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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视角下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研究

莫洪宪,贺志军 著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  

出版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作者:

莫洪宪,贺志军 著  

前言

自1997年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设立“侵犯知识产权罪”以来,学界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研究投人了很大精力,十年问出版知识产权犯罪和刑事保护方面的著作达20余部,发表论文数百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于2004年12月和2007年4月先后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二),200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提出“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这些都表明,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知识产权犯罪的功能,已成为司法界的共识。2007年4月美国启动的“WTO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WT/DS362),使TRIPS协定下刑事保护问题首次进入WTO争端解决机构的视野。2008年6月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将更受重视。可以预见,我国刑法学界和实务界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研究正渐成热点。本书作者也一直在关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问题,并力图从多维视角对该问题进行全方位的研究。例如,全球化挑战对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发展起着直接推动作用;TRIPS协定下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对我国有着直接的影响,如何准确履行协定义务是摆在我国政府面前的现实和长期的问题;如果摆脱刑法规范视角的局限,那么,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等学科视角可以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研究打开一方新的天地。

内容概要

本书就是我们在关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过程中所整理出来的一些研究成果;同时,它也是武汉市2007年科技计划重大项目“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知识产权战略和保护体系研究”最终成果之一。 全书由六章内容组成:第一章“全球化挑战下我国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现状与法律回应”;第二章“TRIPS协定视角下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研究TRIPS协定刑事条款的解释问题和展开TRIPS协定对我国商标权和著作权刑事保护制度的检验;第三章“刑法规范视角下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主要分析了我国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问题及单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问题;第四章“犯罪控制视野下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从道德控制、犯罪被害人、刑事和解等方面予以展开;第五章“刑事政策视野下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分析了刑事立法与司法政策存在的问题及调整对策,还从国家经济安全角度对专利侵权罪增设论进行否定、数字技术条件下技术措施刑法规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中的贯彻等;第六章“欧盟法视角下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对欧盟《知识产权刑事措施指令(草案)》进行评析并提出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简介

