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留下
2010/07/26
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
蓋兒.芙曼 Forman, Gayle
240
林師祺
无
◎聯合推薦 名藝人/豆花妹蔡黃汝 名部落客/艾瑪 名作家/郝譽翔 暢銷直逼30萬冊!即將拍成電影,由「暮光之城」電影製作團隊精心打造! 入選美國亞馬遜網路書店2009年度十大青少年小說! 美國亞馬遜網路書店讀者四顆半星熱烈好評 我們都曾17歲,卻不一定會在17歲時,面臨如此艱難的抉擇…… 那一瞬間,過去和未來在我眼前分成了兩條平行線,過去充滿愛與歡笑,未來卻盡是艱難的挑戰和孤單。面對從此不再相同的人生,我該留下,還是離開?現在回想起來,米雅覺得自己是這世上最幸福的女孩了。她擁有超酷的父母,雖然熱愛搖滾樂,卻全力支持米雅的大提琴才華。米雅更參與了弟弟泰迪的出生,親手替他剪下臍帶,彼此有著深深的羈絆。視馬友友為偶像的米雅一直夢想進入茱莉亞音樂學院,如今這個夢即將成真,唯一的缺點就是必須和在搖滾樂團擔任吉他手的男友亞當分隔兩地,讓米雅感到非常沮喪。可是現在,米雅才明白這些快樂和煩惱有多麼地珍貴!因為當她回過神來的時候,一切都已變了樣!原本載著全家人的車子翻覆變形,米雅倒在血泊中,生命垂危,「另一個自己」卻脫離了軀殼,眼睜睜看著她殘破的身軀被送進加護病房,更看見爸、媽和泰迪都死了!她失去爸媽無私的愛,也失去再次擁抱泰迪的權利……失去這一切,她開始懷疑自己是否有力氣面對未來的孤獨與漫長的復健。 忽然,馬友友的大提琴樂音在她耳邊響起,她想起自己未完成的音樂之路,還有握著她的手、痛苦吶喊的亞當--眼前這個男孩是如此深愛著自己!米雅心中的絕望和希望交互掙扎著,站在生與死的人生路口,米雅必須決定自己要留下,還是離開?而她所剩的時間已經不多了……這是一個關於「抉擇」的故事。作者蓋兒用溫柔細膩的筆觸,深刻描寫出愛的牽絆與力量,帶領我們重新省視自己的人生,而整個故事就如同馬友友的大提琴樂音一般深沉、悠揚,餘韻十足!
蓋兒.芙曼 記者出身的蓋兒,曾為《Seventeen》、《柯夢波丹》、《國家》《ELLE》等雜誌寫過報導。她的小說處女作《理智姊妹》,就是從她為《Seventeen》雜誌所寫的文章衍生而成的。而她的第二部小說《如果我留下》出版後,即廣受媒體和讀者好評,不但贏得《出版家週刊》二○○九年度最佳童書和亞馬遜網路書店二○○九年度十大青少年小說的殊榮,並獲得「美國獨立選書獎」二○一○年度最佳青少年小說提名。本書更已被電影《暮光之城》的製作公司買下版權,即將改編拍成電影。目前蓋兒與家人居住在紐約布魯克林。
我死了嗎? 我問自己這個問題。 起先,這答案顯而易見,我已經死了。站在這裡旁觀只是過渡時期,接下來就會出現刺眼光芒,一生會在我的眼前閃過,然後我就會抵達我該去的地方。 然而急救人員到了,警察、消防隊員也趕來了。有人用布蓋住我的父親,有個消防隊員把我母親裝進塑膠袋,拉起拉鍊。我聽到他與另一個消防弟兄說話,他看來不超過十八歲。年長的那個向菜鳥解釋,媽可能是首當其衝,當場斃命,所以才沒有斑斑血跡。 「這叫心搏驟停。」他說:「心臟不再運送血液,就不會出血,只會漸漸滲血。」 我無法思考,無法想像媽媽滲出血的樣子,因此我只好告訴自己她首當其衝,減輕其他人的撞擊力道,這樣的下場已經很好了。這件事情顯然不是她作主的,卻很符合她的行事作風。 可是我死了嗎?