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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衣

饶雪漫 万卷出版公司
出版时间:

2009-3  

出版社:

万卷出版公司  

作者:

饶雪漫  

页数:

215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又要写序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对我是一件超痛苦的事。我曾自我解嘲,说谁谁谁的书比我卖得好,是人家会写“散文”的缘故。不过我是真的散不起来,我脑子里的形容词少得可怜,游离于故事之外,将自己的前生后世吃喝拉撒絮絮叨叨一百遍,实在不是我的作风,也非我所擅长。 我所擅长的事,和《左耳》中的黎吧啦一样,在于遗忘。关于我,其实有一个天大的小秘密,那就是——我的记性一直很坏。 我会忘掉很多的事情,从前的,现在的,甚至刚刚发生的。每一次出门,我都会忘掉带东西,比如手机充电器、数码相机、存储卡,或者是我的手套以及一双发誓不可以忘记带的鞋子。我忘掉很多的人,他们或许前两天还在跟我发短消息,但是当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我会一脸茫然且万分抱歉地问道:“请问您……”我总是想不起他或她的名字,或者记不起他或她的模样,要不就干脆忘掉我们为什么会认识,有过什么样的交集。 没有人的时候,我会悄悄地想:“这会不会是一个很大的毛病,需要医治?” 但是我一直没有空去医治,我的记性开始越来越坏,坏到我自己看我自己刚刚写完的小说的时候会问自己:“这些字,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的呢?” 真的有些糟糕,你说是不是? 不过还好,我是个天生乐观的人。我总是乐呵呵地好脾气地去买第N个充电器,N张存储卡,新的手套和无数双穿了一次就再也穿不上的鞋。我总是一次次试图去记住那些和我擦肩而过的热病,在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他们的名字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 所以,千万不要问我为什么写了这么多字,这些字到底从何而来,因为结果可想而知,问了也是白问的呀。 所以,关于我自己的很多事情,其实,我都是听来的。 我早已经想不起五岁那一年,当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我坐在院子里的树阴下练习写我的名字,我安安静静地很乖很乖地写着那些复杂的笔划,我的爸爸从树后面走出来,给我变桔子吃,他那时候年轻英俊,很多人说他长得像“高仓健”。而我是他最宠爱的女儿,除了变桔子,他还给我买过一件绿色的灯芯绒大衣,据说那件大衣花掉了他半个月的工资。我真想知道,我穿着它笑眯眯地靠在墙边坫着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我也已经想不起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曾经存妈妈的指导下写过一篇叫《跳绳比赛》的作文,我在那篇作文的最后引用了一句诗:“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苫寒来”。这篇作文得了某次作文比赛的一等奖,被贴在学校的布告栏罩。我很想知道那时候的我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作家”这个词,是不是从那时候就开始做我的“作家梦”。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他们只记得我是个馋嘴的小姑娘,曾经偷过妈妈的五块钱去买泡泡糖吃,夜里九点在食堂排队等着妈妈学校分馒头。 我当然也想不起念初一的耶一年,我从镇上来到市里的中学读书,我们的班主任姓刘,她总是在课堂上声情并茂地朗读我的作文,每堂作文课是我最风光的时候。因为作文写得好,我还参加了学校的演讲比赛,我在那些比赛中总是能拿到一等奖,他们说我的声音很甜美,故事编得很感人。不过我还是邪个馋嘴的小姑娘,盼望口袋里有钱,可以在放学后或游泳完吃一碗酸辣凉粉,放很多的辣椒,辣到嘴唇红肿倒吸凉气才算过瘾。 我想不起我是从哪一天起忽然喜欢起写诗,长长短短的句子,我写满了很多很多的本子。想不起那些诗里的任何一句,想不起我是如何抱着它们忐忑不安地成长或者暗自悲伤。想不起我又是从哪一天开始写小说,我写很多很多的故事,用笔写,很厚的一本又一本的稿子,它们流传到各个学校,再传回我手里的时候,后面跟了好多好多的留言,用各式各样的笔写下。我想不起也们是怎么夸我或是怎么骂我,想不起我走在校园里的时候,会有人忽然停下脚步来,指着我说:“看,那个就是妄想当琼瑶的饶雪漫呢。” 我想不起我第一次发表文章,是哭了还是笑了。 想不起我第一次收到读者的来信,是天晴还是下雨。 想不起我第一次暗恋的男生,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想不起我疯狂写字的那些岁月,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一片什么形状的云。 想不起第一本书出版,到底是在哪一年。 想不起我拿过哪些奖,吃过什么苦,做过哪些梦…… 你瞧,我真的是忘记了很多很多的事,很多很多的人。我在这样大的一个毛病里迷失方向却乐此不疲。当然,我也是有我的小小狡猾的,我愿意相信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我可以从头开始,永远是那个穿着绿色灯芯绒大衣的幸福而懵懂的长不大的孩子。 只是,我亲爱的朋友,如果我真的忘记了你,真的真的很对不起。不过在我敲下的字里,一定有你来过的痕迹,这一次我把它们都集合在一起,就像对自己的一次总结和回顾,我整合我的文字,像整合我们曾经的过去,我捡拾曾被我遗落的片断,在前行的路上感恩地驻足。这一次,我请很多的陌生人,来见证我们的故事,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一起爱过恨过的青春岁月,感觉应该可以不错的吧。 时光总是走得很快,一天一天,一年一年,每一年快要过去的时候,心里会有不舍。一年中,我最喜欢的是十二月。今年的十二月二十一号,我飞到成都去看齐秦的演唱会,从十七岁的第一场演唱会至今,我已经数不清这是多少次去看他的演唱会了。还记得两年前在上海,齐秦问:听我的歌有超过十年的吗?我们大声答:有。有超过十五年的吗?有。有超过二十年的吗?有!齐秦得意地说:“那你们都老了。”然后,哈哈笑。 是的,我老了。于是我也会狡猾地忘掉我的生日也在十二月。今年收到的最特别的生日礼物,是一些读者为我录下的祝福,听着听着,就有些没出息地想哭了哦。是的,就算我无法挽住岁月的流逝,但我还有爱的勇气,有为了偶像尖叫的权利,还有容易感动的柔软的心,能为一切爱和美好的事物落泪。 这一切,只因为我和我的十七岁,住在我的文字里,永远不会老去。挺让人羡慕的吧,哈哈。 一套三十多本的书,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在这里,要谢谢所有为此书辛苦的工作人员,谢谢所有的书模。谢谢我的读者。 新年快乐,我爱你们。 饶雪漫 2007年12月于江苏镇江