莫洪宪,女,1954年9月生于湖北武汉,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独著《有组织犯罪研究》;主编《职务犯罪预防战略研究》等十余部著作;合著《重大刑事案件趋升的原因及对策》等十余部著作。在《国外社会科学》、《刑法论丛》、日本《比较法制研究》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八十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博士点基金、司法部、湖北省科研项目以及欧盟小项目十余项。贺志军,男,1977年7月生于湖南娄底,湖南商学院法学院讲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主持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一项,参与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多项在《政治与法律》、《法学论坛》和《中国刑事法杂志》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合著(参编)《国际公约与我国刑法若干问题研究》等著作及教材多部。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全球化挑战下我国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现状与法律回应 第一节 全球化挑战下我国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现状 一、我国融入经济全球化与保护知识产权的进程 二、全球化挑战下我国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现状 第二节 全球化挑战下我国知识产权刑事立法回应 一、全球化对我国知识产权刑事法律的挑战 二、我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要求的回应 第三节 全球化挑战下我国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回应 一、全球化对我国知识产权刑事司法的挑战 二、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司法解释回应 三、我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回应第二章 TRIPS协定视角下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 第一节 TRIPS协定对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影响 一、TRIPS协定概说 二、TRIPS协定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要求 三、TRIPS协定对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影响概说 第二节 TRIPS协定刑事条款的解释 一、TRIPS协定刑事条款存在解释的需要 二、TRIPS协定刑事条款的历史解释 三、TRIPS协定刑事条款的文义解释 四、TRIPS协定刑事条款的体系解释 第三节 TRIPS协定对我国商标权刑事保护制度的检验 一、TRIPS协定和我国法律关于商标权刑事保护制度概说 二、TRIPS协定下驰名商标在我国的刑事保护问题 三、TRIPS协定下我国假冒注册商标罪行为方式应否修改的问题 第四节TRIPS协定对我国著作权刑事保护制度的检验 一、TRIPS协定和我国法律关于著作权刑事保护规定概说 二、TRIPS协定下“营利目的”的存废问题 三、TRIPS协定下销售盗版的音像制品和图书行为的罪名适用问题第三章 刑法规范视角下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 第一节 我国专利刑事保护研究 一、我国专利犯罪的刑事立法模式 二、我国专利犯罪的罪名选择 三、我国专利犯罪的罪状选择 四、“假冒他人专利”的理解 五、透析假冒、冒充、侵权三种行为 第二节 我国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 一、我国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立法 二、我国刑事保护的商业秘密之构成要件 三、我国刑事制裁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第三节 单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研究 一、单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概说 二、单位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数额标准 三、单位侵犯知识产权罪的人格否认制度第四章 犯罪控制视野下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 第一节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控制中的道德要素 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控制与社会道德的关系 二、控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之刑法立法中的道德要素 三、具体例证: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法的道德解读 四、控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之法律实施中的道德要素 第二节 知识产权犯罪之被害人责任与被害人赔偿 一、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犯罪之被害人责任 三、知识产权犯罪之被害人赔偿 第三节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之刑事和解制度 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事司法中存在的问题 二、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引入刑事和解制度的合理性 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事和解的制度建构第五章 刑事政策视野下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 第一节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刑事政策存在的问题及调整建议 一、我国知识产权刑事政策概说 二、我国知识产权刑事立法政策及存在的问题 三、我国知识产权刑事司法政策及存在的问题 四、调整我国知识产权刑事政策的建议 第二节 国家经济安全与我国知识产权刑事政策调整 一、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经济安全的作用和影响 二、国家经济安全视角下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政策的调整 三、具体例证:国家经济安全视角下我国“专利侵权罪”增设论之否定 第三节 数字技术与我国技术措施刑法规制对策 一、数字技术与我国技术措施刑法规制问题的出现 二、境外技术措施之刑法规制特点 三、我国技术措施刑法规制之必要性 四、我国规避实施行为的刑法规制 五、我国规避准备行为的刑法规制 第四节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中的贯彻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定罪中的贯彻:区别对待 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量刑中的贯彻:以宽济严第六章 欧盟法视角下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 第一节 欧盟《知识产权刑事措施指令(草案)》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一、制定过程 二、主要内容 第二节 欧盟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立法评析 一、立法意义 二、知识产权罪行范围问题 三、刑罚问题 四、刑事程序问题 第三节 欧盟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一、我国要积极应对国际上强化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趋势 二、我国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中应充分行使条约赋予的权利 三、我国不应增设“专利侵权罪” 主要参考文献附录一 相关国际公约、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一、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节选)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节选)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节选) 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的批复 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选)附录二 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新探索——“全球化时代的知识产权犯罪及其防治”学术研讨会观点综述

章节摘录

插图:(二)我国结合型立法模式之选择从我国对专利犯罪的刑法立法沿革看,首开专利刑事保护先河的是1984年3月12日通过的专利法,以附属刑法的形式明确了假冒专利刑事责任。该法第63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即1979年刑法)第127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此规定填补了刑法调整专利犯罪方面的空白,是对我国刑法的重大补充。正式确立假冒专利罪这一罪名是在1985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专利审判工作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第2部分“有关专利的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第l条第1款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以假冒他人专利罪处罚”。1997年刑法修订时,为了有效打击侵犯他人专利权的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立法机关在专利法第63条的基础上,在刑法第216条中正式设立了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并在第220条对单位假冒专利罪的刑事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这样,一方面弥补了1979年刑法的不足,另一方面,也为司法实践中打击这种犯罪提供了明确的刑法依据和有力的法律武器。可见,我国刑法采取了独特的结合模式,即在刑法对专利犯罪作出原则规定的同时,辅之以专利法等附属刑法对专利犯罪构成特征的填充和具体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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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视角下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研究》是在关注和探索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过程中所形成的心得研究成果。在研究方法上,突出比较研究和跨学科研究的特点:如根据TRIPS协定刑事义务对我国知识产权刑法进行符合性检验,从欧盟《知识产权刑事措施指令(草案)》获得启示等;除刑法规范研究外,还从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等视角展开讨论。从多维是校对当代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问题进行全方位分析,有利于丰富本质领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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