躺在路邊的我,一腳垂在水溝邊,男男女女圍著我,忙著幫我擦洗,還將我叫不出名字的東西塞進我的血管。急救人員撕開我衣服的上半部,讓我呈現半裸,一邊的乳房就露在外面。因為不好意思看,我別過頭去。 警察在現場周邊擺放警示燈,指示來往車輛掉頭,因為這個路段已經封閉了。他們客氣地告知替代路線、其他小路,讓其他駕駛往他們想去的地方前進。 這些車裡的人一定都有自己的目的地,卻有許多人沒迴轉離開,反而冒著嚴寒的天氣下車。他們打量事故現場,然後別過頭去。有些人哭了起來,有個女人還往路邊的羊齒植物嘔吐。儘管他們不認識我們,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他們依然為我們禱告,我可以感受到他們的祈禱。 所以我更加認定自己死了,何況我的身體毫無感覺。我看著自己,看著被時速六十哩的柏油削到見骨的腿,我理應覺得劇痛難當,但我卻沒有。而且我也沒哭,儘管我知道我們一家碰上不堪設想的事情,我們就像「哈不停打不聽」,國王就算用盡馬兒和士兵,也無法把我們拼成原狀。 我沉思著這些事情時,對我進行急救的女子回答了我的問題。「她的葛氏昏迷指數是八,趕快幫她戴上袋瓣面罩!」她大叫。 她與另一個下巴凸出、雙頰深陷的急救人員把管子插進我的喉嚨,接上有球莖形狀的氣袋,然後開始擠壓它。「急救直升機預定何時抵達?」 「十分鐘內就到。」男性急救人員回答:「我們要開二十分鐘才能回到鎮上。」 「就算要他媽的發狂亂飛,也要在十五分鐘內把她送到醫院。」 我可以知道那男人怎麼想:要是墜機,對我也沒好處。我不得不同意。然而他什麼也沒說,就只是緊抿著嘴。他們把我推上救護車,紅髮女子與我一起登上後車廂。她一手擠壓氣袋,一手調整我的點滴、螢幕,然後梳順我額頭上一綹頭髮。「撐著點。」她告訴我。 抵達最近的醫院之後(不是我家附近那個,而是看起來像老人院而非醫療中心的本地小醫院),醫謢人員急忙把我送進去。 「可能有氣胸現象,趕快插胸管,然後轉院!」和善的紅髮醫護人員一邊把我轉給一組護士醫生、一邊大叫。 「其他人呢?」穿著手術衣的鬍子男問。 「另一位駕駛有輕微腦震盪,有人在現場幫他治療。父母已經不治死亡,有個年約七歲的男孩馬上就會送來。」 我重重吐了一口氣,彷彿二十分鐘以來,我始終憋著氣。打從看到自己躺在水溝裡之後,我就無法去找泰迪。如果他和媽、爸,或是和我一樣……我根本不願意多想。幸好他和我們不同,他還活著。 我稍微往外走,四周都是手術室,裡面躺滿睡著的人。如果房裡的病患都跟我一樣,為什麼我看不到這些人的魂魄在體外遊蕩?大家都像我一樣閒晃嗎?我真想碰到有同樣狀況的人。我有些問題想問,例如我現在處於什麼狀態,又該如何擺脫?我該如何回到自己身體內?我要等醫生喚醒我嗎?但是附近沒有一個人像我一樣,也許其他人都想出辦法,知道如何去夏威夷了。 我跟著一個護士穿過好幾道自動門,來到一間小小等候室。祖父母就在這裡。 奶奶正與爺爺閒聊打發時間,她也可能是對著空氣喃喃自語。想壓抑情緒時她就會這麼做,我看過,那次是爺爺心臟病發。她穿著雨靴,園藝圍裙上沾著泥土。她聽到我們的消息時,肯定正在溫室工作。奶奶的頭髮又短又捲又白,爸爸說她打從一九七○年代之後,就一直有燙頭髮的習慣。 爺爺盯著保麗龍杯子內的渣滓,剝弄杯子的上端,因此大腿上都是小白球。我敢說那種飲料一定很難喝,像是在十幾年前就煮好,然後加熱到現在的。即便如此,我還是不介意喝上一杯。 任何人都看得出爺爺、爸爸與泰迪是祖孫三代,儘管爺爺的鬈髮已經從金色變得灰白,儘管他比較粗壯,而泰迪瘦得像竹竿,爸爸只算得上精瘦,雖然他下午固定去青年中心練舉重。