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
2006
天下遠見出版
保羅‧奧斯特(Paul Auster)
李永平
无
國際媒體公認:這是保羅.奧斯特最好讀、最溫暖、最動人的作品。身罹癌症、家庭破碎的中年男子納善,退休後特意搬到布魯克林定居,打算孤老一生,卻沒想到布魯克林才是他人生的起點……納善開始探索布魯克林的一切:街角的餐館、餐館的女服務生、商店的老闆,甚至與失聯多年的外甥湯姆重逢。在與同樣失意的湯姆攜手探索新生活之餘,納善逐漸發現身邊的小人物們,若不是有不堪回首的過去,就是有徒具空殼的生活;但他們都選擇了布魯克林止痛療傷、重新開始,這些小人物的命運,也逐漸與他的人生交纏……以《紐約三部曲》聞名文壇的保羅?奧斯特,再度以紐約為背景,真實刻劃市井小民的笑與淚、夢想與失落、自得與癡愚。奧斯特這次展現的,同樣是對人世觀察的冷靜,但多了不同於以往的溫柔,而成就了這本國際媒體公認「最好讀、最溫暖、最動人」的作品,結局更是令人低迴不已。名人推薦於我而言,保羅.奧斯特的小說始終有種魔力,讓我在閱讀時或穿梭於時空之中不能自己,或倏然停頓下來,為的只是檢視一下自己的人生狀態。—— 馮光遠(中國時報文化中心主任)這是一本關於市井小民的故事,背景是各種族裔群聚的紐約布魯克林區,發生在九一一事件前一年半之間的事。書中角色沒有遠大的志向、崇高的理想,只有人浮於世的混沌與茫然,甚至,愚癡;然而我們卻深受感動,因為在孤獨的存在裡,個人為生存所做的各種奮鬥與掙扎,都是壯麗的。本書的敘述口吻歡樂、近乎戲謔,但讀到最後,很難不淚眼盈眶。小人物的悲歡喜樂,是大時代史詩的最重要元素。——喻小敏(博客來網路書店圖書部經理)如果你從沒讀過保羅?奧斯特的作品,本書是最好的開始。——《波士頓地球報》(Boston Globe)如果你自詡已經把奧斯特的作品讀得滾瓜爛熟,本書必讓你耳目一新,更足以吸引全新的「奧斯特迷」。 ——英國《每日電訊報》(Daily Telegraph)在奧斯特溫柔的筆下,布魯克林成為人心最終的庇護所。——美國《出版者週刊》(Publishers Weekly)當代美國小說大多強調冷冰冰的個人主義,而本書強調的是一種非常實在的群體感……奧斯特想藉著本書說的是:只要我們願意看見自己的缺失與愚昧,讓生命成為可以重新來過的機會,人與人之間仍有互信互愛的可能。——《舊金山紀事報》 (San Francisco Chronicle)
保羅.奧斯特(Paul Auster) 一九四七年生於美國紐澤西州,是小說家、詩人、翻譯家,也是電影編劇,曾和王穎合導電影「煙」。以《紐約三部曲》聲名大噪後,著有《月宮》、《幻影書》等十餘本小說。作品尚有回憶錄《孤獨及其所創造的》(天下文化)、電影劇本《煙》、詩集與評論文集等。被譽為最重要、最受歡迎的當代作家之一,作品已被譯為三十餘種語言。
奧斯特的作品最常探討的主旨,就是人生的無常與無限。他擅長實驗性的寫作風格,並在流暢的文字間,暗蘊值得再三玩味的人生哲理。文壇曾比喻他是「穿膠鞋的卡夫卡」。
奧斯特與妻女現居紐約的布魯克林。
譯者簡介:
李永平,一九四七年生於英屬婆羅洲沙勞越,是小說家、翻譯家,也是學者。國立台灣大學外文系畢業後赴美深造,獲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比較文學碩士、聖路易華盛頓大學比較文學博士。現任國立東華大學英美語文學系創作與英語文學研究所教授。著有《婆羅洲之子》、《拉子婦》、《吉陵春秋》、《海東青:台北的一則寓言》、《朱鴒漫遊仙境》及《雨雪霏霏:婆羅洲童年記事》(天下文化)。譯作包括《上帝的指紋》、《曠野的聲音》、《紙牌的祕密》、《聖境預言書》、《天使走過人間》(天下文化)、《大河灣》(天下文化)、《輓歌》(天下文化)等。
无
由于审美惯性的原因,我对外国小说一直持排斥的态度,要知道,连人们奉为经典的《洛丽塔》之类我也能读得昏昏欲睡。没想到,昨天杨同学带给我一本《布鲁克林的荒唐事》,我居然津津有味地一气看完,深夜12:30放下书时,还感到意犹未尽。
故事发生在纽约布鲁克林区,身患癌症、家庭破碎的男子内森想寻找一块清净的等死之地,于是来到了布鲁克林。在这里,他遇到了各式各样的人:学识渊博却不幸辍学的外甥汤姆,健康漂亮但婚姻不如意的餐馆女招待,曾因诈骗蹲过大牢的书店老板哈里.......布鲁克林俨然是失败者们的汇聚地,但是那些卑微的小人物身上,却闪烁着人性的光辉。他们并不完美,甚至浑身都是缺点,但是他们的命运却紧紧地牵动着读者的心,只因为,他们和我们太过相似,都有着不堪回首的过去或者徒有其表的生活,都是他人眼中的微不足道的小人物。
内森来到布鲁克林,是想在这了却残生的,没料到他的人生有了一个全新的开始。书中有句话说得很好“每个人的人生中都有一个时机”,布鲁克林的这群小人物,在经历了种种辛酸之后,终于等来了他们生命中的这个时机,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我尤其喜欢作者笔下的哈里。这个老同性恋者一生中干过不少卑鄙龌龊的坏事,但是他始终心怀着帮助他人的梦想。他希望能建立一个生存饭店,给流离失所者提供落脚之处,让所有曾经心碎的人都能在这里找到安宁。当他说起这个乌托邦一样的梦想时,根本没有人相信他,直到他最后不幸遇害,并将所有财产留给了店中的两个男服务员,人们才发现这个貌似猥琐的男人原来竟是这样的侠肝义胆。
正如作者保罗所说,很少有人会关注这些默默无闻的底层人物,文学通常都是为大人物立传的,所以这正是此书的可贵之处。关注小人物的视角和电影《阳光小美女》有所类似,但后者是围绕着一个戏剧性事件展开的戏剧性故事,而《布鲁克林的荒唐事》中通常只写日常生活场景,因此更接近普通人的生活。
