宇文士及出任监军。与李旭二人出生入死,屡次被李旭救于敌人的厮杀下。情形也如出一辙,被敌人砍得措手不及的宇文士及自以为没有退路,便胡思乱想,下一秒却突然失去了来自前方的压迫,后领被人一扯,像提小鸡一样被拎到李旭的身后。然后恢复战斗力的女王受再次提起武器,紧紧靠着李旭的背脊,两人共同打击周围的敌人。
  
  第三部,国内叛乱,李旭与宇文士及奉命镇压叛匪。待夺下黎阳城后,两人经历了最漫长的一次攻防战,宇文士及因为逞口舌之快,与人在城楼上大骂而忽略了后方的奇袭。待他意识到之后,满脑子想的全是李旭的安危,疯了一样地跑去找他。那种感情,他说是兄弟情。
  
  当李旭第一次叫他“士及兄”,宇文士及高兴了好久,回味了好久。相对于客套称呼自己的表字“仁人”,直接称呼“士及”虽然粗俗,却亲切好多。这种甜蜜的感觉从何而来,不就是叫个名字,就激动成这样。
  
  总的来说,宇文士及就是仗着有小攻李旭的撑腰,敢在敌人面前那么嚣张,耍嘴皮子。
  
  一群人看着李旭身上无数的伤口,那块伤是为了救士及,那块,那块也是。
  
  “这块呢?”宇文述抬起头,看见有人指着旭子背后的一道疤痕问。那是一处箭伤,不太大,但位置非常危险。一旦再深入几分,就可要了旭子的小命。
  
  “辽东,马砦水边上吧,去年这个时候!”李旭举起酒盏,醉醺醺地回答。那是他第一次救了宇文士及后,也从那时起接受了对方做朋友。
  
  攻防战的时候,看着叛军的将军与军师在众目睽睽之下争吵,李旭与宇文士及相互看了一眼后就微笑着别开了眼睛。好几次相视而笑,好几次撇开视线,最默契的人,关系最融洽的人就在面前。人群中,总能看到你的视线,或鼓励,或安慰,或支持。因为李旭在旁边,宇文士及才有了安全感,然后两人相视一笑,没有言语。
  
  
  可惜了,好景不长。
  
  第四部,宇文士及还是当朝元老宇文述的三儿子,还是隋朝第一大家族宇文家的三公子,从小就被灌输的家族兴亡重任,还是在最后生生挤走了个人的爱情和义气。逃不出家族束缚的宇文士及尽管保全了李旭的官职,却也拿走了他手上亲自带出来的整个军营。发配外省,从府兵改投郡兵的李旭虽然因祸得福认识了亦师亦友的张须陀,却最终与宇文士及成了陌路。那几年戎马生涯磨砺出的感情,也在相互的猜忌和利益的冲突中化为灰烬。
  
