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治的反思与实践
2010-3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周振想 著,韩哲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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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振想教授离开我们已近六年了。他生于1957年5月17日,卒于2004.年3月2日,在这个世界上仅仅生活了四十七个年头,真可谓是英年早逝。作为学有成就、业绩非凡的著名的中青年刑法学家,他的去世是我国法学界、法学教育界特别是刑法学界的一大损失。多少人为他的驾鹤西去感到悲伤和惋惜。作为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的导师,失去了这么一位优秀的弟子,我尤其感到心痛。我们恒久地怀念他,他将永远活在我们心中。周振想教授勤奋好学、才思敏捷、笔耕不辍。他生前发表了很多著述,其中像《自首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人民法院出版社1989年版)、《刑罚适用论》(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刑法学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6月第1版、1997年12月第2版、2000年7月第3版)、《当代中国的罪与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等,都是精心之作,在全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被引用率相当高。这是他对我国刑法学发展的重大贡献。尤其令我难忘的是他在我主编的《刑法学原理》三卷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1994年版)中所作出的卓越贡献。《刑法学原理》一书是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七五”规划重点项目“中国刑法理论与实践”的最终研究成果,曾于1995年12月先后荣获全国高等学校首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和第二届国家图书奖,1999年又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二等奖。该书分为三编三十七章,篇幅达2050页(英文目录34页除外)。
本书收集了振想老师1998年以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1997年12月31日之前发表但未收入《当代中国的罪与罚》一书中的部分论文。周振想教授勤奋好学、才思敏捷、笔耕不辍。他生前发表了很多著述,在全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被引用率相当高。这是他对我国刑法学发展的重大贡献。
周振想教授刑法学术思想述评第一部分 刑事法理论 单位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论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的原则 论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抢劫罪特别类型研究 贪污罪主体研究 关于挪用公款罪犯罪客体的探讨 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几个问题 职务犯罪种种 预防职务犯罪,实现三个观念转变 预防职务犯罪,遏制权力腐败 当前中国青少年吸毒问题研究 取缔邪教组织,惩治邪教犯罪 犯罪学基本理论的新透视——评《中国犯罪学论纲》 建议设立金钱保释制度 “严打”’中必须处理好几个关系 略论自由裁量及其判决展示和控制 加强刑事司法辩护,维护司法公正第二部分 刑法实务 从行为人的外在活动考察他的主观意图 孙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自首 此案如何认定 关于请人自伤案件的处理 是交通肇事,还是故意杀人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司乘人员施暴强逼乘客“补票”该定何罪 司法机关应以何罪追究被告人的责任第三部分 青少年研究 加强青少年法学研究,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少年法学研究所成立暨青少年法律保护问题座谈会”述要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做好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工作 未成年人法律常识问答 保持创新的精神状态,做好青少年工作 从大学生素质培养看衔接问题 立法:预防少年违法犯罪第四部分 译文 对犯罪问题的批判性认识 犯罪与社会正义的前景第五部分 法学教育 法学的现状与出路 研究生要把学习与研究结合起来 不断强化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提高第六部分 法学随笔 有时,我很同情贪官 司法改革与时髦 法官的尊严在于法官的寂寞 法袍、法槌的三个意义 对性贿赂目前不宜定罪 触犯刑律岂能免职了事 楼高万丈赖基固第七部分 法治感言 从中国实际出发,走自己的民主之路 弘扬“五四”民主精神,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政策与法律的关系问题 增强保密意识,维护经济安全 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 严肃执法 自强不息是我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周振想教授在学习江泽民哈佛大学演讲上的发言附录一:个人访谈 海滩上的勤勉“拾贝人——记刑法学家周振想教授 志在高峰——记周振想教授 违法搜查不该再发生 八问检察官律师——对手还是战友附录二:永远的思念 追忆我的先生——振想 父亲,你在前方 怀念振想教授 纪念振想教授 我们的朋友周振想走远了 忆周振想先生 悼周振想副院长 别离尘嚣:纪念周振想教授 思念周振想老师附录三:周振想主要著述目录 周振想主要著述目录后记
正如高铭暄教授在为该书所作的序言中所说,“这是第一本有关自首问题的专著”,“从而填补了刑法学专著上的一项空白”。周振想教授在该书中所提出的许多观点至今仍被刑法学界所广泛接受。(二)关于刑罚前些年,我国刑法学界大都热衷于犯罪理论的研究,而忽视了对刑罚理论的研究,以至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对刑罚问题的研究相对薄弱。为此,周振想教授加强了对刑罚问题的探讨,其主要观点包括:1.刑罚适用的根据周振想教授认为,刑罚的适用根据,亦即国家刑罚权的根据,指的是犯罪人实施犯罪之后,国家司法机关对其适用刑罚的根源和依据,或者说是指国家“因什么”对犯罪人适用刑罚的问题。其认为,在我国,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国家之所以要通过人民法院对犯罪人适用刑罚,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决定的。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的基本职能;(2)恢复社会秩序的需要;(3)人们的正义观念;(4)防止“私人惩罚”;(5)犯罪人的赎罪心理。刑罚适用的根据是周振想教授最早在国内刑法学界提出来的,在当时刑法学界产生了重要影响,并被后来的许多学者所援用。2.刑罚适用的目的周振想教授认为,刑罚适用的目的是预防犯罪,包括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两个方面。二者的作用不能等量齐观,而是有先后顺序和主次关系的。其进一步认为,只要社会上还存在犯罪,只要适用刑罚的活动还在进行,就必然存在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及二者的先后顺序、主次关系问题。
冬去春来,花开花谢,转眼间恩师周振想教授离开人世已经5年了,5年来我们从未停止过对他的思念……《刑事法治的反思与实践——周振想文集》一书的出版,了却了师母赵玲玲老师和我5年来一直萦绕在心头的一桩心愿。记得恩师振想教授去世不久,师母就和我商量出版一本关于恩师的论文集,主要是将恩师已经发表的散见于各个期刊、报纸上的论文集结成册,这样不仅便于收藏遗作,也便于全面、系统地研究振想老师的学术思想。当初,由于振想老师去世太过突然,令人震惊、难过,失去亲人的痛苦至真至深,难以言表……所以,很长一段时期内,但凡与恩师相关的事都不敢提及,甚至有记者朋友约我写一些关于纪念振想老师的文章,我都婉言谢绝。在那种心境下,根本无法着手整理振想老师文集一事。随着时间的流逝,巨大的悲痛渐渐地化为绵长的哀思,这才开始文集的收集、整理工作,这也是振想老师去世5年多以后本书才得以出版的主要原因。本书收集了振想老师1998年以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1997年12月31日之前发表但未收入《当代中国的罪与罚》(该书1999年4月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一书中的部分论文。由于恩师涉足领域十分广博,论文发表所涉期刊、报纸范围又非常大,加之有些论文发表的时间比较久远(最早的一篇论文《政策与法律的关系问题》发表在1979年2月6日的《光明日报》上),收集起来的困难可想而知。很多论文都是先在国家图书馆查找,用数码相机拍摄下来,然后再讲行打印、校对.最终成稿。
《刑事法治的反思与实践:周振想文集》是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