最近还看了本《第五大道的这间酒馆》,也是描摹小人物生活的,作者也是美国作家。这两本书和我看过的中国当代小说不同的是,作者身上没有那种习以为常的洋洋得意和自恋成狂,作者的态度并不直接了当地见诸字端,而是隐藏得很深,作者即使写卑微的小人物也写得温暖动人,并无猥亵气息。
所以看来要改变对外国小说的偏见才行,小说就是小说,只分好坏,无所谓古今中外。
另外要说的是,朋友们真是一笔宝藏,可以不断引领着我接触更多美好的事物,比如说一本好书、一首好歌、一种对生活的态度,谢谢我的朋友们,希望我对于你们来说也是这样的朋友。
别走到这种地步,乔伊斯。你要避免正面冲突。不要气馁。多多保重自己。每次选举都投民主党的票。到公园去骑车。梦见我完美的金身玉体。服你的维他命。一天喝八杯水。被大都会棒球队捧场。多看电影。工作不要太卖力。跟我一起去巴黎旅行。蕾切尔生孩子后到医院来,抱抱我的孙子或孙女。每顿饭后都要刷牙。过马路不要闯红灯。保护小人物。也维护你自己。记住你有多美。记住我多爱你。每天喝一杯加冰的苏格兰威士忌。要深呼吸。始终睁开你的眼睛。躲开油腻食品。心安理得地睡安稳觉。记住我多爱你。
从阅读《纽约三部曲》开始 ,接着是《神谕之夜》、《幻影书》,我被纽约布鲁克林的迷雾所包围,爱上了这个地方的地下室、迷宫般的街区、孤寂的城市街道。因为故事就在这里,人就在这里探求身存之道还有精神的栖息之地。总以为,布鲁克林是穷人的街区,是也好不是又如何?巴黎的左岸,是文学艺术人士的聚集地,生活潦倒吃上顿无下顿,但能够活着,为了精神的丰满而在次逗留。我想布鲁克林就是这样一片奇异之地,因为她九味杂陈养活了各种来自地球各地的人,他们带来许多自己的文化,这就是一份独特地领域。所以,荒唐事其实是布鲁克林的奇闻异事。
我看过作者的几部作品,这本、幻影书、神谕之夜、月宫(不喜欢…)、孤独及其所创造的(读了一半)…第一次读的是幻影书,还是觉得很畅快的〜作者给我的感觉整体就是荒诞中的现实的那种范儿,很多事件重叠在一起,最终引来一个意外的结局,但其实又会感觉很合理,这本书的这种表现尤其明显〜算是我在他的作品之中比较喜欢的一本。
有人评价作者的文字很二流,二流与否不好说,不过显然是属于相对的语言没什么太多美感,如果期待哲理和文字之美的读者,大致就不要选择他的书了。我并不是读了很多书的专业人才,但是相对于他的超现实、先锋代表作家的名气,我倒是更多的将他划为一个出色的畅销书作家,这点和一位英国作家Jeffrey Archer实在是太像了!有时候看书其实只是为了消遣罢了,这个时候,他的作品的确是非常好的选择。故事情节一个套一个,发展的节奏也是张弛有度,是一种相对比较有趣的结构状态。因此喜欢故事内容结构多于文字的读者,他的书大可随便拿一本看看,不会失望。不过看多了也就发现他的写作套路,每本书故事的感觉也都很像,之后就感觉没有太多的可读性了…
这本书看了有4年了,内容其实完全记不住了,不过我记得当时看的时候我感觉到很开心和快乐,我想这对于娱乐已经足够了〜
人生都是意外的,也许在自认为最落魄等死之时,某些交集与契机会重新唤醒很多与之一样等死之人的重生。
人对人的影响或许都是不可自知的,唯一的解释,或许就只能像小丸子说的那样:“只要活着,就会有好事的。”
在某些时期,你会无可奈何极端的把自己当做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但这比你极端的觉得全世界都需要你要更好。因为你需要给自己一个机会,让更多的无足轻重的小人物照亮你,你再把光芒反射到更远的地方。
由于看过保罗奥斯特参与编剧与导演的《Smoke》系列电影。读《布鲁克林的荒唐事》时似乎会有画面感般的呈现眼前,似乎能感觉到内森精瘦癌症患者穿着无褶西裤背带绕过衬衫的模样,未刮净络腮胡子的汤姆顶着将要谢顶的头双手交叉于胸靠在桌子上低头读书与身体后倾喝咖啡的样子,还有肯定眼睛内凹皱纹如画过眼线的哈里…还有每个人内心深处象征乌托邦桃花源的"生存饭店"……
《荒唐事》真的不荒唐,因为他们都是真实存在的,每一个小人物的人生里可以自觉写入为自己立传的深刻往事都是值得向其深深致敬的。
下为书摘。
无赖可能不总是按规则来游戏,但他富有精神。当你发现一个有精神的人,这世界就还有一些希望。
但你生活得像我一样久,你往往会以为自己无所不闻,再无任何事情会使你感到震惊。你对你所知的所谓世界知识产生了一点自满情绪,然而不时地总有什么事情会发生,把你从你自鸣得意的优越之茧内震出,再一次向你提醒你还不懂得生活的基本要素。
每一个人的"生存饭店"和其他所有人的都不一样。
我们大多数往往从一个自我跳到另一个自我,竟不知我们自己是谁。一天跳上去,一天又跌下来;早上闷闷不乐,缄默无言,晚上放声畅笑,大讲笑话。
当你挺身而出为民主力争世界安全的时候,我可坐在图书馆的小单间里,把那些无用的信息塞满了我的脑袋。
当一个人有幸生活在一个故事之中,生活在一个想象的世界里,这世界的悲苦也就消失了。只要这故事不断延续下去,现实也就不再存在。
当你觉得别人比你强的时候,就会这样,你停止独立思考,很快就不再有你自己的生活。
不要气馁。多多保重自己,每次选举都选民主党的票。到公园去骑车。梦见我完美的玉体。服你的维他命。一天喝八杯水。给大都会棒球队捧场。多看电影。工作不要太卖力。跟我一起去巴黎旅行。蕾切尔生孩子后到医院来,抱抱我的孙子或孙女。每顿饭后都要刷牙。过马路不要闯红灯。保护小人物。也维护你自己。记住你有多美。记住我多爱你。每天喝一杯加冰的苏格兰威士忌。要深呼吸。始终睁开你的眼睛。躲开油腻食物。心安理得地睡安稳觉。记住我有多爱你。
“好玩比正确更重要”——这是《银河系搭车客指南》作者的话。
内森就很好玩,患肺癌想找个地方终了,但整本书没有一处描述他的病情,以及被这个并折磨得如何。
反倒是平静快乐地去做些无聊却又甚有趣味的事情,比如他自创收集小故事的情节。
如果一个人生命终结之前,能心平静气、顺其自然地做一些有趣的事情,死亡也许反倒不会那么快来临吧?