  自此,整本书也就跟着暗淡了下来,好像铅华散尽,各自回家的落寞。即使是再一次碰到了那个小攻的小攻徐茂公。
  
  第五部,记忆已经有些模糊,大概就开始讲李旭如何和秦叔宝和罗士信并肩剿匪,匪越剿越多,兵越来越少,隋亡已成定局,不过武将的职责还是“守护”。然后就剿匪剿出了寨主女儿,还以为会给她点复仇的戏份,却变成了投怀送抱。作者为李旭的个人情感安排的仓促也是预料之中,谁叫他不是个弯的,好吧,是没有弯的机会,小受宇文士及没有出柜的魄力,小攻徐茂公几年不见已然入了叛道,成为了他矛头的正对面——匪。记不清了,反正后来又纳了一个妾,还是李渊的二女儿,虽然是个庶出,却也是一个人横跨大西北,找寻从未见过面的李旭。虽然是两年前李渊就打算把二女儿许配给李旭,作为一种把他往外推的赎罪,也是一条以后李旭发达了好相见的后路。都这么被当成交易工具了,居然还兴高采烈,你正出的大姐与李旭朝夕相处,嬉笑打闹日久生情也就罢了,这位二小姐,你凑什么热闹?喜欢上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人你觉得合适吗?好吧,见过面,最后一眼还是见过的,当时李旭穿着臃肿的军装,十几岁的少年就一脸大胡子。就因为这副长相你就喜欢上也太扯淡了吧,千里送什么的桥段真是直男的脑洞啊,脑子有洞啊,这种烂情节都编的出来。因为主角能拉大弓,砍死过人,就肯定会有如花似玉的名门庶出女喜欢,因为庶出,所以特别奔放,奋不顾身地跨越大半个中国献出自己的身体。好吧,理智一点评价,因为主角英明神武,屡立战功,年纪尚轻,会有女的喜欢其实很奇怪,因为男人堆里,哪有机会见到女人?这个小妹妹都是从姐姐那里听来,自己也不傻,肯定知道姐姐喜欢李旭,这种情感难道也会传染?这么说来李建成,李世民两个兄弟也要跟着喜欢?还有就是明明知道当时的女的千里送就是变相给自己下了死决定,非他不嫁,你这样自毁名节,嫁了也只能是个妾啊。关键是,你送了,那谁要你,你还装作什么都不懂的娇羞一阵,大姐,不太这么恶心人的。就是放到现在,你也是不要脸。知道为什么李旭不娶妻吗,哈哈,因为他根本就喜欢男的。既然两个女的都是自己送过来的,如果不要,既损了自己的名誉也驳了女的的面子,所以就受下当妾吧,也没什么损失。
  
  我擦,为什么要在这里长篇大论。
  
  其实我不是鄙视异性恋,就是觉得没有感情基础还迫不及待千里送的脑补型女的很拿自己的身体当回事情而已。她们敢千里送,就是对自己的身体有信心的表现,嗯。
  
  我还是要补充一下,其实李渊的大女儿和李旭是有感情基础的,他们在一起,我倒是觉得不会很突兀,只不过那个姐姐比较有脑子,嫁了个更有前途的人。
  
  作者在李旭的私生活方面两次败笔,这难道就是印证了李旭是个弯?好吧,我又脑补了。哥也是脑补型人才,千里送什么的才不适合我呢。
  
  为什么要在这里长篇大论?????
  
  来讲第六部,李旭携家带口被派去陕西那一块救出冒失去和突厥人玩的皇帝,契丹人还是突厥人来着,给忘了,反正我一直当他们是蒙古人,妥妥的!然后就留守在了那一块还是到另一块地方去治理地方剿匪来着,反正治理地方剿匪是正确的,具体是哪里不要问我,我是个理科生。话说到无趣的这里,你们还有心情看也是一种能力啊。接着说,那个从第一部就一直蛰伏在江北一代的罗艺带领集大隋倾国之力打造的虎贲铁骑,从未参加过一场我能看到的战役,是因为皇帝知道他要造反,所以重金打造一支专门用来造反的军队,隋朝皇帝真有钱还有闲。罗艺,李渊,李旭,那边还有传说中的瓦岗军,几足鼎立之势确立不久,瓦岗军挂起了张须陀老将军的人头,那个如父亲般的人物轰然倒塌,李旭毅然前往讨伐,自带五千轻骑直下江南,主角光环天下无敌。
  
  然后缴费成功,是剿匪成功。成功护住京杭大运河,然后终于看不下去这个纷乱的世界,出国建了一个新的国家。这样也行?
  
