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的新描述
2007年3月第一版
法律出版社
陈长文,罗智强
无
本书以诘难性的问题作为开端:“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试图找出另一个建设性问题的答案:“法律人,你要如何争气?”这个命题,不只法律人应该也必须关心,以透过自省,务求“革心革行”,事实上这也是所有受苦于法律人不佳的台湾地区人民所应该也必须关心的命题。
这是一本发人省思的书,不只法律人该看,非法律人但关心台湾法治发展的普罗大众也该看。在书中的第一章,作者即下了一个相当震撼的标题:“人的光明,法的黑暗?”文中反讽地指出,法律人地位日隆,但法律尊严却荡然扫地的荒谬现象。书中语重心长地指出:“社会如此善待法律人,法律人自己呢?又做出了哪些事情,对整体社会以德报德呢?当法律人担当政府重要职位之后,法律人治出了什么样的国家?……‘法律人’的光明时代已经来临,但如果法律与正义却因为法律人的光明,而沦入更黑暗的世界,那么‘法律人的光明’将只是一个丑陋的假象。”
序:法律人的“希波克拉之誓”
序: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
自序:拥有正义灵魂的译本书
引言
上篇
第一章 法律政治人——人的光明,法的黑暗?
第二章 律师——全观性格?半面性格?
第三章 再论律师——朦胧选项里的清楚选择
第四章 检察官——正义守卫或贪腐共犯?
第五章 再论检察官——人与制度的双面期待
附录文章(一):化解冲突危机——历史站上陈瑞仁检查官肩头
附录文章(二):历史起点——陈瑞仁,谢谢你
附录文章(三):劣质司法人员,应有淘汰机制
第六章 法官——应有碰触上帝袍服的戒慎
附录文章(一):不读那所法大学的自由
附录文章(二):拒认内地学历——违法,更违宪!
第七章 “大法官”——欲为神之事,先修神之格
附录文章(一):进步立法,退步解释
附录文章(二):冷漠麻木的“大法官”解释
第八章 法学教授——法学教育的再省思
下篇
第九章 认识法制之所由——中国现代法制的变迁与发展
第十章 历史的诊脉——论价值空窗中的浅根法治观
第十一章 旁论——宏观两岸法制发展的脉络 挑战与契机
第十二章 寻找典范——伊凡 伊列区的启示
第十三章 后记谢谢陈“总统”,让我们从痛苦中寻见真理
别章 当法律整到政治模范生——马英九特别费案的法理情分析
陈长文,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台湾大学法律学士。
理律法律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兼执行长、中华民国国际法学会理事长、财团法人台北欧洲学校董事长、政治大学兼任教授、中国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及中国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财经法专题讲座、浙江大学法学院及南京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是一位长期投入法学教育、法制建设的教育工作者。
曾任海峡交流基金会首任秘书长,并曾以红十字会秘书长的身份,为两岸交流破冰,签署历史性的两岸协议——“金门协议”。是一位关心两岸问题的自由主义、和平主义者。
作者长期担任红十字会志工,现为红十字会总会会长,积极投入人道服务、国际援助工作,关心人权议题及弱势团体权益。
罗智强,政治法学(台北)外交所博士生,政治大学法学硕士、中山大学(高雄)企业管理学士。
现为辅仁大学(台北)大传系激兼任讲师、中华演说与辩论会理事长、陈长文教授研究助理,《经济日报》特约专辑。
喜欢写作(诗、散文、小说)、评论时事,著有《琥珀色的梦境》(新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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