书的名字虽然叫"荒唐事'可是里面的内容却一点也不荒唐,说他是讽刺也好,什么都好,它真实地体现了许多社会敏感问题,同性恋,吸毒,商业/文物诈骗,强奸,离婚,邪教等社会上一些普遍存在,却又不好说的问题.他用一个家庭的不同成员,讲述了所有他看到的问题,故事给你的感觉就是让你一刻也不能享受温馨而平静的生活.
原本退休的内森身患绝症,本应安心养病,却家庭破裂,和女儿关系也变得紧张.回到出生地安顿余生,又遇到了多年不见的侄子,那个原本印象中非常优秀的侄子,变得身材臃肿,从文学博士降到了出租司机,现在为书店文员.在叔侄关系和谐后,汤姆的外甥女又从天而降,从她口中怎么也得不到妹妹的消息,当两个男人认为不适合养育一个小女孩时,转机出现了,在一切都那么美好时,传来了他们共同好友哈里的噩耗,他结束了传奇的一生.在汤姆结婚一切走上正轨时,又听到了妹妹内容不完整的留言,内森又开始了寻人之路,解救出侄女之后,又发现社区中汤姆称为B.P.M的南希离婚了,于是萝莉母女顺理成章地和南希住进了同一所房子.内森和乔伊斯发展了一段奇妙的关系。
故事讲到这里快要结束了,你以为会平静了吧~但答案是否定的,南希和萝莉竟变成了恋人,正当内森平复了乔伊斯的情绪之后,内森又突然进了医院,你以为最后的日子到了,不过没有,他平静地出院了,之后发生了9.11,不过不用担心内森在2小时前走了过去。
这就是内森在《人类愚蠢行为大全》中记录的全部内容。看过这本书的人,你认为荒唐么?
看似荒诞不经,实则诙谐有趣。
内森·格拉斯移居布鲁克林原本只为寂寞的等死,却不料命运的枷锁不仅不住地将他与原本“消逝”的亲人紧紧缠绕(多年失去联系的外甥汤姆、关系冷淡多年的女儿雷切尔、经久不见的外甥女罗莉以及罗莉的女儿露西),还为他原本惨淡的晚年注入了新的活力(美丽的女招待玛丽娜、漂亮的完美母亲南希、晚年的伴侣乔伊斯)使他重获新生。不得不感叹人世间的种种是如此的离奇有趣,当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BLEACH》中有句话说的好:历史不是向前延伸的线,而是会转动的圆,不住置身其中的我们,终究会被历史的车轮碾碎成沫,消逝于岁月的长河,无人知晓……确实,千百年之后无人知晓我们的默默,但,只要现在就好,何必去理会那虚无缥缈的千百年后呢……
Thought was gonna be interesting, but as the trip rolled out I found my time only reasonably investered, without much to give, or take from the story, or the narrative.
一向很喜欢保罗·奥斯特的小说,这本也不例外。拖拖拉拉地看了将近一个多月,不仅因为我太懒散,而且还因为这本书真正是从后半本开始的。也许保罗是为了在前半本里突出平凡人物的平凡生活就是如此简单甚至枯燥,要不然就是凑字数。
不过这部小说的介绍的确没错,露西的出现让一切都不同了,彻底不同了。之前的所有看似胡言乱语的东西竟然在巧合下一步步走向了显示,不可能的都成为了可能。
哈利·布莱特曼是最有魅力的人物了,可惜挂的早,不过他的死点燃了所有这本书里人物的火焰,一个个人放佛打了鸡血一样开始抗争生活,对现实的不满一打一个准。突然间奥罗拉有了勇气离开宗教狂热的丈夫,南希的“作家”丈夫抛弃了完美妻子,俩失落女人走到一起搞蕾丝,哈妮辞了工作冲进书店和哈利结婚,内森舅舅和南希的妈开始了激情黄昏恋,HIV异装癖黑人男孩放弃巨额财富回到家乡陪自己的老奶奶度过余生。就算是偶尔一露脸的内森曾今的同行——一个看似石头一般的人物都迸发出了令人意外的热情。
人来人往的小说在高潮中结束,可能像内森说的,生活就是如此意外,你得直面所有困难,它自然会精彩。
5 人永远不应该当众承认自己放屁。这是不成文的法律,是美国礼仪中最为严格地一条。屁并非来自谁和来自何处,它们是匿名的散文,属于整个团体,即使屋子里的每一个人都可指向肇事者,其唯一明智的做法就是否认。
10 像他一样,我得大学专业也是英语,心怀攻读文学或许也试读一下新闻的秘密愿望,可结果这两门我都没有勇气去学。我的生活成了这个样子:当兵两年,工作,结婚,家庭责任,必须挣更多的钱——如果我们缺乏自我奋起的精神和劲头,我们就会陷入所有这些淤泥而不能自拔。但我从未失去对书本的兴趣。读书是我的消遣,我的安抚,我的慰藉,影响我选择的力量:为纯粹的乐趣而读,为环绕你四周的幽静而读,你听见作者的话语在你地脑海里回响。
14 然而现在,七年之后,他的体重足足增加了三十到五十磅,看上去既肥胖又矮小。他下颌长出了双下巴,连他的双手也变得粗短厚实,一般只有中年管子工身上才有这样的手形。他注视的目光是忧郁的。曾在外甥眼里闪亮的火花已经熄灭。他身上的一切都意味着失败。
20 他所有表面的言行举止——包括染过的头发和睫毛,阿斯科特式丝领带,游艇俱乐部色彩鲜艳的上装,说话的女人腔,都旨在达到同一效果。但一旦你多了解他一点,才知道哈里是一个敏锐而具有挑战性的家伙。他对你保持一种挑衅式的姿态,当他那些诡秘而过于隐私的问题直通通地说出来时,他以一种智力的投射和猛击使你做出出色的回答。
22 开一般的车,你就失去苦役的因素,而对这整个体验而言,苦役因素是极其重要的。精疲力竭、枯燥乏味,单调而头脑僵化,所有这一切体验。然后,不知从何而来,你突然感到一小阵自由,一两个真正而绝对的狂喜时刻。但你得为此付出代价。没有苦役,没有狂喜。
25 我父亲是个黑暗的人,他住在黑暗的树林里。他现在自称是个辉煌的人,但那只是一个诡计。
35 每四十一秒生下十人,每五十八秒死去十人。她对父亲说,这是世界的真实情况,为了抓住这个实情,她决定一整天坐在她房间的摇椅上,每四十一秒喊一下“高兴”,每五十八秒喊一下“悲哀”,以此纪念十个辞世者的离去,庆祝十个新生者的到来。