  说下其他人吧,关于徐茂公,这个第一部有情有义的小攻,当李旭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小受的时候,无微不至照顾,听到有女的喜欢李旭就吃醋发脾气的小攻,可爱的紧呐,还是个武功谋略都一等一,腹黑也很有一手的家伙。可惜了,自从加入瓦岗军就没有什么大的作为,我是说书中,就剩下打仗很好的名气了。后来来了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李密,整个人就只能退居幕后,无聊的拿自己手里那点土匪继续玩练兵游戏。能顾全大局,能忍。只是再也不能与小受牵手。不要再说了。。。。。。
  
  关于李密,这个从小就名满天下,全大隋不管名门贵族还是平头百姓都拿来教育孩子的别人家的优秀孩子,可是从小在宇文士及下留下了深刻的阴影的。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底气都不足,多亏了自家小攻在旁边站着,而且是自己最擅长的嘴皮子功夫,才侥幸吵架吵赢了李密,当时心里那个乐开了花呀,终于战胜了那个别人家的小孩什么的,真是解气。哈哈。李密也在那次栽在了李旭的手上。气不过的李密在投了瓦岗军之后,得知李旭的出现,自动请战迎接,摆着排场,坐着宝马,银白色的盔甲,几万人的精英匪队,迎战几千人的李旭轻骑。为了制造自己宽宏大量的气场,还要致个开幕词,你们快点投降吧,再不投降就怎样怎样怎样。结果一回头,就被愣头青李旭射下了马,大哥,没死,就是一只脚吊在马镫上,被马拖着走了一路,英俊的脸再也不能看了,腿也瘸了一只,仗那也是必须输了。整个笑瘫在了椅子上的我一定是处于同情!!还不甘心,还想着报仇,差点就叫李旭活捉了去,还是寨主出面赎的人。这小子太搞了,一生都毁在了李旭的手里,因恨生爱什么的,一定要在你身上留下我深深的印记什么的,缺胳膊断腿也要缠着你什么的,非你不娶非你不嫁什么的,全部的败仗都给了你什么的,为什么你还是不要我?!因为我长得太丑吗,那还不是你给的容貌!哈哈
  
  最萌的还是皇帝好吗,杨广很萌的,你们不要黑他。
  
  首先,史实证明,隋炀帝有精神分裂,这是病好吗,隋朝的灭亡真不是他希望的,只因他有病。前半生的辉煌和后半生的灭亡。感觉叫名字有些太不尊重皇帝了,还是叫隋炀帝吧,恃宠而骄的隋炀帝,由于前半生卓著的功勋蒙蔽了自己的双眼,就再也不看黎民百姓了。一次攻打高句丽直接迅速地拖垮了整个国家的经济和国库资源。之后,就开始了看到不好的奏折就偷偷哭的毛病,即使自己心情不好哭了,也不能让外人看见呐,于是有发动了第二次高句丽战争,虽然前后没什么联系,但是我们隋炀帝因为第二次的败仗,哭的更厉害了。将近臣赶出房间,自己坐在地上,抱着快熄灭的暖炉哭的可伤心了。看的房间外面的近臣和太监心疼的不得了,公公看不下去,进来像劝小孩子一样的哄了几句,隋炀帝才不哭了,再次捧起奏折看着。发动了第三次高句丽战争,结果又败了,孩子哭得更伤心了,这次是慈祥的皇后出现了,那个一生他的挚爱也只爱他一生的人,温柔的抱着隋炀帝,帮他开导,帮他数落几个臣子的不是,汉子总算是不哭了。这一哭一闹,也惹得百官再也不敢提不开心的事情了。孩子变得玩性十足,洛阳沦陷了,咱到杭州玩,洛阳光复了,我们会洛阳继续玩,奏折这东西太可怕,怕是永远也不想看了。所有事,全是士大夫们说的算。直到最后李旭的死讯传到皇宫,皇帝睡下了,皇后拖着传讯的大臣出去说话,天性聪慧的皇帝早就从大臣慌乱的步伐中猜出了大概,一个人面朝里躺着,泪水沾湿了枕巾。
  
