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行政法学
2005-2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刘娟,朱兆荣 主编
283
345000
《畜牧兽医行政法学》是以中国畜牧兽医相关法律、条例、国际公约、法典等法学知识与畜牧兽医学自然知识相结合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畜牧兽医行政法学》是研究畜牧兽医行政法学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是以法学知识、行政学知识为基础,介绍上篇:畜牧兽医行政法学基础(第一章畜牧兽医行政,第二章畜牧兽医行政法);中篇:畜牧兽医事务管理(第三章畜禽管理,第四章草原管理,第五章饲料管理,第六章兽药管理,第七章畜牧兽医行政管理,第八章动物检疫,第九章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司法,第十章畜牧兽医行政损害赔偿);下篇:世界兽医组织法典标准简介(第十一章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第十二章国际动物卫生法,第十三章SPS协议和TBT、协议简介)等内容为特色的一本教科书。我们从1992年第一稿《畜牧兽医法政(讲义)》到《畜牧兽医法政》、《畜牧兽医法政学》至今,经过十余年的教学,应用实践,已六易其稿,遂成《畜牧兽医行政法学》一书。这里特别要提的是教育部根据我国加入WTO后的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现实需要,建议各教育高等院校单位把畜牧兽医相关法学教育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并委托中国农业大学、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所于2004年10月在青岛联合举办了《教育部全国首届动物法学教师高级研修班》,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院长汪明教授,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所所长、农业部动物检疫所首席科学家陈向前教授/律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李海清副司长亲临研修班讲学,我们作者作为教育部全国首届动物法学高级教师研修班的成员受益匪浅,对我们编写出版《畜牧兽医行政法学》起了积极作用,在此特别感谢。《畜牧兽医行政法学》具有较广泛的读者面。本书除供我国畜牧兽医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教学、继续教育、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教学外,更是从事畜禽、草原、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专业人员、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畜牧兽医专业教学人员系统了解、学习我国畜牧兽医行政、畜牧兽医行政法知识;系统了解、学习我国畜禽管理、草原管理、饲料管理、兽药管理、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动物检疫、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司法、畜牧兽医行政损害赔偿知识;系统了解、学习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动物卫生法、SPS协议和TBT、协议知识,提高畜牧兽医行政法学水平,便于开展国内国际畜牧兽医活动的实用性书籍。
本书除供我国畜牧兽医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教学、继续教育、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教学外,更是从事畜禽、草原、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专业人员、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畜牧兽医专业教学人员系统了解、学习我国畜牧兽医行政、畜牧兽医行政法知识;系统了解、学习我国畜禽管理、草原管理、饲料管理、兽药管理、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动物检疫、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司法、畜牧兽医行政损害赔偿知识;系统了解、学习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动物卫生法、SPS协议和TBT、协议知识,提高畜牧兽医行政法学水平,便于开展国内国际畜牧兽医活动的实用性书。
上篇 畜牧兽医行政法学基础
第一章 畜牧兽医行政
第一节 畜牧兽医行政的概念和特点
一、行政
二、畜牧兽医行政
第二节 畜牧兽医行政的对象和范围
一、畜牧兽医行政的对象
二、畜牧兽医行政的范围
第三节 畜牧兽医行政组织机构
一、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二、畜牧兽医监督机构
三、畜牧兽医执法人员
第二章 畜牧兽医行政法
第一节 行政法的基本知识
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
二、行政法调整的对象
三、行政关系的分类
四、行政法的分类
五、行政法的表现形式
六、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节 畜牧兽医行政法的概述
一、畜牧兽医行政法的概念
二、畜牧兽医行政法的特点
第三节 畜牧兽医行政法律关系
一、畜牧兽医行政法律关系概述
二、畜牧兽医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
第四节 畜牧兽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畜牧兽医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作用
二、畜牧兽医行政法的一般性原则和特有原则
第五节 畜牧兽医行政法效力调整范围
一、畜牧兽医行政法规的效力
二、畜牧兽医行政法调整的范围
第六节 畜牧兽医法的发展概况
一、动物防疫方面法律法规
二、畜牧养殖方面法律法规
三、兽药生产经营方面法律法规