38 把狡猾的无赖和虔诚的傻瓜做个比较。无赖可能不总是按规则游戏,但他富有精神。当你发现一个有精神的人,这世界就有一些希望。
49当你生活得像我一样久,你往往会意味自己无所不能,再无任何事情会使你感到震惊。你对你所知的所谓世界知识产生了一点自满情绪,然而不时地总有什么事情发生,把你从你自鸣得意的优越之茧内震出,再一次向你提醒还不懂得的生活的基本要素。
117 当一个人有幸生活在故事之中,生活在一个想象的世界里,这世界的悲苦也就消失了。只要这故事不断延续下去,现实也就不再存在。
229 那是你住院时发生在你身上的事。他们脱下你的衣服,给你穿上一身让你蒙羞的睡衣,你突然就不再是你自己。你成了一个栖息在你身体内的人,你现在不过是许多零件失灵的综合体。被贬低到这种地步,也就是失去了所有隐私权。
如果试着评价,大概就像以上摘录语段的频率一样,小说的语言和情节张力随着行文展开而显得松弛。能够会心一笑或随之振奋的凝结的思维火花越来越少,也就难免愈看愈知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流行小说,也只能如此。
这并不是什么荒唐事,而是一个美好的童话故事。如文中所说,这个家族是一个复杂、混乱的群里。险些被女儿遗弃的父亲内森、本应成为教师或作家的外甥汤姆、悲惨的挥霍过的青春的妹妹奥罗拉......小说用神奇的笔头重组了他们以及其他人的生活。如果生活可以重组,那么人生便多了期待和持续的念头。像是日本人宽松的户籍制度可以让一个人离开某地去某地改头换面开展新的生活,拨开了遮蔽蓝天的乌云,人人都可获得新生的机会。从小说里抬头,下午两点并没有阳光可以笑着去拥抱。
或许这是一种权利,但我们却从未得到。
最初知道布鲁克林是因为一部美剧,gossip girl,觉得这个是个很不好的地方,充满了偏见仇恨还有脏乱差。那会儿比较喜欢的是中央公园和上东区的精致。开始知道那的生活是因为神谕之夜,一个发生在布鲁克林的故事,然后是书得作者,奥斯特,生活在那里,再然后是今天,看了布鲁克林的荒唐事,觉得这也是个不错的地方。
喜欢这本书里面的那种感觉,细细碎碎的生活,里面夹杂着酸甜苦辣,悲欢离合,却那么温情,充满希望。不知道为什么看这些故事的时候,总想起August Rush,尤其是看到哈里的时候,想起了Wizard,觉得他们很像,无法界定到底是好是坏,一种情绪都难以言明那种感触,交缠着。但是相对而言更喜欢哈里,Wizard最后的阻扰很让人讨厌,只是却又有着悲凉,但是哈里那种乐达的态度真的很喜欢,有一种纯粹存在在他骨子里,很喜欢这种纯粹和执着,尽管如玻璃般易碎。
在书里面总看到有一个自己,在内森身上,在大拇指博士身上,有着那种迷茫,有着那种放弃。其实真的很嫩理解汤姆的那种选择,有时候真的就走到路的尽头一样,什么都不会了,什么都不懂,不知所措,只想放逐和逃离,我想这点在佛格身上更加彻底,或者其实在每个奥斯特笔下的人都如此,我想是否是不是那也是奥斯特的一个部分,其实那些迷茫,那些痛苦,那些放逐,那些逃离背后都是他曾经以某种形式经历过,就像每个人都经历过的那种。
现在想到的是完美妈妈,南希,那个真实存在在布鲁克林的妈妈。很喜欢那种安详,是梦想。那种故事内外的穿插,真好,那么生动。曾经也想过,如果能够在一个城市里面出生,上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恋爱,工作,结婚,迎接新生命,忙碌,老去。可是生命中总有这样那样的波折,就像南希,谁能想到那么好的一个女人却遇上一个如此不珍惜他的丈夫。始终觉得,漫漫人海,能够相遇是何曾可贵,为什么不好好珍惜。真觉得,爱情是一种默契,弱水三千,只取一瓢,此后再多风雨,再多磨难,再多幸福,再多美好,一路携手,不离不弃。所以真的,也值得相信,值得等待,值得投入。好像说偏了,但是最后,南希找到了奥罗拉,不知道会如何,但是我想,其实爱情发生在谁身上都是没有错的,最重要是你真的爱就足够。
说道爱,就想起拉弗尔,让人心疼的明白,也许因为太明白,所以才不那么容易幸福吗?可是遇到了哈里,我想也许他也真的有过一段开心的时光,所以,无法留下,所以,也始终幸福,不过他承载的是一个男人的躯体,还是HIV,还是黑皮肤,都无关紧要。
亲人,是故事最感动的地方,内森和他的女儿,前妻,侄子,侄女,侄孙女,未来的外孙...我想,也许每个家庭都有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很痛苦的问题,无法放弃,无法逃离,仿佛枷锁,却在某个时刻给你了毫无理由的包容支持。到了现在其实还是不明白,不开心的两个人还要靠着一纸婚书维系这,这不是很可笑吗?明明都那么难过,可是却还是因为这样那样的理由而无法分开。虽然要知道,从来婚姻都无关爱情,而是其他,可是既然选择了,为什么不试着去变得幸福,多一点也好。我们都太骄傲,太不愿意承认我们错了,也不愿承认那些我们深爱的人的错误,所以,选择互相的伤害,即便只是一句无心之言,也成了无法弥合的伤口,也因为那么的亲密,要求的更多,即便正常之下是那么无礼的要求,拒绝也成了无可饶恕。我想我很喜欢内森,是因为他和他女儿的和解,还有因为他帮助女儿寻找到了幸福,至少是一个幸福的可能。始终相信,因为我们相亲相爱,至亲至爱,所以,再多的伤害,也许都有过去的那一天,我们都能够找到一种幸福的方法,所以请相信,也请放下。
或者,其实,布鲁克林也是和所有城市一样,发生的故事那么相似,生活的人那么相似,但是真的想去那里看一下,即便只是走过。
照我看,布鲁克林一点都不荒唐。
虽然在这个地头,不到一年时间:
癌症病人自杀未遂东山再起牵手遗孀走向新生活;落魄书生大腹便便意外获取遗产抱得美人归;吸毒少女未婚妈妈被关押终逃离成为同性恋;模范母亲遭遇丈夫出轨不信男人爱女人;不说话的怪女孩从天而降最终母女团聚……
不该死的书店老板因为贪婪恋旧脑溢血猝死街头,该死的癌症病人偶遇外甥开启莫名生活得情意。
这么细细想来,《布鲁克林荒唐事》内容好像是有那么点庸俗,那么点狗血,那么点峰回路转最后洋溢高歌成主旋律。暴力、吸毒、落榜、诈骗、同性恋充斥其中,但,还真不荒唐。
或许是大背景纽约布鲁克林也才能驾驭这个神奇又复杂的故事而不显得唐突。多元文化在这里交汇,各色人等舒展开来将自身骨子里带来的气息扎根这块土地,发生什么,都会大惊小怪。但发生什么,也都不会奇怪。
书中虽然汤姆侄女小女孩露西是个至关重要角色,但我还是觉得本书的主要属于内森和汤姆(撒花,鼓掌)
故事的开头,寒风、孤独、绝望伴随着主人公内森向读者扑面而来,他准备在布鲁克林这个出生地了结自己一身,没有前妻祝福,没有儿女陪伴,亲戚也失散,在破旧公寓孤独终老看似唯一选择。本以为这就是个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故事,但紧接着街头内森偶遇侄儿汤姆却扭改了整个故事格调。倒不是说这对患难叔侄中个彩票,遇到贵人从此就抑扬顿挫了。生命中突然出现个可以说话的人,生的希望自然熊熊燃烈,中国人常说的互相取暖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1个人的交集乘以2,再被递增扩大,再扩大。这俩落魄叔侄抱团共享彼此的人脉、思想,不再各自把视角老盯在自己,世界在瞬间宽阔许多。然后,落魄书生侃侃而谈自信起来成功吸引山村小学教师,癌症患者内森不再惧怕生命陨落决定和寡妇开始享受每一天。
故事的最后,就像迪斯尼模范剧本,他们学会了珍惜生活,打算好好活着过每一天。(艹,保罗奥斯特难道来中国学习过,整个这么主旋律的结局???)
喜欢男猪脚内森,虽然他年老、有点秃头、说话还很滑头。但就是这个将死之人,这个老头,哪怕多病、失业、破产、还没有人陪在边,也仅仅失望,没有绝望。
是啊,谁也不知道明天发生什么?又会遇见什么人呢?
thanks 保罗.奥斯特 创作出如此主旋律的故事。
两个词
《布鲁克林的荒唐事》 美 保罗奥斯特
人生很险恶,你需要自卫。人生很孤独,你需要自慰。
人世很荒唐,你需要的只是这两个词,自我防卫和自我宽慰。
“我在寻找一个清净的地方去死,有人建议布鲁克林。”
够了。
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保罗·奥斯特这个作家。他的小说保持了一贯的水准,并能提供意外的惊喜。所以这一本也并不例外。从书中还可以适当的补充自己阅读的资料,比如我发觉自己从未读过巴尔扎克——这位一生写了90部小说的巨匠。
本书是一部戏剧化的喜剧,如果喜剧是以结局的好坏来区别于悲剧的话。事实上,看完书后并不能开心起来,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的生活都太过于戏剧化,其中的冲击和伤痕、疲惫和挫败都很难通过回返到单纯的平静生活得到治愈。甚至于,平淡的生活也许从来就不属于某一些人。他们的命运坎坷是由基因决定的,就像书中所描写的纳森和他那些远远近近的家人们。在各种冒险和遭遇里幸免于难,度过混乱的人生就是他们人生的一部分。但是作者因为自己写作时的心情低落,有意地将故事往皆大欢喜的方向写过去,最后大家一同在阳光下开心的欢笑,只好承认这是作家们的权利和职业乐趣所在,并以能与之分享其中小小的安慰而感激了。就像书中的纳森一样,淡定得都忘记了他是个身患癌症的人。
大概花了一个月的空闲时间,终于在昨天晚上把Paul Auster的The Brooklyn Follies看完了。相比之前用2天时间翻掉了Robert Goolrick200来页的A Reliable Wife,这次看P.A的这本300来页的书居然读了这么久,如蜗牛爬行。但是和上次看他那本The Invention of Solitude时的煎熬相比,这次的阅读体验简直可以用“欢乐”来形容了。
他们说的没错,P.A的书的确是”写给知识分子看的虚幻小说“。
比方说,一个男人,没什么责任感的,50多岁了,得了肺癌,老婆终于把他踹掉,女儿也对他咬牙切齿,他自己唯一的念头是”我在找个地方去死。人们推荐了布鲁克林,于是我就去了“;另外一个男人,才华横溢,刚30岁,本可以冠盖京华的,生活却无情地对他开了些玩笑,于是随波逐流,放弃了学业,跑去布鲁克林开起了出租车,不谈恋爱也不和人来往,从青春少年活活变成了个非青春大胖子。这两个男人在7、8年前是聚在一起谈梭罗谈爱伦坡的。7、8年后他们又相遇了,虽然也还谈谈卡夫卡,但同时各自沉溺在自己的悲哀生活之中。于是他们索性互相陪伴,发展出了一段同为天涯沦落人的感人友情。
但是终于有一天,当一个拒绝说话的同样悲剧的小女孩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以后,这三个沦落人的生活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书到了一半之后,忽然柳暗花明,温暖、温馨、美好的片断像乐透彩球一样不断翻滚跳跃而出,读起来如同击中老虎机看着硬币流出一样精神振奋。尽管P.A在最后三章还卖了个关子,但总算皆大欢喜,圆满落幕。
P.A的语言极好。他那深度自省而不干扰读者想象力的文字表现力大概是推动我读下去的最大力量。生活和时光所能给予的,以及它们所能剥夺的东西,在他写来就真实可信;人物虽命运各异,情节虽略微荒诞,但在其中仍能发现身边人和事的影子。