  皇帝人一辈子只爱着皇后一人,只重用李旭这一个武将。可怜的孩子,在多少泪水中结束了错误的一生。不过他确是享尽了荣华富贵的,只是少了一个疼他宠他的人而已。


   隋末唐初,是英雄辈出的年代,也是中华民族走向强盛的时代。“秦失其鹿,天下逐之”,带着对无数隋唐英雄史诗般的憧憬打开了此书,然而令我失望的是,璀璨的将星竟如流星般的一笔带过,一个农家子弟的成长奋斗推动者历史与情节的发展。
   看不到英雄的传说,也没有庙堂之上的权谋之争,也看不出主人公的雄心壮志,他总是一个被动的接受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他给寒门带来了希望,却让无数跟随他的人,有的离他而去,有的黯然收场。他失去了爱情,失去了友情,失去了多少年自己努力的成果,没有选择逐鹿天下,而是选择了抵御外辱,去做那两败俱伤的事情,我不禁想这是为什么?
   隋乱的年代,让我仿佛看到了这支离破碎的家园,这满目疮痍人民流离失所的乱世,内乱外患无数在黑暗中挣扎的百姓。一将功成万骨枯,英雄的背后是累累白骨。这个寒门的上谷少年是李广的后人,继承了先祖的精神。“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他用自己的生命践行这一名武将的承诺与责任。他没有英雄之志,却有着英雄的胆识与气魄,他是一名纯粹的武将。“武将的责任在于守护”,他的付出,使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人民的家园得以安宁。
   主人公从一个为了家庭而逃兵塞外,成长为屡战屡胜的国之干城,他的家已经变成了国。这是他的家园。李渊以其三代国公取代隋而建国,他变家为国,这是他的家园。豪门贵族卖国保家,这也是他们的家园。“五千年的历史,全天下总有一两个是站着吧”。而今天,还有多少人为自己的梦想而坚守?还有多少人能为他人而献身呢?李旭并没有创造神话,作者也保留了历史的原风貌。笔下的人物都无法简单的以好坏、正邪来区分,只有一条血统将豪门与寒门分成两段,但是谁又能离开国离开家呢?正是多了那份坚守与奉献才有了大家美好的家园。


  如果把《隋乱》比作电影,那它一定是《黄飞鸿》系列,豪气英雄从头打到尾,隐约着的感情故事,武戏大大多于那可怜的一丁点文戏,于是我将其冠名为“非网络类”。
  这也却是因为它太缺少感情戏,与网络小说产生了巨大差异。而此书引人入胜的便是其战争和战略,场面宏大,却是一般网络小说不能比的。
  再有便是此书给带给读者的人生感悟,无论做人,做官,均能给人平添不少阅历。
  同时《隋乱》又是作者酒徒对众多隋末历史人物的长篇评论,有李渊,李世民,杨广,李密等等。通过主人公李旭这个条故事主线,将各类人物活灵活现的展现给读者,鲜明,生动,无不包含作者对其的偏爱与评价。顺便提一句,这部书可以说是一部历史演义,将李旭夹杂在各个历史事件中,不痛不痒的修改部分史实,还是基本保持了原汁原味的隋末历史。
  尽管情节有时让人看着略有不顺畅,但这也正说明了世事无常的道理,就好像好人不一定活得长久,坏人也不一定食得恶果,有情人当然不一定终成眷属了,悲剧才能让人深思。
  最后,书中对隋朝各种家族,“官二代”的描写,及各种无根基的人物如李旭般的起起伏伏,无不揭示了那个时代的黑暗。人间悲剧时时发生,反观今天的社会,又改变了哪些呢。
  书中说的好,知道自己力有所及,力有所不及才是真成熟。
  (建议:实体书删除了不少段落,尤其感情戏删掉了不少,若希望看到更多的感情戏,当然推荐看网络版的了!)


