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教育服务消费的大学生权利研究
2007-12
湖南大学
赵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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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是人类文明的产物。自从有了人类社会,就有了权利义务的关系。因而,在法学界,关于权利的研究是一个古老而成果丰硕的问题。“学生权利”的概念是20世纪60年代后期在美国首先明确提出来的,我国法学界和高等教育管理学界近些年来对学生权利的研究逐渐重视,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但从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的视角来探索大学生的权利还是一个新兴课题。 本书主要向你介绍了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权利的内容与行使,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权利实现的保障,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权利的救济,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权利扩张的反思等五章内容。
赵雄辉,1964年生,研究员,教育学博士。湖南省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湖南大学兼职教授,高等教育学硕士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是高等教育管理、民办教育政策、学校特色创建、数学课程与教学论。
导论第1章 大学生的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身份第一节 高等教育服务的含义与特征第二节 大学生的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身份确认第三节 作为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的大学生权利第2章 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权利的内容与行使第一节 知情权第二节 选择权第三节 参与管理权第四节 消费条件权第五节 消费损害求偿权第3章 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权利实现的保障第一节 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权利的合法设定第二节 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权利实现的学校条件与措施第三节 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权利实现的社会支持第四节 增强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的权利意识第4章 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权利的救济第一节 与学校协商和向学校申诉第二节 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和行政复议第三节 调解与仲裁救济第四节 司法救济第五节 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第5章 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权利扩张的反思第一节 大学生权利发展的简要回顾第二节 大学生权利扩张的动力与过程第三节 制约大学生权利扩张的因素分析第四节 大学生的义务结语附录1 关于大学生权利期待、权利享有与权利意识附录2 关于大学生对学校整体满意程度的调查表参考文献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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