其实无论什么人,布尔乔亚也好,知识分子也好,小农中农什么都好,千百年来翻来覆去日思夜想梦寐以求的无非不过是“渴望得到爱”这唯一一个主题。而所有的悲伤归根到底无非是“得不到爱”这唯一一个原因。在我所接触过的所有文艺形式之中,爱是唯一的点金石、不老药、解毒剂、迷魂汤。
所以这本书的后半部,当P.A大笔一挥,如同万道金光的爱降临在所有miserable的人们的身上,大家一个个原地满血复活的时候——评论人和读者把P.A这本书骂得狗血喷头,说这是虚伪的矫情。
不以为然。虽然这听上去像个神话,但寂寞的人都会懂。如同佛拈花不语,有些人仍然在那里,等待冥冥之中一笑的解意。
这本书起初并没有看进去,总觉得就像书名一样,内容比较荒诞不经,没有什么实质情节,但是当我看下去,却又被作者那种细腻的笔触和新颖的叙事方式所吸引,不由自主地翻回头再细读每一部分的故事,最终看完此书,把每个人的故事串连在一起,终于能够感受到整部书带来的那种温馨的感觉。
和《小人物日记》形式差不多,都是一个老男人在写琐碎小事。不过《布》更像一本小说,让我走进这个家族去了解他们的每一位成员。我觉得内森是个好人,尽管他总把自己说的像个流氓。我还是希望有一个内森这样的舅舅。 其实对待一件事,完全取决你的态度。你可以消极也可以充满阳光,是自己选择的。但结果,却必须承受。请珍惜现在的生活,无论安逸或流离失所。
“读书是我的消遣,我的安抚,我的慰藉,影响我抉择的力量:为纯粹的乐趣而读,为环绕你四周的幽静而读,你听见作者的话语在你的脑海里回响。”
单单这句话已经足以俘获作为读者的我,是的,《布鲁克林的荒唐事》是我读的第一本保罗•奥斯特,可以肯定的是,从这本书开始,我将是他的追随者。但并不因为这句话,也不仅因为故事本身,而是他笔下散发出的人性的力量。
主人公内森•格拉斯是一个退休的寿险经纪人,身患癌症,与妻子离异,与女儿失和,“我在寻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去死,有人建议布鲁克林”,于是他独自搬到这里,打算在童年的故乡了却残生,没想到,这里才是他人生真正的起点——他探索布鲁克林的一切,社区、公园、旧书店、街角的餐馆,居然还邂逅了多年不见的外甥汤姆。
内森记忆中的汤姆,是才华横溢的美国文学博士研究生,而眼前的汤姆却几乎换了一个人,他从密歇根大学退了学,当了一段时间的出租车司机,然后开始在哈里•布莱特曼的旧书店做事,他几乎没有朋友,没有交往对象,看上去肥胖而忧郁,“他将在他个人的黑暗而狭隘的地狱里凋零枯萎,几年过去之后,他会逐渐变得难以叫人接受,逐渐变成一个他不该变成的人”,内森设法带汤姆走出自闭,在这个过程中,他渐渐发现身边的人们,不是有着不堪回首的过去,就是过着徒有其表的生活,他们都选择在布鲁克林疗伤止痛、重新开始,他们的人生由此相互交错。
刚搬到布鲁克林的时候,内森曾试着把自己一生中所犯和所见闻的那些错误、窘迫、弱点和无聊的行为写下来,用以打发时间,可作为一名寿险经纪人,他听过太多悲惨的故事,这让他的笔调变得远非想象中那样幽默轻松,而之后在布鲁克林发生的一切,让他开始重新思考生命的意义。“一个人死了,所有痕迹一点一点地消失得无影无踪。一个发明家幸存于他的发明物,一个建筑师幸存于他的建筑物,但大多数人在身后并没有留下纪念碑或永久性的成就……只有几件实物、几份文件和零星印象留给了其他人。那些人一成不变的讲述着死者的故事,但往往把日期弄乱了,把事实漏掉了,真相被歪曲的越来越走样,而轮到这些人一死,大多数故事也就随之消失。”
就是这样。
常常会坐在出租车里想象,刚刚坐在这里的是怎样的一个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去做什么、见什么人?有着怎么样的心情?还有那些每天清晨坐同一班地铁的、收银机前排在我们身后的、餐厅里另一张桌上的、电梯里擦身而过的人们……他们又有什么样的故事?我们常常说起认识的某个人如何如何,可是,究竟怎么样才算是认识呢?他/她为什么开心、为什么难过、是否感觉寂寞、他/她跟家人和朋友在一起是什么样子、专注工作又是什么样子?……我们这样生活着,和陌生而又熟悉的人们的生活彼此交织,相互接收和散发积极或消极的讯号,我们的记忆将不可避免的留下彼此的印迹,也许某个瞬间,你感觉孤独脆弱,你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你会发现,那是一种非常实在的群体感,一点点微笑和友善就足以点亮这一切。
陈安先生在译后记中引用了一段评论:“《布鲁克林的荒唐事》是保罗•奥斯特最热情、最有生气的长篇小说,是一支普通人光荣而隐秘生活的赞歌”,它当之无愧。
说实话,我已经很长时间不读小说了,尤其是长篇小说。没特别的原因,就是看不下去。
现在我的状态,书看三页觉得没趣就会扔到一边,电影看三分钟还没进入剧情就闪人,比赛看三分钟不进球就换台。我想世上肯定还有和我一样的人。因为在中国,篮球明显越来越受欢迎。此外,遥控器变得比电视更重要——我们总是在找遥控器,从来没人找电视。
过去那种左铺垫一层右铺垫一层的文艺作品已经灭绝了,代之以现代快餐文化。你想啊,等你一层一层铺完了,看的人早走光了。所以现在网络上,最受欢迎的是笑话合集。周立波、赵本山、冯巩都是笑话合集,郭德纲也是。都没什么深度,不过现代社会不需要深度,要的是速度。我最喜欢看冷笑话组的笑话合集,当时很高兴,不过看完了记不住几个。
易中天曾经是很有深度的,可是让他成名的不是他的深度,而是他不伦不类的笑话和稀奇古怪的普通话。但这个后来成了他的卖点,如果他说标准的普通话可能会是另外一种结果。所以现在写书很不容易,稍微流露出一点清高来,马上就会被读者抛弃。毕竟现在可选择的东西太多,谁都不想在一棵树上吊死——要想让我们看后面的,必须先得让我们尝点甜头。如果前面是苦的,谁能保证后面的更甜呢?万一更苦怎么办?我们上当上多了,少来这套!