作者简介

饶雪漫,自由作家,生于七十年代。已出版作品五十余部。作品语言优美,故事动人,风格多变,享有“文字女巫”之称。代表作《小妖的金色城堡》、《校服的裙摆》、《左耳》、《沙漏》等,多次登上全国各地(含港台地区)畅销书排行榜,小说《天天天蓝》在日本出版。

书籍目录

自序糖衣part 1part 2像流水一样最痛的痛是原谅无心爱良夜似水流年入秋的时候像花开一样不结束的雨天附录

章节摘录

  part 1(1)大叶子路,是丁当的童年。夏天,她穿着肮脏的背带裤,背着肮脏的书包,从一群男孩中间穿过。他们一起扯着嗓子喊:“大肥妞,小气鬼,回家跟老婆亲亲嘴!”然后,一起笑得七倒八歪。小时候的丁当有些去不掉的婴儿肥,尤其是一张脸,圆得可爱。有一次丁当被他们喊急了,操起一块地上捡来的石头就跟着那帮男孩追,追到其中瘦小的一个,丁当一石头就敲了下去,血顺着男孩的脸“哗”的一下流下来。丁当当即吓得脸发白,站在那里双腿发颤,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那男孩也吓懵了,不知道痛,一分钟后才开始哇哇大哭。“不许哭!”有个高个男孩走过来,脱下外套把他的头一捂说,“把大人哭来就麻烦了。”说完,他看了丁当一眼,拉着受伤的男孩走远了。后来,丁当才知道,高个男生是里面的头,他们都叫他阿明。阿明比丁当高三个年级,六年级了,他并不坏,他成绩很好,在班里数一数二。但他并非是高高在上那种,他有很多的朋友,和他们都混得很熟。因为是贫民区,大叶子路的孩子都有一种天然的自卑感,但这种自卑并没有表现在阿明的身上,他有着很阳光的微笑,机智的谈吐,他和那些孩子们成天在一起玩耍,气质却一直那么卓而不群。“他没事了,就是流了点血。”一天放学后,阿明在路上拦住丁当说,“你不要担心。”“谢谢你。”丁当由衷地说。说实话,她这些天都提心吊胆,就怕那男孩的家长牵着他找到家里来,那样不挨老爸一顿猛揍才怪。丁当爸爸的坏脾气,在大叶子是出了名的。“我有事想请你帮忙。”阿明说。“哦?”丁当把头仰起来,她不明白她有什么可以帮到他的。“我见你穿过一条红裙子,能不能借给我一下?”阿明问。“哦?”丁当想起来了,那是她生日的时候妈妈买给她的一条红裙子,由于丁当爸爸做点小生意,丁当的家境在大叶子算是过得去的,妈妈又喜好面子,一条裙子花掉了两百多块,被爸爸不知道数落了多少回。“可是,”丁当不明白地问,“你一个男生,借裙子来干吗?”“就说借还是不借吧。”阿明说,“保证完璧归赵。”第二天一早,丁当把裙子藏在书包里,带出来偷偷地交给了阿明。她并没有追问阿明借它来做什么,直到周末全校举行的歌咏比赛,丁当看到了那条裙子穿在四年级一个瘦小的女生身上,他们班唱的是《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瘦小的女生是领唱,她的嗓子很好听,虽然她比丁当大一岁,可裙子穿在她的身上一样的合身,吸引了众多女生羡慕的目光。“那条裙子你好像也有呢。”同桌问丁当说,“丁当你怎么不穿呢?”丁当笑笑说:“明天就穿。”可是,阿明并没有如期把裙子还回来,妈妈追问裙子去了哪里,丁当只好说歌咏比赛给同学借走了。妈妈的脸黑了半天,让她第二天务必把裙子讨回来,丁当只好去找阿明。那是丁当第一次去阿明家,阿明不在,那个瘦小的女孩子出来了,她说:“哥哥出去了。”原来她是阿明的妹妹。阿明家很穷,家徒四壁。丁当说:“我是来要裙子的。”“什么裙子?”阿明妹妹一脸茫然。阿明就在这时候回来的,他把丁当用力一拖,拖到很远的弄堂边,低着头说:“过两天就还你,好不好?”“可是……”丁当说,“我妈妈问起了。”“就两天。”阿明说,“她很喜欢这条裙子,我没有说是借的。过两天就是她生日了,我想让她穿着它过十岁的生日。她长这么大,都没有穿过这么漂亮的裙子。”