然而他們三人都有水汪汪的灰藍雙眸,眼珠的顏色如同陰天的大海。 或許就是因為這樣吧,我發現自己沒有辦法盯著爺爺看。 他們把我從恢復室推進加護病房,這個房間是馬蹄型的,裡面有十幾張病床,一大群忙碌的護士,不時要讀取病床下方吐出的列印紙上記載的生命跡象。房間中央有更多電腦和一張大桌子,有個護士就坐在桌邊。 現在,聚集到我身邊的人已經有一大群了。我的死黨小金到醫院的時候,我好開心,看到她的黑色長髮綁成一個麻花辮的熟悉景象也讓我覺得好樂。她每天的髮型都一樣,每到午餐時間,濃密的鬈髮就會開始叛逆,起毛亂竄,但她始終拒絕向頭髮投降,每天早上還是編辮子來上學。 小金的母親陪她來。她不讓小金自己開遠距離的車,今天發生這種事情後,我猜她更不可能開先例了。薛恩太太滿臉通紅,妝也花了,她似乎哭過或是快哭出來了。我很清楚,因為我看她哭過好多次,她非常情緒化,小金說她「有夠愛演的」。 小金是完全相反的典型,幽默、耍寶,但很低調,所以她常常得說「我是開玩笑的」以免別人聽不懂她是說反話;我實在無法想像她會變成她媽的模樣。不過,我也沒有什麼人可以拿來參考比較,鎮上沒幾個猶太母親,學校也少有猶太同學。所謂的猶太同學可能只有二分之一的猶太血統,他們和其他人唯一的差別也只有聖誕樹旁多了一個七分枝蠟燭台。 現在,我看得出來小金很火大,她在走廊上信步快走,與母親維持十呎的距離。她的肩膀突然像貓咪看到狗兒般往上拱,轉身面對她的母親。 「妳夠囉!」小金喝斥:「我都沒哭,妳他媽的也不准哭!」 小金從來不罵髒話,所以我很震驚。 「可是,」薛恩太太抗議:「妳怎麼可以這麼……」她忍不住啜泣。「這麼冷靜--」 「別哭了!」小金打斷她:「米雅還沒死,所以我不會崩潰。如果我都沒哭,妳更不准哭!」 我跟著她走回走廊,她在大廳遊蕩,繞過禮品店,走進自助餐廳。她看著醫院的樓層指南,還沒邁開步伐,我就猜到她要去哪裡了。 地下室有個小禮拜堂,裡面安靜得像圖書館一樣,還有電影院般的絨布座椅,房裡隱約傳來新世紀音樂。 小金跌坐到椅子上,她脫掉我超喜歡的黑色絲絨外套,那是她上次去看祖父母時,順道在紐澤西購物商場買下的。 「我愛死奧勒岡了。」她這麼說,同時忍住大笑。 我從她諷刺的語調中聽出來,她說話的對象是我,不是上帝。 「這就是醫院所謂的包容萬教。」她指著小禮拜堂。牆上有個十字架,讀經檯上有面十字架旗幟,後方還吊著幾幅聖母與聖嬰的畫。「有大衛之星。」她比比牆上的六芒星,「但是回教徒呢?這裡沒有祈禱布毯,也沒有任何象徵指出哪邊是麥加的東方?佛教徒呢?難道不能來個銅鑼?波特蘭的佛教徒可能比猶太人還多呢。」 我坐在她旁邊的椅子上。小金用她平常與我交談的方式說話,讓我覺得熟悉、自然。除了醫護人員叫我撐著點,護士不斷問我好不好之外,發生車禍之後,還沒有人對我說過話,他們只會談論我。 我沒見過小金祈禱。她的確在成年禮祈禱過,在安息日也帶大家謝恩,但那是她迫不得已的。大半時候,她都拿自己的信仰開玩笑。她對我說了一會兒的話之後,便閉上眼睛,用我聽不懂的話語唸唸有詞。 她張開眼睛,雙手往中間一揮,彷彿在說:「夠了!」 她接著重新思索了一下,補上最後一個理由。 「求求妳別死,我知道妳一定很想離開,但是請妳想一想,如果妳死了,學校就會舉辦像是紀念黛妃那樣的俗氣儀式。大家都會在妳的置物櫃旁放鮮花、蠟燭、卡片。」她用手背擦掉一滴背叛的淚水。 「妳一定不會喜歡的。」 也許是因為我們太相像吧。小金一轉來,大家就認定我們會成為最好的朋友,只因為我們都是深色皮膚,都很安靜、用功,而且就外表看來都很嚴肅。其實我們兩個的成績都不算特別優異(各科平均成績都只有B),更不像大家認定的那樣正經八百。