所以现在小说最合适的形式是,隔两页来个小笑话,直到引得读者入港,再来上你的大道理。这样就算是个不错的作品。否则就是叫好不叫座,或者好和座全不叫。
这本《布鲁克林的荒唐事》有点这样的特质,东扯西扯,最后渐入高潮。有政治、有死人、有诈骗、有色情、有监禁、有同性恋……,反正能想到的可能都有了。可能这就是它能成为畅销书的原因,不过读起来也挺有趣的。书名不大吸引人,所以我给它起名叫《老男人历险记》。可能还不如原来的:)
第一次对这本书产生兴趣还是在08年,原因是书里的某段摘选非常有意思:“卡夫卡与玩偶的故事”。再看书名——《布鲁克林的荒唐事》,我就理所当然地误以为这是本文艺八卦。所以当我抱着窥探作家隐私的阴暗心理定了这本书,最后却发现这只是小说时,我多少有点失望。
主人公内森是个得了癌症,搬到布鲁克林静静等死的前保险经理。同时也是个和女儿不和的父亲,和妻子离异的单身汉。某天在布鲁克林的一家旧书店里,内森偶遇了很久不见的外甥汤姆。汤姆学识渊博,是大学校园里的才子。但毕业后经历坎坷,遇见内森时他刚辞掉出租车司机的工作,而成为旧书店的店员。旧书店老板哈里是个同性恋者,曾因欺诈罪锒铛入狱。汤姆还有个离经叛道的妹妹,但长期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就是这样一群人,每个人的际遇都无法不让我联想到“惨淡”二字。身为一个刚刚丢掉了工作,心境无论如何称不上明朗的人,我有点怀疑此时读这样一本书是否是在找虐。
转折是在全书1/2的地方,这之前内森已经开始觉得人生不是充满了无奈就是充满了无聊。人年轻时对促成世界运转的游戏规则懵懵懂懂,四处碰壁,对太多无理的潜规则感到无奈或愤怒。等年纪大了,该经历的都经历过了,人生仿佛就进入了球赛场上的“垃圾时间”。再也没有值得大惊小怪的事物,只剩下无聊,以及对过去时光的缅怀和追忆。然后某天,汤姆的小外甥女露西突然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并且这个孩子在未来的日子里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
我喜欢书里描写的“蛤蜊汤旅馆”。因为露西的恶作剧,内森一行人来到了偏远的小镇,住进了这个老板名字的谐音是“蛤蜊汤”的旅店。有的人天生是为城市而生,有的人生在城市却总想逃离它。这种逃离有时是精神上的,比如通过广泛的阅读和体验,建立一个牢固的精神家园,借此和卑劣的现实世界抗衡。或者干脆逃到乡下离群索居,过不被任何人打扰的生活。这看来是像个理想,但当蛤蜊汤旅馆出现在面前时,理想仿佛成真了。
每个人心里应该都有家蛤蜊汤旅馆,至于形态可能因人而异。我心里的蛤蜊汤旅馆是一条怎么也走不到底的小巷——被雨打湿的青石板路、白墙黑瓦的民居,我最爱的人都在那里。但我知道现在它只存在我的想象当中,它已经哪里都不存在了。
没有奥斯特所特有的疏离和孤独,却多了温情与温柔,亲情与友情在文字间萦绕。
其实,并没有看多少奥斯特,也没有仔细的研究过,可是我喜欢奥斯特,就像老朋友一样依赖着他,就像曾经说的那样,Paul Auster就是一个符号。
很喜欢最初的一句话“我在寻找一个清净的地方去死”。
真迷人,“死去”,这是一个多么让人神往的事情。
可是,我们的玻璃先生或者瓶子先生并没有死,不能说因祸得福,我并没有看到什么祸或者什么冒险,却看到了一些“有趣”的事情,本想将自己丢入人潮,自生自灭,却没想到先是遇到了曾经的家族之光现在的落魄小生——大拇指先生,又有外甥女神奇的出现在门口——不愿说话,然后遗失了的妹妹也虎口偷生般来到布鲁克林,再然后呢,虽然事实一次又一次的验证了曾经的老婆巴不得他马上就死可是他毕竟得到了世界上的极品——他的女儿的心,或者再加上另外一个女人的心就更好了。
很少能够在奥斯特的笔下能看到这样的事情。
生与死,离与和,我真的觉得这是一个蕴含了人生哲学的故事,遗憾的事,我很害怕这样的事情,虽然这可以让我沉醉,却也让我徒生伤悲。
这种荒唐......
這還是頭一回!在看完整本書時,立刻再翻回第一頁從頭看起。因流暢甜蜜的故事讓人不知不覺一路滑行,不小心就看完整個故事,但越讀到後頭,越發現書中其實大有玄機,只是作者幽默生動的筆觸,讓人在莞爾之餘,忘了思考,只好從頭細細思索。
重讀後有三個發現。
一、懸念:
這本存在主義味道的小書一點也不艱深晦澀,除了第一人稱的口述者親切風趣的語句,書中充滿各式各樣的懸念,也是扣人心弦的原因之一。例如湯姆為何燒掉他寫了三年而未完成的論文?他想踏上什麼樣的追尋之路?他能找到他要的嗎?這一點應該是讀者很想弄清楚的真相。而真相卻又在這追尋途中不斷變化、不時加進新的元素,陪著他們甥舅倆一塊兒冒險的過程裡,閱讀者彷彿也在想像的世界裡,延伸出無窮無盡的可能性。
另一個緊抓住讀者目光的是「生存旅館」究竟後續如何。書裡大大小小的角色,仔細推敲的話,每一個都有讓人想一探究竟的特出之處,而這所有人,最後到底會不會去到那間旅館呢?你不禁拼命翻動書頁去探究答案。