说这些话的时候,阿明脸上的表情很痛苦。这是丁当以前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那好吧。”丁当爽快地转了话题说,“你妹妹唱歌很好听的呢。”“是啊。”阿明高兴起来,“你也觉得?”“嗯。”丁当用力地点着头。“你的名字也很好听。”阿明说,“像一个汤匙一下子掉进了碗里,丁当一下子!”丁当笑得直不起腰来。那晚回家,丁当被打了一巴掌,妈妈认定她弄丢了裙子,或者,把她拿去卖钱买零食吃了。妈妈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又被老爸熊了:“哭什么哭,丧门星!”老爸听信了算命的人的胡扯,认定自己生意做不大是妈妈的面相太克夫。妈妈扔掉抹布去打爸爸,战争变成了父母之间的。丁当溜出门去,溜到大叶子那个小小的广场上,阿明他们正在踢球,毫无章法的踢法,球一不小心踢到路过的阿婶身上,惹来好一顿臭骂。黄昏的天软得像是要塌下来,丁当蹲在那里,看那个被自己打伤过的男孩趴到阿明的背上去,阿明背着他在踢球,男孩的伤肯定是不碍事了,他尖叫着,在阿明的背上翻转,夸张的姿势笑倒了一大片的人。阿明的妹妹站在不远的地方看,她的笑是微微的,她穿着丁当的红色小裙子,像一小团红色的云。三天后,还是放学的路上,阿明把裙子还给丁当,裙子肯定是被洗过了,包在一个袋子里。阿明说:“不好意思,你检查一下,看裙子有没有坏的地方。”“不用了。”丁当退后一步说,“就给她穿吧。”“那怎么好?”阿明说。丁当心想,反正都挨过骂挨过打了,不能白挨。裙子现在拿回家反倒是更说不清来去,既然阿明妹妹那么喜欢,送她也无所谓的啦。“给她穿吧,没关系的。”丁当绕过阿明往前走。“喂!”阿明拦住她,从口袋里掏出二十元钱说,“我知道不够,但我就这些。”“不用了。真的。”丁当说。“谢谢你。”阿明说,“你真是个好心的姑娘。”阳光照着阿明的头发,高高的阿明让十岁的丁当有些莫名其妙地心动,她赶紧转身走开。丁当后来才明白,好心并不一定会办成好事。阿明妹妹穿着那条裙子在大叶子走来走去,不巧给妈妈碰上了,妈妈认定她是“小偷”,抓住她就不放。阿明爸爸早逝,妈妈眼睛不好,靠替别人打点零工为生。妈妈认定阿明家的家境买不起这条价值二百多元的裙子。事情一直闹到了学校,在操场上,妈妈走到阿明的面前,用手指着阿明的鼻子骂:“小偷,从小就不要脸的小偷!”阿明的妹妹站在一旁一直哭。“不是的!”丁当流着泪冲上去,想拦住妈妈。可是她没有拦得住。妈妈骂完,又冲进了校长室。因为这件事,一直优秀的阿明在学校变得声名狼藉。他声名狼藉地毕了业,去了市郊的一所普通中学读初中。那年秋天,阿明的妹妹死于先天性心脏病。(2)再见阿明,依然是夏天。丁当十四岁,初二那年的暑假,就要升初三。在这之前,她已经留过一级,转过两所学校。十四岁的不良少女,头发染得金黄,玩了一天的传奇,刚从网吧里走出来。她看见了他,他背着一个书包,正在过马路。丁当跑上前,在马路中间拦住他说:“程阿明,我是丁当啊。”红灯停了,两边的汽车都停下来狂按喇叭。阿明把丁当拖到路边,用不明白的眼神看着她。丁当用力地把乱七八糟的刘海撸到脑门后面,提醒他说:“汤匙一下子掉进了碗里,丁当!你想不起来了吗?”“哦!”阿明恍然大悟,“真的是你?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丁当揉揉头发,不好意思地说:“你是说我的头发吧?今天刚染的!酷不酷?”阿明摇摇头:“不酷。”“这还不叫酷?你真牛……”丁当把后面那个不雅的字及时地缩了回去,“我们好多年不见了哟。”阿明说:“嗯,你们家搬出去后,就没见过你。”“我爸成了暴发户,跟我妈离婚了。”丁当满不在乎地说。“噢。”阿明叹息,“我妹妹要是活着,也应该像你这么高了。”“你怎么样?