我們的確對某些事情很嚴肅,我是音樂,她是美術與攝影;然而,在中學生單純的世界中,這就足以讓我們兩人看來像失散多年的雙胞胎了。 無論任何活動,我們都立刻被送作堆。小金轉學第三天,體育課要踢足球,只有她自願當隊長,在我看來,這已經是超越虛榮、奉承的行為了。她穿上紅色運動衣,老師環顧全班挑選另一隊的隊長,她的目光就停在我身上,儘管我的運動細胞相當差。我心不甘情不願地穿上運動衣,還故意碰撞小金,嘴裡喃喃說著「多謝了。」 隔週,英文老師指派我們兩個一組,準備上台討論《梅岡城故事》。我們面對面坐了十分鐘,一語不發,最後我終於開口:「也許可以談談以前南方的種族歧視問題。」 小金略微翻了翻白眼,我超想拿字典丟她的。我無意中發現,自己竟然已經這麼痛恨她了。 「我轉學前就讀過這本書。」她說:「書中的種族歧視問題顯而易見,但我認為更大的問題是人類的善良。他們是本性好,後來因為種族問題才變得可憎?還是根本人性本惡,必須透過努力矯正才能向善?」 「隨便啦!」我說:「反正這本書很蠢。」我不知道為什麼脫口說出這句話,我其實很愛這本小說,也和爸爸討論過,因為他當初拿這本書當教學實習的教材。這下我更討厭小金了,因為她害我背叛自己喜歡的書。 「好吧,就照妳說的辦吧!」小金說。後來我們拿了B-,她似乎還幸災樂禍地看待這個爛成績。 後來我們完全不交談,但老師們還是指派我們一組,其他同學依然認為我們是朋友。其他人愈是這麼做,我們愈是恨得牙癢癢的,也更討厭彼此。別人愈要把我們湊在一起,我們愈反抗,也愈排擠對方。我們想辦法假裝對方是隱形人,儘管死對頭的存在總是會讓我們氣上好幾個小時。 我覺得自己有必要想想我為何討厭小金。她是雙面人,她顧人怨,她很愛現。後來我才知道她對我也做過同樣評估,但是她最氣的理由是:她認為我是賤女人。有一天,她甚至寫下來傳給我。英文課時,有人丟了一張摺成方形的筆記紙到我右腳邊的地上。我撿起來打開,上面寫著:賤女人! 從來沒有人這麼說過我。我馬上感覺到怒氣升起,內心深處卻頗得意,因為我竟然能激發別人這麼多情緒,逼得對方用這個字眼罵我。別人常用這個字批評媽,可能是因為她總是藏不住話,她若與你意見相左,就會直言不諱。媽會像暴風雨般瞬間發作,然後立刻沒事。況且,她也不在乎別人說她是賤女人。 「這只是『女權主義者』的同義詞。」她自豪地告訴我。 就連爸爸有時也會這麼叫她,不過都是開玩笑、稱讚她的時候。他絕對不在吵架時用這個詞,他沒那麼傻。 我從文法書中抬起頭。世上只有一個人會傳這張紙條給我,但是我仍舊不敢置信。我看看同學,大家都把臉埋在書中,只有小金例外。她的耳朵超紅,就連看起來像鬢鬍般的深色鬈髮似乎也透出紅光,而且瞪著我瞧。我也許只有十一歲,也許在人際關係方面還不太成熟,但別人挑釁我我還是看得出來,我也只能接受挑戰。 後來年紀較大的時候,我們老愛開玩笑,說幸好我們那次打起來。那次不但是不打不相識,也是我們第一次,說不定是唯一一次,有機會好好跟人打上一架。我們這種女孩哪有機會和人拳腳相向?我會與泰迪玩摔角,有時還把他壓在地上,但哪有可能打架? 泰迪只是小朋友,就算後來他年紀較大了,也還是像我的小弟弟兼小兒子。從他幾週大時,我便開始照顧他,根本不可能打他。至於小金,她是獨生女,沒有兄弟姊妹和她可以互毆。參加夏令營也許有機會與人扭打,但是後果非常慘痛,必須與輔導老師、猶太拉比開數小時之久的情緒管理諮商會。 「我們這族的人很懂得如何修理別人,不過不是動手,是用言語。他們會用許多、許多話語轟炸妳。」她對我說過。 總之在那個秋日裡,我們拳打腳踢。