其他還有很多小小懸念,像納善和所有過往有爭執、誤解的親人們一一建立起新的關係,甚至一反原先幽暗冷漠的處世態度,結交了許多晚年的知交,但為何唯獨和前妻之間的嫌隙無從化解,老是稱她為「名字不提也罷」?(後來維根斯坦的故事似乎是個線索-有些憎恨超越了慈悲寬容的所有可能性)還有最後才出現的蘿莉,在全書裡大半部份一直讓人牽腸掛肚,到底是生是死?到底為何要露西來找湯姆?另外,一些超不重要的角色,如哈瑞的搖錢樹,天才畫家史密斯為何自殺?是意外嗎?甚至哈瑞的女兒,那個每41秒一聲「恭喜」,每58秒一聲「哀悼」的芙羅拉也很讓人在意,她好像並不真的瘋,只是在傳遞些什麼訊息?更雞毛蒜皮地,納善最後躺在急診室的小隔間裡,隔壁病床的奧瑪‧哈辛去哪裡了?就連這種小劇情,都讓我出神老半天,故事就在一連串「欲知後事如何」的過程裡悄悄落幕。
二、偶然:
很容易可察覺到,關於偶然的描寫被很刻意地置放在故事的各章節裡。首先登場的是《人類愚行錄》裡關於厄運的故事,一個名叫約拿‧溫伯格的人的遭遇,他和母親流離失所分開了十幾年,身為猶太人的母親在德國歷經納粹迫害的歲月,近乎奇蹟地熬了過來,卻在將與兒子團圓之際發生車禍,這場車禍本來不會發生,只因為兒子臨時有緊急手術,沒辦法去機場接機,計程車司機的方向盤正好發生失控,而失去意識的重傷病人送達醫院大廳時,正好約拿動完手術走出來。
接下來,納善和湯姆的不期而遇,也看得出是經心安排的巧合,納善原住在紐約州的西徹斯特,離婚後搬到布魯克林;而湯姆則本來在密西根唸博士,中斷論文後跑回紐約開計程車,住在朋友的朋友所留下的便宜公寓,兩人在布魯克林的住所,僅差了兩條街,有一天舊書店的夥計請假,湯姆從二樓的辦公室下來幫忙,這才和納善相遇於布萊特曼閣樓。
然後湯姆和妹妹蘿莉的「相遇」,也差不多是或然率近於零的事件,他為了賺外快,和同學一起去捐精子,在診所小房間裡翻閱色情雜誌時,赫然發現「豪放女郎蘿莉」的圖片(頓時小弟弟軟了下來,這一幕喜劇效果十足),億萬人口的美國,發生這種巧合的可能,可想而知,和外星人存在的機率差不多。
再來這個令人哀傷,卻又忍不住發噱的偶然,是霉運先生愛倫坡的故事。他的親戚請人製作墓碑,墓碑快作好時,大理石工場頂端的高架鐵軌發生出軌事件,火車翻覆掉在工場上,車廂砸碎愛倫坡的墓碑,親戚沒錢訂做另一塊墓碑,只好讓墳墓就那樣擺著,一直到二十六年後才有人才湊足錢,幫忙做新的墓碑。
這樣還不夠說明保羅‧奧斯特真的很愛寫偶然性嗎?那麼再來到哈瑞和德萊耶撕破臉,瘋狂追逐計程車的街角,瞧!誰從街口那裡繞過來?是好一會兒沒出現在書裡的南西(BPM)呢! 她怎麼會在這時候突然跑來呢?因為哈瑞此刻心臟病發,必須有人讓死者倒在懷裡啊!
奧斯特在《孤對及其所創造的》中對偶然如是評論:在小說作品中,人們想當然地以為書頁上那些詞語背後,有個有意識的頭腦。而在所謂的現實世界中,當這些事偶然發生,人們並不作假定。虛構的故事完全由意義組成,而現實故事卻自身之外缺乏含義。存在等同相反的誘惑,把世界看成彷彿是想像的延伸,生活如此瑣碎,以至於人們每次在兩個片斷間看見一種關聯時,都會很想在那關聯中尋找意義。而要賦予它意義,要仗目光超越它存在的簡單事實,便要在現實世界的內部建造一個想像的世界。這似乎是奧斯特如此鍾愛寫偶然性的緣故。
三、重覆:
看起來情節緊湊,毫無冷場的小說,難道是一部單純提供娛樂的好萊塢電影?其實書裡有很多意念重覆出現。再看看那個每41秒喊一聲「恭喜」,每58秒喊一聲「哀悼」的芙羅拉,當納善躺在急診室時,隔壁病床一個接著一個換上新的病人時,你不禁懷疑前人是否已經到達「另一個國度」?(可能性很高哇,醫院並沒有空床不是嗎?那些人能去哪裡?)急診室裡一個接一個死去的病人,對比書中紛紛懷孕的女主角們,就好像芙羅拉的叫喊儀式重覆地出現,並且簡直像在直陳「逝者如斯夫,而未嘗往矣」。
重覆的概念還有《人類愚行錄》裡的各種瑣屑荒唐,詳述各種蠢事、無聊事、荒誕不經的這本書,最後還發展成「小人物傳記保險」的想法(讓我想到豐子愷文選裡的「宇宙帳簿」,簿中詳細記載宇宙世間一切物類事變的過去現在未來因因果果,自原子之細以至天體之巨,自微生物的行動以至混沌的大劫),所有人世間的疑惑、悲哀必定記載在某處,所有可能化為烏有的存在,藉由記錄與書寫保留下來,並且讓孤獨的個體之間,產生親情的連繫。
最有趣的一個重覆概念,莫過於「生存旅館」-根據哈瑞的說法,它是想像的伊甸園,內在的避難所,人們對現實感到絕望後隱遁的地方,湯姆將之修正為:一個能在心靈中造訪的世界。不過它畢竟只存在想像的世界裡,有如史丹利夢想中的加勒比海島嶼一般,當納善告知無法購買他的房子時,他竟然毫不在意地聳聳肩,原來他根本就只想一直活在腦子裡的加勒比海島嶼上。就好像卡夫卡「玩偶的故事」那樣,玩偶本身不再重要了,當小女孩活在故事裡,生活在想像的世界中,現實世界的傷痛就會消失,所以故事只要一直進行著,現實就不存在。生存旅館的概念是這樣,其實一開始湯姆關於開計程車的談論中曾提到,開車營生的辛勞,是超越現實的根基,開計程車從早到晚累得到死,無聊得要命,那種單調會讓心靈麻痺。三不五時,毫無預警地,驟然間會得到小小解脫,感受到一種非常短暫,可也非常真實、純淨的歡愉。
這是我第一本讀到的奧斯特作品,上網查看發現,他是一位多產作家,這下子,又有一大堆的書債欠下來了。
我对外国小说也完全无感,希望这一部我可以读下去,谢谢你
"其实对待一件事,完全取决你的态度。你可以消极也可以充满阳光,是自己选择的。但结果,却必须承受。请珍惜现在的生活,无论安逸或流离失所。 "
很喜欢你写的这些话。我也相信生活就是需要这样这本书昨天我才开始看的,很贴近生活的小说。
很自然的态度
很喜欢神谕之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