好不好?”丁当急切地问。“你该高一了吧?”阿明想了想说。“初三!”丁当说,“我留级了,读书要我命呃。”“我参加完高考了。”阿明说,“分数这两天就要下来。”“你肯定是北大清华随便挑啦,”丁当嘻嘻笑着说,“还住在大叶子?”“嗯。”阿明表情坦然,并没有觉得有任何不好意思。“你不怪我了吧?”“什么?”阿明好像已经全然忘了当年的事。“你的电话?”丁当在包里把自己的手机掏出来说,“快告诉我,我记下你的电话。”阿明摇摇头说:“我家一直没装电话。”“哦呵。”丁当笑笑说,“没有关系。等你分数下来,我们一起出去庆祝,我知道有很多好玩的地方。”“好啊。”阿明温和地说。他还是那个样子,除了个子更高了之外,好像没有任何的变化。丁当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丁当这才感觉到,关于大叶子的那些过去,因为这个背影,其实一直都没有过去。她回到家里,看到她坐在沙发上。她是丁当的继母,一个比父亲小六岁的女人。当年,父亲就是靠着她发迹,离开了大叶子,踹掉了丁当的妈妈。“去哪里了?”她沉着脸问。“关你屁事!”丁当粗鲁地说。“哼哼。”她冷笑,“你这么有性格你怎么不干脆睡到大街上去,你回来做什么?”“我回来气你。”丁当咬牙切齿。“气我?”她再次冷笑,手里拿着一个苹果轻轻地咬了一口,不屑地说:“你还嫩了点儿。”丁当一语不发地走到她面前,拿起另一个苹果,重重地往她的脸上砸去。她躲闪不及,脸颊上顿时红了一大块儿。“你别惹我。”丁当警告地说,“我下次用刀也不一定。”一面说,眼睛一面盯着水果盘里的水果刀。那女人显然是被吓了一大跳,她一只手捂住脸,另一只手抢先把刀一把抓到手里,嘴里叫喊着:“你这个死丫头,别以为你爸出差了你就可以为所欲为,我马上打电话给你爸,让他回来收拾你。”……

媒体关注与评论

  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渴望两样东西:一是在书架上找到自己想要的一本书,二是找到一个可以边走边谈的朋友。那个时候的我没有实现这个愿望,所以我希望,今天的我能够给十七岁的你们这两样东西。希望我写的书是你们要找的那本,希望我就是那个你们可以边走边谈的好朋友。  ——饶雪漫


编辑推荐

  爱似糖衣,我囫囵吞下,享受刹那甜蜜的错觉。雪漫言情经典之百折不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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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开头. 就有想把他一直看完的冲动..

可是我马上就要考试了.

要积极备考了阿阿阿..

我的书书..


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就已经喜欢它的故事.最近很喜欢看这一类的小说.所以这是一个很好的故事.很喜欢这本书,更喜欢这本书的内容.


帮同学买的、听说挺不错


当当网的书一直很好,我都很满意!


好,实在是好啊


很好看的一本书。大家可以看看


糖衣那部分不错,只是后面那些小故事很无聊(与糖衣无关的)


很喜欢这本书,封面超赞的,不过还没看,应该很好看的,快递很快哦!


淡淡的文字 很平常的爱情 只是看得让人心疼。


书很好,正版又便宜


献给青春的少年


只有第一篇比较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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