  一直以来,我对所谓的网络文学都很排斥,网上到处都是这种后宫、种马、穿越、意淫类型的小说,这些不过是一些电子垃圾,随便拉一个会在电脑上码字的中学,每天抠着脚丫子都能码上几万字。
  但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要查阅一些两晋南北朝和隋灭唐兴的历史资料,在网上发现了这部小说,(那时候还称为《家园》,因为出版商的要求,才更名为隋乱出版,并且在焚化部和板叔的要求下,对一些内容进行了修改).随手翻了一下,开头并不怎么吸引人,直到我看到里面一句“那时候他的饭馆刚开张,又碰上仁寿年的好年景,每天进帐的"肉好" 就有十几个,偶尔一天运气佳碰上大主顾,赚上半匹绢都有可能.”不禁好奇起来,这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竟然说十几个肉好而不是十几两银子。
  “肉好”是隋朝时发行的货币,此钱,“背面肉好,皆有周郭,每钱一千重四斤二两”,肉好只是其民间叫法,官方以及后世的统一的称呼是五株钱。于是我的脑海里对这部小说,或者至少是这个作者有了一个深刻的印象。
  “我想,五千年浩瀚历史中,重重天威下,总有一两个男人站着吧。”
  这是作者的开篇语,简洁有力的介绍,加上塞外,草原,大漠,军旅,注定是长河落日,大漠孤烟般苍凉雄浑的意境。
  故事的主人公是李旭,这是一个虚构的人物。这很像穿越小说的样子,但是李旭不是大学生,不是工程师,不是有着科学知识的现代人,他只是上谷李家的一个二小子(是以其字仲坚)。性子耿值,宅心仁厚的他为躲兵役,走塞外,做了最下层的商人。可惜命运使然,他走上了一条从军的道路。战塞外,出高丽,击流寇,治六郡,无论是为兵,为将,为帅,他成长的过程中,一直守护着他的信念。
  《隋乱》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整篇气势恢宏。酒徒将严谨的历史生生撕开一个口子,将主人公李旭塞到历史的书页里,放到杨广、李密、罗艺、李渊、李世民这些隋末唐初的英雄们中间,来圆他一个“人不是牲口,不需要什么名种名血”的梦。
  小说的内容涉及大江南北,魏晋以降的部分历史,塞上突厥各部,匈奴残部(刘季真),等民族,各地的风俗叫法,人物每一次所行的礼节都是有据可考,小说中出现的武器(比如槊)、战法,兵种(骑兵与步兵的深入介绍),战马与马镫,甚至其中的骑乘之术,皆是各有出处。这些角色与细节,酒徒处理的相当自然,这无不显示了作者严谨的写态度、深厚的史学和国学功底。
  另外,酒徒以干练的笔法将历史上著名抑或非著名的事件安排进了小说中,例如张须陀的事迹以及张须陀之死,李密与徐绩的瓦岗军。这些事件或者人物的出场,酒徒必定给出注释,说明出处,甚至史上一些争议的地方,也一一注明。甚至只是书中偶尔出现的边塞牧人的名字或者一种植物的细节,或者一个民族的风俗信仰,也能看到酒徒细心的说明,其实为文之严谨,可见一斑。
  再者,小说若隐若现的对一些历史人物的评价,我认为是非常中肯的,比如对杨广、对李世民的评价,虽然作者没有给出总结性的盖棺之论,但从行文中还是可以看出来的。
  好书,当共享之。
  


  这是我看的酒徒的第二部小说。个人感觉不如《明》那么有内涵(让人对中国制度的深思),那么爽(开篇就觉得节奏慢,后面又没让主角得天下),但细节描写明显比《明》多,尤其是战争的描写(尤其是战阵的描写)比较细,超过了《窃明》。


  我想,五千年浩瀚历史中,总有一两个男人站着吧。
  
  说实话,就是被这句话震撼了。
  
  就凭这一句话,也值得看一看。
  
  赞


《家园》可以作为历史书来读,史实都有所依据,出处都有详解。《窃明》只是YY,两者相比过于牵强


这我倒还真没注意,其实我一直是把《家园》也当做架空小说来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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