第七节 畜牧兽医行政法制监督
一、畜牧兽医行政法制监督的概念、特点和意义
二、畜牧兽医行政法制监督种类方式
中篇 畜牧兽医事务管理
第三章 畜禽管理
第一节 种畜禽管理概述
一、我国畜禽品种资源状况
二、我国畜禽品种资源保护的立法
第二节 种畜禽资源的保护
一、畜禽品种
二、畜禽品种管理机构
三、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
四、畜禽品种培育和审定
五、种畜禽生产经营
六、种畜禽进出口管理
第三节 法律责任
第四节 畜禽养殖管理
一、畜禽养殖管理概述
二、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布局
三、畜禽养殖场建设管理
四、畜禽饲养管理
五、畜禽免疫疫病控制
六、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七、畜禽销售屠宰
八、法律责任
第四章 草原管理
第一节 草原概念
一、草原概念
二、草原的作用
第二节 草原的管理
一、草原管理的立法
二、草原法的作用
三、草原权属
四、草原规划
五、草原建设
六、草原利用
七、草原保护
八、草原监督检查
第三节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饲料管理
第一节 饲料概述
一、饲料工业的兴起
二、饲料概念
三、饲料种类
四、饲料添加剂
第二节 饲料标准
一、饲料工业标准化情况
二、饲料标签标准
三、饲料工业标准
四、饲料卫生标准
第三节 饲料生产管理
一、饲料生产企业
二、生产许可证管理
三、批准文号的管理
第四节 饲料经营管理
一、基本条件
二、开办发证
三、核发程序
四、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经营
第五节 饲料使用管理
第六节 新饲料管理
一、新饲料概述
二、新饲料研究
第七节 进出口饲料管理
第八节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管理
一、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管理概述
二、企业设立审查
三、生产管理
四、经营管理
五、监督检查
六、罚则
七、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目录
第九节 饲料监督管理
一、饲料管理部门
二、饲料检验机构
三、饲料产品标准
四、假劣饲料及假劣饲料添加剂管理
五、饲料广告的管理
第十节 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一、范围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三、术语和定义
四、使用准则
第十一节 法律责任
第六章 兽药管理
第一节 兽药管理概述
一、兽药管理概念
二、兽药管理的特征
第二节 兽药生产管理
一、兽药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
……
第七章 兽药管理
第八章 动物检疫
第九章 畜牧兽行政执法司法
第十章 畜牧兽医行政损害赔偿
下篇 世界兽医组织法典标准简介
第十一章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第十二章 动物卫生法
第十三章 SPS协议和TBT协议
参考文献
健康,维护畜牧、兽医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促进畜牧业经济发展。第二节 畜牧兽医行政的对象和范围一、畜牧兽医行政的对象畜牧、兽医行政的对象非常广泛。这里说的对象是指畜牧、兽医行政主体代表国家,在组织管理畜牧、兽医事务中,其行政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可归纳为:,1.畜牧、兽医行政对象之一——人。由于人们从事了畜牧、兽医某项工作而成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对象。如:(1)某法人因申请领取了《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而成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的对象。(2)某公民由于畜禽饲养、经营、屠宰、运输、加工而成为畜牧、兽医行政对象。(3)某组织因违反《种畜禽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而成为畜牧行政对象。(4)某公民由于从事了畜牧、兽医相关工作而成为畜牧、兽医行政对象。如参加畜牧、兽医人员的资格考核,录用;证照申领、登记注册、年检,管理费用的交纳等。2.畜牧兽医行政对象之二——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为了满足人们对畜禽、肉、蛋、奶及皮毛等日益增长的需要发展畜牧业,养殖畜禽、预防和消灭动物传染病,保障人畜健康,对饲养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依照法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如对动物要进行疫病防预、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要进行检疫,对患一、二类传染病的动物、染疫动物产品,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有权强行扑杀、销毁,故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也是畜牧、兽医行政的对象。3.畜牧兽医行政对象之三——草原、饲草、饲料、添加剂。为了促进畜牧业生产,提高饲草、饲料、添加剂的生产是必不可少的。国家必须加强对草原、草山、草坡的保护、管理、建设和合理利用,对饲草、饲料、添加剂生产、加工、销售的管理。故饲草、饲料、添加剂也是畜牧、兽医行政的对象。4.畜牧兽医行政对象之四——兽药、药物饲料添加剂。为了预防、诊断、治疗动物疾病,国家鼓励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动物药品,药品的科技含量、生产条件、企业的管理水平关系到药品的安全、疗效、均一、稳定,关系到动物生长、繁殖,甚至关系到畜产品的质量和人类健康,故药品的优质与否极为重要,怎样保证药品的质量各级政府和人民极为关注,国家制定了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依法管理。因此,兽药、药物饲料添加剂也是畜牧、兽医行政主体的行政对象。
《畜牧兽医行政法学》是由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