最後一堂下課鐘響之後,我們默默跟著對方到操場,把背包丟在飄了一整天小雨、因而溼漉漉的地上。她先發制人,像隻公牛般衝過來,撞得我狼狽不堪。我像男人一樣,緊握拳頭,打在她的腦袋側邊。小朋友漸漸圍過來看熱鬧,打架在我們學校本來就是新鮮事,女生打架更是了不得,主角是乖乖牌的機率絕對是低上加低。 等到老師把我們兩個人分開的時候,六年級學生有一半都在旁邊看了(其實正是因為圍觀人群引起監看操場的老師注意)。那次打架應該是不分軒輊,我的嘴唇破裂,我向小金肩膀揮去的拳頭沒擊中目標,反而扎實地落在排球網杆上,所以手腕瘀青了。小金則是一邊眼睛腫脹,大腿嚴重擦傷,因為她想踢我,卻被自己的背包絆倒。 我們並未誠心誠意地向彼此道歉求和,也沒有所謂的關係緩和期。老師一把我們分開,小金與我便相視而笑。我們用計騙過老師,所以不必去校長辦公室報到,之後便各自跛著腳回家。小金告訴我,她之所以在剛開學就自願擔任足球隊長,唯一的原因就是老師會記住你,以後比較不會挑你毛病(後來我便把這招學起來)。 我向她解釋,其實我很贊成她對《梅岡城故事》的看法,那本書也是我最愛的小說之一。事情就這樣解決了,就像大家一開始認定的,我們成了朋友。我們再也沒傷害過彼此,儘管常有口角衝突,但結果往往也像那次的打架一樣,吵到最後哈哈大笑。 然而我們打過架之後,薛恩太太就不准小金到我家玩了,她深信她的女兒可能會拄著柺杖回家。媽提議到她家把事情說清楚,但是爸爸和我都知道,以媽媽的脾氣而言,派她談和,對方最後可能會申請禁制令,不准我們全家靠近。最後的解決方法就是爸爸出面邀請薛恩一家來吃烤雞。 儘管薛恩太太仍舊覺得我們一家頗古怪,因為她對爸爸說:「你一邊深造打算當老師、一邊在唱片行打工?你負責煮飯?真特別啊!」 但是薛恩先生認為我的父母正派,一家人沒有暴力傾向,並且告訴小金的母親,她可以自由進出我家。 在六年級上學期最後幾個月中,小金與我擺脫乖乖牌的形象。同學紛紛討論我們的打架事跡,細節還愈來愈誇張,什麼肋骨斷了、指甲被扯掉啦、身上有咬痕啊!然而寒假過後,大家便完全忘記這件事情,我們又成了一對皮膚黝黑、安靜又乖巧的好學生。 反正我們也不在乎,這種好印象往後對我們非常有利。例如我們兩個若同一天缺席,大家便自動認為我們都染上感冒,而不是蹺課到大學電影系觀賞藝術電影。有人惡作劇把學校丟到eBay上拍賣,人人都會懷疑尼爾森.貝克、珍娜.麥拉林,但絕對不會想到我們。如果有人因此惹上麻煩,就算我們計畫要坦承,我們也很難說服任何人,讓對方相信我們才是始作俑者。 這種事情總是逗得小金很樂。「人只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事情。」她說。
「這本小說非常動人,讀者非得正視自己的人生,思索哪些人事物讓人生值得活下去!」 --出版家週刊 「芙曼擅長在故事中加入細微卻又令人震撼的細節,能引領讀者進入這個精湛故事中,即使最冷血的鐵石心腸也能被打動!」--寇克斯評論 「看到米雅坦誠討論她的不安全感與疑慮,所有青少年都會心有戚戚焉!這個發人省思的故事既殘忍又動人,令人回味良久!」 --《校園圖書館》雜誌 「小說的步調緊湊,引導讀者一一檢視自己身邊的人事物,為讀者找出帶給人生美好價值的元素!」
◎本書榮獲 「美國獨立選書獎」2010年度最佳青少年小說提名! 《出版家週刊》2009年度最佳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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